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置市场化 出让公开化 调控合理化——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李婧妍[1](2021)在《铜山区基准地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杜海龙[2](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指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薛思宇[4](2020)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文中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所有权归属于农村村民集体的非农用途土地,村民集体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权的表达,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收益权能的实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投入市场,与国有土地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收益性保障。相对完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立法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增强人民财产性权益的必要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在我国虽然初具规模,并在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正式予以确认,但缺少配套的法律法规,缺少对“入市”予以确认后的可操作性规程指引。我国现存法律体系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无完善的系统性立法,因此在立法层面存在诸多问题。所涉主体存在入市所涉职能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具体为政府职能主导部门内部权责以及主导部门与协同部门权责界定不明、成员权认定标准和成员权的行使以及撤销权的标准不统一、缺失独立技术第三方主体的必要规定等问题;所涉资金层面存在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收益用途限制标准不统一、各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规制制度普遍残缺不全、政府定价无统一标准、其他相关制度设定不全面等问题;所涉运作程序存在权益保障性不足,具体为程序环节设置未能充分彰显农民权益必要保障以及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入市过于重视政府职能和公众参与相关规定不足、一级市场构建出让方式设定不完整、二级市场构建地区差异较大等问题;以及归责机制方面仍然存在条款过于零散缺乏高位阶法规指引,具体为中央层面归责机制条款设定不明晰和地方层面规范设定差异较大、配套制度及其责任的规定较少等问题。阐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内涵是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提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矫正路径的重要前提。以法释义学范式及体系思维范式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进行阐释,通过内涵界定、条款罗列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以及救济机制。通过运用规范分析法,对各位阶法律法规中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专门条款以及各位阶法律法规中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具有一定关联程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归纳整合并分析,通过明晰问题以提供矫正路径。明确界定政府职能主导部门职责,具体为明确政府职能主导部门内部权责界定和明确政府职能主导部门与入市相关辅助部门权责界定、完善集体成员权资格设定具体为统一成员权资格认定标准、完善成员权行使相关规范和完善集体成员撤销权相关规定、补足第三方主体相关条款,具体为补足地价评估主体相关条款和健全价格规制主体相关条款设定。完善程序环节设置,具体为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统一收益用途限制相关规定、完整设定中央层面价格规制制度以为地区条款设定提供依据。健全入市程序设计,重点考量农民利益、弱化“政府管理”,增强“公众参与”、补全流转方式相关规定。提供归责机制规范设定高位阶法律法规指引、健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的法律保障。通过以上方式建立相对完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条款体系。
谭剑[5](2019)在《义乌市老城区更新探索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城市更新历经近七十余载的发展,方兴未艾,成绩瞩目。吴良镛先生结合更新实践提出有机更新理论,深圳、上海等地结合实际出台各自城市更新办法及配套政策。理论与政策较好的指导了各地的城市更新实践。但由于城市更新涉及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城市职能、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等诸多方面,各地更新过程中也出现了重经济轻保护、重拆建轻改建、重开发轻配套等问题。重视问题、明确方向,城市更新才可持续发展。本文把义乌市老城区作为研究范围,并将“旧街道、旧工业区(含旧仓储)、旧市场、旧居住(含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立足于现实情况,探寻出符合义乌的城市更新方式,同时也希望能够为其他城市更新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与指引。从四类研究对象着手,对老城区进行片区化、网格化、全覆盖现状调查,分析现状问题及更新难点,提出更新途径与策略。基于义乌实际情况,提出“重建开发、功能改变、整治优化、保护性改造”四大类空间更新方式与更新片区策略,辅以实证案例。构建“政府主导、产权人主导、投资开发商主导”等多样化城市更新的运作方式,制定相应更新体制政策意见。
罗娇娇[6](2019)在《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壁垒及机制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框架》文中研究指明工业用地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上世纪90年代以来,借助工业用地开发建设而进行的工业化极大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土地、劳动力和资本要素的不断流入使得城市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现象也日益凸显,新时期与土地利用密切相关的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呈现多样化,工业用地利用所处的社会环境愈加复杂化。因此,结合多治理主体开展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研究尤为重要。目前关于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研究的视角非常丰富,部分学者也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探讨了工业用地集约利用途径,但仍缺乏在理论上和实证上的深入分析。本研究则以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为基点,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切入,通过分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代表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行为表达对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结合数据包络方法、博弈论、生产函数方法、系统动力学等的运用,总结阻碍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目标实现的制度环境壁垒、治理结构壁垒和操作壁垒。研究重点以壁垒消除为原则,构建并实证了集政府干预、市场配置、社会参与为一体的集约效率协同利用机制,以期提高我国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央政府、中央土地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发改委/工信部)、地方政府、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相关监察部门、工业企业和环保组织等七个利益主体。以中央政府为代表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拥有强烈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性特征;以地方政府为代表的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和权力性特征明显;以企业为代表的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只具有合法性特征。(2)在现有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市场制度背景下,中央政府面临着改善工业用地利用水平的极大挑战。全国城市工业用地平均技术效率较低,各城市在工业用地利用规模效率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别。具有规模报酬有效特征的城市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中南行政区;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特征的城市为华北、东北和西南一带的城市以及东部地区的部分城市;具有规模报酬递减特征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和中南地区。此外,绝大多数省内城市的工业生产规模有一定的相似性,存在土地投入要素冗余的城市远远多于存在资本和劳动力投入冗余的城市量。对地方政府而言,以经济指标为主的政绩考核制度和以生产税为主导的税收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地方政府粗放利用工业用地的行为。工业用地治理结构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三者组成的一个闭环。该闭环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政绩为节点形成一条从上到下的关系链,地方政府和市场以税务为节点形成一条从上到下的关系链,但缺少由市场出发从下到上的关系链。在市场反馈缺位的情况下,仅靠地方政府自身实现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合作是不现实的。博弈均衡分析显示,若在现有政绩考核制度加入政绩惩罚因子,实现区域差异化供地模式,地方政府采用粗放用地策略的可能性将有所降低。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操作层面壁垒可简单概括为土地资源在各行业中的不合理分配以及企业自身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即便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研究区的占比仍较高,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虽然有所崛起,但这两类企业比例仍不甚理想。生产函数岭回归结果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地弹性系数低,增加工业用地投入并不会对产出产生明显的提升效果,应利用行业差异化土地供给和政策支持手段,合理引导产业转型。(3)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是协调利益相关者间的矛盾冲突,消除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壁垒、治理结构壁垒和操作壁垒,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立足点可以归纳成整体理性、地方理性和个体理性。通过整合政府干预机制、市场配置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可以引导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矛盾,消除壁垒。实证分析表明政府干预、市场配置和社会参与均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区的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但三者的有效结合对集约利用的影响力才是最大的。消除制度环境壁垒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集约利用水平,但后劲不足;消除操作壁垒后期能大幅度提高土地集约水平;消除治理结构壁垒和消除制度环境壁垒的效果相差不大。政府干预和市场配置落实后,制度环境壁垒和治理结构壁垒得到消除,极大提高了工业用地的利用强度和投入强度;政府干预和社会参与手段结合是操作壁垒消除的主要手段,在提高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有很大潜力。(4)为保证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实,消除集约利用的制度壁垒、治理结构壁垒和操作壁垒,本文针对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理论和实证研究,总结出机制的推广需要配合差异化的土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制度,并针对各壁垒消除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国家层面上有必要全面推进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工作,加强中央政府对工业用地管理的力度,培养国土部门的集约用地意识;通过工业用地市场化制度健全、政绩考核制度转型和土地存量财政推广等集约用地配套制度改革,优化集约利用制度环境;结合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消除集约利用操作层面的阻力,从而实现工业用地集约利用。
