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之后怎么办?(论文文献综述)
黄坤耀[1](2020)在《国有企业破产重整前后财务困境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研究 ——以重庆钢铁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转型的加速,国有企业的经营低效和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逐渐凸显,国有企业发生财务困境也屡见不鲜,如何帮助国有企业摆脱并远离财务困境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课题。而理论界对于财务困境的研究日新月异,但在国有企业财务困境应对这方面的研究仍有待补充。本文旨在探索国有企业脱困的有效措施,并丰富财务困境领域的相关研究。本文选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十大破产典型案例中的重庆钢铁进行案例研究,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典型性。以破产重整作为切入点对其财务困境的成因、应对措施和应对效果进行深入分析,并有所侧重政府干预的影响。在分析成因时,由外到内进行梳理;在分析应对措施时,将重整前后的应对措施进行纵向对比;在分析应对效果时,从市场反应、会计指标和利益相关者多个角度综合评价。同时加入行业均值作为横向对比,再引入事件研究法,以提高结论的准确性。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的财务困境往往是由内外部原因共同导致的。而企业的股权结构与应对措施选择相关。并且市场化系统性应对措施虽然成本高但是效果好。此外,破产重整有利于破除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问题,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根据研究发现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相应建议。本文的研究,在理论上丰富了国有企业财务困境与政府干预、国有企业财务困境与破产重整和国有企业财务困境应对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在实务上也为国有企业梳理了财务困境应对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王可[2](2020)在《财务困境企业危机化解模式研究 ——基于重庆钢铁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日益复杂严峻的环境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断攀升,企业的财务困境问题由此出现,并考验着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公司治理水平、决策科学性和化解危机的能力。本文首先通过文献梳理和理论研究,对财务困境、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进行了概念界定,阐明了财务困境与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破产之间的关系。然后通过收集统计数据,分析了当前我国财务困境企业化解危机的各种模式的应用状况。接着,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以重庆钢铁为案例,从其陷入财务困境的原因、为摆脱困境所采取的措施、措施背后的模式、所用措施的成效等方面对重庆钢铁如何化解危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提炼了财务困境企业的危机化解模式,构建了基于目标和对价的财务困境危机化解框架,对比总结出每种脱困模式的特点及主要适用情形。本文通过统计分析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如何结合自身情况化解危机提供了借鉴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
古智荣[3](2020)在《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动因及经济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行业国企纷纷响应政策号召进行体制经济的改革,并富有成效,然而对于资源型国企而言,市场化机制改革并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原因在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在国际舞台中适应不同的经济环境而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也是长期以来摆在资源国企面前的现实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一个值得探索的实践性问题由此产生,即如何帮助海外资源国企实现自身脱困提质增效从而强化竞争力,其中的核心问题便是,海外实施混改能为国企带来什么?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海外缺乏政策支持情况下是否适用?海外国企实施混改能否借鉴国内的有效模式?通过实施混改的海外国企能否实现预期的改革效果?当前国内外专家研究更多围绕本土国企改革进行讨论,对海外实践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导向指引。基于此,本文结合兖州煤业跨国并购实施混改的案例,通过梳理有关文献和理论,构建适合具体情况的分析框架,究其动因、改革模式及带来的经济效果,试图从实践行为中总结当前国企海外实施混改的相关借鉴。首先,本文从研究背景出发,提出论文研究的主体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其次,通过梳理海内外研究学者有关混改的相关文献,结合相关理论基础,从而奠定本文多角度的经济效果分析框架;接着,针对兖州煤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剖析其海外实施混改的动因,通过分析其海外混改的路径评价其可行性,并应用分析框架评价兖州煤业由此带来的经济效果;最后,基于前文分析结果得出相关结论,以期赋予类似国际化经营企业启发性思考,从而以点到面引出针对国企混改的相关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探索资源国企海外实施混改的动因及经济效果,对潜在风险进行揭示,并依据前文分析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旨在丰富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资源国企海外落实改革工作方面的实践经验,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实现方式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董少明[4](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梁伟[5](2019)在《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利益冲突与平衡是破产程序中恒久的话题,利益冲突与平衡充斥于破产重整规范与司法实践的各个角落,几乎不可能总结出全部的冲突样态与平衡路径。