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综合规划服务金融服务建设和管理

加强金融综合规划服务金融服务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为建设经营管理型财政服务(论文文献综述)

林小淇[1](2021)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研究 ——以A县交通局为例》文中指出

杨政[2](2021)在《地方机构改革背景下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 ——以延川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之后,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开始了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目的的全方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机构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此次机构改革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立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基层政府作为最深入群众的层级,是服务型政府构建的最好体现。近年来,笔者所在县通过大部制改革、综合执法审批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在政府转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在此次机构改革后,让一些旧的问题更加突出,也暴露出新的不足。机构改革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认识不足、公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感知度不强、机构改革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动效果不够、公务人员队伍建设与需求还有差距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其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和服务认识等多方面的原因,作为基层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及实际,选择这一论题展开研究。本文以笔者所在县为研究对象,对本次机构改革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从服务型政府和机构改革相关理论入手,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通过查阅文献及实地走访等方式,以县级机构改革为基础,从机构设置及改革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等角度,针对笔者所在县的服务型政府的现状,特别是针对其服务理念淡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全方位培养不到位、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提出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大力挖掘人力资源从而夯实政府服务能力、加强思想观念转变、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建设等建议,从思想认识、机构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感知度,建设人民满意、人民放心的基层服务型政府。

邓岩[3](2021)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文中提出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基本观点。在各种矛盾中,社会主要矛盾因为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地位最为重要。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是生产与需要之间的矛盾。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生产与需要这对主要矛盾随之发展和变化,随着对其研究和把握的不断深化,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得以持续推进。坚持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行研判,并以此作为确定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和建设布局的基本前提以及指导党和政府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是我们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经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以唯物辩证法为基本原理,通过对不同时期社会矛盾的系统分析,实现了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科学把握,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经历了三次转变。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理解这一转变背后的深意,不仅要了解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什么,还要充分把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内涵、以及发展不平衡和发展不充分之间的关系。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关键要通过平衡和充分的发展来实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影响和关系到全局,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及中国现代国家建设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整体策略是通过更优质的发展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要重点关注发展中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各方面需要、推动人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出发,提出了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之策,不仅能够执行党的意志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政治保障,并通过政策导向和职能转变对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进行积极回应,而且能够以政府建设带动社会发展、从而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动力支持。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使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对应新的发展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还面临着统领新的发展、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促进政府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重塑政府与民众的新型关系的任务和使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时代命题的提出,开启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篇章,不仅要着力解决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服务理念与意识不足、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部门职责与分工不清、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还面临着如何满足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新要求、如何体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如何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规制资本、如何平衡政府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如何使政府在多元治理格局中发挥主导作用、如何应对人民对政府工作的多元评价、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等七大挑战。