一、从债权债务的不良现状看效益实现的难点与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全泽青[1](2021)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方案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企业高杠杆率的问题由来已久。2015年,中国全社会负债率为248.5%,其中企业部门为127.8%,关注债务问题,解决债务问题一时成为社会焦点。2016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正式将市场化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高杠杆的重要手段加以推出。当下,中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发展结构,转换经济发展动能的攻关期,而2020年,在百年大疫与百年变局的双重影响下,国家鼓励各类金融企业助力复工复产,做好金融服务,持续向各行各业尤其是实体经济让利,然而这也使得贷款风险持续增大,使得我国全年实体经济杠杆率达到270.1%。在这样的背景下,债转股作为有效去杠杆的金融工具愈加受到各方关注。推进市场化债转股除了能有效降低杠杆率,消除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前瞻性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之外,同时还能丰富融资方式,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因此本文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为研究对象,以其市场化债转股方案为研究内容,希望能总结相关经验和难点,为更加完善的市场化债转股方案开拓思路。本文所选取的,是国内首例主导方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资),且有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参与合作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以下简称陕煤化)债转股方案作为案例。文章首先介绍了有关债转股的基本知识,归类了国外的典型债转股做法,对比了国内两轮债转股各方面的差异。其次结合陕煤化债转股案例的发生时间,介绍了各参与方的状况,并从PEST法以及从陕煤化微观层面出发,具体分析陕煤化债转股的动因。接下来文章介绍本次债转股方案的运作流程、定价机制、退出机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案例分析方面着重运用财务比率分析的方式,分析此次债转股对陕煤化一些代表性财务指标的影响,其次引入杜邦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并浅析了此次陕煤化的债转股案例之所以能取得阶段性成功的原因。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债转股改善了陕煤化集团的盈利能力,优化了偿债能力,有效降低杠杆率,营运能力总体水平有所提高,达到让企业轻装上阵的目标,有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2)有效推进市场化债转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最后本文结合案例为更好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提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股权管理,企业完善治理,政府优化配套措施等相关建议。
谷云[2](2019)在《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研究 ——以绿茵天地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其融资环境却不容乐观,由于中小企业独有的特点“轻资产,高风险”,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存有偏见和高度谨慎,长期以来,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在政府的积极主导、政策优惠及鼓励下,商标权质押融资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新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扩大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成熟度及政府政策存在差异,纷纷研究出不同的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本文出于以上背景考虑而做出的研究,其文章大体上可以分为三部分:首先,文章对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介绍,其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对GDP的贡献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始终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如何打破该局面至关重要,基于此,阐述了以商标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的可行性。接着分析了国内外商标权质押的现状,并介绍了研究的意义、目的、研究方法与内容,同时介绍了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其次,着重分析了国内外现行的主要的商标权质押模式,其中,基本模式包括债务人以商标权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债务人以商标权间接质押融资模式、债务人委托第三人以商标权直接质押融资模式。但是,由于国内各地的市场经济发展不一致,政府的政策存在差异,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时风险承担能力不同,主要形成了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湘潭模式及其他模式。文章着重分析了北京模式、上海模式的主要操作流程,简述了三种模式存在的共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同时也研究了国外的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成熟模式。本文分析了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房产抵押+专利质押+商标权质押+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获得银行9000万元授信贷款的成功案例,具体地分析了商标权质押融资流程、融资模式、融资模式的优点及问题。最后,文章提出了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建议。首先,对商标权质押优化时应当坚持的原则进行了阐述,认为必须坚持以市场为中心、贯彻公平、公正与公开、坚持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三大原则;其次,提出了商标权融资模式生态建设方案,我国应当着手建立完善的商标权价值评估体系,政府改变商标权质押融资具体运行中的角色,引入互联网技术平台,创建商标权处置平台。本文对中小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在政策的支持、鼓励和推动下,破除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
江潇[3](2019)在《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国际间经济往来频繁,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作为现阶段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是农发行打造现代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履行政策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农发行完善自身服务功能,是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必要途径。操作风险具有普遍存在性和不可避免性,对它的管理策略是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在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防范、降低和化解。如何进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让农发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是农发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中始终不可忽视的。本文以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结合风险管理相关理论,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农发行A分行已经遇到和可能遇到的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及其管理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为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具体措施有:改进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理念、科学设定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目标、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与内容、健全和完善流程机制建设等五大方面。农发行A分行在国际结算业务方面起步较晚,人才和经验都相对匮乏,操作风险是该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十分重要的风险,识别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意义重大,是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研究成果对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的优化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对于农发行其他分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也具有借鉴意义。
