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公安经验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湖北省公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考察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费睿[1](2020)在《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绩效评价是对未来的投资。2012年至今,我国已连续八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但随着内外环境变化及社会经济转型,单纯依据财政投入规模扩大来推动教育的发展难以为继,提高教育经费绩效,兑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承诺势在必行。同时,在我国行政层级及教育财政投入体制中,县级政府承上启下,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基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以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及顶层规划,探讨县本级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的关系是绕不开的重大课题,具有现实必然性和迫切性。依据区域发展与教育发展、财政分权及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方法,梳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与现状,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案例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三个代表性县(区)进行预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作为层次分析法特例,构建包括财政能力、投入规模、投入结构等三项一级指标的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标体系和包括决策论证、过程监管、目标实现、满意度等四项一级指标的教育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7年广东全121个县(市、区,当年行政区域数)教育经费绩效进行实证评价,并对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广东省整体教育经费绩效水平以及教育公众满意度不高;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分呈正相关,即一般而言,财政教育投入愈丰富的县(市、区)教育经费绩效也愈高,但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且与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不匹配,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和财政教育投入规模与教育经费绩效正向相关,高中教育阶段财政投入占比越高教育经费绩效越高。上述结果的成因复杂,引发思考。从多因素交互作用的视域分析,主要在于:目前的财政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承担重要的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但不同区域县级政府财力差异悬殊,虽然标尺式竞争及行政约束下能确保县级财政完成“任务目标”,但实际上不可持续,并衍生新的问题与矛盾。教育经费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完善造成教育经费分配结构的失衡,加大了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县级政府财政效率制约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县级财政投入分化,优质基础教育供给不足与公众对教育产品的高期待形成落差,降低了公众教育满意度。这种现象如不加以改善,将影响教育产品的有效供给、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可持续发展、公众对基础教育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针对广东省教育发展在区域间存在明显差距,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各种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追求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应深化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以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关注欠发达县区及低收入阶层、城市外来人口的教育需求,提高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财政支出责任上移,推动基础教育供给全国性均等化,等等。本文构建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财政绩效评价及县本级财政的视域审视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量化关系,并取得广东全省两万多样本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数据库,力图在理念和数源上有所创新,同时提出驱动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应改革投入体制,促使基础教育供给及财政支出责任上移。但基于抽样调查数源获取及统计数源不完整等限制,研究未能进行历史性比较,对实证结果诠释亦欠缺更系统的理论高度,这也是未来研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李佳宇[2](2019)在《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文中提出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的质量决定知识创造与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和速度,对振兴非洲经济,提升非洲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质量保障是非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内容之一,它随着高等教育一体化战略的全面推进逐渐受到重视。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各区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也逐步兴起。在此背景下,对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进行研究,有助于中国进一步与非洲开展高等教育合作,推进中非教育合作的内涵式发展。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等方法,首先对非洲不同层次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进行了剖析。其次,从国别层次探究了这些政策的影响力。然后,分析了这些政策的特点、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如何结合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促进中非高等教育合作。论文的第一章对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内外部背景进行了分析。外部背景主要是从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实践的视角来考察,内部背景主要是以非洲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之间供求关系为视角,对非洲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水平的现状、非洲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及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第二章是从大陆层次考察了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这一层次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主要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和德国的援助与支持下,由非盟、非洲大学协会、非洲远程教育理事会和非洲教育发展协会共同制定和推动实施的。目前,非洲大陆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是在非盟与欧盟战略伙伴关系下,以非盟提出的“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认证一体化战略”为指导,具体包括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和其他一系列辅助性实践政策。这些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处于初步制定和试点完善阶段,有待进一步被推介和实施。第三章是从次区域层次考察了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这一层次的政策包括:一是由非洲及马达加斯加高等教育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的中西部非洲及马达加斯加地区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二是由东非大学校际理事会制定和实施的东部非洲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三是由阿拉伯大学协会、阿拉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和创新性学习和知识策略定制中心共同制定和实施的北部非洲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四是由南部非洲共同体、南部非洲地区大学协会和南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共同推动的南部非洲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实践。除南部非洲外,其他次区域的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都较为丰富,具体包括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性政策(即质量保障标准)和促进区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调、交流、能力建设、意识培养等的辅助性政策。南部非洲有区域一体化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意识,但还未颁布实质性的政策。第四章是从国别层次考察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影响力,即政策的实施效果。通过对非洲国别层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历史与现状的研究后,选取埃塞俄比亚和乌干达作案例,全面探索了两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背景、组织机构、质量保障标准、模式、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地理位置上同处东部非洲的两国做横向比较,探究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影响力。埃塞俄比亚在东非,甚至整个非洲来讲,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它并没有受到任何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影响,始终都处于一种独立自主发展的状态。乌干达则完全相反,它是东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的主力国家之一,在制定和实施东非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论文的第五章,总结和分析了非洲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特点和成效。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制定、性质、目标、内容、实施等五方面(详见研究结论)。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成效主要是初步建立了区域一体化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内的组织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运行体系均随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完善,区域一级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话语体系初步形成;各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会议、培训、工作坊、评估和认证活动规模逐渐扩大,频次逐渐增加;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国家和高校)的质量保障意识得到较大提升。论文的最后一章,总结分析了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为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合作提出了政策建议。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大陆和次区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机构间权威性、约束力、财政能力等的强弱差距导致各组织机构间存在矛盾和冲突,进而影响政策的实施;二是国别及其院校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能力和积极性存在差距;三是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政策的实施和完善面临着质量保障人力资源及专业能力不足和质量保障资金及来源不足的问题。为此,建议我国通过建立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合作,开展对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技术援助和参与国际组织对非高等教育援助项目等路径,与非洲开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合作。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可分为大陆和次区域两个层次。