结构功能主义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遵循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为基本目标、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重心、以全方位完善政府治理结构为行动策略的实践逻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新时代如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所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和新举措,为我们提供了系统的实践指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障。具体地,要通过提高政府服务意识、改进政府工作作风、完善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的改革方针,以及创新政府服务手段和方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优化政府效能等一系列路径措施,从而有效推进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张文佳[4](2020)在《特色小镇发展中的基层政府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特色小镇建设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在促进供给侧改革、发扬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带动农业资源产销、促进村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央出台文件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基层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制定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资金,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基层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担负着具体操作的角色,是政策落实的实施者和小镇的实际建设者,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特色小镇的发展参加的主体众多,有政府、企业、居民等,而通过研究基层政府的行为,探究政府如何在特色小镇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优化自身职能,促进特色小镇能够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本文选取了胶州的李哥庄空港小镇、胶莱高端制造业小镇、铺集足球特色小镇,对胶州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从理论和实证分析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清楚界定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和定位,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介绍总结英国艾坪小镇、法国依云小镇、美国帕纳谷小镇和我国的桐乡乌镇、柯桥酷玩小镇、杭州梦想小镇当地政府在建设发展特色小镇中的经验做法和相关措施,得出基层政府应该注重特色小镇品牌的打造和维护,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发展特色产业,同时注重市场化发展规律,适度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通过分析论证,本文对于基层政府如何优化职能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明确特色小镇发展理念和方向,并对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二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让市场发挥主体地位,政府发挥引导作用;三是加强小城镇建设的保障措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增强金融支持的力度,完善融资的体制机制。

郝伟亚[5](2020)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作为城市发展骨骼的城市轨道交通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因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低等特点,城市轨道交通一直由政府主导市场,存在项目建设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竞争不充分导致效率不高等问题,亟需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此类问题。2014年以来,国家鼓励推行PPP模式加快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进程,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在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即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广泛应用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地方政府通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提高轨道交通供给效率,为解决准公共产品资金短缺和效率不足提供了一种市场化供给方式。但基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准公共物品的根本属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代表的经济属性和利益诉求不同,导致双方对项目权益资本结构即出资资本金的比例持有不同的期望值,引入社会资本的比例缺乏科学依据。因此,研究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中确定双方合理的出资比例,将为实际操作中政府和企业的投资决策和多方共赢提供理论参考。对于准公共产品中的“准”字,大多数的研究是从定性角度进行分析,而定量分析的研究较少。在PPP模式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可以共同作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但政府方基于对项目较低回报的要求,体现了项目的公益属性,而社会资本方基于对项目较高回报的要求,体现了项目的商业属性。因此从供给角度分析: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出资结构比例,可以是准公共产品中两者不同经济属性的一种定量反映。本文针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析,旨在映射准公共物品的属性结构关系,结合准公共物品不同属性的经济分析,从定量角度对准公共产品中的“准”字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提出了“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准公共产品,在采用PPP模式时,社会资本方出资的比例代表了项目市场化属性的比例,即为市场化准量。进一步,将最优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定义为:政府方所期望的、且社会资本方所能接受的最大权益资本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市场化准量”也间接反映了准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的揭示和研究具有显着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对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的分析,表明投融资已成为政府建设项目亟需解决的问题,PPP则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式。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发展经验借鉴,以及从国内的行业专家分析和已有案例分析来看,PPP项目的规范运作受到一定的关键因素的影响。如项目财务模型、效率、政府财政支出承诺等直接影响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模型产生的影响可以量化;组织营销战略、政策法规、风险分配、公共责任等间接影响因素在双方出资意愿、收益预期、运行效率等不同维度和程度对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产生影响。这些因素将成为影响PPP项目双方投资决策的依据,本文对此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和建议。