王欢[7](2019)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文中认为传统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各地自发的和政府推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启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进程。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本文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界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方法、logistic实证分析法、层次分析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考察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揭示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运行机制、收益分配及风险防控。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规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的市场,包括以下四层涵义:一是建设用地所有者平等参与土地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能对等;二是统一、高效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释放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市场调节功能。三是城乡建设用地相关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保证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主体在收益共享权利、收益共享机会以及收益共享规则上的平等性;四是适度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最大程度地促进建设用地资源的优化配置。(2)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由割裂走向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首先,城乡建设用地在法律制度、产权安排等方面的不对称性是制约当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根本原因。其次,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还面临着主体障碍和市场约束。其中,主体障碍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主体认知与入市意愿低;市场约束则表现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形成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不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成本高、风险大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市场限制较多。(3)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主要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交易平台所构成。在此基本架构中,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为原则,在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功能,同时在政府监督和管理下,促进建设用地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以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和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建设用地交易模式,用以解决由于土地的空间性以及位置的固定性造成的建设用地供需不匹配的问题。(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价格形成机理。以效用最大化理论为基础,引入讨价还价因子,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双方的主观偏好(风险规避系数)和客观能力(讨价还价能力)区分开来,并纳入同一模型,探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土地交易价格的形成机理。不难发现,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其风险规避系数越高,讨价还价能力越低,土地的成交价格就会越低,反之亦然。为了提高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效率,应该在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机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价还价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和交易中介在信息传播上的重要作用,并辅以政府信息供给的主要责任,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形成较为公平合理的土地交易价格。(5)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根据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增值、农地转用增值、供不应求增值、规划管制增值、外部辐射增值等。得出相应的分配原则是:(1)由农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带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绝对地租必须全部归农民集体所有;(2)由地块经济条件、交通状况、资源分布的差异造成的级差地租I的分配顺序应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用地单位;(3)由农村集体、政府和企业在同一块建设用地上追加投资改变该土地的生产效率而产生的地级差收益Ⅱ的收益分配顺序应该为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用地企业。(6)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评估与防范。从指标层看,加剧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风险、农村宅基地失去社会保障的功能的风险、国家对土地管理失控的风险、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风险、降低房价的风险等五个指标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较大。从准则层看,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侵害农民利益的风险、消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的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为0.3437、0.3184、0.1522、0.1236、0.062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系统风险的评估值为0.4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整体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控制在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黄金升[8](2017)在《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文中提出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缺乏效率和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对于解决当前生产中存在的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当、技术进步较慢、企业创新力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其中,供给侧改革的主战场是要素市场改革。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它的供给与配置效率对于整体经济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三十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总体方向是市场化的,但以往改革大多都是加强需求侧的竞争,虽然实现了一定的市场化供给,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供给主体,土地多元化供给并没有完全起步,土地市场供给侧改革仍有待加强。而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供给自然会把垄断市场的各种影响效应体现在中国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有鉴于此,本研究在分析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结构特征及其制度成因的基础上,着重对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效应进行分析,进而探究当前土地供给制度下的经济绩效,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本研究共有九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基础构建(1-3章)、问题剖析(4-7章)与改革路径探究(8-9章)。首先,第一部分包含了前三章,旨在构建本研究的工作基础。第1章交代了研究背景并阐明研究意义,指出中国既存在由于土地市场扭曲引起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负担加重的双重局面,而通过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社会经济影响效应的研究,有助于理解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而为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围绕着研究目标设置了相关研究内容,选择了研究方法、设置了技术路线。第2章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地回顾、评述、总结与归纳,从而掌握相关的研究动态,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基础。