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贾瑞哲[2](2020)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研发活动的支持,研发补贴成为WTO主要成员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普遍采取的手段。研发补贴政策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合法性和在实践中的合理性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研发补贴的合法性受到关注。WTO成立之初,各国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政策受到一定的约束。由于研发补贴具有外溢效应,WTO仅将政府对基础研究、大部分产业研究和一部分竞争前开发活动的援助视为不可诉补贴,单独规定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8.2条“不可诉补贴”条款下。但该类补贴的合法性仅持续了5年,于1999年底到期失效。研发补贴规则制定的缘由、演进与发展历程及到期失效的原因值得探讨。研发补贴作为一种不可诉补贴的探讨集中在GATT时期乌拉圭回合谈判阶段。虽然各成员最终认同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与不可诉补贴,也将研发补贴纳入了不可诉补贴清单,但分歧仍然存在。这一历史问题导致了多哈回合谈判前有关不可诉补贴规则的磋商中断。最终,研发补贴甚至不可诉补贴均没有成为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议题,WTO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也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僵尸条款”。该条款的失效并不是规则本身的不合理造成的,而是由诸多历史性、政治性及谈判性因素导致的。在新一轮WTO改革建议中,不可诉补贴的适用性问题又被重新提及。鉴于WTO争端案例的“准判例”性质,本文研究了涉及研发补贴政策最多的两个案例。通过分析申诉方与被诉方对有关研发补贴政策的争议点的抗辩及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做出的裁决,本文进一步剖析具体研发补贴政策与WTO规则的一致性问题,并从案例中得到启示。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分析WTO主要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情况。一方面,美国、欧盟及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在内的WTO主要发达成员都十分重视研发活动,通过拨款、税收等主要的财政手段和少量的金融工具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国内研发补贴。同时,发达成员政策目标、实施主体、补贴手段等制定方面具有策略性。但这些研发补贴政策并不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与多边贸易规则存在一定冲突性。另一方面,中国也重视研发补贴政策,虽然通报次数少于其他发达成员,但是研发补贴政策数量较多,研发支持强度逐年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产业发展的方向。从中国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来看,研发计划和研发税收政策的占比较大、争议较多,存在潜在被诉的可能性也较大;研发规划作为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虽然没有具体的支持措施,但比较容易成为争端中的不利证据。其次,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值得关注。研发补贴政策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从而促进出口。本文利用全球贸易预警(GTA)数据库,建立起动态非均衡面板数据,对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研发补贴政策具有一定的贸易效应,既可以扩大出口,又能够抑制进口,总体上改善一国的贸易状况。研发补贴政策在长期和短期都具有出口促进作用,而抑制进口只体现在短期。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效应更加明显,而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作用不显着。但整体上看,研发补贴的贸易效应较小,并不能大幅度的提高出口或减少进口,产生重大贸易影响。正因为研发补贴有限的正向效应,才导致该类政策的真实存在。但是,研发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十分有限,因而只是属于可诉补贴的范畴,并不是《SCM协定》直接规定的禁止性补贴。如果多边贸易规则不能进行有效约束,则会导致各成员政策的滥用。《SCM协定》直接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已经到期失效,而研发补贴政策的普遍性和争议性都对WTO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主要成员针对WTO改革发表了声明、提交了建议,补贴规则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研发补贴规则的分歧依然存在,不同经济体之间政治、经济、贸易、技术、法律鸿沟难以跨越。在此背景下,各国应坚持多边主义,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本文认为,WTO可以考虑重新将研发补贴的纳入不可诉补贴清单,同时考虑发展中成员的公平待遇;各成员还要推动建立有效的研发补贴通报制度。在政策制定方面,各国应摒弃禁止性的研发补贴政策,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研发补贴政策。中国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新一轮研发补贴规则的谈判和制定,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和主张;对内则需要完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的合规性审查制度,注重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策略和技巧;还要正确对待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贸易争端,提前做好应诉准备,建立政策研究和争议储备两大数据库,知己知彼,掌握主动权。
万源星[3](2019)在《高新认定政策与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文中研究表明政府是否需要干预企业微观行为?至今仍是政府主义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争论的焦点。2016年,林毅夫教授与张维迎教授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展开辩论,林毅夫强调“有为政府”的现实价值,而张维迎认为“市场看不见的手”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干预企业技术创新为例,创新的不确定性、正外部性等因素使创新主体研发投入较低,难以通过市场自动调整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政府干预便成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事实上,作为民营经济主体,大多中国家族企业进入代际传承的关键时期,大批创业者即将退休,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决定着家族传承、企业延续的成功与否。然而,中国家族企业存在严重的研发投入不足、创新意愿不强等问题,因此更迫切政府进行干预。高新认定政策是政府干预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中国政企创新联盟和科技资源分配的一项独特机制,而研究尚未深入且结论不一。