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电信业2001年精彩回眸(论文文献综述)
刘刚[1](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林宛莹(LIM WOAN YIN)[2](2014)在《传统的再生: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的伦理接受》文中指出根据2013年资料调查,马来西亚华人在国家人口的比例上约占21.9%①,这些海外华人,他们在国籍身份上虽是马来西亚国民,但是其文化背景却是中国。马来西亚华人族群至今保留着源自于古代中国的传统文化,这些传统文化具有中国海外“文化遗产”的特性,这是不置可否的。为什么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在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上源远流长?为什么马来西亚的华人要坚持保留这些传统?他们又是如何保留并发扬这些传统?同时,这些文化传统又是靠什么途径和媒介被传承下来?并对他们的生活以及伦理价值观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本论文的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本人作为一个马来西亚华人,拟探讨以上问题以促进中马两国的文化交流。以“文学经典”作为探讨以上问题的切入点,主要的原因是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文学的价值通过文学的教诲功能体现,文学可以说是文化的载体,因此文学经典之所以会流传到马来西亚,其价值主要在于道德教诲功能。中国的文化传统曾经在中古时期辉煌一时,并在亚洲形成“东亚儒家文化圈”,除了马来西亚之外,对中国文化接受的国家还包括越南、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这些国家在传承以及接受上大多也是透过对“文学经典”的学习和解读,但是唯独马来西亚的华人却保留了相对来说比较完整的传统文化。文学经典透过“人”这个媒介流传到马来西亚,而这些文学的经典性恰恰正是其作为文化传统的载体。“文学经典”不但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文化史上也是不可被忽略的重要内容,因此探讨文学经典的伦理价值可以为以上的问题找到原因和答案。这些文学经典的流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既是“伦理流传”,因为马来西亚华人对这些文学的接受主要是其伦理价值,这些价值不但深入血脉,代代流传,同时反映在他们日常的伦理价值观和思想行为上,代代相传,对他们的人生起了重要的影响。本论文拟对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的流传与影响做一个系统研究,结合分析文学经典的伦理价值来探讨流传与影响的状况。首先界定中国文学经典的范围以及书目,梳理中国与西方对“经典”的不同理解,进而探讨马来西亚华人对中国文学经典的概念。探讨其传播到马来西亚的背景渊源以及伦理环境,并结合客观环境做调查和资料收集,接着探讨其传播的媒介与途径以及影响。探讨马来西亚华人是如何推广这些经典以达到流传和教育作用,并说明他们是透过阅读这些作品来维系家族的情感、舒解原乡情怀、文化情结以及建立个人的伦理价值系统。马来西亚华人为什么选择这些中国文学经典,其对整个民族的意义是什么?本文关键是要解决中国文学经典在亚洲的复兴与回归的实质,最后从比较与借鉴的角度探讨中国文学经典具有伦理价值的显着特征,归纳其在马来西亚,甚至与整个亚洲的社会人文发展中的积极意义。本论文分六章来论述有关问题,另外还加上前后的导论和结语。导论主要论述本选题的现实意义,并简要回顾了中国境内与境外外对于东南亚华人、马来西亚华人以及中马关系与汉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特别就近年来国内对与东南亚华人以及马来西亚华人的研究作出梳理,并发现目前国内尚且没有文学经典与马来西亚的关系系统研究,有的只是一些零散的文本流传以及文化交流研究。另外,一些关于儒家思想对马来西亚的影响研究则多数集中在社会学、经济学和现代化方面,以文学作品为切入点的系统研究几近没有,此外,文献综述也对马来西亚在汉学研究方面的成果进行分析以及指出目前仍存在的部分问题。本文的研究特色以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提出文学的伦理本质观念,说明中国文学经典以“伦理”为本的特色被马来西亚华人传播与接受,并与实际的伦理环境结合产生出一套更适合当地华人生存所需以及遵从的伦理规范,使中国文化传统透过文学作为载体在马来西亚得以转化和再生。第一章旨在分析“文学经典化”的伦理过程。探讨“文学”如何在时间和空间的流动中变成“经典”,并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被接受与传承,渐而转化成人们的伦理价值观与行为思想,本章旨在证明文学的伦理本质和教诲功能正是使其成为经典的主要条件。透过阐释“经典”与“文学”的关系,梳理出中西方对“经典”的不同理解,以及分析“文学经典”之定义。证明中国文学经典在漫长的岁月中流传到马来西亚,并成为马来西亚早期移民以及土生土长的马来西亚华裔终身学习的智慧来源,他们接受这些经典作品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伦理接受的过程,他们把文史哲不分家的中国文学经典作为立身处世的伦理典范,恰恰就是接受文学经典的伦理价值。第二章主要梳理中马文化交流的历史和伦理背景来探讨“文学经典”得以在马来西亚传播保留的具体条件。文章主要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一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的伦理纽带,从中马关系建交的历史渊源到近现代;二是从马来西亚华人身份的转变谈起,分析因环境和环境因素而不得不转变的“伦理身份”问题,其血脉中深沉的文化价值系统却依然是“中国”的,这些价值系统透过对中国文学经典的研读而被保留,从而起到“寻根”与“安身立命”的作用以及探讨“马华文化”的特殊性、;三是从马华社会的移民文化去分析马来西亚华人如何在“归化”与“同化”间作出伦理选择,并在“传承”“创新”“超越”的发展形态上,复兴出一套在地的与儒释道合一的道德价值系统。第三章主要从移民的文化交流、华夏家园意识和身份的伦理传统来分析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再生的条件与动力。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甚至是整个东南亚国家的传播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具备了传播的环境与土壤以及再生的条件与动力。华侨华人人口的分布成了传播的必备条件之一,换句话说,文学经典的传播与中国人民侨居国外的历史过程是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文学经典透过“人”作为媒介,因着环境的需要而不断被接受与转化,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发展出另一套更适合当地的伦理价值。马来西亚境内流传的文学经典主要靠早期的移民,由于对于自我身份的眷恋以及家园意识的坚持,在华人社会和群体之间,透过阅读和推广中国文学经典来保留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同时也透过这些经典来提升自己的文化积淀,作为自己行为的规范,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因此这些文学经典不但对海外华侨华人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在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第四章在马来西亚所传播的文学经典很多,从儿童启蒙读物到学校课程设置,以及民间各类机构,人们对中国文学经典都不是陌生的,尤其是对于儒学的研究与应用,其影响层面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本章主要运用传播学和流传学以及文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梳理出文学经典流传的类型,探讨为什么马来西亚的华人认为有必要传播中国文化?他们又是透过哪些文学经典来吸收与学习的?这些文学作品为什么被认为是经典的?这些文学经典的核心价值对马来西亚华人而言是什么?他们从中吸收又转化成什么?并将之分类成:一、儒家文集;二、经典文选;三、古典小说;四、童蒙读物四大类进行分析与阐述这些经典在马来西亚流传的层面和现象。中国文学经典的沿袭作用就是帮助马来西亚华人解开身份的困惑,找到一种处世为人的伦理准则。对每一个马来西亚华人而言,阅读文学经典成为每一个人教养的一部分,是修身养性的途径之一,也是伦理道德教化的文本教材,马来西亚华人是通过对中国文学经典的阅读来进行自我的伦理教化,他们认为那些传统经典中好的文学作品不仅能够灌溉和滋养着心灵,使人们有涵养与情趣,而且经典中的圣哲格言,在为人处事方面也给予指引,是一个人追求幸福的必备条件之一。第五章探讨文学经典的传播媒介,主要分成三个部分来探讨,包括学校、华人社团与报业、民间信仰团体以及同乡会馆组织等,主要是解决这些文学经典是靠什么途径和媒介被流传与接受转化的问题。首先是学校教育与课程设置,结合课程编辑的调查与统计,另外是社会组织和学术研究会,包括华人社团与报业、民间信仰团体以及同乡会馆组织等。