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指出需要结合现有的土地供给制度,将土地市场结构与地方政府竞争、土地出让行为及用地绩效等的分析相关联以扩展现有的研究,为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提供线索指引。第3章则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研究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概念进行总结与界定;同时,构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阐明本研究分析问题的整体思路。其次,第二部分包括了第4-7章共四章内容,旨在分析工业用地垄断供给下的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及其经济效应。第4章首先对建国以来的土地供给制度改革进程进行回顾,进而探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其次,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面临的制度约束进行分析,从而说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改革存在的难点;最后,对现有制度约束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存在的问题。本章将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指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推动工业用地供给制度的变迁的动力机制不同,而现在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沿着两个方向进行,一是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二是沿着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改革思路,对土地多元化供给进行探索。然而,滞后的土地制度基础、激励扭曲下的地方政府竞争、半垂直的土地管理体制等制度环境都制约着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现有的制度约束下,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第一,在土地征收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取得成本存在“软约束”;第二,由于地方政府是土地供给主体,土地供给具有“政策工具化”的倾向;第三,地方发展竞争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相结合,土地市场竞争的地区差异明显。第5章首先利用2003-2013的工业用地出让数据,分析了当前工业用地供给的现状。统计结果显示,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工业用地供给方式呈现阶段性转变,“招拍挂”的比例逐年上升;而不同地区、不同出让方式下的工业用地价格水平不同,并且随着政策的变动,呈现出差别化上涨趋势;不同工业化水平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存在差异,在工业化实现期内,工业用地价格差距较小,土地“招拍挂”比例相对较低,工业用地供给规模随工业化水平提高而扩大。其次,在对工业用地供给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不同工业化发展水平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存在着促进和抑制的双重作用,并与地方政府所处的工业化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在工业化前期,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于工业地价的影响更多地体现为抑制作用,而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抬升作用逐渐显现。最后,本章对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社会福利效应进行了分析。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凭借垄断权力获得土地垄断高价的同时,可能会带来土地供给短缺并形成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引资竞争”则会促使地方政府大量供地和降低地价,并在引资竞争中形成地价补贴的“囚徒困境”,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6章探究了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定价策略存在差异,工业用地成本上涨显着的促进了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行为则会阻碍促使产业转移的地价梯度力的形成,进而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当前产业转移的一般趋势是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并不是在中西地区内部发生,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经济和工业化水平较低,存在普遍的土地引资竞争现象,导致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较低,工业地价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较弱。建立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进一步对由地价变动引起的产业转移的负效应进行了讨论,指出工业用地的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会加剧土地价格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7章围绕地方政府工业用地过度供给致使土地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对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下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与土地配置效率展开探讨和分析。本章首先揭示了这样一种现实困境:处于发展竞争中的地方政府缺乏缩小土地供给的内在驱动力,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要素控制权,会过度供地以最大化产出规模。但是随着土地要素的投入越多,产出规模越大越偏离市场需求,土地利用效率递减。而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以及扭曲地价形成以刺激用地需求进而过度供地。相应的实证结果发现:在地方政府土地过度供给行为下,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不高,而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是影响工业用地配置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越低,土地要素的错配现象越突出。最后,第三部分包括第8章和第9章的内容,沿着前文的分析,对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路径展开讨论和探究,并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第8章论述了当前以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为主的土地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将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纳入到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创新的视域中去考察,探究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背后所遵从的核心逻辑及其制度内涵,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武进区的改革实践展开分析,以探究现有改革的优点与不足。分析指出,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改革路径在解决土地市场失衡问题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进而提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是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的可期方向。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的制度内涵和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市场主体的再定位;土地价格与供求关系互动机制的再构建;土地产权制度与管制制度的再均衡三个方面。通过对典型地区改革实践的考察,指出现有的改革实践能够突破阻碍土地市场化的制度政策的约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但是地方政府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民集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前者可能对后者的培育和成长形成阻碍。第9章对以上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短期的现状需求以及长期的制度改革方向,就提高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这一核心目标,提出以下三点具体政策建议:(1)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2)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3)深化土地法律制度改革。
蔡潇[9](2016)在《中国土地财政转型路径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经历了由“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到“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转变过程。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土地出让制度、分税制等共同催生了中国现行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的本质是政府通过土地实施财政功能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手段。地方政府对“卖地财政”的依赖不仅造成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矛盾冲突加剧,而且引发我国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经济发展“房地产化”和“空心化”问题。无论从供给、需求的有限性,还是从公平、效率的视角来看,地方政府财政依赖一次性的“卖地”收入维持其财政支出和城市建设需要,不仅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而且由“土地财政”所导致的高地价、高房价、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伪城镇化”等社会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面临必须转型的现实问题。本文从中国现行土地财政自身存在的问题、所产生的效应及其演变趋势着手,提出由“卖地财政”向“管地财政”转型的总体构想;着眼于土地财政转型的关联性、系统性、政策实践的可行性,基于“固本”、“开源”、“节流”的逻辑思想,全面阐述论证土地财政转型的路径选择,并提出更具现实性的保障措施。(1)剖析了我国当前土地财政自身的收支结构及其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从财政、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土地财政的效应;基于土地财政库兹涅兹假说的验证,实证分析了当前土地财政的演变趋势,提出了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的必要性。从现行土地财政收入来看,“重租、轻税”倾向明显,土地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农民的集体土地收益权利被剥夺,同时,土地税收结构“重流转、轻保有”;从现行土地财政支出来看,土地财政支出“重城镇、轻农村”,“即收即支”的“卖地财政”透支了未来若干年的土地收益。