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提高CAFIS系统的破案效率(论文文献综述)
王汀[1](2021)在《不合理的刑事执法司法考核指标为何难以取消》文中认为尽管高层已经提出要取消不合理的刑事执法司法考核指标,但它们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理论和实务界否定这些指标的共同理由在于,其具有明显的"结果导向"和"层层加码"特征。相关指标难以取消的原因有三,宏观来看是由于我国执法司法系统奉行纵向"发包"与横向"竞争"的治理逻辑,中观来看是由于路径依赖的制约,微观来看是由于配套制度的缺失。进一步的改革不能停留在空喊"取消"上,而应以微观层面为"抓手"进行调整。
钟珂[2](2021)在《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信息化时代下网络领域具备了无限扩张性与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使得网络犯罪种类与数量的激增,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性变化以及实践中的取证需求,催生了电子数据远程勘验取证方式的产生。网络远程勘验是网络在线提取的一种特殊手段,是一种独立的侦查措施,带有强制侵入性,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色彩。在电子数据侦查取证当中,网络远程勘验的适用性较高,不仅加快了网络犯罪案件中的破案效率,同时也更好更快地对电子数据证据做好了保存与保护,只是当下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较为粗陋。为了规范网络远程勘验措施对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先是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于2019年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电子数据规定》和《电子数据规则》的出台与适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的取证应用需求,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由于我国刑事侦查的传统取证观念下,保障电子数据取证的真实性是主要的工作方向,为了快速实现犯罪侦查的工作目的,提高破案效率,加之网络远程勘验的程序性规范跟不上技术性规范的发展,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目前的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程序还存在许多的漏洞。由于电子数据远程勘验措施与传统的现场勘验措施不同,甚至已经跳出了现场勘验措施的框架,那么在程序规制中需要保持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性,通过与类似的侦查取证措施来进行对比区分。在实际操作中,网络远程勘验与网络在线提取易产生混用,因为二者的相似性极高,导致许多实务人员在操作中有时也难以分清二者之间的区别。同时,网络远程勘验与传统的刑事搜查也具有相似性,都具有对当事人隐私的极大侵害性。在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中,产生了许多通过远程勘验措施进入相关的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规避刑事搜查措施中的审批程序的现象。不仅是刑事程序上的混用与规避现象,在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的方面也体现出了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领域的随意勘探现象,是由于网络的延伸性使得侦查行为难以得到限制而出现的。在侦查机关进入相关的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时,轻轻的一次点击就能获得许多信息,在收集提取涉及案件的电子数据时,很大可能会附带许多当事人的隐私信息,由于电子数据的特殊性质,无法准确做出区分与剥离,那么当事人的隐私与个人信息就不得不被暴露出来。除此之外,在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过程中,虽然是极具强制侵入性的一种侦查措施,但是远程勘验并没有设置相应的审批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中对刑事侦查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面对电子数据取证领域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远程勘验的程序规制进程显得比较缓慢了。在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发展之中,技术规范是远远快于程序规范的。因此面对网络远程勘验程序中的各项问题,应该合理地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敦促网络远程勘验程序往更清晰明确的方向发展。在与相类似的侦查取证措施的比较当中,要做好不同取证程序的区分适用,对比分析网络远程勘验与网络在线提取、以及网络远程勘验与刑事侦查,从而针对性地改变实践中的取证措施混用与程序规避现象。同时要设置网络远程勘验的审批与监督程序,赋予其作为刑事侦查措施应有的要义。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解决网络远程勘验过程中对当事人权利保护薄弱的问题,可以结合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适用程序中的具体过程进行突破,以此来完善当事人在远程勘验程序中的权利保障。通过设置告知程序与完备的取证程序见证人制度,推动网络远程勘验程序细节性配套措施进一步的完善。继而回归到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保障为出发点,对个人隐私权、程序参与权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多角度的考量,提出具体化的可行性建议。
