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产权与银行经营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胡彦鑫[1](2021)在《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我国产业与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一段时期以来,产融结合成为提升企业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也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实现多元化的重要发展战略。“由产到融”以及“由融到产”的两种运营方式,相互渗透、组合互补,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这种探索,其初衷在于充分借鉴发达市场经济体产融结合的实践,探索拓宽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渠道,以满足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嗣后,三十余年的改革发展进程中,我国逐步形成了“由产到融”的政策实践,并极大提升了企业投资的活力,促进了产业资本与金融业的协同发展,满足了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监管要求,提升了企业效能。然而,随着风险冲击和内外环境的改变,“由产到融”的政策实践在近期以来出现了风险积聚的现象,甚至诱发了严重的金融风险。如包商银行被“明天系”掏空,成为“明天系”企业的提款机,最终诱发严重的信用风险。2018年,监管当局专门出台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文件,规范企业投资境内金融机构,防范交叉风险传染,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良性发展。回顾我国企业与银行业协同发展的历史实践,在充分肯定企业资金进入银行业提升运营效能的同时,亦宜反思这一进程中的风险形成,应如何正确认知效能提升与风险事件频发成为摆在理论研究与金融实践层面的一个颇为棘手的课题。基于此,本文聚焦于科学评估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及产生的风险这一时代课题,为提高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有效规范公司参股银行行为、防范产融结合风险、实现实体经济健康持续的增长提供有益借鉴。本文从防范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入手,根据当前公司参股银行后风险事件频发且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风险交叉传染的特点,梳理公司参股银行的动因、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机理以及风险产生的机理,构建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拓展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的经济学解释。回顾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发展历程,明确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动因,同时选取2008年-2018年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分析了我国公司参股银行后,在缓解约束与提高效率两方面的现状与问题,同时对我国公司参股银行关联交易风险、交叉传染风险进行进一步对比与分析,分析其产生的危害。进一步在理论梳理和现状剖析的基础上,采用2008-2018年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利用混合效应面板回归、Probit、Tobit等方法实证分析了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影响,一方面验证了公司参股银行对公司融资约束的影响,另一方面验证了公司参股银行对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我国公司能够提高效能,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风险;本文进一步将包商银行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入探究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同时通过34家上市银行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公司参股银行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最后,对全文的结论进行归纳,并从稳定货币政策预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合理支付股利、规范公司参股银行市场秩序、完善企业及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强化外部监管等方面提出提高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加强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性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公司参股商业银行的实际,梳理了公司参股银行后所产生的经济后果,一方面能提高参股公司的效能,另一方面也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公司参股银行通过信息效应、协同效应和银企关联效应三种渠道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公司参股银行影响投资效率的机理体现在:一是当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相对较小时,相对充沛的内源资金会造成企业管理人员过度自信,进而为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而提高投资规模,而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便很容易出现过度投资,从而导致企业投资效率的降低。二是当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相对较大时,企业可以利用的资金就会相应降低,优先的可支配资金会使企业错过很多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导致投资效率的降低;当企业缓解了融资约束,企业就会避免错失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进而提高投资效率。三是因融资约束导致的企业资金量的减少从另一个角度可以促使企业在投资之前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甄别,选择投资价值更大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投资效率。因此本文认为融资约束能够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与此同时,公司参股银行后,主要存在两种风险,即关联交易风险,实体与金融交叉传染的风险。第二,通过历史分析法系统梳理了中国参股银行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同时综合运用混合效应面板回归、Probit、Tobit等计量方法,揭示了公司参股银行后在提高效能方面存在异质性影响。公司参股银行之后,融资约束程度显着降低,企业所有制性质、国家宏观政策、区域发展和营商环境在缓解融资约束过程中发挥着调节作用;参股银行可以显着缓解由于融资约束造成的投资效率损失。第三,通过实证研究并辅以典型案例分析公司参股银行风险产生的危害,揭示了关联交易风险及交叉传染风险产生的原因,随着非国有股东占比的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随之提升,并对不同银行产生非对称性影响。通过系统梳理包商银行发生风险事件的全过程,揭示产融结合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危害,风险成因归结为市场秩序不规范、公司财务不稳健、银行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外部金融监管失灵四方面,两类风险具有隐蔽性强、破坏性大和周期性等特征,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容易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通过2008-2018年34家上市银行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公司参股银行后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整体来看,随着非国有股东参股银行比例的上升能显着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非国有股东参股商业银行通过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进而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承担。非国有股东参股商业银行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非对称性,城商行非国有股东参股比例的提升能够促进银行风险承担的提升,而股份制银行非国有股东参股比例的提升抑制了银行风险承担,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并未产生显着影响。
那颂[2](2021)在《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文中指出“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绝对指标和碳中和远景规划下,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生活、生产,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正在引发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中国的林业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巨变。林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林农信贷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林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困扰着政府有关部门,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而与林业金融支持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也存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尽管政府一直不懈努力,但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我国目前农村市场林农信贷担保最主要的贷款类型,虽盘活了森林资源,也为林业发展提供融通资金,但发展后劲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大多数林农由于达不到银行设置的担保条件要求,林农贷款普遍面临“担保困境”,并因此导致农村地区林农经常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约束”,如果农村信贷市场林业金融支持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不仅不利于林农增收、林业发展、扩大林业再生产,也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是围绕如何破解林农贷款担保困境来开展研究,探索构建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来缓解农村市场林农融资难题,促进解决农村地区信贷资金供求失衡问题。本文的研究拓宽了担保理论在林业金融领域的应用范围,丰富了林业信贷担保理论体系,也为集体林权改革实践中关于探索林业金融支持有效路径提供理论研究参考资料,对黑龙江省林区等国有林为主区域的集体林业发展和解决林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文遵循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和制度框架设计的应用经济学研究的一般过程。以信贷担保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梳理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借鉴担保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等最新研究成果,以构建符合当前实际并能促进解决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为研究目标,提出本文研究的逻辑思想。首先,通过数理演绎解释担保条件对林农贷款供求的影响,在多方博弈视角下研究林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经济主体间信任再造策略。然后,基于黑龙江省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多维度、多层次深入分析,识别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找出影响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显着影响因素,并进一步分析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产出的影响效应,从福利经济学角度研究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生活福利水平的影响。其次,在前面几章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构建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框架体系,并对机制运行保障模式做出设计。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有效运行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担保制度的设计本应成为林农贷款需求与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重要纽带,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而设置的严苛担保条件已成为阻碍林农融资的重要因素,这是制度的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林农贷款担保破解机制,会使得林农、银行、担保各方主体的个体福利水平提高,同时有效的机制设计,也会使得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即存在显着的帕累托改进。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参与并合理分担信贷风险是银行、林农、担保机构各方合作信任再造的关键,最终实现多方主体互利共赢。另外,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有效补充了正规金融的缺位,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也能促使正规金融转变经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加强积极引导,给予准确定位,通过制度完善,将其有效纳入监管之下,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水平,改善农村林农家庭的生活福利。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秦强[4](2020)在《基于公司治理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性作用,同时是货币当局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媒介。随着改善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上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研究和分析主导我国金融体系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近年我国银行系统大案频出,公司治理不完善成为银行风险暴露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旨在以公司治理视角为切入点,探究现有商业银行体系中存在哪些公司治理问题,以及这些治理问题是否对商业银行风险产生影响,并依此从改善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本文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其风险大小的作用路径入手,基于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二者关系研究的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质量与风险程度存在逻辑上的关系进行了推演。