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召开学术报告会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论文文献综述)
李琼[1](2013)在《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使收费公路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收费公路发展,协调收费公路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转变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然而,现有关于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研究极其薄弱和匮乏,加之收费公路产业自身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职能转变理论并不足以完全指导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实践,因此,论文就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展开专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论文以新制度经济理论、政府管制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关的理论为基础,全面总结和论述了收费公路产业属性,系统归纳分析了收费公路发展历程,通过量化分析总结提出了收费公路产业发展的库兹涅茨曲线,并基于论文研究的需要,重新对收费公路产业内涵、政府职能及政府职能转变等重要概念了进行界定,明确了论文研究范围,形成了论文的研究基础和研究的逻辑起点。论文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现有相对成熟的综合评价方法,结合实际对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分别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为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体系确立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现实依据;通过对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实证分析,包括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多维困境及深层原因剖析,系统总结提出了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五个要点,为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设计提供支撑;论文以规范收费公路产业自身发展,促进收费公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基于收费公路产业政府与市场合理关系、收费公路产业绩效、收费公路类型等三个全新的视角,分别依据相应的标准构建了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体系,为新时期科学确立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体系提供理论借鉴;最后,论文从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破除产业行政垄断、推进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快公益性回归等四个方面对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进行了系统设计,一方面把收费公路政府职能转变与一定时期产业政府相关改革相结合,适应不同阶段或不同时期收费公路产业政府重点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为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多样化的并伴生有一定目标或依托重点的可行性路径选择。
刘海燕[2](2010)在《中国法学社团研究 ——以中国法学会为例》文中认为我国法学社团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社会力量。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社团革命”的背景下,在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我国法学社团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法学社团管理体制和内部机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准确认识法学社团的性质、作用,改革法学社团管理体制,完善法学社团内部机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学社团发展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立足于我国国情,立足于科学发展,从宪法的角度,通过分析社团一般理论,回顾中国法学社团的历史,考察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和现状,对中国法学会的地位及法学社团的管理和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中国法学会法律地位的具体内涵,并提出了我国法学社团发展的三项主要建议:第一,提出了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法学社团的枢纽组织的定位,并进一步提出了形成全国学社团枢纽组织负责管理和培育法学社团的新格局的设想,分析提出了中国法学会应发挥其特殊优势,发挥出全国法学社团枢纽组织的应有的理念枢纽、资源枢纽、网络枢纽功能作用,准确把握枢纽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与法学社团的关系的建议;第二,提出了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治思想库的定位,并进一步提出了中国法治思想库的研究目标和要求、发挥中国法治思想库的影响力的建议;第三,提出了中国法学会引领全国法学社团规范化进程的目标,并进一步提出了中国法学会内部治理的规范化,中国法学会统一引导全国法学社团的规范化进程的建议。
黄建[3](2010)在《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随着总体性向分散性社会形态的演变以及治道模式由统治向治理的变革,所带来最为显着的成果便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组织功能的重塑。各种各样民间组织的大量涌现是我国社会结构重新分化组合的产物,也是社会整体进步的典型表现,从而共同推进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双重需求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工商联)作为一种民间商会组织日益走上了公共管理的“前台”,依托其特有的治理优势,发挥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多项重要功能,成为了推动各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本文以社会转型为基本的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作为基本的分析框架,选取我国B市工商业联合会为研究对象,聚焦于治道变革与工商联治理功能交互关系的生发规律之上,全景式地展现工商联在地方治理系统中的角色特征和功能履行状况,并通过对其公共管理绩效的测量和评估,归纳得出现时态中B市工商联总体上存在着“治理失灵”的客观状况,即其在地方公共事务管理中所发挥的实然功能与预期功能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作者认为,除去B市社会发展水平和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实力等客观因素制约外,工商联功能履行受滞的根本原因源于其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结构构成之缺陷。具体而言,一是工商联既是党委所属人民团体又是地方民间商会的二元复合“身份”之特殊定位,要求它既要凸显人民团体强的政治统战性,又要突出商会组织强的经济服务性;既要当好官方的代理人,又要成为民营企业的代言人。双重的角色结构使工商联的工作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并在职能运行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着严重身份冲突和角色紧张。基于地方行政主导管理模式的制约,使得工商联在工作价值的目标选择上必然偏向党政部门,其工作重心自然主要落在执行和完成党政部门交予的政治任务之上,而作为地方商会的各项功能便无暇顾及,往往造成民间管理功能缺乏,经济服务功能缺失,无法切实成为会员企业利益的“代言人”,从而难以为之提供优质、高效的“俱乐部”产品。二是工商联对党政部门高度的依附性又直接制约着其自律发展和自主治理能力的提升,使其在治理体系中因“无位”而“无权”;因“无权”而“无为”,造成的恶果是对外难以与相关地方治理主体形成共享权力、合作博弈的结构关系,而对内则无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完善、顺畅的运行机制,最终共同阻滞着其公共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令其难以真正扮演好地方治理主体之角色。基于此,作者认为提升工商联管理能力的核心在于“调结构”,即改变工商联、民间商会双重复合结构,对其治理角色进行科学分离。在地方治理体系中重塑二者之地位与功能,使工商联与民间商会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行发展,从而实现“保功能”、“促发展”之目标。结合B市现时的行政环境和公共管理之特征,改革后的工商联应专职作为党委下设的政治团体,统战性是其根本属性,并明确赋予其民间商会的主管部门之地位。其功能在于宏观管理、科学指导和推进民间商会的建设,通过政治统战、思想教育、政策引导等功能的履行,当好民间商会和地方党政部门之间的“连通器”和“协调阀”;利用自身治理角色之优势,为民间商会争取发展资源、排除运行障碍,协助其顺利地“嵌入”地方党政治理的框架之中;打造和谐的政会关系,着力推进民间商会与相关治理主体良性合作、共同发展局面之形成,使民间商会驶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而体制分离后的民间商会则专职作为地区的总商会,紧紧依托其民间性和经济性“做文章”,“在商言商”,切实当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企业的“娘家人”,在商务服务、行业自律、会员维权、自主治理等方面苦练“内功”,并遵循工商联的引导与协调,致力于塑造科学的外部角色关系和健全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增强其民间管理和经济服务的能力,进而有力地彰显其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独特功能。全文共分为五章。