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机构改革启动(论文文献综述)
吴圣[1](2021)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农业现代化离不开现代科技创新。2001年,为了追赶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由科技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六部门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以来,就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先后9次对园区工作做出部署。经过近20年的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取得巨大成就,然而也存在着要素集聚不足、创新水平不高、示范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园区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构建配套的政策支撑体系,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各类型园区研究中,现有文献对政府协作问题缺乏关注,虽然众多学者已经肯定了政府在园区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但对政府部门的内部机理研究存在不足。一方面,大多数学者都将政府视作为一个主体或基本单元,抽象掉了政府内部的互动关系,没有关注到政府内部协作关系对园区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协作研究很少涉及园区领域,理论界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内部运行缺乏关注,对存在的协作问题也未能给出有效的解决对策。结合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需要,论文探索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政府部门运行的内在机理,以更好地发挥园区建设中的政府作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首先,论文根据园区建设中的政府组织结构,将政府协作组织系统分为宏微观两个层面,其中宏观层面为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协作,微观层面为地方政府的内部协作。其次,论文分别从两个层面分析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重点包括协作动因、协作机制,以及协作存在的问题。再次,根据园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分析政府协作问题对园区发展的影响。最后,结合国家高新区和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经验,提出政府协作优化提升的路径及对策建议。论文研究发现:第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体系。在宏观层面,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分工协作机制;在微观层面,地方政府普遍构建了县市协作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形成了一个协作组织系统,这个协作体系的运行情况,决定了政府在园区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从影响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效果。第二,政府协作对促进园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中央、省级和地方存在协作制度不完善、协作能力缺乏、协作行动不足,使得园区建设缺乏配套的政策体系,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其次,县市协作过多依赖于双方对园区建设的重视和积极性,如果双方缺乏共识,县市协作将受到阻碍;再次,地方跨部门协作存在议事协调机构虚设、地方官员协调和支持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协作资源匮乏等问题。第三,激励失灵是地方政府园区建设行动不足的重要原因,而激励缺失的根源来自于多个方面。由于园区经济效益较低、城乡发展和工农收益差距较大,加上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激励和监管不足,园区建设未能对地方政府形成了足够的激励。地方政府在园区建设中的动力不足,对园区建设的重视和支持较少,不利于县市协作和跨部门协作推动园区建设。第四,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存在权威依赖,地方党政领导在地方跨部门部协作中起关键作用。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在协作中的作用,可以将单一政府建设园区的跨部门协作分为强治理模式和弱治理模式。根据县市党政领导在协作中的作用,可以将在县市共建园区的跨部门协作分为块块带着条条做、县级带着市局做、市级推着县级做、条条求着块块做四种模式。第五,政府协作不足会影响政府职能作用发挥,从而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园区的自身特征、政府职能分散化的体制设置、园区所处的特殊环境,园区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政府协作不足是政府效率不高和职能作用不明显的一种表现,影响园区建设中的政府作用发挥,从而影响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本文得出以下启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政府内部的相互协作决定了园区建设中政府整体作用的发挥。园区的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相互协作予以推动,为园区提供配套的、完整的、系统的政策支持。针对当前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政府协作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强园区宏观管理创新,对地方政府进行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构建“央省地”协调互补的政策体系;明晰县市在园区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地方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协同推动园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赵小红[2](2021)在《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 ——基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从2013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正式提出,到2015年将优化服务纳入其中,目的是为了更加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总要求,能够更好的促进市场活力的激发、释放社会主体创造力、给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的新能量、带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一系列的优化政务服务中,以浙江为首出台并实施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了“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表现,不仅实现了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紧密结合与统一,同时更加深层次的逆向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在2016年12月,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拉开帷幕,随即燎原到中国的各个省、市中,此次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理念革新为先导,以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和宗旨,取得了显着成效。但当笔者接触办理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时,遇到办事前不知道准备什么材料、办理事项过程中来回找部门签字、盖章以及工作人员解答不一、缺乏专业性等问题,与办理过事项的朋友交流时他们也认为有以上问题,也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存在一些质疑。所以本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深入研究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整理书籍、梳理文献资料,以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为分析框架,再根据昆明市实际情况,设定论文结构框架,结合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发展的现状进行描述性的分析,在分析问题的同时找出昆明市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具体存在怎样的困境,根据困境做出分析并提出优化对策。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发现,昆明市实施的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虽在行政审批效率、行政服务质量、政府形象有明显的改善,但从调查问卷分析显示还是存在群众与政府之间信息掌握不对称、信息共享不完善、宣传普及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得出的问题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分析,主要是因为政府流程改造不深入、适用法律不明确、政府在职能转变还不够彻底、信息化建设存在障碍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此,也为更加深入“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最多跑一次”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主要结合当代以“政务服务+互联网”的理念提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搭建电子化信息平台、信息传播平台为着手、规范审批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政府流程再造,从而帮助昆明市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并为云南省其他区域提供一定的参考。