由于商业银行息差收益来自于风险承担,因此在以风险为经营内容的商业银行中广义的公司治理的内涵包含了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风险管理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商业银行的行业特征,本文总结了不同类型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现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报》将我国商业银行划分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在经营地域、监管政策、行政许可等方面不同。目前各类银行均已经形成了“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基本架构及配套的风险治理机制,且已经将风险管理职能嵌入银行管理的各个层级和业务流程之中,但在公司治理下的风险管理又存在集中于股权结构缺乏合理性、董事委派市场化程度不足导致的缺乏独立性以及薪酬制度激励性不足等问题。最后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薪酬特征入手,本文基于37家银行5年的面板数据证明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薪酬特征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产生显着影响。其中产权性质会影响商业银行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更高;不同类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视角下的公司治理问题不同,其中大型国有银行主要风险点来自于股权制衡度不足,股份制商业银行高薪酬水平促进了经理人风险追逐行为而中小商业银行在提高股权制衡度、优化董事会规模与独立性以及提高薪酬制度的激励程度方面均大有可为。基于本文的研究,本文从一般意义上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分别提出了从公司治理角度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政策建议。其中,一般意义上风险管理视角下公司治理的完善建议包括构建具有制衡性的多元股权结构、明确治理架构中不同角色的权责关系、提高风险管理策略在组织中的地位以及制定激励相容的经理人薪酬计划。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从借助此轮混合所有制改革适度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股权制衡度方面入手改善公司治理;对于股份制银行,主要建议包括适当降低薪酬激励水平以及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中小商业银行,主要从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完善董事会结构方面提升公司治理质量。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如下:第一,揭示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其风险大小的作用路径。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所有外延都包涵在广义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内涵中,公司治理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提供可能。公司治理中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薪酬制度设计是影响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股权结构影响风险管理策略整体的风险偏好程度、董事会特征影响风险监督的有效性与独立性、薪酬制度设计影响风险策略执行的有效性,以上三方面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其风险大小的作用路径;第二,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各类商业银行目前均已经形成了“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基本架构及配套的风险治理机制,但在公司治理下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又存在集中于股权结构缺乏合理性、董事委派市场化程度不足导致的缺乏独立性以及薪酬制度激励性不足等问题,这些都是导致商业银行产生风险的重要因素。同时研究发现产权性质会显着影响商业银行风险,而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影响风险程度的公司治理特征不同;第三,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对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模式特征进行了归纳。由于中国商业银行的模式介于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之间,两种模式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融合,因此本文结合中国商业银行与两种模式的共性总结了发达国家治理模式对我国改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启示。第四,本文通过对公司治理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通过现状分析和实证研究方式分类研究,发现了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所导致的风险发生影响因素,对我国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下风险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何松龄[5](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指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贺琪[6](2020)在《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一种结构化金融创新模式,资产证券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和应用,而特殊目的载体正处于这一“金融炼金术”的核心。长期以来,关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文献资料不胜枚举。在我国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步“试水”资产证券化开始以来,对于资产证券化的介绍及其交易机制的法律研究日渐增多,而且关于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已横跨法学、经济学、银行学等多个学科范畴。同时,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持续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是一日千里,尤其是2014年以来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增量和存量规模均创下新的记录。近两年多时间里,随着存量资产支持证券偿付逐步到期,市场中相继出现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评级下调事件,甚至多个项目出现违约偿付,基础资产现金流发生严重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形,抛开整体经济周期性以及监管体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聚焦于资产证券化本身的交易机理,分析并探究这一项金融交易创新机制的内核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和整体架构当中,无论是基础资产的独立及现金流的保障,还是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的偿付安排,亦或是各中介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配合与道德风险防控,均与特殊目的载体存在关联。那么,特殊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交易机制应当如何进行定位,其功能应当如何界定,该功能又应当如何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机制和特殊目的载体自身的必要配备来实现,成为一个具有研究必要和研究价值的问题。本文研究的总体思路为:从当前资产证券化实践问题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着重探究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问题的不利影响(第一章);接下来,将聚焦在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整体研究上,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所应当具有的核心功能及两大制度功能(第二章);在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之后,遵循主体和行为的基本逻辑,从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和行为基础出发,分别研究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具体方式和路径(第三至第五章)。在组织基础部分,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应当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事主体而存在;在行为基础部分,引入行为范式理论,并形成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具有的行为范式及其实施路径。除导言与结语外,全文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问题与成因。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总结下来,主要表现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仍然未脱离对主体信用的依赖、发起人经营状况与基础资产质量的关联程度过高、缺乏对基础资产甄别与筛选的严格把控以及现金流归集管控存在漏洞等。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角度出发,深究前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和认知不足、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环境融合过程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冲突、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以及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之间存在矛盾。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由此,我国当前资产证券化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缺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对特殊目的载体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并完善保障其功能实现的制度举措和机制,将有利于缓解和解决资产证券化的现存问题。第二章,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从基本原理、交易环节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重立足点出发,结合对当前问题及产生原因的分析,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和“两大制度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即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即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保障基础资产独立是特殊目的载体的首要制度功能,基础资产的独立也是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机制的根本所在。缺少了基础资产的独立,资产证券化所独有的资产信用支撑机制将无法发挥作用。特殊目的载体通过三个方面来保障基础资产的独立:首先,创设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基础资产在实现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真实销售之后,呈现出了资产人格化的趋势,即基础资产本身具有取得独立法律主体资格的倾向,由此作为基础资产承接平台的特殊目的载体应当首先构造出持有并管理基础资产的主体;其次,特殊目的载体将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之间实现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这是一项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过程,特殊目的载体需要将基础资产的权益和风险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实现彻底分割,并且需要防范来自特殊目的载体自身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两个破产风险的影响。同时,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特殊目的载体还应当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消解对基础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权属争议或者被侵占、混同、挪用的风险,以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在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当中,特殊目的载体缔造出了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实现了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创设出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并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确定,是其发挥制度价值的关键所在。第三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从法律属性的视角审视,特殊目的载体是一种契约集合还是特定的法律主体,两大法系之间存在认知的差异。在英美法系当中,契约精神历史悠久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法律穿透力。合同解释或契约视角,为客观认识法律组织体特别是商事主体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视角。但是,将特殊目的载体视为一个契约集合体,难以解释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主体本质,二者在构建原理、运作方式和责任机制方面均存在不同。通过对美国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态的考察,认知到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在美国法律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与之相对应的大陆法系,则更加关注法律主体的独立性和财产权的具体归属问题,并形成了严密的财产权制度体系。因此,运用大陆法系的思维来分析资产证券化中的财产权关系和特殊目的载体的组织属性,则会更加强调和突出特殊目的载体作为法律组织体的特性。同时,特殊目的载体与财团法人、中介组织以及信托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分,这也突出了特殊目的载体在目的、形态和存续方面存在的特性。从实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并将其纳入特殊商事主体类型的范畴。