从报章杂志以及一些社团如华人文化协会、华社资料中心、孔学研究会、朱熹学术研究会、孝恩园儒学研究所等不时举办各种有关中国文化和文学经典的国际研讨会等来归纳整理出文学经典在地的传播方式。第六章重点研究放在探讨中国文学经典所承载的伦理价值体现。结合传播学的实地调查法、内容分析法、控制实验法和个案研究法。同时也采用文化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field work)、实地参与考察法、全面考察法以及比较法。从马来西亚华人的衣、食、住、行等家庭教育到社会集体意识来说明影响的深远。这个部分将分为三个部分来说明各方面的影响,包括民间信仰、传统节庆和文化艺术。论文的结论在对前面各部分观点的总体归纳基础上,再次评价中国文学经典的价值。归纳出三种内涵:一、从中国传统到马华传统;二、中国文学经典的价值确认;三、中国文学传统的再生。主要证明只有回到中国文学经典,才能找到亚洲的文化特色,并立足于世界的舞台。透过中国文学经典的流传,马来西亚华人在解读以及吸收的过程在无形中保留了中国的传统文化,马来西亚华人对中国文学经典的接受其实是“伦理接受”,并体现在他们生活中的伦理价值观。说明“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有着独特的生命历程的。“文学”之所以是“文学”,在其本质上的“伦理特性”和“道德教诲”功能。中国文学经典具有永恒性的经典价值和生命力,其伦理价值和道德教诲功能不但值得我们去挖掘,同时更要把这些“文学经典”推广传播到世界各国。以及说明文学对于社会发展以及人文发展的重要性,要走向复兴之路,唯有回到文学经典。笔者以为,研究与发扬中国文学经典作品的伦理价值,不仅能够提升人类的道德修养和美德,同时更能在世界文化的背景下来回望和找出中国文化的精髓,对促进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也会产生积极面。本文以马来西亚华人对中国文学经典的传播和接受为依据和考察,再一次证明文学的道德教诲功能,同时也希望借此让这些文学经典的精髓能够更被重视和推广。
周建亮[3](2013)在《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以网络视频为代表的互联网新兴媒体的崛起和快速发展,中国广播电视媒体无论在节目收视还是产业发展上均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只有主动参与新媒体产业,发展电视融媒体才是广电传媒唯一出路。从近年来国家广电事业发展实践上看,中国主要的电视媒体已经充分意识到电视融媒体的重要性,并已逐步从电视融媒体事业和产业发展中获益。电视融媒体是以电视媒体为主导、基于现代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进行不同媒体形态融合的新型媒体样式。这种融合以牌照应用,内容销售和传播渠道整合为手段,充分发辉传统电视与新兴媒体平台的自身优势,进而提升电视媒体的竞争力,最终实现电视传播的利益最大化。广东拥有特殊的电视发展环境和最开放的电视市场,这令广东电视媒体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电视融媒体的实践工作;南方传媒集团的电视融媒体发展历程构成了整个广东电视融媒体的发展史,其多年电视融媒体所积累发展经验和教训成为包括广东在内的中国电视业宝贵的发展财富。论文以南方传媒集团的电视融媒体发展历程为样本,分析了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主动因素和被动因素,指出电视融媒体是广东电视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年来,以南方传媒集团为代表的广东电视通过内容、技术、资金、牌照和地域五大优势的充分发挥,奠定了广东电视融媒体产业布局较完整、前期产业发展较好、电视融媒体项目齐备和牌照许可最齐全的基础。当然,和当前国际上发达国家电视媒体的融媒体发展相比,当前广东电视融媒体还存在不少问题,这是和广东电视目前体制改革滞后、融媒体观念落后、融媒体战略规划不足、外来资本和新增资金对电视融媒体发展支持不足等原因分不开,而这些因素的存在已严重制约广东电视融媒体事业的发展。论文具体梳理、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电视融媒体发展经验和启示后,指出:面对新的融媒体发展要求和新兴媒体的挑战,广东电视媒体的发展策略就是传统电视融媒体的转型。要实现这一转型,广东电视必须在观念上、管理体制上、节目内容制作和销售上、技术升级以及电视产业发展等方面均要有所变革、有所创新,通过转型来适应电视融媒体产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郑成功[4](2013)在《日本国家创新体系(NIS)经验与绩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稳定增长时期,经济发展虽已取得了显着成就,但是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资源环境约束日趋严峻、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技术进步贡献率比较低、对外科技依存度过高等。基于现实压力和长远思考,我国开始逐步构建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简称“NIS")。回眸近半个世纪国家关于创新体系的建设,可以看到1978年是我国开始着手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起始年份。1999年,江泽民同志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确定为国家战略。2006年,我国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2010年,胡锦涛主席强调了科技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他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依靠科技力量是根本,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关键所在。在全球化时代,我国要想更快、更好地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放眼世界,掌握国际动态,学习国际经验。美国在开放式创新模式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功,欧洲各国积极加强合作,并且在设计国际标准和营造创新制度环境方面值得我国学习。但是,如果从经济发展历程来看,日本作为赶超国家与我国的发展背景更为相似,而且日本由“技术革新”大国到“创新滞后”,再到“创新力量积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因此系统研究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经验,对于还未走出基础研究困境、模仿跟踪多、创新突破少、关键领域原始性创新不足、且正在试图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中国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可以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一个蓝本和参照。本论文在创新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理论框架下,运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逻辑推理与演绎相结合、比较制度分析、历史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研究对象涉及日本建设NIS的历史演变过程、国际国内背景、制度创新构筑者——政府、知识创新源头——大学、技术创新主体——企业及NIS核心产学联盟、产学官联盟等,研究内容涵盖了日本NIS架构的特点、发展现状、成效、不足及运行机制等方面。本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五个方面:(1)战后日本经历了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反求工程和模仿式创新过程。此后日本将技术立国作为国家战略给予高度重视,近年来日本又将技术立国战略升格为科技创造立国战略。(2)日本NIS中各创新主体均发挥了各自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推进体制和科技基本计划审议机制,完善了知识产权和研发体制,建立了科技法律体系,为NIS提供了制度基础。大学的作用表现在不断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和提高研发能力方面。企业的作用表现在集研发、生产与技术引进为三位一体,此外,企业具有隐性知识、构筑竞争的组织能力、内外联动时时创新、JIT和TQC生产管理创新等经验。日本企业创新面临着独立主义向开放式创新模式的转型。在技能型人力资本培育方面,日本制定了国家技能鉴定制度。(3)日本产学联盟模式丰富多样,独具特色,既有共同研究、受托研究、捐助讲座、大学衍生企业、就业体验和技术转移等六种基本模式,又不断创新了企业联合体、技术指导、科学训练营、全面协议、会员制和学生参与等新模式。日本多元化的产学联盟在“官”之主导下更为活跃。