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互联网用户首次突破6亿(论文文献综述)
朱振华[1](2021)在《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美国对域名资源的商标权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域名是一种网络标记,其功能是用具象的字符替代抽象的IP网络地址,方便用户访问互联网资源。域名是应对接入互联网节点不断增多而开发的技术产物。而商标是特定符号构成的用于区分产品与服务的商业标记。两者都具有标识符特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互联网的商业化带来域名需求的剧增,其商业价值也不断凸显,这种由技术催生的数字资源与商标这种传统商业资源之间因相似性而产生了冲突,并由此引发了关于域名资源的集体行动。对于美国来说,把商标权引入网络空间以治理域名资源,既有技术可行性,也能服务于美国的政治经济目的。技术上,域名系统是互联网中为数不多的需要执行中心化管理的节点。美国对域名系统的技术垄断,以及域名的垂直管理架构,为美国控制域名资源提供了技术保障。而在政治经济层面,以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为契机,用商标权治理网络空间,不仅能够维护美国大商业集团的利益,为它们在开拓网络边疆的过程中建立有利的制度保障,同时也能服务于美国同时期的全球信息技术战略。本文的研究问题是,美国是如何利用商标权来实现对域名资源的控制?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作为分析框架,结合历史分析方法,对美国以商标权划定域名资源产权,以及在网络空间建立商标权保护制度的过程进行了历时性的考察。美国以商标权划定域名资源产权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域名的技术治理时期。在技术治理时期,因为域名的商标价值不大,对传统商业集团带来的冲击有限,并没有引起美国政府的关注。第二个阶段是互联网商业化后,域名资源的商业价值凸显,域名与商标冲突开始不断加剧,引发了围绕域名资源的集体博弈,并受到了美国商务部的注意。在第三个阶段,美国政府为了维护商业资本的利益,也为了阻止域名治理走向国际化,不惜违反相关的行政法规,开始动用国家的行政力量,建立了私营性质的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划定了域名资源的产权,使其成为了美国的“私有资源”。在界定了域名资源的产权之后,美国以ICANN为起点,不断强化网络空间的商标权保护制度,通过建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反对与争议解决程序、商标信息交换中心、预注册权限和注册通知服务、域名的统一快速终止程序、商标授权后争议解决程序等制度,用以维护商业资本的利益。基于上述考察,研究主要获得了以下三方面的发现。一、以商标权界定域名资源的产权,减少了美国商业资本在开拓网络边疆过程中对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它们创造收益、积累财富的动力,从而提升了经济绩效。二、美国在网络空间建立的商标权保护力度远甚于现实世界,大幅节约了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交易成本,使得前述的预期收益得以强化。三、美国以商标权治理网络空间,增大了其对网络空间的政策制定权。美国主导的解决域名与商标纠纷的制度成为了全球准则,为美国商业资本迅速地占领全球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了美国在互联网全球治理中的霸权地位。国际社会虽然对此进行长期抗争并获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传统以主权国家主导的抗争难以适应网络社会的治理需求,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互联网全球治理的现状。本研究的创新点在于以跨学科的视角,从微观的商标权入手去研究互联网的全球治理问题,为认识美国把控互联网全球治理的路径提供了新的解释。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虽然提出互联网的技术变迁、制度变迁以及美国的数字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关联并就此进行了解释,但未能建立量化模型,揭示域名技术、商标权保护制度与美国数字经济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也将成为后续研究的方向所在。
窦凯[2](2020)在《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开始由量变发生质变,作为“文化创意+信息通信技术”的碰撞跨界融合所产生的数字内容产业,正逐渐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复苏的新引擎。近年来,由于“网络中国”、“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推进,中国数字内容产业整体上呈现向好向优的发展态势,数字影音、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内容等领域增长迅速且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已经成为世界数字内容产业大国。然而与美欧日等数字内容产业强国相比,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在整体水平上仍然处于竞争弱势,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当前全球数字化背景下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如何正确评价、合理分析当前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以及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明确中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进而针对性制定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政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为研究背景,利用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灰色关联等研究方法,探讨了数字内容产业的内涵及分类体系,阐述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基础;围绕全球及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了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判断了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生命周期阶段;在以上基础理论研究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分析框架,并利用层次分析法的思想构建包含1个目标、4大系统、14项要素、50项指标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依据灰色关联分析法构建评价模型,并通过数据的收集与整理,选择G20国家为样本考察对象,选定2010-2017年8年作为考察阶段,完成了对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横向综合测评。实证结果表明,虽然近年来中国数字内容产业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呈现明显增强的发展趋势,但较之于美国、英国等数字内容产业强国,中国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竞争格局中仍然处于弱势阶层,中国在G20国家中位列第7名,整体处于第三梯度。同时通过与美英两国的比较发现,中国劣势指标的数量远大于优势指标,尤其是在产品竞争实力、企业战略、关联产业、产业结构、产业基础设施、政府政策、市场开放等方面劣势明显,成为制约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以实证结果为参考,在借鉴美、英、日、韩四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从政府层面、行业协会层面以及企业层面制定了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路径。政府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的宏观规划者,要加强顶层战略设计、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要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要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要推动跨界融合发展、构建协同产业集群,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培养高端国际企业,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沟通数字内容企业与国家的中介,要发挥行业政策倡导功能、推动产业快速发展,要发挥行业自律功能、维护产业发展秩序,要发挥资源整合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要发挥沟通协调功能、完善桥梁纽带作用;企业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经营的微观主体,要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促进产业整体提升,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要促进要素资源升级、形成动态竞争优势。