颜芳,王玉婷[4](2018)在《市场化债转股面临哪些难点》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6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积极响应了《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坚定地遵循了三个基本思路,分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以及营造债转股市场良好的落实环境。
兰馨[5](2018)在《“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要素,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农村金融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金融领域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我国农村金融问题受制于如担保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部门法的严格约束,以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不能设立抵押,并且在这一前提下展开对农村金融相关问题的研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三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村承包土地实现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三权的分离,农村土地加速流转,土地的经济属性得以强化。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发挥土地经营权的金融价值,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制度,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金融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本研究依托于我国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这一改革的时代背景,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释放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金融价值为着眼点,以“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为研究对象,运用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土地发展权理论、宏观调控理论、制度变迁理论、风险理论等,采取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地区的实践,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进行了法律制度的设计和相关运行保障机制的完善。本研究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明确了本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等内容。第二章主要对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抵押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介绍了本研究运用的主要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第三章通过实证分析,考察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度现状和试点实践情况,总结了“三权分置”下制约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发展的障碍,并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中存在的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对国外经验的对比研究,通过介绍美国、德国和日本在农地金融,尤其是在农村土地抵押方面采取的措施,总结出四点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为我国的相关制度提供新的发展思路。第五章是制度的设计部分,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相对独立的背景下,主要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当事人,抵押的设立、效力范围、期限,抵押权的实现,物上代位权以及涤除权等方面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体系化的设计和完善。第六章是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主要是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市场化的服务体系、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以及农业保险的保障等方面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进行了系统化的构建。第七章是本研究的结语,主要阐述经过研究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并对未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研究方向、内容等进行了一定程度地展望。
吴琰[6](2016)在《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研究》文中提出建筑施工是一个工期长、系统复杂的工程,随着经济发展,建筑施工行业之间的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行业普遍存在建筑工程垫资、工程款资金拖欠严重的现象,由此建筑施工企业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比重往往较大,其资产负债率也相对较高,治理企业应收账款清收和欠款清理已经成为建工企业资金管理和生产运营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本文主要是通过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关于债权债务清收清理的最新进展和不足之处,提出本文开展的研究目的和内容;随后研究了建工行业的特点,分析了债权、债权清收和债务、债务清理的相关概念,并界定了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以及目前管理现状和举措;之后从开展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的现状研究和问题分析的角度,立足于建工企业清收清理的内部控制,重点分析了影响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的影响因素;接着从多层次、多维度、多方面出发,明确了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的指标评价的构建原则,并建立了综合多指标评价体系,选择了适合的量化评价方法;最后通过编制调查问卷,进行数据采样,采用数据统计的方法,对评价体系的信度进行检验,结合实证分析来验证实证企业的债权债务双清评价效果,并提出债权债务双清评价改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期望在未来的研究中,双清评价体系可以随着企业不同、时期不同、评价目的不同而做出对应的调整,以便更加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实用性,以提高和促进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的管理水平。
盛莎[7](2014)在《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近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数量暴增,采取多种融资途径在资本市场大量融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膨胀,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财政无法满足其提供公共服务产生的合理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监管的不健全使得地方政府采取多途径举债融资积蓄了大量风险。而在当前法律环境下,地方政府不得列赤字。为解决这些矛盾,我国财政部2009年开始代发地方债。为控制债务风险,同时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规范化,我国财务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方式开启了地方公债制度。随着代发经验的积累,逐渐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过渡到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模式,从而构建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制度。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的性质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应理解为一种权利,而不是单纯的公权力。公共产品理论、地方政府职能理论和一定程度上的地方政府自治权理论等可以很好的解释地方政府举债的合理性。当前财政部代理发行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赋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由本级人大和中央进行双重监控,建立我国特有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是趋势所在。