周笑梅[3](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认为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郭志博[4](2021)在《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文中研究表明就大陆法系各国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经验来看,两大问题的存在不容忽视:其一是行政组织法基本概念及理论的源流问题。组织法的基础概念从何而来,存在哪些概念群,构成形成怎样的体系,如何加以理论化,能够各自为本国行政组织实践提供哪些理论支撑,发挥哪些机能,其演进与变迁的进路呈现出怎样的状态,皆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其二是在上述理论与机能变迁过程中所遭遇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矛盾问题。在行政任务日益多元化,行政需要日益复杂化的当今社会,行政组织如何逐步适应任务导向,调和其与科层官僚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行政组织法理论与机能的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问题,这一转变的过程、方式、进路,不但会深刻型塑行政组织法理论本身,也会为行政组织改革实践带来重要影响。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以日本行政组织法学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其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发展经验进行梳理归纳与概括总结。立足于该国对于行政组织法学的广义与狭义分类,对该国狭义行政组织法学研究上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三大基本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溯源,并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在基本概念与理论体系建构,及其机能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过程方面进行剖析。就行政组织权论由民主控制和严格法定向放松管制与组织弹性设置,行政主体论由明确责任向组织形态多元化,行政机关论由建立具备权限与决策机能的组织结构向行政任务分配的变迁过程进行了全面解析。文章以日本行政组织法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为研究内容与资源,以其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作为线索与脉络,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最为核心的三大理论发展脉络作出通盘分析,以及机能变迁作出通盘分析,兼顾中日两国行政法学的表述差异,对机能的语义及内涵在第一章中做出了相应解释。文章行文过程中的基本立场建立在历史主义基础之上,试图通过对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以及行政机关论的学说史演变进行介绍展开全文分析与论述。因而在行文中所应用到的最主要方法在于对文献资料进行“史的考证”的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力求还原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此外文章还对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立法体系进行了分析,概括其内在特征并与我国当代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进行了比较,应用了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行政机关为代表的行政组织内部科层制与行政任务导向衍生的行政主体多元化倾向,分别代表了传统型与现代型行政组织的区分,投射到行政组织法理论中可以以“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明确与二者的对应关系。与各发达国家一样,近代以来日本也不同程度地面临行政需求和行政机能的扩张,其在行政主体论和行政机关论上都为化解该问题作出理论上的探索。相较而言,该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形成了在行政组织法定主义框架下,“行政官厅—行政机关”与“公法人—行政主体”并行发展的特点,在学理上则实现了从传统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民主控制、对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意思表示体系、决策过程的重视,向现代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弹性设置、组织形态以及任务分解等机能的演进与变迁,行政组织采取何种形式能够以最适形态、最小成本和最大效果完成因福利国家、行政国家到来而日益复杂化的行政任务,寻求“组织形态开放化”而带来的“行政主体多元化”,以及行政部门组织结构的自我建构,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理论演进及机能变迁问题的内在动因。文章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的三大发展脉络,并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廓清。对行政机关论中的行政官署与行政官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区分,并通过考证提出日本近代行政官署与当代事务分配型行政机关之间的内在关联。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过程中的规范主义与事实主义方法的区分与融合问题。以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为视角,以学说史演进为线索,较之过往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新颖性。文章核心观点在于提出日本行政组织法上的传统型理论机能与现代型理论机能处于并存关系,展示了较强的折衷色彩。具体体现为行政机关论与行政主体论并行发展,并就各自领域在不同时期形成了“组织法”与“作用法”上的两套概念体系,使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概念群得以二元共生,其所形成的“道具概念”属性与工具性价值,除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作一般性解释外,还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改革与制度建设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就其理论发展演进及机能变迁情况来看,其经验、道程与我国面临的同类问题相比照,具有较强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朱思臣[5](2021)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在不断发展期间必然会出现竞争,但要实现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就一定要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公平竞争不仅可以激励运营商能够为自身的利益进行创新,不断改进管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低价格的新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塑造全面发展新优势的关键抓手。所以,公平竞争有利于合理的、有效的分配社会资源,最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然而,因为历史原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持续存在,部分的政策和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限值了公平竞争,特别是在政府采购领域,总是采取了相关的限制和排除竞争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扭曲了政府采购领域正常的竞争秩序,显然是无法帮助政府采购更好完成,也无法帮助经济市场快速发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就是防止出台以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为基础,由主管部门审查、更换甚至废除对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一切干预政策和措施的制度。为避免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竞争,确保市场机制正常运作,从某种程度来讲,该制度可以充分地规制行政性垄断。鉴于政府采购领域,会受到行政垄断带来的严重影响,在这方面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有了法律依据,也满足了现实需求,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这种新的制度在实施程序方面却存在一些问题,即审查主体没有对自身进行充分的审查、启动主体尚未明确、没有充分的监督和控制整个执行过程、追究责任和救济程序尚未落实等,故而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基于此,在介绍和分析我国现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框架以及程序约束的条件下,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应作出如下完善,即确定启动主体、改进监督与约束程序、采取激励性奖赏柔性引导程序、施行责任主体倒查追究与申辩救济等措施。通过改进国内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能够有效的控制公平竞争审查方的力量,激励公平竞争审查方主动作为,切实帮助这一制度得到充分落实。