李军慧[3](2020)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研究》文中提出网络空间治理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是新时代我们面临的一项新的综合性挑战。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网络空间治理摆在了极高的战略位置,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性实践。对这些具体的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实践进行归纳和梳理,并总结其经验和价值,对于我们更好地审视新时代的网络空间治理工作,推进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治理是对过去传统权威式、单一式管理的摒弃和超越,强调参与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多样化、治理范围的广阔性。网络空间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人类现实生活高度融合的产物,是生产生活新空间,国家治理新疆域;网络空间治理是以维护网络安全为目的,以多元主体、多种手段,科学处理和应对网络事务的活动。其次,对网络空间治理的发展历程和治理现状进行概括和分析。我国对互联网的管控工作先后经历了互联网管理和网络空间治理两个阶段。当下我国网络空间治理面临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网络违法犯罪问题,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以及错综复杂的全球网络安全形势等诸多挑战。同时,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中还存在顶层设计缺失、治理理念不明确、网络法治建设不足等问题。再者,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实践进行归纳和梳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治理体制,包括变革领导机制、确立治理目标,明确治理主体等内容;二是推进网络法治进程规范网络行为,包括加快网络立法进程,提升网络空间执法效能;三是加强网络舆论建设以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包括提升网络舆论引导、促进媒体融合,增强国际话语权、多主体参与打造综合治网格局;四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促进国际网络治理,包括凝聚共识走互信共治之路,倡导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最后,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经验和价值进行总结和阐述。经验方面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空间治理的全过程;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注重行动合力的汇聚;以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为抓手,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价值方面,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在理论上推动了互联网时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上提升了党的网络治理能力,推进了我国网络强国的建设进程,彰显了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
张璐[4](2020)在《我国现代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 ——以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为例》文中提出中国的传统行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经济增长量已经趋于放缓,中国迫切需要新的模式刺激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来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企业推动了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虽然我国互联网企业依赖于国内巨大的互联网市场和创新已经比较成功,但是与世界互联网强国比较,我们的互联网企业国际竞争力差,在国际上无法与欧美互联网企业巨头相抗衡,原始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在企业核心竞争因素上投入不足等等,限制了互联网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所以,本文在对比分析我们国家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为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以我国现代互联网企业作为分析对象,在充分综述国内外企业核心竞争力内涵、影响因素等基础上对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等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基于波特五力模型、价值链等理论,分析了当前互联网行业发展现状,阐述了我国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优势;采用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以国内排名第一、第二位的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为例,通过价值链、五力模型对比分析两家公司的价值增值活动以及面临的竞争环境和竞争优势,再从员工忠诚度、研发能力、用户粘度、大数据融合共享和国际竞争力五个方面对两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遇到的问题及问题的成因,进而针对核心竞争力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对策建议。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方面,本文的研究试图从实践入手,通过对两家国内互联网巨头企业的对比分析,找出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具体措施,弥补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的不足,同时为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有效地指导,对于互联网行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价值。
Ivan Sarafanov[5](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蒋超[6](2020)在《数字经济下网络通讯企业发展战略优化研究 ——以F企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数字技术的融合提升作用和数字资源的应用价值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开启了对数字经济的新探讨。传统经济如何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下把握住机遇取得高速发展?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F企业是一家中小型民营网络通讯设备生产企业,主要提供网络通讯设备。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F企业目前正步入快速成长期,但作为通信制造企业如何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结合当下的发展环境,如何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保持当下稳定高速的增长比率?是当下F企业管理层面临的重要任务。除此以外,F企业的生产经营制度正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同时,面对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对于大型公司,F企业缺乏更有效的发展战略及保障实施措施。因此,本文选用F企业作为分析对象。本文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法对中小网络通讯企业在数字经济下的发展战略展开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收集了F企业的档案资料、人事资料、财务资料及管理制度等证据资料,然后对证据资料进行模式匹配分析,重点对F企业的发展现状行分析,找出数字经济下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在保持传统通信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寻求更多的跨界融合发展机会,增加在基于SIP网络通信技术上的跨行业融合发展的研发投入,确保高收入、高毛利、高增长率的“三高”战略目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中小企业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潮流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二、数字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生产、销售模式,中小企业需要顺应时代发展,重构“动态的未来”并重视大数据的作用。第三、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跨界与融合发展成为F企业的新战略方向,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定能保持高利润点和高增长率,取得更长远的发展。
