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岗失业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李双[1](2019)在《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文中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使命。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生产力大幅提高,快速城镇化和农村人口大量转移,中国社会城市贫困问题日益凸显。能否解决好城市贫困问题,成为关系到改革成败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难题。一直以来,党和政府在中国城市反贫困中都十分重视和发挥各种力量的作用,整合多方资源以形成反贫困合力。作为我国工会组织来说,要在城市反贫困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城镇困难职工摆脱贫困,确保2020年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城市贫困状况,以及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实践和问题。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具体阐述了贫困理论相关内容,以静态贫困(多维度)和动态贫困(脆弱性)理论框架为基础,从我国城市贫困特征和城市反贫困政策、演变以及机构组成展开综述,以发展的视角分析工会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优势,以四川工会实践为例,通过数据、实例总结出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可推广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潜力和积极作用。研究表明,我国城市贫困具有多维特征,以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城市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新贫困群体常常表现出较强的脆弱性。在我国城市反贫困机构中,工会与政府部门的功能是互补的,工会实施的反贫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可以覆盖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那部分低保边缘群体和城市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农民工群体。相较于其他城市反贫困主体,工会具有反贫困资金来源多样稳定、反贫困对象针对性强、反贫困方式多样等优势。实践中,四川工会通过实施项目化管理、引入基金会模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创新措施进一步发挥了这些优势。不可忽视的是,工会的反贫困措施虽然考虑到了城市贫困的各项维度,但更侧重于收入、健康、教育维度的治理,由于其天生的局限性,贫困治理领域中的土地、住房和城市服务的提供非工会能力所及,工会可以尝试着参与,站在代表和维护贫困职工权益的立场,通过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将城市贫困群体纳入政府制度保障。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源头参与、整合帮扶资源、深化多维度帮扶,实施更加精准的治理措施来实现反贫困目标。
李湘杉[2](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本文开篇以社会保障的定义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为基础,剖析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明确社会保障的目标和功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对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意义。文章前两部分就国际及中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意义等基础概念进行阐述,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并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现状,即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优势及特点在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不断增强;养老保障基础建设基本完善;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构建完善的责任分担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国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随之而来的是政策调整对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累积带来的巨大压力,政府应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建立全覆盖、高标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国家层面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安全网。同时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基本医疗保障根本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人们希望能够通过更多专业化的产品,来为年老时期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带来的是医疗费用的逐年增长,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不同的医疗保险基金给付形式,达到高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目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是针对相关特殊人群所建立的,在遭遇低收入或无收入的情况下,为这类人群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和运行中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以及面临着一些挑战。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着缺陷,如监管政出多门,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的风险,社会保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不相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挑战;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漏洞;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完善等。针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通过改革、合并、整合等方法解决目前存在的双轨制、碎片化等问题。医疗保险改革应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以普遍覆盖为核心,从经办角度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为方向,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定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项目内容、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从而达到合理使用失业保险金的目的。工伤保险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推动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向前发展。生育保险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法规,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关注育儿假期的待遇将解决部分生育保险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目前试点城市的经验表明,两险合并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利益。社会救助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了完善和补充作用。
李琦[3](2019)在《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失业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之一,它与一国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不仅为各国政府所重视,而且为整个社会所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面临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双重转型,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就业制度也由“全民就业、国家分配”逐渐转变成了“自主择业、能者上岗”,各行各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人员就面临着失业的威胁,并可能沦为失业人口。城市是一个地区的中心,城市中企业种类多样,劳动力资源集中,但城市改革往往又是最为彻底的。所以,劳动者一旦不能满足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变革的需要时,就不得不面对失业问题,成为城市失业人口的一份子。城市失业人口是我国社会阶层中处于底层的群体,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人员,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越发显着。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章阐释了核心概念,探究了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分两部分对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现状进行分析。