另外,利用三重螺旋理论分析日本产学官联盟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到目前日本企业与大学开展的共同研究进展很快,大学也在积极创办衍生风险企业,承担了市场化知识生产职能,政府在此过程中由“支援”向“促进”转型。(4)实证测度了日本建设创新型国家绩效。收集世界25个主要国家2008年的相关数据,构建了创新基础设施、创新投入水平、创新潜能、创新产出水平等四项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运用主成分和聚类分析方法,得出日本属于国家创新水平最高的组别中,日本的综合得分排名位于美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之后,位居世界第5位。(5)日本NIS的主要经验有日本政府高度重视NIS,企业积极推行信息化,整个国家的信息化发展迅速,研发投入和技术贸易居世界领先水平。但是,日本在技术转移、信息化水平、基础研究水平、人才培养与合作研究国际化、应用IT技术方面与美国和欧洲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日本还存在着对开放式创新认识不足和进程缓慢等问题。本论文的创新性贡献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研究NIS具有理论性。本论文注意运用发展成熟和处于学术前沿的理论分析现实问题,丰富了相关理论。主要运用了贝塔朗菲的系统论与哈肯的协同论,分析了日本NIS的架构与运行机理,运用切萨布鲁夫的开放式创新理论考察了日本由传统封闭式创新向开放式创新的转型,运用埃兹科维茨的三重螺旋理论解析了日本产学官联盟的最新进展,在研究日本NIS方面具有理论性的创新贡献。二是研究NIS的对象具有新意。以某个国家的NIS为研究对象具有很大难度,主要是该选题的系统性和各要素难以把握。迄今为止,关于新时期专门针对日本NIS的研究,日本学者没有专门的着书立说。虽然有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弗·弗里曼的研究,但是弗里曼的研究是对日本20世纪80年代前NIS的研究。而本论文以21世纪日本NIS作为研究对象,在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具有新意。三是研究日本NIS的系统性方面有创新。本论文系统地研究了日本NIS,采用“总——分——总”的研究思路,首先对NIS进行文献综述,其次,对NIS的各个主要构成要素政府、大学、企业、技能人才进行研究,并使用了翔实、最新的来自一手的数据和文献进行分析。最后,对NIS进行总括性的研究,研究了NIS的核心产学联盟和产学官联盟,并提炼了日本迄今为止NIS的经验与不足之处。四是实证研究日本NIS的方法方面有创新。本论文采用规范的统计学中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测度了日本的NIS发展水平。弄清了日本NIS各种发展经验与不足之下的NIS发展水平。最后,本论文通过研究日本NIS建设得出了对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借鉴与启示:我国应加强政府对产学联盟的主导作用,突破传统模式,创新产学联盟新模式,提倡产学联盟的开放式创新理念,加强产学联盟的知识产权保护,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联盟,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移,鼓励产学共同研究,支持大学创办衍生风险企业。
史志高[5](2012)在《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研究(1994-2011)》文中指出1994年4月,中国全功能接入世界互联网。1995年1月上海即面向社会和普通家庭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与北京同时成为中国首批开展互联网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两个城市之一。研究上海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对于研究互联网使用在中国社会的影响有着重要的代表意义。依据互联网技术升级、社会应用丰富、信息产业周期与政府管理政策,依据这样一个多指标的阶段划分标准,将上海互联网发展至2011年近20年的过程划分为3大阶段,从而得出互联网在与本地社会互动的过程中,作为通讯技术、信息交流与社会交往工具、社会生活平台的发展阶段。在互联网发展初期阶段,其作为通讯技术集中在高校与科研院所使用。1987年中国建成电子邮件节点,使得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便捷传播得到实现,在此过程中北京建成全国第一个局域网。自中国全功能与世界互联,上海成为信息技术研发、信息产业试点与安全实现领域重要城市,随着全国第一个独立网站向社会开放即中文网站丰富,上海互联网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在第二阶段上海家庭实现宽带接入,政府向社区女性推广并培训,互联网快速实现与社会的融合。互联网用户的增加为技术向服务功能的转变奠定根本基础,直接推动中间层面信息服务企业发展,从而支撑起丰富的互联网应用,实现互联网向社会生活扩散与渗透的可能。随着互联网承载着信息交流功能,更多的社会关系与商业机会迁移至这一新平台,从而web2.0阶段全面来临,信息类服务日常化。在当前阶段,世博会的成功呈现出互联网与日常服务对接的完全可能,全新的社会生活平台正在向公众开放。“无线城市”战略将呈现数字社会的变革,当手机等多种互联网接入终端在空间环境中实时更新信息,移动生活的景观将会全新展演,微博及其引领的社会舆论风潮将会促进公共政策制订,日常生活与社会发展及文化产业呈现深度转型。研究由绪论、正文与附录三部分组成。绪论讨论研究缘起与具体设计;正文第一章至第四章呈现、分析与研究上海互联网作为通讯技术、信息交流工具、社会交往工具、社会生活平台的发展阶段;附录则尝试用《新民晚报》近20年互联网相关新闻报道来验证此项研究,证明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的划分与其经历的转型,以实证的方式来补充与丰富主体部分的理论研究。
李蓉[6](2009)在《媒介趣味论 ——媒介作为精神意趣的研究》文中认为当今时代的媒介传播活动,正在发生从信息传播到趣味传播的转型。这是一个信息传播与趣味传播共生、并存和交织的时代。在媒介传播中,信息传播是直接性、确定性、目的性与功能性的方面,趣味传播是其中间接性、隐含性、过程性与非现实功利性的方面。媒介趣味是趣味传播时代的产物与表征。媒介趣味是以媒介为载体呈现出来的传播内容所蕴涵的具有集体性、普遍性或类型化的精神意趣。它是传者驱动、受者反馈和媒介形式制约三方面综合互动的产物,其动力结构应是一种具有交互联系性、独立平等性、可沟通理解性的间性主体。共感化、符号化、感官化有系统地构成了媒介趣味的内在生成机制,分别主要联系着媒介趣味的生产、显现与接受。载体形式的嬗变,特定时间与空间结构,以及社会分层状态,都与媒介趣味的存在构成复杂的联系。从集中到分散,再到感官偏倚与多元互动,媒介形式变革带来了媒介趣味状态的流动变化。媒介化时间的涌现与时间化媒介的膨胀,体现了现代社会媒介与时间的复杂关系结构,也构成了媒介趣味在时间结构上的生成。在整合与分层的媒介地理空间中,媒介趣味以想象和虚拟的状态存在。媒介趣味是社会分层的反映及结果,具有社会身份的区隔作用。媒介趣味蕴涵着特殊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对当代媒介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媒介趣味是当代媒介经营战略的核心竞争力与资源之一,是检验媒介定位的重要标尺,也是创造、扩散与延伸媒介品牌的要素。在体验经济的新经济形态背景下,媒介趣味的体验性、共同体效应以及与受众的互动生成机制,构成了媒介思维创新的动力资源。动态平衡是媒介趣味生态和谐的根本原则。现代社会的媒介趣味异化现象引人注目。媒介趣味间性主体结构中的构成要素发生主体性偏倚,是媒介趣味异化的根本原因。媒介奇观、媒介麦当劳化、病态时尚、网络哄客等以不同的趣味主体偏倚呈现了媒介趣味异化的病象。媒介责任意识与导向意识的强调,有利于实现媒介趣味的提升。大众媒介作为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传播组织,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同时也集中、广泛地反映、制造和表达着媒介趣味。大众媒介应成为趣味信息的把关人、趣味议程的设定者与趣味环境的构建者。
吕振玉[7](2007)在《联通CDMA产品营销战略和市场策略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移动用户超过3亿户,位居世界第一位。联通公司在我国通信产业改革的大潮中顺势而为,加速发展,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迅速成长为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之一。在联通崛起的过程中,CDMA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CDMA运营之前,中国的移动通信市场一直被中国移动独家统治。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旗鼓相当、各具特色”的要求,中国联通从2001年开始投入巨资1200亿元大规模建设CDMA移动通信网络,并利用CDMA的技术优势和资费优势向中国移动的市场霸主地位发起了有力挑战,迅速改变了国内原有的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格局。本文对中国联通CDMA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营销战略的执行情况做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联通CDMA发展的新战略和营销策略。本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和研究的思路框架;第二部分介绍了产品市场战略的基本理论;第三部分分析了联通CDMA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第四部分分析了CDMA营销战略的执行过程及问题;第五部分重构CDMA营销战略;第六部分提出了联通CDMA业务下一步发展所应采取的营销策略;第七部分为小结和展望。
