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原则与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于玲[1](2021)在《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秦岭北麓作为平原与山地的生态交错地带,其有效的保护与合理发展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对秦岭北麓的保护方式多为静态圈层保护,对山区发展的内在需求考虑较少,且规划引导措施落地性较弱,造成了秦岭北麓长安区段各类违建项目层出不穷,不恰当的管控区划方式已成为导致空间管控失效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针对上述空间管控失效问题,亟需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管控区划方法体系,以实现对于秦岭北麓土地资源的有效管控。本文以秦岭北麓长安区段为例,基于结构—功能理论构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体系,展开空间管控单元的划分,并提出管控指标与导则。在此基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进行对比,提出优化协调策略。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为4部分:(1)通过对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现实问题和学科问题的分析凝练,指出秦岭北麓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问题。同时提出本学科问题并凝练关键问题为:如何进行有效的空间管控区划以实现秦岭北麓土地的合理利用?据此进行相关文献综述,并对核心概念和相关基础理论如整体性治理理论、结构—功能理论等进行梳理和研究,确定本研究的写作框架(绪论、第二章);(2)对秦岭北麓长安区段基本概况及主要景观功能进行研究与分析,对秦岭北麓西安段历届保护条例及保护、利用规划文件进行梳理,指认现状空间管控区划体系问题(第三章);(3)围绕核心关键问题对国内外不同目标导向、不同功能导向下的管控区划方法进行总结与梳理,并与秦岭北麓浅山区空间进行理论匹配性分析;同时构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体系(第四章);(4)以秦岭北麓长安区段为实践研究,采用景观安全格局构建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在核心研究尺度层面展开功能与结构协同管控的空间管控区划研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分析的背景,形成管控有效的区划单元结果,并提出相关管控的策略(第五章)。本研究主要结论有3点:(1)构建了以功能——结构和参数管控为主的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体系;(2)划定了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单元;(3)提出了空间管控单元导则与具体指标,并制定了管控图则。
刘祎蕾[2](2021)在《县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方法研究 ——以眉县为例》文中提出随着自然资源部的成立和空间规划编制职能的整合,我国空间规划体系进行了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的变革,如何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改革道路被提上日程。而作为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实现全域全要素统一管制的关键内容,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其分区的科学划定,是国土空间布局优化配置及实现精细化、差异化空间治理的核心内容。如何在县级这一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实施性基础单元层面科学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区,以期为后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并做好“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首先通过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相关概念的辨析及原有空间类规划管制分区的对比与问题分析,明晰了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分区的内在需求,研究总结出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体系。其次,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研究,构建了“先底后图”、“统筹协调”的划定逻辑,得出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总体思路,并构建相应分区划定模型。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眉县为例,在“双评价”的结果支撑下,运用优化MOLA模型构建了“四维”权衡协调统筹的区划模型,实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县级国土用途管制分区划定。基于此得到以下几个结论:(1)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体系构建是国土开发与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的科学划定是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后实现各部门统筹协作的关键,是实现全域全要素统一管控的重要抓手。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地的关键层级,县级用途管制分区的科学划定是空间规划改革后各部门切实实现统筹协作的关键。(2)通过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理论与划定原则的研究学习,形成“先底后图、城镇空间与农业空间统筹划定”的逻辑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县级用途管制分区划定的总体技术路线。并基于此逻辑与技术路线,通过引入新的指标维度,优化MOLA模型丰富了特征场景,降低传统统筹协调划定中的不确定性。(3)以眉县为例,在统筹眉县生态、城镇与农业三大功能的基础上,定量与定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划定了全域全要素覆盖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为其后续规划编制及用途管制提供了一定的建议与指导。
梁锐[3](2021)在《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失效,导致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规划体系改革和自然资源部成立的背景下,其空间规划及管控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亟需构建有效的空间管控体系。本文通过结构功能理论系统、客观地研究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整体性治理理论梳理现存各类空间规划体系并与秦岭北麓整体特征进行匹配性分析,在景观管理视角下提出其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继而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完成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并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的优化策略。本研究分为6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阐明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意义,并梳理了国内外空间管控体系及景观管理研究进展,最后确定了研究内容、基本方法与整体写作框架。第二章为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深入剖析关键科学问题,在一般系统论的视域下调用结构功能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景观规划等相关理论与分析方法作为本研究的基础理论,并据此提出研究分析框架与技术路线。第三章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分析,关注于研究对象本体的研究,纵向梳理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的演进历程,借助结构功能理论从管控主体、管控对象、管控方法3个方面搭建管控体系评价框架并指认问题。第四章为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基于空间类型划分梳理现有各类空间管控体系,从中归纳总结出4类构建方法,即多方博弈分析、管控事权协调、空间治理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并分别与秦岭北麓长安区段进行匹配性分析,提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具体包括综合构建方法、构建原则、管控尺度、管控体系要素、传导机制。第五章为实证部分,讨论在秦岭拆违事件后的管控环境变化,并在此背景下从4个尺度以及3个要素方面探讨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的具体构建,提出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最后基于空间管控体系的构建,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建议。第六章为结论部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有3点:(1)明确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评价框架并指认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2)提出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3)构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
周璞[4](2020)在《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分区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空间分区或区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义,也是地球科学在区域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前沿课题。针对当前国土空间分区科学性不足、省级国土空间分区定位不清,以及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资源型地区空间治理亟待加强等问题,本文以全国第一个全省域以资源型经济转型为主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为研究区域,开展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理论和实证综合研究,优化提出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区划的模型方法与技术流程,提出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方案与空间管制建议,以期为省级空间规划分区方案制定提供理论和技术方法支撑,为促进资源型地区国土空间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指导。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一是国土空间功能分区体系重构和山西省分区类型改进。在国土空间分类、分区相关理论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从国土空间功能系统演化机理出发,按照平行维度分类结构的思路,优化构建了五级国土空间功能分区体系。根据资源型地区独特的空间演化路径和高质量发展诉求,综合考虑资源产业发展及其外部影响,改进提出了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类型。