一部分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失业三次高峰期入手,追溯新时期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发展历程;另一部分从目前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规模、分布、构成及生活状况等方面阐明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现状;第四章探析了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产生的原因,阐明了新时期城市失业人口问题所带来的影响。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经济体制转型、教育不均衡、劳动者就业观念落后及素质较低等方面,尽可能全面地把握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阐述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给失业者个人及其家庭、社会带来的影响。第五章提出解决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路径。第一部分明确解决这一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第二部分依照如何采取措施尽力防止城市失业人口的产生、建立何种制度来有效保障城市失业人口的正当权益以及怎样积极促进城市失业人口再就业的逻辑理路,针对处于不同阶段的城市失业人口,提出相应的治理路径,力求构建完善的城市失业人口问题治理体系。
黄云飞[4](2019)在《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对策研究 ——以烟台市为例》文中认为再就业是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和合理利用,符合十九大部署中人才和就业两个优先战略的要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下经济结构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改革对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正是基于如此背景,针对地方政府当前现有的再就业理论和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思路对策,从而希望对地方政府实现促进更加充分和高质量的再就业起到一定借鉴意义。本文以再就业工作为研究对象,以地方政府为着眼点,基于再就业的相关理论,如“失业与就业弹性理论”、“特质-因素理论”、“人力资源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烟台市政府为个案进行分析。围绕烟台市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再就业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首先阐述烟台市政府当前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进而展开失业人员问卷调查,发现了主要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对促进再就业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部分经济落后县市区,落实再就业资金难度大;市场导向作用发挥欠缺,分类帮扶针对性不足;缺乏引导失业人员树立与时俱进的再就业观念;再就业培训政策和培训体系有待更新完善。然后分析了国内外地方政府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国外以中等发达和发达国家首都为例,国内以周边城市为例,得到一些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启示。最后文章针对以上分析提出了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思路,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针对烟台市促进再就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地方政府的成功实践基础上,最终从加强再就业机制建设方面通过强化再就业责任体系和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来提高再就业政策执行力,通过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和强化社会救助能力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方面拓宽就业渠道、整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分类帮扶重点群体;从再就业技能培训方面提高培训质量和关注创新创业技能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思路,促进地方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再就业。
徐云辉[5](2019)在《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困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公益性岗位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制度变迁、路径依赖为理论视角,通过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比较研究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解析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的产生、运行情况,在厘清制度发展中的困境及其成因基础上,明确公益性岗位制度实质,提出今后该项制度的发展路径,力图为促进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本世纪初,受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刻影响,国有企业多年积累的大批冗员亟需安置和再就业,同时,国家治理模式变革也进一步引发了中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变迁和转型,因而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受到政策社会取向、维稳思维及路径依赖的共同作用和影响,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应运而生。公益性岗位制度在其建立之初,安置了大批国企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政策性失业人员。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制度逐渐形成了通过政府开发和购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岗位,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该项制度运行以来,在市场就业之外,开拓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渠道,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失业压力,较好地补充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力量,有助于降低失业率、增加社会福利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本文认为公益性岗位制度是产生于经济社会转型及变革时期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就业保障政策,其实质是一种具有公益性的、过渡性的、非正规的就业途径。公益性岗位制度是中国就业保障政策从补偿性福利思维向积极性福利转型的有益探索,更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从依赖福利转向工作福利的一种实现手段。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产生、发展至今已历经十余年,已逐渐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相继帮扶了数百万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发挥了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难题和补充公共服务力量的双公益作用,也成为了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就业保障方式。但作为一项保障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性安排,公益性岗位制度发展、变迁过程中具有强制性、滞后性和单一性等特征,制度由于原有的惯性或路径依赖而陷入非效率的锁定状态,主要表现为:公益性岗位制度尚缺乏理论支撑和顶层设计,政策体系存在风险和漏洞,公共资金投入大幅增长,管理行政成本不断上升,而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较低,并存在退出机制与市场就业衔接不畅等现象和难题。这些问题和矛盾不仅给政府部门、基层服务平台带来困扰,而且导致部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心理失衡,形成了岗位依赖,在一定程度上还引发了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的风险。为此,本研究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为对象开展了访谈及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同省市公益性岗位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重点分析了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和瓶颈,探求科学合理的解决途径。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面对中国仍然巨大的就业压力,作为就业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维持公益性岗位制度可持续、高质量地运行对促进和保障困难群体就业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中的困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进行反思,运用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等理论解释、分析,研判制度的实质和必要性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吸收、借鉴国外积极促进和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的经验,本文提出了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转型目标,即建立积极的“双公益”型公益性岗位制度。围绕目标的实现,公益性岗位制度转型应坚持四个原则,分别是以就业困难群体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为切入点,以我国社会治理转型为契机,以拓宽资金渠道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重点。在明确目标和原则的基础上,进而提出积极“双公益”型公益性岗位制度建设的具体路径,即在构建“双公益”型的公益性岗位制度的过程中,在制度的“入口”即确定公益性岗位帮扶对象或聘用人员范围时坚持优先机制,实现需要优先、自愿优先、适合优先;在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层面坚持统筹机制,实现制度统筹、开发统筹和管理统筹;在制度“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帮扶岗位时实行转化机制,实现渐退机制、岗位机制、市场机制;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资金实行多元筹资机制。