许入丹[6](2021)在《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1年开始,基于中央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以促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陕西省考虑全省省情,展开了重点示范镇建设,旨在对统筹城乡发展进行探索与实践,并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探索经验与提供示范。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相继提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成为中国城乡发展的重要引擎,实现城乡融合成为当前阶段的重点,陕西省针对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的相关战略目标也围绕新的国家要求进行了一定调整,以促进实现城乡融合为当前阶段的核心目标,本质上也是对城乡关系的进一步实践。经过多年的政策扶持,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城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已经取得初步阶段性成就,但其实际建设发展成效如何,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的预定目标,程度如何,还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客观评价。研究主要内容包括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与发展目标研究、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模型构建以及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实践三部分。首先,基于重点示范镇这一特定类型的研究对象,从陕西省相关政策层面梳理出政府的施政目标,即公共政策的预定目标,包括直接建设目标和综合发展目标两大层次,并通过理论研究和目标分解的方式分别对公共政策目标进行学理转译和解译,以明确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的核心目标体系,进一步构建出本次评价的评价标准。其次,基于双层次的预定目标导向双层次的评价内容,并围绕公共政策作用于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的机理确定评价技术路线,提出从纵向比较和横向对比两个维度建立综合评价的评价逻辑,展开双层次评价,创新评价模式。接着,从动态增量和静态衡量的要求创新因子形式,同时对相关的指标因子类型进行研究,得到最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类评价方法进行比选,选择符合本文研究目的和评价过程的评价方法,最终构建出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的综合评价模型。继而,通过对评价所需的各项因子信息的收集、处理、计算,对不同重点示范镇分别展开评价。基于调查分析和综合比较的方式对建设发展成效评价结果及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明确不同城镇多年来建设成效出现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同时可以得出不同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发展状态,从实践效果进一步反馈到认识论,推导出本文的研究结论。研究表明,从直接建设成效来看,重点示范镇的建设空间格局基本明确,城镇综合服务功能逐渐完善,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但各单项系统成效普遍不均衡,政策落实不稳定性高。且各镇总体评价结果指数表明,目前公共政策投入重点示范镇的效能呈现出一定规律,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镇在接受相同的政策投入后建设成效一般更加明显,政策投入的效能更高;从综合发展成效来看,要素集聚、服务品质、生态宜居方面成效较好,但部分镇仍存在“人”“地”集聚不均衡、镇村融合不深、就业效能不高、体制机制改革不充分和城镇建设发展依赖性较大等问题;总体来看,公共政策对城镇建设实施层面的引导效果更明显而镇村协同促进城乡一体的效能还需加强。通过评价研究的结果反馈,可以检验陕西省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相关公共政策的实施成效,并对其进行总结分析,准确把握当前阶段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特征,为十四五时期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为陕西省整体小城镇建设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与科学引导。
佘宗全[7](2021)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武汉市政府应对行为研究 ——基于主流媒体信息报道》文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变为一场公共危机,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经济上遭受了巨额损失以及一段时间的社会秩序紊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次极大的考验,同时对我国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也是一次重大检验。武汉市是此次疫情的爆发地和集中地,疫情期间患者数量的不断上升,死亡病例的不断增加使当地政府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再加上媒体舆论的冲击,武汉市政府一度被推至风口浪尖。疫情初期的应对不力,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当下应急管理到底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建构在文献分析、二次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和4R危机管理理论以及全面应急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域的研究进行综述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机制、组织体系进行概括;其次,以主流媒体信息报道为依据,从预防、预警、处置三个环节对疫情初期武汉市政府行为进行梳理;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传染病监测和预警、应急决策与处置等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因是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主体能力和意识出现偏差以及相关技术不成熟等;最后研究认为,亟需从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的预案修订、完善应急储备、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预警、优化处置措施等方面来提升武汉市政府应对疫情行为能力的策略建议,以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孙敬华[8](2021)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随着长寿时代的到来以及失能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中国传统的老年长期照护模式面临困境。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已成为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严峻挑战。为积极应对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中国政府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具有本土化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政府及学界都强调要总结试点经验,但现阶段对于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已形成的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仍疏于研究,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践行了积极老龄化理论的相关研究还比较缺乏。基于此,本文以积极老龄化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政策产出模型,分析了30个试点城市颁布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就如何推进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也进行了探索。具体来说,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以及政策产出模型,构建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由参与、健康和保障三个维度构成。(1)参与维度是指维护失能老人获得福利并根据个人需要参与到为其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中的机会与权利,即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社会分配基础,具体包括参保范围、保障对象、失能认定的标准与主体三个部分。(2)健康维度是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和社会服务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该体系由社会供给类型和输送系统构成。其中社会供给类型进一步细分为服务项目、服务形式、待遇给付标准三个部分;输送系统可以分为政府部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以及非正式照护主体。(3)保障维度是指为失能老人解决长期照护服务费用问题的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筹资形式与标准以及启动资金三个部分。其次,运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对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及其共同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1)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内容。其一,在参与维度,一是参保范围主要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二是保障对象取决于处于失能状态的时间长度、失能失智程度、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场所以及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时间长度四个方面的限制因素;三是失能评估工具主要有三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I《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当地自主建立的综合性失能评定标准;四是评定主体主要包括保险经办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以及鉴定专家。