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新市总履行职责服务职工(论文文献综述)
胥珂[1](2019)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为例》文中提出2017年12月,十九大后第一站便来到江苏徐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贾汪时,充分肯定了贾汪区的转型成绩,并赞赏“贾汪真旺”。并指出:“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是一篇大文章,实践证明这篇文章完全可以做好,关键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采煤塌陷区整治的有益经验,要注意总结推广。”[1]本文以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较为典型的徐州市贾汪区为案例,以较小的切入点对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加以剖析。主要围绕我国政府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目前还存在何种问题以及原因,完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针对上述问题,通过文献分析、比较分析以及案例分析,其结论如下:首先,由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政府依然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由于政府能力、财力的限制,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很难面面俱到,需要多元治理主体发挥合力;最后,我国现阶段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仍存在很多问题,因此需要构建多元的治理主体、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民生建设、建立健全适宜的地方法律法规和提高对风险的防控能力。该论文有图9幅,表2个,参考文献59篇。
高佳葆[2](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我国资源型城市政务服务研究 ——以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四十一年的改革开放让中国在世界上取得了举世闻名的成绩,我国支柱产业之一的资源型产业为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杰出贡献。然而,随着各种资源被无序的开发和利用,我国的资源型城市也承受巨大的发展压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理清与政务有关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新的政务服务方式。其目的是使公众更方便、更有效地获取公共服务,并通过现代化的管理以及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确保政务服务的灵活性和高效率。为了保证为民众服务的质量,保证政务发展的高效性和创新性,对政务服务新理念予以相应的完善,我国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正在积极建立并完善。创新政务服务形式的渠道和推进器是“互联网+”,但政府优质的政务服务水平才是核心。在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升级带动资源型城市传统产业以及政务服务改革的背景下,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融合为资源型城市公共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但目前,我国在此方面表现出的诸如服务方式单一、缺乏质量和效率等方面问题都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整体构建进程。因此,进一步加强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优化建设,提高民众办事效率就显得极为重要。本文以“三步走”为思路,即引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三个阶段进行研究。对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际情况及建设现状加以相应的比较,对相应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方向加以掌握,以此来奠定写作基础。首先,本文对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了论述,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然后,在梳理了我国资源型城市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发展方向后,选取国内典型的以不可再生油气资源为主体的资源型城市黑龙江省大庆市作为研究案例。采取比较法、文献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我国资源型城市目前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通过分析借鉴国内外典型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经验得出几点经验启示。本文列举了美国的休斯敦、英国的伯明翰、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和我国的阜新、焦作、东营等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一方面表现出的建设情况。由此来获得的经验启示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务方面的服务功能的整体优化,包括传统活动优化、集中办理行政事务、线上线下不同活动彼此结合;二是服务平台渠道的融合升级;三是推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包括加快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和健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四是培育信息安全文化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本文针对我国资源型城市筹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时出现的建设不完善,用户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本文提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选择相应的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的人性化管理水平;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民众在办理相关事务时穿插多个部门办事难的现象,提出了简化办事流程、采用电子档案、通过电话申请办理业务等对策建议。
曹书[3](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李艳[4](2019)在《制造业涉税管理研究 ——以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制造业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制造业发展迅速,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皮革行业从属于制造业。随着制造业迅速发展,我国的皮革工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且皮革行业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行业,特别适合于穿、用,备受青睐。阜新市清河门皮革产业园区成立于2009年,园区目前企业70余户,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较大,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地方税收收入。由于皮革行业的特殊性,基层税务机关通过对皮革制造业的深刻了解,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根据皮革行业特点,以汽车革胚革、蓝湿皮、植鞣革为主,发展前景乐观,为地方税收带来收益,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税收政策,定期实地核查和日常检查,进行纳税评估等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存在着一些管理漏洞,如农产品扩大进项抵税,虚开农产品发票等问题。