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认证的三大基础活动(论文文献综述)
刘菁元[1](2021)在《全球治理中私人规制的行为逻辑研究 ——以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私人规制一般是指由各类私人实体所创设的一系列规则与实践。私人规制的出现既是对全球问题复杂化趋势的适应,也是对目前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治理体系的补充。本文结合全球治理的语境,将私人规制具体定义为一种由包括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在劳工、人权和环境等领域进行标准编撰、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和认证的治理机制。其中,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是其最为重要的方面。私人规制主要作用于社会、环境等领域,是缓解当前传统治理模式下“治理赤字”的重要出路,也是私人权威发挥其作用和影响力的重要路径。有学者提出其在全球治理中的“棘轮效应”使之成为近50年最具有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因此,本文的核心问题是:私人规制如何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作用,即其行为逻辑为何。此问题不仅涉及了私人规制的作用机制,更与其行为策略相关。行为逻辑是研究治理机制作用模式的重要工具。为了对私人规制的作用模式进行整体性分析,本文提出了一个行为逻辑研究框架。本文认为,私人规制因其治理目标的全面性和自身性质的独特性,在一系列治理实践中形成了高度复合性的行为逻辑:即控制逻辑、赋权逻辑、市场逻辑。具体来讲,控制性逻辑通过对行为体的生产、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实现治理的环境价值;赋权逻辑通过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赋权的方式实现治理机制的社会性目标;市场性逻辑以市场供求为利益杠杆,对行为体的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从而实现治理的经济价值。正是这样的复合性逻辑使得私人规制在处理全球性问题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三方面价值,实现更为全面的治理效果。本文绪论部分对私人规制的研究背景、现状、方法、意义进行了介绍。正文开篇由全球治理的“失灵”现象引入,进而论述了私人规制产生、兴起和发展的历程和成果。接着,作者构建了文章的理论框架部分,先后对私人规制行为逻辑的本质驱动、理论基底和具体形式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为验证提出的分析框架,文章选取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作为案例进行研究。研究发现,FSC正是借助“控制”、“赋权”和“市场”三种行为逻辑来实现环境、社会和经济三方面的治理价值。首先,FSC通过制定森林管理和林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标准和规则、设立执行保证机制的方式对相关行为体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以实现治理的环境价值;其次,FSC通过制度设计、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方式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赋权,实现治理的社会性价值。其中,制度设计主要包含了“三分席位”模式、公众咨询机制、纠纷解决系统、开放性平台等方面。知识生产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价值理念、概念创新和实践信息三个层次。最后,FSC运用市场逻辑,通过市场激励和市场宣传两种方式实现了治理的经济价值。其中,市场激励措施包括商标提供、市场运动等方面;市场宣传则主要包括构建宣传网络、拓展传播主体、大众媒体宣传和修辞策略运用等内容。文章的结论部分对国际森林问题及FSC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论述,并同时提出了私人规制研究的潜在方向和重点领域。
卜乐[2](2020)在《中国森林认证政策的形成过程分析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
陈心怡[3](2020)在《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粗放式经济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日益成为我国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加到总布局中,并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缺乏完善规范的法律制度。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与披露相关的法律文件仍然有所欠缺。这就导致我国企业在进行披露时存在披露主观意愿不强、环保意识不够、披露形式不规范、披露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总体而言,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而同为东亚国家的日本,曾经走过与我国相似的发展道路,在环境污染问题上也有过惨烈的教训。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日本已建立起较为先进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经验和借鉴。本文在对中日两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对比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日本的王子制纸和中国的恒丰纸业作为研究案例,对比同为造纸行业的两者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差异,得出适应我国造纸行业披露的经验。最后针对中日两国目前披露现状以及案例企业之间的差异,本文尝试探究造成差异的原因以及我国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借鉴意义。
晏娇[4](2020)在《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文中提出长期以来,学界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研究集中在演进路径和具体机制的研究上。演进路径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问题上,以及具体的诸如“共区原则”、“资金与技术”或者“气候融资”等问题上;气候治理机制的研究则试图从之前的京都机制中寻找机制设置的缺陷,进而对机制的完善提供思路。但这些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解决诸如“公地悲剧问题”的研究,限制了进一步研究全球气候治理问题的思维。因为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全球气候治理不是在‘自上而下’的京都机制式治理路径上进行自我完善,而是在《巴黎协定》的设计下发生了‘自下而上’的转型”以及“为什么美国在京都进程中退出,到了巴黎进程再次退出”。气候治理路径转型之后的“后巴黎时代”的谈判仍然艰难。无论是从合作理论还是从制度主义视角都很难对这种现象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因此,研究跳出现有研究成果的限制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当前的全球气候治理背景、梳理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现象、得出治理权威动态变化的结论,最后探讨其对中国的意义。首先,当前的全球治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背景:全球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性。各个国家不但更多时候选择进行区域一体化进程,也更多地选择在特定的议题上进行联合,还有日渐活跃的非国家行为体与传统的主权国家共同拉开了全球治理的大网。因而文将多层次治理框架引入全球气候治理研究中,搭建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为支撑,大国气候治理行动为基石,跨国气候治理网络为辅助的全球气候治理架构。其次,通过以“服从”为核心特征的治理权威这一关键因素,探求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根原因及实际意义。分析发现,在气候治理路径的转变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了动态变化。这种变化一是国家的权威得以增强;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组成的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权威已经兴起且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影响。在对“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的梳理中发现,《京都议定书》的惨淡收场实际上并非是其机制设置的问题,原因在于该多层次治理体系没有一个实质凌驾于所有主权国家之上的“超级政府”,因而就无法确保一个机制得到所有国家的遵守。在审视《巴黎协定》安排的气候治理路径时,可发现所谓的“自下而上”路径实质上依靠的是主权国家各自的节能减排行动。由于还没有明确的不遵约机制,因此该路径的治理效果取决于各国最后对国的定位和对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协定对签约国实际上的约束力非常小,既无法强制国家履约,也无法在国家能履约的情况下进行惩罚。这就是国家层次在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这一超国家层次的互动博弈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的动态变化——国家权威的强势回归。这是一种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同时也是对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再次,在国家权威回归、超国家权威势弱,且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力、发展方向、治国理念以及中国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上展现出的积极态势,文认为目前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展现出了方向型领导力。因此通过与国直接相关的气候行动以获得领导力,增加中国的话语权,是合理且可行的。最后,结合当前针对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谈判进程,文认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强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减排协议,全球层面的国家间合作会持续性艰难。因此国家自主气候治理行动最终将会落在次国家层次,而各国是否能顺利地将气候治理政策内化及下沉是气候治理的关键。