其二,在健康维度,一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护、医疗照护、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以及心理疏导;二是服务形式可以分为定点机构照护(医疗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居家照护(居家上门照护、居家自主照护)以及失智专区;三是待遇给付标准可以分为按比例给付、定额给付或者差别化补偿方式。其三,在保障维度,一是最为普遍的筹资渠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划转、政府补助以及个人缴费;二是筹资形式主要有比例筹资、定额筹资和混合筹资三种;三是大多数城市都具有长期护理保险的启动资金。(2)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共同特征是,其一,在参与维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一种以诊断差异为社会分配基础的补缺型社会政策;其二,在健康维度中,试点城市采取了以服务福利为主、现金福利为补充的事后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福利输送系统属于决策、执行与输送职能相互独立的国家主导型;其三,在保障维度,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险型,主要依托于医疗保险。再次,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审视现阶段30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1)参与维度的社会分配基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将重度失智老人排斥在福利申请者之外、失能认定评估工具结构简单、失能评估等级的设定粗略且不统一、缺少独立且专业的失能等级评定机构。(2)健康维度的社会供给类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预防性策略缺失、服务供给内容的精准度较低;福利输送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以机构照护为核心的服务输送布局难以解决长期照护供需失衡的难题。(3)保障维度的筹资模式面临的主要困境:筹资主体缴费能力有限、待遇给付与个人缴费存在不一致性、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的筹资模式面临较大争议。接下来,本文梳理了荷兰、德国和日本三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较为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并从中得到了以下启示:(1)在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的覆盖范围根据运行状况进行调整,总体上荷兰和德国覆盖了全体公民,日本主要针对老年人;三个国家都建立了统一的评估体系;失能老人都具有福利给付形式的自主选择权。(2)在健康维度,重视非正式照护的发展;社区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中作为服务系统中枢,将居家照护、机构照护与非正式照护连接与整合,解决了服务供给碎片化的问题;在服务供给中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注重预防性策略;三个国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之前都允许一个“准备”阶段,为制度正式运行储备服务供给者。(3)在保障维度,一是专项筹资专项使用,增加了引入这项计划的可行性;二是将资金从更大的政府预算分离促使长期护理保险的融资不会与军事、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优先项目产生直接的冲突。三是三个国家都是以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作为基础筹资模式,同时还采取了其他方式作为补充。最后,提出了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1)遵循分配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奉行机会平等、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以及纠正不公四项原则。(2)在参与维度,需要完善失能评估体系、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以及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3)在健康维度,通过共同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以及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4)在保障维度,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其中长期照护补贴制度是基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核心,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重要补充。
朱锐[9](2021)在《阿根廷的地方对外事务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球化带来的相互依赖关系提供了多种跨国联系渠道,地方政府作为新的行为体出现在国际政治舞台。进入20世纪90年代,阿根廷联邦政府对外积极扩大开放,在国家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地方主动拥抱国际社会,在国际技术合作、贸易、本地招商引资和对外旅游推介等具体事务中,通过对内、对外多条渠道介入涉外议程,建立起跨国的地方间交往联系。1994年,阿根廷联邦宪法实行改革,地方对外事务完成合法化任务。受此激励,各省市行使宪法改革所赋权力,参与构建跨国合作网络,多途径铺开的对外事务向更高程度、更广领域延展,尤见于各地受经济发展需求驱动的对外交流合作、以国际信贷主体身份从事的融资行为。21世纪,阿根廷国家发展进程兴衰起伏,而各省市地方政府在本地对外事务中一直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不仅裨益地方发展、国家对外利益,也带来了阿根廷整体外交从传统集权式的中央外交向更为地方欢迎的“联邦主义”外交加速转型。本文以首都自治市布宜诺斯艾利斯、联邦各省及各区域为主要案例。其中布市立足于南美大都会的城市定位,提出建设“全球城市”的对外战略目标,重点调动文化和旅游等城市优势资源,在地方立法、机制建设、国际技术合作、城市多边联合等多个领域探索城市外交的发展途径,不仅对内实现创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对外树立布市城市形象和国际品牌,还将发展地方对外事务与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相结合,成功举办青奥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彰显联邦与地方在对外事务中的协作潜能。各省一方面为实现各自的本地发展利益而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领域展开地方竞争,一方面投身联邦宪法授权的区域机制建设,在地方利益重合领域联合行动,不仅为地方对外事务提供创新机制,更成为跨国间地方一体化发展典范。阿根廷地方对外事务蓬勃发展,折射出当今世界国际问题、国内问题边界日趋模糊的客观现实。在阿根廷的外交及对外事务实践中,联邦与地方、国内与国外、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地方在涉外事务中的参与程度,三组关系交织影响、共同演进,编织出地方对外事务发展的经纬。本文通过多视角的理论分析、多维度的解读,基于对具体实践案例的观察,梳理阿根廷地方对外事务发展历程,总结最新发展趋势,并以案例事实,验证经济因素为地方开展对外事务的首要动因诉求、国家外交控制权及主导权仍由联邦政府牢牢掌握、法律是确保对外事务规范发展的主要工具等研究假设。在此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导致阿根廷央地磋商不充分、不高效的主要短板,形成巩固并完善央地协调和互动机制等政策建议。
谢婷[10](2021)在《环保督察及其治理绩效研究 ——双轨耦合治理的分析视角》文中提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作为当前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对于改进地方环境治理行为,提升环境治理绩效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环保督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并取得显着成效,但学界对其缺乏深入与系统的研究。本文围绕生态环保督察与地方的环境治理问题展开研究,通过构建一个科层治理与运动式治理双轨耦合的分析框架,来探讨环保督察是如何改变地方的环境治理行为,并持续发挥制度效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由区域环保督查、环保综合督查渐进变迁而来,经历了“督企”到“督政”再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演变过程。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环保督察制度明显区别于常规的科层治理与运动式环境治理逻辑,通过督察前期的吸纳机制、督察整改过程中科层与运动的共生机制以及督察结束后科层与运动的良性互动机制,科层治理与运动式治理的认同性、嵌入性与渗透性不断增强,二者最终实现双轨耦合,环保督察由此发挥出科层与运动的双重治理优势,进而提升了地方的环境治理绩效。本文通过考察中央环保督察在江西省的具体实施情况,详细论述了在环保督察的不同阶段,科层治理与运动式治理的吸纳机制、共生机制以及互动机制是如何改变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逻辑并产生效用的。研究发现:督察前期对运动式治理要素的吸纳,成功地改变了地方的科层任务情景,环境治理开始成为地方的中心政治工作,受到各级党委与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通过对环境科层组织体系的调整与环境治理过程的再造,地方同时启动“强运动机制”与“再常规机制”,进而实现了环境治理模式的新突破,“督察整改治理模式”正是运动式治理与科层治理有机融合的一种全新的混合型治理方式。在督察进入休眠期后,督察整改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逐步迁移到地方的日常环境治理工作中,科层与运动最终实现良性互动,持续重塑着地方的环境治理模式,地方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进入互促共赢的新常态。