具体而言,除南部非洲外,非洲大陆、中西部非洲及马达加斯加地区、东部非洲、北部非洲均有各自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其中,大陆层次的政策表现出自上而下、跨越式的特点,而次区域的政策带有明显的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发展的特征。第二,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具有较强的区域独立性,相互间联系很少,甚至可以说各次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间无关联。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影响力具有区域局限性,还有待通过政策实施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影响力。第三,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特点:一是政策制定动机的多重性、制定机构和程序的一致性;二是按政策性质,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都可被划分为标准性政策和辅助性政策,其中标准性政策是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参考性,辅助性政策则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三是政策目标都具有基础性、可操作性和发展性;四是标准性政策内容具有一致性和全面性,辅助性政策内容具有多样性;五是政策实施路径上以评估为主,交流性活动和能力培训为辅,政策实施范围具有绝对限定性和相对广泛性;六是政策成效的系统化、数字化和意识化。第四,研究发现,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为立足点,援助或与非洲合作的国家和组织并不多。德国是最活跃的参与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建设的国家,与之比较,我国作为援助非洲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几乎没有参与非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或国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这与我国已积累得丰富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经验不符。在共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下,我国应围绕非洲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制定和实施需求,尽快与非洲开展高教质量保障合作。
徐纯[3](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曹瑞芬[4](2016)在《土地非均衡发展与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突飞猛进,GDP总量自2010年起仅次于美国,位列全球第二。然而,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扩张速度加快,我国的耕地资源流失非常严重。为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国土空间管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措施。国土空间管制依据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以行政指令形式限制区域建设用地指标、确定耕地保护任务。其虽然保障了 18亿亩耕地红线,有助于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然而由此导致的区域间土地非均衡发展亦不可小觑。限制开发区承担了过多的资源、环境保护任务,而牺牲了自身的发展机会,相关群体利益“暴损”。中央政府是耕地保护政策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政府是耕地保护政策的具体实施者,陷入财政困境势必会削弱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进而减弱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如何调动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有效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的经济激励制度,其通过平衡耕地保护区和非农发展区的财政收入水平,达到耕地保护的目的。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新增费,实质上就采用的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新增费的缴纳和分配,可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再分配,有利于平衡耕地保护区与非农发展区的财政可支配能力,达到耕地保护的目的。以新增费为载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近15年,其成效如何,应该怎样改进和完善,目前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焦点。本文基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构建了“国土空间管制是背景——土地非均衡发展是本质——地方财事权非均衡是传导机制——地方财政困境是表现形式——财政转移支付是解决手段——降低土地发展非均衡度、保护耕地是最终目标”的理论分析框架。界定了土地非均衡发展的内涵及其形成机理,构建了土地非均衡发展综合测度模型,并分别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进行实证分析,探讨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的时空差异规律;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选取不同类型典型区域,就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敏感性进行探讨,以此确定省级/县级行政单位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优先序,有重点地分配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在构建地方财政困境模型基础上,依据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事权非均衡的关系,探讨土地非均衡发展对地方财政困境的作用机理,并分别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在评价现有的以新增费为载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耕地保护效果基础上,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机制视角,探讨均衡区域发展的中央地方财政转移制度改革和省以下地方财政转移制度改革。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本文就土地非均衡发展内涵、综合测度与敏感性分析进行了探讨。该部分对应论文第三章,是本文要解决的两大问题之一。一是概述国土空间管制下土地非均衡发展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农地非农发展机会非均衡。二是分别基于用地结构非均衡和土地财事权非均衡视角,构建土地非均衡发展测度模型;并依据两种研究视角下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经济发展水平的贡献度确定其权重,进行加权求和,求算土地综合非均衡度(即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最后,分别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进行实证研究,探讨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的时空差异规律,.其中县级层面的研究以湖北省为例。三是在测算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省级/县级不同类型区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敏感性,为财政资金投入优先序的确定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总体上,我国的土地发展非均衡度较高,约为1.156,但逐年下降;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的省际/县际差异显着,且非均衡度较低的地区多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区域,非均衡度较高的地区多为经济相对落后的边远地区或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粮棉油生产大省/县;土地发展非均衡度随着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而减少,随着财政转移支付的减少而增加,呈现出一种负相关关系;省级层面上,四种类型区的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敏感性存在显着差异,中部地区湖北省的敏感性最强、西部地区青海省的敏感性次之、东北地区黑龙江省的敏感性稍低于青海省、东部地区上海市的敏感性最差;县级层面上,四种类型区的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敏感性同样存在显着差异,鄂中平原区监利县的敏感性最强、鄂西山地宣恩县的敏感性次之、鄂北岗地老河口市的敏感性位列第三、鄂东沿江平原区汉南区的敏感性最差。其次,本文就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政困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该部分对应论文第四章,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将本文研究的两大内容有机地衔接起来。一是从地方财政状况的基本定义出发,构建地方财政困境模型;并分别基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进行实证分析,探讨地方财政困境的时空差异规律。二是依据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事权非均衡的关系,探讨土地非均衡发展对地方财政困境的作用机理,并在前文定量测算土地发展非均衡度与地方财政困境的基础上,分别基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时间上,我国的地方财政困境虽较为严重,但有所改善,2009-2013年间地方财事权比重约为0.559,且逐年上升;空间上,我国地方财政困境的省际/县际差异显着,且财政困境较严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落后区域,财政困境相对缓和的地区多为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区域,说明地方财政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由模型估计结果可知,不管是省级层面还是县级层面,土地非均衡发展均会显着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程度。最后,本文在评价现有的以新增费为载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耕地保护效果基础上,就均衡区域发展的中央地方财政转移制度改革以及省以下地方财政转移制度改革进行了探讨。该部分对应论文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本文要解决的另一重要问题。一是分别从省级、县级两个层面,评价现存的以新增费为载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耕地保护效果,探讨中央、省级涉农财政资金发挥作用有限的深层次原因。二是遵循地方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基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视角,依据地方政府创造的外溢到本行政区外的事权确定新增费分配数额,分别构建以新增费为载体的中央地方以及省以下地方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优化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以新增费为载体的省际/县际横向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助于显着减缓耕地资源流失速率,达到耕地保护的目的,但是其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省级层面上,相比于新增费缴纳,新增费分配的耕地保护效果更好;县级层面上,相比于新增费分配,新增费缴纳的耕地保护效果更好,其对耕地资源流失速率的负效应更大;结合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新增费缴纳对耕地资源流失速率的负效应在限制开发区域更显着,而新增费分配对耕地资源流失速率的负效应在重点开发区域更显着;我国大部分省份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存在外溢效应,理应分配到新增费,其中,贡献度最小的贵州省(仅为0.022%)分配到新增费约595.284万元,而贡献度高达21.46%的黑龙江省相应地分配到新增费约576742.584万元;湖北省大部分县(市、区)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存在外溢效应,理应分配到新增费,其中,贡献度最小的房县(仅为0.018%)分配到新增费约163.617万元,而贡献度高达6.296%的监利县相应地分配到新增费约56836.92万元。