第四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欲保证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除了具备必要的组织基础之外,特殊目的载体实施特定行为也是基础性条件之一。从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目的来看,其本身的行为能力和行为范围确系有限。但是,如果将特殊目的载体完全界定为被动不作为的“通道”,则资产证券基本原理所赋予的制度功能将难以实现。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被动不作为的“通道”特殊目的载体,仅仅是作为承接基础资产,并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风险和权益上相隔离的法律载体,尚无法发挥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安全以及其他投资者权益保护功能。与普通商事主体的行为不同,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在设立之初就已经划定了行为范围和行为方式。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借鉴了科技哲学领域的范式理论,并将其运用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研究之中。范式理论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代表了一种探索与认知世界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行为范式则是范式理论逻辑上的种概念。行为范式可以理解为某一个行业或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的稳定成熟的、合乎常规或法理的行为模式。而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具有标准化、不可通约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这个五个方面的特征,可据此来解剖并深入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同时,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还应当遵守统合性、合法合规性和谦抑性三原则。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能够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以及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这些价值,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行为保障。第五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的实施。在行为范式理论的指引下,特殊目的载体通过具象化的行为才能达到功能实现的目的。在“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包含了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两个主要部分。特殊目的载体具备破产隔离的能力是所有资产证券化的基石,美国资产证券化中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主要通过设定特殊目的载体章程、发起人协议或者其他组织性文件等,对申请自愿破产的情形加以限制来实现的;日本资产证券化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则更加注重事前的预防和规制。这两部分的行为范式,是保障基础资产独立、价值和安全重要路径。“重塑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以行为对象为标准,将行为范式划分为针对发起人、投资者和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三大类。在与发起人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需要承接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并抵御可能的实体合并风险。真实销售需要遵循法律意义上的严格标准,而避免实体合并除了具备真实销售标准外,还需要关于控制关系是否存在的判断规则;在与投资者的行为范式中,既需要强化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又需要确保现金流的依法归集和分配,还应当理性运用信用增级措施,实现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全流程化;在与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发挥作为委托方的监督职责,明确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职责边界,并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最后结语部分,通过上述五个章节的阐述,总结本文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定位: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拥有特定的功能,并需要特定法律组织形态和特定行为范式来实现该项功能。如此,方能充分发挥出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和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制度效用,保障资产证券化事业稳步发展。
胡晓黎[7](2020)在《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金融业中,银行业是主导产业,我国金融国有资产中,银行国有资产所占比例也是最大的。金融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必然会采用以银行国有资产监管为主的模式,因此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研究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刻不容缓。当前我国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虽然有着很多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但也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一些缺陷和不足。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整体结构复杂,责任权属不明,存在着中央与地方同时监管的局面,存在着多个部门同时监管的局面,财政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均有相应的职能部门介入银行业国有资产监管。国家对银行国有资产的监管缺乏宏观布局考虑和微观的规范指导,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我国目前的银行业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还不完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支撑起其未来。从而对提高我国银行业的运行效率,实现保值增值目标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本文通过理论研究法、资料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委托代理理论与现代产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深入研究了我国现阶段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现状和成效。并且发现了我国现阶段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世界范围内寻找成功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并分析其对于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的借鉴价值,在此基础上综合对比与我国现阶段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情况的异同。剖析了我国现阶段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创新需要明确的问题和关键点,大胆地结合现存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的创新模式。就是建立一个以仅围绕中央汇金公司为核心的三层次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提出了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的三条建议,最后分析了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建议在我国的适用性。
彭海斌[8](2020)在《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模式研究 ——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第一次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来明确财政的地位和作用,将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即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所有领域的基础,又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围绕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我国财政职能及其监督职能研究进入了新时代,不再局限于经济范畴,而开始走向国家治理。同时,监督实践也有了一些新举措,如把预算监督作为财政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融入并服务于财政管理的顶层设计思路;探索研究财政监督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施预算评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建设、业务方法等。然而,从监督职能范畴角度考察,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作为其关键构成部分,监督的具体目标、内容、依据、手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尚处于停滞状态,监督实践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制约了新时代下财政监督职能整体有效性发挥,也不利于财政发挥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问题还在于,不论是资产规模还是盈利水平,或是对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都占据了重要地位,而现有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理论和实践的局限性,决定了探讨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并基于这一视角研究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一系列问题,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还有现实意义。那么,这一论题要回答的是:财政监督是财政的手段还是具体的职能呢?新时代下财政监督职能的外延和内涵,尤其是内涵所涉及的职能目标、职能依据、职能范围和职能手段等要素结构又有哪些新变化?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仅仅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吗?如何看待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依据的身份及其政治权力、财产权力、行政管理权力和信用权力?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有效性如何?又应怎样构建监督框架呢?基于此,从财政及其监督职能的外部结构即种类结构以及内在结构即要素结构,来梳理和明确财政监督不仅是财政的一种手段,而且是一项基本职能。探析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要素结构,并以此为理论框架基础,研究财政以公共出资者和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力、财产权力、行政管理权力和信用权力”的职能依据等,构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框架和模式,是本论文的研究所在。为此,本文依据国家治理和国家权力理论展开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模式的研究,共分为7章,大体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按照国家治理理论,对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定义、目标、范围、依据和手段等基本要素进行阐述,以此作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出发点;其次,立足财政的公共出资者和公共管理者双重身份,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要素内涵,尤其突出“国家四元权力”的职能依据,构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框架和模式。第三,结合详实的数据和鲜活的案例,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现状和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现状,得出新时代强化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四,探寻衡量财政监督力度的指标,开展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有效性的实证研究,为新时代加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提供重要的实证基础;并结合现行监督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路径选择。关于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和思路、论文的结构和内容安排、创新与不足等,论文第1章绪论部分对此作了说明。第2章是财政职能种类结构及其监督职能研究述评。本章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梳理总结财政及财政职能种类结构的不同观点,分析财政监督是否属于财政固有的职能;二是梳理总结有关财政监督职能定义、职能目标、职能内容、职能依据和手段等要素结构的不同观点。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本文认为,现有研究偏重于从纯经济和职能种类结构来概括财政职能及财政监督,缺乏对财政监督属性的明确认识;对财政监督职能的内在要素研究不齐全不清晰,与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要求不相适应;财政监督职能依据没有系统的阐述;财政监督职能范围不全面,缺乏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理论研究等等。最后,本章明确提出财政监督不仅是财政的一种手段,其本质更是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同时指出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视角探索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新模式是本文研究所在。第3章是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要素结构探析。本章以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础,针对现有文献对财政监督职能要素研究不齐全不清晰的问题,重点对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定义、职能目标、职能范围、职能依据和职能手段等要素进行了系统的拓展性研究,将财政监督职能的外延和内涵从经济领域扩展到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在内的“多中心”、“多维度”的全域视野,并以此形成研究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理论基础。第4章是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理论分析。