本文将在大量阅读文献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之上,选取阜新市清河门皮革产业园区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作为研究对象,应用管理相关理论,对以下方面进行分析研究:(1)本文通过清河门皮革产业园区皮革制造业管理现状,运用涉税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等理论,结合相关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管理职责,总结本地税务机关的研究现状并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2)通过对比调查分析找出清河门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现状中出现问题,并针对其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3)通过阅读文献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给清河门皮革产业园区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提供指导,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切实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本论文希望通过课题能够丰富和充实对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的研究,希望对清河门区基层税务机关在工作上有所帮助,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对基层税务机关在类似工作中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价值,服务纳税人,提高税收收入。
何哲[5](2019)在《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辽宁省阜新市按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振兴乡村的战略思想,把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逐步转向农村,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取得了一些显着的成绩,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服务能力以及管理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由于阜新市地属辽宁西部的山地丘陵区,属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现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缓慢,城市相对落后,农村人口较多,使得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与全国相比,仍需迅速提高,以达到社会与居民的需求。本文以阜新市华东镇为例,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材料和实地访谈等研究方法,对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做出了整体评价,对影响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结合阜新市自身情况,提出了解决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希望对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有一定的帮助,使得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可以适应新形势下振兴乡村的发展需求。
侯彦良[6](2018)在《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的产生机理及解锁路径研究》文中认为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工业化大规模推进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导致对资源高强度的开发,一大批依托资源禀赋的资源型城市相继兴起,资源型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己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显着特点。这些城市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经过数十年甚至百年的高强度资源开发以后,由于粗放的增长模式,发展观念滞后,市场化机制不够完善和资源相关的财税制度建设不足等诸多原因,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大批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采业相继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可被开采的资源日趋衰竭、开采成本不断上升,支柱产业逐渐衰退,再加上资源型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竞争环境的恶化,资源型城市生产难以继续,负担日益加重,财政日益陷入困境,出现了经济增长缓慢、下岗失业人员增多、生态环境恶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社会矛盾突出等一系列区域性和结构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资源城市陷入锁定效应,已经严重影响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以煤炭型资源城市为研究对象,探索资源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机理、锁定突破影响因素以及城市解锁路径。文章在对资源型城市概念、衡量尺度和分类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主要分析煤炭型城市的锁定效应。首先,分析了煤炭型城市的发展现状及锁定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机理进行探究,总结了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关键影响因素,对城市锁定的突破路径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文章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的基础对煤炭型城市解锁能力进行实证分析,包括解锁能力的综合评价以及解锁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并对实证结果进行了各项统计检验。接下来,文章根据煤炭型城市的锁定特征、产生机理以及影响因素,对城市解锁路径进行设计,主要是从功能锁定、技术锁定、产业锁定以及制度锁定四个方面进行。最后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对山西省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进行案例分析。本文构建了有关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的产生机理,系统地提出了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突破的路径设计,从学理上揭示了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的形成、规避和解锁三大机制,对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重要问题做出了理论解释。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性工作总结如下:(1)煤炭型城市锁定特征研究。根据煤炭型城市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提炼了煤炭型城市锁定特征,包括城市功能锁定、城市技术锁定、城市产业结构锁定以及城市制度锁定。