导论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的主题和研究过程的概括性说明。主要包括选题的缘由、现有的文献综述、研究基本设计以及研究价值等基本问题。作者以行政环境的变迁和治道变革为背景,说明以中国工商业联合会联为代表的民间组织的兴起是我国社会结构关系深刻调整的典型表现,其对于推进和影响我国公共治理之进程作用关键。而对于现行研究弊端的分析,则形成了作者研究的基本切入点。同时,在此基础上作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设计,明确了研究的主旨和基本的研究对象,阐释了研究方法的选择和理论工具、分析工具的选用的理由和依据,并归纳了本文的研究创新点与研究意义所在。第一章主要勾勒和剖析了公共治理与中国工商联之间的交互关系特征及其演进之规律。首先,作者阐释了公共治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并以此说明公共治理是行政生态环境变迁的产物,正是在单一统治向多元治理过渡的进程中,工商联等民间组织才日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主体。其次,作者对本文研究对象——工商联进行了介绍并归纳了其角色特征,突出说明工商联的公共管理功能是在治道演变的进程中持续发展和完善这一基本观点。最后,结合文章研究的主旨,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论述了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的应然功能,为其后评估B市工商联管理功能履行的优劣确立了参照标准。第二章主要阐释我国B市工商联的生成、发展的变迁规律。第一,从历时态和共时态的角度考察和揭示了我国B市工商联的形成轨迹和发展现状,其重点在于描绘工商联生发过程中职能内容的变化。第二,依据其发展历程探索出B市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管理特征和发展规律,并分析得出国家政策、非公经济、政会关系、企业需求是B市工商联功能演进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三章主要对我国B市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功能实际履行状况进行了展示和评估。作者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和个案描述的方式,通过实地观察和无结构访谈,横纵相结合、全景展示了B市工商联的职能运行状况。其中依据工商联职能定位和结构构成特征,分类列举和描述了工商联(总商会)、工商联直属商会、工商联下级组织各自的职能内容。同时,以工商联职能履行为焦点问题,分别与B市工商联的领导班子成员、工商联下属商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了专门访谈,全面收集了工商联功能发挥受滞的各类信息,并对材料信度、效度进行了对照和鉴别。在此基础上,作者针对不同主体的职能内容和履行现状逐一进行了测评,其具体的评估结果为:作为地区总商会的工商联,其政治统战功能的履行状况远优于经济服务之功能,民间商务管理能力偏差,尚无法成为会员真正的“代理人”和“娘家”;工商联的直属商会组织因其自主治理和自律管理能力有限,因此导致其经济服务的职能种类偏少、服务的层次与水平偏低,难以作为“俱乐部”组织切实为其会员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集体产品;而工商联下级组织由于受制于管理体制和资源供给之约束,商务服务范围更加狭窄,民间服务能力更加低下。总体而言,B市工商联商会服务功能的发展已严重滞后于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其距离名副其实的公共治理主体尚存在着相当的差距。第四章采用结构——功能的分析方法探索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现状产生的原因。首先,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原理进行了诠释,并对该方法应用于工商联治理功能研究的适宜性进行了论证。作者认为,只有将工商联置于地方公共治理的体系之中,并紧密依托现行党政治理的架构和其结构构成特征,方能寻找到其功能履行状况之成因。事实证明,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和结构安排直接决定了其功能的运行状况,正是工商联治理角色结构的非合理设置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实际发挥。其次,剖析了B市工商联的结构特征对功能的现实影响。作者认为除去B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等客观因素,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基本定位和二元复合的角色构成是阻却其功能正常发展的根本原因。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独立地位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其治理能力低下,而双重代理的身份和对党政部门高度的附属又极大地造成了其角色紧张,令其只能成为党政部门的“附庸”,而难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言人”。在此根本原因的规制下,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由角色的缺陷又导致了一系列关系结构的失衡。对外工商联无力与相关治理主体进行正常的博弈和平等的合作,对内工商联缺乏科学的治理结构和顺畅的运行机制,从而共同造成了工商联现实治理的失灵状态。第五章主要聚焦于工商联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为了破解工商联治理的难题,文章认为必须对工商联进行体制的改革和结构的创新。作者首先提出了工商联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其改革确立了根本方向与评判准则。其次,阐释了工商联改革理论工具选用的依据。作为民间社会组织,工商联的改革无法脱离国家——社会关系的基本理论框架。依据我国现实的社会结构特征和政会关系的特殊性,本文弥合并超越了法团主义与自由主义界限,综合多种理论工具分析的优势,选择镶嵌式自主性理论作为工商联体制创新的指导理论,将工商联改革的聚焦点放置在体制的分离和职能的重塑之上。研究认为,工商联和民间商会只有进行角色的分离,做到各自归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方能避免现行双重代理体制下产生的身份冲突和角色紧张,形成共赢的发展局面。改革后工商联角色应定位为党委下设的群团组织,专职管理民间商会,以政策引导、思想教育、协调协助等为主要方式促使民间商会获得党政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破除民间商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其有效地“嵌入”地方党政治理的体系之中。而民间商会则单独组建,严格定位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自治性组织,在工商联的协调和地方政府的支援下,致力于增强其自主治理能力,积极为会员提供各项“俱乐部”产品,发挥行业自律、利益维护、经济服务等功能,持续扩大其在地方治理中的影响力。再次,在工商联、民间商会角色重构的基础上,还应科学构建二者在治理体系中的各类关系结构,在新的体制框架下重新审视和理顺以工商联、民间商会为中心的各种互动关系,营造出有利于其治理功能发挥的外围环境,设置出其内部科学健全治理结构,从而持续提升工商联、民间商会的公共治理绩效,最终满足B市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求。结语主要从中国的社会转型、公共行政改革和工商联为代表的民间组织的交互关系角度梳理了全文的研究脉络,归纳了研究的中心思想。着重说明工商联与民间商会的结构改革和职能的重塑将是一个持续发展和不断演进的过程,其根本依据在于生态环境和公共治理的发展程度,而在此基础上工商联管理功能的拓展也必将深化和验证着公共治理理论,从而有力推进着善治目标的实现。
臧得顺[4](2010)在《农地产权制度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基于鲁、鄂四个村落的实地调查》文中提出将农地产权制度问题置于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之中进行经济社会学考察,是本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视角。在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始于农村的中国经济改革,必将深化于下一步的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中。农地产权制度作为“三农问题”的核心,对其进行系统探讨将有助于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和下一步的农村改革。而现有的理论困境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产权是一束权利”命题好似一种真空中的“理想类型”,在农地产权制度问题上解释乏力。运用经济社会学“产权是一束关系”命题对农地产权制度在真实世界中的配置进行研究是改革实践对理论创新的一种迫切要求。本研究始终围绕“市场进程中社会结构性要素如何界定农地产权”这一核心问题进行探讨,尝试提出了“关系地权”、“谋利型乡村精英”、小农的“钟摆式理性区间”和“培育社会型政府”(针对奥尔森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概念)等新概念,以期对经济学和法学的“权利产权”理论在农地产权问题上进行补充甚或是替代解释。从结构上讲,本研究共有导论、结论和六章内容:导论部分,提出问题并交代研究的价值与意义、研究视角、方法与资料来源,并简单介绍了实地调查的个案村落——鲁、鄂四村及其所在县、镇的基本情况;第一章为理论分析,主要对以往关于产权制度的经济学视角和法学视角的研究文献做了综述并指出其不足,然后梳理了社会学视角的研究观点,明确了本研究的学术起点为周雪光的“关系产权”命题,提出本研究“关系地权”的核心概念,区分了“关系地权”的四种类型和四种原则,并给出了本研究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研究的基本命题、四个分命题和另一核心概念“谋利型乡村精英”;第二章是历史分析,对晚清以降的中国农地制度从思想小史和制度小史的层面进行了历时意义上的追溯,从孙中山的土地思想一直到当代中国《物权法》的颁布;第三到六章为个案研究和实证分析,就笔者的实地调查资料分臧村、金村、朴村和桥村四章整理分析了18个具体的农地事件案例,针对前面的理论命题进行经验验证;其中,在对核心概念“谋利型乡村精英”的分析中,四个案例村材料各自具有不同的侧重点:由第三章臧村案例引出“谋利型乡村精英”,由第四章金村的材料探讨“谋利型乡村精英”群体的分化由来,由第五章朴村案例重点分析“谋利型乡村精英”群体谋利的高明手段,由第六章桥村案例与第五章朴村案例比较分析影响其谋利程度的因素等。最后指出“谋利型乡村精英”群体作为新时期乡村社会结构的实体要素之一对当代中国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体、以“均等原则”为特征的地权分配方式的扭曲和变形作用。最后为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简短地对个案研究进行了理论总结,梳理了“谋利型乡村精英”概念的两条理论线索:第一条是共时意义上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征分析,如国家“政府集权和行政分权”(托克维尔)、“地方政府公司化”(戴慕珍和华尔德)、“乡村精英谋利化”、“小农的理性”(斯科特和波普金、舒尔茨);第二条是历时意义上从对中国传统社会乡村精英群体功能进行概括的“士绅理论”(吴晗、费孝通、张仲礼)到中国近代社会的“地方精英理论”(黄宗智、杜赞奇)。本研究就是从这两条线索上进行了理论补充和延伸,提出新时期“谋利型乡村精英”的概念,进而探讨了本个案研究的典型意义;并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和以后进一步研究的着力点,最后就农地产权的制度设计为政府决策提出“削弱行政村农地权力”的政策建议。