理论上,高新认定政策通过定量标准筛选出真正具有技术创新潜力或能力的企业,并给予一系列政策优惠。这不仅能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还能给予企业丰富的创新资源、积极的市场信号,激励家族企业技术创新。而也有学者指出,扶持对象甄选、效果评估等不存在高效易行的统一标准,导致政府错误配置经济资源。在实践中,高新认定政策也引起诸多争议,如“一刀切”认定门槛的合理性及“伪高新”企业的研发操纵行为等问题。可见,高新认定政策效应仍有待检验。基于此,本文以家族企业创新问题、高新认定政策问题及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不成熟为切入点,以政府干预理论为基础,运用归纳演绎、数理分析、博弈分析等方法,构建一个高新认定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从财税支持、家族控制、研发操纵三个视角,运用随机前沿、多元回归、双重差分等计量方法,系统研究了高新认定政策效应,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高新认定政策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及后果?(2)通过高新认定后,家族企业获得的财税支持能否进一步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绩效?(3)家族控制如何影响高新认定政策效应?(4)研发操纵的类别、动机、规律及后果?研究的主要工作和结论如下:1.结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国际经验提出政策启示。以实现高新认定政策目标为出发点,通过梳理发达国家成熟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经验,结合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得到启示:(1)重视基础科学研究,中央、财力雄厚省市及产业领先企业应率先加强投入并设立基金;(2)重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通过税收、补助、融资等政策手段激励企业技术创新;(3)重视高校高新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督促高校将高新技术成果应用列入考核机制,并促进产学研合作;(4)重视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积极培养后备人才科学兴趣和技能,并通过人才引进计划、技术移民政策等吸引外籍人才。2.构建高新认定政策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从高新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正外部性和重要性论证了高新认定政策实施的经济学原理;其次,根据边际收益-成本曲线和需求-供给曲线,从研发投资、产品数量角度论证了高新认定对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并结合Jones(1995)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将其表述为数理模型;最后,通过博弈模型分析高新认定中政府与家族企业的关系,发现合理的高新认定门槛不仅有助于减少家族企业的研发操纵行为,还能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3.探究高新认定对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以高新认定政策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基础,分析和检验了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结果发现:(1)通过高新认定后,家族企业获得更多的创新资源、更优的市场信号,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2)由于较低的违规成本、宽松的审批流程或复杂的审计工作,导致高新认定复审阶段的政策效果减弱,长期政策效果并不乐观;(3)在机构持股比例越少、行业竞争越激烈、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外部环境下,政府越有可能实现高新认定政策目标。4.探究财税支持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从激励方式、激励对象、项目决策、实施速度四方面论证了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两类财税支持的作用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检验了财税支持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1)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家族企业可获得财税支持,既能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及风险,又能传递积极的市场信号,进而激励了企业技术创新:(2)相对于税收优惠,政府补助促进作用更显着;(3)财税支持的促进作用在董事长无政治关联、融资约束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低及高新开发区外的家族企业中更显着。5.探究家族控制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以社会情感财富理论为基础,立足“家文化”传统的中国背景,提出一个分析家族企业衡量技术创新不同阶段风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检验了家族控制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1)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家族企业制定风险偏好策略,并通过管理权、所有权积极影响企业技术创新;(2)家族参与管理具有社会资本、内部监管及成果应用等优势,家族所有权具有传承意愿、损失厌恶等特点,有利于家族企业长期价值的实现;(3)家族控制的促进作用在两权分离度低、公司规模大及多元化水平低的企业中更显着。6.探究研发操纵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根据研发操纵行为的动机和规律,结合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现状,构建了一个界定“达标型”和“避税型”研发操纵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检验了不同研发操纵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1)研发操纵将不属于研发活动的费用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或是通过购置未投入运营的设备虚增研发支出,降低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同时,高管可利用研发操纵所带来的监管真空和信息优势实现个人利益,造成企业决策短视,导致高新认定政策目标难以实现;(2)“达标型”研发操纵为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所给予的政策优惠,集中在高新认定初审阶段,并且在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销售收入高、高新开发区外的企业更显着;(3)“避税型”研发操纵为了降低税收负担,集中在高新认定复审阶段,并且在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销售收入低、高新开发区内的企业更显着。本文的主要贡献与创新点包括:1.提供了一个高新认定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框架以政府干预理论为基础,运用新结构经济学、数理分析、博弈分析模型等方法,解释了高新认定政策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学原理及作用,并对设置合理高新认定门槛、解决研发操纵问题、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等问题进行详述。