其次,很多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在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寻找可用的他山之石。美国虽为联邦制国家,但其市政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存续阶段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单一制国家的日本也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其发债的审批制度和法律控制方式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设立阶段值得借鉴;而南非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下级政府财政危机化解制度在债权债务阶段的终止阶段值得参考。最后,债券引起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地方政府债券也是如此。从债权债务关系的本质入手,从债务关系的设立阶段、存续阶段和终止阶段,分析完善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的应有之意。按照目前的改革趋势,建立我国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已是当前趋势。放权让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并不是不科学的,反而是其他国家都在实践的做法,关键在于如何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将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如果能建立一套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不仅能大大提升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质量与速度,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让广大纳税人共享改革成果。从资本市场的场面来说,地方政府债券不仅能丰富我国债券市场的品种,改善“重股轻债”的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万选才[8](2012)在《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文中认为刑法谦抑,是指国家应当力求以最小的刑罚支出,获取最大的预防和控制犯罪效益。换言之,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凡是适用较轻的刑罚方法就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就不要适用较重的刑罚方法;凡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就不要适用监禁刑。在第一章“刑法谦抑的基本理论”里,笔者通过对中外大量学者关于刑法谦抑论述的梳理,认为,刑法谦抑的多种称谓提法并无本质区别,在概念的称谓上作过多的纠缠,并无实际意义。刑法谦抑的实质就是,国家应当力求以最小的刑罚支出,获取最大的预防和控制犯罪效益。这也就是说,从立法层面,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从司法层面,凡是能不定罪的就不要定罪;凡是能适用较轻的刑罚就不要适用较重的刑罚;凡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就不要适用监禁刑。而要深刻理解刑法谦抑的这些实质含义,就必须研究清楚刑法为什么要谦抑。于是,笔者用较大的篇幅对刑法谦抑的根据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刑法谦抑作为以控制刑法规制范围和规制力度为主旨的一种理性精神或原则,自然涉及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两个层面。对二者于刑法谦抑的关系,笔者认为,刑法谦抑首先取决于刑事立法,没有立法的谦抑,就很难有司法的谦抑,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谦抑的立法就必然会有谦抑的司法;相反,谦抑的立法完全可能因不谦抑的司法而无效,而严苛的立法也完全可以通过谦抑的司法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弥补。于此分析,笔者认为,要实现刑法的谦抑,司法环节,尤为重要。基于第一章刑法谦抑根据的分析,人之所以会犯罪,是由社会、环境和个体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因此,国家在制定刑事政策或者司法机关在进行司法行为时,不能简单地出于报复目的而惩罚犯罪的人,相反,必须充分保障犯罪人的权益。这样,司法就需要时时保持克制、理性和审慎。司法行为能否保持克制、理性和审慎,笔者认为,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中,理性的司法人员和理性的司法环境是至为关键的因素。第二章对此进行了论述。主要观点包括:司法人员必须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验以及最为基本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能够正确把握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和常识常理常情,能够理性地对待犯罪和刑罚;对轻则剥夺他人财产,重则剥夺他人自由甚至生命的刑事法官,提高选任门槛,作出比其他法官更高、更严的要求;受政治、经济、历史、法律和文化背景与发展进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司法环境的“理性”允许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也允许有量上的差异,这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体现,但笔者认为,无论是在什么意识形态下的司法环境,也无论是历史的传承还是现实的创新,作为一个现代有着法制理念的国家,司法环境都应该有着最为基本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司法应该有起码的权威”;设立“藐视司法罪”,对那些极端藐视司法的行为,予以刑事追究,以向社会传递“司法可以被质疑,但不可以被藐视”的明确信号;用“穷尽司法救济途径”原则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对凡是经三级法院实体审理过的案件,均视为“司法救济途径已经穷尽”,法院不再接访。基于现实的司法环境,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重重障碍。这些障碍,有的来源于司法系统内部,有的来源于司法系统之外;有的可以想办法克服,有的暂时则无法克服。第三章对这些障碍及障碍的排除作了详尽的论述。笔者认为,内部障碍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公检法制约机制关系障碍,二是审判机关内部规制障碍,三是法官现实思维障碍;外部障碍主要也是三方面,一是媒体监督的非理性倾向障碍,二是被害人方的非理性要求障碍,三是司法信任缺失障碍。对于这些障碍,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意见。主要包括:政法委书记不能兼任公安机关“一把手”;将检察院定位为行政机关,由其代表“政府”提起公诉;将检察院内设的反贪污贿赂渎职侦查部门独立出来,设置类似香港廉政公署的机构;排除检察院自设的公诉成功率、判决无罪率、抗诉成功率等间接影响法院理性审判的非理性工作考核指标;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排除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以及法院内部的非理性考核指标。对于法官思维障碍,因无论是机械思维、消极思维还是教条思维,均是因为现行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没有给予法官足够确定的安全感,以至于法官难以只睁眼看案件事实和法律而义无反顾地作出裁判,还要更多地考虑明哲保身。因此,要排除法官的思维障碍,关键是要完善我国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对于外部障碍,因核心是司法信任缺失障碍,笔者认为,能否排除主要取决于司法能否做到三个“让人信得过”,即裁判结果让人信得过、裁判过程让人信得过、裁判者让人信得过。刑法谦抑的最终实现得靠刑事和解、非监禁刑、死刑限制、酌定减轻等“路径”实现。这些路径的设置是否合理,“行走”是否通畅,直接关系到刑罚谦抑最终实现的效果。于是第四章“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具体路径”在对这些“路径”的适用现状和适用困惑进行了实证分析后,对这些“路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这些完善意见主要包括:扩大和解案件范围至所有有被害人的案件;赋予公安机关对和解案件的撤案权;将缓刑适用的条件明确具体地分为一般应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可以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不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死刑限制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就有可能陷入过犹不及,最终危及刑法谦抑的实现;将酌定减轻处罚的核准权由目前的最高人民法院下放至提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虽然笔者极力主张,通过刑事司法,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刑法的谦抑,但并不主张刑事司法一味的谦抑,也不主张没有限度的谦抑。第五章“刑法谦抑的司法限度”对该问题进行了考量。笔者认为,刑法的谦抑应该有着明确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案件审理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法律效果而言,笔者认为,除不能突破法律的明确规定外,“宽严相济”也是刑法谦抑的应有之义;就社会效果而言,无论如何谦抑,不能鼓励犯罪。