付政[7](2020)在《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文中认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细化到网络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由“治标”转向“治本”的深层内核,是实现解决当前网络空间现实问题的重要着力点。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向全世界提出“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来,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重大命题成为关注的热点,生发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下的重要研究论域。本文试图循着“理性基点——系统分析——机制设计”的研究思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数次论述进行提炼,形成在阐释性研究范式下分析“如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行文思路。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中国传统“和合”思想、西方先进网络治理经验出发认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充分论证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科学性与先进性。通过对理论基础的探索,结合网络空间的发展现状,具体分析网络空间中带来的优势与面临的挑战,可以全面明晰协商民主视域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不得不面对和处理的主要因素。同时,认识到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意蕴,这是充分认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从理论上梳清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其他事物间关系的逻辑前提。从时代需求、当代价值等进一步挖掘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从突出“共”的特性强调协商民主是推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充分论证其深刻意义。本文呈现以意识为本、制度为实、实践为行的“圈层结构”,以协商民主为主要方式,形成从促进共商到扩大共识、到加强共建、谋求共治再到协同共理的稳步依次推进的路径创新,为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可行性方案。“深刻的理性认知引领具体的实践行动”,在阐释性研究范式下对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行深度解读,全面准确地理解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内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分析当前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挑战,明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性研究路向,深化对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性与坚定性,为实现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方案提供科学保证。
方兴东,钟祥铭,彭筱军[8](2019)在《全球互联网50年:发展阶段与演进逻辑》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既是冷战的产物,更是全球化的产物。本文以年代为划分标准,从技术创新、商业创新和制度创新三个维度入手,系统梳理了互联网50年发展历程各阶段的关键事件和节点,总结了各个阶段演进的基本规律与内在逻辑,说明了一部互联网史就是一部人类扩展互联的文明史。在技术、商业、政府和社会的互动与博弈中,互联网发展之路,既是时代的必然,也充满了偶然。本文希望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为正在到来的智能物联时代全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供启示和警示。
张锐[9](2019)在《“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对当代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模式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时至今日,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概括而言大体上可归结为这样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深度嵌入,深刻地重构了整个社会包括其各个单元既往的运行规则,同时也改变了互联网本身只是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功能角色;另一方面,互联网独特的技术架构与运行演变规律,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对话模式,并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互联网新运行逻辑的认知成果或所谓“互联网思维”。意识形态作为社会观念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当代社会之间的关系也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正在变得更加复杂而多变,从而在此基础上推动了“互联网意识形态”这一问题本身的浮现,并逐渐演变为目前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理论焦点。近年来,围绕着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探讨,学界主要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种是认为互联网具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另一种则认为互联网自身也展现出意识形态属性。这两种观点和主张都有自身提出的理论依据和时代背景,但随着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深入,上述两类观点不仅各自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和指向,而且其相互之间也开始产生出日益深化的辩驳与争论。基于此,本文在研究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二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其目的在于明确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究竟是作为“载体”时所体现的服务于意识形态传播的工具功能,还是作为“本体”时技术自身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属性的外显。笔者以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与澄清无疑兼具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沿着两条主线展开:一是基于传统的“载体论”视角,论证互联网作为技术载体工具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具体或外在功能,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维度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描述;二是基于“本体论”视角,从互联网技术自身所引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更,论述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精神的内在意识形态功能或其本身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从互联网技术发展及其嵌入社会结构的全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既是作为载体工具而体现的,也是互联网技术自身的一种内在属性,即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样态。最后,本文还尝试结合我国互联网治理的现实语境,提出整合“本体论”与“载体论”基础上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及治理思考。论文具体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问题的由来: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在概要性地阐释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及演变的基础上,介绍了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争论观点,并对这些观点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由此提出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问题;第二章“‘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常生活等维度,分析互联网作为技术社会的载体的意识形态属性表现;第三章“‘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技术自身作为一种社会性本体的角度,分析互联网作为一种特定的“结构—功能”统一体的意识形态属性;第四章“‘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是文章对之前两类观点的融合创新,分析了互联网执行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论述了“互联网思维”是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并对新的互联网意识形态与传统政治意识形态进行比较,以图为互联网境遇下治理意识形态的相关实践找寻相关的理论依据;第五章为“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是整篇文章的实践应用部分,该章针对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特殊矛盾状况,提出建构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并通过“互联网+‘一带一路’”这样的案例,进行了如何掌握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的中国话语权的实证分析。