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会计准则的改革背景与问题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蒋心怡[1](2020)在《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高管薪酬契约作为我国公司治理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不仅关系着管理层激励,还关系着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逐渐建立起市场化的、“锦标赛”式的薪酬制度,高管薪酬经历了快速增长,也产生了剧烈分化,“天价薪酬”、“零薪酬”等薪酬乱象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公众、媒体以及监管者的关注与质疑。在高管薪酬契约效率方面,最优契约理论认为,将薪酬与业绩挂钩可以提高契约效率。然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薪酬粘性特征较为突出,甚至公司利润减少而高管薪酬增加的“薪酬倒挂”现象也十分常见。在高管薪酬契约公平方面,高管利用手中权力在薪酬契约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为自己谋利的行为还使得高管薪酬增长速度远超员工,高管与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不断扩大,分配矛盾日渐加剧。虽然政府针对薪酬乱象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实际效果却不甚理想,亟待进一步研究厘清高管薪酬契约制定的潜在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与优化薪酬实践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会计业绩指标作为一项能够以较低成本观测并能够较为可靠反映管理层努力的信号,被广泛应用于薪酬契约中。但会计业绩也因容易受到管理层操纵而为人诟病。高级质量是会计信息薪酬契约有用性的重要保障和前提。作为会计准则要求的会计信息基本质量特征之一,可比性是指对于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同一会计主体前后期生成的会计信息应该相同或相似,不同会计主体生成的会计信息之间也应该口径一致并且相互可比。已有文献普遍认为,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判断企业的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决策,产生一系列积极的经济后果。然而截至目前,立足于我国制度环境考察会计信息可比性在高管薪酬契约制定中作用的研究还比较少见。本文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关系的研究,既充实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经济后果方面的文献,又有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对我国薪酬实践的认识。本文基于会计信息的薪酬契约有用性,以委托代理理论、最优契约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锦标赛理论与行为理论为指导,研究了可比性这一质量特征对会计信息在高管薪酬契约中作用的影响。利用2005-2018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有助于薪酬契约效率的提升。本文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呈显着正相关;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缓解高管薪酬粘性;相比于会计信息可比性较低的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较高的公司更有可能利用相对业绩评价。进一步分析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正向影响在信息复杂程度较高的公司中更加显着,表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作用机制在于降低股东信息获取与加工成本进而提高薪酬决策效率。此外,与国有企业相比,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正向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显着,表明会计信息可比性在薪酬制度较为宽松、管理层薪酬操纵动机较大的非国有企业中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第二,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能够促进薪酬分配的结果公平与规则公平。本文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员工薪酬差距显着负相关;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能够缩小高管—员工薪酬粘性差距;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有助于增强薪酬差距对公司价值的提升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员工薪酬差距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着。此外,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超额薪酬呈显着负相关,而与高管股权激励的获得呈显着正相关关系,表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会促使高管薪酬结构发生改变以兼顾公平与效率。第三,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帮助利益相关者更加准确地判断高管薪酬增长的“正当性”,提高决策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本文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削弱外部薪酬差距对高管薪酬增长的影响,减少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对公司价值存在毁损作用,并且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对这一毁损作用存在放大效应,会计信息可比性越高,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对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越大。进一步分析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对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以及会计信息可比性对其影响的放大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显着。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还会进一步影响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体地,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与公司未来一期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着负相关,区分机构投资者类型的结果表明,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主要减少的是相对独立的机构投资者(基金、社保基金、QFII和企业年金)持股比例,并且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能够加剧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的“赶客”效果。此外,利用事件研究法考察薪酬倒挂的短期市场反应以及会计信息可比性对其市场反应的影响,结果发现,薪酬倒挂与(-3,3)和(-5,5)窗口期累计超额收益存在显着负相关,并且这一负相关在会计信息可比性较高的企业中更加显着。本文主要的研究贡献与创新在于:第一,本文利用微观企业层面的会计信息可比性指标,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契约效率与公平存在促进作用,并对高管薪酬增长的经济后果具有一定影响。截至目前,立足于我国制度环境考察会计信息可比性在高管薪酬契约制定中作用的研究还比较少,此前文献主要关注的是高管薪酬契约的效率方面。而高管薪酬契约的公平性与正当性同样是值得研究关注与探讨的问题。本文为更全面地认识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会计信息缔约作用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提供了经验证据。第二,本文内容立足于我国制度背景,分析了不同性质股东在薪酬契约中利用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动机、能力及其效果上的差异,还分析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在公司员工利用会计信息认识和评价高管薪酬公平性与正当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我们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不仅有助于股东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提高薪酬契约设计的效率,还能够强化员工关于公司薪酬制度安排的公平感知,进而从上至下充分调动高管与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绩效,增加股东财富。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深化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以及非国有股东对高管薪酬激励与监督的认识,对未来的薪酬改革与实践具有一定启示。第三,本文从高管薪酬动态变化的角度,结合理论与现有文献,深入分析了高管薪酬增长的驱动因素,分解出高管薪酬增长中由外部薪酬差距驱动的攀比性增长,研究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及其经济后果的影响。结果发现,高管薪酬的“不正当增长”对公司价值具有破坏作用。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能够帮助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更加准确地理解会计数字背后的经济事项及其含义,使其能够对高管薪酬增长的性质进行甄别,进而优化投资决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本文不仅丰富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对股东回报、投资决策等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的研究,而且对投资者、监管者等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陈心怡[2](2020)在《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粗放式经济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日益成为我国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加到总布局中,并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缺乏完善规范的法律制度。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与披露相关的法律文件仍然有所欠缺。这就导致我国企业在进行披露时存在披露主观意愿不强、环保意识不够、披露形式不规范、披露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总体而言,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而同为东亚国家的日本,曾经走过与我国相似的发展道路,在环境污染问题上也有过惨烈的教训。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日本已建立起较为先进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经验和借鉴。本文在对中日两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对比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日本的王子制纸和中国的恒丰纸业作为研究案例,对比同为造纸行业的两者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差异,得出适应我国造纸行业披露的经验。最后针对中日两国目前披露现状以及案例企业之间的差异,本文尝试探究造成差异的原因以及我国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借鉴意义。
高晓霞[3](2020)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文中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公共问责和监督控制系统之一。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其内在的政治逻辑,而且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多方面的治理功能。审计监督既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路径和手段,说到底则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不能单纯从经济学的视角看问题,而要将审计监督放置在国家治理的大视野中进行考察,围绕国家治理法治化、民主化、透明化以及责任性等基本属性准确把握其对于审计监督的内在规定性及现实需求,进而以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与治理功能。基于此,考察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必须遵循“政治逻辑—治理功能—行动路向”的分析框架,以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为指导,批判性地借鉴西方权力监督多维理论视角中的合理因素,侧重运用人民主权理论、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分析工具深入探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及其由于各种现实挑战而出现的期望差距,并且全面分析把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行动路向。依据这一研究逻辑,首先就要基于对审计监督的历史溯源和理论阐释,深刻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求。其次,从政治学理论视角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的一项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其独特的政治逻辑在于其政治权力基础、政治体制优势和民主政治动因。第三,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具有独到的治理功能,包括权力制约与法治功能、信息公开与透明功能以及民主参与和问责功能等。第四,从政府公共部门审计监督制度效能的角度来看,国家治理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支柱之一承载着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对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啄木鸟”、“看门狗”和“达摩克利斯之剑”职能作用的普遍期望。然而,审计监督制度所发挥的实际效能却始终存在一定的期望差距,主要表现为由于种种原因所导致的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公开性期望差距和责任性期望差距。最后,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就是要基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权威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并且在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贯通与相互协调中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强化审计结果信息披露和审计问责,突出技术支撑,进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缩小和弥合审计监督制度在独立性、公开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的期望差距,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公信力。