齐红彪[8](2007)在《电信企业转型中的组织再造研究》文中指出在信息和知识已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基本要素的时代,人们要通过信息化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创新的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商贸方式、金融方式、思想交流方式、文化教育方式、医疗保健方式以及消费与生活方式,21世纪的电信业必将随着信息化的浪潮从电话时代走向信息时代。这就是电信业必须进行转型的最根本原因,也是转型的最大动力。信息作为社会的资源基础,其获取的速度和处理的利用的好坏决定国家和企业的竞争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网络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的新运营模式,以打造完整的信息产业价值链,向客户提供完整高附加值的信息服务。电信运营市场出现的新的竞争局面对运营商在业务运营方面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传统的电信运营组织管理也正面临着新的考验。在新的竞争环境下,管理水平先天不足的弊端越来越严重,机构设置复杂臃肿、部门职能界限不清、业务管理交叉重复,这些都给新业务的开展带来了重重的压力,电信运营组织管理的变革成为电信改革的当务之急。实践经验表明,以组织创新为核心的管理创新与变革比任何形式的创新都更能够为企业创造持久的竞争优势,而我国电信企业各处都是管理“短板”,本文聚焦到组织管理的最基本元素之一——组织架构,通过组织再造,构建新的组织模式来理顺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外部竞争力。
尹恒[9](2007)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数字鸿沟问题》文中研究说明电子政务与数字鸿沟,都是我国信息化建设中的研究课题。电子政务是信息化在行政领域的应用,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是这一应用的基本前提。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结合管理学、信息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采用理论探讨、实证剖析等研究方法,初步分析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数字鸿沟存在的相关问题: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对电子政务的影响,并借鉴发达国家在数字鸿沟问题上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消弭我国数字鸿沟的对策。
杨欣[10](2006)在《变革与回应: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以引发公共行政领域深刻变革的民营化运动为关注点,从行政法的角度考察民营化对行政法的冲击,以及行政法所应作出的回应,希冀行政法能与作为其背景的公共行政的发展同步,使行政法在有效解决公共行政变革中的法律问题的同时,亦能实现行政法理论体系的自我更新。为此,本论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对民营化的发展动因及演进历程进行研究。此项研究分四节进行:第一节,探讨了民营化的概念、类型及意义。指出民营化在三种意义上存在,最广义、广义与狭义,广义的民营化是本论文讨论的基点;民营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的类型划分,其中,实质民营化与功能民营化是最基础的分类。第二节,讨论了民营化的源起动因,指出解决财政困境的现实需求是引发民营化的直接动因,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回流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治道变革,是民营化运动获得正当性的理论支持。第三节,回顾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后社会主义国家民营化的不同轨迹,梳理了中国民营化发展的独特历程。第四节,分析民营化可能引发的负面效果,指出行政法的制度建构之于民营化的意义,以及制度建构的逻辑框架。 第二章对民营化边界进行研究,探讨其所引发的政府职能调整及组织法变迁。此项研究分为四个组成部分:第一节,分析了公共任务、国家任务与政府职能之间的关联性,明确政府职能在公共任务体系中的地位、政府职能的结构特性,指出国家所享有的“全面管辖权”是民营化边界得以厘定的基础。第二节,分析了影响民营化边界的因素,指出公共性是影响民营化边界的第一层级的因素,是价值层面的因素;效率是影响民营化边界的第二层级因素,是操作层面的因素;在公共性与效率之外,民营化边界的厘定尚须考虑法律保留的问题。第三节,分析了民营化的动态边界,这种动态性主要体现在:民营化除了有不可移转的核心职能外,尚有大量的“游移地带”,这是个可随一国经济及制度发展而调整的区域。第四节,分析民营化对行政组织法的影响,指出民营化所引发的政府职能调整,一方面导致了新型行政组织的旦生,另一方面,私人承担行政任务对传统行政主体理论亦构成冲击,除此,组织的变迁不可避免地对公务员制度产生影响,本节亦对其进行了探讨。 第三章对民营化路径进行研究,分析其所引发的“契约行政”的兴起,以及公法规则的回应。该项研究共分四节进行:第一节分析了契约在民营化路径
二、中国电信业2001年精彩回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电信业2001年精彩回眸(论文提纲范文)
(1)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传统的再生: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的伦理接受(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1. 问题的提出 |
2. 选题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 中国境内研究现状 |
2. 中国境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1. 研究的基本思路 |
2.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文学经典化”的伦理过程 |
第一节 关于“经典” |
第二节 “文学经典”的定义 |
第三节 “文学经典”的马来西亚之旅 |
第二章 中马文化交流的伦理背景 |
第一节 中国与马来西亚的伦理纽带 |
1.1 中国与马来半岛的历史渊源 |
1.2 中马建交与文化交流 |
第二节 马来西亚华人的身份转变 |
2.1 从“华侨身份”到“华人身份” |
2.2 “马华文化”传统 |
2.3 从“传统文化”到“文化传统” |
第三节 马华社会的移民文化 |
3.1 归化与同化之间的伦理选择 |
3.2 文化传统与儒释道合一 |
第三章 中国文学经典再生的条件 |
第一节 移民与文化交流 |
第二节 华夏家园意识 |
第三节 移民身份与伦理传统 |
第四章 文学经典流传的形态 |
第一节 儒家文集 |
第二节 经典文选 |
第三节 古典小说 |
第四节 童蒙读物 |
第五章 文学经典的传播媒介 |
第一节 华文学校 |
1.1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诞生 |
1.2 马来西亚华文学校的课程 |
1.3 马来西亚华文学校的功能 |
第二节 华人社团与报业 |
2.1 马来西亚华人社团 |
2.2 马来西亚华文报业 |
第三节 华人宗祠与宗教团体 |
3.1 华人宗祠 |
3.2 宗教团体 |
第六章 文学经典再生的伦理土壤 |
第一节 民间信仰 |
第二节 传统节庆 |
第三节 文化艺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表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缘由及其意义 |
1.1.1 选题的缘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融媒体的研究 |
1.2.2 关于电视融媒体的研究 |
1.2.3 关于传统媒体转型的策略研究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融媒体 |