二是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和区划技术方法体系优化。针对当前研究存在的指标设置指向性不突出、模型方法机理解释不足,功能判别的量化依据不明晰等问题,引入生态位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自组织理论中的协同学等原理,构建了以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评价为核心,以多功能比较优势分析和空间兼容功能协同性分析为判别标准,以空间自相关分析和定性研判为校验准则的技术方法体系。三是开展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评价、综合识别与分区方案制定。构建体现山西特色的国土空间功能“态”“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改进的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方法进行多功能适宜性评价。基于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评价、比较优势分析和协同性分析等结果,划定了山西省国土空间主导功能分区方案和复合功能分区方案,兼顾了空间管制的政策需要和增强空间管制弹性的现实诉求,并提出了以功能为导向的空间格局优化建议和分区管治策略。综合山西省分区方案衔接对比和技术方法体系总结讨论,本文提出的功能分区体系、综合识别与区划技术方法基本可行,能够对不同尺度尤其是宏观、中观尺度下的空间分区研究提供一定指导,对完善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理论与方法、指导省级和资源型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践具有良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杨玉洁[5](2020)在《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广度、强度空前加剧,以致近海环境持续承受巨大压力。中国近海海域主要污染物80%以上来自于陆源排放,由于陆源污染物排海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海洋环境依然遭受显着影响。陆源污染排放过程既跨越自然边界又跨越行政边界,所涉及的治理主体复杂多样,陆海统筹视角下跨界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主要从陆域研究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从海洋研究海洋功能区划的约束机制,进而统筹陆海,研究沿海地方政府入海流域管理机制以及中央政府跨界治理激励机制,期望通过相关制度安排,规范陆域社会经济活动,有效调控沿海地方政府行为,对陆海跨界污染形成制度约束与治理激励。本研究旨在丰富陆海统筹等相关理论,为协调沿海地区经济与环境关系提供思路和依据,为合理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实现陆海整体环境优化提供参考。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从环境公平角度切入,以辽宁省为研究区,选取畜禽业作为典型陆域经济活动,以化学需氧量COD为污染物指标,测度2000-2016年辽宁省畜禽业环境不公平状况并构建面板阈值模型研究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识别陆域活动关键控制点。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畜禽业环境公平的重要因素。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间内,农业产业结构对辽宁省地级市畜禽业环境公平具有差异化影响,对畜禽业环境空间分布公平具有单一阈值效应,对畜禽业环境经济效率公平具有双阈值效应。农业产业结构的数量型升级并不能有效缓解辽宁省内中等经济发展水平和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区间的畜禽业环境不公平。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公共财政支持有助于提升畜禽业环境公平程度。(2)从政策角度出发,在对海洋陆源污染治理政策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海洋功能区划实现陆域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的基本途径,并探讨未来即将实施的4.0版海洋功能区划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研究表明:海洋功能区划是实现陆海环境统筹约束的有效途径,其约束力来自于自身生态环境要求和所体现的生态环境政策意志。未来即将实施的4.0版海洋功能区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包括:继续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研究,纳入更多量化生态环境指标以加强量化控制,进一步与海洋生态环保制度、机制、管理相协调,为海洋生态政绩考核提供有力支撑与科学依据。(3)建立了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模型,分析了海洋环境管理权不同归属情景下沿海地方政府污染治理行为与策略选择,通过引入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如何构建陆海跨界水污染管理机制。结果表明,引入沿海省级政府对海域环境的管理是实现跨界污染有效治理的关键。在沿海省级政府管理下,通过建立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分段生态补偿系数,能够实现入海流域的源头污染减排,但对入海末端污染减排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在海陆生态补偿系数比值满足临界条件情况下能实现末端污染减排。生态补偿机制对产污削减量存在分配效应,海洋与陆域生态补偿系数比值会影响地区产污削减量在上游内陆和中游近岸之间的具体分配。沿海省级政府在构建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时,既要关注海洋、陆域生态补偿系数绝对量,又要考虑二者的相对量。(4)建立中央—沿海地方政府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中央政府如何通过激励契约促使沿海地方政府在单任务层面重视海洋污染治理,在多任务层面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研究结果表明,在单任务层面,中央政府设计激励机制时要将沿海地方政府风险态度纳入考量,考察其激励强度对努力水平影响的敏感程度,并提高海洋污染治理努力的可观测程度。在多任务层面,中央政府要促使沿海地方政府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多任务间的关联关系是设计有效激励机制的前提。中央政府需要考虑通过政绩考核等配套政策引导沿海地方政府,将经济发展、陆域污染治理两项任务与海洋污染治理任务的努力成本关系由“互相替代”调整为“互补”,从“临界型激励”转换为“增强型激励”,促进沿海地方政府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
李艳平[6](2020)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秦岭北麓鄂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秦岭北麓保护与发展矛盾尖锐。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众多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对秦岭进行保护,但在历次颁布的相关条例中对于秦岭保护区范围的界定始终含糊不清,其划界标准与原因始终不明,未能充分体现对于秦岭保护目标的回应。不恰当的边界划定已成为导致边界管控失效的“元凶”。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开展的大背景下,必须重新思考如何去协调秦岭北麓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生态安全底线。针对上述秦岭北麓西安段空间管控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如何划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边界,以实现对于秦岭生态保护的有效管控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秦岭北麓鄠邑段为例,结合国土空间“双评价”法,构建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方法,科学划定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的关系进行讨论,通过比较揭示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在管控和空间上的矛盾,并提出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的协调策略。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含4个部分:(1)秦岭北麓管控失效问题以及边界划定问题的提出,引出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如何划定科学合理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边界(绪论);(2)以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技术为基础,构建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指标体系与方法体系(第二、三章);(3)以秦岭北麓鄠邑段为例,通过对其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识别区域内对于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功能的承载情况与适宜情况(第四、五章);(4)在“双评价”结果基础上划定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对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的关系进行讨论,通过比较揭示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在管控和空间上的矛盾,结合区域特性,建立边界管控有效性影响框架和管控边界有效性判准原则,并结合判准原则提出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的协调策略(第六章)。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以国土空间“双评价”技术为基础,结合秦岭北麓鄠邑段特点,构建“两类(承载力、适宜性)三级(一级层、二级层、操作层)”共45个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的关键技术与技术流程,构建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方法体系;(2)基于区域“双评价”结果,建立生态空间判断矩阵,科学划定鄠邑区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并以此为基础划定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在边界划定的基础上梳理了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之间的关系,揭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之间的矛盾以及本研究所划边界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所划边界之间的矛盾;(3)基于对于秦岭北麓鄠邑段特性的研究,结合区域诉求提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边界管控有效性影响框架与管控边界有效性判准原则;(4)结合判准原则提出秦岭北麓鄠邑段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管控矛盾协调与空间矛盾协调策略。