李俊峰[9](2010)在《我国银行业监管中的市场约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世界经济发展现实充分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强大的推动力、影响力和作用力。但随着金融国际化、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和科技的突飞猛进,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竞争日益激烈,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危机此起彼伏。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发生,官方监管与自我监管的缺陷被不断认识。为了避免或减少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及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约束在银行业监管中的地位又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三大支柱为最低资本要求、官方监管和市场约束。由于银行由国家控股,股东对经理人的约束弱化;次级债券发行量极少,债券市场流动性差,未发挥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作用;由国家信誉作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弱化了存款人对银行风险的关注程度。我国的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很弱,尚未形成真正的市场约束。在我国金融体系对外开放的今天,如何加强对银行的市场约束,降低银行风险,是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也正是写作这篇论文的现实意义所在。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对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并进行了相关研究的文献回顾。本章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言,分析了论文的选题背景,从而引出了写此篇论文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国外学者有关商业银行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学者注重银行监管理论方面的研究;(2)一些学者侧重于对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协议的研究;(3)在监管手段、措施等具体操作方面,Feldman Ron对着名的骆驼评级制度及其应用进行了介绍;Dowd Kevin为代表的学者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Capps David对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银行监管使用的新方法进行了介绍;还有许多学者对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银行监管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市场约束是否存在、存在效应如何、如何才能发挥市场约束对银行的监管作用方面的研究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理论分析;另一类实证研究。从国内已有的相关银行监管研究文献来看,研究内容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金融监管的宏观研究;第二类是选择一定的视角,研究金融监管的某一方面的问题。但是关于银行监管中市场约束的文献较少。第三部分简单介绍了文章思路及结构框架。第二章、银行业监管和市场约束概述。本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得出了对银行监管和市场约束的自我见解和定义。第二部分从银行监管的历史发展过程出发,结合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分析了市场约束在银行监管中的地位变化及新时期受到重新关注的缘由。第三部分通过认真比较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区别,详细分析市场约束和官方监管各自存在局限性及官方监管和市场约束之间的深层次联系及互补作用,得出了提高银行外部监管的效率需要官方监管和市场约束共同配合结论。第三章探讨了银行的市场约束机制的运作机制。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发达的金融市场、有限度的安全网、较强的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风险意识、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法律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第二部分从股权约束机制、债权人约束机制、客户制约机制、行业自律等四方面总结了银行业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过程。第三部分介绍了两个以市场约束为其银行监管主要特征—阿根廷BASIC监管系统及新西兰银行监管体系的发展过程,分析了两国监管体系的特点和运行效果,总结了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借鉴意义,即这两个国家的成功在于它们很好地完善了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条件,使得市场约束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如建立了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了适度的制度安排,提高了存款人实施市场约束的激励,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法律体系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第四章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的现状。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详细总结了我国银行业监管中市场约束缺失的原因所在:1、金融市场尚不发达;2、银行机构与相关利益群体信息不对称严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制度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缺乏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信息);3、银行机构的经营目标与利润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吻合;4、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破坏了市场参与者对商业银行实施市场约束的激励机制;5、过度银行监管不利于市场约束机制有效发挥作用;6、现代化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7、银行业的行业自律薄弱。第二部分从两方面分析了我国银行监管中市场约束缺失的危害:1、银行业风险长期潜伏;2、倚重官方监管,效率较低。第三部分从我国金融市场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总结了推进市场约束的有利条件:1、股权人、债权人、客户、行业自律组织等利益相关人正在由弱变强;2、市场约束的前提条件也有了框架基础;3、银行业改革朝着加强市场约束的方向前进且不可逆转。第五章提出了我国银行加强市场约束的建议和设想。基于前几章的内容,本章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在我国银行监管体系中加强市场约束的建议。一方面,健全市场经济基础体系:1、改善银行业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2、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促进解决银行机构利润最大化动力不足问题;3、激励商业银行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4、发展金融市场,增强市场约束力量;5、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机构;6、改进银行机构的信息披露以解决利益相关人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7、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8、健全商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9、开展我国的银行信用评级;10、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11、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教育。另一方面,加快官方监管职能的转变:1、逐步退出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领域(逐步取消对银行机构的利率,业务管制,由合规性监管转变为基于风险的审慎监管);2、中央监管部门主动强化市场约束;3、缩小金融安全网的覆盖面。国外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不能单纯依靠银行监管机构的官方监管,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强化和激励私人机构包括存款人对银行实施有效的市场约束,有利于改善银行监管治理状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然而,我国是一个转轨国家,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还处于缺失状态,我们不应回避市场的力量,应积极为其创造条件,发挥其激励作用,弥补官方监管之不足。市场约束作用的发挥是需要一定前提条件的,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增强我国银行业监管中的市场约束是一个长期的、渐近的系统工程,既不能止步不前,也不能操之过急。我们要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实情的市场约束机制。