赵永昕[3](2020)在《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周恩来总理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现阶段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深水区,新的分配系统正在构建之中,旧的分配系统还在完善之中,新旧分配系统的交替使得利益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在此过程中某些区域内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的某些环节失衡、社会秩序隐忧、文化变革观念差异化等社会公共问题日益凸显,而这些问题又可能引发“偷、骗泛滥”、“网络暴力盛行”、“校园欺凌多发”等公安问题,威胁社会经济稳定、和谐、可持续性发展,这对我国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前中共领导人胡锦涛同志就曾指出,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要把提高效率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我国公安机关的基础和根基的区、县公安局,其管理体制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我国公安机关能否履行并完成其特定的政治、社会责任,而作为基层公安机关中重要的两大实战部门,刑警中队和派出所承担了基层公安机关的社区治安防范、服务公众、打击犯罪等诸多关键职能,因此刑警中队和派出所的管理体制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刑警中队和派出所的管理体制设置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根据1997年刑侦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责任区刑警中队——即刑所分设警务关系模式。另一种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警务改革中出现的“三队一室”、“两队一室”等模式——即刑所一体化警务关系模式。前一种模式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职能交叉、分工不清、警力配置不均衡、防打不能兼顾等,这不利于我国基层公安机关实现最大的效益和效能。而后一种模式是否优于前一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没有定论,故此成为本文研究与探索的核心内容。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比较研究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公安政策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通过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演绎推理、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比较刑所分设警务关系模式与刑所一体化警务关系模式的优劣,进而得出刑所一体化警务关系模式更显优势的结论。文章主要按以下结构展开:第一章为绪论,从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开始阐述,梳理国内刑所警务关系模式的研究现状,并对研究原则、思路与方法进行描述。第二章为刑警中队与派出所改革回顾,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刑侦体制改革回顾,二是派出所及其管理体制改革回顾。文中重点回顾了刑警中队与派出所的公安政策文件的变化,进而分析在刑所分设警务关系模式下,刑警中队与派出所出现职能交叉、分工不清、警力配置不均衡、防打不能兼顾等问题的客观性。第三章主要阐述相关理论和假设,为第四章的分析做铺垫。第四章的分析分为三部分:一是刑所警务关系模式基层警员的心理、行为及其相关问题的可能性分析。二是刑所警务关系模式中层警员的心理、行为及其相关问题的可能性分析。三是刑所警务关系模式高层警员的心理、行为的可能性分析。第五章以第四章的分析为基础,用3E标准(含人民群众满意度)衡量、比较两种刑所警务关系模式,进而得出刑所一体化警务关系模式更显优势的结论。第六章以全国各地警务改革为样本,提取警务改革中的刑所警务关系模式,为本文的研究结论做验证。第七章是对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改革的建议。第八章是对该研究的总结,论述该研究的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谢克杰[4](2020)在《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研究 ——以G市T区公安局为例》文中提出近年,通信以及互联网技术经历了跨越发展,依靠网络平台、短信以及电话等电子通讯手段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也更为猖獗,这一新公害更是成为了影响人类社会安宁稳定的潜在隐患。电信诈骗犯罪原因更为复杂,同时能够跨区域、高发案、诈骗成功率不断增加的等恶劣事实。公安机关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第一接触机构,打击防范工作难度大,治理工作难。基于此,文章以G市T区作为案例,经过查询阅读、搜集有关资料探究国内外关于电信诈骗治理的现阶段的状况,进而阐释了电信诈骗治理有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给文章打下理论根基。接着以G市T区公安局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的现状作为基点,说明了G市T区电信诈骗犯罪治理的详细措施和效果,从而研究G市T区公安局电信诈骗治理的不足之处,并探讨其原因,最后针对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工作制定有效改善方案,给目前区县级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的理论探究提供支撑,为改良电信诈骗治理提供借鉴根据,于学术探究中有一定程度的价值和意义。现阶段,G市T区电信诈骗犯罪表现出了新变化、新特征,作案手段更为隐蔽,诈骗手法也越发隐蔽,有关部门尽管对其采取了严厉的打击,然而破案率很弱,治理成效不佳,所以,电信诈骗案件依旧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面临着这样的危急局势,G市T区公安局对电信诈骗的打击与防范工作采取了特有做法。本文对此予以总结,以期遏制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态势,维护G市T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左丹[5](2020)在《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承担着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活动的重要使命。