与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问题研究相关的文献,更多侧重于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的研究,如融资模式选择、融资结构优化等。尽管在PPP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权益资本出资比例是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但涉及相关的研究较少,尤其是讨论双方均能接受的最合理的出资比例的研究更为少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有的双重属性。采用PPP模式,则是准公共产品采用的一种市场化供给方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对准公共产品不同属性的追求,也决定了不同的投资决策思路,这是双方参与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逻辑自洽。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属性作为出发点展开研究,认为由于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诉求不同导致投资回报要求不同,因此会产生差异化的投资回报要求曲线,社会资本方视角下投资项目所能得到的回报要求曲线和政府方视角下能够给予社会资本回报供给曲线存在利益共识点,则形成项目市场化准量的均衡状态,也即是本文所研究的市场化准量。本文基于净现值方法、资本结构等财务相关理论,结合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形成了市场化准量模型,研究了社会资本方生产效率和项目负债结构等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动态分析了政府方在让渡与索取的不同异化情况下市场化准量的变化趋势,同样也分析了社会资本方不同能力预期下、项目负债结构变动下的市场化准量的敏感性,得到了系列研究结论。结论一:存在一个最优的市场化准量,使得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政府方能够给予的收益率和社会资本方的要求报酬达到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状态也可以映射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的结构比例。结论二:当政府方让渡收益给社会资本方时,市场化准量有增大趋势;当政府方索取收益时,市场化准量有减小趋势。结论三:当社会资本方股东资源的投入增加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时,政府方能够给与的投资回报和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收益均呈现增大趋势,二者曲线的交点数值相应提高,市场化准量也同时增大。生产效率的具体影响体现在:如果项目总投资节省、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收入增加,市场化准量水平提高;反之,市场化准量水平减低。结论四:当项目负债比例减小,税盾效应大于债务破产风险成本时,市场化准量与债务比例同趋势变化;当项目债务比例增加至税盾效应小于债务破产风险成本时,随着负债比例或破产风险成本继续增大,市场化准量呈现为由上升转为下降的趋势。在实证方面,本文基于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市场化准量模型,通过对多个实际项目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市场化准量的理论成果。以标准模式的案例为基础,结合政府方让渡收益、政府方索取收益等不同案例,对三种市场化准量模型、关键因素的影响效果进行了案例分析,其实际结果与研究成果相吻合:当政府方让渡自身收益时,市场化准量呈上升趋势,当政府方索取与社会资本方持同等收益时,市场化准量呈下降趋势;当社会资本方效率提升时,市场化准量呈上升趋势;在社会资本方报酬率大于债务资金成本情况下,项目负债比例提升会提高市场化准量。案例实证验证了市场化准量模型的有效性。本文的创新点包括:第一,基于政府视角开展市场化准量研究。已有的PPP项目资本结构的研究中,大多侧重于融资结构中股权、债权之间的优化组合,研究对象主要是社会资本方与金融机构,很少针对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权益出资结构进行研究。鉴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盈利能力尚不足以为社会资本提供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在PPP项目中的资本投入和补贴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就决定着政府需要谨慎选择引资比例,并在提高项目效率和给予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中寻求平衡。在财务分析方面,政府方从满足社会资本方最低回报要求来考虑,选择的项目价值衡量标准是NPV=0。只有从政府方的NPV=0的视角出发,而不是从社会资本方期望的NPV>0视角出发,才能得到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率与引资比例之间的关系曲线(即回报供给曲线),进而得以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另外,在项目实践方面,由于PPP项目都是由政府发起且主导操作,社会资本方与之进行谈判博弈,通常在项目决策过程中,政府视角是这一矛盾的主导方面。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本文主要从政府视角出发,开展关于市场化准量的相关研究。这是本文立论方面的创新点。第二,开创性地提出了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并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是本文另一主要创新点。如上所述,关于PPP项目的市场化准量的已有研究成果很少,本文构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从内容上看是新颖的。本文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对出资和回报的不同要求进行分析,给出了社会资本方投资的回报要求曲线和政府方引入社会资本的回报供给曲线,并推导出在二者的要求达到均衡时的出资比例是合理的,即最优市场化准量,进而构建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通过对市场化准量模型的进一步研究分析,丰富了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验证。第三,定量分析了准公共产品两种供给方式的结构比例关系。对于准公共产品,专家学者大都从定性角度对其经济属性进行研究,很少对“准”字进行定量分析,尤其对其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比例关系研究更少。本文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入手,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中的供给方式的研究,提出用政府方出资代表传统的政府供给方式,用社会资本方出资代表市场化供给方式,并用“市场化准量”来定量地反映市场化方式在“准公共产品”供给中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供给是为了满足需求,供需矛盾的平衡则是其经济属性的现实表现。根据本文对准公共产品中不同权益资本特性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政府方基于对项目较低回报的要求,从供给方式上体现了项目的公益属性,而社会资本方基于对项目较高回报的要求,从供给方式上体现了项目的商业属性,“市场化准量”也间接反映了准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本文通过研究“市场化准量”,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供给方式进行了定量分析,揭示了其作为准公共产品所具有的双重属性之间的一种结构比例关系,具有其显着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四,结合现实情况对市场化准量理论进行了丰富。本文不仅从理论上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问题开展了分析,也从实际项目操作的角度出发,对研究问题进行了完善。首先,针对PPP项目是否“同股同权”的情况展开了分析,认为市场化准量还存在政府方让渡收益的模式和政府方索取收益的模式,而不同模式下,由于政府方要求报酬不同对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产生了影响,市场化准量也随之变动。同时,针对社会资本方的生产效率变动和项目自身的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也提供了趋势性分析,在负债结构影响分析中同时考量了税盾和债务破产风险成本的作用效果。这既是对市场化准量模型基础分析的扩展,也充实了现实过程中项目操作的理论参考意义。综上,本文基于PPP项目出资结构视角探讨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机理;在考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投资准公共物品回报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基于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不同经济属性的特征,建立了双方博弈达成出资结构比例均衡状态的理论框架;通过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就平衡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出资结构进行了探析,探究了社会资本方效率、项目负债结构等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机理。这些研究,为深入探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权益资本出资结构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投资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