储诚炜[5](2010)在《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农民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特定群体,弱质性农业特点和历史传承积淀下来的身份定位,与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向相比较,其滞后性显现无疑,也正因为如此,对其进行教育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社会变革和历史发展的目标指向而言,其教育的正当性毋庸置疑,而时处“三农”问题破解和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节点,在“人的发展才是社会根本发展”命题的逻辑框架下,其教育的迫切性又理所当然。古人云“三十年仁政乃成”,也就是说,治理国家者施行仁政,解决民生问题,三十年是一个可以显示出效果的时间区段。而中国传统的“六十花甲子”更是一个标志成熟的时间,所以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建国六十周年纪念之际,回顾新中国六十年农民教育发展历史,系统整理和分析农民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总结其教训,揭示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和演进路径,从理论角度对之加以深入研究,这对如何持续发展农民教育,推进农村改革步伐,具有重要指导和借鉴意义。本文遵循纵向梳理的历史范式,以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的衍进为线索,在对史料的分解和综合之中,提取农民教育事件中的教育因素和显着特征,并努力通过对具有标志性事件的对比,划分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的阶段性和总结阶段性特征,形成前后一致且自成逻辑的农民教育发展历史。试图立足于客观立场以思辨性方式评价各阶段农民教育得失,且在系统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六十年农民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做理性分析。本研究分为八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立题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综述了国内外农民教育研究状况,说明了论文研究的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并界定农民教育相关概念。开宗明义,表达研究的基本思路。第二章立足于近代社会奠定的农民教育基础以及农民教育概念的初步形成。中国古代农民教育体现在职业教育方面所占比例不高,而在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方面则更多的是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行道德教化。20世纪30年代,受西方农民教育思潮兴起的影响,在中国农村大地上掀起一场以改良农村、建设农村为宗旨的乡村建设运动。作为近代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代表的乡村建设派,他们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从致力于农民现代化和农村社会民主化的角度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开展乡村建设运动。第三章:农民文化扫盲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以扫盲识字运动为切入点,分析该运动中的农民教育成效;立足于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历史背景,从“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的论断中分析毛泽东农民教育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内在价值,力求探讨在大的社会变革之中社会改造、人的改造与农民教育的相互关系,并在农民利益、土地制度变迁与文化逻辑视野下去研究农民心理和农民教育。第四章分析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时期的农民政治教育。在人民公社组织体制下农民教育面临着教育与被教育、理想追寻与现实困境的冲突,农民教育经历了“毛泽东思想”学习运动、“四清运动”、知识青年下乡运动等历史阶段;“农业学大寨”时期大寨精神中蕴含着集体主义的理想寄托,科技要素、农民力量和合作逻辑是其明显的特点;这一时期农民教育的制度惯性和教育困境是探索过程中的深层次考量要素。第五章涉及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民技能培训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为历史起点,在社会转型的历史背景之下,农民教育工作在改革初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从农民技能培训的各种类型入手,着重分析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在农民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对电视媒体在农民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行重新评估和审视。立足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历史背景之下,分析计划经济、市场导向和农民利益诱致之间的关系,阐述市场导向下农民经营管理素质培育的历史必然性;与此同时,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客观状况也敦促在理论上必须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教育、职业转换和身份更替的关系做出回答。在借鉴国外职业教育体系建构的基础上上,对目前农民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做系统的概括。第六章论述新时期农民素质教育新的发展。“三农问题”是个由来已久的历史问题,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因素,农民教育无疑是解决其现实困境的有效方法之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下,论证剩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育和农民市民化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探讨新型农民的“现代性”价值取向和农民素质结构的内在要素;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讨论农民教育与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公民社会视野中的农民教育更多的是一个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基础上的文化问题,农民民生问题、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教育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第七章在前六章的基础上,系统回顾新中国的农民教育发展历程,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对比和总结中试图总结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基本特点是教育内容不断变化,教育理念循序衍进,教育手段趋向多样,教育对象范围扩大。从国民特性视角、发展路径视角和教育本质视角分别总结农民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新中国六十年农民教育发展规律的总结主要从四个角度进行:从职业教育、全面教育到国民教育是一个目标递进的演化过程;农民教育是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命题博弈中施教主体的角色调整和定位的历史,农民教育的过程就是各种施教主体参与、赋权与退出的博弈过程;立足于利益逻辑的角度,着重探讨农民教育历史中内在诉求、外部推动和历史契机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比较视野中分析后发劣势、后发优势和农民教育发展的路径选择。第八章分析目前农民教育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问题,并从现实角度分析了农民教育工作目前存在的挑战,并从层次、模式、内容和方法四个维度分析农民教育的创新路径。立足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和改革历史的角度,从现代化路径、改革模式的角度来认识“三农”问题和农民教育问题,进行农民教育体制改革和综合治理,健全合理的农民教育制度,从根本上确保农民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穆中杰[6](2008)在《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是有关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的研究,共分七个部分展开论述:绪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市法学会开始酝酿成立。经过积极努力和多方活动,上海市法学会于1956年12月30日举行了成立大会。起初,上海市法学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发展对外交流,对上海法学乃至全国法学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1957年6月之后,上海市法学会的正常发展不断受到严重干扰。1962年1月,上海市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66年6月,“文革”爆发,上海市法学会停止了活动。第一章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法制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1978年8月,停止活动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上海市法学会终于恢复活动,重新开始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断努力。