如何进一步挖掘刑事技术民警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刑事技术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发挥刑事技术价值,更好的为侦查破案服务,是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亟需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性研究法以及访谈法等,对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发现了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部分工作成果难以量化、绩效沟通和反馈不畅以及存在绩效造假现象等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同时立足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实际,针对刑事技术工作及刑事技术民警的专业特殊性,将现代绩效管理理论和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实践相结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改进和完善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探索符合本地特色和刑事技术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模式。从而更大限度调动和挖掘刑事技术民警工作积极性和潜能,激励刑事技术民警更加高效率、高质量开展工作,更好完成刑事技术工作目标任务,促进芜湖市刑事技术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刑事技术工作长远发展。同时希望为其他地市和警种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侦查取证和执法办案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夯实基础,为公安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方法和思路。在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中,借鉴企业中的知识型员工相关理论,综合运用多种绩效考核方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角度出发,分别对应目标考核、过程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通过更加科学设置关键绩效指标,将目标管理融入到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之中;通过开展过程监督进行实时的质量监控、掌握绩效进度;通过落实绩效沟通与反馈,切实推动刑事技术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通过建立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的“PDCA”循环,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绩效考核。同时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提出要加强考核效率降低绩效成本、加强绩效协同为技术员减负、加强实战练兵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绩效审核杜绝造假现象、加强结果运用提升激励作用、加强人事沟通完善人员配比等一系列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白涛[6](2020)在《移动化视频侦查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视频侦查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筹建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开始快速推进,成为提升“平安中国”建设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工程,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视频侦查技术的广泛应用。使视频侦查不仅成为了维护稳定、反恐处突、治安防控、服务民生、震慑罪犯和精准打击犯罪的新手段,而且成为了侦查破案中发现线索和固定证据的新来源,变成了全国公安刑侦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也成为了新时期侦查破案的一个新增长极。但是视频侦查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视频侦查由于主要依靠固定的视频监控为主,导致公安机关获取视频资源的方式过于单一,并且公安机关在视频监控的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建设、管理、维修等方面的问题,以致于在很多案件中视频侦查发挥不了其真正的作用。基于此,笔者根据视频侦查遇到的这些问题,提出了移动化视频侦查的新方向来弥补当前视频侦查存在的缺陷。其次,笔者了解到对于网上追逃、识别追踪嫌疑车辆、侦破现场地形复杂案件等问题,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切实可行的侦查手段来应对。因而笔者通过移动化视频侦查的进一步研究,借助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提出了三个相应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一、以智能掌上终端中的手机和便携式警务设备中的执法记录仪为载体,建设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来应对网上追逃困难的问题。二、以车辆为载体,建设基于车型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来应对识别追踪嫌疑车辆难、高危地域车辆分析难等问题。三、以警用无人机为载体,建设基于遥感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来应对犯罪现场地形复杂、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等案件侦破难的问题。最后,希望笔者提出的在现代移动互联网支撑下,基于不同科学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能使公安机关进一步开辟和拓展新的视频侦查阵地,转变视频侦查思维,变革视频侦查方法,提高视频侦查工作的效能。