戴伟[6](2020)在《商业银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颜日红[7](2020)在《涟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陈晓霞[8](2020)在《经略海洋战略背景下海洋行政管理职能优化研究 ——以R市L区海洋行政主管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经略海洋,向海图强。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省代表团的审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明确提出,山东“要更加注重经略海洋”。经略,在字典中的意思是“筹划”和“治理”。经略海洋,意味着对海洋注重规划引领和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对山东经略海洋、发展海洋经济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重要指示,勉励山东要把海洋开发这篇大文章做好。党中央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推进落实中央关于经略海洋重大政治战略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离不开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行政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就明确的指出,有效地进行政府治理和科学地进行宏观调控,都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必然要求,这是“政府治理”一词首次被提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在加快,“政府管理”开始逐渐地走向“政府治理”。在此背景下,推进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就必须要强化海洋行政管理,改革政府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对政府海洋行政管理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因此,全文以经略海洋战略为背景,选取海洋行政管理视角,以治理理论为研究工具,分析基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快政府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已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内在原因,并提出本人对基层政府加快海洋行政职能转变的思考和建议。我们要用治理理论来有效指导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向民主政府、法治政府、高效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全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部分。第二章介绍全文涉及到的概念和理论工具,即经略海洋战略、政府职能转变、治理理论。第三章简要介绍研究对象--R市L区海洋行政管理局的基本情况,总结其过去的职能,分析其在推进经略海洋战略中,加快推进自身职能转变的现状。第四章着重分析了当前在推进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内在原因。第六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转变路径的思考与建议。最后一章是结论。

宋琬若[9](2020)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立法研究》文中提出迄今为止,我国在46个城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但法律制度建设依然存在不满足实践需求的情况。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律制度的完善,“地方立法”很值得研究和关注。在环境治理领域,地方立法的现实性、可操作性、迫切性以及《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的扩容,都为地方立法规范城市垃圾治理提供了重要条件。在此目标指引下,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环境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分七个部分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现状和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立法情况进行探讨。第一部分,引言,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简述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明确本文的研究目标。第二部分,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概念进行概述,对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立相关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进行论述。第三部分,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规范体系,立法形式,到地方性立法趋势等,以地方立法为落脚点,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制度进行论述。第四部分,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实行效果和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对地方立法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探讨。第五部分,考察德、日、美等发达国家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中的模式,为我国地方立法提供借鉴。第六部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立法建议。主要从地方立法贴合地方特色、必要内容和配套制度的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等方面提出法律对策。第七部分本文结论。本文希望通过总结当前实践经验、分析地方立法的实践样本,对于地方立法的操作性不强,立法效果不突出的问题提出法律对策。并提醒注意: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的治理模式,决定了地方立法的行政特色突出,对于行政部门的立法能力和其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闫靖豪[10](2020)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度量与预警》文中研究说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三大攻坚战首位,而处理好金融风险又是这场攻坚战中的关键一步。随着全国地方各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地方债成为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缓解财政紧张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地方债发行力度,各类融资平台不断兴起,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逐渐增大。显而易见,过高的债务风险将会对金融经济稳定运行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地方债务风险亟待解决。