2.提供了一个解释政策扭曲效应的新视角。现有研究大多忽略企业针对政府干预采取的投机性行为,最终影响政策效果。本文从研发费用这一具体会计科目的操纵行为视角,分析家族企业微观行为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并发现高新认定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家族企业有意通过研发操纵满足其“达标”或“避税”需求,导致政策目标难以实现。3.为少量有关高新认定政策的研究提供微观证据。传统政府干预研究多从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视角展开分析,少量研究分析了高新认定政策效应且结论不一。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到期前应参与复审。而以往研究仅仅将通过初审视为条件,忽视不同阶段的政策效果差异。基于此,本文将高新认定分初审和复审两阶段,发现不同阶段的政策效果存在差异,且受财税支持、家族控制、研发操纵等因素影响。实证结果不仅为以往文献不一的结论提供解释,还为高新认定办法提供政策建议。
张晓明[4](2017)在《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文中认为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在不断改进与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中国自2006年开展国家与地方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以来,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2008年,时任中国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的李学勇同志在创新型企业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强调指出,政策因素是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激励因素,政策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起着引导、支持、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激励着创新型企业在创新与持续创新中发展。不同激励模式的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建设与发展的激励成效呈现差异化特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型企业则在企业自主创新中发挥着引领与示范作用,为了让创新型企业这一特殊的创新群体得到更好发展,本文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激励因素(即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激励模式进行较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本论文研究内容包括:第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及其激励机制模型的构建。界定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内涵及研究范畴,研究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作用及特点,从动力作用机制出发,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为三种不同激励模式,构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激励机制模型。第二,创新型企业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内涵与激励机制及实施效应的研究。较系统、详细地研究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政策的基本内涵、激励机制及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分别包含的政策工具,研究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在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第三,三种激励模式政策激励绩效的比较研究。基于激励基本理论对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这三种激励模式政策的激励绩效从定性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并突出绩效驱动型政策的优越性。第四,绩效驱动型政策绩效的实证研究。以实施“绩效驱动型政策”为主的福建省创新型企业为例,评价绩效驱动型政策作用于创新型企业的创新绩效,证实绩效驱动型相对于愿景驱动型与环境驱动型其政策绩效更具优越性。第五,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研究。总结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主要激励模式和实施效应,说明创新型企业对政策优化与完善的需求,对中国及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优化与完善提出对策与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首先,关于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类型。从政策动力作用机制角度,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为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其次,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实施不同激励模式政策现状及实施效应的结论。愿景驱动型政策、环境驱动型政策在美国、日本、韩国创新型企业中实施较为广泛,且实施效果良好。绩效驱动型政策在美国、韩国得以实施,且实施效果良好,同时绩效驱动型政策在中国安徽省、福建省的实施也较有成效。再次,三种激励模式政策激励绩效比较的结论。在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政策中,不管从理论研究角度还是从实证分析角度,均说明或验证了绩效驱动型政策相对于愿景驱动型政策与环境驱动型政策其作用成效优势明显。最后,提出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综合政府作用及政府选择的视角和创新型企业对政策需求的视角,本研究认为绩效驱动型是中国及各省份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的最佳选择,文章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具有理论与实践优越性的绩效驱动型政策提出对策,并提出如何以愿景驱动型政策与环境驱动型政策为辅助或补充的策略。
吴宏富[5](2005)在《浙江丰利何以成为粉体设备行业第一品牌》文中提出近日,科技部公布了200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资格复查结果。早在2002年3月我国粉体行业首家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浙江丰利粉碎设备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复查。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为该公司颁发了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吴宏富[6](2005)在《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文中研究指明