在此基础上,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从31省份督察整改情况的文本资料中,构建出由“中央环保督察的压力”“地方政府的行为调适”与“环境治理的改进结果”三个核心范畴所组成的“压力—调适—产出”模型,进一步勾勒解释环保督察何以实现科层与运动的双轨耦合及其耦合后的效用逻辑,最后基于PSR模型框架构建了一个生态环境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压力、状态、响应三个维度对环保督察以来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分系统评价与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同时发挥科层治理与运动式治理的双重优势,双轨耦合治理下的环保督察不仅在短时期内迅速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地;从长远来看,环保督察还将推动我国绿色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因此,研究指出可以通过“双轨耦合”战略,以“科层化”与“去科层化”的治理逻辑,进一步优化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建设,持续改进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地方机构改革启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地方机构改革启动(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业科技园区研究现状 |
1.3.2 政府协作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目标、思路及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1.7 数据来源 |
1.8 创新点 |
1.9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本研究的基本概念 |
2.1.1 政府协作相关概念 |
2.1.2 农业科技园区相关概念 |
2.2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行为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3 协作公共管理理论 |
2.2.4 创新系统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情况 |
3.1 世界各国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 |
3.2 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历程 |
3.2.1 地方自主探索阶段(80 年代末—2000年) |
3.2.2 中央引导下的规范建设阶段(2001—2009年) |
3.2.3 全面创新探索阶段(2010—2016年) |
3.2.4 提质升级发展阶段(2017 年—至今) |
3.3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现状 |
3.3.1 园区数量和空间分布 |
3.3.2 园区的产业分布情况 |
3.4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目标、功能及管理制度 |
3.4.1 园区的建设目标和主要功能 |
3.4.2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制度 |
3.5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部门 |
3.5.1 园区建设的政府组织架构 |
3.5.2 宏微观视角下的园区建设政府协作框架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协作 |
4.1 央省地协作动因和责任分工 |
4.1.1 央省地协作的动力机制 |
4.1.2 政府纵向协作的责任分工 |
4.2 协作治理框架下园区建设央省地协作机制 |
4.2.1 理论与方法 |
4.2.2 央省地协作分析 |
4.2.3 协作存在的问题 |
4.3 地方政府的协作行为分析 |
4.3.1 园区建设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4.3.2 地方政府协作行动不足的原因分析 |
4.3.3 实证案例 |
4.4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地方政府的内部协作 |
5.1 园区建设的县市政府协作 |
5.1.1 县市协作及其动因 |
5.1.2 县市协作机制及协作结果 |
5.1.3 县市协作问题及其产生机理 |
5.1.4 案例分析 |
5.2 园区建设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
5.2.1 跨部门协作及其动因 |
5.2.2 跨部门协作的协调组织 |
5.2.3 单一政府建设园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
5.2.4 县市政府共建园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
5.3 园区建设的跨部门协作困境 |
5.3.1 研究方法 |
5.3.2 地方政府的跨部门协作困境 |
5.3.3 讨论:地方领导和协作规则对跨部门协作的作用 |
5.4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政府协作对园区发展的影响机理 |
6.1 政府协作与园区建设的政府职能 |
6.1.1 园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 |
6.1.2 政府协作与政府职能作用 |
6.2 政府协作在园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6.2.1 集聚和整合政府资源促园区发展 |
6.2.2 提高园区建设的政府职能效率 |
6.2.3 促进园区体制机制的变革与创新 |
6.3 政府协作问题对园区发展的影响 |
6.3.1 园区建设政府协作问题的一般性 |
6.3.2 政府协作问题对园区发展的影响分析 |
6.4 小结与讨论 |
第七章 园区建设中政府协作的提升与优化 |
7.1 园区建设的宏观管理模式创新 |
7.1.1 其他类型园区的建设经验 |
7.1.2 园区建设宏观监管与激励 |
7.2 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协作 |
7.2.1 国家高新区政策协作经验 |
7.2.2 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启示 |
7.3 地方政府内部协作的宏观引导 |
7.3.1 政府协作引导的政策工具 |
7.3.2 地方政府内部协作的引导策略 |
7.4 地方层面的园区管理体制建设 |
7.4.1 构建以执行为导向的协调机构 |
7.4.2 明确县市之间的责任关系 |
7.4.3 完善园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 |
7.5 小结与讨论 |
第八章 结论、启示和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讨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 ——基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一)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二)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放管服”改革 |
二、政务服务 |
三、行政审批 |
四、“最多跑一次”改革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第二章 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启动建立阶段与浙江经验 |
第一节 “最多跑一次”启动建立阶段 |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阶段 |
二、一站式服务阶段 |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阶段 |
第二节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扩散地域 |
一、“最多跑一次”扩散地域 |
二、“最多跑一次”扩散内容 |
第三节 浙江实施“最多跑一次”的经验做法 |
一、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
二、“多证合一”综合性改革 |
三、信息化推动“一次跑” |
四、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 |
五、“中介超市”创新 |
第三章 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昆明“最多跑一次”发展阶段 |
一、初期阶段 |
二、完善期阶段 |
第二节 昆明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做法 |
一、梳理事项促进权利清单缩减 |
二、精准协同放权、开展领导进驻现场办理 |
三、开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投资项目代办服务 |
四、优化线上行政审批服务,加大监督力度 |
第三节 昆明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案例分析 |
一、盘龙区实现全面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 |
二、呈贡区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
三、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首批25 项“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
四、西山区:以“放管服”开启经济发展新引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第四章 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
一、问卷的设计 |
二、问卷调查的发放及回收 |
三、样本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取得初步成效分析 |
一、提高了政务行政审批的效率 |
二、提高了行政服务的质量 |
三、政府树立新形象 |
第三节 改革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改革的困境 |
二、存在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昆明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的优化对策研究 |
第一节 标准化的权利清单与建构完善的行政体制 |
一、设置标准化的行政权利清单 |
二、转变政府职能机构的观念 |
第二节 规范“最多跑一次”改革审批事项清单 |
一、制定规范的审批事项 |
二、梳理好的审批事项及时公布 |