在对地方债风险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本文从地方债违约概率和利率期限模型风险溢价两个方面来衡量全国各省区市的地方债务风险。首先在KMV模型中,我们加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隐性债务等因素,预测了未来各省区市地方债务的违约距离和违约概率;其次,通过选取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各省区市地方债的交易数据,利用动态Nelson-Siegel利率期限模型预测未来地方债与国债的风险溢价。实证结果显示,在存在大量隐性债务背景下,我国各省区市偿债压力较大,部分地区违约概率较高。同时,从利率期限结构角度来看,我国不同区域的债务风险表现不同,沿海发达地区地方债风险溢价较低,而中西部和北方大部分省区市地方债风险溢价较高,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二、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为建设经营管理型财政服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为建设经营管理型财政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2)地方机构改革背景下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 ——以延川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2.研究方法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
        1.服务型政府
        2.机构改革
    (二)理论基础
        1.新公共管理理论
        2.新公共服务理论
二、延川县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及成效
    (一)延川县政府机构改革现状
    (二)机构改革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义
    (三)延川县服务型政府现状调研分析
        1.问卷说明
        2.问卷分析
    (四)延川县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效
        1.服务型的行政理念逐步建立
        2.富有延川特色的行政审批模式开始实行
        3.新的综合执法队伍已经组建并开始运行
        4.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力度不断增长
        5.干部作风建设逐渐转变和提升
        6.政务服务的领域和效率不断扩大和提升
三、延川县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自主转型动力不足,自身建设仍需加强
    (二)政府管理过程中越位缺位现象仍然存在
    (三)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政府热、公民冷现象
    (四)公务人员队伍建设阻碍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延川县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政府服务理念不强,缺少公共服务意识
    (二)公民参与行政的自主意识不够
    (三)政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
        1.机构改革落地不够
        2.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过多,对政府良性运行造成影响
        3.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迟滞
    (四)人才队伍全方位培养不到位
        1.人员结构不科学,晋升渠道受限
        2.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干部需求多样化
        3.公务人员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五)运行机制不畅,监督力量不足
        1.政府政务信息不够透明
        2.监督合力形成不够
        3.电子政务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五、延川县服务型政府提升的对策
    (一)做好思想观念建设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加大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宣传
        3.加强对公务人员基本素养培养
    (二)强化宏观调控,夯实体制保障
        1.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构建高效行政
        2.完善县级机构编制运行体系
        3.做好机构编制评估监督工作
    (三)配套改革充分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1.做好专业化人才需求供给,保障服务多样化
        2.完善干部考核和监督相结合制度
        3.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益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公开透明的行为方式
        1.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2.做好资源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
        3.完善投诉监督机制,打造绩效评估体系
六、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设调查问卷
致谢

(3)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实践意义
    二、学界已有研究现状述评
        (一) 关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研究述评
        (二) 关于服务型政府的研究述评
        1. 服务型政府的研究现状
        2. 服务型政府的研究述评
    三、本研究核心概念的阐释
        (一) 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
        (二) 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涵与要求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
        (一)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到十八大之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
        (三)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涵与要求
        (一)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
        1. 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
        2. 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的比较
        (二)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内涵及表现
        1. 发展不平衡的内涵与表现
        2. 发展不充分的内涵与表现
        3. 发展不平衡与发展不充分的关系
        (三)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影响与要求
        1.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影响
        2.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章 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之策
        (一)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政治保障
        (二) 对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
        (三)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动力支撑
    二、“人民满意”这一目标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二) 统领新的发展全局
        (三) 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 实现政府从“供给导向”到“需求导向”的转变
        (五) 重塑政府与人民的新型关系