本文的思路和研究方法:本文主要是对我国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思路是:先从理论上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典型国家的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机制,分析了我国银行监管中市场约束缺失的现状,探讨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中市场约束的策略。银行监管在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所以本文在研究的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量翻阅国内外有关市场约束的资料,借鉴国外的市场约束经验,对我国的银行监管问题中的市场约束问题进行分析,在此过程中采取了归纳与总结相结合的方法。本文的创新和主要贡献如下:银行业监管中的市场约束机制研究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也是从《巴塞尔协议》之后才逐渐展开的。但是以往的文献都是侧重于市场约束的某一个方面,没有将市场约束机制进行完整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本论文将市场约束机制的方方面面整合在一个有逻辑的系统中,对市场约束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分析了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关系和权衡的问题,及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约束的现状,提出了我国银行监管加强市场约束的建议和设想。
张爽[10](2009)在《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步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轨道,市场机制逐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交易方式。然而,由于经济转型中多种因素长期积聚作用的结果,中国目前正在进入企业信用问题的高发期。本文在对经济转型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和影响,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梳理。从交易成本、市场融资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多等角度对企业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了逐一分析。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产权结构多元化、决策主体分权化和多重制度规则并存等方面,分析了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探讨了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认为经济转型期信用秩序缺失、信用约束机制减弱、制度承诺不足等因素综合作用,是经济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同时,我国非正式信用制度变迁中,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道德理念、思维模式变革,规则的冲突与不确定,是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此外,转型期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减弱和约束软化也对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运用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转型期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可以发现,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的短期博弈失信成本远高于因此获得的收益,能促使企业倾向于长期博弈,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因此,构建企业信用缺失治理机制的设计需要从增加失信成本、加大守信收益,而使守信成为博弈方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同时通过加大监管体系的建设,使得守信成为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本文还对企业信用建设进行了国际借鉴比较。分析了对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信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信用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信用模式的不同特点,从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管理与服务、不良信用行为惩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信用模式设计与建设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制约因素,采用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兼取发达国家的优点,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我国企业信用治理问题的总体设想。提出了构建企业信用治理的制度规范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治理的信息传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治理的环境约束机制和完善企业信用治理的技术辅助机制的具体设计四方面治理对策。
二、从债权债务的不良现状看效益实现的难点与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债权债务的不良现状看效益实现的难点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可能的不足 |
2 理论概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资本结构理论 |
2.1.2 金融不稳定假说 |
2.2 债转股的概念和分类 |
2.3 债转股的会计处理 |
2.3.1 企业的债转股会计处理 |
2.3.2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转股会计处理 |
2.4 债转股的影响 |
2.4.1 有利影响 |
2.4.2 不利影响 |
3 国内外债转股的经验分析 |
3.1 国外债转股经验教训 |
3.1.1 应对破产危机 |
3.1.2 应对国家债务危机 |
3.1.3 配合经济体制改革 |
3.1.4 内嵌于相关制度 |
3.2 国内两轮债转股对比 |
3.2.1 环境的对比 |
3.2.2 方式的对比 |
3.2.3 实施机构的对比 |
3.2.4 其他方面的对比 |
3.3 国内外债转股经验总结 |
4 案例概况 |
4.1 参与方简介 |
4.1.1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2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1.3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4.2 债转股动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因素 |
4.2.2 经济因素 |
4.2.3 社会因素 |
4.2.4 技术因素 |
4.2.5 内部微观分析 |
4.3 运作流程 |
4.4 定价机制 |
4.5 退出机制 |
4.6 陕煤化债转股的难点痛点 |
4.6.1 转股企业的选择 |
4.6.2 定价问题 |
4.6.3 政府有形之手的干预 |
4.6.4 股权管理的分歧 |
4.6.5 项目退出与落地难题 |
5 案例分析 |
5.1 财务比率分析 |
5.1.1 盈利能力分析 |
5.1.2 偿债能力分析 |
5.1.3 营运能力分析 |
5.1.4 小结 |
5.2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
5.3 陕煤化债转股阶段化成功的原因 |
6 案例总结和优化建议 |
6.1 案例总结 |
6.2 市场化债转股发展建议 |
6.3.1 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 |
6.3.2 企业方面 |
6.3.3 政府方面 |
6.3.4 专家学者方面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研究 ——以绿茵天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1.1.2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
1.1.3 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的可行性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商标权质押融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商标权概念和特征 |
2.2 商标权质押的概念和特征 |
2.2.1 商标权质押的概念 |
2.2.2 商标权质押的特征 |
2.3 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概念和特征 |
2.4 相关理论 |
2.4.1 啄食顺序理论 |
2.4.2 S-W模型理论 |
2.4.3 效益价值理论 |
3 国内外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分析 |
3.1 商标权融资的基本模式 |
3.1.1 债务人以商标权直接质押模式 |
3.1.2 债务人以商标权间接质押模式 |
3.1.3 债务人委托第三人以商标权直接质押模式 |
3.2 国内商标权质押的主要模式 |
3.2.1 以“北京模式”为代表的半市场化模式 |
3.2.2 以“湘潭模式”为代表的市场化模式 |
3.2.3 以“上海模式”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 |
3.3 国内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分析 |