王刚[5](2015)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研究 ——基于分类管理到政府购买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政府财政危机、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以及新公共管理、治理理论的推动下,以英美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以降低政府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打破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垄断地位为目的的公共服务改革运动。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政府的角色从“自行生产服务者”调整定位为“服务的购买者”,把政府直接供给或举办内部机构的“一体化”供给方式变革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生产与提供“相分离”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方式和核心工具。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中国也开始了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到“市场化和社会化”,再到现在的“分类改革”,这些改革并没有解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本身存在的问题,与我国(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发展方向不相契合,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事业单位及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转变。分析30多年的事业单位改革历程,从放松管制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再到分类改革,中国的事业单位及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改革遵循的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似的轨迹——从“一体化”到“相分离”的转变。而在这种相似轨迹的背后,政府购买服务也在中国公共服务领域迅猛发展。因此,本文的研究问题就是:以公共服务供给“一体化”到“相分离”为主线,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契合性”为内在逻辑,研究公共服务“相分离”供给这种形式的改革如何在中国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中得以实现,并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公共服务体系?基于此问题,本文以分类管理到政府购买服务为视角,将“从‘一体化’到‘相分离’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转变”作为研究的主轴,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契合性”为内在逻辑,运用文献分析、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首先分析了现有的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体化”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其基本关系特征,并分析这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存在的问题及其适应性。同时,通过案例研究当前分类改革视角下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向“相分离”转变的影响,分析分类改革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契合性”,得出分类改革视角的“半契合性”特征。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案例比较研究,对政府购买服务作为现代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与我国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契合性进行分析,结合中国国情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现实,探索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手段、路径和策略,实现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生产与提供的“相分离”。最后在“相分离”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供给方式,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的“组合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要求是“相契合”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是生产与提供“一体化”(政事不分、管办合一、隶属依附),政府购买服务的生产与提供相分离和契约合作伙伴正好与其契合。第二,实现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三个突破点。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地位建设,在借鉴国外公益机构法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来实现;探索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开放合作购买,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施内部竞争性购买,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外部竞争性购买;重构事业单位与政府、其它公共服务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的竞争合作关系。第三,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组合化”公共服务体系。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现生产与提供职能“相分离”的同时,依据公共服务类型的不同形成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供给主体和外部竞争性购买、内部竞争性购买、定向委托购买等购买方式的不同组合,从而实现公共服务的“组合化”供给。
唐峻[6](2015)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三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三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三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三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三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三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三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王誉霖[7](2014)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是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二元经济转化的重要内容。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迁徙尤其是城乡人口迁移规模不断增大,而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为活跃的阶段。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7年确定了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和多方筹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后,历经“辽宁试点”,在2005年制度框架最终确定。而几乎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历经了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各地的分散探索和最终在2009年走向统一的历程。为了适应大规模流动人口的现实和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了整合的初步探索。2014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也开始施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然而,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其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阻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大一统;其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区转续难题依然未解,制约了统筹层次的进一步提高;其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停滞不前,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去甚远;其四,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制约依然存在,亟待理顺管理体制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于对现状的评估,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除“碎片化”困境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障碍,实现城乡两类制度自身的大一统;第二步,推进完善现行转续政策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有效转移接续;第三步,继续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建立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是“国民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的多支柱保障模式。不同支柱采取不一样的筹资模式及方式,在保障层次上由低到高,与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中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满足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陈柯[8](2013)在《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基层林业站是在乡镇设立的具有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本论文从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历程、发展现状、问题与原因、改革与建设模式、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途径和办法、保障体系与政策建议等方面对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进行系统研究。对林业站发展各阶段及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中国林业站建设发展过程中,政治因素具有很大影响,建设中的行政命令手段起很大作用;在建设中往往强调硬件建设而职能建设滞后,注重投资建设而疏于内涵提升;由于诸多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林业站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低下;职能虚化和服务能力不足是基层林业站建设亟待破解的两大难题;导致问题的原因,既有管理体系不顺、组织系统欠完善、硬件设施落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低效工资待遇、机构不稳定等内在原因,也有乡村社会环境恶化等外在原因。对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目标进行分析研究。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模式。这一模式的选择既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也符合乡村林业,生产经营的现实需求。在确立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模式基础上,从综合目标体系和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两个层面,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进行分析研究,分析设定基层林业站改革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内容主要有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要对目前林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和林业站管理组织体系进行改革调整,建立一个体系完整、职能完备、运行有效的林业站组织体系。要注重各项制度的有机联系,相互依托,共同发挥作用。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要注重以组织结构为载体,系统相互作用,将行为制度化,采用有效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基层林业站有效发挥职能。对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建设途径、建设方法、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强化各级政府与林业行政部门职能,改革现行资金投入渠道与办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采用分区域分类型分步骤建设、监督检查和投资制约、优化乡村社会环境等办法,实施科技服务型林业站建设。通过净化执法环境、加强执法、优化政策环境为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提供政策法律保障,通过指导管理、控制监督、技术支撑为其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政府财政进行资金补助和奖励为其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提升人员素质、调整人才配置结构为其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办公条件改善为其提供硬件设施保障;通过生态文化建设为其提供社会意识保障;实施有偿服务和补贴奖励政策,推动基层林业站职能有效发挥。