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层次的区域化合作、国际层面的次国家合作以及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参与,可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关雪梅[5](2020)在《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林业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林业行业的晴雨表和林业企业的中坚力量,林业上市公司的责任更加重大,应更大程度上考虑森林资源的外部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何保证在赚取经济利润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林业上市公司亟需解决的难题。林业产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其生产经营依托森林资源,其投资兼具了生产周期长、投资风险相对较大和经济效益低等诸多特征,并且关系到林农问题、国民经济发展问题和生态安全问题。近年来政府加大对林业产业上市企业支持力度,代表政府直接意志的政府补助必然对其投资产生影响,也会对社会责任起到重要的支撑和驱动作用。而当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层利己动机和战略动机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接纳与认同。在当今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重视加大的背景下,对宏观的政府补助对微观林业产业这一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经济和社会后果进行研究,重新认识其社会责任履行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效果及作用路径提上日程。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为理论指导,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我国沪深两市林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对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在分析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与投资效率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机理及假设;其次,从变量的测度、主要回归分析方法和模型构建三个方面设计了研究的方案;再次,利用OLS、FE和Sys-GMM三种回归分析方法对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提出了建立完善的政府补助驱动机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投资效率的内部提升策略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本文按照“政府补助—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效率”的逻辑思路,发现并证实了政府补助不仅正向影响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效率,而且也发挥了对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向驱动作用,即政府补助产生的资源补给效果可以优化林业上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投资效率的长期和短期积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在政企关系之间这一“从外到内”、从宏观到微观的作用路径中发挥中介作用。本文丰富和发展了林业企业社会责任和投资效率研究领域,为林业上市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提供对策,有助于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实现,在政府、社会和企业之间建立完善的互动机制,并为相关政府部门与微观企业提供一定政策指导与借鉴。
李文全[6](2019)在《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为研究对象,先从对生态绿线这一新鲜词汇的理论渊源、词源分析、思维方式、功能及内容等角度展开释义与分析,得出生态绿线是一种倡导人们不断向高质量目标攀登的标杆,是生态文明理论在质量领域的特殊表达。文章在明确了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之后,对生态绿线与高质量的逻辑关系也进行了论述,进一步指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高质量的供给与高质量的需求,这需要一系列高水准的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标准来实现。生态绿线以其自身的高标准、引导性、螺旋上升性和非强制性为独特视角,对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从国内外两个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剖析,并将我国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认证制度分成了以产品、服务和环境为导向的三大类认证制度。文章在对上述三大类认证制度分析整合的基础上,提出了亟待解决的如下四个问题: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并试图从法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等角度入手,找出完善路径,并提出建设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初步构想,通过统一的规范和制度统领来实现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认证制度的发展。全文的正文部分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生态绿线释义及功能的分析与定位;第二部分主要是指出国内外具有推动绿色发展性质的认证制度的制度现状并在对比之下提出我国生态认证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在整合推进我国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制度发展问题的探索;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展开对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任毅[7](2016)在《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机制是推进北京与周边区域生态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区域生态一体化要想带来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效应,就要充分把握好“市场之手”,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北京及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涉及多方面的内容:环境服务市场、流域服务、生物多样性、景观服务、碳交易等等,每一项交易内容都面临着产权界定、市场交易制度、交易主体、价格确定、法律政策保障等多重因素。市场的发展又面临不同阶段市场环境的变化,因此,需要设计构建一个有效的生态补偿市场,通过市场制度来实现北京及周边区域生态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京津冀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共识。市场化手段在生态补偿设计中发挥良好的作用,需要满足三大基本条件:一是产权和责任明晰,要科学界定生态服务功能的责任主体;二是生态成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市场配置,明晰生态破坏治理责任,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本纳入到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三是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研究重点解决了三个科学问题:一是如何培育合理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二是如何合理确定市场化生态补偿标准并实现产权的多元化;三是生态补偿运行服务的市场化与合作路径问题。本研究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大背景下,围绕北京市与周边地区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方式和区域合作路径,研究设计市场化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章提出了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研究区域的典型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与重点、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解释北京及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为何有利于破解超大城市发展的难题,弥补政府主导生态补偿的不足;第二章评述了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指出目前对市场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不足,特别是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组织和委托代理理论、博弈理论、契约理论等作为市场化生态补偿的重要理论基础,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应用。第二章同时对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的边界进行了界定,并阐明了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核心目的。对市场化生态补偿的主要途径进行了总结,提出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研究趋势。第三章是从实践的角度对国内外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优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国内外市场化屯态补偿的成功案例的主要经验与启示。第四章为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与运作模式。从界定利益相关方、确定补偿标准与金额、确定市场化补偿方式、确定资金筹措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市场化补偿的思路、实现形式、基本框架与运作模式。第五章对北京与周边区域的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水资源价值进行了分析和核算。第六章对北京与周边区域的生态补偿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第七章系统分析了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的以协商谈判为主的流域市场化生态补偿、以排污权交易为主的大气污染市场化补偿、以碳汇为主的森林市场化生态补偿、以湿地发展基金为主的湿地市场化保护和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模式,并分别设计出了北京市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制度框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第八章为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在总结研究成果基础上,展望了今后市场化生态补偿设计研究的关注热点。