研究发现,煤炭型城市以煤炭资源开采和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模式使得城市功能逐步趋向于为煤矿产业“服务”,形成了单一且不健全的城市功能现状;煤炭型城市科研经费显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之传统技术一旦投入使用,通过持续获得收益逐步占领市场并占据主导地位,限制新技术的实施和推广,城市陷入技术锁定状态;在煤炭型城市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占据了很大比重,第一、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这种“一头沉”式的产业结构受多种条件制约,接续产业发展缓慢,致使城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另外,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价格失衡等问题使煤炭型城市一直处于不利地位,陷入畸形发展的轨道。(2)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机理分析。主要从资源、技术、产业、人力和制度五个方面进行剖析,研究发现,路径依赖是煤炭型城市陷入锁定状态的根本原因,基于自然资源禀赋驱动、传统企业带动所形成的资源型城市通常具有路径依赖特性,认为煤炭型城市由于路径依赖特性最终陷入锁定效应的发展路径,最终煤炭型城市会陷入这样一种恶性循环之中:路径依赖—寻求惯例—惯性—加剧锁定。(3)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影响因素分析。通过对影响锁定突破的因素进行归纳和分析,认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源因素、政府因素、人力资本因素、技术因素以及经济外向度。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2010-2014年25个煤炭型城市的综合解锁能力进行测算,发现大部分城市突破锁定能力较低,且城市之间解锁能力差异较大;另外,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影响因素对城市解锁能力的具体作用,发现技术投入、政府因素以及人力资本对城市解锁能力的影响最为显着,经济外向度的影响比较小。(4)煤炭型城市解锁路径设计。煤炭型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功能、技术、产业以及制度方面解锁,其中,城市功能解锁是方向和动机,技术解锁是支撑和手段,产业解锁是驱动和目标,制度解锁是干预和保障,通过路径选择推进城市转型的进程,实现煤炭型城市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系统协调发展。(5)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案例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山西省10个煤炭型城市的解锁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具体解锁路径。该论文有图21幅,表17个,参考文献157篇。
刘建强[7](2018)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职能研究 ——以枣庄市为例》文中指出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需要面对经济、就业、环境、财政资金等一系列难题,其中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涉及民生,最需要引起各方关注,是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政府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在不断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催生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变革。在给资源枯竭型城市提供转型和就业思路的同时,也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如何在国家宏观指导下,找准自身定位,合理制定政策体系,突破当前转型困局,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为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良性互动找准方向,对于实现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安置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山东省枣庄市的实地调查,结合相关数据及政策的综合研究分析,对剩余劳动力安置的政府职能做了进一步的探讨。分析了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在剩余劳动力安置方面面临的困境,研究了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政策及措施。通过对枣庄市剩余劳动力安置数据的分析,了解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情况,并对安置途径和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数量巨大的剩余劳动力群体是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明显特点,这一群体数量远远超过非资源型城市且高度集中于主体资源枯竭产业,再加上早已存在的隐性剩余劳动力、家庭式剩余劳动力以及巨大的再就业难度,导致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剩余劳动力安置难度较大。当前枣庄的剩余劳动力安置存在产业结构单一、隐性剩余劳动力显性化、劳动力文化素质、思想观念以及在就业培训机构的缺失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发挥好自身作用,履行职能,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最后,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对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应从对剩余劳动力优先安置的公共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多方配合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参与、优化剩余劳动力安置环境等方面履行职能。
冯志峰[8](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于涛,温智荣[9](2018)在《帮职工@工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编辑留言】切实增强"三性"、去除"四化",更好地服务职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工会组织需要不断创新,突破自己原有的工作模式。这其中,辽宁省阜新市总工会推行的"工会职工联络员"机制,为"工会接地气"找到了一种新模式。
孙晓光[10](2017)在《细河湿地公园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案例分析》文中认为工程质量是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核心内容,是决定工程项目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园林工程同样如此。加强园林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利于提高工程的附加值,对工程发挥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很大的提高。随着阜新市的经济发展,园林工程建设项目与日俱增,而城市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同时也并无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基于此,本文作者结合阜新市细河湿地公园项目针对现阶段园林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研究,展开思考。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逻辑演绎与综合分析的方法进行探讨,对园林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控制和防范措施。本文的研究结论:1工程质量的定义:工程项目在满足甲方需求、同时符合合同要求、不违背国家相关规定、设计规范等前提下完成的程度。园林工程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有相似之处,但又有其特殊的属性。2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对园林工程的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同预定的质量标准相比,看是否符合,找出存在的偏差,分析偏差的原因。园林工程的质量控制应贯穿整个园林工程的实施过程。3阜新细河湿地公园项目中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存在没有划分清施工项目质量控制责任、施工组织架构分散不明确,没有管理好施工现场、落后的施工技术水平、工程监理工作不规范,质量验收工作不到位等问题。4对阜新细河湿地公园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以下整改措施:规范项目经理制,制定施工项目管理目标,制定工程施工制度和规范,标准化的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中引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标准、通过规范的工程监理制度贯穿始终,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和备案等。