一个国家的审计体制必须与该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道路选择以及政治体制优势等相适应,才能在治理体系中更好地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作为国家审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不仅合乎审计制度的本质即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而且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选择。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为党统一指挥审计监督工作提供了政治制度依据和政治体制保障,是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是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要求的审计领导制度和审计管理体制创新,也是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回应社会普遍期待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内在地要求加强党对审计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审计信息知情权。此外,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审计监督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从而形成协同性和整体合力。最后,还要继续加大审计监督与公共问责力度,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与实效性。总之,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把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基于以制度保障制度的治理逻辑,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根本保障,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审计全覆盖的过程中实现制度协同,强化审计问责,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制度执行力,才能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优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其治理效能,避免出现“制度空转”,从而缩小和弥合审计期望差距,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实现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Bayanmunkh Pagamdulam(都拉曼)[4](2019)在《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蒙古国经济已经逐步恢复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各类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增多;同时,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计算机应用广泛化,监管设施日趋完善,使得企业对于精通电脑技术、明确国家政策法规的综合型会计专业人才急切需求。但蒙古国各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还存在诸多问题,还不能满足学生就业的需要,不能满足社会对会计人才需求,蒙古国各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本研究基于中国教育家施良方课程编制理论和英国着名哲学家、教育家A.N.怀特海的大学教育思想,根据调查研究,阐释了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在课程编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围绕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课程实施以及课程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给出了问题的解决策略。本论文共七章:第一章绪论。阐述了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以及概念界定与相关说明。第二章研究综述。一是研究文献来源;相关研究综述。第三章研究的理论基础。本研究是建立在施良方的课程理论和怀特海的大学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本章阐述的施良方关于课程的定义、课程的理论基础、以及课程编制原理,重点是施良方的课程编制原理。怀特海的大学教育思想由四部分构成:大学教育的目的、大学教育的作用、大学的课程设置、大学教育评价。第四章蒙古国大学教育与会计专业的发展历史。本章对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历史,特别是蒙古国会计专业发展历史进行了梳理,回忆过去是为了理解现在更好地走向未来。着重分析了蒙古国的大学教育起源和发展历史、蒙古国大学会计专业的发展历史和现代蒙古国立大学等五所大学的简介以及会计专业的课程编制情况。第五章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情况的调查。调查主要使用了问卷法和访谈法。对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的本科生、教师和企业雇主对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方面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本文还采用了“广告收集分析法”。第六章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也是本论文的核心内容,创新之处,论文的价值所在。基于中国教育家施良方课程编制理论和怀特海的大学教育思想,根据调查研究,阐释了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在课程编制方面存在的四方面的问题:1.课程目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课程目标中关于人才培养规格的定位偏高;课程目标的表述过于抽象概括,不明确;课程目标未能更好地满足雇主和学生发展的需要。2.课程内容选择与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存在不一致现象;开设的课程不能满足雇主与学生的需要;课程结构不合理。3.课程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过于重视讲授法,教学方法单一;会计实习的实效差;教学条件难以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4.课程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蒙古国各大学对本科会计专业课程评价重视不够;大学评估组织机构不健全;考试形式和学分制需要变化。第七章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这也是本论文的核心内容,论文创新之处和价值所在。在与中国5所大学会计专业课程编制情况的对比中,以及依据施良方课程理论与怀特海大学教育思想,根据蒙古国及各大学的发展状况,针对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条解决策略:1.要充分研究影响目标确定的各个因素,制定适宜可行的课程目标;2.加强课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升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的科学性;3.重视影响课程的实施因素改变教师角色,提高课程实施的实效性;4.重视对学生的评价设立课程评价部门,提升课程评价的质量。
李方玉[5](2019)在《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如今中国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国际贸易增速降低、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对我国经济造成较为严重的冲击和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产能过剩矛盾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伴随着我国工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的处置步伐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僵尸企业是指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陷入财务困境,依靠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等外部资金“输血”而维持生存的企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整体下滑,我国经济亦受到较大冲击,经济危机过后,国外市场低迷、国内需求下降导致我国钢铁、煤炭、水泥等基础设施产业产能出现大规模的过剩,在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受到巨大冲击,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众多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一些产能过剩本应被市场淘汰的企业在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的帮助下勉强存活,逐步恶化为僵尸企业。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僵尸企业问题日益凸显,其浪费社会资源、加剧产能过剩、阻碍产业发展、恶化信用环境、诱发系统性风险等危害形成了大家的共识,严重妨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5年开始,国务院多次会议指出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积极化解产能过剩,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现阶段学术界对于僵尸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僵尸企业的定义、识别方法、成因、处置方法等方面的理论探索,鲜少有研究针对僵尸企业微观层面进行深入剖析,运用量化方法探究僵尸企业的僵化程度差异,学术界对于僵尸企业处置方面的研究主要以理论分析为主,在我国政府倡导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较少有研究从僵尸企业实际数据角度提出可量化的僵尸企业分类标准,进而将量化分类标准与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方法相结合。本文在对国内外有关僵尸企业认定标准、成因以及对策方面的文献进行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学者提出的僵尸企业信贷补贴计算方法,引入对中国僵尸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政府补贴因素,参考国内外学者对于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在衡量僵尸企业时的重要性和认可程度,将扣除信贷补贴和政府补助后的实际净利润连续三年之和为负数且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这两个条件作为本文识别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对2010-2017年我国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样本进行识别。然后,通过文献回顾梳理、实证检验以及僵尸企业核心特征分析,对僵化指数的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进行筛选,运用符合本文研究目标和指数构建需求的熵值法作为僵化指数指标的赋权方法。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波动情况将本研究时间段进行划分,针对各时间段僵尸企业样本情况运用熵值法分别构建起包含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在内的综合僵化指数模型,并对各时间段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将计算得到的僵尸企业各时期僵化指数与企业僵尸状态持续期这两个因素相结合,对僵尸企业的综合僵化程度进行衡量,得到僵尸企业分类标准,按照综合僵化程度将僵尸企业分为轻度僵化、中度僵化和重度僵化三大类,通过分析各类僵尸企业的数据特点,分别提出适合不同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进而形成僵尸企业的分类处置机理,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案例对各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加以分析。同时,进一步优化包含僵尸企业处置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以及综合保障机制在内的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完善僵尸企业的僵化风险预警及管理机制,最终形成长效化和常态化的僵尸企业处置机制,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发现了僵尸企业的僵化规律。本文立足学术前沿,在国内外研究僵尸企业文献的基础上,抓住我国僵尸企业的核心特征,提出具有全面性、科学性、数据可获取性的僵尸企业识别标准,同时,选取反映僵尸企业综合情况的基础财务指标、公司治理指标以及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运用符合本文研究目标的熵值法进行赋权,探索性地构建了衡量僵尸企业某时刻僵化程度的僵化指数模型,反映了僵尸企业综合数据特点,探索了僵尸企业的僵化规律,丰富了现阶段僵尸企业研究思路和内容。(2)揭示了僵尸企业的分类处置机理。在我国政府提出要推动僵尸企业分类处置的要求后,学术界纷纷展开僵尸企业处置方面的研究,但主要是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角度进行的理论分析,部分文献对于僵尸企业的分类仍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尚未有研究将僵尸企业定性分类与实际数据相结合。本文通过构建僵化指数模型,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将僵尸企业某时刻的僵化程度与僵尸状态持续期相结合,形成可量化的僵尸企业综合分类标准,将僵尸企业分为轻度僵化、中度僵化和重度僵化三大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不同类别僵尸企业的处置策略,揭示了僵尸企业、分类标准与处置策略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分类处置原理,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参考依据。(3)完善了僵尸企业处置机制。本文一方面从宏观社会经济层面,提出了优化包含僵尸企业处置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以及综合保障机制在内的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的相关建议;另一方面,对宏观僵化风险预警机制进行了优化,并构建了包含僵化风险组织结构与文化、信息沟通与报告、企业战略与目标设定以及僵化风险识别与应对四方面的企业僵化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提高僵尸企业处置的效率和效果,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张洁[6](2019)在《中国分红保险会计研究 ——基于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文中研究说明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保险行业之于社会各界十分重要而又极为特殊和复杂,而分红保险之于保险行业亦是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特殊;近年来相互公司兴起,又为分红保险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纵观国内外,专门针对分红保险会计处理问题的会计准则凤毛麟角,而研究文献数量亦不多见,基于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视角进行的研究更是如此。