张佩[8](2015)在《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1992年世界环境发展大会后,森林认证作为一种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市场机制取得了各方的支持和认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意识到森林认证在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国际市场准入与竞争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中国政府也开始开展森林认证工作。中国的森林认证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作为一种对环境负责的发展模式,森林认证与中国当前推行的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具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森林认证作为一种被人们广为接纳的市场机制,存在着诸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多方面的影响。但是考虑到森林认证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契合点,本文从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行为的角度来分析森林认证产生的影响。论文在介绍森林认证和生态文明的相关理论和发展概况、阐释两者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分别论述了中国开展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行为的影响。在分析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的影响时,主要从生态认知、生态价值观、生态态度、生态素质和生态满意度这五个方面展开;而在分析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行为的影响时,则主要分析森林认证对人们在公共空间、组织内部和私人空间的行为产生的影响。基于此,文章还针对森林认证对生态意识与行为的影响建立了综合评价指标模型和方法,并得出了如下结论:(1)对于个体而言,森林认证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态认知能力、改善其生态价值观、改变其生态态度、提高其生态素质和生态满意度;能够引导人们进行生态法律维权、积极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力争作业过程生态化、进行生态消费以及养成生态习惯等。(2)对于林业企业而言,森林认证能改善其经营管理理念并促进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因为认证原则和认证培训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整体的生态环保意识;规范生产作业以降低生态破坏的程度;促使企业注重废弃物的清理;促进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估;推行特殊经营模式等。(3)对于政府而言,森林认证有助于促进政府理念的生态转型。譬如,森林认证能推动政府林业政策法规的制定,促进政府完善绿色采购政策等。最后,文章根据中国森林认证对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的影响效果,提出了弥补认证过程中不足之处从而提高认证影响的主要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认证的宣传和推广、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培育国内认证产品市场、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认证、加大环保型基础设施投入等。
王杰[9](2014)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由于森工企业长期的过度采伐导致森林资源危机和林业企业、林区经济危困,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愈加突出。落后于市场经济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为了协调森林资源再生和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业部门出现了重大变化,森工企业开始从采伐森林向加强森林管护和营造林转变,木材生产调减、森林培育和管护增强。国家林业局部署要加快完成森林分类区划,将天然林划分为国有生态公益林和国有商品林,推动森林分类经营向纵深发展,以有效解决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2004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部分森工企业局进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分开,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晰,但由于试点的森工企业局存在着多重目标,无法有效实行企业化经营还影响了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发挥,建立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但有效地对国有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和经营,还能实现各自明确的经营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森林资源的主导功能,兼顾其它效益;对于经营组织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资源、环境、生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在这种背景下,单纯用财务指标反映绩效是很不准确的,因此,在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其分类经营组织绩效评价体系,将会更好地推进国有森林资源的经营与管理,实现森林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和成果进行梳理,采用历史与现实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问卷调查和实地考查、专家打分和层次分析等方法,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林业分类经营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组织绩效管理等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界定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的概念,在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将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分为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和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明确各分类经营组织的经营目标,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以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在不影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进而明确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结构模型。在现有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下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进行梳理和分析,国有森工企业集团以经济效益指标为主的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表现较差。分析影响组织绩效发挥的原因,绩效评价体系滞后、林业制度不健全、林业产业不成熟、林业市场不完全和经营组织自身不足等起到了影响和制约作用:绩效评价体系的滞后性将无法科学、公正、全面地评价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的绩效,即使在其它制约因素改善的情况下也无法起到科学监督和有效激励的作用,因此把经营组织绩效评价体系的改善作为首要工作进行研究。构建了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框架,运用层次分析法将组织绩效的评价层次化和系统化,分别设置了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和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对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以体现其主导功能及组织目标的差异;以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内的森工企业局为例,根据其主导功能试用国有商品林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对其八年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根据制约组织绩效发挥的林业制度、林业产业、林业市场和经营组织自身这些方面,提出要提高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的绩效水平,还要理顺分类经营组织之间的关系、提高林业组织自身竞争优势、参与林业市场的培育与建设、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改善林业产业环境建设等组织内外部发展措施。