徐福伟[9](2012)在《我国乡镇公共财政困境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文中研究指明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机构膨胀及人员增加过快、财政体制不健全等诸多原因,我国部分乡镇公共财政处境较为困难,这已成为现行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中突出的问题。自分税制体制改革以来,国家集中财力,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与省的财政体制亦日趋完善。但从乡镇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现实运转情况看,仍存在着不少不足。随着“三提五统”,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等农村税费的取消改革政策的推行,乡镇公共财政减收很大,收入与支出矛盾日益突出,各种问题逐渐显现。因此,怎么缓解我国乡镇公共财政困难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事宜。随着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具有保障性和激励性的政策,对于缓解当前乡镇公共财政困难状况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同时,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各地乡镇公共财政不断扩大收支规模,乡镇公共财政总体竞争力力不断提高。但乡镇公共财政困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基层财政减收增支因素逐渐诸多,加剧了我国部分经济落后县乡及乡镇公共财政困难。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探讨与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课题进行研究与论证,以我国部分省份及基层地方为调研点,从公共财政基本理论的分析研究入手,开始界定公共财政收支范围,同时,运用制度经济学与财政学的理论和实际案例及具体数据进行全面论述。在调研和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各地财政困难情况,进行较为具体的分析研究,从缓解和解决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乡镇公共财政困难这一视角对此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后农业时代,我国部分乡镇公共财政现状、困境表现及负面影响、乡镇财政困境成因、缓解和解决困难的对策建议。自税费改革后,乡镇的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很好的解决,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不足,不合理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远未消除等。同时,改革的实施还诱发出一些急需解决的新问题,如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艰难,农村基层组织运行困难,乡村债务问题日益突显等等。本文以现行经济体制下的乡镇公共财政理论和实践为基础,对新形势下乡镇基层组织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予以分析研究,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应对之策。笔者认为解决乡镇财政困境必须从创新体制、发展经济内源动力、完善转移支付、消除债务等方面考虑。
宗树兴[10](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学习公安经验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湖北省公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考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习公安经验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湖北省公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考察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由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县级政府教育履职与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教育经费绩效 |
三、基础教育与义务教育 |
四、公众绩效满意度与公众教育满意度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府财政教育投入研究 |
二、关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研究 |
三、关于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研究基础 |
第一节 理论基础:财政教育投入与支出绩效评价 |
一、财政教育投入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公共产品特征 |
(三)政府教育供给的必要性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绩效评价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体制嬗变:财政分权与教育投入体制改革 |
一、财政分权理论与我国财政体制 |
(一)财政分权理论发展 |
(二)我国财政分权体制变迁 |
二、我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一)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进程 |
(二)政府间教育支出分担体制改革 |
(三)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第三节 现状审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及县域教育发展困境 |
一、我国财政教育投入现状分析 |
二、我国财政教育投入国际比较 |
三、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困境 |
(一)区域发展失衡 |
(二)县级政府角色定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预研究:代表性县域案例及比较分析 |
一、案例选择及简介 |
二、案例比较分析 |
第二节 政策逻辑模型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 |
一、政策逻辑模型视角下教育经费绩效生成逻辑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践探索 |
(一)评价意义 |
(二)实践历程 |
第三节 变量设定与指标体系建构 |
一、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构建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体系价值定位 |
(二)指标体系构建与论证 |
第四节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一、假设提出 |
二、模型与分析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结果 |
第一节 实证对象及数源说明 |
一、实证对象选择 |
二、数源说明 |
(一)客观指标数源 |
(二)主观指标数源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结果 |
一、自变量: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 |
(一)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指数及特点 |
(二)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二、因变量:教育经费绩效 |
(一)绩效评价结果及特点 |
(二)按地理区域分类结果 |
(三)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四)按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分类结果 |
(五)按指标层级分类结果 |
第三节 回归分析结果 |
一、总体回归结果 |
(一)变量描述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二、具体指标回归结果 |
三、分样本回归结果 |
(一)按财政投入指数高低分组 |
(二)按县级行政区划类型分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果诠释与影响 |
第一节 实证检验结论梳理 |
一、教育经费绩效总体水平及满意度偏低 |
二、财政投入多项指标与教育经费绩效正相关 |
(一)财政能力各项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二)财政投入规模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三)财政教育投入结构对教育经费绩效的影响各异 |
三、教育发展满意度受财政投入各项指标影响较少 |
四、教育经费绩效与经济发展水平并非简单的正比关系 |
第二节 成因诠释 |
一、财政教育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正向效应诠释 |
二、教育发展和投入不均衡导致教育资源配置偏位 |
(一)教育发展水平和投入不均衡 |
(二)教育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偏离及成因 |
三、标尺竞争下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一)政绩导向的“标尺竞争” |
(二)财政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四、教育支出责任划分导致搭便车与责任转嫁并存 |
五、公众教育满意度受主客观因素复合影响 |
六、其他多重因素影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对教育产品有效供给的影响 |
二、对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影响 |
三、对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四、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 |
五、对基础教育全过程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建议与讨论 |
第一节 国外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及启示 |
一、发展中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巴西:基于税收三级政府共同投入 |
(二)印度:中央与各邦政府共同分担 |
二、发达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日本: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结合 |
(二)美国:地方政府投入为主 |
三、对中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
第二节 提高财政教育经费绩效的思路建议 |
一、保障财政教育经费稳定和持续增长 |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领域的财权事权关系 |
(二)节流与开源并举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
二、以结构调整优化财政教育经费配置 |
(一)以财政改革提升教育经费配置科学性 |
(二)教育经费分配力求兼顾公平和质量 |
(三)与教育扶贫工作联动凸现教育经费公共价值 |
三、完善及改进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 |
(一)构建满意度导向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
(二)强化教育经费绩效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度 |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单位的内部管理 |
四、探索优化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使用绩效 |
五、整合优化县级各类教育专项资金 |
六、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逐步推广普及基础教育 |
第三节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一、关于衡量县级教育财政投入合理性的标准 |
二、关于县级财政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性 |
三、关于贫困县教育财政精准扶贫与农村教育发展 |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权责划分 |
五、关于家庭教育支出负重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抽样调查问卷 |
附录2:代表性县域深度访问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1.高等教育质量及其保障引起广泛关注 |
2.非洲高等教育潜力挖掘中应注重质量保障 |
3.非洲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凸显 |
4.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非洲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
5.中非高等教育合作应有之意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区域一体化 |
1.区域化与一体化 |
2.区域一体化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1.高等教育质量 |
2.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
3.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三、研究综述 |
(一)关于非洲一体化的研究 |
1.关于泛非主义与非洲一体化的研究 |
2.关于非洲一体化发展阶段及其特点的研究 |
3.关于非洲一体化组织的研究 |
4.关于非洲一体化内容的研究 |
5.关于非洲一体化问题与挑战的研究 |
(二)关于非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研究 |
1.关于相互依存理论的研究 |
2.关于非洲高等教育一体化历程及进展的研究 |
3.关于非洲高等教育一体化政策、组织机构和问题等的研究 |
(三)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1.关于教育评价理论的研究 |
2.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背景的研究 |
3.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理论的研究 |
4.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体的研究 |
5.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的研究 |
6.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方法、手段的研究 |
(四)关于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研究 |
1.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2.关于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推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3.关于欧盟推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4.关于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历史的研究 |