陈涛[7](2020)在《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 ——以武汉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来势凶猛、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影响极其恶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犯罪问题。为此,部分地区设立了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试图综合多方力量、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文本以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以协同治理为理论依据,试分析当前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就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看,当前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职责作用的发挥对公安部门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对外公信力不足。而银行、通讯等组织难以跳出经济理性的框架,以管理权为保护伞消极配合或不作为,甚至从中牟利。就治理制度而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缺乏充分的法律授权,职责权限与人事管理制度等较为混乱,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从互动协调的过程看,常规化的沟通与协商平台尚未建立,通常是公安机关或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行政化要求相关组织临时性提供相关数据、配合破案。而相关主体内部自身有一套管理体系,该体系下的管理权限划分不能及时满足公安机关破案需要。就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低效或失效的原因看,既有治理主体自身的因素,也有治理体制及个体理性等方面的因素。就治理主体自身因素而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作的低效是由其所处的结构所决定的。其功能是从公安体系中衍生出来同时又具有其特殊的组织、沟通、协商功能。但在人员配置、管理权限、绩效考核等方面仍沿用公安体系内部的管理,对公安体系具有强调的依赖性。对外它又代表公安机关提出信息分享要求,其公信力、社会地位等又远不及公安机关本身。这就造成了表面上它协商和统筹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实际上缺少实权和社会影响力的尴尬局面。而相关组织缺乏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主体意识,在组织理性的推动下,优先会考量本行业、本部门自身的利益。他们担心公安机关的介入会增加组织自身的管理成本、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等,同时还可能威胁到相关部门的自主性。从治理的制度层面看,整个治理过程缺乏强有力的核心领导力,看似每个环节都有部门在管理,但整体缺乏凝聚力。这和权责模糊化相关,一方面制度的设计尚不能清晰界定谁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低效负责,各方参与的边界和职责在哪里。另一方条块分割的格局又增加了内耗,以管理权限为保护伞滋生出管理权限的壁垒。由于不能理顺权、责的边界,多元主体的合作体制便不能畅通对接。最后,人员个体的理性和专业道德素养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反电信网络治理效果的发挥。立足以上问题和原因,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需要从重新定位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地位与功能;强化其他相关部门治理主体的意识;理清权责关系,建构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反诈各主体协同治理的合作共识等四个方面齐头并进。首先需要重新定位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地位和功能,给予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更多的自主权和管理权;其次,要创造条件释放其他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活力,提高相关部门的自主性,建构良好的政社互动模式。三是要理清权责关系,建构资源共享平台。从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从技术手段和灵活化作战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联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方式方法。最后,要在提升反诈各主体协同治理的合作共识层面,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培养相关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营造出全社会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
翁桂鑫,张鹏[8](2017)在《浅谈CAFIS指纹比对系统的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CAFIS系统是由海鑫公司研发的一款专门用来进行指纹比对的软件。该软件可以对指纹进行正查、倒查和查重等处理。本文主要对现场指纹通过CAFIS系统进行正查比对的一些方法和步骤进行探讨
崔蕾,黎艳华[9](2007)在《如何提高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工作效率》文中提出
周新民,吴大有[10](2002)在《集散型计算机指纹信息网络管理与应用》文中研究指明
二、如何提高CAFIS系统的破案效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提高CAFIS系统的破案效率(论文提纲范文)