李平[7](2020)在《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评价与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以及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需要生态文明的稳步推进。绿色发展作为新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能有效突破生态环境的约束,破解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难题,解决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吉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与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域面积占吉林省国土面积的86.43%,是吉林省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急需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与资源承载力允许下的绿色内生发展模式,进而实现限制开发区在保护中有序开发的目标。而绿色发展效率则是在绿色发展及生态效率概念的基础上,考虑资源能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后的经济发展效率。基于此,本研究以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绿色发展效率的测算及分析,探寻绿色发展效率背后的影响因素,进而通过选择不同类型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较高的县作为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和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在理论上丰富人地关系系统协调发展的研究内容,在实践上推动吉林省限制开发区绿色转型,科学制定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理论基础分析。基于已有研究成果,科学提出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内涵,综合归纳出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基本理论,厘清绿色发展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产业生态学理论以及主体功能区划理论的关系。(2)对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背景条件、绿色发展效率时空演变特征做以详细分析。运用考虑非期望产出的SBM-DEA模型,以劳动、资本、技术作为投入要素,经济指标作为期望产出,环境污染指标作为非期望产出,测算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的绿色发展效率。结果表明: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时序演化呈现V型演变趋势,区域内部绿色发展效率差异逐步增大。(3)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因素作用机理分析。从促进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内外动力入手,从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经济、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政府政策调控等方面探讨绿色发展的动力机制。在对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因素、科技创新水平、环境规制等因素关系的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利用Tobit回归分析,实证检验不同因素对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机理。结果表明: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影响因素的理论假说部分成立,经济发展水平是绿色发展效率的核心驱动因素。(4)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模式选择。在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一般模式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临江市(森林生态功能区)、梨树县(农产品主产区)、通榆县(草原生态功能区)三个不同类型限制开发区域的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深入探讨,进而提出不同类型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模式。(5)提出促进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对策建议。从完善政策支持、加快产业升级、强化要素集聚以及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四大方面提出促进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对策建议,进而增强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内生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贾培文[8](2020)在《基于P-S-R模型的沈抚新区生态功能区划及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扩张型、粗放式、唯增长论的发展方式造成了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严重、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局面。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新时代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任务。国土空间规划就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而提出的。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的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研究能够有效推动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沈抚新区位于沈阳市与抚顺市的连接处,东临抚顺中心城区,西接沈阳东部生态功能保护区,且该区地貌形态包含了山水林田湖草等多样化的生态要素,北部为山林,南部为丘陵,中间是浑河冲积平原,空间异质性突出,如何协调生态安全屏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城市可持续的发展成为当前沈抚新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以沈抚新区为研究对象,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指导下,构建了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研究思路,以期对北方城市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积极影响作用。文章主体分为三部分:首先,构建了沈抚新区生态环境条件评价体系,分析了该区生态建设的基础条件;通过该区资源承载力评价,对沈抚新区的资源环境现状进行了分析,明确新区水土资源系统的供给能力与社会经济子系统的发展需求的供需平衡状况;通过构建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引导城市生态建设未来的方向;并为生态功能区划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指标及理论支撑。其次,从沈抚新区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荷、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的现状、沈抚新区面临城市生态问题采取的措施三个方面,并根据沈抚新区生态环境条件评级体系和生态适宜性评价体系提供的部分指标,基于P-S-R(压力—状态—响应)模型,构建沈抚新区生态功能区划评价体系,确定新区生态功能分区,分别为:生态保护区、生态调控区、生态开发区和生态修复区,并根据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对城市服务功能不同提出管控意见。最后,结合得到的生态功能区划分结果,分析沈抚新区现状绿地系统和水系统的现状问题,并进行优化。绿地系统的优化是通过调研和参考相关文献确定沈抚新区地带性植被群落种类,作为为植被建设的基础,并根据“三源绿地”理论从空间上优化绿地系统,进行绿廊的规划设计,构建多层次的优化沈抚新区绿地系统;水系统优化是通过水系网络结构的重塑和河岸线的自然化设计护及对浑河沿岸景观进行优化。本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下以“持续发展、合理开发、保护优先、科学修复”为方针,以修复和提升沈抚新区区域生态功能及生态环境自我调节能力为重点,以统一资源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为核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最终实现自然、社会、经济三者可持续发展。
姚佳[9](2019)在《福绵区森林功能分区与经营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资源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经济、文化和生态功能,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对人类生态环境的维持与改善有指导性意义。针对不同区域尺度科学合理进行森林经营规划,对提高森林质量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对玉林市福绵区森林进行经营区划研究,分析福绵区最近一期森林资源现状特点,提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明确该区域森林经营区划的主要内容和利用方向。运用GIS、聚类分析法等对福绵区进行了主体区域以及森林功能区划,针对区划内容,提出相关经营管理措施。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福绵区林地面积48224.68 hm2,森林覆盖率54.29%。但现有森林数据显示,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小,仅占6.67%,商品林比重过大,表现失衡。其次,福绵区人工林树种单一,主要以速生桉为主,且发展过快;经济林比例较大(27.16%),林地分布不均,用材林、经济林在各乡镇中较为零散。(2)根据福绵区森林现状特点,构建的指标体系(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人口密度等),从开发状态、发展潜力和承受力为目的为出发点。采用聚类分析法对福绵区进行乡镇层面的主体功能分区定位,将福绵区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两类。根据福绵区实际情况,定位其不同区域主要功能,以此作为福绵区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促进福绵区的经济与生态共同发展。(3)在充分遵循森林功能分区原则条件下,选取水源涵养功能性、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木材生产重要性、森林旅游功能以及林产品生产加工重要性等5个方面指标构建符合福绵区森林资源现状的森林功能分区指标体系。采用K-均值聚类分析法,将其区划为5个不同的功能区,分别为西部水源涵养功能区、西部与西南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生态旅游功能区、南部和北部用材林功能区、中部经济林功能区。(4)基于主体功能区划、森林功能分区结果,结合福绵区森林经营现状,对福绵区森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规划与建议。促进森林实行多功能、多效益经营管理,不同功能或效益经营相互结合,提高其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郑云辰[10](2019)在《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战略,并把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列为重要内容。流域作为空间整体性强、地区关联度高的生态系统和经济地域系统,在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方面都是比较活跃的领域。目前流域生态补偿中存在着以政府公共财政补偿为主、生态补偿绩效和创新效率边际递减、企业和公众有一定参与意愿但参与度却极低的矛盾困境。因此,研究协调政府和其他受益主体协同补偿问题,对建立健全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从协同理论的视角,以协调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研究目标,通过“目标关联维度”范畴,把协同补偿目标与效益维、时间维、空间维和途径维相统一。