本章基于对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要素的拓展性研究,构建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的理论框架和模式。鉴于职能依据是职能要素的核心,职能目标、范围、手段都是职能依据的规范和表现,本章重点对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依据的“国家四元权力”进行具体阐述,即政治权力与财产权力是财政监督依据的一般权力,行政管理权力与信用权力是财政监督依据的特殊权力。其次,创新提出财政是以公共出资者和公共管理者双重身份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并对公共出资者和公共管理者身份下的财政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作了详细论述,使之与“国家四元权力”依据有机结合。最后,探析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目标、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等要素内涵,由此构建了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理论框架和模式。第5章是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现状与问题。本章首先使用详实的数据和案例,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现状和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现状,一方面指出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总结现行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督身份不完整、监督依据不充分、监督边界不清晰、监督范围不全面、监督手段不高效等,得出新时代强化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6章是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有效性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财政作为公共出资人对商业银行监督的视角,利用14家上市银行的平衡面板数据,选取商业银行经营绩效(ROA)作为被解释变量,政府持股比例作为衡量财政监督力度的关键解释变量,并采用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同时选择是否国有绝对控股、第一大股东是否国有属性两个虚拟变量来替代关键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验证。回归结果显示,政府持股比例越多,财政的监督力度越大,从而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越好。这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有效性提供了证据,也对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证基础。第7章是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模式的具体内容。本章以构建的财政对商业银行框架为理论基础,结合我国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模式提出具体内容。一是财政作为公共管理者,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对商业银行缴纳税收收入和使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的具体内容。二是财政作为公共出资者,凭借国家的财产权力监督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的具体内容,主要围绕分配、监督、管理等三个环节,重点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阐述。三是财政作为公共管理者,凭借特殊的政治权力即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力对商业银行缴纳的政府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监督的具体内容。四是财政作为公共出资者,凭借特殊的财产权力即国家的信用权力对商业银行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监督的具体内容。本文的创新之处有:1.立足于从财政及其监督职能的外部结构即种类结构,以及内在结构即要素结构的新视角,来梳理和明确财政监督的职能理论,论定财政监督不仅是财政的一种手段,而且是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基于现有文献关于财政、财政职能等理论的相关阐述,偏重从纯经济和职能种类结构,即职能外部结构来概括,而从国家治理角度出发,认可财政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而且还具有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进而赞同新时代下财政的“五职能论”,明确了对财政监督属性的理解:即财政监督不仅仅是财政的手段,其本质更是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监督职能和财政的配置资源、分配收入、稳定经济、维护国家的职能同属财政职能,他们彼此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促进财政其他职能目标的实现。正因为财政监督作为重要的职能,在财政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提供支撑时,相应地,财政监督职能需要从经济领域进入国家治理层面。2.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对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内在结构,即职能的要素结构:职能定义、职能依据、职能目标、职能范围、职能手段等作了新的探索。现有的研究文献阐述中,财政监督职能的内在要素要么不明确清晰,要么只有职能定义、职能目标和职能手段,且囿于经济视角。本文以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础,首次对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定义、职能目标、职能范围、职能依据和职能手段等要素进行了系统的拓展性研究。首次提出财政监督职能是指在对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中,财政具备的对财政分配活动和其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活动进行真实反映、规范约束、提升绩效的监督管理功能。财政监督职能主要目标是根据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财政经济杠杆来规范分配秩序,全面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济快速、稳定、持续发展,以及促进政治文明、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生态环保等。财政监督职能范畴持续扩展,最终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国家治理领域,并且通过对全口径政府预算监督、财政收支监督、国有资本监督、金融监督等职能手段实现。3.立足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要素结构,以职能依据为核心,以职能目标、范围、手段等为规范和表现,探索性地提出财政以公共管理者和公共出资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力、财产权力、行政管理权力和信用权力等“国家四元权力”,构建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框架和模式。本文认为,监督职能要素中,职能依据是核心,职能目标、范围和手段都是职能依据的规范和表现,然而现有文献对财政监督职能依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委托代理理论、宪政经济学理论等,未与财政、财政职能等基础理论联系在一起来考察,使得对财政监督职能依据的归纳显得零散和片面。本文基于财政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提出财政监督职能及其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依据的是“国家四元权力”:即政治权力与财产权力等一般权力、行政管理权力与信用权力等特殊权力。同时提出财政不仅是以出资者的身份,而且是以公共出资者和公共管理者双重身份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督,并对此作了详细阐述,使之与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国家四元权力”依据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按照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要素结构,创新构建了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模式,并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选取时间跨度较长的上市银行数据进一步验证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有效性,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实证基础。尽管本文的研究有一些创新之处,但由于研究手段、研究时间和笔者能力限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憾。比如,本文探讨财政监督职能等基础性问题,理论性分析相对较强,实证研究还有所欠缺;本文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视角研究财政对商业银行的监督,涉及到国家治理、国家权力等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理论,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规模庞大、业务品种繁多且专业性较强,因此,本研究虽初步形成了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框架和模式,但是研究深度和广度有待今后研究中进一步加强。
何美玲[9](2020)在《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几年,各地政府积极出台政策以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纷纷将地方性金融管理机构如金融办升级为金融局,以加强辖区内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创新和试验。许多省份都提出了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并试图建立产融结合的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地方金控集团”)来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壮大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提高竞争力、降低财政压力以及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资源等优势,无疑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参与竞争的新手段。然而,在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竞相推动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较为严重的金融风险。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作为地方政府金融控制权的最新表现形式,一方面它具有一般金融混业经营企业的特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背景决定其具有特殊的风险特征,与我国金融分权和经济转型现象密切相关。除了传统的金融控股集团内风险转移行为外,更重要的是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与地方国企之间复杂的所有权控制与关联交易,以及地方政府盲目金融扩张而引发的特殊风险。其具体来源于我国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失调和产能过剩导致的地方国企不良资产和高额负债,城市化进程中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承担过多政策性负担导致的投资效率低下,以及地方政府通过地方金控集团对隶属银行的贷款进行干预导致银行风险上升等方面。如何理解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快速发展和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以及如何构建金融监管体制来防范风险,迫切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相较于市场交易,关联交易具有交易主体之间关系复杂、交易方式多样化以及交易信息透明度差等特点,往往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利益输送或公司自身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而地方金控集团除了具有一般企业集团的多层次金字塔结构外,还具有地方政府属性和金融属性,这使得其关联交易特征更为复杂。在本文研究的搜索范围内,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文献较为匮乏,几乎没有专门讨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文献,理论和实证都非常匮乏。基于此,本文选择从关联交易角度,研究其与地方金控集团风险之间的关系。本文的基本逻辑如下:作为学术研究和实践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关联交易引发的集团内风险传染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是关联交易风险不仅仅限于由互相交易而产生的子公司间风险关联性和传染性,还会引起集团内部资源在母子公司以及不同层级子公司间的流动与重新配置。尽管这种内部资源配置并不会直接影响合并报表结果,但会引起集团内部收益和责任的转移,进而影响子公司和集团整体的风险承担水平。除此之外,地方金控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竞争压力以及经济禀赋等决定了其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也有所不同,因此关联交易风险应该呈现出异质性特征,不能一概而论。基于此,本文首先梳理地方金控集团发展历程及现状,以使读者能够直观理解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现实。其次,本文研究了关联担保、关联借贷以及附属银行关联贷款产生的风险。这三类关联交易属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但频率和占比相对较高,是关联企业之间利益输送的重要渠道,能够对企业的盈余以及投融资计划产生重要影响,对这三类关联交易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针对关联交易表现出的风险特征,本文在最后部分讨论了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由于地方金控集团是地方政府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形式,本文进一步将风险防范与化解拓展到地方金融层面,不仅讨论了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冲突,还构建理论模型求解中央—地方间激励相容的风险分担机制。主要的观点及结论如下:1.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有多种分类方式,有着整合地方金融资源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地方政府竞争的新形式。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综合型的地方金控集团占比最高。这是由于在地方金融机构股权改革中,地方政府往往将地方财政局直接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划归给了综合型的国有企业集团,实现产融结合,提升经济发展的目标。其次为金融业,这是地方政府整合金融资源,打造地区金融协同效应的结果。其余占比较高的行业类型还包括商业、建筑业、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等各地区支柱产业,这与地方金控集团承担的拉动地区经济增长责任相一致。