第三节 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
一、整合互联网,促进数据共享 |
二、建立统一数据库,开通“个人信息码” |
三、保障数据安全,疏通数据滞碍 |
四、建立基层的便民服务点 |
第四节 完善政府流程再造 |
一、杜绝提供无效证明,释放审批事项 |
二、倒逼政府流程再造 |
三、加强流程环节监管 |
第五节 搭建新型传播渠道 |
一、搭建信息自助化平台 |
二、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
第六节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 |
一、完善监督机制 |
二、加强群众企业参与监督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4)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论文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与基本问题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源起 |
(二)日本行政法学与行政学的分化 |
(三)广义与狭义的日本行政组织法学 |
二、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理论基础 |
(一)国家有机体学说 |
(二)国家法人学说 |
三、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基本问题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 |
(二)行政主体问题 |
(三)行政机关问题 |
(四)三大问题的基本关系 |
四、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与现代型机能 |
(一)机能的语义 |
(二)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机能及其特征 |
(三)日本行政组织的现代型机能及其特征 |
第二章 行政组织权论:从“民主控制”到“弹性设置” |
一、行政组织权论及民主控制机能的出现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的产生 |
(二)官制问题与行政保留 |
(三)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确立 |
(四)行政组织民主控制机能的实现 |
二、组织权放松管制及行政组织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一)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缓和 |
(二)本质性理论的导入 |
(三)行政组织权论的发展 |
(四)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第三章 行政主体论:从“确定责任归属”到“建构多元组织形态” |
一、行政主体论及其责任归属机能 |
(一)公法人论的产生与发展 |
(二)从公法人论到行政主体论 |
(三)责任归属机能的实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出现及其组织形态机能 |
(一)行政主体二元论的出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形成 |
(三)组织形态多元化机能的发展 |
第四章 行政机关论:从“建立组织结构”到“实施任务分配” |
一、日本行政机关论的主要线索 |
(一)行政官署论线索 |
(二)行政官厅论线索 |
(三)行政机关论的二元化 |
二、行政官厅论的产生与结构 |
(一)行政官厅论的产生 |
(二)行政官厅论的发展 |
(三)行政官厅论的基本结构 |
(四)传统行政机关论的组织结构机能 |
三、行政官署论的演进与变迁 |
(一)行政官署论的发端 |
(二)战后日本行政组织立法体系 |
(三)《国家行政组织法》与新型行政机关概念 |
(四)事务分配行政机关论的形成 |
(五)新型行政机关论的任务分配机能 |
第五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及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议题及问题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产生动因与主要议题 |
(二)我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对我国行政组织法定问题的启示 |
三、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启示 |
(一)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中日两国行政组织法学的可比性基础 |
(三)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主要问题 |
(四)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改造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政府采购中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相关概念及内容 |
(一)政府采购制度概念及其价值 |
1.政府采购制度的概念 |
2.政府采购制度的价值分析 |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概念及其价值 |
1.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概念 |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价值分析 |
(三)政府采购中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内容 |
1.搭建程序框架 |
2.强化程序约束 |
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价值与必要性分析 |
(一)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价值分析 |
1.维护程序正义方可落实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
2.刀刃向内直面问题,反思重塑现行采购评审方式 |
3.切实保障相关利益主体利益实现 |
(二)政府采购领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必要性 |
1.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行政性垄断 |
2.政府采购领域行政性垄断具有严重危害性 |
三、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缺陷 |
(一)公平竞争审查的启动程序缺乏细化规定 |
(二)审查程序中的监督程序存在缺陷 |
(三)审查程序中的激励程序尚未明确 |
(四)审查程序中的追责与救济程序仍未落实 |
四、域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经验与启示 |
(一)域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经验 |
(二)域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启示 |
五、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建议 |
(一)设定公平竞争审查启动程序的主体 |
(二)完善内外监督与约束程序相关机制 |
(三)实施主体激励性奖赏柔性引导程序 |
(四)落实主体责任倒查追究与救济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概念释义 |
1.2 研究对象选择 |
1.2.1 重点示范镇建设情况 |
1.2.2 研究对象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小城镇相关理论的研究 |
1.3.2 关于城镇评价的相关研究 |
1.3.3 关于陕西省小城镇的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框架 |
1.6 本章小结 |
2 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与发展目标研究 |
2.1 城镇概况 |
2.2 相关政策分析与预定目标解读 |
2.2.1 预定目标 |
2.2.2 实施机制 |
2.2.3 考核内容 |
2.2.4 激励机制 |
2.3 政策目标的理论内涵解析 |
2.3.1 空间与人口融合视角下的城乡关系 |
2.3.2 产业融合视角下的城乡关系 |
2.3.3 社会融合视角下的城乡关系 |
2.3.4 环境融合视角下的城乡关系 |
2.3.5 创新制度供给视角下的城乡关系 |
2.3.6 各系统相互作用下的城乡关系 |
2.4 目标体系搭建与评价标准构建 |
2.4.1 构建思路 |
2.4.2 目标体系 |
2.4.3 评价标准 |
2.5 本章小结 |
3 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模型构建 |
3.1 评价机制与评价逻辑 |
3.1.1 评价机制 |
3.1.2 评价逻辑 |
3.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2.1 指标构成思考 |
3.2.2 指标选取原则 |
3.2.3 直接建设成效评价指标因子确定 |
3.2.4 综合发展成效评价指标因子确定 |
3.2.5 建设发展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
3.3 评价模型构建 |
3.3.1 评价方法选择 |
3.3.2 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3.3.3 基于AHP层次分析法确定模型权系数 |
3.3.4 基于多因素加权综合计分法评价直接建设成效 |
3.3.5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综合发展成效 |
3.4 本章小结 |
4 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实践 |
4.1 数据获取与处理 |
4.1.1 直接建设成效评价指标数据获取与整理 |
4.1.2 综合发展成效评价指标数据获取与整理 |
4.2 直接建设成效评价 |
4.2.1 建立指标层次结构 |
4.2.2 确定因子权系数 |
4.2.3 评价计算与结果 |
4.2.4 评价结果分析 |
4.3 综合发展成效评价 |
4.3.1 评价因素 |
4.3.2 评语等级 |
4.3.3 确定因子权系数 |
4.3.4 计算隶属度 |
4.3.5 多级模糊综合评价 |
4.3.6 一级模糊评价结果分析 |
4.3.7 二级模糊评价结果分析 |
4.4 双层次评价结果综合分析 |
4.4.1 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 |
4.4.2 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更新政策扶持机制,统筹安排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 |
5.2.2 统筹镇域镇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