丛之华[10](2014)在《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评价与推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世界都在关注森林消耗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森林认证是通过市场发挥作用以减轻林业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制度创新。它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并迅速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的林产品出口和进口大国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自成立FSC工作组以来一直积极促进森林认证的启动和推动工作,森林认证发展较快,已建立了本国的森林认证体系,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国森林认证的发展基本上都先从试点开始,再逐步扩大认证范围。东北国有森工企业作为全国最早开展森林认证的经营单位,多次被列为试点,是我国森林认证推进的重要区域,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为此,有必要研究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的效果以及如何在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成功推进森林认证,本文对于东北国有森工企业及全国森林认证推进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供应链理论、制度创新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和林业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评价及推进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对森林认证的运行机理进行了分析,认为全球化的供应链、供应链的可持续性和供应链干预是森林认证运行的主要驱动力、消费者选择理论是森林认证运行背后的经济思考、治理理论使森林认证与传统的依靠国家权力执行的公共政策相区别、信任尤其是制度信用是森林认证制度平稳运行的保证、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积极和主动参与森林认证的前提;同时对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的现状进行评价,指出存在认证单位和认证面积以全局为主、森林认证类型和认证机构选择单一、认证证书保管重视不足、集体行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并分析了森林认证推动程度与利益主体的关系,指出森林认证推动水平与森工企业认证意愿和利益相关者推动程度显着相关;在此基础上,运用Logistic方法对东北国有森工企业开展森林认证的意愿进行分析,指出影响参与森林认证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压力、政府扶持、领导重视情况、认证体系互认的重要性这四个因素,而且这四个因素与我们预期假设的影响方向相同。其次,在确定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中关键利益相关者和角色的基础上,运用因子分析法、重要性—绩效分析和回归分析法,评价了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满意度,指出利益相关者对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总体相对满意,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生态效益方面,其次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再次,运用SWOT-AHP方法对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战略进行分析,指出应选择SO战略和ST战略,并分析了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战略实施的思路与步骤;最后,从企业能力建设、动力机制建设、政府能力建设、配套制度建设和提高集体行动能力等方面提出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的具体对策。
二、森林认证的三大基础活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森林认证的三大基础活动(论文提纲范文)
(1)全球治理中私人规制的行为逻辑研究 ——以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
(一)何为“私人规制”? |
(二)关于私人规制的现有研究 |
(三)对FSC的现有研究 |
(四)现有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框架及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全球治理的“失灵”与私人规制的兴起 |
第一节 全球治理的“失灵” |
一、全球化的加速与治理概念的兴起 |
二、全球治理失灵的背景及表现 |
第二节 私人规制的兴起与发展 |
一、私人规制的概念与分类 |
二、私人规制的兴起和演变 |
第三节 全球治理中的私人规制 |
一、全球治理中私人规制的发展现状 |
二、全球治理领域私人规制的发展趋势 |
第二章 私人规制的行为逻辑 |
第一节 行为逻辑的驱动:合法性问题 |
一、关于合法性的研究 |
二、关于组织合法性的研究 |
三、组织合法性研究路径 |
四、合法化与合法化策略的研究 |
第二节 复合式行为逻辑:“控制”、“赋权”与“市场” |
一、逻辑一:“控制”逻辑 |
二、逻辑二:“赋权”逻辑(Empowerment) |
三、逻辑三:“市场”逻辑(Marketing) |
第三节 治理逻辑与治理价值 |
一、“控制”逻辑与环境价值 |
二、“赋权”逻辑与社会价值 |
三、“市场”逻辑与经济价值 |
四、复合式行为逻辑与可持续发展 |
第三章 私人规制视角下的森林管理委员会 |
第一节 国际森林治理的背景与进展 |
一、国际森林治理的历史与背景 |
二、国际森林治理进展与现状 |
三、国际森林治理的特点和趋势 |
第二节 国际森林治理的困境与挑战 |
第三节 国际森林治理中的私人规制——FSC |
一、国际森林治理中的“私人”转向 |
二、国际森林治理中的森林规制 |
第四章 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行为逻辑 |
第一节 逻辑一:基于环境价值的“控制”逻辑 |
一、“控制”逻辑下的标准与原则 |
二、“控制”逻辑下的执行保证机制(Assurance System) |
第二节 逻辑二:基于社会价值的“赋权”逻辑 |
一、制度赋权 |
二、知识赋权 |
第三节 逻辑三:基于经济价值的“市场”逻辑 |
一、市场激励策略 |
二、市场宣传 |
结论 |
一、国际森林问题发展态势 |
二、可持续发展与森林治理 |
三、研究不足及未来方向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和价值 |
二、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论文框架结构 |
三、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研究基础 |
一、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动机的研究 |
(二)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研究 |
(三) 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研究 |
(四)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研究 |
(五) 文献评述 |
二、相关政策要求 |
(一) 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建立 |
(二) 相关政策要求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
三、支持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基本概念 |
(二) 支持环境会计的理论基础 |
(三) 支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比较 |
一、日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
(一) 披露的演进 |
(二) 披露形式 |
(三) 披露内容 |
(四) 日本造纸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现状 |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
(一) 披露的演进 |
(二) 披露形式 |
(三) 披露内容 |
(四) 我国造纸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现状 |
三、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比较分析 |
(一) 中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差异 |
(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化和国家化问题的思考 |
第四章 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分析 |
一、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环境会计概述 |
(一) 王子制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 |
(二) 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 |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情况比较及存在的差异 |
(一) 王子制纸与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
(二) 王子制纸与恒丰纸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 |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体内容比较分析 |
(一) 环境方针与目标 |
(二) 环境保护支出披露 |
(三) 环境保护绩效披露 |
第五章 案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及相关政策建议 |
一、案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差异 |
(二) 我国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落后 |
(三) 我国企业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正确认识 |
二、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
(一) 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立法 |
(二) 建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
(三) 改善环境会计核算制度 |
(四) 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审计 |
(五) 纠正对环境保护问题和环保成本的认识偏差 |
第六章 结语与展望 |
一、本文的主要思想和贡献 |
二、本文的不足 |
三、进一步研究的展望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全球治理中的权威的研究 |
(二)关于气候治理路径的研究 |
(三)关于多层次全球治理的研究 |
(四)关于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研究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的评价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文的主要创新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重构 |
一、全球治理权威的重置与分解 |
二、全球治理权威的分层 |
(一)国家让渡权威给区域一体化组织 |
(二)国家让渡权威给国际组织 |
(三)非国家行为体逐步形成权威 |
三、多层次全球气候治理的思路与架构 |