1979年5月,上海市法学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并第二次变更会名。此后,上海市法学会又召开5次会员(代表)大会。尽管这5次会员(代表)大会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召开的,但却有着共通之处: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学会章程;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1984年,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第二章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自恢复活动以后,无论是会员的人数还是会员的结构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不同的时期,上海市法学会章程关于会员入会条件与退会情形、会员权利与义务都有着不同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会员大会发展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也在不断变迁。理事会的历史变迁主要表现为历届理事会的人数和结构的变化、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变化、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变化、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变化等方面。常务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也随之发生历史变迁。在恢复活动以后,上海市法学会专业研究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90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90年代的发展、新世纪的新设和重建热潮。上海市法学会在不同时期设立的专业研究组织,尽管有着不同的设立程序,但总体上来说,它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规律。第三章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中国法学会成立以后,上海市法学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在业务上开始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员会及市司法局的许多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到上海市法学会中去,上海市法学会享有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权力。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1983年以后,上海市法学会在行政隶属上归口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司法局代为管理。上海社联与上海市法学会的关系由行政上的隶属与被隶属关系、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演变为纯粹的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进入新世纪以后,上海市调整了管理上海市法学会的领导体制,明确上海市法学会由上海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联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这些单位对上海市法学会进行了不同的双重性定位。上海市法学会在其实践活动过程中,围绕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教育团体的属性,不断调整和发挥其社会功能。第四章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或曾经主办的法学期刊共有四个,即《法学》、《民主与法制》、《上海法学研究》、《东方法学》。它们有着诸多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学术活动是上海市法学会产生影响的最重要路径。自恢复活动后至1980年上半年,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和健全组织,初步开展学术活动。1980年下半年以后,它的学术活动进入了正常发展阶段。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在为法学研究提供服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通过创办法律咨询公司、举办律师事务所等营利性活动,为上海市法学会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弥补活动经费上的不足,扩大了上海市法学会的社会影响。第五章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上海市法学会之所以发生历史变迁,是因为它有着属于自己的变迁动力。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上海市法学会表现出如下变迁规律: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上海市法学会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也出现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时代要求,上海市法学会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应注意坚持进行改革。结束语。通过考察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我们发现它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正在沿着法学学术团体的方向发展和攀登。
本刊编辑部[7](2003)在《繁荣卫生经济研究 服务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国卫生经济学会20年》文中指出
二、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召开学术报告会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召开学术报告会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论文提纲范文)
(1)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理论基础与分析 |
2.1 涉及政府职能的相关理论与分析 |
2.1.1 新制度经济理论及其分析借鉴 |
2.1.2 政府管制理论及其分析 |
2.1.3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分析 |
2.2 对收费公路产业理论的再认识 |
2.2.1 收费公路产业的内涵 |
2.2.2 收费公路产业属性的再认识 |
2.2.3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的库兹涅茨曲线 |
2.3 两大公路体系与收费公路产业发展 |
2.3.1 国家两大公路体系架构 |
2.3.2 收费公路体系 |
2.3.3 收费公路发展历程 |
2.4 相关重要概念界定及分析 |
2.4.1 政府职能 |
2.4.2 政府职能转变 |
2.4.3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作用评价 |
3.1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政府作用评价 |
3.1.1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政府作用的评价方法 |
3.1.2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政府作用的评价结论 |
3.1.3 收费公路政策的再评价 |
3.2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市场作用评价 |
3.2.1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市场作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3.2.2 收费公路产业发展中市场作用的分析与评价 |
3.2.3 收费公路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3.3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与市场基本关系分析 |
3.3.1 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历程 |
3.3.2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践探索 |
3.3.3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与市场关系现状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与分析 |
4.1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1 政府职能现状分析 |
4.1.2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多维困境 |
4.2.1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轨迹 |
4.2.2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的多维困境及其表现 |
4.3 当前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多维困境产生原因探析 |
4.3.1 产业内部动力不足 |
4.3.2 产业外部压力不充分 |
4.3.3 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期性 |
4.4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要点 |
4.4.1 转变政府观念 |
4.4.2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
4.4.3 处理好各方利益 |
4.4.4 合理确立政府职能体系 |
4.4.5 科学设计职能转变路径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体系的确立 |
5.1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体系确立的基本设想 |
5.1.1 政府职能体系确立的整体思路 |
5.1.2 政府职能体系架构 |
5.2 基于收费公路产业政府与市场合理关系的政府职能体系确立 |