从当前土地财政的财政效应来看,土地财政对地方财政既存在贡献又潜藏财政债务风险,历年来土地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的贡献大于土地税收,呈波动式上升趋势;但当前依赖“卖地”收入的土地财政具有不稳定性,易导致财政风险。从土地财政的经济效应来看,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表明:土地财政收入的增加虽然短期会促进经济增长,但长期来看会导致产业结构失衡,阻碍经济增长。从土地财政的社会效应来看,当前土地财政所引发的征地冲突、违法占地、滋生腐败,高房价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从土地财政随经济增长的演变趋势研究来看,我国现行土地财政随经济增长的演变趋势符合土地财政倒U型曲线假说,从而说明我国现行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2)基于土地财政转型的必要性分析,进一步探究我国当前土地财政形成的根源、转型面临的障碍,并合理借鉴海外土地财政转型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的土地财政转型目标及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兼顾政府-企业-个人及各级政府间利益、合理负担的土地财政转型原则,并基于“固本”、“开源”、“节流”的逻辑体系,提出适应于我国的土地财政转型路径的总体框架。从“固本”的视角来看,只有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的财政收支体系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要实现我国土地财政的成功转型就必须改革现行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传导机制。借鉴“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分析方法,进行规范与实证分析探究现行的土地财政依赖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传导机制;针对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传导机制的成因,提出通过完善土地资产管理阻断土地财政抑制经济发展的不良传导机制,实现土地财政合理转型,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现行的土地财政所引发的高房价对教育、制造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本积累产生的挤出效应以及现行土地财政背后的制度因素所导致的寻租腐败、贫富差距、一系列社会冲突等制度弱化效应,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国当前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传导机制的成因,提出完善土地资产管理的具体策略:①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土地市场的关系;②调控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③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供应市场;④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降低土地使用成本;⑤明租、正税、少费,促使地方政府由“卖地财政”向“管地财政”转型。从“开源”的视角来看,通过广开财源筹集财政收入以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益的过度依赖。从海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土地管理经验的研究来看,土地价值捕捉是实现土地财政“开源”的重要途径,其中,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收是多数国家获取土地收益的主要方式,并且可以成为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通过房地产税制改革对住宅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不仅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开源”,还有利于摆脱地方政府对“卖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通过剖析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法理依据,结合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提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原则和总体思路,并进一步探讨流转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最后,基于冈博斯模型实证估测了保有环节住宅房地产税的征收对土地出让收益的替代率,实证研究表明:短期内,住宅房地产税很难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益,但长期来看我国住宅房地产税的征收会对土地出让收益有较高的替代率。从“节流”的视角来看,财政是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履行和实现政府职能的手段。基于当前土地财政收支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土地财政的收支管理使其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实现土地财政由当前的“卖地财政”向“管地财政”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完善土地财政收支管理和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高效型政府,两个角度阐述如何实现土地财政转型的“节流”目标,更好的实现土地财政资金的良好管理和高效运作。从完善土地财政收支管理来看,需要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高效型政府来看,提出从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方式、政府机构本身及政府工作效率上“节流”,以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由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以此推动土地财政行政主体主动参与到土地财政转型中。(3)针对我国现行土地财政的形成根源及其实施中所暴露出的政府激励机制扭曲、土地利用规划随意变更、征地补偿信息不透明不规范、层层克扣等问题,提出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利、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健全相关法律和监督机制,有力保障我国土地财政顺利转型。
朱颂[10](2015)在《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文中指出土地财产权是一项古老、传统的权利,在当前人多地少、用地紧张的现代社会,土地财产权的实现与社会多元价值的冲突成为现代法律制度亟待解决的矛盾。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已经成为现阶段社会制度深化改革的第一要务。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初始构造起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产权制度,存在产权内容模糊、权利边界不清、权利流转效率低等问题。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历史变迁,阐释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路径、机制、对策。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为:第一章对国内外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进行了历史考察,阐述了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立的意义。域外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与演变,以不同时期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发展特点为主线,结合特定时期社会制度变革,揭示了西方社会发展与农民土地财产权演变的相互作用关系。现代西方民主法制社会逐渐孕育了独立、排他、权利内容充实的农民土地财产权。通过对我国历史上农民土地制度的研究,发现我国古代农民在土地上义务多于权利,劳役、税收成为农民土地的沉重负担,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芽毫无生存土壤;近现代农民土地权利虽渐渐得到立法认可,但因社会环境动荡不安,农民土地权利终未得到真正实施;建国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经历了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公社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个阶段。第二章诠释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产权理论是法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其中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是研究产权的两种分析范式。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启示在于,公有制下土地产权权能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并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得进行适当的调整。西方经济学界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独立性、完整性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基础。这两种分析范式均肯定了产权的激励作用,提高产权效率的前提需要清晰的产权界线——此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改革方向。财产权平等理念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平等的内涵包括财产权起点平等、交换平等、结果平等。财产权行使理论包括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与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要求农民土地财产权得到法律承认与保障、并当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救济或补偿。财产权适度限制体现在物权法定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限制、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等。第三章对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方式进行了分析评价。成都模式以城乡统筹为基础,确权赋能。重庆模式注重创新,指标交易独具特色。广东模式较早进行三权分置,大力倡导土地股权改革。浙江模式由下而上,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这些模式的共性特点在于农民土地财产权趋向企业制经营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凸显、农民土地财产权明晰化。各地实践模式存在主要问题在于改革常违背农民权益保障的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存在冲突、部分地区农民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各地实践改革下应充分重视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建构完整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第四章系统梳理我国现行法框架下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解析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障碍及原因,最后提出我国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破解的路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具有私权属性、家庭权属性与社会保障属性。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残缺、效率低下、公平缺失。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要充实权利内容,回归处分权,提高提高权利利用效率,明晰权利主体地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在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完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基于我国现有农村土地增值利益分配不公平的现状,提出均衡政府、集体、农民三方利益,以及重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议。我国各地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存在产权交易种类混乱、交易缺乏统一规范等缺陷,应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注重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市场。