按照金融资产与产业资产融合程度,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可分为纯粹金融型如山西金控、金融主导型如重庆渝富、产融并重型如广州越秀集团、产业主导型如浙江国贸。2.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和现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和负债逐年增长较快,截止2016年平均资产额突破10亿元,是各地区举足轻重的集团企业。第二,负债占资产的规模较高,存在一定依靠杠杆运营的风险。第三,从行政级别看,省级政府控制的地方金控数量要远远高于非省级。第四,地方金控整体地域分布与地区定位以及金融资源分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北京上海广州拥有的直接融资类金融牌照较多,而江苏、山东和浙江拥有的间接融资类金融牌照较多。3.关联担保引发了地方金控集团过度负债风险,异质性分析表明担保方向和母子公司关系是影响该效应的重要原因。具体而言,关联担保与地方金控过度负债的可能性正相关,也即地方金控内关联担保占比越高,则过度负债风险程度越严重。这是由于地方金控的集团式发展模式使其更容易获得关联担保,在自身融资冲动和银行对担保贷款青睐的双重作用下,很容易导致过度负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关联担保更可能造成地方金控的过度负债风险。这是由于母公司控制资源较多,增信能力更强。这种效应在决策权配置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盈利性较差或成长性较高的地方金控中,表现的更强。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金控的政府属性和金融属性也会影响关联担保的后果。具体而言,相比于非省级地方金控,省级地方金控中,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的正向关系更强;相比于非持股银行的地方金控,持股银行的地方金控中,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风险的正向关系更强。4.关联资金借贷与地方金控过度投资风险正相关,并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程度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地方金控内关联资金借贷比例越高,地方金控过度投资风险越大。这是因为,地方金控集团在挑选投资项目时,并不一定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有可能是政治收益最大化。且地方金控集团存在较为严重的代理问题,关联借贷资金的使用受到的监督和约束较少,借贷资金的预算约束很软。本文从相对GDP排名、地方金控集团的相对重要重要性以及地方官员更替等多个角度刻画地方政府对地方金控集团的干预程度,结果发现,当地方金控所在地区的GDP排名较为落后时,地方金控集团的重要性越高,地方官员更替导致的政策不确定性越低时,内部关联资金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正相关关系越显着。也即地方金控集团关联资金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关系受地方政府干预程度的调节。5.地方金控集团对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渠道既有关联贷款的直接影响渠道,又有贷款集中度的间接影响渠道。关联贷款对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不显着。但是按照对外融资依赖度和融资约束分组后发现,当银行隶属于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融资约束较高的金控集团时,关联贷款显着提高了银行不良贷款率。可见,关联贷款并不必然代表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当集团紧缺资金而又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时,集团会通过关联贷款损害银行利益。贷款集中度提高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但是以上关系受到地区经济禀赋的调节作用的影响。具体而言,当地区工业经济比例以及地区国有经济比例较高,地方政府财政禀赋较差时,贷款集中度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更为明显。6.预算软约束和非金融生产要素的流动程度是影响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协调度的重要因素,硬化预算约束的同时,提高非金融要素流动性是一种协调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方式。硬化预算约束会促使金融机构选择高努力,提高金融项目成功率;而提高非金融生产要素流动性,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本的相对边际价值,促进金融发展。从硬化预算约束方面,本文提出了建立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基金,具体包括,基金金额的设置应与地方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以及金融风险暴露额等相挂钩;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金融机构也应按照其风险程度进行出资;基金的出资额要经过央行的验资,但其日常运营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受公众和政府监督。在提高要素流动性方面,本文也从优化制度环境、促进人才流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给出了建议。7.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最优监管分权取决于监管收益、利益协同程度、以及信息优势等因素。本文从鼓励代理人参与、激励委托人和代理人努力以及加强双方信息交流等三个方面对最优监管分权进行了分析。鼓励代理人参与模型的结果为:若中央政府在该项目中的相对收益较高时,应该实施集权监管;若地方政府在该项目中的相对收益较高时,需要进行分权监管。为保障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较为一致,适合分权监管;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不一致,则适合集权监管。激励委托人和代理人努力模型的结果为: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较为一致,此时为了激励地方政府努力,应该对该金融项目进行集权监管;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不一致,此时为了激励地方政府的努力,应该对该金融项目进行分权监管。信息传递模型的结果为:在集权情况下,中央政府总是有激励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告知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是否将信息告知中央政府则取决于利益协调系数。如果利益协调系数较高,则地方政府也有激励将信息告知中央政府;在分权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是有激励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告知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是否将信息告知地方政府则取决于利益协调系数。如果利益协调系数较高,则中央政府也会将信息告知地方政府。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首先,本文根据金融机构股权数据,并通过股权关系追溯前十大股东最终控制人性质和持股比例的方式确定了各地的地方金控集团,由此构造了地方金控集团的全样本。在本文搜索的文献范围内,针对地方金控集团的研究都是案例研究或者定性分析,暂没有研究通过金融机构向上追溯股东的方法确定地方金控集团全样本,更毋论对地方金控集团的实证研究。其次,本文对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与传统关注金融控股集团内不同金融机构间风险转移和侧重防火墙建设来防范风险的思路不同,本文认为关联交易引起的集团内部资源在母子公司以及不同层级子公司间的流动与重新配置,会进一步影响子公司和集团整体的风险承担水平。本文的研究内容更加强调地方金控通过关联交易导致权利责任以及资源在不同金融公司和产业公司间转移而产生的风险。再次,本文更加强调地方政府竞争带来的特殊关联交易风险,视角新颖。已有文献大多基于公司金融角度,从“效率观”或者“掏空观”的视角讨论关联交易。而本文认为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不仅仅受公司治理因素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地方政府竞争因素的影响。如果忽略了关联交易的政治特征,将难以深入全面了解关联交易风险。最后,本文基于组织监管分权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了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体制的理论模型,并根据理论模型提出了监管意见。目前已有监管分权文献仅就事论事探讨监管权限的划分,不仅缺乏从理论角度分析中央与地方的最优风险分担,而且多为就事论事的应急研究方法,缺乏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刘冰[10](2019)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研究》文中指出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引进非国有资本(包括外资、民间投资等),在一系列的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设计下,构造出相互制衡的多元投资主体,成为能够承担资产损失的责任主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产权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并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整个金融业的经营效率。可以缩小与世界先进银行差距。鉴于此,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能力的提高、我国金融业整体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全面、客观的构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评价体系,并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以及风险承担三个方面对已经完成的产权制度效应进行跟踪评价及科学分析,可以极大丰富和完善现有产权理论,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并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共分为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部分。本章首先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及改组上市的现状出发,提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研究的现实意义。其次概述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框架,最后归纳本文的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第二章首先对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对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包括代理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详尽的阐述,为后续章节分析提供理论依据。最后从产权制度改革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绩效以及风险承担四个方面进行文献回顾与总结。第三章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较为深刻的评析。首先利用博弈论分别阐释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国有商业银行股东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以及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之间的利益分歧,得出了三种情形下个体理性产生的社会总收益均小于集体理性的社会总收益的结论。并有针对性的使用不同博弈类型分别求得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中博弈各方的最优策略解,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思路推进。其次,分别总结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及不足。第四章从公司治理角度阐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分析。首先进行公司治理效应的理论分析,其次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衡量与评价,最后就产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并得出相关结论。第五章从经营绩效角度阐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分析。首先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效应进行一般性的理论分析,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公司绩效效应生成机理。其次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财务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最后基于动态效应模型就产权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影响进行实证检验。第六章从风险承担的角度阐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分析。本文在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进行归纳阐述的基础上,首先对风险承担及产生的一般机理进行阐述和分析,其次构建银行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模型论述产权改革后国有商业银行的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最后基于面板数据模型对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进行实证研究。第七章为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本文在总结前文研究结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对策建议。本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主要包括:1.比较分析法。本文侧重研究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效应。研究过程中通过比较不同类型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可以有效的分析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效果与不足,从而可以评析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2.理论分析法。本文通过介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理论,以及分别对产权制度改革产生的三种效应产生机理进行深入阐述和分析,尝试性的丰富和完善现有产权理论,并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3.博弈分析法。博弈论能够较好的反映多方参与的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多变的行为结果。经济活动中,主要参与者通过观察和预测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而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更加贴合复杂的现实经济活动。本文使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分别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委托代理与搭便车行为以及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关系进行利益博弈分析。4.实证分析法。