3.3.1 国内商标权质押融资主要模式的共性问题 |
3.3.2 国内商标权质押融资主要模式的个性问题 |
3.4 国外商标权融资模式的分析及借鉴 |
3.4.1 美国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 |
3.4.2 日本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 |
3.4.3 德国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 |
3.4.4 国外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借鉴 |
4 绿茵天地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分析 |
4.1 国内商标权质押融资现状分析 |
4.2 绿茵天地现状分析 |
4.2.1 企业概况 |
4.2.2 绿茵天地财务状况 |
4.3 绿茵天地商标权质押融资流程分析 |
4.4 绿茵天地商标权融资模式动因分析 |
4.4.1 北京市政府的政策支持 |
4.4.2 金融力量的助推 |
4.4.3 绿茵天地可抵押物有限 |
4.4.4 担保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
4.5 绿茵天地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的优点 |
4.6 绿茵天地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
4.6.1 融资成本较高 |
4.6.2 信息披露不完整 |
4.6.3 质押标的物变现困难 |
5 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建议 |
5.1 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原则 |
5.1.1 以市场为中心原则 |
5.1.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5.1.3 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
5.2 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生态建设 |
5.2.1 健全商标权价值评估工作 |
5.2.2 政府改变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中的角色 |
5.2.3 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引入互联网技术平台 |
5.2.4 创建多方承担的风险机制与补偿机制 |
5.2.5 进一步完善商标权处置平台 |
6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6.2.1 研究创新点 |
6.2.2 本文的不足 |
6.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国际结算业务 |
二、风险 |
三、操作风险 |
四、风险管理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 |
一、风险管理发展阶段 |
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
第三节 操作风险理论 |
一、操作风险的分类 |
二、操作风险的特征 |
三、操作风险的管理框架 |
第三章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 |
第一节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历程 |
一、农发行简介 |
二、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 |
一、国际结算业务基本情况 |
二、国际业务组织结构 |
三、国际业务管理和运作模式 |
第四章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分析 |
一、汇款结算方式的操作风险 |
二、托收结算方式的操作风险 |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操作风险 |
第二节 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
一、业务制度流程方面 |
二、经营理念及外汇风险防范意识方面 |
三、服务功能方面 |
四、专业人才方面 |
第三节 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制度流程不标准 |
二、风险文化建设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
三、组织结构不完善 |
四、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体系不够 |
五、人才队伍薄弱 |
第五章 加强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
第二节 科学设定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目标 |
一、管理层面的目标设定 |
二、操作层面的目标设定 |
第三节 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
一、组织架构优化 |
二、优化组织架构中的权责 |
第四节 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与内容 |
一、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流程 |
二、优化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内容 |
第五节 健全和完善机制建设 |
一、健全风险调查和反馈制度 |
二、完善流程控制机制 |
三、强化专业人才机制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市场化债转股面临哪些难点(论文提纲范文)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现状 |
市场化债转股面临的难点 |
增加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 |
法律上存在冲突 |
道德风险 |
对策与建议 |
(5)“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现有研究述评 |
1.4 研究设计与研究进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三权分置 |
2.1.2 土地经营权 |
2.1.3 土地经营权抵押 |
2.2 法学理论基础 |
2.2.1 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 |
2.2.2 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 |
2.2.3 土地发展权理论 |
2.2.4 宏观调控理论 |
2.3 经济学理论基础 |
2.3.1 制度变迁理论 |
2.3.2 风险理论 |
3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现行规定 |
3.1.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现状 |
3.1.2 政策性规范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规定 |
3.2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实践考察 |
3.2.1 农地直接抵押的贵州湄潭试点 |
3.2.2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对象的辽宁法库试点 |
3.2.3 以农业规模经营为主要对象的福建明溪试点 |
3.2.4 “反担保+抵押”的宁夏同心试点 |
3.2.5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模式的比较 |
3.3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替代品缺失 |
3.3.2 市场化服务机构的缺位 |
3.3.3 风险补偿的两难 |
3.3.4 农业保险保障的不足 |
3.4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农村金融缺乏专门立法 |
3.4.2 主体间行为博弈 |
3.4.3 市场竞争不够充分 |
4 其他国家农村土地抵押的经验借鉴 |
4.1 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模式 |
4.2 德国的农地抵押信用合作模式 |
4.3 日本的农协系统合作金融模式 |
4.4 经验借鉴与启示 |
4.4.1 立法供给:以法律赋权保障农地抵押的实现 |
4.4.2 政策支撑:政府主导创建农地金融机构、筹集信贷资金 |
4.4.3 资金运用:以长期低息为特点的抵押贷款 |
4.4.4 风险防控:完善金融服务链,分散农地抵押贷款风险 |
5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度设计 |
5.1 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当事人 |
5.1.1 抵押人 |
5.1.2 抵押权人 |
5.2 土地经营权抵押的设立 |
5.2.1 抵押合同 |
5.2.2 抵押备案与登记 |
5.2.3 抵押的效力范围 |
5.2.4 抵押的期限 |
5.3 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实现 |
5.3.1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
5.3.2 抵押权的实现程序 |
5.4 规定物上代位权 |
5.5 引入涤除权 |
5.6 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中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 |
5.6.1 “农户”的法律地位 |
5.6.2 保持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 |
6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制度运行保障 |
6.1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6.1.1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6.1.2 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 |