5.关于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及政策等的研究 |
6.关于撒哈拉以南非洲高等教育发展及其质量保障的研究 |
7.关于中西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8.关于东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9.关于非洲国别层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研究 |
10.关于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对国别影响的研究 |
(五)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四、研究问题和研究内容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调查研究法 |
3.比较研究法 |
第一章 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产生和发展背景 |
一、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区域一体化实践的影响 |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各区域签署高等教育互认公约 |
(二)区域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相继成立 |
(三)全球各区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一体化实践频繁 |
1.欧洲建立起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
2.亚太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增多 |
3.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开始重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
二、非洲经济发展亟需高等教育提供人力资源 |
(一)非洲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但总体水平低 |
1.21世纪以来非洲经济增长持续性较好 |
2.非洲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低 |
(二)非洲人力资源水平低且发展能力弱 |
1.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低 |
2.发展基础弱且高技能人才短缺 |
三、非洲高等教育扩张及其私有化凸显质量问题 |
(一)公立高等教育的扩张与能力有限 |
(二)私立高等教育的规模化发展 |
四、非洲高等教育普遍存在质量问题 |
(一)教育教学资源欠缺无法保障基本教学活动 |
1.基础设施普遍不完善 |
2.师资匮乏且水平不足 |
(二)学生相关问题层出不穷拉低办学效益 |
1.生源质量普遍下降 |
2.学生学科分布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称 |
3.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剧增 |
(三)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能力弱 |
1.博士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 |
2.大学科研人员比例低及科研能力弱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非洲大陆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域外推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区域一体化的政策 |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政策 |
1.教科文组织对非高等教育援助概述 |
2.推动非洲国家履行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 |
3.委托泛非组织举办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会议及系列研讨会 |
4.支持深圳市政府启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计划” |
(二)欧洲有关组织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
1.欧洲-非洲质量连接试点项目 |
2.欧盟-非盟“调适非洲”项目 |
3.欧盟协助非盟发起“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一体化战略” |
4.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参与非洲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制定 |
5.德国通过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以技术性援助参与 |
二、泛非组织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非盟的相关政策 |
1.提出指导性的“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一体化战略” |
2.组建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服务机构 |
3.制定非洲大陆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4.提出和推行“泛非高等教育质量分级机制” |
5.绘制《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调研报告》 |
6.开展质量保障咨询考察和机构审查活动 |
7.开办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培训课程 |
8.建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 |
(二)非洲大学协会的相关政策 |
1.《战略计划》中的一体化质量保障政策 |
2.成立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 |
3.协助非盟推进“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一体化战略” |
(三)非洲远程教育理事会的远程教育一体化实践 |
1.已有远程教育一体化质量保障意识暂未形成政策文本 |
2.成立非洲开放和远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机构 |
(四)非洲教育发展协会的一体化意识及实践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洲次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中西非及马达加斯加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非洲及马达加斯加高等教育委员会 |
(二)委员会战略发展计划中的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目标 |
(三)中西非及马达加斯加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标准 |
(四)中西非及马达加斯加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辅助性政策 |
1.文凭互认与等值计划 |
2.非洲传统药典与医学计划 |
3.非洲国家咨询委员会计划 |
4.高级教师选拔考试制度 |
5.国际学术荣誉勋章计划 |
(五)中西非及马达加斯加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实施 |
1.院校自评与委员会评估和认证相结合的模式 |
2.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 |
二、东部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东非大学校际理事会 |
(二)建成东非高等教育区为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目标 |
(三)东非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标准 |
(四)东非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辅助性政策 |
1.实施“学术人员交流项目” |
2.启动“学术项目基准” |
3.制定并实施《东非高等教育资格框架》 |
4.积极寻求资助伙伴促进科研和创新发展 |
(五)东非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实施 |
1.高校自评结合政府外部评估和认证的模式 |
2.支持成立东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 |
3.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及敏感性”培训 |
4.举办“学术-公-私伙伴关系及论坛和展览” |
5.组建学术主题集群 |
三、南部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等领导组织 |
1.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
2.南部非洲地区大学协会 |
3.南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 |
(二)无明确政策指导的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实践 |
1.制定并推进《教育与和培训协议》 |
2.建立技术认证委员会 |
3.举办南部非洲大学领导对话和能力建设工作坊 |
4.组织南部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会议 |
四、北部非洲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一)阿拉伯大学协会等领导组织 |
1.阿拉伯大学协会 |
2.阿拉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 |
3.创新性学习和知识策略定制中心 |
(二)以提升阿拉伯高校质量为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目标 |
(三)北非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标准 |
(四)北非的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辅助性政策 |
1.设立科学研究奖 |
2.制定“阿拉伯地区高等教育资格框架” |
3.实施“阿拉伯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调查研究” |
(五)北非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实施 |
1.以高校内部评估结合多元化外部审计为模式 |
2.组织阿拉伯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国际会议 |
3.举办阿拉伯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坊 |
4.开展认证与评估能力培训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洲国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
一、非洲国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概述 |
(一)国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简史 |
(二)国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总体情况 |
1.在国家层次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非洲国家 |
2.在国家层次没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非洲国家 |
二、案例研究:埃塞俄比亚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背景 |
1.埃塞俄比亚高等教育历史回顾 |
2.埃塞俄比亚教育改革及现行学制 |
3.埃塞俄比亚高等教育的质量 |
4.埃塞俄比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合法性 |
5.埃塞俄比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兴起 |
(二)“三位一体”的质量保障组织结构 |
1.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决策者——教育部 |
2.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持者——高等教育质量相关保障局 |
3.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实践者——高校 |
(三)以高校内部审计和政府质量审计为模式 |
(四)质量保障标准以6点分制量化 |
(五)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办公室的设立是主要成效 |
(六)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1.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缺乏自主权 |
2.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专业性不足 |
3.公立高校质量保障积极性有待提高 |
三、案例研究:乌干达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背景 |
1.乌干达高等教育历史回顾 |
2.乌干达现行学制 |
3.乌干达高等教育的质量 |
4.乌干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合法性 |
5.乌干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兴起与变革 |
(二)“四位一体”的质量保障组织结构 |
1.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决策者——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 |
2.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持者与实践者——高校 |
3.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协调者——乌干达大学质量保障论坛 |
4.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支持者——东非大学校际理事会 |
(三)以高校质量控制和高等教育委员会外部审核认证为模式 |
(四)质量保障标准分级设计 |
(五)年度高等教育学历与资格评估和认证是主要成效 |
(六)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存在的问题 |
1.质量审计周期过长 |
2.质量保障的经费不足 |