5.2.1 对政府与市场合理关系的再认识 |
5.2.2 基于收费公路产业政府与市场合理关系的政府职能体系 |
5.3 基于收费公路产业绩效的政府职能体系确立 |
5.3.1 收费公路产业绩效及其衡量 |
5.3.2 基于收费公路产业绩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
5.4 基于收费公路类型的政府职能体系确立 |
5.4.1 政府职能在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差异性分析 |
5.4.2 政府还贷公路政府职能体系 |
5.4.3 经营性公路政府职能体系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 |
6.1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目标及路径选择思路 |
6.1.1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目标 |
6.1.2 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的总体思路 |
6.2 基于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 |
6.2.1 收费公路管理体制及其改革要求 |
6.2.2 政府职能转变应置于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之中 |
6.2.3 基于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设计 |
6.3 基于破除产业行政垄断为核心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 |
6.3.1 收费公路产业行政垄断及其表现 |
6.3.2 收费公路产业行政垄断的危害 |
6.3.3 基于破除产业行政垄断为核心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设计 |
6.4 基于推进产业市场化为重点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 |
6.4.1 对收费公路产业市场化的再认识 |
6.4.2 收费公路产业市场化水平界定与指标设计 |
6.4.3 基于推进产业市场化为重点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设计 |
6.5 基于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属性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选择 |
6.5.1 政府财政分配决定收费公路回归公益性强度 |
6.5.2 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是高等级公路发展的必然要求 |
6.5.3 收费公路公益性回归历程与趋势展望 |
6.5.4 基于收费公路公益性回归的政府职能转变路径设计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中国法学社团研究 ——以中国法学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社团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社团的界定 |
一、国外对社团的界定 |
二、我国对社团的界定 |
第二节 社团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结社自由的理论 |
二、社群主义理论 |
三、第三部门理论 |
四、治理理论 |
五、协商民主理论 |
第三节 社团的分类 |
一、政府关于社团的分类 |
二、学者关于社团的分类 |
第四节 社团的发展历程 |
第五节 社团的合法性基础 |
一、法治、宪政与自治理论的关系 |
二、结社自由及其历史发展 |
第二章 中国法学社团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国法学社团的分类 |
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法学社团 |
二、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成立的法学社团 |
第二节 中国法学社团的职能 |
一、聚合职能 |
二、法学交流职能 |
三、法学学术评价职能 |
四、教育职能 |
五、维权职能 |
第三节 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发展 |
一、中国法学会的组织机构历史沿革 |
二、中国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的建设与发展 |
三、中国法学会与地方法学会的关系 |
四、中国法学会与其他全国性法学社团的关系 |
第三章 中国法学会的地位及功能 |
第一节 中国法学会的地位 |
一、中国法学会的性质 |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中国法学会的地位 |
三、中国法学社团改革与中国法学会的地位 |
第二节 中国法学会的功能 |
一、中国法学会的法学社团体枢纽组织功能 |
二、中国法学会的思想库功能 |
三、中国法学会的政治参与功能 |
第四章 中国法学社团的规范化 |
第一节 中国法学会内部治理规范化的价值追求 |
一、建立科学而高效的内部治理结构 |
二、建立创新型内部治理结构 |
第二节 中国法学会引导全国法学社团规范化进程 |
一、依法登记法学社团 |
二、依法变更登记法学社团 |
三、依法审批成立法学社团 |
第三节 中国法学会引导法学社团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机制 |
一、规范章程 |
二、推进内部民主机制规范化 |
三、内部民主机制规范化的展开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3)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及本研究的说明 |
三、研究的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公共治理与中国工商业联合会 |
第一节 公共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公共治理的概念阐释 |
二、公共治理的特征与标志 |
第二节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基本概况 |
一、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性质定位 |
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联的形成历史与角色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在公共治理中的功能 |
一、工商联的政治功能 |
二、工商联的经济功能 |
三、工商联的社会功能 |
第二章 我国B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生成与功能变迁 |
第一节 B市工商业联合会之变迁轨迹 |
一、B市工商联的历史沿革 |
二、B市工商联的现状描述 |
第二节 B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功能发展之特征 |
一、B市工商联功能变迁的规律诠释 |
二、B市工商联功能演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地方治理之功能测评 |
第一节 研究的基本说明 |
一、研究的总体描述 |
二、研究方法的选择 |
第二节 B市工商联功能测评的模型与内容 |
一、B市工商联功能测量的模型设计 |
二、B市工商联功能内容的一般性描述 |
三、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的访谈内容 |
第三节 B市工商联地方治理中的功能评价 |
一、B市工商联(总商会)功能履行状况评估 |
二、B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功能履行状况评估 |
三、B市工商联下级组织的功能履行状况评价评估 |
第四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功能履行状况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分析工具的选择和应用 |
一、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 |
二、分析工具选用的理由阐释 |
第二节 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阻滞的因素分析 |
一、角色结构——工商联功能履行阻滞的根源 |
二、关系结构——工商联功能履行失衡的关键 |
第五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公共管理功能提升的对策探讨 |
第一节 B市工商联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工商联改革的主导思想 |
二、工商联改革的理论工具 |
三、工商联改革的聚焦点——结构角色的重构与治理功能的重置 |
第二节 工商联外部治理关系的和谐塑造 |
一、工商联与党政部门的关系 |
二、工商联所属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工商联所属民间商会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
第三节 工商联内部治理关系的科学建构 |
一、工商联内部治理结构体系的完善 |
二、工商联系统内部治理机制的健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4)农地产权制度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基于鲁、鄂四个村落的实地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
三、研究视角、方法与资料来源 |
(一) 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
1. “底层研究”的视角:“从下往上看” |
2. 资料收集方法:实地调查 |
3. 理论检验取向的扩展个案法 |
4. 操作方法一:深度访谈 |
5. 操作方法二:文献阅读 |
(二) 资料来源 |
1. 访谈记录 |
2. 调查数据 |
3. 民间文本 |
4. 方志档案 |
四、调查的村庄 |
(一) 山东三村:臧村、金村、朴村 |
1. 地理位置与自然资源 |
2. 历史文化与风土人情 |
(二) 湖北一村:桥村 |
(三) 调查村庄的类型分析 |
第一章 文献综述与本研究的概念、命题、分析框架 |
一、 产权制度研究的经济学定势 |
(一)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
(二) 简短的评论 |
二、产权制度研究的法学期望 |
(一) 以农地权利为核心的法学研究 |
1. 普罗斯特曼:农地私有化 |
2. 杨一介:农地权利体系建构 |
3. 王小映:农地使用权的物权化方向 |
(二) 简短的评论 |
三、产权制度研究的社会学视角 |
(一) 理论溯源:波兰尼的“嵌入”概念与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 |
1. 波兰尼:“脱嵌”是一种不可能 |
2. 格兰诺维特:“社会网”与“嵌入理论” |
3. 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日程 |