吴宏富[7](2004)在《研发粉体设备新品多、品种全、科技含量高,位居行业首位 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文中研究说明
吴宏富[8](2004)在《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文中研究表明
吴宏富[9](2004)在《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文中指出
吴宏富[10](2004)在《研发粉体设备新品多、品种全、科技含量高,位居行业首位——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文中研究指明
二、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WTO框架下规制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研究 |
1.3.2 与不同国家研发补贴政策的相关研究 |
1.3.3 研发补贴政策效应有关的相关研究 |
1.3.4 与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相关研究 |
1.3.5 现有文献评述 |
1.4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内容安排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 |
2.1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 |
2.1.1 补贴的经济学含义及理论基础 |
2.1.2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补贴的概念和分类 |
2.2.2 研发补贴的含义 |
2.2.3 WTO框架的含义 |
第3章 WTO框架下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国际规则 |
3.1 WTO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1 《SCM协定》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2 WTO研发补贴规则的演进 |
3.1.3 WTO研发补贴规则失效的原因分析 |
3.2 与研发补贴政策有关的WTO争端解决案例分析 |
3.2.1 欧洲空客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2 美国波音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3 案例的启示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4.1 WTO主要发达成员实施研发补贴政策的现状分析 |
4.1.1 美国 |
4.1.2 欧盟 |
4.1.3 英国 |
4.1.4 法国 |
4.1.5 德国 |
4.1.6 西班牙 |
4.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 |
4.2.1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 |
4.2.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5章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5.1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总体情况 |
5.1.1 中国研发补贴通报时间虽短但政策数量多 |
5.1.2 中国的补贴政策与发达成员存在差异性 |
5.1.3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中国研发补贴政策 |
5.2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分析 |
5.2.1 中国对研发活动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
5.2.2 基金拨款和税收优惠是主要手段 |
5.2.3 研发补贴政策引导产业发展 |
5.3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体系与WTO规则的一致性分析 |
5.3.1 研发规划 |
5.3.2 研发计划 |
5.3.3 研发税收政策 |
5.4 本章小节 |
第6章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设定 |
6.2 数据选择与变量描述 |
6.2.1 数据选择 |
6.2.2 变量描述 |
6.3 计量分析 |
6.3.1 基准回归: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
6.3.2 子样本分析:直接性与间接性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影响 |
6.3.3 拓展分析:研发补贴政策对进口的影响 |
6.4 本章小节 |
第7章 政策建议 |
7.1 新一轮研发补贴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背景 |
7.1.1 研发补贴政策兼具合规性和合理性 |
7.1.2 研发补贴政策实践面临着WTO规则改革 |
7.2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实践的建议 |
7.2.1 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 |
7.2.2 制定和实施合规合理的研发补贴政策 |
7.2.3 中国的应对策略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高新认定政策与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主要贡献与创新点 |
第二章 基础理论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一、政府干预理论 |
二、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理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政府干预的动机及后果 |
二、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
三、政府干预对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
第三节 现有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美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 |
第二节 英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 |
第三节 瑞士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 |
第四节 日本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 |
第五节 其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 |
第六节 国际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启示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新认定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理论框架 |
第一节 高新认定政策的制度背景 |
第二节 高新认定政策的框架体系 |
第三节 高新认定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机理分析 |
一、高新认定政策实施的经济学分析 |
二、高新认定政策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 |
第四节 高新认定中政府与家族企业的博弈分析 |
一、博弈模型假设 |
二、博弈模型构建 |