本文在研究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产生的公司治理效应、经营绩效效应以及风险承担效应时分别使用动态效应模型及Panel Data模型,基于数据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产生的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5.模型构建法。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产生公司治理效应的研究,本文试图构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衡量与动态运行机理模型研究最适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及动态变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产生风险承担效应的研究,本文试图构建基于产权改革视角的银行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模型研究国有商业银行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具体为:1.建立多视角的分析框架。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研究,本文分别从公司治理效应、经营绩效效应以及风险承担效应三个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加以论述和评析,避免了以往单一视角带来的片面性。2.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产权制度改革效应分析的三个不同角度本文都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分析方面,本文试图构建国有商业银行衡量与动态运行机理模型及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模型,从理论上论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最优产权安排。实证分析方面,本文分别使用动态效应模型以及Panel Data模型,基于数据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产生的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3.采用纵向和横向比较的方式深入研究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使得分析更全面。本文选取相关指标首先纵向的比较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前后经营绩效以及风险承担效应的变化,其次本文将国有商业银行分别与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对比分析,又横向的比较不同产权结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效应的不同与优劣。
二、金融资产产权与银行经营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金融资产产权与银行经营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公司参股银行的文献综述 |
1.2.2 关于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文献综述 |
1.2.3 关于公司参股银行风险管理的文献综述 |
1.2.4 小结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公司参股银行的动因分析 |
2.1.1 公司参股银行的内涵 |
2.1.2 公司参股银行的动因 |
2.2 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分析 |
2.2.1 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内涵 |
2.2.2 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机理分析 |
2.3 公司参股银行的风险管理分析 |
2.3.1 公司参股银行的风险及其危害 |
2.3.2 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形成的机理分析 |
2.3.3 公司参股银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2.4 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及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相关理论基础 |
2.4.2 公司参股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及风险危害的事实描述 |
3.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发展历程及评价 |
3.1.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发展历程 |
3.1.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的总体特征 |
3.1.3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现状的评价 |
3.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融资约束的事实描述及评价 |
3.2.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融资约束的现状 |
3.2.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融资约束现状的评价 |
3.3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投资效率的事实描述及评价 |
3.3.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投资效率的事实描述 |
3.3.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投资效率现状的评价 |
3.4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危害的事实描述及评价 |
3.4.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危害的事实描述 |
3.4.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危害现状的评价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效能的实证研究 |
4.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融资约束的实证研究 |
4.1.1 数据来源 |
4.1.2 指标选取 |
4.1.3 实证模型设定 |
4.1.4 实证结果分析 |
4.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融资约束下的投资效率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指标选取 |
4.2.3 实证模型设定 |
4.2.4 实证结果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危害的实证研究 |
5.1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关联交易风险、风险传染的典型案例分析 |
5.1.1 包商银行基本概况 |
5.1.2 包商银行风险事件梳理 |
5.1.3 包商银行暴露的风险问题 |
5.2 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承担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5.2.3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提高公司参股银行效能、加强我国公司参股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
6.1 有序推进产融结合、缓解融资约束 |
6.1.1 稳定货币政策预期、缓解企业在银根收紧时期的融资约束 |
6.1.2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缓解营商环境较差地区的融资约束 |
6.2 借力产融结合、提高投资效率 |
6.2.1 发挥产融结合在提高国有大型企业投资效率中的积极作用 |
6.2.2 合理支付股利、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效率 |
6.3 严格投资条件、有序规范公司参股银行的市场秩序 |
6.3.1 严格规范公司参股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 |
6.3.2 强化公司控股商业银行的资质要求 |
6.4 规范公司出资来源与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并重、促进公司与银行良性互动 |
6.4.1 规范公司参股银行出资来源、强化公司资本监管 |
6.4.2 在实体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设立防火墙、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
6.4.3 完善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 |
6.4.4 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防止内部监管失效 |
6.5 强化外部监管、有效降低风险发生频率和风险危害 |
6.5.1 完善产融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 |
6.5.2 多措并举完善穿透式监管、有效杜绝非公允关联交易和防范风险 |
6.5.3 避免运动式金融监管、提高外部监管有效性 |
总结与展望 |
一、总结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和其它科研情况 |
(2)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林农贷款担保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林农 |
2.1.2 林农贷款担保 |
2.1.3 信贷约束 |
2.1.4 担保困境 |
2.1.5 破解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贷担保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机制设计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林农贷款供求及担保功效分析 |
3.1 林农信贷需求 |
3.1.1 林农信贷需求特征 |
3.1.2 林农经济行为分析 |
3.2 银行贷款供给 |
3.2.1 银行贷款供给现状 |
3.2.2 银行发放林农贷款存在的风险 |
3.2.3 林农贷款风险特征 |
3.2.4 林农贷款风险传导路径 |
3.3 担保机构担保功效 |
3.3.1 担保类型 |
3.3.2 担保特征 |
3.3.3 担保的功效分析 |
3.4 林农、银行和担保机构三方主体信任再造策略演化博弈分析 |
3.4.1 基本假设 |
3.4.2 模型构建 |
3.4.3 动态博弈过程分析 |
3.4.4 演化策略稳定性分析 |
3.4.5 博弈分析结论 |
3.5 本章小结 |
4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调查分析与担保困境识别 |
4.1 调查区域选取 |
4.1.1 样本主要分布区域 |
4.1.2 调查主体 |
4.1.3 调查时间 |
4.1.4 调查内容 |
4.1.5 调查方法 |
4.2 问卷检验 |
4.2.1 区分度分析 |
4.2.2 信度检验 |
4.2.3 效度检验 |
4.3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调查分析 |
4.3.1 林农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2 银行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3 担保机构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4 调查分析结果 |
4.4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识别和界定 |
4.4.1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识别 |
4.4.2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界定 |
4.5 本章小结 |
5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因素研究假设 |
5.1.1 林农自身情况 |
5.1.2 林农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情况 |
5.1.3 林农所在地金融机构服务情况 |
5.1.4 林农所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
5.2 模型构建 |
5.2.1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5.2.2 影响因素的选择与描述 |
5.3 相关性检验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影响因素通过假设检验原因分析 |
5.4.2 影响因素未通过假设检验原因分析 |
5.5 建议 |
5.5.1 运用政策性担保体系解决林农贷款担保难题 |
5.5.2 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 |
5.5.3 完善林权流转配套服务体系 |
5.6 本章小结 |
6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福利水平的影响分析 |
6.1 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产出的影响效应 |
6.1.1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强度的界定 |
6.1.2 研究假设 |
6.1.3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
6.1.4 模型检验 |
6.1.5 实证结果分析 |
6.1.6 结论 |
6.2 担保困境对林农生活福利的影响 |
6.2.1 模型构建 |
6.2.2 变量选取 |
6.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4 结论与建议 |
6.3 本章小结 |
7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框架体系 |
7.1 构建依据 |
7.2 构建原则 |
7.3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 |
7.3.1 担保品扩展替代机制 |
7.3.2 金融机构信贷改进机制 |
7.3.3 担保人扩展机制 |
7.3.4 风险分担机制 |
7.3.5 信用环境促进机制 |
7.3.6 政府扶持机制 |
7.3.7 林权流转配套服务机制 |
7.4 林农信贷担保运行模式 |
7.4.1 政策性运行模式 |
7.4.2 市场化运行模式 |
7.4.3 商业化运行模式 |
7.4.4 互助合作型运行模式 |
7.5 本章小结 |
8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运行保障政策建议 |
8.1 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依法保护权益不受侵犯 |
8.2 规范商品林流转秩序,加快流转市场建设 |
8.3 完善林权配套改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中介机构建设 |
8.4 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林业金融信贷产品 |
8.5 金融监管部门适度建立激励机制,营造金融支持良好环境 |
8.6 建立多元化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现代营销体系 |
8.7 试点先行,成熟推广 |
8.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基于公司治理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国内外研究 |
1.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国内外研究 |
1.2.3 公司治理视角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国内外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章创新之处 |
1.5 论文框架 |
第2章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商业银行商业模式及行业特殊性 |
2.1.1 商业银行商业模式 |
2.1.2 商业银行行业特殊性 |
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 |