(二) 国内学者对产权问题的研究:产权的社会视角 |
1. 理论建构 |
2. 产权的社会建构过程研究 |
四、本研究的学术起点与分析框架 |
(一) 学术起点与主体理论框架 |
1. 以“关系产权”为学术起点 |
2. “国家‐社会‐市场”三元理论框架 |
(二) 相关理论资源 |
1. 雷德菲尔德与吉尔兹:“小传统”和“地方性知识” |
2. 斯科特:“道义经济人”的“弱武器”与“隐藏的文本” |
3. 奥斯特罗姆:资源配置的第三条道路 |
4. “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 |
(三) 本研究的概念、理论命题与分析框架 |
1. 基本概念 |
2. 核心概念:“关系地权” |
3. 理论命题 |
4. 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晚清以降的农地思想演变与制度变迁 |
一、农地思想演变的脉络 |
(一) 晚清-1949 年建国 |
1. 孙中山:从“平均地权”到“耕者有其田” |
2. 毛泽东:土地革命论 |
3. 蒋介石:土地很重要但不必改变当前土地占有关系 |
4. 陈翰笙:土地的集中与农民对土地占有的渴求 |
5. 薛暮桥:从生产关系角度、与民族问题结合分析土地问题 |
6. 费孝通:社会结构中绅士阶层对土地问题的影响 |
7. 卜凯:中国农业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增加农民收入 |
8. 梁漱溟:中国土地的三个问题及对策 |
9. 万国鼎:考察古田制度解决现实问题 |
10. 萧铮:不必废除土地的地主所有权制 |
(二) 1949 年-1977 年 |
1. 毛泽东:“跑步”进行农地公有制改造 |
2. 刘少奇:反对过于快速废除农地私有制 |
3. 邓小平:支持“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 |
(三) 1978 年-今 |
1. 对现行农地制度合理性及缺陷的建设性研究 |
2. 提倡进行农地产权国有永佃制改革的观点 |
3. 明确提倡农地产权私有化的观点 |
二、中国农地法规政策与制度框架的变迁 |
(一) 1949 年以前的土地法律 |
1. 1923 年《井冈山土地法》 |
2. 1931 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
3. 1947 年《中国土地法大纲》 |
(二) 1950 年的《土地改革法》 |
(三) 集体化之路:制度框架 |
1. 1956 年《农业生产合作章程》 |
2. 1956 年 6 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章程》 |
3. 1962 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 |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人民公社解体 |
(五) 改革以来农地政策文件 |
(六) 中国目前的农地法律框架 |
1. 农地的集体所有权 |
2. 耕地的个人使用权 |
3. 农民土地权利的性质和范围 |
4. 宅基地的个人使用权 |
5. 农村土地的征收征用 |
第三章 臧村农地流转市场的社会建构 |
一、臧村农地:出了啥问题 |
二、案例:什么样的问题 |
(一) 耕地纠纷与耕地流转案例 |
1. [Z01]臧林丘强占金寡妇一垄地:强力原则的传导 |
2. [Z02]潘老师给王寡妇的“额外租金”:“外来人”积蓄社会资本 |
3. [Z03]臧玉旺耕地继承事件:熟人关系和亲缘关系,谁是强关系 |
4. [Z04]臧村集市被王家庄抢走:较量的是村还是人 |
(二) 宅基地买卖案例 |
1. [Z05]宁方明购买四家宅基地:“我为村支书闯开街道” |
2. [Z06]臧德耀盖起了二层楼:“俺家没天井” |
3. [Z07]臧秀勤老人的烦恼:“天井里的电线杆和石碾” |
三、案例分析:农地流转市场的社会建构 |
(一) 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水平流转和垂直继承 |
1. 流转的性质:承包使用权的流转 |
2. 耕地流转中的“关系地权” |
(二) 臧村宅基地流转市场的社会建构 |
1. 流转的肇始者:村支书开的头儿 |
2. 宅基地流转市场的边界:村落共同体与成员权 |
3. 宅基地流转的社会机制 |
4. 宅基地流转的社会后果 |
第四章 金氏家族与金村合作公司的筹划 |
一、新时期乡村精英的分化:外出派与留守派 |
(一) 金村“留守派”对“外出派”的榨取:“罚款事件” |
1. [J01]金云峰处世哲学对“外出派”的影响 |
(二) 金村“外出派”对“留守派”的反击:“倒宁事件” |
2. [J02]金氏家族“倒宁扶王” |
二、“谋利型乡村精英”的宏伟计划:从土地上找路子 |
(一) 原因:为什么总拿土地说事儿 |
1. “种地亏本论” |
2. “取消农业税”封闭了谋利型乡村精英的谋利路径 |
3. “留守派”致富信息的获得渠道 |
(二) 过程:乡村精英援用社会关系网络 |
1. [J03]王旭龙对合作公司的期望和信心 |
2. 项目洽谈过程的特征分析:社会关系网的作用 |
三、案例分析: 金村合作公司项目为什么会失败 |
(一) 项目规模过于宏大使当地政府不敢相信,难以获得政府大力支持 |
(二) 项目规划对金村村民的社会保障考虑不够充分,难以赢得村民响应 |
(三) 项目进行中没有充分听取村民心声,难以获得村民真心拥护 |
(四) 市场化试验与当地社会关系网络的转型缺乏契合,难以形成合力 |
第五章 朴村征地:村民唯有“弱武器” |
一、朴村三次大型征地:承包地的“大调整” |
(一) 国家征收:104 国道与京福高速公路 |
(二) 镇长的心血来潮: “筑巢引凤”修建磁窑大市场 |
(三) 地方政府租赁:从县级工业园到省级经济开发区 |
二、朴村“谋利型乡村精英”的谋利手段 |
(一) 村民眼中的村干部 |
1. 频繁调整土地,截留征地补偿、出售宅基地 |
2. 京福高速绿化带承包给农户,实行“双向收费” |
3. 多施工程、巧立账目 |
4. 虚报种粮面积、多赚粮食直补 |
(二) 村干部的“辩解” |
[P05]梁会计的“真心话” |
三、案例:朴村失地农民的生活百态 |
[P01]贾德水,摩的司机的牢骚 |
[P02]刘长山,太阳能热水器代理 |
[P03]刘自木,“无地白领”的幸福生活 |
[P04]胡永福,“盼望征地到我家” |
四、简短分析:用“弱武器”进行“日常形式的反抗” |
(一) 发牢骚、私下谩骂、耍酒疯 |
(二) 耕地里栽树,为多得征地补偿 |
(三) 集体行动如何可能 |
第六章 桥村征地:村民运用“强武器” |
一、 桥村征地情况 |
(一) 宜万铁路项目 |
(二) 城东生态新区项目 |
二、政府政策与村干部的角色功能 |
(一) 区政府政策文件 |
1.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
2.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
(二) 乡政府文件通知 |
(三) 村委会贯彻执行能力和村干部的调解功能 |
[Q01]桥村村干部的两难角色 |
三、失地农民的维权行动 |
(一) 单独上访 |
[Q02]严学兵的上访之路 |
(二) “聚众闹事” |
(三) 集体上访 |
[Q03]去区政府集体上访 |
四、案例分析:“谋利型乡村精英”谋利程度的影响因素 |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一、研究结论:“关系地权”的实践逻辑 |
(一) 小农的理性: “钟摆式理性区间” |
(二) 乡村精英的谋利化 |
1. “谋利型乡村精英”概念的两条理论线索 |
2. 谋利手段 |
3. 制度原因 |
(三) 地方政府公司化 |
(四) 隐形在场的国家:分权的功能与底限 |
1. 政府与市场:建设“强化市场型政府” |
2. 国家与社会:建立“培育社会型政府” |
二、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1. 鲜活的实地调查资料 |
2. 运用了新视角 |
3. 理论创新 |
(二) 研究不足 |
1. 对纷繁复杂的调查材料的理论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
2. 有待获得合适的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定量统计分析的验证支持 |
三、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 |
(一) 削弱行政村农地权力 |
1. 农地所有权收归国有,实行国有永佃制 |
2. 农地所有权下放至村民小组或自然村 |
3. 中国现有国情下农地私有化的风险与弊端 |
(二)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1.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2.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
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鲁、鄂四村基本情况数据表 |
附录 2:个案村实地调查材料 |
4-1 《宁阳县金氏族谱》续修说明 |
4-2 续修族谱捐资人员名单 |
4-3 土地房屋等关联事项 |
4-4 洽谈文书 |
4-5 金村与韩国合作投资合同书 |
5-1 宁阳经济开发区基本情况 |
5-2 关于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的规定 |
6-1 伍家岗区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文件 |
6-2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的政府文件 |
6-3 伍家岗区政府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和村民集中安置的文件 |
6-4 伍家乡政府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及集中安置管理实施细则 |
6-5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6-6 严学兵的上访书 |
后记 |
(5)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农民教育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农民教育研究综述 |
1.3.3 现有研究的特点和薄弱环节 |
1.3.4 研究难点和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1.4.1 本论文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农民教育相关概念的理论界定 |
1.5.1 教育与农民教育 |
1.5.2 农民、农村与农业 |
1.5.3 农民教育、农村教育与农业教育 |
1.5.4 农民教育与农民职业教育 |
1.5.5 农民工教育 |
第二章 近代社会奠定的农民教育基础和思想积累 |
2.1 近代农民教育思潮兴起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渊源 |
2.1.1 历史绵延:传统社会农民教育历史的传承 |
2.1.2 西学东渐:近代西方平民教育思潮的兴起 |
2.1.3 时代诉求:“教育救国”理念的现实映照 |
2.2 多样性实践模式与多元化农民教育思想 |
2.2.1 多样性施行模式 |
2.2.2 多元化农民教育思想 |
2.3 近代民主化视野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的农民教育 |
2.3.1 雏形初现:综合性、“大农教”思想的初步形成 |
2.3.2 身体力行:农民教育旗帜下的知识分子的启蒙与践行 |
2.3.3 历史期待:农民教育基础的奠定与未尽的历史使命 |
第三章 新中国初期文化扫盲教育与农民思想改造运动 |