正是基于上述研究思路和分析架构及其具体阐释,本文从总体上指出: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种载体工具已经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社会全过程,通过影响当前社会结构实现其意识形态属性;而另一方面,作为技术本身,互联网也通过其技术结构所形成的新的存在及选择方式在互联网社会中形成特定的技术意识形态,并具体地通过互联网思维呈现出来。因此,从互联网技术产生、发展到深度应用的整个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一个“载体论”与“本体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深化的过程。而由此形成的当代意识形态的互联网存在或互联网的意识形态面貌,无疑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提出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的时代境遇。由此来看,“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既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技术作为技术“本体”的复杂性,也要处理好由于技术发展而带来的互联网“载体”工具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的策略性问题,既要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上的技术创新“硬实力”,也要强化工具治理的“软实力”,从基本理念到具体方法上进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创新,提出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思路及治理方略。
董甜甜[10](2019)在《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文中指出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是国家和民族文化与精神层面的集中表达,是建立文化自信、展现国家形象的重要文化符号。互联网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则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创造了全新的传播环境。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对中华元素进行数字化艺术传播,是新时代之下的顺势而为,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中华元素作为研究主体的基本概念是立足于传统,建立在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必要的文化筛选基础之上的。从传统的根基、现代的传承和必要的文化抉择的基础内涵,到横向的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以及纵向的“优秀性”和“非异质”性的中华元素的基本范围,即完成了中华元素的概念的初步界定。此外,中华元素还应具有的“可提炼的符号性、民族精神的正面性和文化意蕴的整体性”的特质,这使中华元素的概念得到了更加清晰的界定。此概念界定不仅有利于对中华传统文化这一庞杂而抽象的概念进行有原则的筛选,利于提炼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更是利于其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快速传播,避免出现对中华传统文化内涵歪曲的负面性。同时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对中华元素的传播困境进行分析,并从中华理念的再生、传统符号元素的再生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互联网赋予传统文化的新生,也显示了互联网带来的更大机会。更高阶段的互联网时代,不仅实现了从“赛博空间”到全时空连接的数字化语境、从中心化发散型传播模式到“去中心化”网状节点传播模式的传播关系的变化,传受关系也从被动单向向互动双向的模式转变,受众权力也得到了极大解放。这些传播关系的变革成为了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重要传播基础。此外,互联网时代也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传播创造了更大的优势条件:青年为主体的受众群体带来更广泛的传承力量;社交为导向的社群传播带来的多层次多维度的强传播力;数据为核心的技术支持带来更全面和准确的科技支撑;移动媒介下的场景革命带来的更丰富更广阔的传播空间。同时,中华元素也在数字化艺术传播中,通过高程度数字化语境进行的传播环境再塑、多样化数字艺术形式实现了跨文化传播的文化弥合、数字化的国际传播语言的有效表达,以及高品质数字化艺术作品对民族文化内涵的精彩表达,实现了现代重塑。且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也在“文化自信”、文化产业、文化身份、海外传播四个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传统文化“热度”的增加和互联网对传统娱乐行业的助推,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艺术传播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不论是电影工业的进步,还是文综类电视节目的崛起等,都是很好的证明。但也必须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还属于初级阶段,对传统文化的内涵精髓与现代生活中的情感共鸣还没有找到准确的平衡点,传统与现代审美结合下的属于中华美学的视觉语言更是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客观来看,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还存在目标受众缺乏传播培育和分层、数字化艺术作品的转译质量较低、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不平衡、数字化艺术传播形态发展不均衡以及互联网适应程度较低五个方面的问题。当下的互联网时代,不论是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介对人们生活的深入渗透,还是短视频、直播、移动客户端(APP)等新的传播形态的普及,这都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带来了新的机遇,而不论是现实实践还是学术研究,都还没有对此给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因此,在互联网新形势下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路径的研究则成为关键。研究先从传播者的“工匠之心”、接受者的“分众模式”以及把关者的高标准控制论述其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主体策略;其次,从现代的符号语言表达,沉浸式体验的文脉传承以及碎片化语境的快速获取等四个方面充分论述了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转译的策略;最后,提出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跨越文化鸿沟、媒介融合背景下的高度一体化传播以及关注参与感的体验式互联网思维等五方面来全面构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新生态,以此来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进行行之有效的路径探索。不管怎么说,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未来发展会拥有更高的国际传播水平、人工智能的亮点、更成熟的产业等美好的前景,但中西方信息传递的不对等、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的把关难等难点也还将长期存在。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仍然是任重道远。研究的主要创新点:首先,对中华元素概念界定进行了一定的发展,认为必要的文化筛选是中华元素能够适应现代创新转化和在跨文化传播中构建国家形象的关键。其次,首次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转译进行系统的研究,从凝练的符号语言表达;沉浸式体验中的文脉传承等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数字化艺术转译的原则和策略,这是数字化艺术传播成功与否的关键。再次,首次提出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来实现海外传播中的文化鸿沟的弥合。又次,提出以纵向型的“内驱型受众”和“培育型受众”对受众分类,结合横向型的本土和海外受众分类进行精准化传播,并要利用互联网的网状节点优势,构建自发成长型的传播结构。最后,首次立足于互联网更高的发展阶段,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理论研究进行系统论述。这既是对此处研究严重不足的一次补充,也是在努力解决在面临互联网快速发展下的机遇和挑战——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该如何抓住机遇,并借助数字化艺术进行高效、高质地传播,同时能够拥有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二、全球互联网用户首次突破6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球互联网用户首次突破6亿(论文提纲范文)
