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法的看法议论文

对教育法的看法议论文

问:以教育为话题的议论文
  1. 答:教育,小而言之决定着人的命运;大而言之,决定着的前途。是竞争激烈的时代,高文凭俨然成了高薪水的代名词,,跻身白领,抬高身价,老师家长学生演绎着时代的疯狂。
    名校陪读多疯狂
    在一座座中学的附近,陪读村发展,意识到教育是人生唯一出路的家长们,抛弃了优越舒适的生活,浩浩荡荡地来到这里安营扎寨,与孩子一起为高考做。夜深啦,陪读村里仍透出点点灯光,灯光下那一张张写满疲惫却稍有懈怠的脸,令人不禁感慨应试教育的疯狂。让我从心底祝福,愿命运能青睐!
    起跑线上多疯狂
    让你的孩子赢在起跑线,耳熟能详的至理名言,人不希望的孩子成才,便上演了起跑线的疯狂,要选的,老师要挑最棒的,培训班应运而生,证书漫天飞舞,是好孩子就得跟着大人跑,放弃的天性,丢掉的爱好,个天真的孩子成了家长与同龄人竞争的砝码,成了家长炫耀的资本,小小年纪就背上家长给预定的成才计划,沉重的翅膀诉说艰难!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最后的赢家起跑就冲在,长路漫漫,何苦一开始便把弄得精疲力竭?厚厚的镜片,病态的思想是对时代无声的控诉。
    呜呼!疯狂的时代!时代的疯狂!教育民族复兴的原,懈怠!偏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拯救教育!拯救人才!
问:义务教育法的感受.作文600子
  1. 答: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问:结合我们实际,谈你对宪法及教育法的认识和学习所得
  1. 答:宪法的主要原则是一些更抽象的,但它并不难学,主要是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宪法原则。负责民事实体法的比较,熟悉一般原则,把握未来,注重法律知识的比较研究,在时间和学习相似点的研究。同时更实际的情况下,理解和掌握更快。
  2. 答:宪法及教育法的认识和学习所得的写作思路
    1、写作时从大处着手,尽量阐述自己的看法或者思想,全面详细的解答问题,并且紧扣问题的中心,把要表达的内容完整表述出来。
    2、宪法的主要原则是一些更抽象的,但它并不难学,主要是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宪法原则。负责民事实体法的比较,熟悉一般原则,把握未来,注重法律知识的比较研究,在时间和学习相似点的研究。同时更实际的情况下,理解和掌握更快。
    3、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法律不得与之抵触。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宪法调整的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教育法则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4、宪法是通过条文形式确定一定范围的权利,并依此权利规定保障公民应有的利益。但宪法条文本身并没有事先设定或规定对条文的解释幅度和在具体事件牛应如何运用条文的方法,同样也没有明文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应如何去归结。
    扩展资料:
    1、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2、根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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