这一方面是因冲突类型的繁杂,很难全部囊括;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动随时改变重整中的利益博弈状态,进而随时衍生出新的冲突。但破产重整程序作为破产程序框架下的子项目,以利益相关者的经济人理性为基础,通过再建企业并释放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Going Concern Value)的制度价值却未发生变化。当陷入财务困境但具有可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亟需要破产重整进行拯救时,却因利益冲突而阻遏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这便需要反问,究竟为何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失去理性的经济思考,而排斥重整程序?虽然主要建立在个案分析之上的研究,不能发现全部的利益冲突类型,并且建立在个案研究基础上的解决路径也可能是相对狭隘的,毕竟债务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的债务结构、盈利状况、经营模式、市场前景、企业文化等均存在差异,恰如莱布尼茨所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对个案深入的剖析可以发现冲突的真实样貌,最直观的了解到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面相,在此基础上的平衡路径可以为其他案件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参考。破产重整程序是市场竞争失败主体拯救本位程序,司法介入下利益相关者协商博弈平台的制度架构能够促进市场化主导资源配置的实现,但在利益协商与博弈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冲突。冲突的化解与利益平衡的实现是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发挥的手段和方式,利益平衡的实现可从社会结构维度推动破产重整制度功能的发挥,既包括社会行为维度的指引功能,也包括社会文化维度的转化功能,甚至是社会经济维度的资源配置转变与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功能,但这均需以利益平衡的实现为前提。企业财务困境造成债务人财产不能满足于各方的需求,进而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将可能爆发激烈的利益冲突,如何实现利益平衡是破产重整程序需要解决的问题。角色多样与利益诉求重合是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复杂的表征,探明利益冲突的实然面相是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必然选择,以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及诉求为视角进行实证分析,既包括以数据为主的分析去解构企业的财务困境与可持续经营价值现实,也包括田野调查发现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实证研究能够穿透重整司法实践与制度规范间的迷雾,明晰债权人、债务人及战略投资人等利益群体的诉求,以及行政权、审判权等角色在重整程序中的真实样态。但破产重整程序不可能对全部利益冲突逐一化解,利用破产重整程序实现企业拯救,保留与释放债务人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价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也能够实现重整制度的价值功能,而在此目的之下,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冲突类型化,对应其成因探索体系化的解决路径。首先是债务人财产与破产重整利益平衡的关联,毋庸讳言,财产的价值归属是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目标,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基于财务困境的现实,财务困境的现实背后是债务人财产价值和变现能力的有限与不足。人具有逐利的本质,以债权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争夺有限的债务人财产,以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实施利己的策略,在重整博弈中发生利益冲突。所以,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基础就是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并进行妥当的分配。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一直未上升到破产法基本原则维度,但破产法相对非破产法的重要特征就是基于破产撤销权、自动冻结制度等以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为目标的制度设计,其背后的逻辑是以实现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下的实质公平追求。而挖掘债务人企业破产期间继续经营能力,能有效的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对债务人财产的分配需以非破产法规则为基础确定权利人,锁定权利人范围,并以破产期间时间轴上坐标为尺度,对破产重整前、重整期间及重整完毕后的权利人进行有序的分配与清偿,从而实现破产重整程序制度背后的实质公平和效率价值。破产重整程序利益平衡的实现需要市场化和法治化路径为指引,以债务人财产分配和债务人企业拯救为目的的利益平衡路径也需要在上述框架下实现,重整程序这一司法平台的制度建构要求审判权主导并负责应对重整中利益的冲突,努力实现重整中利益的平衡。可在集体行动逻辑之下,因为重整程序中规范不完备、冲突剧烈而造成审判机关对重整程序持审慎态度。企业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关乎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安置等多重因素,行政权难免不对其产生关注,但行政权的介入会冲击审判权的中立地位,使利益偏离平衡的天平而向某一方倾斜,进而损害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此外,破产管理人的履职受到法院中心主义的影响,而弱化了其自身功能,究其根源在于缺少市场化与科学化的履职评价体系,而变成行政领导式履职,与市场化要求相悖。