二、配置市场化 出让公开化 调控合理化——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配置市场化 出让公开化 调控合理化——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对象与范围 |
(二) 研究路径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内涵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概念阐释 |
(二)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范畴要素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整全性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构建完善体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完善进路 |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利益表达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凸显利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完善进路 |
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保障性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存在的问题_ |
(三)增强保障力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完善进路 |
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可操作性不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细化操作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完善进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5)义乌市老城区更新探索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范围与对象 |
1.4 相关概念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 |
1.5.2 社会调查 |
1.5.3 分析方法 |
1.6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框架 |
2 国内外更新研究与实践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棕地理论 |
2.1.2 有机更新 |
2.1.3 渐进式改造 |
2.1.4 自组织改造 |
2.1.5 博弈论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案例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内实践案例 |
2.2.3 国外研究综述 |
2.2.4 国外实践案例 |
2.3 小结 |
2.3.1 国内城市更新小结 |
2.3.2 国外城市更新小结 |
2.3.3 小结 |
3 义乌市老城区更新发展历程 |
3.1 城市建设基本概况 |
3.2 老城区城市更新历程与实践 |
3.3 小结 |
4 义乌市老城区更新现状分析 |
4.1 现状分析 |
4.2 现状用地更新类型 |
4.3 现状问题及更新难点的分析 |
4.3.1 现状问题分析 |
4.3.2 更新难点分析 |
4.3.3 小结 |
5 义乌市老城区更新途径与策略 |
5.1 更新思路 |
5.2 更新原则 |
5.3 城市更新空间引导 |
5.3.1 空间更新方式 |
5.3.2 更新片区策略 |
5.4 更新方式引导——实证案例 |
5.4.1 旧街道更新 |
5.4.2 旧工业区(含旧仓储)更新 |
5.4.3 旧市场更新 |
5.4.4 旧居住区(含城中村)更新 |
6 义乌市老城区更新机制与政策 |
6.1 更新运作方式 |
6.1.1 政府公共型 |
6.1.2 集团、企业开发型 |
6.1.3 村、社区自主型 |
6.1.4 政府、产权人、开发商多方参与 |
6.2 更新的体制政策创新 |
6.2.1 重视用法规支撑,建立城市更新的规划体系 |
6.2.2 成立专门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
6.2.3 重视分类政策与差异化改造 |
6.2.4 规划、土地、财税等制度创新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壁垒及机制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动机 |
1.1.1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
1.1.2 利益主体多样化和利益诉求复杂化 |
1.1.3 国家政策法规向“土地集约利用”倾斜 |
1.2 问题的提出 |
1.2.1 现实问题 |
1.2.2 理论问题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土地利用规模报酬理论回溯 |
2.1.1 农业生产: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
2.1.2 城市增长:土地报酬递增规律 |
2.1.3 工业发展:规模报酬理论辨析 |
2.2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壁垒研究 |
2.2.1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操作壁垒 |
2.2.2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治理结构壁垒 |
2.2.3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制度壁垒 |
2.3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研究 |
2.3.1 国外工业用地管理模式 |
2.3.2 集约利用的效应、评价和模型 |
2.4 土地利用的利益相关者研究 |
2.4.1 私有制土地的“政府”和“市场” |
2.4.2 国有制土地的“政府”和“市场” |
2.4.3 利益主体治理模式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3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分析框架:利益主体界定与分类 |
3.1 利益主体界定与分类的理论依据 |
3.1.1 关键概念解析 |
3.1.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1.3 委托-代理理论 |
3.1.4 公共治理理论 |
3.2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利益主体界定 |
3.2.1 文献研究 |
3.2.2 问卷调查 |
3.3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利益主体分类 |
3.3.1 多维细分法 |
3.3.2 米切尔评分法 |
3.3.3 利益主体分类 |
3.4 基于壁垒研究的集约利用分析框架 |
3.5 小结 |
4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壁垒:中央政府视角 |
4.1 主体利益和制度壁垒 |
4.1.1 中央政府利益诉求 |
4.1.2 制度环境壁垒 |
4.2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静态分析:市域单元 |
4.2.1 数据包络分析法 |
4.2.2 指标选择 |
4.2.3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测度结果 |
4.3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动态分析:省域单元 |
4.3.1 全要素生产率指数 |
4.3.2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测度结果 |
4.4 小结 |
5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治理结构壁垒:地方政府视角 |
5.1 主体利益和治理结构壁垒 |
5.1.1 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 |
5.1.2 治理结构壁垒 |
5.2 税务节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策略博弈 |
5.2.1 囚徒困境:用地策略解析 |
5.2.2 定价博弈:工业用地vs工业用地 |
5.2.3 定价博弈:工业用地vs商住用地 |
5.3 政绩节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策略博弈 |
5.3.1 模型约束条件设定 |
5.3.2 原政绩考核制度下的两地博弈 |
5.3.3 政绩考核制度改进后的两地博弈 |
5.4 模型的应用 |
5.5 小结 |
6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操作壁垒:工业企业视角 |
6.1 主体利益和操作壁垒 |
6.1.1 企业的利益诉求 |
6.1.2 操作层面壁垒 |
6.2 工业企业要素投入效应测度 |
6.2.1 生产函数模型 |
6.2.2 普通最小二乘法系数测度 |
6.2.3 岭回归系数测度 |
6.3 工业企业要素投入效应分析 |
6.3.1 企业要素投入效应差异分析 |
6.3.2 企业要素投入规模效益分析 |
6.4 小结 |
7 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理论构建 |
7.1 概念解析:集约与效率协同 |
7.2 部门冲突:利益主体利益冲突分析 |
7.2.1 整体理性与地方理性的碰撞 |
7.2.2 整体理性与个体理性的碰撞 |
7.2.3 地方理性与个体理性的碰撞 |
7.2.4 壁垒形成:制度与冲突的行为结果 |
7.3 关系协调:利益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
7.3.1 结构性冲突协调原则 |
7.3.2 情境性冲突协调原则 |
7.4 机制建立: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 |
7.4.1 政府干预机制 |
7.4.2 市场配置机制 |
7.4.3 社会参与机制 |
7.5 小结 |
8 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实证模拟 |
8.1 集约效率协同机制概念模型 |
8.2 系统动力学方法介绍 |
8.3 集约效率协同系统流图设计 |
8.3.1 系统逻辑分析 |
8.3.2 经济子系统 |
8.3.3 人口子系统 |
8.3.4 土地子系统 |
8.3.5 环境子系统 |
8.3.6 集约利用水平子系统 |
8.3.7 集约效率协同机制系统流图 |
8.4 集约效率协同机制情景模拟 |
8.4.1 研究区概况 |
8.4.2 指标选择 |
8.4.3 主要指标参数确定 |
8.4.4 模型有效性检验 |
8.4.5 多情景模拟 |
8.4.6 情景模拟结果分析 |
8.5 小结 |
9 基于壁垒研究的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政策响应 |
9.1 启示:工业用地集约效率协同机制差异化落实 |
9.2 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政策建议 |
9.2.1 意识形态:全面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工作 |
9.2.2 制度和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集约用地配套改革 |
9.2.3 操作层面:积极助力资源配置优化 |
9.3 小结 |
10 主要结论及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可能的创新点 |