(1)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美国对域名资源的商标权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理论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六、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政治学视角的研究 |
二、传播学视角的研究 |
三、经济学视角的研究 |
四、法学视角的研究 |
五、存在的不足与研究趋势 |
第三章 美国以商标权治理域名资源的背景 |
一、美国以商标权治理域名资源的技术背景 |
二、美国以商标权治理域名资源的政治经济背景 |
第四章 美国以商标权界定域名资源的产权 |
一、域名资源的技术治理 |
二、商业化环境下域名治理的权利争夺 |
三、美国国家角色的回归 |
第五章 ICANN及其域名资源商标权保护制度 |
一、ICANN的商标权保护制度 |
二、后ICANN时代的商标权保护制度 |
三、ICANN制度的争议及其实质 |
第六章 国际社会与美国域名资源治理霸权的博弈 |
一、把抗争纳入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运动 |
二、建立常态化的互联网治理论坛使抗争制度化 |
三、推动《国际电信规则》的修订 |
第七章 结论 |
一、研究问题的回答 |
二、思考和启示 |
三、不足与展望 |
附录 相关英文缩略语 |
参考文献 |
(2)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框架 |
1.3.2 主要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1.4.1 研究视角创新 |
1.4.2 研究方式创新 |
1.4.3 机制路径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及基础理论梳理 |
2.1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数字内容产业概念界定 |
2.1.2 数字内容产业分类界定 |
2.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综述 |
2.2.2 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综述 |
2.2.3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述 |
2.3 产业竞争力来源及基本理论梳理 |
2.3.1 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来源探讨 |
2.3.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理论前提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1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1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 |
3.1.2 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2.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2.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现状 |
3.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全球数字内容产业格局中的地位 |
3.3.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 |
3.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国际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
3.4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阶段判断识别 |
3.4.1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概述 |
3.4.2 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形态与特征 |
3.4.3 基于Logistic生长曲线模型的数字内容产业生命周期识别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构建 |
4.1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分析框架 |
4.1.1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组成要素 |
4.1.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衍生路径 |
4.2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技术路径 |
4.2.1 确立评价目标 |
4.2.2 明确评价原则 |
4.2.3 理清评价思路 |
4.2.4 设计评价流程 |
4.2.5 选择评价方法 |
4.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1 指标体系评价框架 |
4.3.2 指标体系确定原则 |
4.3.3 指标体系初步选取 |
4.3.4 指标体系修正筛选 |
4.3.5 指标体系最终确定 |
4.4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4.1 基于AHP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赋权 |
4.4.2 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系统测度与评估 |
5.1 横向层面基于国际比较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测评 |
5.1.1 横向比较样本国家选择 |
5.1.2 评价指标数据采集来源 |
5.1.3 G20国家数据导入测度 |
5.2 基于横向测评结果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评价 |
5.2.1 G20各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演变状况 |
5.2.2 G20各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聚类分析 |
5.2.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国际比较分析 |
5.3 中国与其他G20国家竞争力要素与指标的综合比较 |
5.3.1 核心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2 基础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3 环境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3.4 现实竞争力要素及其指标综合比较 |
5.4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系统总结 |
5.4.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和劣势统计分析 |
5.4.2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结论分析 |
5.5 基于实证研究的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制约因素分析 |
5.5.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内部制约因素分析 |
5.5.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要发达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1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1.1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1.2 美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2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2.1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2.2 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3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3.1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3.2 日本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4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4.1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概况 |
6.4.2 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路径 |
7.1 政府宏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1.1 加强顶层战略设计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
7.1.2 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
7.1.3 加强产业引导扶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
7.1.4 推动跨界融合发展构建协同产业集群 |
7.1.5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培养高端国际企业 |
7.1.6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7.2 行业中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2.1 发挥政策倡导功能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