5.2.3 立足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发挥城镇的就业承载作用 |
5.2.4 以人口集聚为核心,深化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效能 |
5.2.5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城镇实现高效能治理 |
5.2.6 完善政策实施保障,切实增强政策落地的有效执行 |
5.3 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一、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实践项目 |
图表目录 |
图录 |
表录 |
附录 |
附表一: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直接建设成效评价因子信息数据汇总表 |
附表二: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综合发展成效评价因子信息数据汇总表(2018 年) |
附表三: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直接建设成效评价数据处理记录表 |
附表四:陕西省重点示范镇综合发展成效评价各镇指标隶属度 |
附表五: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历年政策文件梳理 |
致谢 |
(7)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武汉市政府应对行为研究 ——基于主流媒体信息报道(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对象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五、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一)相关概念 |
(二)理论依据 |
第一章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武汉市政府应对行为梳理 |
第一节 预防与应急准备行为 |
一、应急预案的构建 |
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
第二节 监测与预警行为 |
一、风险监测 |
二、危机诊断 |
三、信息传递 |
第三节 应急处置与救援行为 |
一、应急决策 |
二、处置措施 |
三、救援措施 |
第二章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武汉市政府应对行为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预防与准备环节存在的问题 |
一、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够强 |
二、医疗供给和战略储备不足 |
三、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体系不够完善 |
第二节 监测与预警环节存在的问题 |
一、风险监测不到位 |
二、危机诊断失误 |
三、信息系统失灵 |
第三节 应急处置与救援环节存在的问题 |
一、应急决策不够及时 |
二、应急物资调配不当 |
三、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不足 |
第三章 武汉市政府应对疫情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制度之因 |
一、传染病预警制度不完善 |
二、应急机构职责设定不合理 |
三、应急体制仍受传统科层制影响 |
第二节 主体之因 |
一、地方部分领导干部危机意识缺失 |
二、地方部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缺失 |
三、应急预案没有得到重视 |
第三节 技术之因 |
一、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成熟 |
二、分级诊疗存在短板 |
三、数字政务支撑不足 |
第四章 武汉市政府提升应对疫情行为能力的策略选择 |
第一节 注重预防与应急准备 |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
四、制定完善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
第二节 强化监测与预警功能 |
一、完善传染病监测与预警制度 |
二、培育居安思危的预警意识 |
三、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 |
第三节 优化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 |
一、提升非常态下的应急决策能力 |
二、构建全面的联防联控、医疗救治体系 |
三、建立政府、媒体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8)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老年长期照护 |
二、长期护理保险 |
三、社会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四、失能老(年)人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政策分析样本的选择 |
一、研究方法 |
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六节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一、技术路线图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积极老龄化理论 |
一、积极老龄化的提出 |
二、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
三、积极老龄化的三个行动支柱 |
四、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论 |
第二节 政策分析框架 |
一、应用较为广泛的政策分析框架 |
二、本文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现状 |
第一节 参与维度: 社会分配基础现状 |
一、参保范围 |
二、保障对象 |
三、失能评定标准与主体 |
第二节 健康维度: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现状 |
一、社会供给类型现状 |
二、福利输送系统现状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筹资模式现状 |
一、筹资渠道 |
二、筹资形式与筹资标准 |
三、启动资金 |
第四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参与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分配基础:以诊断差异为主的资格审查 |
二、社会政策类型:补缺型社会政策 |
第二节 健康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供给类型:以服务福利为主的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 |
二、福利输送系统:多主体参与的国家主导型福利输送架构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 |
二、财务模式:现收现付制 |
第五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参与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参保范围与保障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分配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分配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健康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供给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福利输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保障维度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筹资主体的缴费能力有限,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
二、不同城市之间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
三、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否独立建制仍存在争议 |
第六章 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荷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荷兰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荷兰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荷兰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德国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德国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德国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三节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日本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日本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日本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四节 三个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一、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社会分配基础对我国的启示 |
二、健康维度:三个国家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三、保障维度:三个国家筹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一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机会平等原则 |
二、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原则 |
三、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原则 |
四、纠正不公原则 |