以“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先定约束”三个序参量为研究主线,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二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三是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体系;三是分析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五是以大汶河流域为例进行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应用。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现实基础。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演进经历了起始、发展、形成和完善四个阶段,正向多元化生态保护效益补偿的体制机制发展。补偿主体间利益诉求缺乏协调,相关权利责任不明,共同行动规范缺失,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的主要障碍。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客观上要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与主观上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参与治理意愿激发、NGO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形成的公共利益诉求相互交织,使补偿主体呈现多元趋势。利益趋同的多元补偿主体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法对利益相关者利益位阶测度显示,流域各利益主体权责并不对等,需要进行协调和平衡;通过利益趋同分析可把多元主体抽象为追求生态效益的政府、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主体和追求社会效益的社会公众组织。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核心在于依靠多元补偿主体,共同补偿流域生态保护者。补偿标准范围应以流域生态保护成本作为下限,以流域生态服务的外溢效益作为上限。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和社会公众组织的引导,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补偿相互耦合的多元生态补偿模式。相对明确的责任分担体系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前提。应依据“受益者负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收益结构”和“能力结构”原则进行分担。时间维度上,根据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前、中、后的变化,可分成政府补偿的初级阶段,政府和市场主体补偿的中级阶段,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共同补偿的高级阶段。空间维度上,可基于单指标法和综合法确定各行政区域的分担系数。主体维度上,对评估出的外溢效益,可由政府承担生态效益份额的补偿量,市场主体承担经济效益份额的补偿量,政府和社会公众组织共同承担社会效益份额的补偿量,并分别由政府、投资公司和公益机构筹集。衡量协同效应的协同度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体系和仿真模型的关键。理论上,可以公共利益为契合点,建立多元主体三螺旋耦合关系模型。依靠“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和“先定约束”三个序参量动力要素构成的协同动力,抑制系统阻力影响,产生正向协同效应。基于序参量测度的协同度是衡量协同效应的综合量化指标。实践中需建立多元主体网络型协同体系,以价值理念和组织机构协同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多层纵向协同,通过三元主体内部和相互间主体协同,以及“主体集聚—集体协商—先定约束—协同行动”的过程协同,形成多元主体横向协同。运用基于多主体建模方法(ABM)和Netlogo软件进行仿真分析,结果显示多元主体协同度、政府引导力度和监督力度、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感对协同绩效有正向影响作用,但都受多元主体补偿能力制约。通过对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发现:公众对利益相关者政府补偿生态效益、市场主体补偿经济效益和社会公众补偿社会效益的责任认知具有较高认同程度;对流域生态保护所产生的生态公共利益具有优先需求;年龄、家庭收入水平、生态治理必要性和生态补偿重要性的认知显着影响参与意愿。大汶河流域上游2017年的生态保护成本约为18489.51万元,生态服务外溢效益约为175097.56万元。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的分担系数为0.09、0.33、0.39、0.10、0.09。在高级补偿阶段,补偿量最多的肥城市三元主体分担额为2538.24、1753.69、323.05万元,补偿量最少的泰山区和东平县三元主体分担额为585.75、404.70、74.55万元。协同模拟仿真显示多元主体协同绩效从高到低为肥城市、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宁阳县。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促进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政策建议。一是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包括加强生态补偿立法、强化生态补偿执法,以明确生态补偿参与主体。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利益沟通和协调机制,以确定不同主体权利和利益关系。三是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投融资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补偿资金管理,以保障多元主体补偿责任的落实。四是优化监督评估体系,包括监督机制、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以实现多元主体持续的协同行动。
二、我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原则与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原则与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现实问题 |
1.1.2 学科问题 |
1.1.3 本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 研究对象 |
1.2.1 秦岭北麓 |
1.2.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综述 |
1.5.1 空间管控区划相关研究 |
1.5.2 不同空间类型管控区划方法研究 |
1.5.3 区划相关研究 |
1.5.4 景观分类相关研究 |
1.5.5 空间管控区划技术方法 |
1.5.6 研究评述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内容 |
1.8 写作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辨析 |
2.1.1 空间管控区划 |
2.1.2 景观生态安全格局 |
2.1.3 景观分类 |
2.2 基础理论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2 尺度效应 |
2.2.3 格局—功能理论 |
2.2.4 景观异质性理论 |
2.3 基于上述理论的分析框架 |
2.3.1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3.2 基于分析框架的技术路线 |
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相关概况 |
3.1 长安区段概况 |
3.1.1 自然资源 |
3.1.2 人文、社会资源 |
3.2 长安区段景观多功能研究 |
3.2.1 供给功能 |
3.2.2 调节功能 |
3.2.3 支持功能 |
3.2.4 文化功能 |
3.3 秦岭北麓空间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政策与文件研究 |
3.3.1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历程 |
3.3.2 相关条例、规划中空间管控区划研究 |
3.4 问题指认 |
3.5 本章小结 |
4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构建 |
4.1 不同目标下空间管控区划方法对比 |
4.1.1 基于资源保护的空间管控区划方法 |
4.1.2 基于资源利用的空间管控区划方法 |
4.1.3 基于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空间管控区划方法 |
4.1.4 基于管理角度的空间管控区划方法 |
4.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构建 |
4.2.1 管控区划方法体系构建原则 |
4.2.2 空间管控区划方法与对象匹配性分析 |
4.2.3 管控区划层次 |
4.3 沣河与浐河流域综合景观安全格局构建 |
4.4 沣河与浐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 |
4.5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管控单元划分 |
4.6 本章小结 |
5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研究 |
5.1 基础数据来源 |
5.2 区域背景 |
5.3 沣河与浐河流域综合景观安全格局构建 |
5.3.1 综合水安全格局 |
5.3.2 地质灾害安全格局 |
5.3.3 生物保护安全格局 |
5.3.4 文化遗产保护安全格局 |
5.3.5 游憩安全格局 |
5.3.6 视觉安全格局 |
5.3.7 区域综合景观安全格局构建及管控策略 |
5.4 沣河与浐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 |
5.4.1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研究 |
5.4.2 水源涵养功能研究 |
5.4.3 土壤保持功能研究 |
5.4.4 游憩休闲功能研究 |
5.4.5 生态服务综合功能重要性评价 |
5.4.6 管控单元划分 |
5.5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西尧村空间管控区划 |
5.5.1 生态控制指标选取 |
5.5.2 用地单元管控图则编制 |
5.6 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不足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Ⅱ 图片索引 |
附录-Ⅲ 表格索引 |
致谢 |
(2)县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方法研究 ——以眉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内容与体系梳理 |
2.1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相关概念辨析 |
2.1.1 管制与空间管制 |
2.1.2 土地用途管制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
2.1.3 空间管制分区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 |
2.2 我国各类规划中的空间管制比较 |
2.2.1 城乡规划中的管制分区 |
2.2.2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管制分区 |
2.2.3 主体功能区规划 |
2.2.4 生态功能区规划 |
2.2.5 各类规划管制分区比较与问题分析 |
2.3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体系 |
2.3.1 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分区的内在需求 |
2.3.2 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体系 |
第三章 县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方法研究 |