介于分红保险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以及考虑到我国相互公司的发展趋势,基于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进行分红保险会计研究具有现实和理论上的重要意义。总体上,本文遵循从实际出发,理论结合实际的总体逻辑思路进行研究写作。首先,界定分红保险会计的基本概念,明确研究对象及范围;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分红保险运行模式及业绩分享机制的介绍,对分红保险会计理论要点进行分析。接下来,结合对我国目前分红保险会计准则制度的把握以及对2017年分红保险相关公司年报信息的了解,分别从准则制度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了解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现状并分析其中的问题;最终,在梳理并参考分红保险会计国际研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的发展建议,最后进行总结展望。本文研究发现,在准则制度层面,通用目的会计准则总体上未对分红保险基于应有的充分关注,现有的会计规章制度倾向于监管目的而难以满足通用目的会计信息需求,已有准则制度未对“相互公司”给予相应的关注。会计实务层面,会计确认问题一直是分红保险会计的主要特殊领域,未分配的可分配盈余、保单红利以及新设相互公司的“初始运营资金”等会计确认问题则是争议焦点;会计计量的问题主要在计量单元的选取、履约现金流的边界以及边际摊销因素的选取等方面,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及质量亦参差不齐。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分红保险完善已有通用目的会计准则,针对分红保险会计处理的确认、计量以及信息披露作出进一步统一规范,以此增强分红保险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周芳[7](2019)在《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会计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趋同已经得到全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尤其是2001年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改组而成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加大了与各国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谈判力度,推广其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从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历程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会计标准也逐渐加大与国际接轨的力度,不断吸收国际会计准则内容,经历了几次较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上的变化。区别于前三次的自愿性变革,2007年我国会计准则变革是为了满足加入WTO的条件所做出的强制变革。作为加入WTO的条件,我国也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IFRS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我国强制采用与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目的是缩短与其他国家在制度上的差距,从而有利于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那么这一目的是否实现了呢?对此次变革后的经济后果是否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是本文考察2007年会计准则强制变革的经济后果的主要内容。我国与其他国家经济往来包括产品和服务的往来,也包括资本的流动。前者体现为产品和服务贸易,后者就是跨国投资。相对于跨国贸易,跨国投资对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的依赖更大,那么2007年我国会计准则强制变革后对跨国投资的影响值得深入研究。我国在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不同投资主体投资行为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在宏观领域的研究却寥寥无几。然而从2007年我国采用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年了,这为我们检验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本文第二章国内外文献的梳理包括影响跨国投资的因素方面的文献和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方面的文献,以及与本文选题最相关的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影响方面的文献。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从跨国投资角度研究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的文献并不多,而且这些文献研究结论基本上都是针对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制度环境下得出来的,而不同国家的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制度环境方面的差异势必会影响到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所以有必要通过第三章对我国跨国投资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解,包括跨国直接投资和跨国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而且从制度背景角度分析除了会计准则变革以外其他规章制度对跨国投资的影响。最后,通过连续三章的实证研究,分别从制度距离和制度质量两个路径检验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直接投资和跨国间接投资的影响。通过上述章节的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会计准则变革对宏观跨国直接投资具有影响。论文第五部分选取2004-2010年我国每年对外直接投资(OFDI)和外商直接投资(FDI)之和作为跨国直接投资,按照制度距离的路径,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和检验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发现:会计准则变革提高了国家间会计准则的可比性,而会计准则可比性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各国跨国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会计准则变革通过会计准则可比性的中介效应促进了跨国直接投资的流动。第二,会计准则变革对微观跨国直接投资具有影响。以跨国并购交易代表微观跨国直接投资,在第三部分中依据Wind数据库中提供的并购交易数据,使用手工整理的方式对跨国并购交易从2004-2010年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所有并购交易的总体里扣除了国内并购交易、未完成的并购交易、并购方或目标方所在国家数据缺失的并购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并购交易以后,还扣除了由于曲线海外上市等制度因素导致的发生在特殊地区(例如,香港、开曼、百慕大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并购交易后,发现跨国并购交易数量,无论是外资并购还是海外并购都在2007-2008年达到顶峰。因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而跨国并购逐渐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所以,该结论为上面第一点会计准则变革对宏观跨国直接投资影响的结论提供了微观层面的支撑证据。第三,会计准则变革对微观跨国间接投资具有影响。论文第六部分首先利用我国A股资本市场2003-2013年连续11年拥有QFⅡ投资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1 935家),经过实证检验得出结论:会计准则变革后QFⅡ投资显着增加。其次,通过中介效应检验,会计准则变革是通过会计准则可比性的提高促进QFⅡ投资的增加。但是这个中介效应只是在2004-2010年这个期间发挥作用,期间太短,可比性中介效应不明显,时间太长会计准则可比性对QFⅡ投资的影响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减弱。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会计准则变革后会计准则可比性的提高降低了外国投资者的信息处理成本从而促进了 QFⅡ投资的增加。利用2007-2013年连续7年拥有QFⅡ投资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1 301家)进行实证检验,会计准则变革后可比性的提高可以减少外国投资者跨国投资的“熟悉性偏见”从而促进QFⅡ投资的假设并没有通过检验。该结论说明交易成本理论可以更好解释制度路径下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间接投资影响的机理。第四,会计准则变革主要是通过制度距离路径影响跨国投资。无论是宏观跨国投资还是微观跨国投资,会计准则变革都会通过会计准则可比性的提高促进跨国投资的增加,说明制度距离路径是成立的。由于会计准则变革后宏观层面的会计准则质量尚无法计量,所以本文并没有分析制度质量对宏观跨国投资的影响。但是论文第七部分,选择会计信息质量作为微观层面制度质量的衡量指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和检验了会计准则变革是否会通过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促进微观跨国投资的增加。结论是会计准则变革并没有通过改善会计信息质量吸引更多的QFⅡ投资。所以微观层面制度质量的路径并不成立。当然主要原因还是我国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的其他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影响了会计准则变革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反映出制度因素对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影响。本文从制度因素入手,从制度距离和制度质量两个路径分析和检验了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及机理。具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创新与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本文首次考察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宏观跨国直接投资总量的FDI和OFDI的影响。虽然国内有较多文献研究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但是都集中在微观领域,从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投融资、高管薪酬等几个主要方面分析会计准则变革对微观企业的影响。也有文献将会计准则变革对企业的影响延伸至资本市场,分析会计准则变革对资本市场效率的影响。但是会计准则变革不仅对微观领域会产生预期和非预期效应,而且作为一个与国际趋同的宏观制度变革,由于降低了跨国投资中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制度距离,对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FDI和OFDI的流动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分析和检验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宏观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会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的经济后果扩展到宏观领域。2.不同于以往研究,本文将会计准则变革作为一种宏观制度变革,从一个较新颖的角度——制度距离和制度质量,分析其对跨国投资的影响,为跨国投资的制度理论提供了有利证据。并且通过研究发现会计准则变革是通过制度距离而非制度质量影响了跨国投资。创新性的使用会计准则可比性的指标来衡量制度距离,并通过会计准则可比性的中介效应检验验证了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宏观制度,其变革对跨国投资具有显着影响。其影响机理是因为会计准则变革后由于会计准则可比性的提高减少不同国家之间交易成本或者不熟悉程度,即制度距离的缩短促进了跨国直接投资。相对于制度距离,制度质量除了比较复杂,难于准确度量,还要受其他因素影响,所以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短期内难以通过制度质量路径实现。3.全面考察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我国跨国投资的影响。由于跨国投资范畴非常宽泛,既有跨国直接投资也有跨国间接投资,既有跨国资本的流入,也有跨国资本的流出,既有微观跨国投资行为,也有宏观跨国投资总量。如果只是从某一方面来研究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可能会得出片面的认识和结论;而本文则通过分析和检验会计准则变革对FDI和OFDI、QFII以及跨国并购的影响全面研究了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不同跨国投资的影响及其路径和机理。从实务上为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全面衡量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总之,我国会计准则变革不仅对微观层面跨国投资决策有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宏观跨国投资。把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国家一种宏观制度来理解,本文再此证明了制度因素对于跨国投资的重要影响。