(一)全球气候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同源性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思路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架构 |
第二章 “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上而下”的实质 |
(一)“自上而下”的内涵 |
(二)“上”与“下”之间的“服从”关系 |
(三)全球气候治理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原因 |
二、“自上而下”治理思路的源起与实践 |
(一)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 |
(二)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 |
(三)欧盟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
(四)臭氧层治理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 |
三、“自上而下”思路安排下的京都机制 |
(一)联合履约机制 |
(二)清洁发展机制 |
(三)排放交易机制 |
第三章 “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下而上”的实质 |
(一)“自下而上”的内涵 |
(二)“下”与“上”之间的相对关系 |
二、《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安排 |
(一)国家自主贡献 |
(二)国家自主贡献的内容 |
(三)国家自主贡献的特点 |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外的“自下而上”路径 |
(一)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兴起 |
(二)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范例 |
四、美国国内“自下而上”气候治理实践 |
(一)加州经验 |
(二)康州经验 |
第四章 两种气候治理路径下的权威分析 |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结构 |
(一)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不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动态的气候治理权威的变化 |
(一)京都机制的衰弱——国家权威让渡受限 |
(二)《巴黎协定》——国家权威增强 |
(三)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知影响 |
三、权威的动态变化带来的结果 |
(一)国家权威在转向过程中增强 |
(二)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 |
(三)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中国应对 |
一、中国与京都机制的互动 |
(一)中国参与的CDM项目 |
(二)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三)京都时期中国体现的大国担当 |
二、中国在“自下而上”时代的大国风范 |
(一)日益进取的中国治理 |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城市的治理实践 |
三、中国在后巴黎时代的角色定位 |
(一)中国以积极作为发挥“领导”作用 |
(二)中国的准备 |
(三)中国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重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5)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政府补助与投资效率的研究现状 |
1.3.2 政府补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 |
1.3.3 企业社会责任与投资效率的研究现状 |
1.3.4 政府补助、企业社会责任与投资效率的研究现状 |
1.3.5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核心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投资效率 |
2.1.2 企业社会责任 |
2.1.3 政府补助 |
2.2 政府补助、社会责任与投资效率的理论基础 |
2.2.1 投资效率的基础理论 |
2.2.2 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理论 |
2.2.3 政府补助的基础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与投资效率的现状分析 |
3.1 林业上市公司的的基本情况 |
3.2 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现状分析 |
3.2.1 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支出的现状 |
3.2.2 林业上市公司投资规模的现状 |
3.2.3 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基本情况 |
3.3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分析 |
3.3.1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 |
3.3.2 林业上市公司拥有的森林资源 |
3.4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现状分析 |
3.4.1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总体情况 |
3.4.2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产权性质分布情况 |
3.4.3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种类和数量情况 |
3.4.4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与利润情况 |
3.5 本章小结 |
4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影响的机理及假设 |
4.1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
4.1.1 非效率投资的主要成因 |
4.1.2 政府补助与投资效率 |
4.1.3 政府补助、产权性质与投资效率 |
4.2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对社会责任的影响 |
4.2.1 政府补助与企业社会责任 |
4.2.2 政府补助、产权性质与社会责任 |
4.3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
4.3.1 企业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机理 |
4.3.2 企业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研究假设 |
4.4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
4.4.1 林业产业投资的特点和国家投入资金的主导地位 |
4.4.2 政府介入林业产业发展的必要性 |
4.4.3 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作用路径 |
4.4.4 社会责任对政府补助和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假设 |
4.5 本章小结 |
5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影响的研究设计 |
5.1 被解释变量投资效率的测度 |
5.1.1 林业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测度 |
5.1.2 林业上市公司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 |
5.2 中介变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测度 |
5.2.1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识别 |
5.2.2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评价方法 |
5.2.3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评价结果分析 |
5.3 解释变量政府补助与其他控制变量设计 |
5.4 主要回归分析方法 |
5.4.1 面板数据所特有的内生性问题 |
5.4.2 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SYS-GMM) |
5.5 模型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6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 面板数据单位根和协整检验 |
6.1.1 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
6.1.2 面板数据的协整检验 |
6.2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6.2.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2.2 相关性分析 |
6.3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
6.3.1 政府补助与投资效率的回归分析结果 |
6.3.2 不同产权性质政府补助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
6.4 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
6.4.1 政府补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分析结果 |
6.4.2 不同产权性质政府补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
6.5 林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政府补助与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检验 |
6.6 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进一步探讨 |
6.7 稳健性检验 |
6.8 本章小结 |
7 基于政府补助和社会责任的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效率提升策略 |
7.1 建立和完善政府补助驱动机制 |
7.1.1 维持并加大政府补助的力度 |
7.1.2 提升政府补助的使用效率 |
7.1.3 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 |
7.2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
7.2.1 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
7.2.2 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战略 |
7.2.3 加强对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
7.2.4 政府法制体系的完善 |