第三章 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一、当前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 服务理念与意识不足
        (二) 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四) 行政部门职责与分工不清
        (五) 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
        (六) 政府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新时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面临的挑战
        (一) 如何满足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新要求
        (二) 如何体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动态性和发展性
        (三) 如何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规制资本
        (四) 如何平衡政府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
        (五) 如何在多元治理格局中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六) 如何应对人民对政府工作的多元评价
        (七) 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第四章 新时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实践逻辑
    一、一个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
        (一) 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基础
        (二) 结构功能主义对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
    二、新时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逻辑进路
        (一) 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为基本目标
        (二) 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重心
        (三) 以全方位完善政府治理结构为行动策略
第五章 新时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原则与路径
    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四)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基本保障
    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路径
        (一) 提高政府服务意识
        (二) 改进政府工作作风
        (三) 完善政府职责体系
        (四)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五) 坚持“放管服”结合的改革方针
        (六) 创新行政方式
        (七)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提高行政效能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致谢

(4)特色小镇发展中的基层政府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3.3 现有研究述评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2章 特色小镇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2.1 特色小镇的概念和内涵
        2.1.1 特色小镇的概念与界定
        2.1.2 特色小镇政府职能的概念
    2.2 相关理论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2.2.3 “田园城市”理论
        2.2.4 卫星城市理论
第3章 胶州市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现状、措施和成效
    3.1 特色小镇发展历程和模式
        3.1.1 特色小镇发展历程
        3.1.2 特色小镇发展模式
    3.2 胶州市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背景
        3.2.1 政策环境
        3.2.2 产业基础
    3.3 胶州市推进特色小镇发展现状
    3.4 胶州市推进特色小镇发展的措施
        3.4.1 加强组织领导
        3.4.2 强化政策扶持
        3.4.3 科学规划
        3.4.4 培育特色产业
        3.4.5 完善功能配套
第4章 胶州市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4.1 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1.1 前期规划不科学
        4.1.2 培育产业特色不足
        4.1.3 配套服务不健全
        4.1.4 资金投入不足
    4.2 政府推进特色小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4.2.1 公共精神的缺失
        4.2.2 第三方力量不足
        4.2.3 评估监督机制不健全
第5章 国内外特色小镇发展中政府作用发挥的经验借鉴
    5.1 国外特色小镇发展中的当地政府作用
        5.1.1 英国艾坪小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5.1.2 法国依云小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5.1.3 美国纳帕谷小镇发展中政府的作用
    5.2 国内特色小镇发展中的当地政府作用
        5.2.1 桐乡乌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5.2.2 柯桥酷玩小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5.2.3 杭州梦想小镇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5.3 国内外特色小镇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经验启示
第6章 特色小镇发展中政府作用优化的对策建议
    6.1 明确发展理念和方向
        6.1.1 找准定位,明确发展理念
        6.1.2 制定短、中、长期发展规划
    6.2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
        6.2.1 特色小镇发展的政府功能
        6.2.2 特色小镇中的政府功能偏差的纠正
    6.3 加强小镇发展的保障措施
        6.3.1 创建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6.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6.4 增强金融支持力度
        6.4.1 制定金融政策
        6.4.2 发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模式
结论
附录A: 特色小镇基层政府作用访谈提纲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5)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2 研究内容及概念定义
        1.2.1 研究内容
        1.2.2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概念界定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1.4 创新点
    1.5 本章小结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文献综述
        2.1.1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2.1.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研究
        2.1.3 债务融资和资本结构研究
        2.1.4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融资结构研究
    2.2 文献评述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现状及要素分析
    3.1 PPP的国际经验和中国现状
        3.1.1 PPP的国际经验
        3.1.2 中国PPP发展现状