3.1 50 年代扫盲识字运动全面展开 |
3.1.1 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制约:扫盲识字运动的发轫和开端 |
3.1.2 知识普及基础上的民智开启与文化启蒙 |
3.1.3 “扫盲大跃进”的泛政治化色彩与激进主义 |
3.1.4 “文化翻身”视角下和革命语境中的农民扫盲识字运动 |
3.2 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过程中的农民思想改造 |
3.2.1 思想滥觞: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 |
3.2.2 调整逻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互动 |
3.2.3 政策约束:社会改造中的人的改造 |
3.2.4 土地制度变迁视阈中的农民心理和农民教育 |
第四章 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时期的农民政治教育 |
4.1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政治教育的探索 |
4.1.1 体制依存: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教育的发展悖论 |
4.1.2 精神操练:学习毛泽东着作运动和“四清运动”中的农民教育 |
4.1.3 政治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的农民教育 |
4.2 “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农民政治教育 |
4.2.1 大寨精神的政治语境和理想寄托 |
4.2.2 科技要素、农民力量和合作逻辑 |
4.3 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时期农民教育的理性反思 |
4.3.1 制度惯性 |
4.3.2 教育困境 |
第五章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蓬勃兴起 |
5.1 系统工程:农民技能培训形式多种多样 |
5.1.1 绿色证书工程 |
5.1.2 农科教和“三教合一”模式 |
5.1.3 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
5.1.4 青年农民培训工程 |
5.2 工具载体:依托机构和媒介工具的独特作用 |
5.2.1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建立和发展 |
5.2.2 电视普及状态下的农民职业教育 |
5.3 体制诱因:90 年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的农民教育 |
5.3.1 农业现代化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农民教育 |
5.3.2 市场化条件下的市场导向和农民利益驱动 |
5.3.3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教育、职业转换和身份更替 |
5.4 体系建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
5.4.1 国外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借镜 |
5.4.2 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的建构 |
第六章 新时期农民素质教育新的发展 |
6.1 破解“三农困境”中的农民教育 |
6.1.1 深层次历史积淀和综合性发展要求冲突下的“三农”困局 |
6.1.2 基于非农合作和教育合力基础上的破解途径 |
6.2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新型农民的培育 |
6.2.1 “新旧”之辩: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要求 |
6.2.2 层级递进:剩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育和农民市民化 |
6.2.3 价值趋向:新型农民的“现代性”价值取向与农民素质结构要素 |
6.3 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农民教育 |
6.3.1 农村社会和谐与人的和谐 |
6.3.2 人的和谐与农民教育 |
6.4 农民民生问题、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教育 |
6.4.1 社会转型时期的目标博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农村视角观察 |
6.4.2 教化与治理:民生之计、“维稳”和农民教育 |
第七章 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和变迁逻辑 |
7.1 新中国60 年农民教育发展基本特点 |
7.1.1 教育内容不断变化 |
7.1.2 教育理念循序衍进 |
7.1.3 教育手段趋向多样 |
7.1.4 教育对象范围扩大 |
7.2 新中国60 年农民教育发展基本经验 |
7.2.1 国民特性视角:厘清国民性特点基础上的针对性教育 |
7.2.2 发展路径视角:教育改革的特殊性和农民教育改革的渐进性 |
7.2.3 教育本质视角:政府的农民教育政策与农民的自我教育 |
7.3 新中国60 年农民教育发展基本规律 |
7.3.1 职业教育、全面教育与国民教育的目标递进 |
7.3.2 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与施教主体的角色定位 |
7.3.3 内在诉求、外部推动与历史契机的利益逻辑 |
7.3.4 后发优势、后发劣势与农民教育的路径选择 |
第八章 农民教育发展现实困境和未来展望 |
8.1 农民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8.1.1 体制性障碍 |
8.1.2 结构性问题 |
8.1.3 现实性挑战 |
8.2 多维视角下农民教育的创新路径 |
8.2.1 层次创新 |
8.2.2 模式创新 |
8.2.3 内容创新 |
8.2.4 方法创新 |
8.3 现代化路径和改革模式创新中健全合理的农民教育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农民教育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及活动 |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 |
(二) 法学组关于上海法学研究力量的调查 |
(三) 法学组关于上海开展法学研究的意见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筹备概况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成立及意义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大会的举行 |
(二) 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举行与研究计划的制定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的历史意义 |
四、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学术活动概况 |
五、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对外交流活动概况 |
六、上海市法学会的顿挫 |
第一章 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的动因 |
二、政治发展的动因 |
三、思想解放的动因 |
四、文化发展的动因 |
五、法制发展的动因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过程 |
一、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准备工作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要求的正式提出 |
(二)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主要准备工作 |
二、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扩大会议的召开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 |
(一) 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经过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会名再次变更的原因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概况 |
二、1979 年以后的历次会员(代表)大会共通之处 |
(一) 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 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 |
(三) 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章程 |
(四) 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的原因 |
(一) 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影响 |
(二) 法学自身发展的影响 |
(三) 中国法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的影响 |
第二章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会员队伍的历史变迁 |
一、会员队伍的变化概况 |
(一) 会员人数逐年递增的趋势及其原因 |
(二) 会员结构的合理性趋势及其广泛化 |
二、会员条件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入会条件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退会情形的历史变迁 |
三、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形式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内容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领导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 从会员大会到会员代表大会 |
(二)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 最高权力机构地位与职权的历史变迁 |
二、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理事会组成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三) 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历史变迁 |