(2)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概论 |
(一)远程勘验的概念 |
1、概念界定 |
2、与传统勘验的概念比较 |
3、与类似侦查措施的概念比较 |
(二)远程勘验的定位及法律性质 |
1、定位:一种独立的侦查措施 |
2、远程勘验法律性质的分析 |
(三)设置远程勘验措施的意义 |
1、有效回应了电子取证的现实需求 |
2、加大了侦查中隐私保护的探讨力度 |
3、为惩罚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 |
二、我国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现状与特点 |
(一)实践中适用范围广泛 |
(二)适用条件的规定具有置后性 |
(三)仅规定了基础操作规范且配套措施简洁 |
(四)目前以保障电子取证的真实性为主 |
三、我国电子数据远程勘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1、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间存在冲突 |
2、远程勘验与网络在线提取程序混用 |
3、远程勘验与刑事搜查程序混用 |
4、缺失程序适用方面的规制 |
5、对当事人权利保护较薄弱 |
(二)问题的成因 |
1、侦查机关实现犯罪侦查为主的工作导向 |
2、技术规范与程序规范的进程不匹配 |
3、法律规范仍处于初级阶段 |
4、实践适用情况存在多样性 |
四、我国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完善对策 |
(一)远程勘验与网络在线提取的区分适用 |
(二)远程勘验与刑事搜查的区分适用 |
(三)完善审批与监督的规定 |
(四)设置告知及异议程序 |
(五)系统性地保障当事人权益 |
(六)见证人制度完备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对刑警中队、派出所警务关系的探讨 |
1.3.2 刑警中队、派出所警务模式改革实践的相关观点 |
1.3.3 刑侦体制改革研究 |
1.3.4 派出所职权演变研究 |
1.3.5 小结 |
1.4 研究目的 |
1.5 研究原则、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原则 |
1.5.2 研究思路 |
1.5.3 研究方法 |
2 刑警中队与派出所改革回顾 |
2.1 刑侦体制改革回顾 |
2.1.1 1997年之前刑侦体制改革历程 |
2.1.2 1997年刑侦体制改革 |
2.2 公安派出所及其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
2.2.1 公安派出所的由来 |
2.2.2 建国后公安派出所的发展 |
2.3 小结 |
3 相关理论和假设 |
3.1 政治学相关理论 |
3.1.1 政治权力约束理论 |
3.1.2 委托—代理理论 |
3.2 经济学相关理论 |
3.2.1 外部成本内在化理论 |
3.2.2 企业一体化理论 |
3.2.3 “经济人”假设理论 |
3.3 管理学中的责权利一体化理论 |
3.4 行政学中的官僚制理论 |
3.5 公安政策学相关理论 |
4 刑警中队、派出所的警务人员的心理、行为的可能性分析 |
4.1 刑所警务关系模式基层警员的心理、行为及其相关问题的可能性分析 |
4.1.1 基层警员追求低风险、轻负担的可能性分析 |
4.1.2 基层警员追求自身权益的可能性分析 |
4.1.2.1 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
4.1.2.2 信息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
4.1.2.3 警力资源分配方面的问题 |
4.2 刑所警务关系模式中层警员的心理、行为及其相关问题的可能性分析 |
4.3 刑所警务关系模式高层警员的心理、行为的可能性分析 |
4.4 小结 |
5 对两类警务关系模式的比较 |
5.1 两种警务关系模式3E比较 |
5.1.1 成本比较 |
5.1.2 效率比较 |
5.1.3 效益比较 |
5.2 小结 |
6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改革实践探索 |
6.1 铜陵市公安局警务改革中的刑所警务关系模式 |
6.2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警务改革中的刑所警务关系模式 |
6.3 广安市公安局警务改革中的刑所警务关系模式 |
6.4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改革中的刑所警务关系模式 |
6.5 小结 |
7 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改革建议 |
8 结语 |
8.1 总结 |
8.2 该研究的创新 |
8.3 该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研究 ——以G市T区公安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5 创新点 |
2.电信诈骗治理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3.G市T区公安局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现状 |
3.1 G市T区电信诈骗犯罪现状特点 |
3.2 G市T区公安局电信诈骗治理工作具体举措 |
3.3 G市T区公安局电信诈骗治理工作成效 |
4.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存在的问题 |
4.2 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5.加强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的建议 |
5.1 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机制 |
5.2 加强各职责部门的协作 |
5.3 明确电信诈骗治理职责 |
5.4 基层公安严格依法执行任务 |
5.5 加强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技术治理 |
6.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公安部门领导以及民警的访谈提纲 |
二、银行、电信运营商职工的访谈提纲 |
三、受骗人员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5)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刑事技术 |
2.1.2 绩效 |
2.1.3 绩效考核 |
2.1.4 知识型员工 |