二、阜新市总履行职责服务职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阜新市总履行职责服务职工(论文提纲范文)
(1)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和创新点 |
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的相关概念与理论阐释 |
2.1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及政府作用的相关概念 |
2.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的理论基础 |
3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徐州市贾汪区背景情况 |
3.2 徐州市贾汪区成效以及政府的积极作用 |
3.3 贾汪区转型中政府作用存在的不足 |
3.4 贾汪区转型中政府作用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4 国内外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经验与启示 |
4.1 国外转型中政府作用经验 |
4.2 国内转型中政府作用经验 |
4.3 国内外转型中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的启示 |
5 完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的建议 |
5.1 构建多元治理主体 |
5.2 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
5.3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
5.4 加强城市民生建设 |
5.5 建立健全适宜的地方法律法规 |
5.6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互联网+”背景下我国资源型城市政务服务研究 ——以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2.2 国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互联网+” |
2.1.2 政务服务 |
2.1.3 “互联网+政务服务” |
2.1.4 资源型城市 |
2.2 基础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3 我国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我国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现状 |
3.2 大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调研分析 |
3.2.1 问卷设计与发放 |
3.2.2 问卷样本构成 |
3.2.3 问卷调查结果 |
3.3 我国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1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服务水平低 |
3.3.2 平台建设不完备,影响用户体验感 |
3.3.3 缺乏信息共享,服务效率低 |
3.3.4 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众隐私权 |
4 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及启示 |
4.1 国外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 |
4.1.1 美国休斯敦的建设经验 |
4.1.2 英国伯明翰的建设经验 |
4.1.3 加拿大卡尔加里的建设经验 |
4.2 国内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的建设经验 |
4.2.1 阜新市的建设经验 |
4.2.2 焦作市的建设经验 |
4.2.3 东营市的建设经验 |
4.3 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给予的启示 |
4.3.1 注重政务服务系统的完整性 |
4.3.2 重视政务信息的开放性 |
4.3.3 不断优化门户网站的功能 |
4.3.4 重视公民的参与 |
5 提升我国资源型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 |
5.1 政务服务功能的整体优化 |
5.1.1 传统政务工作的优化 |
5.1.2 行政事务的集中办理 |
5.1.3 线上线下工作的结合 |
5.2 服务平台渠道的融合升级 |
5.2.1 服务内容全面化 |
5.2.2 服务平台智能化 |
5.3 推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 |
5.3.1 加快数据开发利用 |
5.3.2 促进数据开放共享 |
5.3.3 健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 |
5.4 完善信息安全管理 |
5.4.1 培育信息安全文化 |
5.4.2 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
5.4.3 建立信息安全人才队伍 |
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制造业涉税管理研究 ——以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制造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文献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二、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制造业 |
2.1.2 皮革制造 |
2.1.3 涉税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治理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管理效率理论 |
2.2.4 税收管理理论 |
三、清河门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现状分析 |
3.1 取得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
3.1.1 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 |
3.1.2 取得的卓越成效 |
3.2 涉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税收法律体系和征管模式本身存在缺陷 |
3.2.2 皮革制造业内部进项虚抵诸多问题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税收体制不配套 |
3.3.2 税收管理模式有待改进 |
3.3.3 缺少对企业征税风险的关注与研究 |
3.3.4 信息化建设程度较低 |
四、国内外经验对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的借鉴 |
4.1 国外税务机关涉税管理典型举措 |
4.1.1 加拿大:税收征收协议 |
4.1.2 美国:税收管理机制、纳税风险管理 |
4.2 国内税务机关涉税管理典型举措 |
4.2.1 山东的指标法 |
4.2.2 河北省的出口退税企业管理 |
4.3 经验借鉴 |
4.3.1 实施税收征收协定,促进经济技术交流 |
4.3.2 确立税收管理机制、纳税风险管理,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