7.2.2 发挥行业自律功能维护产业发展秩序 |
7.2.3 发挥资源整合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7.2.4 发挥沟通协调功能完善桥梁纽带作用 |
7.3 企业微观层面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路径 |
7.3.1 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促进产业整体提升 |
7.3.2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
7.3.3 参与国际竞争合作不断开拓国际市场 |
7.3.4 促进要素资源升级形成动态竞争优势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 |
8.3 未来展望 |
附录A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初始评价指标专家咨询表 |
附录B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权重确定调查问卷 |
附录C 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性指标专家打分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治理 |
(二)网络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关于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论述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历程与现状 |
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发展历程 |
(一)第一阶段:互联网管理阶段 |
(二)第二阶段:网络空间治理阶段 |
二、网络空间治理面临的挑战 |
(一)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激烈 |
(二)网络违法犯罪问题层出不穷 |
(三)网络霸权主义威胁我国网络空间安全 |
(四)国际网络安全形势错综复杂 |
三、网络空间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网络空间治理的顶层设计缺失 |
(二)网络空间治理理念不明确 |
(三)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建设不足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实践 |
一、强化顶层设计以完善治理体制 |
(一)变革网络空间治理的领导机制 |
(二)确立网络空间治理的建设目标 |
(三)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理念 |
二、推进网络法治以规范网络行为 |
(一)加快网络立法进程 |
(二)提升网络空间执法效能 |
三、加强网络舆论建设以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
(一)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网络舆论 |
(二)促进媒体融合提升国际话语权 |
(三)多主体参与打造综合治网格局 |
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促进国际网络治理 |
(一)凝聚共识走互信共治之路 |
(二)倡导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经验 |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 |
(二)强化组织保证 |
二、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
(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
(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 |
三、注重行动合力的汇聚 |
(一)广泛凝聚多方力量 |
(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
四、持续推进技术创新 |
(一)重视核心技术攻关 |
(二)转变人才培养理念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一)推动了互联网时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 |
(二)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二、实践价值 |
(一)提升了党的网络治理能力 |
(二)推动了网络强国的建设进程 |
(三)彰显了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我国现代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 ——以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互联网企业 |
2.1.2 核心竞争力 |
2.1.3 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波特的五力模型 |
2.2.2 价值链分析 |
第三章 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现状与核心竞争力分析 |
3.1 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现状 |
3.1.1 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历程 |
3.1.2 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SWOT分析 |
3.2 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征 |
3.2.1 价值性 |
3.2.2 独特性 |
3.2.3 延展性 |
3.2.4 持久性 |
3.2.5 动态性 |
3.3 我国互联网企业竞争优势 |
3.3.1 互联网企业具有海量用户与海量数据的竞争优势 |
3.3.2 互联网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竞争优势 |
3.3.3 互联网企业高效率及高精度传播优势 |
3.3.4 互联网企业高利润及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竞争优势 |
第四章 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1 腾讯公司及阿里巴巴集团介绍 |
4.2 腾讯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价值链分析 |
4.2.1 腾讯公司价值链分析 |
4.2.2 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链分析 |
4.3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腾讯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竞争力分析 |
4.3.1 现有企业竞争强度分析 |
4.3.2 新进入者的威胁 |
4.3.3 替代产品的威胁 |
4.3.4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4.3.5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4.4 腾讯公司及阿里巴巴集团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4.1 基于员工忠诚度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4.2 基于研发能力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4.3 基于用户粘度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4.4 基于大数据融合共享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比分析 |
4.4.5 基于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 |
第五章 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5.1 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
5.1.1 国际化水平低、国际竞争力不足 |
5.1.2 用户画像不精准、产品粘度低 |
5.1.3 核心竞争力影响因素投入不足 |
5.1.4 可持续发展力不足 |
5.2 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5.2.1 国际化水平低、国际竞争力不足原因分析 |
5.2.2 用户画像不精准、产品粘度低的原因分析 |
5.2.3 核心竞争力影响因素投入不足的原因分析 |
5.2.4 可持续发展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第六章 我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建议 |
6.1 提升我国互联网企业国际竞争力 |
6.1.1 寻求政府支持、奠定“走出去”的基础 |
6.1.2 形成战略联盟、积极寻求与国外企业合作 |
6.2 建立互联网产品生态系统 |
6.2.1 明确产品定位、打造优质产品 |
6.2.2 打造产品链、培养用户习惯 |
6.3 加强对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影响因素的投入 |
6.3.1 尊重人才、培养人才 |
6.3.2 重视研发、创新为本 |
6.4 提升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
6.4.1 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
6.4.2 提升企业声誉 |