2.1.5 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 |
2.2 基本理论 |
2.2.1 系统评价理论 |
2.2.2 目标一致性理论 |
2.2.3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第3章 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芜湖市刑事技术部门概况 |
3.2 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现状 |
3.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1 考核指标设置科学性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2 部分工作成果难以量化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3 绩效反馈和沟通不畅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4 绩效造假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4章 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设计及实施 |
4.1 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设计 |
4.1.1 改进依据和总体思路 |
4.1.2 考核主体和对象 |
4.1.3 考核目标和原则 |
4.1.4 考核目标层级设置 |
4.1.5 关键绩效指标设置 |
4.2 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
4.2.1 科学设置指标权重 |
4.2.2 制定考核周期和工作计划 |
4.2.3 形成日常管理监督机制 |
4.2.4 加强绩效沟通和反馈 |
4.3 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建议 |
4.3.1 加强考核效率降低绩效成本 |
4.3.2 加强绩效协同为技术员减负 |
4.3.3 加强实战练兵提升能力素质 |
4.3.4 加强绩效审核杜绝造假现象 |
4.3.5 加强结果运用提升激励作用 |
4.3.6 加强人事沟通完善人员配比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移动化视频侦查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移动化视频侦查概念的提出 |
1.1 移动化视频侦查的内涵和外延 |
1.2 移动化视频侦查与传统视频侦查的差异 |
1.2.1 视频资源的获取设备不同 |
1.2.2 视频资源的运用途径不同 |
1.2.3 视频资源的提供者不同 |
1.2.4 视频资源的运用时间节点不同 |
1.2.5 视频资源的建设应用效果不同 |
1.3 移动化视频侦查的特点 |
1.3.1 动态性 |
1.3.2 实时性 |
1.3.3 隐蔽性 |
1.3.4 智能性 |
1.4 移动化视频侦查的应用价值 |
1.4.1 提高视频侦查工作的效率 |
1.4.2 提高网上追逃的效率 |
1.4.3 提高识别追踪嫌疑车辆的效率 |
1.4.4 提高犯罪现场复杂案件侦破的效率 |
1.4.5 提高刑事证据的证明效力 |
2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研究 |
2.1 建设以手机为载体的移动化视频侦查平台 |
2.1.1 研发手机人脸识别APP软件 |
2.1.2 创建手机人脸识别图像数据库 |
2.1.3 收集手机人脸识别图像数据 |
2.2 建设以执法记录仪为载体的移动化视频侦查平台 |
2.2.1 创建执法记录仪人脸识别图像数据库 |
2.2.2 收集执法记录仪人脸图像数据 |
2.3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运行程序 |
2.3.1 静态人脸识别技术下的运行程序 |
2.3.2 动态人脸识别技术下的运行程序 |
2.4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应用 |
2.4.1 以案找人 |
2.4.2 以人找案 |
2.4.3 卡口追逃 |
2.4.4 刻画犯罪嫌疑人行为轨迹 |
2.4.5 嫌疑人批量筛查 |
2.5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完善 |
2.5.1 多维度采集人像 |
2.5.2 优化完善人脸大数据 |
2.5.3 不断创新视频侦查平台 |
2.5.4 及时跟进后期研判 |
3 基于车型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研究 |
3.1 建设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化视频侦查平台 |
3.1.1 研发便于车辆安装的车型识别系统 |
3.1.2 收集车辆视频流资源数据 |
3.1.3 创建车型识别视频流资源数据库 |
3.2 基于车型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运行程序 |
3.3 基于车型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应用 |
3.3.1 及时识别追踪嫌疑车辆 |
3.3.2 精确分析高危地域车辆 |
3.3.3 加快由车到人的侦查速度 |
3.3.4 侦破涉及车辆信息的侵财类案件 |
3.4 基于车型识别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完善 |
3.4.1 深度挖掘应用车辆视频流资源 |
3.4.2 持续整合社会车辆资源 |
3.4.3 尝试融合人脸识别技术 |
3.4.4 高效结合涉车卡口技战法 |
4 基于遥感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研究 |
4.1 建设以警用无人机为载体的移动化视频侦查平台 |
4.2 基于遥感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运行程序 |
4.3 基于遥感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应用 |
4.3.1 应用于视频侦查取证 |
4.3.2 应用于视频布控抓捕 |
4.3.3 应用于案件现场勘查 |
4.3.4 应用于日常执法巡逻 |
4.4 基于警用无人机技术的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应用完善 |
4.4.1 深度融合公安信息化系统 |
4.4.2 革新升级硬件配置功能 |
4.4.3 培养建设专业无人机队伍 |
5 移动化视频侦查模式的构建完善 |
5.1 完善城市级视频资源数据库 |
5.2 汇聚多维度移动视频资源数据 |
5.3 实现移动视频资源全领域智能化应用 |