1.3.2 电视融媒体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背景和历程 |
2.1 广东电视融媒体的发展背景 |
2.1.1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主动因素 |
2.1.2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被动因素 |
2.1.3 国家电视融媒体政策的推动因素 |
2.2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历程 |
2.2.1 非基于互联网络的跨媒体合作阶段 |
2.2.2 基于互联网络和通信网络的媒体融合阶段 |
3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现状及其优势 |
3.1 中国大陆电视融媒体发展概述 |
3.1.1 网络视频发展回眸 |
3.1.2 电视融媒体发展回眸 |
3.2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现状 |
3.2.1 融媒体机构和产业建设得到推进 |
3.2.2 IPTV项目获得进展 |
3.2.3 互联网应用开发有一定发展 |
3.3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的优势 |
3.3.1 多年来的内容积累奠定广东电视融媒体基础 |
3.3.2 广东电视融媒体拥有技术优势 |
3.3.3 早期的资金积累给予广东电视融媒体强力支撑 |
3.3.4 广东电视牌照优势提供融媒体发展动力 |
3.3.5 广东电视融媒体具备独特的地域优势 |
4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
4.1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面临的问题 |
4.1.1 传统电视与融媒体发展契合不足 |
4.1.2 部分新媒体项目的决策失误对电视融媒体事业造成影响 |
4.1.3 电视融媒体产业发展速度逐年减缓 |
4.1.4 电视融媒体内容产业发展较慢 |
4.1.5 电视融媒体缺乏人力资源的支持 |
4.2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融媒体环境下电视人的观念认识有待提高 |
4.2.2 电视媒体现时体制与融媒体产业不相适应 |
4.2.3 电视融媒体产业长期规划的缺失 |
4.2.4 电视融媒体后续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
5 西方发达国家电视融媒体发展的启示 |
5.1 西方发达国家电视融媒体的业务拓展方向 |
5.1.1 电视媒体和视频网站的融合 |
5.1.2 电视媒体和互联网社交媒体的融合 |
5.1.3 电视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终端的融合 |
5.2 西方发达国家电视融媒体发展的特点 |
5.2.1 全球化战略的实施促进电视融媒体的发展 |
5.2.2 电视媒体以内容产业促融媒体发展 |
5.2.3 资本化和产业化运作是电视开展融媒体的主要手段 |
5.3 西方发达国家电视融媒体带来的启示 |
5.3.1 重视电视融媒体产业的投入 |
5.3.2 重视融媒体的应用 |
5.3.3 重视媒体创新 |
5.3.4 重视移动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拓展 |
6 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策略 |
6.1 广东电视人观念的转变 |
6.1.1 强化危机意识 |
6.1.2 坚定发展信心 |
6.1.3 加强创新观念 |
6.1.4 建立集约发展观念 |
6.2 广东电视体制的革新 |
6.2.1 建立与电视融媒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
6.2.2 建设与电视融媒体相适应的市场经营体系 |
6.2.3 建立台网一体的电视融媒体运作体系 |
6.3 广东电视媒体内容制作理念的变革 |
6.3.1 强化传统电视内容提供商的角色和地位 |
6.3.2 从为播出做电视向为受众做电视转变 |
6.3.3 传统电视的节目内容制作必须考虑不同传播渠道的应用 |
6.4 广东电视节目内容销售模式的创新 |
6.4.1 融媒体渠道传播对节目内容销售提出新的要求 |
6.4.2 融媒体渠道传播带来节目内容销售模式的改变 |
6.5 广东电视融媒体技术手段的升级改造 |
6.5.1 数字化和高清化是广东电视媒体技术改造的重点 |
6.5.2 电视融媒体平台建设是传统电视媒体参与新媒体竞争的基础 |
6.5.3 广东电视融媒体终端产品嵌入技术开发和应用 |
6.6 广东电视融媒体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 |
6.6.1 坚持走产业发展的道路 |
6.6.2 建立合理的资本输入计划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4)日本国家创新体系(NIS)经验与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境外理论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理论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实证研究综述 |
1.4 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创新性贡献 |
第2章 概念释义与NIS 理论框架 |
2.1 概念释义与辨析 |
2.1.1 国家创新体系界定 |
2.1.2 技术创新概念 |
2.1.3 概念辨析 |
2.2 NIS的理论基石与模式 |
2.2.1 亚当·斯密与马克思的理论萌芽 |
2.2.2 STI、线性与链环模型理论 |
2.2.3 创新主体相关的创新理论 |
2.2.4 埃兹科维茨的三重螺旋理论 |
2.2.5 贝塔朗菲的系统论与哈肯的协同论 |
2.2.6 切萨布鲁夫的开放式创新理论 |
2.3 NIS理论的硬核与保护带 |
2.3.1 NIS的理论硬核 |
2.3.2 NIS理论保护带 |
2.4 NIS理论的结构体系 |
2.4.1 伦德瓦尔的NIS结构体系观 |
2.4.2 国内学者的NIS结构体系观 |
2.4.3 日本的NIS结构体系实例 |
第3章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演变与背景 |
3.1 技术改造到创新立国的历史嬗变 |
3.1.1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NIS初具雏形 |
3.1.2 战后经济恢复期:从技术改造到技术引进 |
3.1.3 经济高速与稳定增长期:技术立国战略 |
3.1.4 平成经济萧条期:科技创造立国战略 |
3.2 推动日本构建NIS的国际背景 |
3.2.1 竞争时代、模块化与新兴经济体 |
3.2.2 美国加强国家创新体系的新动向 |
3.2.3 欧洲科技创新体系环境的变化 |
3.3 促进日本建设NIS的国内背景 |
3.3.1 赶超时代向后赶超时代转型 |
3.3.2 日本需要尽快恢复经济活力 |
3.3.3 推进绿色创新与生活创新 |
3.3.4 对日本产学官联盟的微词 |
3.3.5 日本民族自强的文化意识 |
第4章 日本制度创新的构筑者:政府部门 |
4.1 日本政府科技创新推进体制 |
4.1.1 日本科技政策演进简要回顾 |
4.1.2 日本科技创新体制机能的强化 |
4.1.3 科技基本计划审议机制与效果 |
4.2 日本政府的科技法律体系 |
4.2.1 日本的科技法律制度体系 |
4.2.2 《科学技术基本法》的制定 |
4.2.3 促进知识产权化的法律制度 |
4.3 日本政府的研发体制改革 |
4.3.1 研发体制改革设想 |
4.3.2 振兴基础科学研究 |
4.3.3 研发机构独法化改革 |
4.3.4 研发资金的制度改革 |
第5章 日本知识创新与技术转移的源头:大学 |
5.1 强化大学的知识创新与研究能力 |
5.1.1 日本研究型大学历史回溯 |
5.1.2 强化大学创新人才的培养 |
5.1.3 提高大学的研究开发能力 |
5.2 日本大学技术转移的体制与模式 |
5.2.1 构筑大学技术转移管理体制 |
5.2.2 大学技术转移的运作模式 |
5.2.3 日本大学技术转移的效果 |
5.3 日本大学衍生风险企业的发展 |
5.3.1 日本大学衍生风险企业类型 |
5.3.2 日本大学衍生风险企业制度 |
5.3.3 日本大学衍生风险企业进展 |
第6章 日本技术与管理创新的承担者:企业 |
6.1 日本企业创新的总体特点 |
6.1.1 日本企业创新源于赶超经济 |
6.1.2 研发、生产与技术引进结合 |
6.1.3 隐性知识是企业创新的源泉 |
6.1.4 鲜有原始性创新的种种质疑 |
6.2 日本企业独特的管理创新 |
6.2.1 构筑竞争的组织能力 |
6.2.2 内外联动的时时创新 |
6.2.3 日本企业生产管理创新 |
6.2.4 管理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 |
6.3 日本企业创新的研发活动 |
6.3.1 企业承担主要研发经费 |
6.3.2 企业研发重视应用开发 |
6.3.3 企业研发组织体制健全 |
6.4 独立主义向开放式创新模式转型 |
6.4.1 大企业的“独立主义” |
6.4.2 垂直统合型创新案例:丰田公司 |
6.4.3 封闭式创新模式并不绝对 |
6.4.4 线性创新模式日渐落伍 |
6.4.5 开放式创新模式的端倪 |
6.5 日本企业创新模式转型评论 |