破产重整利益的平衡需要外部公权力介入的保障,也需要内部管理人权力的积极行动,权力在行政权、审判权与管理人之间能否进行妥当的配置影响着重整程序的成功。审判权基于纠纷裁判者的司法权威性而享有破产重整程序主导权,而其正确运用破产宣告权、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等实现程序控制以克服审慎态度是其正确样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备之时,破产重整程序无法有效的借助市场,弱化重整功能,行政权应以辅助破产重整程序成功和企业拯救为目的,从程序主导权的享有者退化为程序失灵时的弥补者;而管理人则应以市场化为基础,以积极能动的履职去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在重整程序中妥当利用商业判断规则,并建立以债务人财产价值为基础的评价标准,以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职,来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最后是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实现路径,利益平衡的实现是利益的分配过程,破产重整中利益的分配需要接受利益位阶的调整,按照利益位阶的不同进行不同的保护,并将权利人以不同的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重整中利益的三个位阶层次,在权变理论下,金融债权保护被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予以关注,而群体利益保护也加入了程序参与权,以保障其信息的对称,最后才是通过克服僵化性的一致原则去对个体利益实现保护。针对不同利益位阶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重整规范不完备的空白地带,凭借管理人的积极履职与行政权的协助,在审判权的主导之下探索诸如和解式重整的路径,克服僵化的思路去实现重整中的利益平衡,以达到推动破产重整程序成功,保护企业可持续经营价值及发挥重整制度功能的目的。
谢锐勤[6](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余新庆[7](2003)在《背水之战——记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唐民伟》文中指出 身旁是悬崖和深渊,没有攀缘之路可上下;背后是急流和大江,没有摆渡之舟可往返。前面,虽然是一片开阔地,但布满了荆棘、隐藏着深坑、弥漫着大雾、潜伏着危机。这个比喻对于1999年10月以前的重钢集团公司来说,是再形象和准确不过的了。在中国民族钢铁工业艰难的行程中,重
刘立均[8](2001)在《论决胜阶段的国企改革》文中研究表明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起 ,以增强活力为宗旨的国有企业改革便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 ,国企继续脱困的空间日趋狭小。尤其是即将加入世贸组织将使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应利用入世协议规定的过渡期打赢一场根本化解深层矛盾的攻坚战。成功的关键在于领导体制的改革 ,改革的基本原则应是 ,在公益性企业引入竞争机制 ,在营利性企业培育民主机制。
胡世雄,宁惠兰[9](2001)在《国企脱困之后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年脱困是国企改革进程中 ,在一定政策条件下的阶段性成果 ,它使国企恢复了一定的元气。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 ,从宏观层面上说是调整优化整体国企的布局 ,对国企进行战略性重组 ;从微观层面上说是对具体的国企进行公司化改造 ,即进行制度创新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两个层面仍是现阶段国企改革的当务之急。
罗云忠[10](2001)在《国企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的哲学思考》文中研究说明
二、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之后怎么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之后怎么办?(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破产重整前后财务困境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研究 ——以重庆钢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经济周期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资本结构理论 |
2.1.4 效率差异化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关于财务困境形成原因的研究 |
2.2.2 关于财务困境应对措施的研究 |
2.2.3 关于财务困境应对效果的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相关概述与理论分析 |
3.1 相关概述 |
3.1.1 财务困境的概念 |
3.1.2 破产重整的概念 |
3.1.3 财务困境的成因 |
3.2 理论分析 |
3.2.1 财务困境应对措施与应对效果 |
3.2.2 政府干预与国有企业财务困境 |
3.2.3 破产重整与国有企业财务困境应对 |
第四章 案例介绍 |
4.1 重庆钢铁及行业基本情况 |
4.1.1 重庆钢铁基本情况 |
4.1.2 钢铁行业基本情况 |
4.2 重庆钢铁陷入财务困境的表现 |
4.2.1 获利能力下降 |
4.2.2 债务负担沉重 |
4.2.3 偿债能力不足 |
4.2.4 退市风险警示 |
4.3 重庆钢铁陷入财务困境的原因 |
4.3.1 周期下行,产能过剩 |
4.3.2 不当干预,政府兜底 |
4.3.3 盲目扩张,杠杆畸高 |
4.3.4 改革滞后,管理低效 |
4.3.5 供需错配,成本偏高 |
第五章 案例分析 |
5.1 重庆钢铁重整前的财务困境应对措施 |
5.1.1 资产重组:出售资产以弥补亏损 |
5.1.2 财务重组:政府补助和定向增发 |
5.1.3 公司治理重组:集团选派继任董事长 |
5.1.4 战略运营重组:整体上市和经营转型 |
5.2 重庆钢铁重整后的财务困境应对措施 |
5.2.1 资产重组:实施混改和资产剥离 |
5.2.2 财务重组:以股抵债和低息贷款 |
5.2.3 公司治理重组:业界大咖和薪酬改革 |
5.2.4 战略运营重组:成本领先和满产满销 |
5.3 重庆钢铁重整前后财务困境应对的效果及对比分析 |
5.3.1 市场反应分析 |
5.3.2 财务指标分析 |
5.3.3 利益相关者分析 |
5.4 案例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政府层面 |