7.2.5 引入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 |
7.3 林业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内部提升策略 |
7.3.1 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 |
7.3.2 提高公司内部技术创新与管理 |
7.3.3 加强公司营运资本和现金流量管理 |
7.3.4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的不足和缺陷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 |
2.1 生态绿线理念形成的理论基础探讨 |
2.1.1 生态文明理论 |
2.1.2 绿色生产与消费理念 |
2.1.3 标准化及合格评定理论 |
2.2 生态绿线的内涵与功能定位 |
2.2.1 生态绿线的词源分析 |
2.2.2 生态绿线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
2.2.3 生态绿线是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方式 |
2.2.4 生态绿线思维的具体表现 |
2.2.5 生态绿线的功能和作用 |
2.3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2.3.1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再认识 |
2.3.2 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第三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3.1 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1 生态绿线视角下美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2 生态绿线视角下欧盟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3 生态绿线视角下澳大利亚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4 对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2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现状 |
3.2.1 以环境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2 以产品生产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3 以服务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4 对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3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1 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 |
3.3.2 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 |
3.3.3 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
3.3.4 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 |
第四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绿色认证制度的整合与探索 |
4.1 探索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立法模式 |
4.2 明确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
4.3 构建统一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标准、标识体系 |
4.4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与激励机制 |
4.4.1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机制 |
4.4.2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激励机制 |
第五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初步构想 |
5.1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
5.2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运行 |
5.3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7)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 |
1.1.2 通过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破解超大城市发展难题 |
1.1.3 推动北京与周边区域的生态经济建设 |
1.2. 研究区的典型性 |
1.2.1. 研究区生态环境问题与生态建设状况 |
1.2.2. 研究区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1.2.3. 研究区经济协作现状 |
1.2.4. 研究区生态补偿状况 |
1.3. 研究内容 |
1.3.1. 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价值核算及基础理论支撑研究 |
1.3.2. 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模式研究 |
1.3.3. 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制度规则设计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拟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创新点 |
2.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2.1. 生态补偿研究进展综述 |
2.1.1. 生态补偿定义的发展 |
2.1.2. 区域生态补偿 |
2.1.3. 政府生态补偿制度文献 |
2.1.4.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化方法 |
2.1.5. 生态补偿标准测算 |
2.1.6. 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
2.1.7. 北京与周边区域补偿机制 |
2.1.8. 研究特点与存在问题 |
2.2.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2.1. 基于生态环境要素的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产权理论 |
2.2.5. 交易费用理论 |
2.2.6. 组织和委托-代理理论 |
2.2.7. 博弈理论 |
2.2.8. 契约理论 |
2.3.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基本属性 |
2.4.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主要途径 |
2.4.1. 生态补偿费和生态税收 |
2.4.2. 排污权交易模式 |
2.4.3. 碳汇交易模式 |
2.4.4. 水资源交易模式 |
2.4.5. 生态认证模式 |
3. 国内外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实践研究及借鉴 |
3.1. 按市场交易类型划分的国外市场化生态补偿实践 |
3.1.1. 交易许可与限额交易 |
3.1.2. 受益和受损方直接的市场交易 |
3.1.3. 生态标记 |
3.2. 我国现有以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3.2.1. 缺乏有针对性且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 |
3.2.2. 受益者支付和补偿制度不完善有违“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
3.2.3. 补偿网络与途径不健全补偿主体和方式没有实现多元化 |
3.2.4. 不同利益主体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差异较大缺乏协商机制 |
3.3. 国内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典型实践 |
3.3.1 浙江金华江流域市场化补偿 |
3.3.2.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 |
3.3.3. 甘肃张掖跨地区可交易水票探索 |
3.3.4. 广东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与碳金融 |
3.3.5. 云南工业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森林碳汇项目 |
3.3.6. 我国部分省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3.4. 主要经验与启示 |
3.4.1. 生态服务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市场手段仍是重要补充 |
3.4.2. 生态补偿机制问题复杂,许多难题亟待解决 |
3.4.3. 环境保护法律政策走向对生态补偿具有重要影响,亟需建立科学补偿标准 |
3.4.4. 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和公平公正确保生态补偿多目标均衡 |
4. 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与运作模式 |
4.1. 市场化生态补偿构建思路 |
4.1.1. 界定利益相关方 |
4.1.2. 确定补偿标准与金额 |
4.1.3. 降低交易成本确定市场化生态补偿方式 |
4.1.4. 确定市场化生态补偿的资金筹措和分配机制 |
4.2.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实现形式设计 |
4.2.1. 生态购买模式 |
4.2.2. 协商谈判模式 |
4.2.3. 生态环境认证模式 |
4.3. 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的基本框架 |
4.3.1. 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
4.3.2. 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构成要素 |
4.3.3. 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 |
4.4. 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运作模式 |
4.4.1. 区域政府间的市场化生态补偿运作模式 |
4.4.2. 企业用户间的市场化生态补偿运作模式 |
5. 北京与周边区域生态格局变化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核算 |
5.1. 生态背景—土地覆被变化特征分析 |
5.2. 生态安全格局分析 |
5.2.1. 生态功能分区 |
5.2.2. 绿色生态安全格局 |
5.2.3. 协同治理、保护河湖水系及海洋生态环境 |
5.3. 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核算 |