6.2 构建完备的市场服务体系 |
6.2.1 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市场 |
6.2.2 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 |
6.3 完善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 |
6.3.1 财政资金引导风险分担 |
6.3.2 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 |
6.4 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 |
6.4.1 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
6.4.2 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
7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访谈提纲 |
附录B: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进展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的理论基础 |
2.1 债权清收 |
2.1.1 债权的界定和内涵 |
2.1.2 债权管理 |
2.1.3 债权清收 |
2.2 债务清理 |
2.2.1 债务的界定和内涵 |
2.2.2 债务管理 |
2.2.3 债务清理 |
2.3 内部控制 |
2.3.1 内部控制的概念 |
2.3.2 内部控制管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
3.1 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的问题分析 |
3.1.1 现状研究 |
3.1.2 问题分析 |
3.2 影响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1 债权债务双清流程分析 |
3.2.2 债权债务双清评价影响因素的选择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建工企业债务双清评价体系的构建 |
4.1 评价指标构建 |
4.1.1 构建原则 |
4.1.2 指标体系 |
4.2 评价方法选择 |
4.2.1 方法对比 |
4.2.2 层次分析法 |
4.2.3 模糊综合评价法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5.1 ZTTZ建工企业债务双清现状 |
5.1.1 ZTTZ企业概况 |
5.1.2 ZTTZ债权债务双清现状 |
5.2 债务双清评价数据统计 |
5.2.1 编制调查问卷 |
5.2.2 问卷发放及初步统计结果 |
5.2.3 评估结论 |
5.3 债务双清评价问卷结果分析 |
5.3.1 内部环境层面 |
5.3.2 风险管理层面 |
5.3.3 内部控制层面 |
5.3.4 信息沟通层面 |
5.3.5 内部监督层面 |
5.4 对策措施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评价指标体系AHP专家打分表 |
附录B: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调查问卷 |
致谢 |
(7)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文章结构和研究方法 |
1.3.1 文章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券概述 |
2.1 地方政府债券 |
2.1.1 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 |
2.1.2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法律关系 |
2.1.3 地方政府债券与其他类型债券的比较 |
2.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 |
2.3 地方政府发债融资的理论基础 |
2.3.1 公共产品理论 |
2.3.2 地方政府职能理论 |
2.3.3 一定程度上的地方自治权 |
2.4 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现状 |
第3章 国外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经验 |
3.1 美国 |
3.2 日本 |
3.3 南非 |
3.4 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启示 |
第4章 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的建议 |
4.1 债权债务关系的设立阶段 |
4.1.1 债务人——发债主体的确定 |
4.1.2 债权人——发债对象的选择 |
4.2 债权债务关系的存续阶段 |
4.2.1 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 |
4.2.2 统一的债务监管机构的监管 |
4.2.3 独立信用评级机制的建立 |
4.2.4 科学风险预警系统的监控 |
4.3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阶段 |
4.3.1 履约时的还本付息 |
4.3.2 违约时中央政府的介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8)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刑法谦抑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刑法谦抑的定义及内涵 |
一、刑法谦抑的定义 |
二、刑法谦抑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谦抑的根据 |
一、刑法设立的最后保障性 |
二、犯罪原因的可宽宥性 |
三、刑罚的局限性 |
第三节 刑法谦抑与刑事立法及司法 |
一、刑法谦抑与刑事立法 |
二、刑法谦抑与刑事司法 |
第二章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基础 |
第一节 刑法谦抑与理性的司法人员 |
一、我国司法队伍现状 |
二、刑法谦抑与法官的犯罪观 |
三、刑法谦抑与法官的刑罚观 |
四、刑法谦抑与法官的常识、常理、常情 |
五、理性司法群体的构建 |
第二节 刑法谦抑与理性的司法环境 |
一、理性司法环境的界定 |
二、理性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 |
三、理性司法环境的底线 |
第三章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障碍 |
第一节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内部障碍 |
一、公检法制约机制关系障碍 |
二、审判机关内部规制障碍 |
三、法官现实思维障碍 |
第二节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外部障碍 |
一、媒体监督的非理性倾向障碍 |
二、被害方的非理性要求障碍 |
三、司法信任缺失障碍 |
第三节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障碍的排除 |
一、机制障碍的排除 |
二、思维障碍的排除 |
三、公信力障碍的排除 |
第四章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的具体路径 |
第一节 刑事和解 |
一、刑事和解制度 |
二、刑事和解的理论依据 |
三、刑事和解的司法现状 |
四、刑事和解的困惑 |
五、刑事和解的完善 |
第二节 非监禁刑 |
一、非监禁刑及价值 |
二、非监禁刑适用的现状 |
三、非监禁刑适用的困惑 |
四、非监禁刑适用的完善 |
第三节 死刑限制 |
一、谦抑语境下的死刑限制 |
二、死刑限制适用的司法特别考量 |
三、死刑限制的司法困惑 |
四、死刑限制适用的误区 |
第四节 酌定减轻 |
一、酌定减轻制度及其理论依据 |
二、酌定减轻的适用现状及困惑 |
三、酌定减轻制度的完善 |
第五章 刑法谦抑的司法限度 |
第一节 法律效果限度 |
一、刑法谦抑与法律底线 |
二、刑法谦抑与宽严相济 |
三、法律效果的绝对与相对 |
第二节 社会效果限度 |
一、谦抑的社会效果影响底线 |
二、谦抑的社会效果评判底线 |
三、谦抑社会效果的绝对与相对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银行业监管中的市场约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文章思路及结构框架 |
1.3.1 文章思路 |
1.3.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2.银行监管和市场约束概述 |
2.1 银行监管和市场约束概念 |
2.1.1 银行业监管的概念 |
2.1.2 市场约束定义 |
2.2 市场约束受到关注的缘由 |
2.3 官方监管和市场约束的区别与联系 |
2.3.1 银行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区别 |
2.3.2 银行市场约束的局限性 |
2.3.3 官方监管的局限性 |
2.3.4 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联系 |
3.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机制 |
3.1 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
3.2 银行业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过程 |
3.2.1 股权约束机制 |
3.2.2 债权人约束机制 |
3.2.3 客户制约机制 |
3.2.4 行业自律 |
3.3 国际银行业市场约束的进展和实践 |
3.3.1 阿根廷BASIC监管系统 |
3.3.2 新西兰银行监管体系 |
3.3.3 阿根廷和新西兰银行的监管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4.中国银行监管中市场约束缺失的现状分析 |
4.1 市场约束缺失的原因 |
4.1.1 金融市场尚不发达 |
4.1.2 银行机构与相关利益群体信息不对称严重 |
4.1.3 银行机构的经营目标与利润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吻合 |
4.1.4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破坏了市场参与者对商业银行实施市场约束的激励机制 |