3.私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可持续性差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非洲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特点与成效 |
一、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特点 |
(一)政策制定的特点 |
1.政策制定动机的多重性 |
2.政策制定机构和程序的一致性 |
(二)政策性质的特点 |
1.标准性政策的参考性 |
2.辅助性政策的实践性 |
(三)政策目标的特点 |
1.目标设置强调基础性和可操作性 |
2.目标注重发展性 |
3.目标带有区域差异性 |
(四)政策内容的特点 |
1.标准性政策内容的一致性和全面性 |
2.辅助性政策内容的多样性及其同质性 |
(五)政策实施的特点 |
1.以内外部结合的评估为根本路径 |
2.以交流性活动和能力培训为辅助路径 |
3.政策实施范围的绝对限定性和相对广泛性 |
二、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成效 |
(一)初步建立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
(二)政策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可数字化呈现 |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利益相关者的质量保障意识增强 |
第六章 非洲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的问题、原因及中非合作建议 |
一、非洲区域一体化高教质量保障政策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
(一)各层次高教质量保障组织机构间的矛盾与冲突 |
1.泛非高教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权威性、约束力和财政能力弱 |
2.次区域高教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权威性、约束力及与国别、院校联系强 |
3.国别和院校间高教质量保障能力和积极性存在差距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客观条件普遍不足 |
1.质量保障人力资源及专业能力不足 |
2.质量保障资金及其来源不足 |
二、关于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合作的建议 |
(一)中国参与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区域一体化的必要性 |
1.中国在非洲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
2.非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区域一体化是中非合作的新机遇 |
(二)建立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战略伙伴关系 |
1.签署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合作备忘录 |
2.加快中非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进程 |
3.增进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交流与互动 |
(三)加强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合作 |
1.举办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研讨会 |
2.组办中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能力培训班 |
(四)开展对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技术援助 |
1.建立中-非联合评估认证机制 |
2.实施非洲高校质量保障信息化试点工程 |
3.对非援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技术专家 |
(五)参与国际组织对非高等教育援助项目 |
1.延续教科文组织深圳基金项目 |
2.推进世界银行“非洲高教卓越中心”科研质量保障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类 |
二、外文类 |
附录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非盟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3 非洲开放和远程高等教育机构与项目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4 非洲及马达加斯加高教委员会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5 东非大学校际理事会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6 阿拉伯大学协会的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7 埃塞俄比亚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附录8 乌干达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土地非均衡发展与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耕地资源流失背景 |
1.1.2 国土空间管制背景 |
1.1.3 财政转移支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及评述 |
1.3.1 土地非均衡发展 |
1.3.2 农地保有外部效益与外部成本 |
1.3.3 农地保护区际经济补偿 |
1.3.4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1.4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6 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及理论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区域经济不平衡增长理论 |
2.1.3 财政分权理论 |
2.1.4 财政转移支付理论 |
2.2 理论分析框架 |
3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测算及其敏感性分析 |
3.1 土地非均衡发展概述与界定 |
3.2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测算及其敏感性分析 |
3.2.1 土地结构非均衡度 |
3.2.2 土地财事权非均衡度 |
3.2.3 土地综合非均衡度 |
3.2.4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敏感性分析 |
3.3 省级层面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测算及其敏感性分析 |
3.3.1 土地结构非均衡度 |
3.3.2 土地财事权非均衡度 |
3.3.3 土地综合非均衡度 |
3.3.4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敏感性分析 |
3.4 县级层面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测算及其敏感性分析 |
3.4.1 土地结构非均衡度 |
3.4.2 土地财事权非均衡度 |
3.4.3 土地综合非均衡度 |
3.4.4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敏感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与讨论 |
3.5.1 本章小结 |
3.5.2 讨论 |
4 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政困境 |
4.1 地方财政困境时空差异分析 |
4.1.1 省级地方财政困境时空差异 |
4.1.2 县级地方财政困境时空差异 |
4.2 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政困境 |
4.2.1 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政困境理论分析 |
4.2.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4.2.3 省级层面实证分析 |
4.2.4 县级层面实证分析 |
4.3 本章小结与讨论 |
4.3.1 本章小结 |
4.3.2 讨论 |
5 中央地方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量测算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
5.1 引言 |
5.2 财政转移支付的耕地保护绩效 |
5.2.1 研究假说 |
5.2.2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取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及机制优化设计 |
5.3.1 粮食安全法 |
5.3.2 耕地生态承载力供需平衡分析 |
5.3.3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模型 |
5.3.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缓解效果 |
5.5 本章小结与讨论 |
5.5.1 本章小结 |
5.5.2 讨论 |
6 地方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量测算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
6.1 引言 |
6.2 财政转移支付的耕地保护绩效 |
6.2.1 研究假说 |
6.2.2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取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及机制优化设计 |
6.3.1 粮食安全法 |
6.3.2 耕地生态承载力供需平衡分析 |
6.3.3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模型 |
6.3.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缓解效果 |
6.5 本章小结与讨论 |
6.5.1 本章小结 |
6.5.2 讨论 |
7 研究结论与讨论 |
7.1 研究结论 |
7.1.1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测算 |
7.1.2 土地发展非均衡度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敏感性分析 |
7.1.3 地方财政困境的时空差异分析 |
7.1.4 土地非均衡发展与地方财政困境 |
7.1.5 以新增费为载体的中央地方财政转移制度的耕地保护绩效评价 |
7.1.6 以新增费为载体的地方财政转移制度的耕地保护绩效评价 |
7.1.7 均衡区域发展的中央地方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改革 |
7.1.8 均衡区域发展的地方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改革 |
7.2 讨论 |
7.2.1 不足之处 |
7.2.2 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研究 ——基于分类管理到政府购买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事业单位改革研究 |
(二) 政府购买服务研究 |
(三) 公共服务供给研究 |
(四) 文献评述 |
三、研究框架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视角 |
(三) 研究问题 |
(四)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 论文创新 |
第二章 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转变 |
一、公共服务供给“一体化”到“相分离”的发展演变 |
(一)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的形成 |
(二)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的批判 |
(三) 公共服务“相分离”供给的确立 |
二、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体化”逻辑: 政府直接供给 |
(一)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 |
(二)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的表现形式:政府直接供给 |
(三)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政府直接提供的逻辑 |
(四) 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利弊分析 |
三、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分离”转向: 政府购买服务 |
(一) 公共服务“相分离”供给 |
(二) 公共服务“相分离”供给的表现形式: 政府购买服务 |
(三) 公共服务供给“相分离”——政府购买服务转向的动力 |
(四) 公共服务“相分离”供给——政府购买服务的影响因素 |
四、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逻辑转向 |
(一)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轨迹: 从“一体化”到“相分离” |
(二)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内在逻辑: 从“不契合”到“相契合” |
(三)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 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 |
第三章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 |
一、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形成 |
(一) 革命根据地时期管理体制的“路径依赖” |
(二) 前苏联社会事业体制的影响 |
(三) 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 |
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的逻辑 |
(一)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 政事不分 |
(二)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 管办合一 |
(三) 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存在的问题 |
三、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适应性分析 |
(一) 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 |