5.4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7)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 ——以武汉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文献述评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主要结构 |
二、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1.诈骗 |
2.电信网络诈骗 |
3.协同治理 |
4.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 |
(二)研究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
三、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以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 |
(一)电信网络诈骗发展的整体趋势与主要特征 |
1.发案态势日益严峻,社会危害严重 |
2.侵害对象选择性强,诈骗过程日趋精准化 |
3.诈骗手段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作案区域不断扩大 |
4.诈骗组织日趋专业化、纪律化 |
(二)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现状 |
1.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简介 |
2.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协同治理的基本情况 |
3.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协同治理的案例 |
(三)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取得的成效 |
1.止付时间差缩短、破案率上升 |
2.运营、公安联合出击,高效截断诈骗信息流 |
3.专项行动重点出击,追回巨额受骗资金 |
4.维持治安、服务于民、收获民众良好口碑 |
四、反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以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 |
(一)存在的问题 |
1.反诈骗中心授权不足 |
2.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
3.协调治理机制不顺畅 |
4.人、财、物力匹配不到位 |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中心职能定位偏差 |
2.相关部门角色冲突 |
3.管理权限条块分割 |
4.相关主体重视不够 |
五、完善反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重新定位反诈中心的地位与功能 |
(二)强化其他治理主体治理意识 |
(三)理清权责关系、建构资源共享平台 |
(四)提升反诈各主体协同治理的合作共识 |
六、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专注类 |
期刊类 |
硕博论文类 |
报纸及网络文章 |
致谢 |
(8)浅谈CAFIS指纹比对系统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扫描录入 |
二、特征点标画 |
三、入库查询 |
四、结果查看 |
五、扩大战果 |
(9)如何提高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工作效率(论文提纲范文)
1 十指指纹的收集不全面、不及时, 十指指纹捺印质量差 |
2 对指纹比对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深 |
3 指纹室与其他刑侦部门的联系不够紧密 |
3.1 加强十指指纹收集工作 |
3.2 加强与其他刑侦部门的联系工作 |
3.3 加强与犯罪情报资料的合作 |
(10)集散型计算机指纹信息网络管理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基本概念 |
1.1 计算机簇方式 |
1.2 客户机/服务器方式 |
2 技术方案 |
3 比对算法 |
4 系统界面 |
(1) 对用户的适应性。 |
(2) 对产品的适应性。 |
(3) 对任务的适应性。 |
(4) 对工作流程的适应性。 |
(5) 操作简单。 |
(6) 直接操纵。 |
(7) 用户控制。 |
(8) 系统响应。 |
(9) 不可见技术。 |
(10) 鲁棒性。 |
(11) 保护。 |
(12) 平衡。 |
5 系统应用 |
四、如何提高CAFIS系统的破案效率(论文参考文献)
- [1]不合理的刑事执法司法考核指标为何难以取消[J]. 王汀.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5)
- [2]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的法律规制[D]. 钟珂.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刑所警务关系模式比较研究[D]. 赵永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2)
- [4]基层公安电信诈骗治理工作研究 ——以G市T区公安局为例[D]. 谢克杰. 暨南大学, 2020(07)
- [5]芜湖市刑事技术工作绩效考核研究[D]. 左丹. 安徽工程大学, 2020(05)
- [6]移动化视频侦查的研究[D]. 白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7]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 ——以武汉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运行为例[D]. 陈涛.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8]浅谈CAFIS指纹比对系统的应用[J]. 翁桂鑫,张鹏. 法制博览, 2017(16)
- [9]如何提高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工作效率[J]. 崔蕾,黎艳华. 广东公安科技, 2007(02)
- [10]集散型计算机指纹信息网络管理与应用[J]. 周新民,吴大有. 刑事技术, 2002(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