10.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7)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相关研究的总结与评价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主要的创新点 |
1.5.2 主要的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市场 |
2.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
2.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土地产权理论 |
2.2.3 土地市场理论 |
2.2.4 地租地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 |
3.1 城市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3.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探索与试验 |
3.2.1 从法律的禁锢到政策的松动 |
3.2.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态:由改革试验区例证 |
3.3 我国现行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运行机制被扭曲 |
3.3.2 农民利益被损害 |
3.3.3 助长土地财政与土地寻租 |
3.4 本章小结 |
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制约因素 |
4.1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法律困境 |
4.1.1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性质定位不清 |
4.1.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划方面法律缺失 |
4.2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制度缺陷 |
4.2.1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主体不明确 |
4.2.2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期限不明确 |
4.2.3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配套制度不健全 |
4.3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体障碍 |
4.3.1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4.3.2 农民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认知不足 |
4.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市场约束 |
4.4.1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不规范 |
4.4.2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不规范 |
4.4.3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限制较多 |
4.5 本章小结 |
5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与主要模式 |
5.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
5.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基本目标 |
5.1.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指导原则 |
5.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 |
5.2.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架构解析 |
5.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主要内容 |
5.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要模式 |
5.3.1 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模式 |
5.3.2 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模式 |
5.4 本章小结 |
6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机制 |
6.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机制 |
6.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主体决策 |
6.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均衡调节 |
6.1.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机制的构建 |
6.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6.2.1 土地价格的本质及其影响因素 |
6.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 |
6.2.3 基于效用最大化理论的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理 |
6.2.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构建 |
6.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竞争机制 |
6.3.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市场结构 |
6.3.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形式 |
6.3.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构建 |
6.4 本章小结 |
7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 |
7.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形成 |
7.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2.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主体 |
7.2.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3 典型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实践 |
7.3.1 政府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2 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3 需求主体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4 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用途规定的比较 |
7.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的构建 |
7.4.1 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收益分配 |
7.4.2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 |
7.5 本章小结 |
8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 |
8.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因素识别 |
8.1.1 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 |
8.1.2 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 |
8.1.3 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
8.1.4 侵害农民权益的风险 |
8.1.5 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 |
8.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指标评估 |
8.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8.2.2 判断矩阵的构造 |
8.2.3 层次单排序与一致性检验 |
8.2.4 指标层风险因素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综合权重 |
8.3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等级评估 |
8.3.1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8.3.2 确定风险等级 |
8.3.3 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评估 |
8.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
8.4.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前风险防范机制 |
8.4.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中风险防范机制 |
8.4.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后风险防范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9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与发展的保障措施 |
9.1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法律规则体系 |
9.1.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
9.1.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登记制度 |
9.1.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体系 |
9.2 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价格体系 |
9.2.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体系 |
9.2.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度 |
9.2.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最低限价制度 |
9.2.4 建立城乡统一的地价公示和地价申报制度 |
9.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机制 |
9.3.1 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指导性规定 |
9.3.2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税费体系 |
9.3.3 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多样化收益分配方式 |
9.3.4 规范相关主体的土地增值收益的使用方向 |
9.3.5 弱化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9.4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服务体系 |
9.4.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 |
9.4.2 构建多元化的城乡建设用地金融服务体系 |
9.5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行为与土地市场干预研究 |
2.1.1 政府行为、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
2.1.2 西方国家的土地市场及政府干预 |
2.1.3 中国的土地市场及政府干预 |
2.2 中国土地出让市场与工业地价研究 |
2.2.1 土地出让方式与土地市场化程度分析 |
2.2.2 工业用地价格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研究 |
2.3 土地市场扭曲的成因及社会经济效应 |