4.1.5 过度银行监管不利于市场约束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
4.1.6 现代化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
4.1.7 银行业的行业自律薄弱 |
4.2 市场约束缺失的危害 |
4.2.1 银行业风险长期潜伏 |
4.2.2 倚重官方监管,效率较低 |
4.3 推进市场约束的有利条件 |
4.3.1 利益相关人正在由弱变强 |
4.3.2 银行业改革朝加强市场约束的方向前进且不可逆转 |
5.加强市场约束的对策建议 |
5.1 健全市场经济基础体系 |
5.1.1 改善银行业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
5.1.2 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促进解决银行机构利润最大化动力不足问题 |
5.1.3 激励商业银行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 |
5.1.4 发展金融市场,增强市场约束力量 |
5.1.5 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机构 |
5.1.6 改进银行机构的信息披露以解决利益相关人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5.1.7 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 |
5.1.8 健全商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
5.1.9 开展我国的银行信用评级 |
5.1.10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 |
5.1.11 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教育 |
5.2 官方监管职能的转变 |
5.2.1 逐步退出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领域 |
5.2.2 中央监管部门主动强化市场约束 |
5.2.3 缩小金融安全网的覆盖面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的意义 |
0.3 研究的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1 国外文献综述 |
1.1.1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1.2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1.2 国内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其影响 |
2.1 经济转型及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1.1 经济转型及其界定 |
2.1.2 经济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 |
2.2.1 企业商业信用缺失 |
2.2.2 企业资金信用缺失 |
2.2.3 企业商品信用缺失 |
2.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影响 |
2.3.1 对企业成本和赢利的影响 |
2.3.2 对市场融资和风险的影响 |
2.3.3 对资源配置和市场秩序的影响 |
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分析 |
3.1 传统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的特征 |
3.1.1 传统经济体系与企业产权特征 |
3.1.2 传统产权体系与企业信用特征 |
3.2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 |
3.2.1 产权结构多元化 |
3.2.2 决策主体分权化 |
3.2.3 信用规则复杂化 |
3.3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 |
3.3.1 制度规则变迁下的信用秩序机制缺失 |
3.3.2 政策监管转换下的信用约束机制减弱 |
3.3.3 制度承诺不足下的信用权威机制失效 |
3.4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 |
3.4.1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环境演变 |
3.4.2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演变特点 |
3.4.3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分化与整合 |
3.5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问协调性成因 |
3.5.1 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性降低 |
3.5.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双重软约束 |
4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信息与监管因素分析 |
4.1 信息结构因素的影响 |
4.1.1 信息结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 |
4.1.2 信息结构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博弈分析 |
4.2 监管激励因素的影响 |
4.2.1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静态博弈 |
4.2.2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动态博弈 |
5 企业信用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
5.1 政府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1.1 政府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1.2 政府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1.3 政府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2 市场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2.1 市场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2.2 市场主导模式的法律体系 |
5.2.3 市场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3 协会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3.1 协会主导模式的产生环境 |
5.3.2 协会主导模式的运行体系 |
5.3.3 协会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4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5.4.1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 |
5.4.2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借鉴 |
5.4.3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启示 |
6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制度的总体构建 |
6.1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 |
6.1.1 完善产权制度激励 |
6.1.2 强化法律体系约束 |
6.1.3 加强政府治理效用 |
6.2 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
6.2.1 建立适度的信用标准 |
6.2.2 选择合理的征信模式 |
6.2.3 完善评级与担保功能 |
6.2.4 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 |
6.3 强化环境约束机制 |
6.3.1 推行行业保障约束 |
6.3.2 引导舆论监督约束 |
6.3.3 提高道德自律约束 |
6.3.4 有效实现自身管理 |
6.4 完善技术辅助机制 |
6.4.1 开发智能辅助工具 |
6.4.2 发挥市场技术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从债权债务的不良现状看效益实现的难点与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方案研究[D]. 全泽青. 西安理工大学, 2021
- [2]中小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化研究 ——以绿茵天地为例[D]. 谷云. 北京印刷学院, 2019(03)
- [3]农发行A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D]. 江潇. 安徽财经大学, 2019(03)
- [4]市场化债转股面临哪些难点[J]. 颜芳,王玉婷. 银行家, 2018(08)
- [5]“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D]. 兰馨. 华中农业大学, 2018(01)
- [6]建工企业债权债务双清评价研究[D]. 吴琰. 天津大学, 2016(02)
- [7]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制研究[D]. 盛莎. 湘潭大学, 2014(02)
- [8]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D]. 万选才. 武汉大学, 2012(06)
- [9]我国银行业监管中的市场约束问题研究[D]. 李俊峰.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3)
- [10]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D]. 张爽. 辽宁大学, 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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