葛其明[8](2018)在《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证券市场正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工作会议中亦已明确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2决策层的发声和执行层的尝试均已明确,“包容性”与“适应性”是未来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证券市场建设的关键在于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因而,“包容性”与“适应性”的改革一定意义上是扩大制度的应用情景,赋予制度以“差异化”的品性。而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亦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及披露内容的增加,所披露信息的同质化和形式化时有发生,呈现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的情形。因此,为了突出信息披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必要实施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本文旨在系统论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内涵与规则,并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理念的现有实践,分析境外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并对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以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本文由绪论、正文六个章节,以及结论等内容构成。各部分的核心内容简述如下:绪论部分分别梳理了选题背景、文献分析、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不足。通过文献分析可知,国内外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研究大多落入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领域,针对差异化披露的研究相对不足,我国学界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构想,但研究局限于方式的呼吁而缺乏体系的深度,在方法上也有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籍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填补相关空白,提出了一个更全面的信息披露观察视角。为了实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正文部分拟分别问答以下问题: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与法律价值?境外法域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与局限性是什么?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规则及问题有哪些?我国证券市场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否可以做,是否应该做,以及具体怎么做?这些问题的提出紧密围绕本文的研究目标,始终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论证逻辑。不仅如此,上述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分析由表及里。同理,建立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之上,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选择的研究方法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正文第一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本章旨在厘清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一方面,本章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出发,梳理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定义和特征,另一方面,本章还透过差异化信息披露定义之乱,从不同的逻辑理路探寻了其内因。为此,本章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各种定义进行了提炼总结,对其共性进行了甄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一般法律定义。本文认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以定义为:在一国或地区内,根据上市公司所在市场、所处行业及自身规模等属性的差异,就信息披露的标准做出不同规定,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进而促进信息披露有效性的一项制度。紧随其后,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涵特征,并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梳理差异,并通过差异性的展现,进一步澄清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概念的认识。围绕差异化信息披露作为一项证券法律制度应有的法学理论之义,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公平原则及效率原则的竞合关系,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对于资本市场公平原则的维护和对于效率原则的提升。在分析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时,本章的讨论以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为脉络展开,构成前述内容的外延和深化,同时也与前文的特征论述形成呼应。本章还梳理重述了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背景,从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结构划分、及质量衡量与评价标准三个方面加以梳理阐述,力求展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价值解构,以历史发展与价值评价的视角,强调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意义,这既点题了本章叙述的目的,也是对全文论述的开启。正文第二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本章的宗旨是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有何种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展开逻辑及实际效果。考虑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模式各异,侧重点不一,本章依据差异化的标准对它们进行了分类,具体的类别包括区分行业、区分企业规模、区分流动性、区分发行规模及区分重要性水平。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法域内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制度细节,本章的几个小节又以法域元素展开排比论证。除了必要的差异化信息披露文本阐述,本文侧重于探析各种差异化披露模式的适用情景,以及结合有关披露情景证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实然影响力。本章在全文体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细节的分析叙述,旨在进一步厘清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方向,另一方面以此为基础,通过综合比较境内外各主要证券市场关于差异化信息披露在立法起源,基本法律理念,具体法律规定等诸方面的异同,为后续中国证券市场的个体讨论建立一个比较法的基础。正文第三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在第一章的理论铺陈与第二章的实务阐述的基础之上,本章提炼、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对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实践,按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逻辑划分方式分别展开分析。本章一方面基于法条研究,分析了持续信息披露阶段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个性化披露的法律要求,及并购交易中权益变动报告的差异化对待,并以主板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为例,阐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现有的差异化披露的法律思想,紧接着,本章对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论述,指出存在法律规范的制度有效性不足、法律法规和披露规章过于碎片化,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操作难以把握等缺陷;另一方面,本章也基于实证研究,分析了几例因不重视差异化信息披露而导致信息披露失效的案例,如重庆啤酒信息披露失效事件和獐子岛信息披露失效事件。从理论联系实际,再从实际升华到理论,这一章的讨论,旨在全面展现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状,讨论其不足,并以此为基础,为我国证券市场最终形成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成熟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章始终不欲夸大制度的现实缺陷,而是希望客观、全面地认知问题,并引发学界与监管层面的思索。本章的写作安排同样是为后文的展开做铺垫,特别是为下文分析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改进和完善进路埋下伏笔。正文第四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章既是对前文分析论证的呼应,也是后文得以展开的前提基础。本章指出,随着市场的迭代演进,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适用性狭窄的缺陷: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功能角度而言,无法解决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能低下的困境,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价值角度而言,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证券市场营利属性的驱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也存在局部改造的必要。本章的分析既是站在现实角度的思索,也是站在理性立场的审视。正文第五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是在法经济学的语境下进行的分析。从法律的价值看,法律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3这种利益关系影响着立法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促使着立法动机的产生,并引导着立法行为的价值目标。具体到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其调整的主要对象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监管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尤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为重点。因此,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解构与分析,成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的有益视角,也是本章数理分析研究手段的应用基础。本章运用了博弈理论与实物期权两项法经济学的工具:其一,从探讨信息披露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定位出发,建立了博弈均衡模型,并以有限理性为假设,进行动态演化推演,获得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受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成本、处罚强度、监管强度等因素的影响的结论;其二,将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视为是在常规信息披露基础上的一项追加投资,进而将扩张期权与延迟期权的方法引入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决策过程,得到的结论是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构建也受制度实施选择期,及企业的期望收益率两个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运用法经济学的工具分析获得的结论是:降低差异化信息披露成本、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加强监管并使监管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压缩制度实施的选择期、增大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率,这五项措施有利于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对这些细节的把握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成法并有效执行之关键影响因素的理解。本章最后将法经济学的研究结论与目前我国现有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的差异化元素及片段结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将理论的发现回归到对实践的指导。正文第六章为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本章是基于前面诸章节的分析,提出对于我国构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分两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本章阐述了有效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差异性原则,及自愿性原则。原则既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挥其应然作用的总体要求,亦是对其在我国实然境遇的应对建议。结合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本章余下部分阐述了对于我国构建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本章围绕差异化的区分标准及差异化的形式与内容展开论述;其次是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本章从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归责机制,属性认定机制,反馈机制及指引机制的健全完善五个层面提出建议;再次是建立健全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本章围绕风险导向型监管与监管沙箱制度分别论述;最后本章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完全港”制度作为制度构建的突破点之一,以平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特征性信息,激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强制性”与“自愿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以差异化披露为切入点,它将为我们打开一扇研究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新窗口。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新月异,证券发行模式注册制的改革亦箭在弦上,这些都为信息披露的改进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时代呼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注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思考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索改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实施之进路,无疑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价值。作为总结,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助力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引擎。欲发动该引擎,在理念与制度设计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不可或缺。