2.3.1 土地市场扭曲成因探究 |
2.3.2 土地市场扭曲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 |
2.4 制度变迁行动主体及土地市场化变革方向研究 |
2.4.1 不同层级政府在土地市场化改革中制度变迁角色取向 |
2.4.2 土地市场化变革方向研究 |
2.5 已有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基础、概念界定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地租地价理论 |
3.1.2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 |
3.1.3 市场结构理论 |
3.1.4 公共选择理论 |
3.2 概念界定 |
3.2.1 工业用地供给 |
3.2.2 土地市场结构 |
3.2.3 土地市场化 |
3.3 分析框架 |
3.3.1 结构设定: 地方政府垄断供给的工业用地市场 |
3.3.2 行为分析: 不同地方政府供地行为选择 |
3.3.3 绩效测度: 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经济绩效 |
第四章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与市场特征分析 |
4.1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历程 |
4.1.1 计划配置(1949-1978) |
4.1.2 有偿使用(1978-2002) |
4.1.3 市场化改革(2002-) |
4.1.4 小结 |
4.2 工业用地供给制度环境 |
4.2.1 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使用制度 |
4.2.2 财政约束与政治激励 |
4.2.3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
4.3 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特征 |
4.3.1 土地取得成本“软约束” |
4.3.2 土地供给“政策工具化” |
4.3.3 市场竞争地区差异化 |
4.4 主要结论 |
第五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选择的内在逻辑分析 |
5.1 工业用地供给基本现状 |
5.1.1 数据来源 |
5.1.2 供地方式变动情况分析 |
5.1.3 工业地价变动情况分析 |
5.1.4 工业化发展与土地供给分析 |
5.2 基于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地方政府供地逻辑分析 |
5.2.1 工业化水平差异下的地方政府财政约束 |
5.2.2 工业化水平差异下的地方政府引资竞争 |
5.3 实证检验 |
5.3.1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5.3.2 实证结果 |
5.4 进一步讨论: 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社会福利效应分析 |
5.4.1 工业用地垄断高价供给的“无谓损失” |
5.4.2 地价补贴的“囚徒困境” |
5.4.3 小结 |
5.5 结论 |
第六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分析 |
6.1 产业转移的背景介绍 |
6.2 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机理 |
6.3 实证检验分析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6.3.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4 进一步讨论: 由地价变动引起的落后、过剩产能转移与资本投资外流 |
6.5 结论 |
第七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对土地配置的影响效应分析 |
7.1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过度供给的传导机制分析 |
7.2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下的土地市场化配置 |
7.2.1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测度及分析方法介绍 |
7.2.2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时空分异特征 |
7.2.3 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7.3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及分析 |
7.3.1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模型 |
7.3.2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测度结果 |
7.3.3 工业用地配置效率分析 |
7.4 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对土地配置效率的影响效应分析 |
7.4.1 模型介绍及变量选择 |
7.4.2 回归结果分析 |
7.5 结论 |
第八章 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分析 |
8.1 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改革进展与局限性 |
8.1.1 改革措施与进展 |
8.1.2 改革存在的局限性 |
8.2 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的路径转向: 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 |
8.2.1 土地市场主体的再定位 |
8.2.2 土地价格与供求关系互动机制的再构建 |
8.2.3 土地产权制度与管制制度的再均衡 |
8.3 城乡土地一体化改革的案例解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8.3.1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基本概况 |
8.3.2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特征 |
8.3.3 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经验总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规范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 |
9.2.2 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9.2.3 深化土地法律制度改革 |
9.3 研究展望 |
9.3.1 工业用地垄断高价供给对工业化进程的影响研究 |
9.3.2 集体建设用地供给市场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科研工作与发表的学术论文 |
(9)中国土地财政转型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与内容 |
1.5 基本概念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土地财政相关理论研究进展 |
2.1.2 土地价值捕捉研究进展 |
2.1.3 财产税改革研究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土地财政的成因研究 |
2.2.2 土地财政效应研究 |
2.2.3 土地财政演变趋势研究 |
2.2.4 土地财政转型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3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的缘起与态势 |
3.1 我国土地财政的收支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1 土地财政收入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2 土地财政支出现状及存在问题 |
3.2 我国土地财政的效应 |
3.2.1 土地财政的财政效应 |
3.2.2 土地财政的经济效应——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3.2.3 土地财政的社会风险性分析 |
3.3 土地财政的演变趋势——基于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假说的检验 |
3.3.1 土地财政倒U型曲线假说 |
3.3.2 变量选取、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3.3.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3.4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的必要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的总体构想 |
4.1 我国土地财政形成的根源 |
4.1.1 土地财政形成的经济根源 |
4.1.2 土地财政形成发展的制度根源 |
4.2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面临的障碍 |
4.3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的海外经验借鉴 |
4.3.1 美国 |
4.3.2 香港 |
4.3.3 日本 |
4.4 我国土地财政转型目标、原则、方向和路径选择 |
4.4.1 转型目标 |
4.4.2 转型原则 |
4.4.3 转型方向——管地财政 |
4.4.4 路径选择 |
4.5 本章小结 |
5 管地财政的“固本”路径——经济可持续发展 |
5.1 现行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传导机制 |
5.1.1 经济增长理论中的资源与制度观 |
5.1.2 现行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传导机制——从“资源诅咒”看土地财政 |
5.2 现行土地财政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证分析——从传导机制的视角 |
5.2.1 模型选择 |
5.2.2 指标说明及数据来源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完善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5.3.1 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土地市场的关系 |
5.3.2 调控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
5.3.3 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供应市场 |
5.3.4 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
5.3.5 明租、正税、少费 |
5.4 本章小结 |
6 管地财政的“开源”路径——土地价值捕捉之房地产税制改革 |
6.1 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意义 |
6.1.1 房地产税制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
6.1.2 房地产税制改革有利于引导和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6.1.3 以房地产税制改革带动土地财政转型 |
6.2 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法理依据、原则、总体思路 |
6.2.1 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法理依据 |
6.2.2 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原则 |
6.2.3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
6.3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方案 |
6.3.1 流转环节房地产税制改革 |
6.3.2 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制改革 |
6.4 一个探讨:住宅房地产税能否替代土地出让收益 |
6.4.1 住宅房地产税的估算 |
6.4.2 住宅房地产税对土地出让收益的替代 |
6.5 本章小结 |
7 管地财政的“节流”路径——完善土地财政收支管理、建设高效型政府 |
7.1 管地财政“节流”与完善土地财政收支管理 |
7.2 管地财政“节流”与建设高效型政府 |
7.2.1 完善基础设施筹资方式,从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方式上“节流” |
7.2.2 精兵简政、优化机构,从政府机构本身“节流” |