(四) 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五) 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常务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常务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历史分析 |
(三) 常务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四) 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分类 |
四、学术委员会的历史变迁 |
第三节 专业研究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专业研究组织的设立及其变迁 |
(一)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 |
(二)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的成立概况 |
(三) 专业研究组织在新世纪的设立热潮 |
二、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 |
(二) 法医学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 |
(二) 专业研究组织运作状况的个案剖析 |
第三章 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与有关单位的历史关系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关系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及司法局的历史关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社联的历史关系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双重性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一、上海社联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双重性在登记问题上的影响 |
(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上海市法学会登记 |
(二) 上海市法学会及其所属专业研究组织均免予登记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实践中对社会功能的调整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法治实践中对人民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台湾地区对人民团体概念的理解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历史分析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内在要求 |
二、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学实践中对学术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上海市法学会与以学术为主业的社会团体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与繁荣法学研究的学术团体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地区的法学学术团体 |
三、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制宣传中对教育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法治精神与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
(二) 法学会组织与法学教育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法学教育战线 |
第四章 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不同时期主办的法学期刊比较研究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法学期刊的历史概况 |
(一) 《法学》与《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渊源 |
(二) 《上海法学研究》的历史概况 |
(三) 《东方法学》在新世纪的创办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共同之处 |
(一) 它们都体现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 |
(二) 它们都提倡理论联系实际 |
(三) 它们都积极探寻法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不同之处 |
(一) 它们办刊的定位不同 |
(二) 它们选材的内容差异比较大 |
(三) 它们产生的社会影响不同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概况 |
(二)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三) “刀把子”风波始末 |
二、1984 年10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一) 1984 年10 月~1987 年6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1987 年7 月~1991 年8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 1991 年9 月~1996 年12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四) 1997 年1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一)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次数频繁、学术质量较高 |
(二) 1984 年以后的学术活动体现了当代上海的城市精神 |
(三)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体现了打造上海学术品牌意识 |
第三节 1978 年以后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服务法学研究工作 |
(一) 搭建科研工作的平台 |
(二) 搭建成果转化的平台 |
(三) 展示研究成果的窗口 |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一)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陈丕显支持推广的《三桩讼事》 |
(三) 彭真题写书名的《法律常识要览》 |
(四) 为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的《中国行政法词典》 |
三、上海市法学会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 振兴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的历史变迁 |
(二) 上海涉外经济法律咨询中心的历史变迁 |
(三) 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动力 |
一、现代化建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二、依法治国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三、改革开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四、社会需求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规律 |
一、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 |
三、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 |
四、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趋势 |
一、上海市法学会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一) 上海市法学会的功能定位问题 |
(二) 上海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问题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机关的管理问题 |
二、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基本问题 |
(一) 改革是个过程 |
(二) 改革必须协调 |
(三) 改革必须方向正确 |
(四) 改革必须务实 |
(五) 改革必须讲究方法 |
(六) 改革必须借助外力 |
三、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 |
(二) 加强理事会职业要求的建设 |
(三) 开展法学会运作模式的研究 |
结束语 |
附录一:1957 年1 月—1966 年6 月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二:1978 年以后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三:上海市法学会历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召开学术报告会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论文参考文献)
- [1]收费公路产业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D]. 李琼. 长安大学, 2013(06)
- [2]中国法学社团研究 ——以中国法学会为例[D]. 刘海燕. 武汉大学, 2010(09)
- [3]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D]. 黄建. 武汉大学, 2010(05)
- [4]农地产权制度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基于鲁、鄂四个村落的实地调查[D]. 臧得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0(10)
- [5]新中国农民教育发展研究[D]. 储诚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10)
- [6]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D]. 穆中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
- [7]繁荣卫生经济研究 服务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国卫生经济学会20年[J]. 本刊编辑部. 卫生经济研究,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