3.1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基础理论 |
3.1.1 人地关系协调理论 |
3.1.2 地域功能理论 |
3.1.3 反规划理论 |
3.1.4 空间博弈论 |
3.2 国土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基本原则 |
3.2.1 统筹协调原则 |
3.2.2 空间差异原则 |
3.2.3 “刚”“弹”结合原则 |
3.2.4 底线管控原则 |
3.2.5 节约集约原则 |
3.3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逻辑与方法 |
3.3.1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逻辑 |
3.3.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总体路径 |
3.3.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思路与模型 |
3.3.4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模型原理与方法 |
第四章 眉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 |
4.1 眉县研究区概况 |
4.1.1 行政区位 |
4.1.2 自然资源条件 |
4.1.3 社会经济条件 |
4.1.4 空间结构布局 |
4.2 眉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4.2.1 评价原则 |
4.2.2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
4.2.3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
4.2.4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
4.3 眉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
4.3.1 土地资源约束下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
4.3.2 水资源约束下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
4.3.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 |
4.4 眉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现状及发展潜力分析 |
4.4.1 现状问题 |
4.4.2 潜力分析 |
4.5 眉县“四维”MOLA模型构建 |
4.6 用途管制分区划定 |
4.6.1 生态空间及相应用途管制分区划定 |
4.6.2 城镇空间及相应用途管制分区的初划 |
4.6.3 农业空间及相应用途管制分区的初划 |
4.6.4 用途管制分区方案的协调与最终划定 |
4.7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建议 |
4.7.1 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建议 |
4.7.2 城镇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建议 |
4.7.3 农业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建议 |
4.7.4 历史文化保护区用途管制措施建议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思考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国家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 |
1.1.2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现状问题 |
1.1.3 学科问题拆分与本研究的关系 |
1.2 研究对象 |
1.2.1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 |
1.2.2 空间管控体系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综述 |
1.5.1 空间规划体系相关研究 |
1.5.2 空间管控体系相关研究 |
1.5.3 景观管理相关研究 |
1.5.4 国内外相关实践案例 |
1.5.5 研究综述总结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8 写作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辨析 |
2.1.1 景观管理 |
2.1.2 空间规划体系 |
2.1.3 空间管控体系 |
2.2 基础理论 |
2.2.1 系统论及其方法 |
2.2.2 结构功能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4 景观规划相关理论 |
2.3 基于上述理论的分析框架 |
2.3.1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3.2 基于分析框架的技术路线 |
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分析 |
3.1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概况 |
3.1.1 自然维度概况 |
3.1.2 人文维度概况 |
3.1.3 .感知维度概况 |
3.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景观管理内容 |
3.2.1 景观格局 |
3.2.2 景观过程 |
3.2.3 景观功能 |
3.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及其体系演进历程 |
3.3.1 缺乏空间管控阶段(2007 年以前) |
3.3.2 空间管控整体性差阶段(2007 年—2011 年) |
3.3.3 整体空间管控低效阶段(2011 年—2018 年) |
3.3.4 空间管控重构阶段(2018 年至今) |
3.4 既往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问题指认 |
3.4.1 空间管控失效机制分析 |
3.4.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评价框架 |
3.4.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问题指认 |
3.5 本章小结 |
4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 |
4.1 不同空间类型的空间管控体系比较 |
4.1.1 空间类型划分 |
4.1.2 城镇空间 |
4.1.3 农业空间 |
4.1.4 自然生态空间 |
4.1.5 过渡空间 |
4.1.6 不同空间类型的空间管控体系比较分析 |
4.2 目标导向的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比较 |
4.2.1 多方博弈分析 |
4.2.2 管控事权协调 |
4.2.3 空间治理提升 |
4.2.4 自然资源管理 |
4.2.5 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总结 |
4.3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 |
4.3.1 整体思路 |
4.3.2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 |
4.3.3 管控体系构建原则 |
4.3.4 管控尺度 |
4.3.5 管控体系要素 |
4.3.6 管控体系传导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5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的实证分析 |
5.1 背景分析 |
5.1.1 相关政策文件 |
5.1.2 相关规划情况 |
5.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 |
5.2.1 管控体系整体框架 |
5.2.2 管控主体 |
5.2.3 管控对象 |
5.2.4 管控工具 |
5.3 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 |
5.3.1 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体系 |
5.3.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 |
5.4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建议 |
5.4.1 应用景观管理相关研究成果 |
5.4.2 优化秦岭北麓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
5.4.3 完善“一张图”信息平台构建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与扩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I 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II 图片索引 |
附录 -III 表格索引 |
致谢 |
(4)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分区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1.6 完成的工作量 |
2 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1 基本概念界定 |
2.1.2 相关基础理论 |
2.2 国土空间功能识别与分区研究 |
2.2.1 国土空间功能类型划分 |
2.2.2 国土空间功能评价方法 |
2.2.3 国土空间功能识别与分区 |
2.3 国土空间规划发展与分区研究 |
2.3.1 国外空间规划发展与分区类型 |
2.3.2 我国“多规合一”的发展背景与分区对比 |
2.4 资源型地区相关研究 |
2.4.1 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研究 |
2.4.2 资源型地区空间发展相关研究 |
2.4.3 山西省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研究 |
2.5 研究进展评述 |
3 山西省国土基本概况及数据来源与处理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自然资源环境 |
3.1.2 土地利用状况 |
3.1.3 经济社会发展 |
3.2 国土空间分区现状和开发利用问题 |
3.2.1 现有国土空间分区类型对比 |
3.2.2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主要问题 |
3.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3.1 数据来源 |
3.3.2 数据处理 |
4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体系优化 |
4.1 国土空间优化治理的需求分析 |
4.1.1 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理论与现实需求 |
4.1.2 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诉求 |
4.2 国土空间功能演变机理分析 |
4.2.1 国土空间功能演变的一般机理 |
4.2.2 资源型地区空间功能演变的主要特征 |
4.3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类型优化 |
4.3.1 分区体系构建思路与原则 |
4.3.2 “多规合一”国土空间功能分区体系优化构建 |
4.3.3 基于省级资源型特征的山西省分区类型改进 |
5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评价 |
5.1 基于生态位理论的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评价方法改进 |
5.1.1 国土空间功能生态位基本原理 |
5.1.2 功能“态”与“势”评价模型 |
5.1.3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 |
5.1.4 改进的国土空间功能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 |
5.1.5 国土空间功能生态位适宜度动态综合评价 |
5.2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评价指标和参数选取 |
5.2.1 标准地域单元确定 |
5.2.2 功能“态”与“势”评价指标构建 |
5.2.3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与参数选取 |