        3.1.3 中国PPP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2 城市轨道交通PPP发展现状
        3.2.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
        3.2.2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及模式
        3.2.3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发展中的特殊问题
    3.3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影响因素甄别与分析
        3.3.1 主要影响因素甄别
        3.3.2 影响因素分析
        3.3.3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参与主体动因分析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模型构建
    4.1 市场化准量模型推导逻辑
        4.1.1 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属性
        4.1.2 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要求曲线
        4.1.3 政府方引入社会资本的回报供给曲线
    4.2 市场化准量模型
        4.2.1 市场化准量基本曲线
        4.2.2 市场化准量模型参变量
        4.2.3 市场化准量标准模型
    4.3 市场化准量异化模型
        4.3.1 政府方让渡收益模型
        4.3.2 政府方索取收益模型
        4.3.3 不同市场化准量模型的对比分析
    4.4 市场化准量关键影响因素变动分析
        4.4.1 社会资本方的生产效率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分析
        4.4.2 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分析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动态分析
    5.1 引入社会资本对项目生产效率的影响分析
        5.1.1 建设成本效率变动的分析
        5.1.2 运营成本效率变动的分析
        5.1.3 运营收入效率变动的分析
    5.2 项目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趋势分析
        5.2.1 项目负债结构变动的基本分析
        5.2.2 税盾效应和债务破产风险成本的影响分析
        5.2.3 负债结构变化对异化模型带来的变动影响分析
    5.3 本章小结
第6章 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案例实证分析
    6.1 标准情况——某市新机场轨道线项目
        6.1.1 测算说明
        6.1.2 财务测算条件
        6.1.3 假设条件
        6.1.4 测算结果
        6.1.5 动态分析检验
    6.2 政府方让渡收益的情况——S市1 号线项目
        6.2.1 合作模式
        6.2.2 边界条件
        6.2.3 财务测算条件
        6.2.4 测算结果
    6.3 政府方索取收益的情况——W市2 号线项目
        6.3.1 合作模式
        6.3.2 财务测算条件
        6.3.3 测算结果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7.1 论文的主要结论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数据集

(8)经略海洋战略背景下海洋行政管理职能优化研究 ——以R市L区海洋行政主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目的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2.国内研究综述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1.思路及框架
        2.研究方法
        3.创新之处
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
        1.经略海洋战略思想
        2.政府职能转变
        3.海洋行政管理
    (二)治理理论
        1.治理内涵
        2.治理的特点
        3.治理的目标
        4.海洋治理
三、治理视角下基层政府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现状
    (一)L区海洋行政主管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2.职能设置
        3.层级比较
    (二)治理视角下基层政府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现状
        1.加快建设治理主体
        2.治理工具不断完善
        3.服务能力显着提升
        4.治理理念逐步深入
        5.监督渠道日益畅通
四、治理视角下基层政府推进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转变的制度供给不足
        1.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2.事权与财权不匹配
        3.绩效考核体制不完善
        4.治理体系不健全
    (二)职能转变不到位不彻底
        1.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2.工作效率低下
        3.现代科技水平需提升
    (三)依法行政亟待加强
        1.法治意识淡薄
        2.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
        3.公民监督力度不足
五、治理视角下基层政府推进海洋管理职能转变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一)基层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二)思想观念转变滞后
    (三)职能结构设置不合理
    (四)奖惩激励制度不健全
    (五)政府外部约束不足
    (六)绩效取向根深蒂固
六、治理视角下基层政府推进海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一)建设法治政府
        1.强化社会监督,打造法治队伍
        2.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
        3.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二)建设民主政府
        1.畅通公民利益诉求表达通道
        2.施政公开透明,增强公民知情权
        3.引入多元参与,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三)建设高效廉洁政府
        1.强化制度供给,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2.增强科技支撑,提升治理能力
        3.引入基金投入,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
        1.加强上下交流,回应群众诉求
        2.加强市场监督,保障权力运行
        3.构建协同运行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9)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概况
        (一) 国外相关理论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
    三、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
        (一) 本文内容与结构
        (二) 本文的研究方法
        (三) 创新点
第一章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概述
    第一节 城市生活垃圾相关概念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
    第二节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一、城市生活垃圾传统处理方式不可持续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二次污染严重
        三、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的迫切性
第二章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现状
        一、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直接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专门设计