第7章 日本技术创新的传承者:技能型人力资本 |
7.1 技能型人力资本培育的学校教育 |
7.1.1 学校培育模式的实用性 |
7.1.2 学校培养模式的高学历化 |
7.2 技能型人力资本培育的企业教育 |
7.2.1 在职培训模式 |
7.2.2 脱产训练模式 |
7.2.3 自我开发模式 |
7.2.4 函授课程模式 |
7.2.5 企业中的轮岗制 |
7.3 技能型人力资本培育的政府支持 |
7.3.1 建立分担促进机制 |
7.3.2 制定帮扶鼓励政策 |
7.3.3 与行业协会合作办学 |
7.3.4 营造尊重和重视的氛围 |
7.3.5 制定国家技能鉴定制度 |
第8章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创新主体联盟 |
8.1 日本产学联盟的多元化模式 |
8.1.1 日本产学联盟的基本模式 |
8.1.2 日本产学联盟的创新模式 |
8.2 日本产学联盟模式的新进展 |
8.2.1 共同研究模式规模扩大 |
8.2.2 受托研究模式规模下降 |
8.2.3 大学衍生企业取得成效 |
8.2.4 就业体验实施率增幅显着 |
8.2.5 大学技术转移项目增加 |
8.3 日本产学官联盟的三重螺旋模式 |
8.3.1 日本产学官联盟的界定 |
8.3.2 日本对产学官联盟认识的深化 |
8.3.3 “产”在三重螺旋模式的跨边界行为 |
8.3.4 “学”在三重螺旋模式的跨边界组织 |
8.3.5 “官”为三重螺旋模式提供创新环境 |
8.4 日本创新主体联盟的评论 |
8.4.1 日本产学模式多元化成效显着 |
8.4.2 产学模式处于“官”的主导之下 |
8.4.3 中小企业的产学联盟更为活跃 |
8.4.4 开放式创新联盟已初露端倪 |
8.4.5 日本产学联盟尚存在的问题 |
8.4.6 日本产学官三重螺旋模式的不足 |
第9章 日本国家创新水平评估:主成分与聚类分析法 |
9.1 国家创新水平指标体系的构建 |
9.1.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9.1.2 构建指标体系的原则 |
9.1.3 构建创新水平指标体系 |
9.2 国家创新水平指标体系评估方法 |
9.2.1 主成分分析方法 |
9.2.2 聚类分析方法 |
9.3 日本国家创新水平的实证评估 |
9.3.1 创新水平指标相关系数矩阵 |
9.3.2 方差检验创新水平指标 |
9.3.3 因子提取创新水平指标 |
9.3.4 创新水平指标的因子命名 |
9.3.5 创新水平指标主成分得分 |
9.3.6 创新水平指标的聚类分析 |
9.4 日本国家创新水平的评估结果 |
第10章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经验与启示 |
10.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成就与经验 |
10.1.1 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 |
10.1.2 日本企业积极推行信息化 |
10.1.3 日本信息化迅速发展 |
10.1.4 研发投入居世界领先水平 |
10.1.5 技术贸易居世界领先水平 |
10.1.6 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 |
10.2 比较中显现日本NIS建设的不足 |
10.2.1 技术转移与美国差距显着 |
10.2.2 日本信息化水平仍落后于美国 |
10.2.3 日本的基础研究水平有待提高 |
10.2.4 人才培养与合作研究国际化水平低 |
10.2.5 日本在应用IT技术方面的欠缺 |
10.2.6 认识与推进开放式创新不足 |
10.3 日本NIS建设对中国的借鉴与启示 |
10.3.1 借鉴日本产学联盟经验的启示 |
10.3.2 借鉴日本产学官联盟经验的启示 |
10.3.3 借鉴日本NIS发展战略的启示 |
10.4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主要结论 |
10.5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5)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研究(1994-20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快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 |
二、互联网嵌入中国社会生活 |
(一) 国家战略 |
(二) 企业跟进 |
(三) 社会普及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学者对中国互联网发展及使用的研究 |
(一) 研究总览 |
(二) 互联网扩散的阶段调查 |
(三) CNNIC年度发展报告 |
(四) 研究的启发 |
二、国际视野里的中国互联网研究 |
(一) 华人学者 |
(二) 西方学者 |
(三) 研究的启发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一、关注互联网与社会生活的融合 |
(一) 研究材料 |
(二) 分析指标 |
二、关注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变革 |
(一) 网络舆论的形成与壮大 |
(二) 舆论监督与社会发展及变革 |
三、廓清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框架理论的发展脉络 |
二、框架理论指引下的中国本土研究 |
(一) 依托国内媒体 |
(二) 依托东亚媒体 |
(三) 依托欧洲媒体 |
(四) 依托欧美多个媒体 |
三、框架理论对本研究的启发 |
四、本研究的方法与创新及后续研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 |
(三) 后续的构想 |
第一章 第一阶段 发端:互联网作为信息传输技术 |
第一节 日常通讯技术与社会生活变革 |
一、书信与邮局 |
二、从电报、电话到手机 |
(一) 固定电话时代 |
(二) 手机时代 |
三、互联网时代 |
(一) 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 |
(二) 互联网与中国社会融合 |
(三) 中国的互联网时代全面到来 |
第二节 互联网发展阶段划分方法 |
一、已有的划分方法 |
(一) 以时间为序 |
(二) 以技术发展和社会应用为依据 |
(三) 以产业发展为依据 |
二、本研究的划分方法 |
(一) 三大阶段:技术、工具、平台 |
(二) 六小阶段 |
第三节 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总体进程 |
一、全面布局,四大骨干网络互联 |
(一) 国内主要城市互联 |
(二) “上海热线”运行 |
二、产业整合,实施上网工程 |
(一) 全国门户网站建设 |
(二) 上海推进宽带入网 |
(三) 规划电子商务 |
三、社会普及,关注未成年人 |
(一) 文明上网 |
(二) 上海推广网络知识技能 |
四、再度繁荣,web2.0时代来临 |
(一) 网络娱乐上市热潮 |
(二) 净化网络绿色上网 |
五、弘扬文化,发展网络娱乐 |
(一) 发展网络文化产业 |
(二) 网络服务社会 |
六、移动互联,构筑生活平台 |
(一) 网络自由与监管 |
(二) 无线城市与三网融合 |
第四节 上海接入世界互联网 |
一、上海实现互联网接入的突破 |
(一) 单机时代 |
(二) 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投入运营 |
(三) 1995年京沪穗港互联网使用状况 |
二、“上海热线”网站开通 |
(一) 独立网站开通 |
(二) 文卫信息化先行 |
(三) 浦东列为上海信息港先行区 |
(四) 上海互联网接入达到0.33万户 |
三、信息服务业初步发展 |
(一) 网上交流 |
(二) 网上书店 |
(三) 网络公益推广活动 |
(四) 网吧管理提上议程 |
第五节 小结:社会信息化启动 |
一、全新的信息环境 |
二、全新的知识生产 |
三、全新的社会服务 |
四、全新的公共平台 |
第二章 第二阶段 融合Ⅰ:互联网作为信息交流工具 |
第一节 三大工程推进信息化 |
一、集中整顿网吧 |
(一) 管理办法出台 |
(二) 工商清查 |
二、推进三大上网工程 |
(一) 政府上网年 |
(二) 网络生存预演 |
三、上海宽带接入工程 |
(一) 建设“光城”战略 |
(二) 新闻网站资格审查 |
(三) 整顿无证网吧 |
四、网吧与公众信息服务普及 |
(一) 自由进入阶段 |
(二) 加强管理 |
(三) 上学与上网 |
五、世纪之交互联网产业大整合 |
(一) 高科技憧憬 |
(二) 泡沫破灭 |
(三) 原因:互联网发展水平偏低 |
第二节 实现信息交流 |
一、电邮魅力 |
二、现代信息服务 |
(一) 新的需求 |
(二) 新的技术 |
三、QQ与即时通讯 |
(一) 小软件 |
(二) 大产业 |
第三节 展示信息服务 |
一、信息服务格局 |
(一) 电子政务 |
(二) 电子商务 |
(三) 电子服务 |
二、文明上网工程 |
(一) 引导未成年人网络使用 |
(二) 出台青少年网络公约 |
(三) 第二轮网吧整治 |
三、2003年百万家庭上网 |
(一) 信息化十年总结 |
(二) 上海信息化水平领先 |
(三) 网络技能培训入户 |
第四节 搭建网络社区 |
一、BBS与网上家园 |
(一) 营造虚拟社区 |
(二) 注重交流秩序 |
二、舆论场 |
(一) 牵动社会舆论 |
(二) 有序释放舆论能量 |
三、社交场 |
(一) 信息与关系互动 |
(二) 线上与线下互动 |
第五节 小结:信息流动与社会转型 |
一、互动开启信息管涌 |
(一) 愉悦的信息消费 |