7.2.3 缩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从政府工作效率上“节流” |
7.3 本章小结 |
8 土地财政转型的保障措施 |
8.1 完善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及行政审批权 |
8.1.1 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政府收入能力 |
8.1.2 建立财权、事权与行政审批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
8.1.3 健全财政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8.2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 |
8.3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8.4 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 |
8.5 健全相关法律及监督机制 |
8.5.1 完善税法 |
8.5.2 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立法,加强公众参与 |
8.5.3 推进土地征收补偿立法 |
8.5.4 加强财政收支的监督审查机制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10)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框架 |
四、基本概念厘清 |
(一) 农民 |
(二) 土地 |
(三) 财产权 |
(四)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一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之历史考察 |
第一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孕育 |
一、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农民权利 |
二、土地权利的兴起与农民权利 |
三、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二节 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 |
一、日耳曼法制的瓦解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
二、中世纪英国土地保有制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
三、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三节 近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
一、近代英国圈地运动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
二、近代美国西部开发立法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
三、《法国民法典》颁布与物权概念的兴起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
四、近代西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
第四节 现代西方国家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路径之解析 |
一、土地财产权界线清晰与市场流转导向的紧密结合 |
二、政府注重农业调控手段的运用与实现 |
三、土地发展权等新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发展的历史梳理 |
一、我国古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状况考察 |
二、我国近现代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概述 |
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考察 |
第二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基础理论 |
第一节 产权权能理论 |
一、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界产权权能理论 |
三、产权权能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二节 产权效率理论 |
一、马克思产权效率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产权效率理论 |
三、产权效率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
第三节 财产权平等理论 |
一、财产权平等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 |
二、财产权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
三、财产权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
四、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三维平等理论 |
第四节 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 |
一、财产权自由行使之价值 |
二、财产权自由行使之理论学说 |
三、农民土地财产权自由行使之要素 |
第五节 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 |
一、财产权适度限制之价值 |
二、财产权适度限制之理论学说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适度限制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模式 |
第一节 成都模式 |
一、“双放弃换三保障”模式 |
二、“两股一改”模式 |
三、“土地银行”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二节 重庆模式 |
一、“地票”模式 |
二、“股田制公司”模式 |
三、模式特点 |
第三节 广东模式 |
一、股份合作制模式 |
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模式 |
三、“两化一流转”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四节 浙江模式 |
一、“两分两换”模式 |
二、规模化转包模式 |
三、土地信托模式 |
四、模式特点 |
第五节 实践中具体问题分析 |
一、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障 |
二、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间的冲突与选择 |
三、部分地区农民参与程度低 |
第四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障碍与破解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 |
一、我国现有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理论种类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权能解析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表征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功能性弱化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差异性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身份性色彩浓厚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效率低下 |
第三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原因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归属不明 |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缺失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客体差异性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取得规范缺失 |
五、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退出困难 |
第四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破解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方式创新 |
二、充实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内容:未来利益 |
三、回归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处分权:流转利益 |
四、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用效率:利用利益 |
五、明晰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主体地位:归属利益 |
第五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 |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 |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权的现实状况 |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下农村土地登记的新调适 |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登记效力须统一 |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辐射力的强化 |
第二节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一、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基础理论 |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均 |
三、我国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村土地征收的关系 |
四、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
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分析 |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及基本规范 |
三、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主体作用发挥 |
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土地产权市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
四、配置市场化 出让公开化 调控合理化——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铜山区基准地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婧妍.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D]. 薛思宇. 西南大学, 2020(01)
- [5]义乌市老城区更新探索与研究[D]. 谭剑. 浙江大学, 2019(01)
- [6]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壁垒及机制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框架[D]. 罗娇娇. 浙江大学, 2019(07)
- [7]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D]. 王欢.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 [8]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效应研究[D]. 黄金升.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9]中国土地财政转型路径研究[D]. 蔡潇. 浙江大学, 2016(11)
- [10]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D]. 朱颂. 南京大学, 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