5.3.1. 冀北山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5.3.2. 官厅水库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5.3.3. 密云水库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5.3.4. “稻改旱”项目的节水价值 |
6. 北京与周边区域生态补偿现状和存在问题 |
6.1. 生态补偿的主要形式 |
6.1.1. 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
6.1.2. 北京的生态援助 |
6.1.3. 已启动的市场化补偿案例 |
6.2. 现行生态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 |
6.2.1. 补偿数额偏低,不能满足受益主体的需求 |
6.2.2. 补偿的领域和空间范围有待拓宽 |
6.2.3. 以项目为主的补偿有待制度化和长效化 |
6.2.4. 以公共支付体系为主的生态补偿行政色彩过浓 |
6.2.5. 生态补偿范围、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不明晰 |
7. 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7.1. 以协商谈判为主的流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7.1.1. 密云水库水源河北区基本情况 |
7.1.2. 密云水库流域上游地区水资源价值计算 |
7.1.3. 密云水库流域上游水环境容量及自净系数 |
7.1.4. 密云水库流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标准计算 |
7.1.5. 密云水库流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7.2. 以排污权交易为主的大气污染市场化补偿制度设计 |
7.2.1. 建立大气污染市场化补偿的必要性 |
7.2.2. 北京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 |
7.2.3. 排污权交易制度市场化设计 |
7.2.4. 具体的操作实施建议 |
7.3. 以碳汇为主的森林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7.3.1. 北京与周边区域的森林系统 |
7.3.2. 森林碳汇市场的发展前景 |
7.3.3. 北京与周边区域森林碳汇潜力分析 |
7.3.4. 森林碳汇制度市场化设计 |
7.4. 以湿地发展基金为主的湿地市场化保护制度设计 |
7.4.1. 京冀湿地生态系统互接 |
7.4.2.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评估方法选择 |
7.4.3.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市场化设计 |
7.4.4. 设立湿地发展基金 |
7.5. 异地开发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7.5.1. 异地开发的实现路径 |
7.5.2. 异地开发的生态产业选择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1.1. 让市场机制在京冀跨区域生态补偿中发挥重要作用 |
8.1.2. 制定生态红线,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8.1.3. 构建北京市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模式 |
8.1.4. 北京市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8)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步骤和技术路线 |
1.5 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 |
2 森林认证与生态文明的现状及关系探讨 |
2.1 森林认证概述及其现状 |
2.1.1 森林认证概述 |
2.1.2 世界森林认证的现状 |
2.1.3 中国森林认证的现状 |
2.2 生态文明的涵义和构建路径 |
2.2.1 生态文明的内涵 |
2.2.2 生态文明的建设现状及构建路径 |
2.3 森林认证与生态文明之间的辩证关系 |
2.3.1 森林认证:生态文明的实现方式 |
2.3.2 生态文明:森林认证的催发剂 |
2.3.3 森林认证与生态文明统一于可持续发展观 |
3 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影响的调查设计和描述性统计 |
3.1 调查对象概况 |
3.2 研究方法 |
3.2.1 问卷调查法 |
3.2.2 高层管理人员访谈 |
3.2.3 实地考察法 |
3.3 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影响的评价指标模型 |
3.4 调查结果的描述性统计 |
4 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采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法 |
4.1.1 主成分分析介绍 |
4.1.2 主成分分析的数学模型 |
4.1.3 主成分分析的应用 |
4.2 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影响的分析 |
4.2.1 提高人们的生态认知能力 |
4.2.2 改善人们的生态价值观 |
4.2.3 改变人们的生态态度 |
4.2.4 提高人们的生态素质 |
4.2.5 提高人们生态满意度 |
4.3 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行为影响的分析 |
4.3.1 引导人们进行生态法律维权 |
4.3.2 注重于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 |
4.3.3 促使作业过程生态化 |
4.3.4 促进生态消费和生态习惯的养成 |
5 森林经营单位经营管理理念及行为的生态化 |
5.1 加强认证知识培训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 |
5.2 规范生产作业以降低生态破坏程度 |
5.2.1 更加注重环保的集材道开设 |
5.2.2 更加注重环保的溜山集材 |
5.3 注重于废弃物清理以践行生态环保行为 |
5.4 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以引导生产经营活动 |
5.5 推行促进森林生态效益提升的经营模式 |
5.5.1 不完全采伐的主伐——保留阔叶树 |
5.5.2 不炼山“耙带”式造林 |
6 森林认证发展中政府理念的生态转型 |
6.1 推动政策法规的制定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
6.2 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激发企业认证动力 |
6.3 推行绿色采购政策以促进认证的持续开展 |
6.4 扩大认证林产品市场以拓展认证范围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1.1 森林认证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相互作用 |
7.1.2 森林认证有助于人们生态意识的提高 |
7.1.3 森林认证促进了人们生态行为的养成 |
7.1.4 森林认证对林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
7.1.5 森林认证对政府林业政策和执政理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7.1.6 认证的影响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
7.2 政策建议 |
7.2.1 加强对森林认证的宣传与推广 |
7.2.2 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认证 |
7.2.3 培育国内森林认证的产品市场 |
7.2.4 注重森林认证能力建设 |
7.2.5 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
7.2.6 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致谢 |
(9)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目的 |
1.1.3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森林资源的主导功能分类 |
2.1.2 分类经营组织的界定 |
2.1.3 分类经营组织的经营目标与特征 |
2.1.4 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和绩效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经营理论 |
2.2.2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2.2.4 公共物品理论与外部化理论 |
2.2.5 委托代理理论 |
2.2.6 组织绩效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及问题分析 |
3.1 经营组织现状 |
3.1.1 经营背景 |
3.1.2 组织状况 |
3.1.3 资源状况 |
3.2 经营效果分析 |
3.2.1 经营投入 |
3.2.2 木材及主要林产工业产品产量 |
3.2.3 林业产业总产值 |
3.3 组织绩效评价 |
3.4 组织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4.1 现有绩效评价体系的局限 |
3.4.2 组织内部瓶颈 |
3.4.3 林业产业发展不规范 |
3.4.4 林业市场不完全 |
3.5 本章小结 |
4 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体系的动因分析 |
4.1 组织绩效评价体系影响动因的定量分析 |
4.1.1 分析方法 |
4.1.2 分析过程 |
4.1.3 排序结果 |
4.2 经营组织的直接推动 |
4.2.1 组织经营目标的调整 |
4.2.2 激励经营者的要求 |
4.2.3 提高经营投入利用率的要求 |
4.2.4 提高林产品和非林产品竞争力的要求 |
4.3 绩效评价体系自身的变化 |
4.4 产业制度的间接推动 |
4.4.1 林业指导思想的转变 |
4.4.2 林业政策的演变 |
4.4.3 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 |
4.4.4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实践 |
4.4.5 林业国内外竞争压力 |
4.4.6 林业市场环境的发展 |
4.4.7 林业生态意识的提高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框架的构建 |
5.1 构建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框架的基本要求 |
5.2 基本思路 |
5.3 基本要素 |
5.3.1 评价目的 |
5.3.2 评价对象 |
5.3.3 评价指标的筛选及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的方法 |
5.3.4 确定比较标准 |
5.3.5 评价方法 |
5.3.6 评价标准 |
5.4 评价框架的特点 |
5.4.1 多向性 |
5.4.2 实效性 |
5.4.3 动态性 |
5.4.4 分类性 |
5.4.5 可控性 |
5.5 本章小结 |
6 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6.1 指标的选取原则 |
6.1.1 科学性原则 |
6.1.2 先进性原则 |
6.1.3 系统性原则 |
6.1.4 全面性原则 |
6.1.5 动态性原则 |
6.1.6 可比性原则 |
6.1.7 可操作性原则 |
6.1.8 激励原则 |