三、博弈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新认定影响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财税支持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家族控制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发操纵对高新认定政策效应的影响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启示和政策建议 |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4)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因素分析 |
2.1.1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
2.1.2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要素 |
2.2 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工具及划分 |
2.2.1 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内涵 |
2.2.2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工具及划分 |
2.3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主要激励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愿景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3.1 愿景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3.2 基于愿景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3.3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3.3.1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3.3.2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环境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4.1 环境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4.2 基于环境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4.3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4.3.1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4.3.2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绩效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5.1 绩效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5.2 基于绩效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5.3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5.3.1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5.3.2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激励理论的三种政策模式比较及较优模式的选择 |
6.1 基于各类型激励理论内容的比较分析 |
6.1.1 基于不同激励侧面与行为关系的激励理论的比较分析 |
6.1.2 基于不同形成时间与研究侧面的激励理论的比较分析 |
6.2 基于激励方法等角度的比较分析 |
6.3 基于激励机制行为导向制度等角度的比较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绩效驱动型政策模式的绩效的实证研究 |
7.1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绩效评价内涵 |
7.2 创新型企业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7.2.1 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的指导思想 |
7.2.2 确立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7.3 评价方法的选择 |
7.3.1 评价方法选择的指导思想 |
7.3.2 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 |
7.3.3 德尔菲法及加法评分法 |
7.3.4 主客观评价方法的综合应用 |
7.4 研究样本的选择及数据处理 |
7.4.1 研究样本的选择 |
7.4.2 数据的采集处理 |
7.5 政策绩效测度及结果分析 |
7.5.1 基于DEA方法的政策绩效测度 |
7.5.2 基于德尔菲法等的政策绩效测度 |
7.5.3 两种政策绩效测度方法的综合与比较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 |
8.1 国内外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及启示 |
8.1.1 典型国家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 |
8.1.2 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 |
8.1.3 国内外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的启示 |
8.2 创新型企业政策完善的需求分析 |
8.3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优化与完善的策略 |
8.3.1 选择绩效驱动型为主的政策激励模式 |
8.3.2 优化绩效驱动为主其它为辅的政策激励模式的措施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9.1 全文总结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已发表和录用的学术论文等 |
四、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D]. 贾瑞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3]高新认定政策与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D]. 万源星. 浙江工商大学, 2019(07)
- [4]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D]. 张晓明. 福州大学, 2017(03)
- [5]浙江丰利何以成为粉体设备行业第一品牌[N]. 吴宏富. 经理日报, 2005
- [6]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J]. 吴宏富. 四川化工, 2005(01)
- [7]研发粉体设备新品多、品种全、科技含量高,位居行业首位 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J]. 吴宏富. 安徽化工, 2004(06)
- [8]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J]. 吴宏富. 化工设计通讯, 2004(04)
- [9]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J]. 吴宏富. 化工设计, 2004(06)
- [10]研发粉体设备新品多、品种全、科技含量高,位居行业首位——浙江丰利开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J]. 吴宏富.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导刊, 2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