(二)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悖 |
第四章 分类视角下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 |
一、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主体的分类改革 |
(一) 事业单位主体分类 |
(二) 分类基础上的事业单位主体剥离 |
(三) 分类剥离后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 |
二、分类管理视角下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相分离”改革: 无锡和深圳的实践 |
(一) 无锡市组建行业举办机构“管办分离”改革 |
(二) 深圳市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
(三) 两种分类视角下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比较 |
三、“契合性”分析: 分类改革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转变的影响 |
(一) 契合之处: 公共服务供给的生产与提供职能初步分离 |
(二) 契合之处: 公共服务供给的隶属依附关系被打破 |
(三) 不契合之处: 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未正真确立 |
(四) 不契合之处: 直接拨款的服务供给(付费)方式未发生转变 |
第五章 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 |
一、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与事业单位改革“契合性”分析 |
(一) 政府购买服务运行程序 |
(二) 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相契合” |
二、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 三个个案比较分析 |
(一) 北京市海淀区组建公共服务委员会的委托性购买 |
(二) 上海市定向购买与竞争购买相结合 |
(三) 湖北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的竞争性购买 |
(四) 三种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比较 |
三、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实现路径 |
(一) 确立事业单位独立的法人地位 |
(二) 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 开放合作购买 |
(三) 主体间关系重构: 重建事业单位与政府、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 |
第六章 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组合化”公共服务体系 |
一、“组合化”供给的逻辑导向: 从“一体化”到“相分离” |
(一) “组合化”的前提: 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分离” |
(二) 公共服务“组合化”供给的逻辑 |
二、“相分离”后公共服务“组合化”供给的组合要素 |
(一) 公共服务类型划分 |
(二)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
三、政府购买服务主导的公共服务“组合化”供给体系 |
(一) 内部竞争供给组合 |
(二) 混合供给组合 |
(三) 外部(平等)竞争供给组合 |
(四) 公共服务“组合化”供给体系 |
四、构建公共服务“组合化”供给的多元监管体制 |
(一) 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环境 |
(二) 创新政府监管体制 |
(三) 健全第三方监管 |
(四) 强化社会监管 |
(五) 建构多元监管协调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中的不足 |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五、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
一、研究非税收入的基础:对政府收入内涵的分析 |
二、我国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 |
一、政府管理部门的界定 |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界定 |
三、理论界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口径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标准 |
三、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分类 |
第四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分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
第五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
一、正当性和合法性概念辨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 |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与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
一、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繁多 |
二、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 |
三、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 |
四、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立法检视 |
第二节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 |
一、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 |
二、主观动因: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
三、客观环境: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 |
第三章 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在近现代的发展 |
二、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 |
三、国外政府非税收入来源分析 |
第二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考察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法治化 |
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的科学化 |
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收支 |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六、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 |
第三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启示 |
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改革我国非税收入法律制度 |
二、对政府非税收入应科学合理定位 |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
四、依法合理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和确定征收标准 |
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 |
第四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 |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 |
二、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 |
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
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 |
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
五、优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 |
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体系 |
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所需的配套制度改革 |
一、建立科学的财政分权制度 |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大规模的城乡劳动力流动 |
1.1.2 城镇化和经济发展产生大量被征地农民 |
1.1.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与农民工“退保”并存 |
1.1.4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呈现“碎片化” |
1.2 研究意义 |
1.3 理论准备 |
1.3.1 二元经济理论与城乡统筹发展 |
1.3.2 养老金多支柱理论与实践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述评 |
2.1.1 研究养老金受益的流动性和便携性 |
2.1.2 研究普惠型社会福利 |
2.1.3 研究非缴费型养老金 |
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1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研究 |
2.2.2 整合的必要性研究 |
2.2.3 整合的障碍因素 |
2.2.4 整合的制度设计或路径选择 |
2.2.5 国外的经验启示性研究 |
2.2.6 立法规范研究 |
2.2.7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
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3.1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3.1.1 1951~1983年:计划经济时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 |
3.1.2 1984~1997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3.1.3 1997年之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统一 |
3.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 |
3.2.1 国发[1997]26号文件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2 辽宁试点方案确立的制度框架 |
3.2.3 国发[2005]38号文件调整后的制度框架 |
3.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3.3.1 扩大制度覆盖面 |
3.3.2 提高统筹层次 |
3.3.3 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与来自国外的启示 |
4.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回顾 |
4.1.1 1950~1957年:制度初创阶段 |
4.1.2 1958~1977年:统一调整和全面倒退阶段 |
4.1.3 1978~2007年:恢复与发展阶段 |
4.1.4 2008年以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阶段 |
4.2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4.2.1 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单方筹资模式缺乏合理的分担机制 |
4.2.2 待遇确定型计发办法导致与企业之间退休金待遇差距大 |
4.2.3 单位管理体制放大了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孤立 |
4.3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4.3.1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
4.3.2 国际改革趋势 |
4.3.3 国际改革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与整合 |
5.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
5.1.1 1986~2001年: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兴衰 |
5.1.2 2002年以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
5.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与基本特点 |
5.2.1 《指导意见》的相关制度规定 |
5.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 |
5.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 |
5.3.1 由单一支柱到多支柱 |
5.3.2 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 |
5.3.3 与相关制度相衔接 |
6 城乡整合的主要障碍与现状 |
6.1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1 各地探索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不同 |
6.1.2 同一个地方针对不同对象的参保政策不统一 |
6.1.3 不同地方存在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独立制度 |
6.1.4 同一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
6.1.5 各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收入替代水平差距大 |
6.1.6 新农保地方财政补贴不规范 |
6.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转续难题 |
6.2.1 转续难的制度根源 |
6.2.2 现行制度规定不适应流动人口的参保要求 |
6.2.3 统筹层次不高限制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