4.3.3 运用指标法,合理管理毛皮企业 |
4.3.4 加强出口退税企业日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
五、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制造业涉税管理对策分析 |
5.1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5.1.1 加强税收普及和宣传 |
5.1.2 完善和健全皮革制造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
5.2 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降低风险 |
5.2.1 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监管力度 |
5.2.2 加强税务稽查监管力度 |
5.2.3 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督力度 |
5.3 加强企业内控建设,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
5.3.1 企业方面的做法 |
5.3.2 税务机关做法 |
5.4 “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视角管理 |
5.4.1 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 |
5.4.2 加强产学研发合作 |
5.5 多措并举促进出口企业发展 |
5.5.1 推行生皮查验制度 |
5.5.2 夯实基础管理 |
5.5.3 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制度 |
六、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公共卫生 |
2.公共卫生管理 |
3.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 |
(二)理论基础 |
1.政府供给理论 |
2.应急管理理论 |
3.公共产品理论 |
三、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进展 |
(一)阜新市推进了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设施建设 |
(二)阜新市加强了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
(三)阜新市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 |
四、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1.阜新市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管理制度不完善 |
2.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 |
3.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经费补助不足 |
4.阜新市农村居民对卫生所性质认知出现偏差 |
(二)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1.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三级卫生服务网管理模糊 |
2.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人才缺乏灵活的用人机制 |
3.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缺乏可靠资金保障 |
4.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宣传不足 |
五、解决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
(一)健全规范制度规范各级管理 |
1.制定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
2.加强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 |
3.强化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措施的建设 |
4.深化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构改革 |
5.健全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直报网络系统 |
(二)制定优惠政策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
1.加强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人员学历教育 |
2.提高阜新市农村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 |
3.制定阜新市农村卫生管理人员优惠政策 |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管理体系建设 |
1.阜新市政府公共卫生管理投入要重点向农村倾斜 |
2.合理安排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经费和建设资金 |
3.保障阜新市农村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待遇 |
4.建立按绩效分配的技能工资制度 |
5.建立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 |
(四)加强自我管理鼓励社会帮扶 |
1.进行阜新市公共卫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
2.强化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监督考核 |
3.强化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观念 |
4.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帮扶力度 |
六、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的产生机理及解锁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2.3 本章小结 |
3 煤炭型城市的发展现状及锁定特征 |
3.1 煤炭型城市的空间分布 |
3.2 煤炭型城市发展现状 |
3.3 煤炭型城市发展的锁定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4 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机理与突破路径 |
4.1 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机理 |
4.2 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影响因素 |
4.3 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博弈分析 |
4.4 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的路径分析 |
4.5 煤炭型城市解锁目标设定 |
4.6 本章小结 |
5 煤炭型城市解锁能力的实证分析 |
5.1 煤炭型城市解锁能力综合评价 |
5.2 煤炭型城市解锁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5.3 锁定效应阻碍煤炭型城市经济转型 |
5.4 本章小结 |
6 煤炭型城市解锁路径设计 |
6.1 功能锁定的解锁路径设计 |
6.2 技术锁定的解锁路径设计 |
6.3 产业锁定的解锁路径设计 |
6.4 制度锁定的解锁路径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7 煤炭型城市锁定突破案例分析——以山西为例 |
7.1 山西省煤炭型城市发展现状 |
7.2 解锁能力综合评价 |
7.3 解锁路径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主要创新点 |
8.4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职能研究 ——以枣庄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资源枯竭型城市 |
2.1.2 劳动力、剩余劳动力 |
2.1.3 政府职能 |
2.2 相关理论 |
2.2.1 新古典经济学派剩余劳动力安置理论 |
2.2.2 凯恩斯的剩余劳动力安置理论 |
2.2.3 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剩余劳动力安置理论 |