    第二节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趋势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向地方下沉
        二、地方性法规逐渐取代地方政府规章
        三、对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认知与定位逐渐完善
第三章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实施中的问题
        一、基层重视度和推行力度不强
        二、标准设置复杂、分类难度大
        三、垃圾分类工作缺乏监督
    第二节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制度设计中的问题
        一、缺少对垃圾分类投放的强制性设计
        二、政府部门责任设置不清晰
        三、立法中对政府不作为的监督缺乏设计
        四、立法缺乏对市场主体的规划和扶持的设计
第四章 国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实践对我国地方立法的启发
    第一节 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践
        一、德国的全民责任制度
        二、日本的垃圾分类意识教育
        三、美国生活垃圾分类的商业模式
    第二节 启示
        一、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制度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营
        三、提高分类意识教育
第五章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法律对策
    第一节 地方立法贴合地方特色
        一、立法前进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
        二、制定符合地方发展阶段的地方立法
    第二节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应有内容
        一、明确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和程序
        二、推动行政部门之间职权明晰
        三、明确设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不利责任
    第三节 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制度
        一、完善“软法”的制度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收费制度
        三、加强全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教育与宣传
    第四节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有关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加强有关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问责
        二、完善对有关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10)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度量与预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2.2 国内文献综述
        1.2.3 文献述评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1.4 本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1.4.1 主要创新
        1.4.2 主要不足
第2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与风险分析
    2.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与现状
        2.1.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
        2.1.2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发展现状
    2.2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2.2.1 隐性债务规模较大
        2.2.2 偿债资金来源不足
        2.2.3 管理模式不够完善
    2.3 国外地方债务管理分析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地方政府债务违约概率的风险度量与预警
    3.1 模型的选择与构建
        3.1.1 模型的选择
        3.1.2 KMV模型的构建
    3.2 参数的计算与实证分析
        3.2.1 数据选取与说明
        3.2.2 地方政府综合财力预测
        3.2.3 各省区市刚性支出占比分析
        3.2.4 各省区市债务规模测算
        3.2.5 各省区市的违约概率计算与预警分析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地方债与国债收益率风险溢价的度量与预警
    4.1 模型的选择与构建
        4.1.1 模型的选择
        4.1.2 动态Nelson-Siegel利率期限模型的构建
    4.2 数据的选取与实证分析
        4.2.1 数据选取与预处理
        4.2.2 动态NS模型参数的拟合
        4.2.3 利率期限模型参数预测
        4.2.4 各省区市地方债的风险溢价与预警分析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本文主要结论
    5.2 相关政策建议
        5.2.1 完善全口径债务统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5.2.2 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整合各级融资平台
        5.2.3 优化债务结构,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
参考文献
致谢

四、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为建设经营管理型财政服务(论文参考文献)

  •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研究 ——以A县交通局为例[D]. 林小淇. 集美大学, 2021
  • [2]地方机构改革背景下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 ——以延川县为例[D]. 杨政. 延安大学, 2021(12)
  • [3]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D]. 邓岩.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4]特色小镇发展中的基层政府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D]. 张文佳. 山东大学, 2020(05)
  • [5]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D]. 郝伟亚. 北京交通大学, 2020
  • [6]商业银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研究[D]. 戴伟. 东南大学, 2020
  • [7]涟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D]. 颜日红. 湖南农业大学, 2020
  • [8]经略海洋战略背景下海洋行政管理职能优化研究 ——以R市L区海洋行政主管局为例[D]. 陈晓霞.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9]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立法研究[D]. 宋琬若.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10]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度量与预警[D]. 闫靖豪. 吉林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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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综合规划服务金融服务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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