2.2.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涵 |
2.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容 |
2.2.3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基础 |
2.3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 |
2.3.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 |
2.3.2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容 |
2.3.3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2.4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
2.4.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银行风险的路径分析 |
2.4.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逻辑关系 |
第3章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的影响分析 |
3.1 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
3.1.1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
3.1.2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
3.1.3 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
3.2 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的影响评价 |
3.2.1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的影响评价 |
3.2.2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的影响评价 |
3.2.3 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的影响评价 |
3.3 公司治理失败导致银行风险爆发的案例分析——以恒丰银行为例 |
3.3.1 恒丰银行基本介绍 |
3.3.2 恒丰银行风险事件梳理 |
3.3.3 恒丰银行风险事件暴露的公司治理问题 |
3.3.4 恒丰银行案例研究的总结与讨论 |
第4章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程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 |
4.2 数据、变量和模型 |
4.2.1 数据说明 |
4.2.2 变量构造 |
4.2.3 模型构造 |
4.3 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4.4.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程度的实证分析 |
4.4.2 产权性质与银行风险的实证分析 |
4.4.3 不同分组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程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
4.4.4 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风险管理实践与启示 |
5.1 英美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模式 |
5.1.1 英美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
5.1.2 英美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模式总结 |
5.2 日德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模式 |
5.2.1 日德模式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
5.2.2 日德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模式总结 |
5.3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下风险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
5.3.1 规范股东治理,提升风险管理重要性认知 |
5.3.2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的双向考核机制 |
5.3.3 加强资本市场监督管理,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的技术性 |
第6章 改善公司治理以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对策 |
6.1 从改善公司治理视角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一般性对策 |
6.1.1 增强股权结构制衡性,减小预算软约束、强化股东监督 |
6.1.2 明确角色间权责关系,提高风险监督效率 |
6.1.3 优化经理人薪酬计划,实现与风险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 |
6.2 从改善公司治理视角降低不同类型商业银行风险的对策 |
6.2.1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借由“混改”打破“官商不分”格局 |
6.2.2 股份制商业银行:弱化高额薪酬激励、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 |
6.2.3 中小商业银行:强化经营独立性、优化董事会结构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5)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标、思路方法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特殊目的载体现状: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我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
一、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现状 |
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基于风险事件与涉诉案例的展开 |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问题成因的基本分析 |
一、理论认知: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不足 |
二、法域融合: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环境的融合与冲突 |
三、监管体制: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 |
四、法律供给: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的矛盾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 |
一、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 |
二、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 |
三、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 |
第二章 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 |
第一节 核心功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一、资产证券化制度构建的重要使命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系资产证券化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的核心功能 |
三、特殊目的载体核心功能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 |
第二节 制度功能一:保障基础资产独立 |
一、基础资产独立的必要性 |
二、成为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 |
三、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 |
四、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 |
第三节 制度功能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 |
一、缔造出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 |
二、实现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 |
三、支撑资产证券化特殊交易架构 |
四、创设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 |
五、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 |
第三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 |
第一节 契约集合还是法律主体?两大法系认知路径差异 |
一、英美法系:契约精神所具有的法律穿透力 |
二、大陆法系:对于法律主体与产权关系的严谨界分 |
三、基于法系基因对比: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应有认知 |
第二节 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之掣肘——基于财产权关系审视 |
一、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的争议与实质 |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特性及其与近似概念的辨析 |
三、基于财产权关系的审视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属性的法律回应 |
一、特殊目的载体系独立法律主体 |
二、特殊目的载体系商事主体范畴 |
三、特殊目的载体系特殊类型商事主体 |
第四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 |
第一节 作为还是不作为?资产证券化原理项下的再确认 |
一、单纯不作为“通道”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弊端 |
二、实施特定行为系特殊目的载体的制度要求 |
第二节 如何作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建构 |
一、行为范式的科学内涵 |
二、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特性 |
三、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价值 |
一、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 |
二、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 |
三、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 |
四、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 |
第五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二:行为范式的实施 |
第一节 “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 |
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 |
第二节 “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行为范式对象一:发起人 |
二、行为范式对象二:投资者 |
三、行为范式对象三: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研究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现代产权理论 |
2.2 相关理论基础在本文研究论证中的应用与结合 |
2.2.1 委托代理理论在研究中的应用 |
2.2.2 现代产权理论在研究中的应用 |
第3章 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现状分析 |
3.1 我国现有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
3.1.1 财政部—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
3.1.2 财政部—国有控股公司—银行国有资产模式 |
3.1.3 “一行一会”外部监管模式 |
3.2 我国当前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者多位,谁都监管,但谁都不承担监管责任 |
3.2.2 多种监管模式共存导致监管职责交错,权利与责任不明 |
3.2.3 政府职能与出资人职能不分,抑制银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3.3 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监管目标不明确 |
3.3.2 行政干预程度过大 |
3.3.3 监管缺乏法律指引 |
第4章 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建议 |
4.1 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的国际经验借鉴 |
4.1.1 美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
4.1.2 德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
4.1.3 新加坡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
4.2 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建议 |
4.2.1 将中央汇金公司作为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的唯一代理出资人 |
4.2.2 建立有效的银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4.2.3 建立有效的内部外部约束机制 |
第5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模式研究 ——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原有的财政监督职能外延和内涵需要拓展 |
1.1.2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实践缺乏理论指导 |
1.2 概念界定 |
1.2.1 国家权力 |
1.2.2 国家治理 |
1.2.3 国家治理现代化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文献综述 |
2.1 财政职能的种类结构研究述评 |
2.1.1 西方财政职能学说 |
2.1.2 国内财政职能学说 |
2.2 财政监督职能的要素结构研究述评 |
2.2.1 财政监督职能定义 |
2.2.2 财政监督职能目标 |
2.2.3 财政监督职能范围 |
2.2.4 财政监督职能依据 |
2.2.5 财政监督职能手段 |
2.3 述评小结 |
2.3.1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 |
2.3.2 财政监督职能要素结构研究有待拓展 |
3.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要素结构探析 |
3.1 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依据 |
3.1.1 国家权力论学说 |
3.1.2 财政监督与“国家四元权力”学说 |
3.2 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定义 |
3.3 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目标 |
3.4 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范围 |
3.5 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手段 |
4.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理论分析 |
4.1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权力依据 |
4.2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适格身份 |