2.2.4 新凯恩斯主义工资粘性就业理论 |
2.2.5 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
3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剩余劳动力安置分析 |
3.1 资源枯竭型城市枣庄的转型 |
3.1.1 枣庄市概况 |
3.1.2 枣庄市资源型企业面临的困境 |
3.1.3 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 |
3.2 枣庄市劳动力分布 |
3.2.1 劳动力分布 |
3.2.2 剩余劳动力过剩情况 |
3.3 枣庄市剩余劳动力安置途径分析 |
3.3.1 资源型企业内部消化 |
3.3.2 转型企业劳动力安置 |
3.3.3 外部转移剩余劳动力 |
3.3.4 发挥创业对剩余劳动力安置的缓解和带动作用 |
3.3.5 加强剩余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 |
3.4 枣庄市剩余劳动力安置面临的问题 |
3.4.1 单一的产业结构易引发连续失业风险 |
3.4.2 体制问题造成隐性剩余劳动力显性化 |
3.4.3 低文化素质和落后的思想观念造成再就业困难 |
3.4.4 劳动力短缺和过剩同时存在的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 |
3.4.5 再就业培训机构的缺失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
3.5 本章小结 |
4 资源枯竭型城市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职能 |
4.1 劳动力安置管理职能 |
4.1.1 劳动力安置规划 |
4.1.2 劳动力安置统一管理 |
4.2 劳动力转移的服务职能 |
4.2.1 劳动力就业培训 |
4.2.2 劳动力转移引导服务 |
4.2.3 劳动力安置的财政支持 |
4.2.4 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 |
4.3 政府解决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的作用 |
4.3.1 整合和提升生产要素 |
4.3.2 维护产业转型中的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
4.3.3 协调产业转型中的各方利益 |
5 国内外经验借鉴 |
5.1 西方发达国家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的模式 |
5.1.1 德国鲁尔模式 |
5.1.2 美国休斯敦模式 |
5.1.3 法国洛林模式 |
5.1.4 日本九州模式 |
5.2 国际社会解决资源型城市就业问题的经验 |
5.2.1 政府整体规划主导转型过程 |
5.2.2 对原有产业进行换代升级 |
5.2.3 产业结构调整与选择性产业多元化 |
5.2.4 鼓励自主创业大力培育中小企业 |
5.2.5 吸引外来投资,振兴工业基地 |
6 强化枣庄市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职能对策建议 |
6.1 构建优先安置剩余劳动力的公共政策体系 |
6.1.1 树立优先安置剩余劳动力的发展战略 |
6.1.2 提高剩余劳动力安置政策质量 |
6.1.3 优化行业和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 |
6.2 建立多方配合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服务体系 |
6.2.1 转变观念 |
6.2.2 转变职能 |
6.2.3 创新管理机制 |
6.3 促进劳动力参与 |
6.3.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6.3.2 转变剩余劳动力观念 |
6.4 优化剩余劳动力安置环境 |
6.4.1 健全劳动力市场 |
6.4.2 优化产业结构 |
6.4.3 修复生态环境 |
6.4.4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10)细河湿地公园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园林工程发展现状 |
1.3.1 国外园林的特点 |
1.3.2 国内园林工程发展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的内容 |
1.4.2 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的结构框架 |
2 案例概述 |
2.1 阜新细河湿地公园概况 |
2.2 项目介绍 |
2.3 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难点分析 |
2.4 施工部署 |
2.4.1 组件项目经理部,明确工作职责 |
2.4.2 规划施工项目管理目标 |
2.4.3 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技术措施 |
2.4.4 制定项目部配合协作要求 |
2.5 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
2.5.1 施工成本管理 |
2.5.2 施工技术方法及工艺 |
2.6 配合监理做好质量监督管理 |
2.6.1 阜新市细河湿地公园工程项目监理制度的内容 |
2.6.2 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料整理等工作 |
3 案例分析 |
3.1 阜新细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
3.1.1 公园花池问题及对策 |
3.1.2 木栈道混凝土基础问题及对策 |
3.1.3 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
3.1.4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责任有待明确 |
3.1.5 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
3.1.6 工程监理需要逐步规范 |
3.2 整改措施 |
3.2.1 组建项目经理部并规划施工管理目标 |
3.2.2 做好园林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
3.2.3 做好成本控制管理 |
3.2.4 遵循植物生长规律,掌握苗木栽植时间 |
3.2.5 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
3.2.6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
3.2.7 推行园林工程项目监理制 |
3.2.8 完善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资料整理工作 |
4 结论与展望 |
4.1 结论 |
4.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阜新市总履行职责服务职工(论文参考文献)
- [1]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中政府作用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为例[D]. 胥珂.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4)
- [2]“互联网+”背景下我国资源型城市政务服务研究 ——以黑龙江省大庆市为例[D]. 高佳葆.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8)
- [3]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制造业涉税管理研究 ——以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制造业为例[D]. 李艳. 辽宁师范大学, 2019(01)
- [5]阜新市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D]. 何哲. 辽宁师范大学, 2019(10)
- [6]煤炭型城市锁定效应的产生机理及解锁路径研究[D]. 侯彦良. 中国矿业大学, 2018(01)
- [7]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背景下剩余劳动力安置政府职能研究 ——以枣庄市为例[D]. 刘建强. 山东农业大学, 2018(02)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9]帮职工@工会[J]. 于涛,温智荣. 当代工人, 2018(10)
- [10]细河湿地公园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案例分析[D]. 孙晓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