5.3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生态位”适宜度测算和分析 |
5.3.1 功能“态”和“势”测度结果 |
5.3.2 资源环境承载力测度结果 |
5.3.3 国土空间功能“生态位”适宜度测算结果 |
5.3.4 国土空间功能适宜性空间关联分析 |
6 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区划 |
6.1 国土空间功能综合判别与分区技术流程优化 |
6.1.1 功能分区的主要原则 |
6.1.2 国土空间功能比较优势分析方法 |
6.1.3 国土空间功能协同性分析方法 |
6.1.4 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分区路径 |
6.2 基于比较优势分析的主导功能识别与分区 |
6.2.1 多功能比较优势分析 |
6.2.2 主导功能调整优化 |
6.2.3 国土空间主导功能分区方案 |
6.3 基于协同分析的潜力功能识别与分区优化 |
6.3.1 国土空间兼容功能性识别 |
6.3.2 兼容功能协同性指数测算 |
6.3.3 兼容潜力功能类型判别 |
6.3.4 国土空间复合功能分区方案 |
6.4 国土空间功能格局主要特征和政策导向 |
6.4.1 功能区的市域分布规律统计 |
6.4.2 功能区分异特征和调控政策 |
6.4.3 与相关分区成果的衔接与对比 |
6.5 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和技术体系适用性讨论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
附录2 个人简介和读博期间科研情况 |
(5)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问题的描述 |
1.4 研究范围及数据来源 |
1.4.1 研究范围 |
1.4.2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2 陆海统筹理论 |
2.1.3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1.4 系统工程理论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陆海环境统筹相关的研究综述 |
2.2.2 环境公平相关的研究综述 |
2.2.3 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研究综述 |
2.2.4 环境治理激励机制的研究综述 |
2.2.5 现有研究评述 |
3 陆域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研究 |
3.1 环境公平概述 |
3.1.1 环境公平的基本概念 |
3.1.2 陆域环境污染与环境不公平 |
3.2 畜禽业环境不公平测度 |
3.2.1 畜禽业概况 |
3.2.2 畜禽业污染排放量估算与特征分析 |
3.2.3 环境不公平测度指标与方法 |
3.2.4 畜禽业环境不公平测度结果与分析 |
3.3 畜禽业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3.3.1 面板阈值模型 |
3.3.2 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3.3.3 阈值效应检验、识别与估计 |
3.3.4 面板阈值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海洋功能区划对陆域社会经济活动约束机制研究 |
4.1 我国海洋陆源污染治理政策框架、新探索与特征 |
4.1.1 现行政策框架 |
4.1.2 治理政策新探索 |
4.1.3 治理政策特征 |
4.2 海洋功能区划实现陆域活动管控的基本路径 |
4.2.1 区划依据 |
4.2.2 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过程 |
4.2.3 区划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作用 |
4.3 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与生态环境政策关系分析 |
4.3.1 区划是实施生态环境政策的重要平台 |
4.3.2 区划中生态环境政策不断强化 |
4.3.3 现有区划存在生态环境政策滞后性困境 |
4.4 4.0版海洋功能区划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 |
4.5 本章小结 |
5 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管理机制研究 |
5.1 中国入海流域水污染现状与问题 |
5.1.1 入海河流污染排放状况变化趋势 |
5.1.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
5.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与主要政策工具 |
5.2.1 水环境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 |
5.2.2 水污染治理环境政策工具 |
5.3 陆海统筹视角下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特殊性 |
5.3.1 近岸陆域兼具多重身份 |
5.3.2 补偿性支付有待纳入考量 |
5.3.3 海域环境管理“代理人”存在不同选择 |
5.4 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研究 |
5.4.1 海域环境管理权归属于近岸陆域市级政府 |
5.4.2 海域环境管理权归属于省级政府 |
5.4.3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激励机制研究 |
6.1 激励机制运行特征 |
6.1.1 沿海地方政府承担多项任务 |
6.1.2 陆海环境治理密切关联 |
6.1.3 激励形式逐步丰富 |
6.2 陆海污染治理多任务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6.2.1 委托—代理理论 |
6.2.2 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框架及模型设定 |
6.2.3 模型构建 |
6.2.4 模型求解 |
6.2.5 模型结果分析与主要结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秦岭北麓鄂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综述 |
1.5.1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区划 |
1.5.2 国土空间规划 |
1.5.3 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 |
1.5.4 空间管控相关研究 |
1.5.5 研究评述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8 论文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与地域功能理论 |
2.2.2 生态承载力与生态适宜性理论 |
2.2.3 短板理论 |
2.2.4 相关基础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2.3 相关评价方法 |
2.3.1 国土空间“双评价”法 |
2.3.2 生态安全格局评价方法 |
2.3.3 相关评价方法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2.4 基于上述理论与方法的分析框架 |
2.4.1 本研究的理论假设 |
2.4.2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5 基于分析框架的研究步骤 |
3 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方法体系构建 |
3.1 鄠邑区现状分析 |
3.1.1 鄠邑区自然资源现状 |
3.1.2 鄠邑区经济社会现状 |
3.2 指标体系构建 |
3.2.1 指标遴选原则 |
3.2.2 “双评价”中相关指标 |
3.2.3 基于“双评价”的本研究指标体系 |
3.3 数据获取及评价时效性 |
3.3.1 数据获取 |
3.3.2 评价时效性 |
3.4 关键技术 |
3.4.1 缓冲区分析 |
3.4.2 叠加分析 |
3.4.3 栅格插值分析 |
3.4.4 聚合分析 |
3.4.5 网络分析 |
3.4.6 其它关键技术 |
3.5 边界划定技术流程 |
3.6 本章小结 |
4 鄠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
4.1 生态保护承载等级评价 |
4.1.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
4.1.2 生态敏感度评价 |
4.1.3 生态保护集成评价 |
4.2 农业生产承载等级评价 |
4.2.1 土地资源评价 |
4.2.2 水资源评价 |
4.2.3 灾害评价 |
4.2.4 环境评价 |
4.2.5 农业生产集成评价 |
4.3 城镇建设承载等级评价 |
4.3.1 土地资源评价 |
4.3.2 .水资源评价 |
4.3.3 灾害评价 |
4.3.4 环境评价 |
4.3.5 城镇建设集成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5 鄠邑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5.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
5.1.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准则 |
5.1.2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指标及算法 |
5.1.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过程 |
5.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
5.2.1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准则 |
5.2.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指标及算法 |
5.2.3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过程 |
5.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
5.3.1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准则 |
5.3.2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指标及算法 |
5.3.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过程 |
5.4 本章小结 |
6 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策略 |
6.1 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 |
6.1.1 基于“双评价”结果的人机交互修正 |
6.1.2 鄠邑区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
6.1.3 秦岭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协同划定 |
6.2 秦岭北麓鄠邑段相关管控边界关系讨论 |
6.2.1 生态保护红线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关系讨论 |
6.2.2 本研究所划边界与现有边界管控有效性比较 |
6.2.3 本研究所划边界对于秦岭现有边界问题的修正 |
6.2.4 边界比较评述——矛盾揭示 |
6.3 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策略 |
6.3.1 秦岭特性研究 |
6.3.2 边界管控有效性影响框架 |
6.3.3 管控边界有效性判准原则 |
6.3.4 区域内相关管控边界协调策略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创新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I 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II 图片索引 |
附录 -III 表格索引 |
致谢 |
(7)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评价与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区域发展模式研究进展 |
1.2.2 限制开发区域研究进展 |
1.2.3 绿色发展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 |
1.3.1 研究内容与拟解决关键问题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3.4 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限制开发区 |