4.2.1 公共管理者与商业银行 |
4.2.2 公共出资者与商业银行 |
4.3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要素结构 |
4.3.1 财政监督主体 |
4.3.2 财政监督对象 |
4.3.3 财政监督目标 |
4.3.4 财政监督范围 |
4.3.5 财政监督手段 |
4.4 财政监督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
5.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现状和问题 |
5.1 我国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现状分析 |
5.1.1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现状分析 |
5.1.2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模式 |
5.2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取得的成效 |
5.3 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存在的问题 |
5.3.1 监督身份不完整 |
5.3.2 监督依据不充分 |
5.3.3 监督边界不清晰 |
5.3.4 监督范围不全面 |
5.3.5 监督手段不高效 |
6.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研究假设 |
6.2 模型设计与数据来源 |
6.2.1 模型设计 |
6.2.2 变量说明 |
6.2.3 数据来源 |
6.3 实证分析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 实证研究结论 |
7.新时代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模式的具体内容 |
7.1 商业银行税收收入及支出监督 |
7.1.1 监督主体及对象 |
7.1.2 监督的主要内容 |
7.1.3 监督的主要手段 |
7.2 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监督 |
7.2.1 监督的主体及对象 |
7.2.2 监督的主要内容 |
7.2.3 监督的主要手段 |
7.3 商业银行非税收入监督 |
7.3.1 监督的主体及对象 |
7.3.2 .监督的主要内容 |
7.3.3 监督的主要手段 |
7.4 商业银行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监督 |
7.4.1 监督的主体及对象 |
7.4.2 监督的主要内容 |
7.4.3 监督的主要手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1.2.1 技术路线图 |
1.2.2 研究方法 |
1.3 逻辑框架与章节安排 |
1.3.1 逻辑框架图 |
1.3.2 章节安排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 |
2.文献综述 |
2.1 关联交易 |
2.1.1 关联交易表现形式与类型 |
2.1.2 关联交易产生原因 |
2.1.3 集团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 |
2.1.4 商业银行关联贷款 |
2.1.5 关联交易文献评述 |
2.2 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风险 |
2.2.1 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及监管 |
2.2.2 过度负债风险 |
2.2.3 过度投资风险 |
2.2.4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
2.3 地方金融监管 |
2.3.1 组织分权与监管分权理论 |
2.3.2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研究 |
2.3.3 地方金融监管文献评述 |
2.4 文献评述 |
3.地方金控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 地方金控界定 |
3.1.1 一般金融控股集团定义及分类 |
3.1.2 地方金控定义与统计方式 |
3.2 地方金控统计性描述 |
3.2.1 地方金控集团参控股情况 |
3.2.2 地方金控集团获得金融牌照方式 |
3.2.3 地域分布、成立时间、行政级别、行业以及规模 |
3.3 关联交易统计性描述 |
3.3.1 各类型关联交易年度变化 |
3.3.2 各类型关联交易横向对比 |
3.4 本章小结 |
4.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风险的研究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3 研究设计 |
4.3.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4.3.2 变量定义 |
4.3.3 回归模型 |
4.3.4 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基本回归结果 |
4.4.2 担保方向与过度负债 |
4.4.3 企业集团权利配置与过度负债 |
4.4.4 子公司相对盈利能力与过度负债 |
4.4.5 子公司相对成长性与过度负债 |
4.4.6 稳健性分析 |
4.4.7 进一步研究 |
4.5 本章小结 |
5.关联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研究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制度背景 |
5.3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
5.4 研究设计 |
5.4.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5.4.2 指标说明 |
5.4.3 回归模型 |
5.4.4 描述性统计 |
5.5 实证结果分析 |
5.5.1 基本回归结果 |
5.5.2 关联资金借贷、GDP增长压力与过度投资 |
5.5.3 关联资金借贷、地方金控集团重要性与过度投资 |
5.5.4 关联资金借贷、政策不确定性与过度投资 |
5.6 稳健性分析 |
5.7 本章小结 |
6.地方金控集团控制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制度背景 |
6.2.1 银行进入地方金控集团的制度背景 |
6.2.2 关联贷款和贷款集中度的相关限制 |
6.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4 研究设计 |
6.4.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6.4.2 回归模型及变量介绍 |
6.4.3 描述性统计 |
6.5 实证结果 |
6.5.1 关联贷款基本回归结果 |
6.5.2 关联贷款异质性分析 |
6.5.3 贷款集中度基本回归结果 |
6.5.4 贷款集中度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分析 |
6.6.1 关联贷款的稳健性分析 |
6.6.2 贷款集中度的稳健性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7.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
7.2.1 金融机构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7.2.2 产业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7.3 中央及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演变 |
7.4 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冲突的模型解释 |
7.5 中央和地方最优监管分权体制 |
7.5.1 基于代理人参与的角度 |
7.5.2 基于委托人激励的角度 |
7.5.3 带有交流的激励模型 |
7.6 本章小结 |
8.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论文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8.2.2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10)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本文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 |
1.2.1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2.2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
1.3.1 主要创新点 |
1.3.2 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分析 |
2.1.1 产权及产权制度 |
2.1.2 产权制度改革 |
2.1.3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 |
2.1.4 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代理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3.1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研究 |
2.3.2 关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
2.3.3 关于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的研究 |
2.3.4 关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 |
第3章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评析 |
3.1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利益博弈分析 |
3.1.1 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委托代理与搭便车博弈分析 |
3.1.2 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的博弈分析——不完全信息博弈分析 |
3.1.3 结论 |
3.2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经验 |
3.2.1 自上而下推动的制度变迁缩短了改革的时间,避免了改革的弯路 |
3.2.2 外部因素的变化导致政府部门原有行为偏好发生转移,推动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
3.2.3 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有效保障国有商业银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3.2.4 渐进性的改革特征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
3.3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不足与教训 |
3.3.1 路径依赖性严重影响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的效率 |
3.3.2 沉重历史包袱成为产权制度改革的“绊脚石” |
3.3.3 滞后性与被动性的特征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针对性较弱 |
第4章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分析 |
4.1 公司治理效应理论分析 |
4.1.1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
4.1.2 公司治理运作机制 |
4.1.3 公司治理效应生成机理分析 |
4.2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衡量与评价 |
4.2.1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衡量与动态运行机理模型 |
4.2.2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4.3 产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影响的实证检验 |
4.3.1 研究假设 |
4.3.2 模型设定 |
4.3.3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4.3.4 国有银行组实证结论及分析 |
4.3.5 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组实证结论及分析 |
4.4 实证结论及对比分析 |
第5章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经营绩效效应分析 |
5.1 经营绩效效应理论分析 |
5.1.1 衡量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方法 |
5.1.2 经营绩效效应生成机理分析 |
5.2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财务指标体系分析 |
5.2.1 国有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体系选择 |
5.2.2 国有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体系分析 |
5.3 产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检验 |
5.3.1 模型构建及变量的选取 |
5.3.2 数据来源 |
5.3.3 实证结果及分析结论 |
第6章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风险承担效应分析 |
6.1 风险承担效应理论分析 |
6.1.1 风险与风险承担 |
6.1.2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对风险承担的影响 |
6.1.3 风险承担效应生成机理分析 |
6.2 银行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模型——基于产权改革视角 |
6.2.1 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东收益函数 |
6.2.2 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层收益函数 |
6.2.3 国有商业银行最优风险承担水平 |
6.3 产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1 变量选择 |
6.3.2 模型设定 |
6.3.3 样本选取 |
6.3.4 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
6.3.5 实证结论及分析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对策建议 |
7.2.1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框架构建 |
7.2.2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金融资产产权与银行经营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司参股银行的效能及其风险管理研究[D]. 胡彦鑫.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D]. 那颂.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基于公司治理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D]. 秦强.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8)
- [5]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6]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D]. 贺琪.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我国银行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创新研究[D]. 胡晓黎. 新疆大学, 2020(07)
- [8]财政对商业银行监督的模式研究 ——基于新时代财政监督职能的视角[D]. 彭海斌.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9]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D]. 何美玲.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10]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研究[D]. 刘冰. 辽宁大学,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