刘盾[9](2018)在《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独特的历史变迁与社会沿革使得香港地区既受东方文明的影响,也受西方文明的作用,两种文明互不相同却又彼此渗透,铸就了香港地区十分特殊的社会文化与教育制度。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衔接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与关键,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发展水平。关于香港高校招考制度的研究意义重大但却十分匮乏,本研究以此为切入,设绪论及七章主要内容。第一章为香港地区教育概况,简述了香港教育的发展及教育机构的形成,探讨了新世纪香港的中等教育改革及高等教育特征。第二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演进与招考制度变迁,梳理了各高校由仅为英文中学毕业生设立升学考试到中英文中学兼顾、由单独招生走向联合招生的历程。第三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考核模式:中学文凭考试。以部分科目为例,对中学文凭考试的甲类核心科目、甲类选修科目、乙类应用学习科目、丙类其他语言科目等进行详细分析。第四章为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色机制:校本评核。对校本评核的设计理念、实践操作、分数调整、各方职责等进行深入探索,并作理论反思。第五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招生方式。对香港地区的大学、专上学院的招生方式进行分类总结。第六章是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之比较。分别研究英国、台湾、澳门的高校招考制度,并与港作比较。第七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征总结与启思借鉴。整体而言,研究发现的核心要点如下所示:第一,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为考生提供甲乙丙三类可供选择的科目,类型十分多元、范围十分宽泛,有利于考生的自主选择、兴趣发展、特长发挥。考题注重考查学生的复杂、多向思维,以及综合、比较、批判、反思等能力。其中,通识教育科目引导学生结合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概念、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和角度、综合性地探究当代的、跨学科的重要议题。乙类应用学习科目则联系六大学习范畴,引导学生认识与职场相关的情境,让学生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掌握概念知识、运用基本技能。第二,为确保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公正、准确、与国际接轨,各科成绩评定依据“等级描述”、采用“水平参照”。在操作过程中,依据临界分数划分由1至5的五个等级,第1级最低、第5级最高,第5级又分5、5*、5**,以区别高低水平。评级程序与等级设定办法十分周密,过程中程序步骤环环相扣,并综合运用专家小组判断与统计模型计算的处理办法。第三,中学文凭考试除统一考试之外,还设校本评核。校本评核由各校任课教师负责,有利于全面评核学生学习的过程与结果。为确保评核成绩在各校之间的可比性、维持校本评核的公平与公正,香港考评局还实行分数调整方案,对各校给出成绩进行调整。香港的教育局、考评局以及由其委任的监督员、统筹员等也会尽心尽力地参与到校本评核中来,以此保障校本评核的质量水准、促进校本评核的顺利实施。第四,香港考评局设有严密的拟题、审题、阅卷、复核机制,并实行海外审查试卷与答卷、试卷质量审核、试后检讨、内部审核及风险监察等,以确保考试的信效度及公平性。同时,积极推进本地中学文凭考试与美、英、德、澳、加、法等其他国家高校入学考试的互认衔接,并与英国A-Level考试、雅思英语考试等构建了成绩换算机制。此外,与内地及台湾地区形成了考试互认方案。第五,在高校招生方面,一般要求考生参加中学文凭考试的4门核心科目(语文、英文、数学、通识教育)以及2到3门选修科目的考试并提交相应成绩。各校不同专业会对考生的选修科目及成绩等级等提出不同的要求,有些专业还会在此基础上增设其他一些条件。香港地区的“大学联招办法”会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活动经验与比赛成绩”证明。此外,设立了“校长推荐计划”、“残障人士招生”等其他升学渠道。基于此,为内地未来深化高考改革提出系列建议,包括:丰富科目类型、优化命题设计;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试行分数调整方案;科学汲取域外经验、优化等级赋分模式;密切结合专业所需、合理设置招生科目;促进高考域外衔接、扩大一流大学国际招生;凸显公平正义理念、完善残疾考生招考办法等。
张晶[10](2018)在《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私有收益影响的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企业高管天价薪酬、巨额在职消费以及贪腐“窝案”等现象常见诸于媒体报端,引发社会公众对高管收益乱象广泛而深切的关注及隐忧。高管收益乱象的本质是高管攫取超额的异常私人利益,这背离了其作为激励机制的初衷,反而是对股东利益的侵蚀,将导致企业价值的下降,甚至严重破坏经济活动的效率和社会风气。因此,高管攫取不正当的私人收益如何防范和治理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实务界和理论界都致力于这一焦点议题的缓解和治理。我国政府及监管部门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建议指引,以期规范高管权力寻租的行为,治理高管收益乱象。面对高管以权力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世界范围的重大议题,理论界学者们分别从政治域、经济交换域、社会交换域和组织域中公司层级等方面探讨其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高管攫取私有收益不仅是微观层级公司治理的经济后果,更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组织等企业内、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依存和联结作用的结果。然而,较少研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探究企业外部环境的作用,更少研究从企业内、外部因素的耦合效应考察这一研究主题。那么,于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是内生环境还是外生环境能够更为有效的作用于高管权力寻租行为?又是哪些内生或是外生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影响高管私有收益的获取行为?进而,有专家和学者进一步提出内部监督机制的缺失是高管选择谋求不正当私利的主要根源。监事会作为我国特色“二元制”公司治理体系中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构件,依照法律和契约对公司高管负有财务监督和经营监督的权力;但是,我国监事会制度于实际运行中监督作用存在差异,于为数不多的监事会主题的学术研究中其监督效力也具有争议。如此,我国公司监事会对高管权力的监督履职是否有效呢?亦或不同公司之间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又来自何处呢?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必设的监督机构,其设置在遵循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的强制性要求的基础上,并非一沉不变;还可能因外部环境参数的位移和内部博弈参与人的策略互动而产生监事会设置机制的内生性自我实施。学术界通过对主动性公司治理创新活动的探索性研究和西方国家主动创新的公司治理实践的积极效应都侧面回应这一观点。然而,少有研究探讨我国引入的监事会制度在路径依赖及法律规则与实践交互作用的运行过程中,是否融合我国差异化的背景环境而发生内生性设置机制的演进,更鲜有研究全面系统的推演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的机理和价值,及其对高管攫取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行为的监督效力。遵循已有相关研究,影响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政府干预和产品市场竞争等企业外部环境的差异或变化是否也将影响监事会设置机制的演进?将会产生怎样的效应?而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是否提升监事会的治理质量?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提升是否强化对高管私有收益攫取行为的约束作用?交易成本经济学思想认为,宏观环境参数的位移会引发微观治理机制的主动协调适应,也进一步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个体参与者;则法律环境、政府干预和产品市场竞争三个维度的企业外部环境是否通过对监事会设置机制的演进这一中间介质的作用,进而间接影响高管私有收益呢?我国转型经济过程中,外部环境的不断完善给予公司更多实施自律行为的空间,而各区域改革发展不均衡,区域环境具有差异性又为研究提供背景条件。鉴于此,为解答上述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大量研究文献的梳理和凝练,整合比较制度分析、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代理理论构建“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高管私有收益”的研究框架。本文选取2006-2016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全面系统考察政治域中法律环境、政府干预环境及经济交换域中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对组织域内高管以权力谋求不正当私利行为的影响;推演并明确监事会制度的演进机理,探析组织域外生博弈规则的变化或差异对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的影响及其程度;探究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的价值,研析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跨层级探讨宏观层级的外部环境至微观层级的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再至个体层级的高管私有收益,这一自上而下的作用路径中作为中间介质的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中介效应。本文研究发现:其一,企业外部环境通过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约束高管攫取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行为。法律环境随着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升而更加合理完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随之降低;激烈竞争的外部产品市场环境促进信息的有效传递、价格机制的及时反馈和竞争结果的优胜劣汰;法律环境和产品市场竞争的提升,增加了高管进行权力寻租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使得高管攫取私有收益的行动决策选择更为谨慎,从而约束高管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政府干预程度的提升会造成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削弱,使高管寻租风险降低,潜在发生的交易成本减少,相对而言可获取的净利益更多,由此,导致高管行为倾向于懈怠或运用权力寻租谋取私有收益。相对而言,法律环境对高管非货币性私有收益的约束作用更强,政府干预和产品市场竞争的差异性对高管货币性私有收益的影响更大。其二,企业外部环境参数位移轨迹的变化作用于监事会设置机制内生性演进。积极适应环境的企业将根据外生博弈规则的变化自发性调整监事会的设置机制,良性健康的环境促使监事会设置机制内生性演进形成新的非正式规则,表现为提升监事会规模设置主动程度,主动性增加监事会成员独立性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设置水平。然而,因为法律环境的更加完善提升了外部正式规则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公司会倾向适当减低监事会规模设置主动程度;政府干预程度过高,政府通过股权、资本和资源对公司尤其是国有公司的帮助之手和掠夺之手的共同作用反而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技术能力设置的主动程度。其三,监事会设置机制的演进具有积极作用。仅满足刚性制度的强制性要求,被动性的设置监事会将无法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技术及资源禀赋等变化的需要,这不仅增加监事会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亦不能充分约制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但监事会设置机制在既有制度规则范围内的自我实施能够提升监督效力,通过提升监事会规模设置主动程度、独立性设置主动程度和技术能力设置主动程度,增强监事会制度的约制效力,从而有效抑制高管攫取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的偏离行为。进一步而言,监事会规模设置主动程度、独立性设置主动程度和技术能力设置主动程度的提升对抑制高管货币性私有收益的效力更强。其四,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政府干预环境和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不仅存在影响高管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的直接路径;还能够因企业外部环境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变化,使得公司相应积极的设置监事会,主动性调整监事会规模、独立性和技术能力等设置程度,进而通过规则形成交易成本的变化,间接影响高管攫取私有收益的行为;从而实现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在企业外部环境与高管货币性私有收益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之间分别发挥中介传导效应。同时,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发挥的部分中介效应具有差异性;相对而言,企业外部环境对高管货币性私有收益的间接作用路径中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发挥的部分中介传导效应更大,且多经由监事会独立性设置主动程度和监事会技术能力设置主动程度形成间接作用路径。本文围绕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与高管私有收益之间的内在作用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对已有文献可能的创新与延展表现为:第一,选取跨层级数据,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视阈考察企业外部环境对高管私有收益的影响,明确并揭示了法律环境、政府干预和产品市场竞争三个维度宏观层级企业外部环境作用于个体层级(高管)权力寻租行为的差异化运行路径及机理,是对相关问题研究的有益补充。第二,依据比较制度分析的思想,探究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的内在机理,并验证外部环境对监事会的内生性自我实施及其程度的影响;基于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综合运用,尝试阐释监事会制度及其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的作用机制且以实证检验;从理论层面回应监事会设置机制创新的实践活动,进一步延展了监事会的研究领域,并以新的视角分析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及效力,为已有研究结论的差异提供较为合理的解释。第三,以交易成本经济学运行的层级框架为理论支撑,融合宏观、微观和个体三个层级构建“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高管私有收益”的研究框架;并结合中介效应检验的依次检验法、差异检验法和Sobel系数乘积检验法的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监事会规模、独立性和技术能力设置主动程度是否为企业外部环境与高管货币性私有收益和非货币性私有收益之间分别发生间接作用路径的中介传导介质;以此全面而系统的分析了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与高管私有收益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拓展了该领域相关研究的思路,并且丰富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于微观治理机制问题的应用。
二、日本会计准则的改革背景与问题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本会计准则的改革背景与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问题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贡献与创新点 |
2.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最优契约理论 |
2.3 管理层权力理论 |
2.4 锦标赛理论 |
2.5 行为理论 |
3.文献综述 |
3.1 会计信息可比性文献综述 |
3.1.1 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会计准则 |
3.1.2 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因素 |
3.1.3 会计信息可比性的经济后果 |
3.2 薪酬业绩敏感性文献综述 |