第二节 参与维度:完善失能评估体系、维护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 |
一、完善失能评估体系 |
二、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 |
三、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 |
第三节 健康维度: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 |
一、在地老化: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
二、整合照护:构建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 |
三、培养服务提供者: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 |
第四节 保障维度:推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 |
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路径 |
二、长期照护补贴制度的推进策略 |
三、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附录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样本汇总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阿根廷的地方对外事务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方法 |
五、章节安排 |
六、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地方对外事务研究的理论解释 |
第一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以地方为中心的平行外交理论 |
二、城市外交 |
三、多层外交理论 |
四、关于阿根廷地方对外事务的多种理论解读 |
第二节 地方对外事务与中央外交 |
一、地方对外事务的性质 |
二、地方对外事务对中央外交运作的影响 |
三、中央政府的应对之举 |
第二章 20 世纪90 年代阿根廷地方对外事务的动力机制 |
第一节 外部驱动因素 |
一、外部经济因素 |
二、外部政治因素 |
第二节 内部驱动因素 |
一、梅内姆政府的结构性改革 |
二、地方对外事务的合法化 |
三、地方分权趋势和外交联邦主义 |
第三章 阿根廷地方对外事务的机制、议程和渠道 |
第一节 机制建设 |
一、联邦事务司的统筹协调 |
二、地方的机构调整和各方协同 |
第二节 主要议程 |
一、经济类“低阶政治”议程 |
二、非经济类“低阶政治”议程 |
三、“高阶政治”议程 |
第三节 介入渠道 |
一、国内渠道 |
二、国际渠道 |
第四章 首都自治市的“大都会外交” |
第一节 布市地方对外事务机制 |
一、“全球城市”目标 |
二、央地法律保障 |
三、公共部门设置 |
第二节 2006 年布市的对外事务 |
一、双边事务 |
二、多边事务 |
三、国际技术合作 |
四、国际融资 |
第三节 布市对外事务的新发展 |
一、旅游和文化:优势资源实现外向增长 |
二、承办国际活动 |
第五章 联邦各省的对外事务实践 |
第一节 联邦各省的对外事务机制 |
一、地方对外事务的部门设置 |
二、区域机制 |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 |
一、新库约区域:两洋走廊中线铁路、新黑水跨国隧道 |
二、北格兰德区域:贝尔格拉诺货运铁路 |
第三节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一、门多萨省:多元开采的“矿产大省” |
二、圣胡安省:两大世界级金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环保督察及其治理绩效研究 ——双轨耦合治理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新高度 |
1.1.2 生态文明核心制度:生态环保督察 |
1.2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科层制与环境污染及其治理研究 |
1.3.2 运动式治理与环境保护研究 |
1.3.3 环保督察及其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过程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研究过程 |
1.4.4 案例选择 |
1.5 研究思路、框架结构与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思路 |
1.5.2 框架结构 |
1.5.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生态环保督察:历史演进与制度运行 |
2.1 关键概念辨析 |
2.1.1 督察与督查 |
2.1.2 环保督查与环保督察 |
2.2 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历史演进 |
2.2.1 生态环保督察制度背景 |
2.2.2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缘起与演进 |
2.3 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程序 |
2.3.1 督察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
2.3.2 生态环保督察运行机制 |
2.4 本章小节 |
第3章 双轨耦合治理——环保督察及整改的新分析框架 |
3.1 环境治理情景:科层与运动 |
3.1.1 科层环境治理 |
3.1.2 运动式环境治理 |
3.2 环保督察属性界定 |
3.3 理论基础 |
3.3.1 关系嵌入理论 |
3.3.2 双轨政治理论 |
3.3.3 相关概念界定 |
3.4 环保督察的“双轨耦合治理”分析框架 |
3.4.1 双轨耦合的情景条件 |
3.4.2 双轨耦合的过程 |
3.4.3 双轨耦合的效用 |
3.5 本章小节 |
第4章 双轨耦合治理分析框架下的环保督察与地方整改 |
4.1 督察前:科层吸纳运动 |
4.1.1 督察情景 |
4.1.2 动员与进驻 |
4.1.3 科层吸纳运动 |
4.2 督察整改中:“科层—运动”共生逻辑下的督察整改治理模式 |
4.2.1 督察过程:实施与反馈 |
4.2.2 “科层—运动”共生逻辑下的督察整改治理模式 |
4.2.3 督察整改治理模式的组织框架 |
4.2.4 督察整改治理模式的强运动 |
4.2.5 督察整改治理模式的再常规 |
4.3 督察后:科层—运动良性互动 |
4.3.1 督察组织的混合化配置 |
4.3.2 环保督察的周期性运行 |
4.3.3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治理新常态 |
4.4 本章小节 |
第5章 双轨耦合治理视角下的环保督察效用逻辑 |
5.1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5.1.1 研究方法与适切性 |
5.1.2 数据来源 |
5.2 研究过程和理论模型建构 |
5.2.1 开放性编码 |
5.2.2 主轴编码 |
5.2.3 选择性编码 |
5.2.4 理论饱和度检验 |
5.3 基于扎根理论的中央环保督察效用逻辑之阐释 |
5.3.1 压力:中央环保督察的制度压力 |
5.3.2 调适:地方环境治理的行为调适 |
5.3.3 产出:环保督察的结果产出 |
5.4 “双轨耦合治理”与环保督察效用逻辑再阐释 |
5.4.1 效用逻辑模型再阐释 |
5.4.2 研究假设 |
5.5 本章小节 |
第6章 环保督察、地方整改与环境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6.1 环保督察与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 |
6.1.1 环保督察绩效的实证文献回顾 |
6.1.2 压力—状态—响应模型 |
6.1.3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2 数据处理 |
6.2.1 数据的标准化 |
6.2.2 指标权重赋值 |
6.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3.1 状况指数分析 |
6.3.2 响应指数分析 |
6.3.3 压力指数分析 |
6.3.4 综合指数分析 |
6.4 本章小节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基本结论 |
7.2 环保督察制度的优化路径思考 |
7.2.1 环保督察制度建设的“科层化” |
7.2.2 环保督察制度运作的“去科层化” |
7.3 环保督察制度的未来走向 |
7.3.1 管理体制:央地同时在场 |
7.3.2 治理机制:合作共同体 |
7.3.3 价值构建:全民生态理性 |
7.4 “双轨耦合治理”理论思考 |
7.5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大纲 |
附录 B 环保督察访谈信息汇总 |
附录 C 2010—2019 年环境治理综合评价原始数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地方机构改革启动(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的政府协作机制研究[D]. 吴圣.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2]昆明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 ——基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视角[D]. 赵小红.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4]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D]. 郭志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5]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研究[D]. 朱思臣.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1)
- [6]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成效评价研究[D]. 许入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7]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武汉市政府应对行为研究 ——基于主流媒体信息报道[D]. 佘宗全.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8]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D]. 孙敬华. 山东大学, 2021(11)
- [9]阿根廷的地方对外事务理论与实践研究[D]. 朱锐.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1(12)
- [10]环保督察及其治理绩效研究 ——双轨耦合治理的分析视角[D]. 谢婷. 南昌大学,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