(二) 流畅的信息交换 |
二、信息流动催生服务产业 |
三、信息控制导向公共管理革新 |
(一) 切断网络与社会集体抗争 |
(二) 信息筛查与国际形象蒙羞 |
四、信息流动形成新的鸿沟 |
(一) 城乡差异 |
(二) 国别差异 |
第三章 第二阶段 融合Ⅱ:互联网作为社会交往工具 |
第一节 社会服务信息化初步实现 |
一、政府公共服务联网 |
(一) 网民互动 |
(二) 网站发布 |
(三) 网络公开 |
二、企业商品服务在线交易 |
(一) 社交类网站兴盛 |
(二) 网购大环境成熟 |
(三) 电子交易迅速增加 |
三、家庭环境信息化 |
(一) 网络扩散的新空间 |
(二) 生活化的网络接入终端 |
(三) 日益普及的家庭入网 |
第二节 网络社会交往激活 |
一、“非典”期间网络应用广泛 |
二、网络社会交往频繁 |
三、网络社会舆论生成 |
(一) 舆论热点不断 |
(二) 言论自由有度 |
第三节 信息服务产业综合治理 |
一、打击网络信息欺诈 |
(一) 清除线上购物“陷阱” |
(二) 取缔非法社交活动 |
(三) 保护游戏虚拟资产 |
二、加强网吧治安整治 |
(一) 消除治安隐患 |
(二) 推行实名登记 |
三、治理网络色情 |
(一) 强化内容审查 |
(二) 强化技术监管 |
(三) 社会与家庭联动 |
四、拯救网络沉迷 |
(一) 减少冲突 |
(二) 加强引导 |
第四节 手机访问互联网 |
一、手机联网 |
二、手机社交 |
三、手机分享 |
四、手机产业 |
第五节 小结:社会交往实现网络迁移 |
一、网络交往服务综观 |
(一) 电子邮件 |
(二) 即时通讯软件 |
(三) BBS论坛 |
(四) 博客与微博 |
二、网络社交活动开展 |
(一) 信息更新 |
(二) 话题讨论 |
(三) 博客圈 |
三、网络社会交往评价 |
(一) 模式创新 |
(二) 技术支撑 |
(三) 虚拟世界 |
第四章 第三阶段 变革:互联网作为社会生活平台 |
第一节 新的开始:无线互联网时代 |
一、世博会全球在线观览 |
(一) 网上知识竞赛 |
(二) 线上博览线下服务 |
(三) 升级城市通讯设施 |
(四) 社会生活的网络预演 |
二、上海实施“无线城市”战略 |
(一) 三年行动计划 |
(二) 建设无线城市 |
(三) 三网融合 |
(四) 信息服务产业新机遇 |
第二节 未来:互联网与手机的重新定位 |
一、互联的世界 |
二、自由或限制 |
三、信息的革命 |
四、社会生活的平台 |
第三节 回顾:互联网使用与中国社会的两个焦点话题 |
一、青少年与互联网使用 |
(一) 研究焦点 |
(二) 媒介的焦点 |
(三) 社会的焦点 |
二、网络公共参与和舆论转型 |
(一) 活跃的网络舆论 |
(二) 公共参与和舆情监测 |
(三) 网络话语与媒介格局 |
第四节 结论一 良好的商业氛围助推上海互联网快速发展 |
一、上海互联网发展速度仅低于北京 |
二、上海移动互联网业务全国领先 |
三、上海政府积极推动互联网使用 |
四、上海有良好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
第五节 结论二 互联网主导的媒介格局引发上海舆论转型 |
一、全媒体时代 |
二、网络汇聚舆论 |
三、社交媒体的力量 |
四、网络话语生态 |
(一) 网络报道灵活 |
(二) 网络媒体影响力大 |
第六节 结论三 互联网引领的社会生活变革上海社会管理 |
一、迅猛发展的互联网 |
二、联接日常生活 |
三、公共参与渠道 |
四、政府监督渠道 |
五、舆论风险的社会 |
第六节 结语:上海互联网实现从技术、工具到平台的跨越 |
一、上海互联网的发展与跨越 |
(一) 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 |
(二) 互联网作为信息工具 |
(三) 互联网作为交往工具 |
(四) 互联网作为社会生活平台 |
二、互联网研究的多重视域 |
(一) 文本材料的研究框架 |
(二) 社会生活的研究框架 |
(三) 技术发展的研究框架 |
三、本研究的不足与后续研究的建议 |
(一) 本研究的不足 |
(二) 对后续研究的建议 |
附录 验证:新闻报道与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 |
第一节 研究对象 |
一、以本地新闻为样本 |
二、可能的局限与突破 |
三、聚焦互联网相关议题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确定关键词 |
二、标题检索及分析指标确立 |
(一) 标题检索 |
(二) 分析指标 |
(三) 研究构想 |
第三节 结论 |
一、发展阶段划分准确 |
(一) 快速发展期 |
(二) 相继的高峰 |
(三) 稿件波动 |
(四) 具体的发展阶段 |
二、各阶段议题分布指向不同的社会领域 |
(一) 初始阶段经济新闻主导 |
(二) 转向科教卫新闻 |
(三) 转向社会新闻 |
(四) 转向法制新闻 |
(五) 科教卫新闻与法制新闻并存 |
(六) 转向新闻均衡化 |
三、从技术、工具到成为社会生活平台 |
(一) 期盼网络经济 |
(二) 进入快速发展期 |
(三) 加速与社会融合 |
(四) 互联网使用需要引导 |
(五) 均衡化趋势 |
四、对于框架理论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一、基本史料(含档案资料、地方志、文献汇编、报纸杂志等) |
二、中文着作(含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外文着作及论文 |
五、电子文献及互联网资料 |
六、深度访谈材料 |
论文相关科研成果 |
后记 |
(6)媒介趣味论 ——媒介作为精神意趣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从信息传播时代到趣味传播时代 |
第二节 媒介趣味研究的现状与理论资源 |
第二章 内涵、边界与生成:媒介趣味构成论 |
第一节 媒介与趣味:原点的追溯 |
第二节 媒介趣味的内涵与边界 |
第三节 媒介趣味的主体结构与生成机制 |
第三章 载体、时空与社会:媒介趣味存在论 |
第一节 媒介变迁与媒介趣味 |
第二节 媒介时间与媒介趣味 |
第三节 媒介地理与媒介趣味 |
第四节 社会阶层与媒介趣味 |
第四章 思维创新:媒介趣味价值论 |
第一节 媒介趣味的价值系统 |
第二节 媒介趣味:媒介经营战略的核心竞争力 |
第三节 案例分析:在古典与时尚的对接中打造文化品牌 |
第四节 体验经济中的媒介趣味与媒介思维创新 |
第五章 病象与病理:媒介趣味异化论 |
第一节 平衡效应与媒介趣味生态 |
第二节 媒介奇观 |
第三节 媒介麦当劳化 |
第四节 病态的时尚 |
第五节 网络哄客 |
第六章 导向与责任:媒介趣味提升论 |
第一节 大众媒介与媒介趣味的提升 |
第二节 媒介趣味与责任:以作为媒介现象的汶川地震为例 |
第三节 媒介趣味与导向:以农民工的媒介形象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联通CDMA产品营销战略和市场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2章 战略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
2.1 企业战略的概念及特征 |
2.2 企业战略管理的步骤 |
2.3 战略管理的分析方法 |
第3章 联通 CDMA 业务竞争环境分析 |
3.1 公司背景介绍 |
3.2 CDMA 在联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3.3 联通上马 CDMA 的战略考虑 |
3.4 外部竞争环境分析 |
3.5 联通 CDMA 产品 SWOT 分析 |
第4章 CDMA 产品营销战略的系统诊断 |
4.1 CDMA 产品的营销战略 |
4.2 CDMA 营销战略的执行和控制 |
4.3 CDMA 产品营销战略的系统诊断 |
第5章 CDMA 营销战略的重构 |
5.1 以中高端客户市场为主要的目标市场 |
5.2 整合营销一点带动两线突破 |
5.3 两种业务独立运营 |
5.4 同时打技术和服务两张牌 |
5.5 将规模转变为效益 |
5.6 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合作 |
第6章 联通 CDMA 产品市场策略研究 |
6.1 产品策略 |
6.2 品牌策略 |
6.3 渠道策略 |
6.4 价格策略 |
第7章 结论和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电信企业转型中的组织再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全球电信企业转型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
2.1 电信业转型的宏观背景 |
2.2 国外主要电信运营商的转型概况 |
2.2.1 英国电信(BT)面对转型的主要做法 |
2.2.2 法国电信(FT)面对转型的主要做法 |
2.2.3 德国电信(DT)面对转型的主要做法 |
2.2.4 其他国际电信运营商的做法 |
2.3 我国电信业转型的现状和趋势 |
2.3.1 我国电信业转型的现状 |
2.3.2 我国电信运营商面对转型的主要应对措施 |
2.4 对电信业转型的解析 |
2.4.1 转型的内容的分析 |
2.4.2 转型的战略分析:“大”与“强”的思考 |
2.4.3 转型的切入点:以组织再造提升竞争力 |
3 组织再造的理论综述和应用分析 |
3.1 企业组织再造理论研究 |
3.1.1 企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概述 |
3.1.2 企业组织再造基本理论框架研究 |
3.2 组织再造的内容及分析 |
3.2.1 对组织再造的解析 |
3.2.2 企业组织再造内容分析 |