3.2.1 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关系 |
3.2.2 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因素 |
3.3 薪酬差距文献综述 |
3.3.1 内部薪酬差距 |
3.3.2 外部薪酬差距 |
3.4 简要文献评述 |
4.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契约效率 |
4.1 引言 |
4.2 研究假设 |
4.3 研究设计 |
4.3.1 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
4.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相关性分析 |
4.4.3 回归结果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变量替换 |
4.5.2 公司固定效应 |
4.5.3 利用工具变量 |
4.5.4 利用新会计准则的冲击 |
4.5.5 利用超额薪酬 |
4.5.6 改变同伴数量 |
4.6 进一步分析 |
4.6.1 机制分析 |
4.6.2 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4.7 本章小结 |
5.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契约公平性 |
5.1 引言 |
5.2 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
5.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相关性分析 |
5.4.3 回归结果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变量替换 |
5.5.2 利用工具变量 |
5.5.3 分组回归 |
5.5.4 未来一期公司价值 |
5.6 进一步分析 |
5.6.1 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5.6.2 会计信息可比性与薪酬结构 |
5.7 本章小结 |
6.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增长的经济后果 |
6.1 引言 |
6.2 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
6.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相关性分析 |
6.4.3 回归结果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变量替换 |
6.5.2 未来一期公司价值 |
6.5.3 高管薪酬增长重新分解 |
6.5.4 长期超额收益 |
6.5.5 业绩驱动的高管薪酬增长 |
6.6 进一步分析 |
6.6.1 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6.6.2 高管薪酬攀比性增长与机构投资者持股 |
6.6.3 高管薪酬增长的短期市场反应 |
6.7 本章小结 |
7.研究结论与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现实启示与政策建议 |
7.2.1 对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
7.2.2 对监管者的启示与建议 |
7.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2)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和价值 |
二、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论文框架结构 |
三、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研究基础 |
一、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动机的研究 |
(二)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研究 |
(三)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研究 |
(四)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研究 |
(五) 文献评述 |
二、相关政策要求 |
(一) 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建立 |
(二) 相关政策要求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
三、支持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基本概念 |
(二) 支持环境会计的理论基础 |
(三) 支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比较 |
一、日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
(一) 披露的演进 |
(二) 披露形式 |
(三) 披露内容 |
(四) 日本造纸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现状 |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
(一) 披露的演进 |
(二) 披露形式 |
(三) 披露内容 |
(四) 我国造纸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现状 |
三、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比较分析 |
(一) 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差异 |
(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化和国家化问题的思考 |
第四章 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分析 |
一、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环境会计概述 |
(一) 王子制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 |
(二) 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 |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情况比较及存在的差异 |
(一) 王子制纸与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
(二) 王子制纸与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 |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体内容比较分析 |
(一) 环境方针与目标 |
(二) 环境保护支出披露 |
(三) 环境保护绩效披露 |
第五章 案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及相关政策建议 |
一、案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差异 |
(二) 我国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落后 |
(三) 我国企业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正确认识 |
二、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
(一) 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立法 |
(二) 建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
(三) 改善环境会计核算制度 |
(四) 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审计 |
(五) 纠正对环境保护问题和环保成本的认识偏差 |
第六章 结语与展望 |
一、本文的主要思想和贡献 |
二、本文的不足 |
三、进一步研究的展望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选题的理由与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关于审计监督的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逻辑与研究内容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和研究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 |
第一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由来与发展 |
一、中国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与当代发展 |
二、外国审计监督的发展历程与不同模式 |
第二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理论基础 |
一、西方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 |
三、本土化的权力监督理论探索 |
第三节 国家治理对审计监督的现实需求 |
一、国家治理法治化与审计监督 |
二、国家治理透明化与审计监督 |
三、国家治理责任性与审计监督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基础 |
一、理解审计监督的政治学思维 |
二、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分析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审计监督权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体制保障 |
一、政治体制赋予审计监督政治使命 |
二、政治体制凸显审计监督的政治职能 |
三、政治体制改革决定了审计监督发展方向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政治动因 |
一、审计监督源于民主政治的深层推动力 |
二、审计监督随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强化 |
三、审计监督服务于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
第三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治理功能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依法治权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经济控制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权力制约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民主与法治功能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信息公开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入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信息处理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出功能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问责功能 |
一、审计监督是责任政府中的责任追究机制 |
二、审计监督是协同治理中以问责为导向的建设性制度安排 |
三、审计监督是民主治理中的政治信任增进机制 |
第四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期望差距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独立性及其期望差距 |
二、审计体制不畅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能力不足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二、政府公共信息垄断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信息公开不足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体制悖论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二、审计权责失衡造成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监督的问责困境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第五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 |
第一节 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审计 |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独立审计 |
二、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三、正确理解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
第二节 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 |
一、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信息知情权 |
二、在审计监督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
三、基于审计监督权推进审计监督信息公开 |
第三节 在公共问责中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一、优化审计监督问责体系 |
二、增强审计监督的问责效能 |
三、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结语: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法治化 |
二、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民主化 |
三、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蒙古国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呼唤大学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的研究 |
(二)蒙古国大学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弊端 |
(三)蒙古国学者对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鲜有研究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五、概念界定与相关说明 |
(一)概念界定 |
(二)相关说明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一、研究文献来源 |
(一)蒙古国关于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研究文献来源 |
(二)中国关于会计专业课程及课程编制研究文献来源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课程理论研究综述 |
(二)课程编制研究综述 |
(三)会计专业课程改革研究综述 |
(四)会计专业课程设计研究综述 |
(五)会计专业课程考评和评价研究综述 |
(六)会计专业课程教学研究综述 |
第三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施良方及其课程编制原理 |
(一)施良方简介 |
(二)课程的定义 |
(三)课程的理论基础 |
(四)课程编制的原理 |
二、怀特海的大学教育思想 |
(一)怀特海简介 |
(二)怀特海大学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 蒙古国大学教育与会计专业课程的发展历史 |
一、蒙古国大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
(一)现代教育产生之前的游牧教育阶段(1921年之前) |
(二)现代教育的发展及大学的产生阶段(1921年至1942年) |
(三)大学教育发展的初期阶段(1942年至1990年) |
(四)大学教育的繁荣发展阶段(1991年至现在) |
二、蒙古国大学会计专业发展历史 |
(一)会计专业的发展阶段 |
(二)蒙古国会计方面使用的法律和准则 |
(三)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现状 |
三、蒙古国立大学等五所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一)蒙古国立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二)蒙古国商业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三)蒙古国农业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四)蒙古国财政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五)蒙古国“曼达胡”会计大学及会计专业课程的现状 |