6.2 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2.1 态效益评价指标 |
6.2.2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
6.2.3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6.2.4 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计算 |
6.3 国有商品林经营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3.1 生态效益评价指标 |
6.3.2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
6.3.3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
6.3.4 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计算 |
6.4 本章小结 |
7 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组织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
7.1 确定评价对象 |
7.2 样本基本情况 |
7.3 指标数据来源 |
7.4 数据处理 |
7.4.1 指标的正向化与无量纲化 |
7.4.2 计算结果 |
7.5 结果分析 |
7.5.1 生态效益评价 |
7.5.2 社会效益评价 |
7.5.3 经济效益评价 |
7.5.4 综合绩效 |
7.6 本章小结 |
8 提高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的措施 |
8.1 理顺分类经营组织之间的关系 |
8.2 提高经营组织的竞争优势 |
8.2.1 培育组织的核心能力 |
8.2.2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
8.2.3 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率 |
8.2.4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
8.3 参与林业市场的培育建设 |
8.3.1 建立商品林市场交易 |
8.3.2 推进生态公益林及产品市场化 |
8.3.3 推进森林认证市场化 |
8.3.4 培育绿色生产与消费市场 |
8.3.5 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8.4 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 |
8.4.1 优化产业布局 |
8.4.2 推动产业升级 |
8.4.3 发展产业集群 |
8.5 改善林业产业环境建设 |
8.5.1 健全森林采伐和监督制度 |
8.5.2 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
8.5.3 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评价与推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现状研究评述 |
1.4 国外森林认证实践及经验借鉴 |
1.4.1 国际森林认证现状 |
1.4.2 发达国家森林认证实践 |
1.4.3 发展中国家森林认证实践 |
1.4.4 经验借鉴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2 森林认证运行机理分析 |
2.1 森林认证运行理论分析 |
2.1.1 管理学角度分析 |
2.1.2 经济学角度分析 |
2.1.3 政治学角度分析 |
2.1.4 社会学角度分析 |
2.1.5 企业社会责任角度分析 |
2.2 森林认证运行理论的关系分析 |
2.3 森林认证的运行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现状及评价 |
3.1 我国森林认证现状分析 |
3.1.1 我国森林认证发展过程分析 |
3.1.2 森林认证面积比重低 |
3.1.3 同步发展其它森林认证类型 |
3.2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现状分析 |
3.2.1 森林认证企业情况分析 |
3.2.2 森林认证面积增长情况分析 |
3.2.3 在我国森林认证工作中的地位 |
3.2.4 认证资金来源分析 |
3.2.5 森林认证风险分析 |
3.3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现状评价 |
3.3.1 认证单位、认证面积以全局为主 |
3.3.2 森林认证类型、认证机构选择单一 |
3.3.3 认证证书保管重视不足 |
3.3.4 集体行动能力不强 |
3.4 森林认证推进水平与利益主体的关系 |
3.4.1 研究方法 |
3.4.2 相关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参与森林认证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 参与森林认证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4.1.1 社会经济因素 |
4.1.2 生物因素 |
4.1.3 外部扶持因素 |
4.1.4 认证体系因素 |
4.1.5 其它因素 |
4.2 参与森林认证意愿的模型构建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确定 |
4.2.3 模型建立 |
4.3 实证分析 |
4.3.1 样本描述性分析 |
4.3.2 实证分析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5 森林认证中利益相关者分析 |
5.1 森林认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
5.1.1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
5.1.2 意识形态变化引起的制度变迁 |
5.1.3 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制度创新 |
5.2 森林认证与多方利益相关者 |
5.2.1 森林认证中利益相关者界定 |
5.2.2 利益相关者参与森林认证的好处 |
5.2.3 森林认证中的利益相关者分类 |
5.3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关键利益相关者角色分析 |
5.3.1 关键利益相关者内涵 |
5.3.2 关键利益相关者分析 |
5.3.3 关键利益相关者角色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森林认证绩效评价 |
6.1 指标选取 |
6.1.1 指标选取原则 |
6.1.2 指标选择 |
6.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2.1 样本 |
6.2.2 问卷 |
6.3 满意度分析 |
6.3.1 方法的选择 |
6.3.2 实证分析 |
6.4 森林认证的重要性与绩效分析 |
6.4.1 信度分析 |
6.4.2 重要性与绩效图 |
6.5 森林认证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6.6 森林认证满意度评价 |
6.7 案例分析 |
6.7.1 白河林业局森林认证效果 |
6.7.2 敦化林业局森林认证效果 |
6.7.3 国有森工企业实施森林认证的可能性与持续性分析 |
6.8 本章小结 |
7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战略选择与思路 |
7.1 研究方法 |
7.1.1 森林认证与企业发展战略 |
7.1.2 SWOT分析方法 |
7.1.3 层次分析法 |
7.1.4 SWOT分析方法的改进 |
7.2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的战略选择 |
7.2.1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的战略分析 |
7.2.2 构建层次分析模型 |
7.2.3 构造判断矩阵 |
7.2.4 确定各因素权重 |
7.2.5 战略选择 |
7.3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战略的思路和步骤 |
7.3.1 森林认证推进战略的思路 |
7.3.2 森林认证推进战略的步骤 |
7.4 本章小结 |
8 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推进的对策 |
8.1 提高企业能力建设的对策 |
8.1.1 加强宣传、培训 |
8.1.2 重新制定森工企业管理制度 |
8.1.3 组织制度创新 |
8.2 建立森林认证动力机制的对策 |
8.2.1 培育认证林产品市场 |
8.2.2 提高认证效率 |
8.3 提高政府能力建设的对策 |
8.3.1 建立和完善森林认证信息网 |
8.3.2 完善认证机构建设 |
8.3.3 加强技术支持能力 |
8.3.4 加快互认步伐 |
8.4 配套制度建设的对策 |
8.4.1 建立追溯机制 |
8.4.2 建立营销机制 |
8.4.3 创新激励机制 |
8.5 提高集体行动能力的对策 |
8.5.1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 |
8.5.2 加快资源整合 |
8.5.3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
8.6 本章小结 |
9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森林认证的三大基础活动(论文参考文献)
- [1]全球治理中私人规制的行为逻辑研究 ——以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为例[D]. 刘菁元. 外交学院, 2021(11)
- [2]中国森林认证政策的形成过程分析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视角[D]. 卜乐.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0
- [3]中日造纸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研究 ——以王子制纸和恒丰纸业为例[D]. 陈心怡. 苏州大学, 2020(03)
- [4]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D]. 晏娇. 吉林大学, 2020(08)
- [5]林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社会责任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D]. 关雪梅.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2)
- [6]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D]. 李文全.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7]北京与周边区域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研究[D]. 任毅.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4)
- [8]森林认证对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的影响研究[D]. 张佩.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8)
- [9]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组织绩效研究[D]. 王杰. 东北林业大学, 2014(02)
- [10]东北国有森工企业森林认证评价与推进研究[D]. 丛之华. 东北林业大学,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