6.4.3 打造与互联网企业特点相适应的企业组织架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数字经济下网络通讯企业发展战略优化研究 ——以F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五、本文的创新或前瞻性研究 |
第一章 数字经济及网络通讯行业发展 |
第一节 数字经济及其特征 |
一、数字经济的基本概念 |
二、数字经济的本质属性 |
三、数字经济的特征 |
第二节 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 |
一、国外数字经济的发展 |
二、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历史及现状 |
第三节 网络通讯行业发展分析 |
一、网络环境分析 |
二、网络通讯行业发展分析 |
第四节 网络通讯行业发展前景及瓶颈 |
一、网络通讯行业发展前景 |
二、网络通讯行业发展瓶颈 |
第二章 F企业现行战略及绩效分析 |
第一节 F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
一、F企业发展概述 |
二、F企业的经营战略现状 |
三、F企业生产经营模式 |
第二节 F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
一、运营模式分析 |
二、市场构成分析 |
第三节 F企业经营绩效分析 |
一、经营绩效分析 |
二、收入结构分析 |
第三章 数字经济下F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第一节 F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一、F企业的发展优势(S) |
二、F企业的发展劣势(W) |
三、F企业的发展机会(O) |
四、F企业发展的威胁(T) |
第二节 数字经济下F企业现行战略的局限性 |
一、总体层的战略局限 |
二、业务单位层的战略局限 |
三、职能层的战略局限 |
第四章 F企业战略优化设计 |
第一节 F企业发展战略的新定位 |
一、总体战略定位于“跨界融合发展” |
二、企业愿景 |
三、市场定位 |
四、人才定位 |
五、发展战略总体目标 |
第二节 数字经济下F企业的战略设计 |
一、F企业发展的具体目标设计 |
二、职能层发展战略优化设计 |
第五章 数字经济下F企业战略实施措施 |
第一节 F企业战略实施分析 |
一、树立“安全高效”的品牌形象 |
二、网络通讯终端设备与跨界融合解决方案协同发展 |
三、优化全球销售渠道 |
第二节 F企业战略保障分析 |
一、重建企业价值观并提升领导者认知水平 |
二、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 |
三、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
四、量化考核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
五、实施企业运营管理变革 |
六、继续推进全面国际化进程 |
结论 |
一、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启示 |
二、研究成果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现状分析 |
四、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协商民主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
一、协商民主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剖析 |
(一)协商民主 |
(二)网络空间 |
(三)命运共同体 |
(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依据 |
(一)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指导 |
(二)继承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东方思想 |
(三)吸收于西方全球网络治理的先进经验 |
三、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 |
(一)安全共同体 |
(二)利益共同体 |
(三)发展共同体 |
(四)责任共同体 |
第三章 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意蕴 |
一、网络空间治理日益成为时代发展的需求 |
(一)网络空间发展已经覆盖各个领域 |
(二)各国对于网络空间治理愈加重视 |
(三)全球网络空间危机亟待协力应对 |
二、协商民主是推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
(一)协商民主有利于共商治理新标准 |
(二)协商民主有利于共建合作新平台 |
(三)协商民主有利于创立共治新机制 |
(四)协商民主有利于共享创造新成果 |
三、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具有当代价值 |
(一)丰富了网络治理的理论研究 |
(二)推动了国际合作的进步发展 |
(三)细化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
第四章 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挑战 |
一、网络空间安全受到威胁 |
(一)网络空间便于联系,但网络犯罪难以打击 |
(二)各国加强网络发展,但意识形态建设欠缺 |
(三)新生力量发展快速,但新旧矛盾持续加深 |
二、网络空间利益博弈不断 |
(一)技术创新驱动加力但正形成垄断 |
(二)数字经济增长加快但发展不平衡 |
(三)数字政府愈加成熟但成效不明显 |
(四)网络应用范围扩大但共享不充分 |
三、网络空间价值冲突加剧 |
(一)东西网络文化观念追求各持己见 |
(二)各国网络发展政治诉求形成对抗 |
(三)各地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存在差异 |
第五章 协商民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要路径 |
一、促进共商:全面把握网络空间基本原则 |
(一)坚持尊重网络主权与网络平等 |
(二)坚持开放自由与稳定有序平衡 |
(三)坚持与时俱进的长效治理方向 |
二、扩大共识:积极搭建网络空间合作平台 |
(一)建立共识:通过合作平台积极宣扬新思想 |
(二)增进共识:通过加强与各国沟通增进互信 |
(三)稳固共识:通过规范新原则促进共同遵循 |
三、加强共建:广泛借助网络空间现有资源 |
(一)加大网络技术支持 |
(二)加快发展资金融通 |
(三)建设信息丝绸之路 |
四、谋求共治:推进建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
(一)借助网络自身变革以重建制度 |
(二)提升双边合作关系以刷新规则 |
(三)强化多边协商机制以谋求共治 |
五、协同共理:合力应对网络空间主要矛盾 |
(一)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有序 |
(二)保证网络空间利益共享 |
(三)保卫网络空间价值共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全球互联网50年:发展阶段与演进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互联网50年的阶段划分:以年代为界 |
二、互联网发展各阶段:关键事件及特点 |
计算机网络史前阶段, 20世纪60年代之前 |
第一阶段, 基础技术阶段 (20世纪60年代) :包交换是第一基石, 联网成功 |
第二阶段, 基础协议阶段 (20世纪70年代) :TCP为第二基石, 应用开始萌芽 |
第三阶段, 基础应用阶段 (20世纪80年代) :协议大战TCP/IP胜出, NSFNET网络全球 |
第四阶段, Web 1.0阶段 (20世纪90年代) :WWW启动商业化浪潮, 泡沫时代来临 |
第五阶段, Web 2.0阶段 (21世纪00年代) :网民登陆《时代》年度人物, 网民成为互联网第一生产力 |
第六阶段, 移动互联阶段 (21世纪10年代) :互联网改变生活, 政治改变互联网 |
第七阶段, 智能物联阶段 (21世纪20年代) :互联网改变社会, 网络新文明面临地缘政治新挑战 |
互联网50年发展规律与挑战 |
(9)“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由来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问题的由来: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论争 |
一、“意识形态”概念界定 |
(一)意识形态涵义 |
(二)“意识形态属性”判定条件 |
二、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观点与局限性分析 |
(一)作为技术载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二)作为技术自身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三)局限性分析 |
三、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 |
(一)“载体论”还是“本体论” |
(二)基于载体与本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分析 |
第二章 “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政治维度 |
(一)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自由平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三)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经济维度 |
(一)消费主义的流行 |
(二)共享意识的兴起 |
(三)服务价值的强化 |
三、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文化维度 |
(一)创新理念的普及 |
(二)知识权力的凸显 |
(三)网络文化的繁荣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生活维度 |
(一)娱乐主义的盛行 |
(二)虚拟生存的异化 |
(三)绿色理念的深化 |
第三章 “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思维”的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思维”研究方法 |
(二)“互联网思维”概念界定 |