第五章 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情况的调查问卷 |
一、大学本科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的满意度调查问卷 |
(一)调查问卷设计与实施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二、对大学会计教师的访谈 |
三、社会对会计岗位人才的要求与满意度分析 |
(一)企业对会计岗位的能力要求和满意度访谈调查 |
(二)蒙古国的会计岗位招聘广告的内容分析 |
第六章 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课程目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课程目标中关于人才培养规格的定位偏高 |
(二)课程目标表述过于抽象概括、不明确 |
(三)课程目标未能更好地满意雇主及学生发展的需要 |
二、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存着不一致现象 |
(二)开设的课程不能满足雇主与学生的需要 |
(三)课程结构不合理 |
三、课程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过于重视讲授法,教学方法单一 |
(二)会计实习的实效差 |
(三)教学条件难以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 |
四、课程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蒙古国各大学对本科会计专业课程评价重视不够 |
(二)大学评估组织机构不健全 |
(三)过于重视课程结果的评价,课程评价方法单一 |
第七章 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
一、要充分研究影响目标确定的各个因素,制定适宜可行的课程目标 |
(一)要重视对课程目标的研究 |
(二)要充分研究影响课程目标确定的各种因素 |
(三)课程目标的表述要明确具体 |
二、加强课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升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的科学性 |
(一)加强课程理论与实践研究 |
(二)提升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一致性的两点建议 |
(三)完善课程内容满足雇主与学生的需求 |
三、重视影响课程的实施因素改变教师角色,提高课程实施的实效性 |
(一)重视影响课程实施因素 |
(二)提高会计实习的实效 |
(三)建立教师作为决策者的课程实施 |
四、重视对学生的评价设立课程评价部门,提升课程评价的质量 |
(一)重视对学生能力生成和知识学习的评价 |
(二)大学需要设立课程评价部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 |
2.1.2 僵尸企业的成因 |
2.1.3 僵尸企业的对策 |
2.1.4 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系统论 |
2.2.3 并购效率理论 |
2.2.4 产权理论 |
第3章 僵尸企业的认定与分布特征 |
3.1 僵尸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
3.2 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 |
3.3 僵尸企业的样本选取 |
3.4 僵尸企业的分布 |
3.4.1 僵尸企业的年份分布 |
3.4.2 僵尸企业的行业分布 |
3.4.3 僵尸企业的区域分布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僵尸企业僵化指数的构建 |
4.1 僵尸企业僵化指数构建的基本思路 |
4.2 僵化指数的指标筛选 |
4.2.1 指标评价方法的回顾与分析 |
4.2.2 指标筛选依据及原则 |
4.2.3 基础财务指标分析 |
4.2.4 公司治理指标分析 |
4.2.5 外部资金依赖度指标分析 |
4.2.6 僵化指数指标汇总 |
4.3 僵化指数赋权方法的选择 |
4.3.1 指数赋权方法 |
4.3.2 熵值法赋权 |
4.4 僵化指数构建与结果分析 |
4.4.1 研究时间段划分 |
4.4.2 僵化指数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僵尸企业的处置机制 |
5.1 国内外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1.1 国内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1.2 国外僵尸企业处置方式 |
5.2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机理 |
5.2.1 僵尸企业分类标准 |
5.2.2 僵尸企业分类数据统计分析 |
5.2.3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机理总结 |
5.3 僵尸企业分类处置策略 |
5.3.1 轻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3.2 中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3.3 重度僵化的僵尸企业处置策略 |
5.4 僵尸企业处置配套机制优化 |
5.4.1 僵尸企业处置的法律制度优化 |
5.4.2 僵尸企业处置的政府部门工作机制优化 |
5.4.3 僵尸企业处置的综合保障机制优化 |
5.5 僵化风险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 |
5.5.1 宏观僵化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 |
5.5.2 微观企业僵化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局限性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财务指标文献统计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中国分红保险会计研究 ——基于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创新 |
1.4.2 本文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框架分析 |
2.1 分红保险会计的核算对象及范围 |
2.1.1 分红保险的含义及特征 |
2.1.2 分红保险的分类 |
2.1.3 分红保险的运行模式与业绩分享机制 |
2.1.4 分红保险会计的核算范围 |
2.2 分红保险会计的会计主体 |
2.2.1 相互公司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
2.2.2 相互公司与分红保险 |
2.2.3 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 |
2.3 分红保险会计理论框架分析 |
2.3.1 分红保险会计的基本目标 |
2.3.2 分红保险会计的主要信息使用者 |
2.3.3 分红保险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
2.3.4 分红保险会计要素 |
3 分红保险会计研究国际经验 |
3.1 IASB保险会计准则研究概况 |
3.2 IASB分红保险会计研究概况 |
3.2.1 分红特征 |
3.2.2 分红保险的会计确认 |
3.2.3 分红保险的会计计量 |
3.3 美国、日本分红保险会计准则制度概况 |
3.3.1 美国分红保险会计准则制度概况 |
3.3.2 日本分红保险会计准则制度概况 |
3.4 对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研究的启示 |
3.4.1 关注分红保险与非分红保险的异同 |
3.4.2 关注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异同 |
3.4.3 跨部门协作并关注国际最新研究动态 |
4 关于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
4.1 我国分红保险会计准则制度的现状 |
4.1.1 会计准则 |
4.1.2 会计规章制度 |
4.1.3 相互公司相关准则制度 |
4.2 我国分红保险会计处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4.2.1 样本公司筛选及数据来源 |
4.2.2 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确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4.2.3 我国分红保险会计计量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4.2.4 我国分红保险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分析 |
4.3 关于我国分红保险会计的建议 |
4.3.1 会计准则制度层面 |
4.3.2 会计实务处理层面 |
5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 |
1.2.3 研究内容 |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贡献 |
2 文献综述 |
2.1 跨国投资动因的研究综述 |
2.1.1 传统影响因素 |
2.1.2 制度影响因素 |
2.1.2.1 制度质量对跨国投资的影响 |
2.1.2.2 制度距离对跨国投资的影响 |
2.2 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2.2.1 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 |
2.2.2 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影响 |
2.2.3 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谨慎性的影响 |
2.2.4 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 |
2.3 会计准则变革对不同主体投资的影响 |
2.3.1 会计准则变革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
2.3.2 会计准则变革对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影响 |
2.3.3 会计准则变革对个体投资者投资的影响 |
2.4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影响的研究综述 |
2.4.1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 |
2.4.2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间接投资的影响 |
2.5 本章小结 |
3 制度背景分析 |
3.1 我国会计准则变革的历程 |
3.2 跨国投资范畴 |
3.3 跨国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和制度背景 |
3.3.1 宏观层面的跨国直接投资 |
3.3.2 微观层面的跨国直接投资 |
3.4 跨国间接投资的制度背景和发展现状 |
3.4.1 宏观层面的跨国间接投资 |
3.4.2 微观层面的跨国间接投资 |
3.5 本章小结 |
4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4.1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影响的理论基础 |
4.1.1 传统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
4.1.2 制度理论 |
4.1.3 交易成本理论 |
4.1.4 委托—代理理论 |
4.1.5 前景理论及框定偏差原理 |
4.1.6 经济后果理论 |
4.2 理论分析框架 |
4.2.1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路径 |
4.2.3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机理 |
4.3 本章小结 |
5 会计准则变革、可比性和跨国直接投资 |
5.1 理论分析与假设检验 |
5.1.1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 |
5.1.2 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直接投资影响的路径和机理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2 被解释变量 |
5.2.3 解释变量 |
5.2.4 控制变量 |
5.2.5 检验模型 |
5.3 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回归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改变会计准则可比性(similarity_(ijt))计量方法 |
5.4.2 分组检验中的稳健性检验 |
5.4.3 固定效应向量分解法(Fixed Effect Vector Decomposition,FEVD)优化固定效应模型 |
5.4.4 FDI和OFDI分类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6 会计准则变革、可比性和跨国间接投资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会计准则变革对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权益投资的影响 |
6.1.2 会计准则变革、可比性与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权益性投资 |
6.2 样本选取与研究设计 |
6.2.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
6.2.2 可比性(comparability)和熟悉性(familiarity)的度量 |
6.2.3 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 |
6.2.4 检验模型 |
6.3 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回归结果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4.1 考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
6.4.2 假设H2-1稳健性检验(2006-2007) |
6.4.3 考虑宏观因素对假设H2-2的影响 |
6.5 本章小结 |
7 会计准则变革、会计信息质量与跨国间接投资 |
7.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7.2 样本选取与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7.2.2 变量的界定 |
7.2.2.1 操纵性应计盈余管理 |
7.2.2.2 真实性盈余管理 |
7.2.3 检验模型 |
7.3 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结果分析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排除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 |
7.4.2 分组检验中用qfiihp替代qfiihsn |
7.4.3 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因素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及理论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和政策建议 |
8.2.1 研究启示 |
8.2.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及不足 |
六、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界定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特征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辨析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客体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价值 |
第三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与规则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特征 |
一、发展历程上经历了从账簿、报表、报告到多层次信息披露 |
二、结构上划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与交易市场信息披露 |
三、法律规则上受制于披露质量与评价体系的检验 |