2.1.2 绿色发展 |
2.1.3 绿色发展效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循环经济理论 |
2.2.4 产业生态学理论 |
2.2.5 主体功能区划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评价 |
3.1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背景与条件 |
3.1.1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类型和范围 |
3.1.2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自然环境条件 |
3.1.3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演变与现状分析 |
3.1.4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环境发展态势分析 |
3.2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测算方法 |
3.2.1 研究方法 |
3.2.2 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
3.2.3 绿色发展效率测算 |
3.3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时序演化特征 |
3.3.1 绿色发展效率总体呈现V型演变趋势 |
3.3.2 不同区域绿色发展效率演变趋势不同 |
3.3.3 绿色发展效率时间变化差异特征 |
3.4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空间演变特征 |
3.4.1 绿色发展效率整体相对较好,但内部呈两极分化态势 |
3.4.2 绿色发展效率相对低值区以资源型城市为主 |
3.4.3 绿色发展效率空间分异特征 |
3.4.4 绿色发展效率空间关联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4.1 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动力机制分析 |
4.1.1 限制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
4.1.2 限制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外生动力 |
4.2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4.2.1 经济发展水平与绿色发展效率存在非线性关系 |
4.2.2 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绿色发展效率提高 |
4.2.3 科技创新水平有利于绿色发展效率提高 |
4.2.4 城镇化水平提升有利于绿色发展效率提高 |
4.2.5 环境规制有利于绿色发展效率提高 |
4.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3.1 Tobit模型 |
4.3.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4.3.3 数据来源 |
4.3.4 测算结果 |
4.4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影响因素作用机制 |
4.4.1 经济发展水平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 |
4.4.2 产业结构升级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 |
4.4.3 科技创新水平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 |
4.4.4 城镇化水平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 |
4.4.5 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模式 |
5.1 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模式选择 |
5.1.1 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目标 |
5.1.2 模式选择的原则 |
5.1.3 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一般模式 |
5.2 森林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模式 |
5.2.1 典型案例(临江市) |
5.2.2 森林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模式 |
5.3 农产品主产区绿色发展模式 |
5.3.1 典型案例(梨树县) |
5.3.2 农产品主产区绿色发展模式 |
5.4 草原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模式 |
5.4.1 典型案例(通榆县) |
5.4.2 草原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促进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体制机制支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 |
6.1.1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
6.1.2 发挥目标评价导向作用,建立绿色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6.1.3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
6.2 加快产业升级推动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 |
6.2.1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
6.2.2 优化产业配置,促进产业组织合理化 |
6.3 强化要素集聚保障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 |
6.3.1 加强科技支撑,推进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
6.3.2 加大绿色投入,加强金融资金支持力度 |
6.3.3 集聚优秀人才,激发绿色发展活力 |
6.4 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 |
6.4.1 加强生态建设与修复,提高生态环境容量 |
6.4.2 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权责明确的环境污染治理制度 |
6.4.3 强化节能降耗,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优化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基于P-S-R模型的沈抚新区生态功能区划及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实践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2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理论框架及区划方法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2.1.1 相关概念 |
2.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2.1.3 评述与展望 |
2.2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理论框架 |
2.2.1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理论 |
2.2.2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的基本内涵 |
2.2.3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体系 |
2.3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内容 |
2.3.1 城市生态环境条件评价 |
2.3.2 城市资源承载力评价 |
2.3.3 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价 |
2.3.4 城市生态功能区划评价 |
2.3.5 城市生态功能区建设策略 |
2.4 小结 |
3 沈抚新区现状分析及评价 |
3.1 现状概况 |
3.1.1 地理位置 |
3.1.2 气候条件 |
3.1.3 水文条件 |
3.1.4 土壤及地貌条件 |
3.1.5 植被条件 |
3.2 生态环境条件评价 |
3.2.1 评价原则 |
3.2.2 评价因子确定 |
3.2.3 评价因子提取 |
3.2.4 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构建 |
3.2.5 指标量化 |
3.2.6 评价结果 |
3.3 资源承载力评价 |
3.3.1 土地资源资源载力评估 |
3.3.2 水资源承载力评估 |
3.4 生态适宜性评价 |
3.4.1 评价因子的选取和指标的确定 |
3.4.2 指标体系构建及权重确定 |
3.4.3 评价标准 |
3.4.4 评价结果 |
3.5 小结 |
4 沈抚新区生态功能区划 |
4.1 P-S-R模型介绍 |
4.1.1 P-S-R模型分析 |
4.1.2 P-S-R模型的应用 |
4.1.3 评价体系选取原则 |
4.1.4 评价指标构建及权重确定 |
4.2 相关因子分析及量化 |
4.2.1 生态压力因子分析及量化 |
4.2.2 生态现状因子分析及量化 |
4.2.3 生态响应因子分析及量化 |
4.3 评价结果与生态功能区划分类 |
4.3.1 评价结果 |
4.3.2 生态功能区划分类 |
4.4 生态功能区划管控 |
4.4.1 生态保护区 |
4.4.2 生态调控区 |
4.4.3 生态开发区 |
4.4.4 生态修复区 |
4.5 小结 |
5 城市生态功能区建设 |
5.1 生态现状问题分析 |
5.1.1 绿地问题 |
5.1.2 水系问题 |
5.2 绿地系统保护建设 |
5.2.1 植物区划分析 |
5.2.2 研究区植物群落类型统计 |
5.2.3 沈阳顶级群落配置 |
5.2.4 绿地空间重塑建设 |
5.3 水环境保护建设 |
5.3.1 水网构建 |
5.3.2 水系岸线保护 |
5.3.3 浑河岸线景观优化 |
5.4 小结 |
6 结论 |
6.1 论文总结 |
6.2 研究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福绵区森林功能分区与经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森林经营规划研究进展 |
1.2.1 主体功能区划研究概况 |
1.2.2 森林功能区划研究概况 |
1.2.3 森林经营现状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研究地概况及研究方法 |
2.1 研究地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地形地貌 |
2.1.3 土壤 |
2.1.4 气候 |
2.1.5 植被 |
2.2 经济状况 |
2.3 研究方法 |
第三章 森林资源现状 |
3.1 林地资源现状 |
3.2 森林分类区划 |
3.3 林种构成 |
3.4 树种构成 |
3.5 林地保护等级 |
3.6 森林资源现状特点 |
3.7 森林经营问题 |
第四章 福绵区主体功能区划 |
4.1 主体功能区内涵与性质 |
4.2 区划原则 |
4.3 区划方法 |
4.3.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2 系统聚类区划方法 |
4.3.3 区划结果 |
4.4 福绵区主体功能定位 |
4.4.1 重点开发区 |
4.4.2 限制开发区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森林功能分区 |
5.1 森林功能区划目的和意义 |
5.2 区划原则 |
5.3 区划指标体系及区划单元 |
5.3.1 区划指标体系 |
5.3.2 区划单元与数据 |
5.4 区划方法 |
5.5 区划结果与调整 |
5.6 福绵区森林功能区布局 |
5.6.1 西部水源涵养功能区 |
5.6.2 西部与东南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
5.6.3 西北部森林生态旅游功能区 |
5.6.4 南部和北部用材林功能区 |
5.6.5 中部经济林功能区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森林经营管理 |
6.1 福绵区森林多功能经营管理 |
6.1.1 福绵区公益林比重小,加大公益林保护力度 |
6.1.2 保护罗田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增强森林水源涵养功能 |