二、互联网技术体系特点:互联网思维方式形成的技术前提 |
(一)“互联互通”:时空观念重组与互联思维的普及 |
(二)“去中心化”:对权力结构和权威意识的消解 |
(三)“拟态空间”:虚拟身份兴起与实体世界的解构 |
三、互联网思维特征:互联网运行逻辑的思维认知 |
(一)大数据思维 |
(二)众筹思维 |
(三)关系思维 |
(四)自组织思维 |
(五)不确定性思维 |
(六)分布式思维 |
第四章 “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 |
一、以互联网媒介为主导的意识形态正在形成 |
二、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 |
(一)作为“载体”:互联网媒介环境对社会心理的干预 |
(二)作为“本体”:基于技术存在决定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偏向 |
三、媒介技术的社会化中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其社会化过程 |
(二)历时性与共时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特征 |
(三)载体性与自主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表现 |
四、交往关系中的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媒介技术形成的交往关系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交往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 |
五、互联网媒介作为意识形态的比较分析 |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互联网”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比较 |
(二)“互联网作为特殊意识形态”与“科技即意识形态”辨析 |
第五章 “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与特征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新特征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新意识形态的新挑战 |
(一)互联网载体意识形态功能治理难度的改变 |
(二)互联网自身意识形态功能的认知具有复杂性 |
三、“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创新构建的逻辑进路 |
(一)宏观上创新互联网意识形态构建理念:从监管到治理 |
(二)中观上调整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策略:从观念意识形态到技术意识形态 |
(三)微观上改进互联网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方式:从官方话语形式到共识效用思维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实践应用:重构互联网意识形态中国话语权 |
(一)构建全新合作场域:推动“一带一路”信息的互联互通 |
(二)孵化民心连通方式:以数字化体验想象唤醒文化认同 |
(三)创新主题内容建构:打造“一带一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研究现状综述 |
(二)研究现存问题 |
三、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互联网时代的中华元素 |
第一节 中华元素的基本界定和传播困境 |
一、中华元素的概念界定 |
二、中华元素的范围界定 |
三、中华元素的特点界定 |
四、中华元素的当代传播困境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简述 |
一、传统互联网为基础 |
二、移动互联网为主流 |
三、“互联网+”的经济新形态 |
第三节 中华元素在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化艺术再生 |
一、传统文化理念的再生 |
二、传统符号元素的再生 |
三、传统美学趣味的再生 |
四、传统民族精神的再生 |
第二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在数字化艺术传播中的重塑与意义 |
第一节 互联网时代下传播关系的变革 |
一、连接:从“赛博空间”到全时空连接的数字化语境 |
二、网状:从中心发散型到“去中心”化的网状节点传播模式 |
三、互动:从单向被动到双向互动的新型传受关系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下中华元素数字艺术传播的机遇 |
一、青年为主体的受众群体——最核心最广泛的传承力量 |
二、社交为导向的社群传播——多层次多维度的强传播力 |
三、数据为核心的数字技术——更全面更准确的科技支撑 |
四、移动媒介下的场景革命——更丰富更广阔的传播空间 |
第三节 互联网时代数字化艺术传播对中华元素传承的现代重塑 |
一、环境再塑:高程度数字生存语境构建当代传播环境 |
二、文化弥合:多样化数字艺术形式跨越海外传播鸿沟 |
三、有效表达:国际性数字传播语言彰显中华元素魅力 |
四、重焕光彩:高品质数字艺术作品传承民族文化内涵 |
第四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意义 |
一、“文化自信”的战略要求 |
二、文化产业的市场驱动 |
三、“文化身份”的内在诉求 |
四、海外传播的现实需要 |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现状 |
第一节 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传受关系 |
一、艺术创造的多样传播者 |
二、艺术接受的广泛受众者 |
三、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新媒介环境下中华元素数字艺术传播的主要形态 |
一、蓬勃发展的数字游戏 |
二、稳步推进的电影艺术 |
三、新兴崛起的电视综艺 |
四、其他类型的传播形态 |
第三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存在的问题 |
一、目标受众缺乏传播培育和分层 |
二、作品数字化艺术转译质量较低 |
三、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不平衡 |
四、数字艺术传播形态发展不均衡 |
五、互联网的适应性和主动性不足 |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创新路径 |
第一节 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主体策略 |
一、传播者的“工匠之心”:传统文化与现代美学的和鸣 |
二、接受者的“分众模式”:横向之本土和海外受众与纵向之内驱和培育型受众细分 |
三、把关者的高标准控制:数字化艺术传播的规范化建设 |
第二节 中华元素的艺术传播内容的数字化转译 |
一、现代:凝练的符号形态语言表达 |
二、吸引:沉浸式体验中的文脉传承 |
三、便捷:碎片化语境下的快速获取 |
四、故事:多样化叙事讲述中国故事 |
五、交互:新技术支持下的情景互动 |
第三节 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新生态建设 |
一、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与“他者”对话 |
二、建设媒介高度融合下的立体化传播矩阵 |
三、深度运用重视参与感体验的互联网思维 |
四、综合多层次多维度的数字艺术传播形态 |
五、构建政府引导下全民参与的微传播热潮 |
第五章 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未来发展 |
第一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趋势 |
一、中华元素的国际化传播水平更深入和广泛 |
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的融合应用成为新亮点 |
三、中华元素传承下的商业和产业化程度更高 |
第二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现存难点 |
一、跨文化传播中的数字化信息传递的不对等 |
二、警惕互联网新媒介对传统文化内涵的消解 |
三、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的现实把关难度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
致谢 |
四、全球互联网用户首次突破6亿(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美国对域名资源的商标权治理研究[D]. 朱振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窦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网络空间治理的探索研究[D]. 李军慧.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5)
- [4]我国现代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 ——以腾讯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为例[D]. 张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6]数字经济下网络通讯企业发展战略优化研究 ——以F企业为例[D]. 蒋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协商民主视域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D]. 付政.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0(03)
- [8]全球互联网50年:发展阶段与演进逻辑[J]. 方兴东,钟祥铭,彭筱军. 新闻记者, 2019(07)
- [9]“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D]. 张锐.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D]. 董甜甜. 东南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