6.2.2 企业层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2)财务困境企业危机化解模式研究 ——基于重庆钢铁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意义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 |
2.1 财务困境 |
2.1.1 财务困境的操作定义 |
2.1.2 财务困境的事件导向定义 |
2.1.3 财务困境的动态过程导向定义 |
2.2 债务重组 |
2.2.1 债务重组的内涵 |
2.2.2 债务重组的相关理论 |
2.3 资产重组 |
2.3.1 资产重组的内涵 |
2.3.2 资产重组的相关理论 |
2.4 破产重整 |
2.4.1 破产重整的内涵 |
2.4.2 破产重整的理论依据 |
2.4.3 破产重整的研究文献 |
2.5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财务困境企业危机化解现状分析 |
3.1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现状 |
3.2 我国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原因 |
3.3 财务困境上市公司化解危机现状 |
第四章 重庆钢铁财务困境成因与化解方式分析 |
4.1 公司简介 |
4.2 陷入财务困境的成因分析 |
4.3 财务困境中重庆钢铁化解危机的方式 |
第五章 化解危机的模式分析 |
5.1 以获取资金为目的脱困模式 |
5.2 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脱困模式 |
5.3 以获得优质资产为目的的脱困模式 |
5.4 综合性的脱困模式——破产重整 |
5.5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3)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动因及经济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及预期贡献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概述 |
2.1.1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概念界定 |
2.1.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实施途径 |
2.2 当前我国国企实施混改现状及跨国并购情况 |
2.3 国有企业实施混改有关绩效的界定 |
2.4 理论基础 |
2.4.1 协同效应理论 |
2.4.2 规模经济理论 |
2.4.3 市场势力理论 |
2.4.4 资源获取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案例背景概述 |
3.1 有关各方背景概况 |
3.1.1 兖州煤业简介 |
3.1.2 兖煤澳洲情况介绍 |
3.1.3 嘉能可相关情况概述 |
3.1.4 联合煤炭公司基本情况 |
3.2 兖州煤业澳洲经营状况及困境分析 |
3.2.1 行业高位连续并购质量欠佳的资产 |
3.2.2 长期举债扩张致使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
3.2.3 公司经营不善且财务费用高昂 |
3.2.4 国有股权高度集中导致上市平台功能丧失 |
3.2.5 补救措施不具有存续性 |
3.3 兖州煤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混改概述 |
3.3.1 兖州煤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海外实施混改过程 |
3.3.2 兖煤澳洲实施混改后股权架构及相关安排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动因分析 |
4.1 实现资产收购并促使产权优化和弥补市场化缺陷 |
4.2 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
4.3 有助于拓宽销售渠道及满足市场环保需求 |
4.4 通过资源整合提升亚太市场的话语权与定价权 |
4.5 基于全球化布局的需要 |
第五章 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经济效果分析 |
5.1 短期市场反应分析 |
5.1.1 股价变动分析 |
5.1.2 超额收益率变动分析 |
5.2 基于协同效应理论的指标体系分析 |
5.2.1 经营协同效应分析 |
5.2.2 管理协同效应分析 |
5.2.3 财务协同效应分析 |
5.3 基于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整体财务绩效分析 |
5.4 非财务整合效益分析 |
5.4.1 资源储备和市场占有 |
5.4.2 基建设施及运输网络 |
5.4.3 社区保障和潜在发展能力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案例启示和建议 |
6.1 兖州煤业案例启示 |
6.1.1 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帮助海外国企脱困提质增效 |
6.1.2 以并购重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有效模式 |
6.1.3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均衡各方利益 |
6.1.4 持续加强后续资源整合与经营协作带来的经济效果 |
6.2 相关对策建议 |
6.2.1 国有企业海外扩张应合理选择并购标的 |
6.2.2 国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需求创设混改途径 |
6.2.3 恰当遴选引入的战略合作者 |
6.2.4 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机制建立 |
6.2.5 积极履行助力混改增益成效的社会责任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4)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立法表 |
案例表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利益冲突的成因:利益主体与诉求多元化 |
第一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内涵的阐释 |
一、利益的内涵阐释 |
二、法律维度的利益阐释 |
三、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冲突阐释 |
四、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平衡阐释 |
第二节 破产重整利益冲突的案例剖析 |
一、A企业的破产概况 |
二、债务人的利益诉求 |
三、债权人的利益诉求 |
四、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 |