6.1.3 集约经营,增强福绵区森林木材生产功能和经济林产出功能 |
6.1.4 合理开发六万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提高旅游质量 |
6.2 森林多效益经营管理 |
6.2.1 林下套种,增加林产品收入 |
6.2.2 增加非木质资源的培育,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
6.3 提高森林质量经营 |
6.3.1 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
6.3.2 加强地类管理,提高林地利用效率 |
6.3.3 加强用材林采伐管理,避免过度采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流域生态补偿及其利益相关者 |
1.2.2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
1.2.3 流域生态补偿模式 |
1.2.4 多元化生态补偿 |
1.2.5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补偿 |
2.1.2 流域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 |
2.1.3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 |
2.1.4 多元主体协同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服务功能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协同理论 |
2.2.4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 |
3.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历史进程 |
3.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演进 |
3.1.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 |
3.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矛盾困境 |
3.2.1 补偿主体单一 |
3.2.2 公共财政为主 |
3.2.3 补偿资金不足 |
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参与的障碍因素 |
3.3.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缺乏协调 |
3.3.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相关权利责任不明 |
3.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集体行动规范缺失 |
3.4 流域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趋势 |
3.4.1 流域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
3.4.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公共利益诉求 |
3.5 本章小结 |
4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 |
4.1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主体与客体界定 |
4.1.1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识别 |
4.1.2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利益位阶测度 |
4.1.3 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主体及其利益趋同分析 |
4.1.4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客体 |
4.2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标准确定 |
4.2.1 流域生态保护成本核算 |
4.2.2 流域生态服务外溢效益评估 |
4.2.3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范围 |
4.3 流域多元生态补偿模式 |
4.3.1 政府补偿模式 |
4.3.2 市场补偿模式 |
4.3.3 社会补偿模式 |
4.3.4 多元补偿模式的耦合 |
4.4 本章小结 |
5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 |
5.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原则 |
5.1.1 受益者负担原则 |
5.1.2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5.1.3 收益结构原则 |
5.1.4 能力结构原则 |
5.2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阶段性分担 |
5.2.1 初级补偿阶段 |
5.2.2 中级补偿阶段 |
5.2.3 高级补偿阶段 |
5.3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区域分担 |
5.3.1 基于单指标法的区域分担系数计算 |
5.3.2 基于综合法的区域分担系数计算 |
5.3.3 基于水功能区划的区域分担系数修正 |
5.4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主体分担 |
5.4.1 政府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4.2 市场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4.3 社会公众组织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5 本章小结 |
6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效应 |
6.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机理分析 |
6.1.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关系 |
6.1.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动力 |
6.1.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效应与协同度 |
6.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网络型协同体系构建 |
6.2.1 流域生态补偿多层纵向协同 |
6.2.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横向协同 |
6.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 |
6.3.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协同度测度 |
6.3.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模型构建 |
6.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应用——以大汶河流域为例 |
7.1 样本特征与描述性分析 |
7.1.1 研究区概况 |
7.1.2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
7.1.3 描述性分析 |
7.2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特征研究 |
7.2.1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特征的影响因素 |
7.2.2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认知分析 |
7.2.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需求分析 |
7.2.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意愿分析 |
7.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 |
7.3.1 大汶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本核算 |
7.3.2 大汶河流域生态服务外溢效益评估 |
7.3.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量区域分担 |
7.3.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量主体分担 |
7.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模拟仿真 |
7.4.1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参数值的确定 |
7.4.2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模拟结果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现实基础 |
8.1.2 利益趋同的多元补偿主体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 |
8.1.3 相对明确的责任分担体系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前提 |
8.1.4 衡量协同效应的协同度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体系和仿真模型的关键 |
8.1.5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补偿法律保障体系 |
8.2.2 健全多元主体协同补偿制度保障体系 |
8.2.3 完善多元主体协同补偿资金保障体系 |
8.2.4 优化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监管评估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研究专家调查问卷 |
附录2: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调查问卷 |
附录3: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部分源代码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四、我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原则与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区划方法研究[D]. 于玲.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2]县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方法研究 ——以眉县为例[D]. 刘祎蕾. 西北大学, 2021(12)
- [3]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D]. 梁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4]山西省国土空间功能综合识别与分区优化研究[D]. 周璞.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1)
- [5]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D]. 杨玉洁.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秦岭北麓鄂邑段生态环境保护边界划定研究[D]. 李艳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7]吉林省限制开发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评价与模式研究[D]. 李平.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2020(05)
- [8]基于P-S-R模型的沈抚新区生态功能区划及建设研究[D]. 贾培文. 沈阳建筑大学, 2020(04)
- [9]福绵区森林功能分区与经营管理研究[D]. 姚佳. 广西大学, 2019(06)
- [10]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D]. 郑云辰.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