第二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行业属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K规章、S-X规章、行业指引、监管备忘录 |
二、香港: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材料、证券上市规则 |
三、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四之七 |
第二节 企业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B规章、过渡性披露格式、小型报告公司披露规则、新兴成长公司的信息披露 |
二、英国:主板市场与AIM市场的披露差异 |
第三节 流动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条、第三条 |
二、适用性分析——尊重产品间的差异 |
第四节 发行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A规章的小额发行豁免、JOBs法案的众筹豁免 |
二、适用性分析——豁免与强制的平衡 |
第五节 重要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兼顾证券价格与投资者决策的二元重要性标准 |
二、日本:投资者决策角度的重要性标准 |
三、适用性分析——原则化规定的合理把握 |
第六节 域外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三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不同市场板块之间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二、同一市场板块下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第二节 证券交易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定期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二、临时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三、并购交易中的差异化披露 |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
一、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自身的有效性不足 |
二、差异化制度呈现碎片化,缺乏体系的构建 |
三、差异化披露缺乏鼓励自愿披露的制度保障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缺位的案例分析 |
一、重庆啤酒疫苗事件——形式化信息披露的危害 |
二、獐子岛事件——特征性信息被故意隐瞒 |
第四章 我国差异化披露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尊重市场主体属性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一、国内已有碎片化的差异化信息披露经验 |
二、国外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供借鉴 |
三、理论上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符合多方主体的价值需求 |
四、实践中显示各方主体认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法经济学与差异化信息披露 |
一、法经济学的定义 |
二、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三、法经济学在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博弈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博弈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收益分析 |
三、博弈模型的动态演化分析 |
第三节 基于期权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期权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应用扩张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三、应用延迟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第四节 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信息披露成本 |
二、违规处罚力度 |
三、监管强度 |
四、制度实施的决策选择期 |
五、企业的期望收益率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一、有效性原则 |
二、重要性原则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四、差异性原则 |
五、自愿性原则 |
第二节 进一步明确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区分标准之评析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之分析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一、强化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 |
二、建立权责匹配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归责机制 |
三、规范上市公司差异化属性的认定机制 |
四、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反馈机制 |
五、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指引机制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
一、建立风险导向型的监管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沙箱制度 |
第五节 探索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制度 |
一、“安全港”制度的法律概念与法律特征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安全港制度的法律契合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规则设计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工作 |
附录 |
(9)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香港地区教育概况 |
第一节 香港地区教育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新世纪香港地区中等教育改革 |
第三节 新世纪香港地区高等教育特征 |
第二章 香港地区高校演进与招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香港地区高校的形成与演变 |
第二节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变迁 |
第三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考核模式:中学文凭考试 |
第一节 核心与选修并存: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之甲类科目 |
第二节 应用与语言兼具: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之乙、丙类科目 |
第四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色机制:校本评核 |
第一节 校本评核科目例证及分数调整 |
第二节 校本评核综合探讨及理论透视 |
第五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招生方式 |
第一节 多元性与开放性:香港地区大学招生方式探究 |
第二节 广泛性与包容性:香港地区专上学院招生方式解析 |
第三节 香港地区高校招生方式之理论探究 |
第六章 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之比较 |
第一节 英国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二节 台湾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三节 澳门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四节 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比较之小结 |
第七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征总结与启思借鉴 |
第一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之理论省思 |
第二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的特色 |
第三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对内地高考改革的启思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成果 |
(10)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私有收益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高管 |
1.3.2 高管私有收益 |
1.3.3 企业外部环境 |
1.3.4 监事会设置 |
1.3.5 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 |
1.4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点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高管私有收益相关文献 |
2.1.1 高管私有收益的内涵 |
2.1.2 高管私有收益的形式 |
2.1.3 高管私有收益的测度 |
2.1.4 高管私有收益的影响因素 |
2.2 企业外部环境相关文献 |
2.2.1 企业外部环境的内涵 |
2.2.2 企业外部环境的测度 |
2.2.3 企业外部环境与高管私有收益的关系 |
2.3 监事会设置相关文献 |
2.3.1 监事会设置的内涵 |
2.3.2 企业外部环境与监事会的关系 |
2.3.3 监事会设置与高管私有收益的关系 |
2.4 高管私有收益诱因边界条件的元分析 |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机制演进与高管私有收益的理论分析 |
3.1 比较制度分析 |
3.1.1 比较制度分析的内容框架 |
3.1.2 监事会制度演进的机理 |
3.1.3 外部环境制度安排与监事会制度的耦合效应 |
3.2 交易成本经济学 |
3.2.1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内容框架 |
3.2.2 监事会制度演进的作用 |
3.2.3 企业外部环境、治理机制和个体参与者的三层级框架 |
3.3 代理理论 |
3.3.1 代理理论的内容框架 |
3.3.2 代理理论与监事会监督机制 |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法律环境与高管私有收益:基于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中介效应 |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1.1 法律环境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 |
4.1.2 法律环境对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作用 |
4.1.3 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 |
4.1.4 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在法律环境与高管私有收益之间的中介作用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2 变量选取及操作性定义 |
4.2.3 计量模型构建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性分析 |
4.3.3 回归结果分析 |
4.3.4 进一步研究 |
4.4 稳健性检验 |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政府干预与高管私有收益:基于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中介效应 |
5.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1.1 政府干预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 |
5.1.2 政府干预对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作用 |
5.1.3 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在政府干预与高管私有收益之间的中介作用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2 变量选取及操作性定义 |
5.2.3 计量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回归结果分析 |
5.3.4 进一步研究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产品市场竞争与高管私有收益:基于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中介效应 |
6.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6.1.1 产品市场竞争对高管私有收益的作用 |
6.1.2 产品市场竞争对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的作用 |
6.1.3 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在产品市场竞争与高管私有收益之间的中介作用 |
6.2 研究设计 |
6.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2.2 变量选取及操作性定义 |
6.2.3 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回归结果分析 |
6.3.4 进一步研究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第7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宏观层面 |
7.2.2 微观层面 |
7.3 研究局限及展望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
四、日本会计准则的改革背景与问题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影响研究[D]. 蒋心怡.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2]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D]. 陈心怡. 苏州大学, 2020(03)
- [3]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D]. 高晓霞.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4]蒙古国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编制研究[D]. Bayanmunkh Pagamdulam(都拉曼).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9(02)
- [5]僵尸企业的僵化指数及处置机制研究[D]. 李方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6]中国分红保险会计研究 ——基于相互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比较[D]. 张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
- [7]我国会计准则变革对跨国投资的影响研究[D]. 周芳.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葛其明.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9]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D]. 刘盾. 厦门大学, 2018(07)
- [10]企业外部环境、监事会设置主动程度对高管私有收益影响的研究[D]. 张晶. 吉林大学,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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