五、法院的审慎态度 |
六、地方政府的积极介入 |
七、破产管理人的能动性不足 |
第三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类型解析 |
一、债务人财产供给的不足产生无序分配 |
二、公权力介入时的重整程序控制权争夺 |
三、利益相关者多样化造成利益位阶不清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利益平衡的价值:社会结构中重整功能实现 |
第一节 社会群体行为导向维度功能 |
一、私权意识回归 |
二、商业风险分配 |
三、实质正义实现 |
第二节 重整文化构建维度功能 |
一、拯救文化对传统债文化的替代 |
二、公共本位对私利本位的替代 |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维度功能 |
一、宏观经济政策落实 |
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利益平衡的基础:财产保值增值与有序分配 |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的实现 |
一、规则设计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 |
二、继续经营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 |
三、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财产溢价 |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分配的受益主体 |
一、债务人企业的债权人 |
二、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 |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主体间的有序分配 |
一、债务人财产清算价值:归属重整完成前债权人 |
二、债务人财产重整溢价: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三、债务人企业隐性资产:归属重整后出资人 |
四、企业重整后经营收益: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利益平衡的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
第一节 正确介入的行政权:辅助重整成功 |
一、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惯性 |
二、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成因 |
三、行政权正确介入的尺度 |
四、行政权正确介入的样态 |
第二节 克服审慎态度的审判权:主导重整程序 |
一、审判权审慎态度的剖析 |
二、重整程序审判权主导实现 |
第三节 市场化履职激励的管理人:完成重整事务 |
一、管理人履职评价体系不完备 |
二、不完备评价体系的表现形式 |
三、管理人履职评价方式的转变 |
四、市场化评价标准激励管理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平衡的路径:利益位阶下的权益保障 |
第一节 破产重整的利益位阶 |
一、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内容 |
二、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重配 |
第二节 利益位阶重配下权益保障弱化 |
一、实践维度维护公共利益难 |
二、规范维度排斥利益群体参与 |
三、观念维度个体利益保护僵化 |
第三节 特殊主体权益保障的路径探索 |
一、金融债权利益保障探索 |
二、和解式重整群体利益保障探索 |
三、其他主体权益保障探索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国企脱困之后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脱困是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新起点 |
脱困之后国企的忧虑 |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然是国企改革的核心 |
国企改革的整体突破, 必须解决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 |
(10)国企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的哲学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改革和脱困是从实际出发的决策 |
二、“突破口”是共性和个性关系的运用 |
三、辩证地认识国企三年改革和脱困 |
四、脱困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
五、脱困体现了量变和质变关系等原理 |
六、实践证明脱困的决策是正确的 |
四、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之后怎么办?(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破产重整前后财务困境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研究 ——以重庆钢铁为例[D]. 黄坤耀. 广西大学, 2020(07)
- [2]财务困境企业危机化解模式研究 ——基于重庆钢铁的案例分析[D]. 王可. 南京大学, 2020(02)
- [3]混改背景下兖州煤业跨国并购动因及经济效果研究[D]. 古智荣. 广东工业大学, 2020(02)
- [4]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5]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D]. 梁伟. 吉林大学, 2019(02)
- [6]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背水之战——记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唐民伟[J]. 余新庆. 红岩, 2003(01)
- [8]论决胜阶段的国企改革[J]. 刘立均.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2001(09)
- [9]国企脱困之后的思考[J]. 胡世雄,宁惠兰.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03)
- [10]国企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的哲学思考[J]. 罗云忠.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01(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