6.3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
6.3.1 制度设计不统一 |
6.3.2 基金来源不相同 |
6.3.3 待遇标准有差距 |
6.4 社会养老保险现行管理体制制约 |
6.4.1 行政管理体制制约 |
6.4.2 财政补贴机制缺陷 |
6.4.3 信息化建设滞后 |
6.5 整合的进展与现状 |
6.5.1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最新进展 |
6.5.2 实现了新农保与城居保的统一 |
6.5.3 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
7 城乡整合的路径框架与政策选择 |
7.1 整合的三步走战略 |
7.1.1 第一步:分别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1.2 第二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转移接续 |
7.1.3 第三步:合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2 整合农村碎片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
7.2.1 以新农保为基础构建制度模式统一和待遇标准灵活的大一统制度 |
7.2.2 以统筹城乡为改革导向 |
7.2.3 整合优化农村养老保障资源 |
7.3 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
7.3.1 既得受益权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中的应用 |
7.3.2 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的实现 |
7.3.3 赋予基础养老金既得受益权 |
7.3.4 政策比较与建议 |
7.4 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
7.4.1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则 |
7.4.2 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框架 |
7.5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衔接转续 |
7.5.1 基于既得受益权的养老保险关系城乡转移接续方案设计 |
7.5.2 转续方案与当前政策的对比 |
7.5.3 政策涵义 |
7.6 大一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7.6.1 制度模式 |
7.6.2 筹资模式及方式 |
7.6.3 待遇标准及计发办法 |
7.7 国民养老金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1 国内的相关研究 |
7.7.2 财政负担规模测度 |
7.7.3 测算结论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重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概述 |
2.1 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1 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1.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基本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相关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相关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公共产品理论 |
2.3 国外相关研究概述 |
2.4 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
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要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3 中国基层林业站建设与发展历程 |
3.1 基层林业站建立和缓慢发展期 |
3.1.1 基层林业站建立初期 |
3.1.2 基层林业站的缓慢发展 |
3.2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时期 |
3.2.1 国家提出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战略 |
3.2.2 林业部加快林业站建设的措施 |
3.2.3 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支持 |
3.2.4 基层林业站数量扩张情况 |
3.3 基层林业站建设的巩固提高时期 |
3.3.1 基础设施建设 |
3.3.2 人员稳定与素质提升 |
3.3.3 制度建设与职能发挥 |
3.3.4 创办经济实体 |
3.4 基层林业站重点建设时期 |
3.4.1 投资建设资金大幅增加 |
3.4.2 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3.4.3 稳定机构与从业人员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与问题 |
4.1 中国基层林业站现状 |
4.1.1 全国林业站管理体系现状 |
4.1.2 全国乡镇林业站数量 设置形式及管理体制 |
4.1.3 全国乡镇林业站从业人员总体状况 |
4.1.4 全国乡镇林业站硬件设施总体状况 |
4.1.5 全国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现状 |
4.2 中国基层林业站目前存在的根本问题 |
4.2.1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 |
4.2.2 服务能力不足 |
4.3 基层林业站职能弱化虚化及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4.3.1 管理体制不顺组织体系欠完善 |
4.3.2 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滞后 |
4.3.3 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 |
4.3.4 工资待遇低 |
4.3.5 机构缺乏稳定性 |
4.3.6 社会环境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5 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目标 |
5.1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必要性及客观需求 |
5.1.1 强化基层林业站职能建设的客观必要性 |
5.1.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现实需求 |
5.2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目标体系 |
5.2.1 综合目标体系 |
5.2.2 职能改革与建设目标 |
5.3 本章小结 |
6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内容 |
6.1 组织体系建设 |
6.1.1 改革调整现有相关部门和机构 |
6.1.2 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 |
6.2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
6.2.1 岗位责任制度建设 |
6.2.2 目标责任制度建设 |
6.2.3 素质提升制度建设 |
6.2.4 项目公开制度建设 |
6.2.5 考核奖惩制度建设 |
6.2.6 管理制度体系的效用分析 |
6.3 管理机制建设 |
6.3.1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
6.3.2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6.3.3 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7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建设途径与办法 |
7.1 建设途径 |
7.1.1 调整组织职能 推动林业站建设 |
7.1.2 改革投资路径 优化投资办法 |
7.1.3 实施项目带动 促进建设工作 |
7.2 建设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的实施办法 |
7.2.1 分区域分类型建设 |
7.2.2 分步实施 整体推进 |
7.2.3 监督检查,投资制约 |
7.2.4 优化乡村环境 |
7.3 本章小结 |
8 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保障体系与相关政策建议 |
8.1 职能发挥保障体系 |
8.1.1 政策法规保障 |
8.1.2 组织系统保障 |
8.1.3 资金投入保障 |
8.1.4 技术人才保障 |
8.1.5 硬件设施保障 |
8.1.6 社会意识保障 |
8.2 强化科技服务型基层林业站服务职能的主要政策建议 |
8.2.1 有偿服务政策建议 |
8.2.2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补贴奖励政策建议 |
8.3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9.3 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9.4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个人简介 |
致谢 |
附录一 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清单 |
附录二 基层林业站职能发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汇总表 |
(9)我国乡镇公共财政困境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公共财政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公共财政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财政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
2.1.2 公共财政困境 |
2.2 公共财政的职能 |
2.2.1 资源配置职能 |
2.2.2 调控经济职能 |
2.2.3 收入分配职能 |
2.2.4 监督管理职能 |
2.3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公共财政理论 |
2.3.2 公共产品理论 |
2.3.3 公共选择理论 |
2.3.4 社会公共需求理论 |
2.3.5 财政分权理论 |
3 我国乡镇公共财政现状及困境表现 |
3.1 乡镇公共财政现状 |
3.1.1 收入现状 |
3.1.2 支出现状 |
3.1.3 收入支出对比分析 |
3.1.4 与上级财政关系现状 |
3.2 乡镇公共财政困境表现 |
3.2.1 乡镇债务包袱沉重,财政风险加大 |
3.2.2 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赤字严重,机构运转困难 |
3.2.3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财力保障缺失,结构失衡 |
3.2.4 乡镇财政的管理混乱,“吃饭财政”压力大 |
4 乡镇公共财政困境的负面影响分析 |
4.1 乡镇公共财政困难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4.2 乡镇公共财政困难制约社会事业的发展 |
4.3 乡镇公共财政困难影响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
5 乡镇公共财政困境成因分析 |
5.1 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
5.1.1 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缺乏经济支撑 |
5.1.2 税源不足,税基薄弱,内源动力不足 |
5.2 制度性缺陷的影响 |
5.2.1 现行财政体制的不完善,乡镇财政缺乏制度保障 |
5.2.2 乡镇机构膨胀,人员过多直接造成乡镇财政困难 |
5.2.3 运行机制不完善,财政“越位”与“缺位”并存 |
5.2.4 机构改革不到位,乡镇政府权责不清,公共管理体制不合理 |
5.3 债务影响 |
5.3.1 乡镇债务负担重,成因错综复杂,消化难 |
5.3.2 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难,乡镇运转更加困难 |
5.3.3 财力人均水平低,对上级依软程度高 |
6 乡镇公共财政摆脱困境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
6.1 乡镇公共财政摆脱困境的思路 |
6.1.1 乡镇公共财政改革的基本取向 |
6.1.2 乡镇公共财政改革的基本思路 |
6.2 乡镇公共财政摆脱困境的对策建议 |
6.2.1 思想重视,创新认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财政的观念 |
6.2.2 建立科学的乡镇公共财政收入体系 |
6.2.3 建立合理的乡镇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
6.2.4 建立明确的乡镇公共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体系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学习公安经验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对湖北省公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考察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费睿.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2]非洲区域一体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D]. 李佳宇. 浙江师范大学, 2019(01)
- [3]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4]土地非均衡发展与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研究[D]. 曹瑞芬. 华中农业大学, 2016(12)
- [5]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研究 ——基于分类管理到政府购买为视角[D]. 王刚. 南京大学, 2015(01)
- [6]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7]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整合发展研究[D]. 王誉霖. 武汉大学, 2014(01)
- [8]中国基层林业站改革与建设研究[D]. 陈柯.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9]我国乡镇公共财政困境成因分析与对策建议[D]. 徐福伟. 东北农业大学, 2012(03)
- [10]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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