3.2.3 企业组织再造的战略分析 |
3.3 组织再造的原则和流程 |
3.3.1 组织再造的原则 |
3.3.2 组织再造的流程 |
3.4 电信企业“组织再造”的方法论框架 |
3.4.1 电信企业需要“组织再造” |
3.4.2 电信企业组织再造的逻辑性框架 |
3.4.3 电信组织再造的内容 |
3.4.4 以客户为中心的电信企业组织再造 |
4 改进某电信企业营销组再造实证分析 |
4.1 背景陈述 |
4.2 现行营销组织体制诊断、分析 |
4.2.1 实际业务操作体验分析 |
4.2.2 问卷调查分析 |
4.2.3 核心问题分析 |
4.3 营销组织再造的因素分析 |
4.3.1 环境因素分析 |
4.3.2 战略因素分析 |
4.3.3 公司发展阶段分析 |
4.3.4 资源、技术、文化因素分析 |
4.4 组织再造的初步构想 |
4.4.1 核心业务流程分析 |
4.4.2 营销组织再造方案 |
4.5 组织再造的实施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数字鸿沟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电子政务及其发展状况 |
二、数字鸿沟概述 |
三、选题意义 |
四、相关研究及主要成果 |
第一章 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数字鸿沟”表现及成因 |
一、我国数字鸿沟问题的表现 |
二、数字鸿沟的形成原因 |
第二章 数字鸿沟对电子政务的影响 |
一、对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的影响 |
二、对网站建设、法规建设的影响 |
三、对政治现代化、政治民主化的影响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在数字鸿沟问题上的经验及启示 |
一、美国:政府统筹、全社会齐动员 |
二、加拿大:加速信息化进程,开展以客户为中心的电子服务 |
三、新加坡:全民“数字脱盲”,普及信息技术 |
四、英国:从公共基础设施着手,积极推动全民上网 |
五、德国:统一领导、整体布局,提供法律保障 |
六、启示 |
第四章 消弥数字鸿沟的对策分析 |
一、推行电子政务——消弥数字鸿沟的主要手段 |
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消弥数字鸿沟的产业支撑 |
三、突出教育的战略地位——消弥数字鸿沟的根本之道 |
四、实行西部信息大开发——消弥数字鸿沟的必由之路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详细摘要 |
(10)变革与回应: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已有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切入点:行政变革与行政法的变迁 |
第一章 民营化的发展动因及演进历程 |
第一节 民营化的概念及意义 |
一、民营化的概念 |
二、民营化的类型 |
三、民营化的意义 |
第二节 民营化动因透视 |
一、现实动因:解决财政困境 |
二、理论动因之一: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复兴 |
三、理论动因之二: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治道变革 |
四、小结 |
第三节 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一、发达国家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二、发展中国家与后社会主义国家民营化的演进 |
三、中国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第四节 建构民营化行政法制度支持的必要性 |
一、民营化可能引发的负面问题分析 |
二、制度建构的逻辑框架 |
第二章 民营化的边界——政府职能调整与组织法变迁 |
第一节 公共任务、国家任务与政府职能 |
一、公共任务、国家任务、政府职能概念辨析 |
二、当代国家政府职能结构分析 |
第二节 影响民营化边界的因素 |
一、公共性:影响民营化边界的决定性因素 |
二、效率:影响民营化边界的第二层级因素 |
三、民营化与法律保留 |
第三节 动态的边界 |
一、民营化的“禁区”:不可移转的核心任务 |
二、民营化的“游移地带” |
三、理论上可民营化的领域:以竞争性产品为主导的国有企业 |
四、小结 |
第四节 民营化下的行政组织法变迁 |
一、新型行政组织的创设及其特性分析 |
二、新型行政组织创设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
三、私人行使行政权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影响 |
四、组织变迁对传统公务员制度的冲击 |
第三章 民营化路径——契约行政的兴起与公法规则回应 |
第一节 契约在民营化路径中的地位及其影响 |
一、法律形式选择自由:民营化路径选择的法理基础 |
二、民营化的路径分析 |
三、契约在民营化路径中的地位分析 |
四、“契约行政”的兴起对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影响 |
第二节 “契约行政”的核心问题:公、私法契约的区分标准 |
一、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的区别意义 |
二、德、法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的区分标准 |
三、我国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区分标准的检讨与重构 |
第三节 公法规则对“契约行政”的回应(一)——以政府业务委外为分析对象 |
一、政府业务委外的类别与性质辩明 |
二、政府业务委外的公法约束 |
三、政府业务委外的程序回应 |
四、公法实体规则回应分析 |
第四节 公法规则对“契约行政”的回应(二)——特许经营为分析对象 |
一、我国特许经营的类型及性质辨析 |
二、我国特许经营中公法规则回应分析 |
第四章 民营化中的政府规制 |
第一节 民营化中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
一、政府规制的概念 |
二、民营化中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规制手段:许可证、合同及其他 |
一、对“出售”的规制 |
二、对政府业务委外的规制:合同规制 |
三、对特许经营的规制:混合式规制 |
四、小结 |
第三节 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的检讨与完善 |
一、英、美规制机构模式借鉴 |
二、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现状分析 |
三、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完善思路 |
第五章 民营化争议的司法审查 |
第一节 民营化争议类型分析 |
一、政府与私人主体间的争议 |
二、私人主体与公民间的争议 |
三、国家与公民:虚拟的争议? |
四、民营化争议与司法审查的回应 |
第二节 对政府与私人主体间争议的司法审查——行政合同审查规则的视角 |
一、研究行政合同审查规则的意义 |
二、一个比较法的视角—域外行政合同诉讼 |
三、我国行政合同诉讼审查规则的构建 |
第三节 私人主体与公民间争议的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视角 |
一、美国司法审查受案标准:“国家行为标准”的演化 |
二、英国司法审查受案标准:“公法因素”标准的变迁 |
三、公共职能:一个可兹借鉴的标准 |
四、我国行政诉讼受案标准的现状与发展 |
余论:行政法的回应与理论重心的转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中国电信业2001年精彩回眸(论文参考文献)
- [1]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2]传统的再生:中国文学经典在马来西亚的伦理接受[D]. 林宛莹(LIM WOAN YIN).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3]广东电视融媒体发展研究[D]. 周建亮. 武汉大学, 2013(05)
- [4]日本国家创新体系(NIS)经验与绩效研究[D]. 郑成功. 辽宁大学,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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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通CDMA产品营销战略和市场策略研究[D]. 吕振玉. 上海交通大学, 2007(01)
- [8]电信企业转型中的组织再造研究[D]. 齐红彪. 北京交通大学, 2007(03)
- [9]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数字鸿沟问题[D]. 尹恒. 苏州大学, 2007(03)
- [10]变革与回应: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D]. 杨欣.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