赵婷[6](2019)在《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来,随着东营地区石油产量的下滑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部分从事石油及相关行业的劳动者以及农民不得不面临着失业后的再就业问题。而中年人由于年龄较大等原因,使得他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在当前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如何帮助中年人实现就业,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论文以影响中年人再就业的因素为出发点,在分析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特殊性的基础上,关注中年人再就业的现状以及再就业保障体系的构建。论文以就业保障理论、需求层次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阐述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必要性。并就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论文就中年人和再就业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围绕东营地区和中年人这两个主体,对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东营地区目前的就业及失业情况展开论述;然后对影响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主要采用问卷的方式收集了206位中年人再就业情况的数据,利用统计分析法对其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并使用因子分析提取出了影响中年人再就业因素的共性因子,在共性因子的基础上,利用层次分析法对这些因子进行权重测量,了解各因素的占比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影响中年人再就业的因素以及国内外的经验,从就业准备、就业预警以及就业帮扶这三个方面提出中年人再就业保障体系的构建方式;最后,围绕中年群体,提出了促进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对策建议。通过对东营地区的实证分析了解到:中年人在再就业的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劳动技能相对缺乏,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帮助中年人实现就业,需要从完善中年人再就业的市场机制、健全中年人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中年人再就业的法律援助以及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这四个方面来采取措施,多方合力积极帮助中年群体实现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英明[7](2017)在《府际关系视域下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研究》文中提出积极就业政策指政府以治理失业和促进就业为取向的宏观政策体系,包括保护性就业政策、市场性就业政策和战略性就业政策,具体政策工具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成败直接决定其政策目标能否实现。省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次级代理机构,执行中央政府出台的积极就业政策,其执行成败直接决定中央积极就业政策目标能否实现。本研究选取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作为研究对象,将其置于府际关系的复杂动态过程中探讨辽宁省政府积极就业政策执行活动,探索府际间互动模式背后的理性、观念因素如何影响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主体的认知和行动。这对丰富、发展府际关系和政策执行具有理论意义,对提高积极就业政策执行效果、效能、效率具有现实意义。本研究试图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访谈和文献分析的方法,采用府际关系理论为指导,以影响府际关系的关键要素、中国府际关系运行的现实基础、国外学者的府际政策执行沟通模型为基础,构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分析框架。确定了自变量——诱导要素和约束要素;因变量——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中介变量——辽宁省政府的能力要素。这一概念框架为本文的研究确定了边界和主要观测点。本研究首先厘清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构成、发展演进、执行现状、执行成效及存在问题,为分析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做素材铺垫、现实考证和客观依据。继而通过实证调研和文献研究分析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是否真正实现了既定政策目标、采取了何种执行模式、取得何种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等。在此基础上,运用概念分析框架分析了推动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有利因素和限制性因素。一方面,部分诱导因素、约束因素和能力因素对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的执行产生了积极影响。在诱导要素维度,府际纵向分权、高层领导重视并参与的权力结构,府际间利益关联结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奖励表彰与隐性契约的激励结构,下级政府就业专项资金配置及下级政府资源获取能力的资源配置结构。在约束要素维度,上级政府的政策规章及工作制度安排,就业任务下达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检查与就业专项资金审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问责。在能力要素维度,执行主体间的组织结构与沟通协调能力,信息资源建设与政策宣传的反馈能力,对中央政策的再设计及现存政策的调整修正能力。总之,在这些要素的作用下,推进了政策执行,使其产生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处于合理空间、扶持就业困难群体数量大及就业专项支出规模大等实效。另一方面,部分诱导因素、约束因素和能力因素也对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的执行产生了不利影响,限制了其有效执行。在诱导要素维度,府际间权力博弈,主体间利益冲突,府际间激励过度与激励结构错位,府际间财政资源配置失衡。在约束要素维度,政府换届与执行流程失范,府际间绩效考核体系适用性弱,府际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府际间问责机制缺失及力度不足。在能力要素维度,辽宁省政府自身组织结构优化程度低和常规性组织协调能力差,信息共享程度低及信息反馈渠道受阻,对中央政策再制定前期调研不足及对问题经验吸取不足。总之,这些要素的影响导致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中的虚假执行、选择执行、象征执行、过度执行、目标替代执行或标的群体外溢执行等问题。最后,本研究从诱导、约束和能力的角度提出了改进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对策。一是均衡配置府际间权力结构、规范和调节府际间利益关系、创新府际间激励机制和科学配置执行资源。二是建立健全法制规约、提高绩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导向性、规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健全府际间问责机制及增强问责力度。三是通过优化组织结构提升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增强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和减少信息代理层级提高反馈能力,通过前期调研和持续吸取经验提升政策输出能力。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依据府际关系理论、府际政策执行沟通模型和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府际现实,从诱导因素、约束因素和能力因素三个维度构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诱导、约束及能力三个关键要素的二级指标。二是提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的发展四阶段论。提出政策发展经历了建立框架、改进调整、形成发展和探索创新的演进阶段。三是提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模式,例如高层推动模式、领导小组模式、联席会议模式、签订责任状模式和特色活动推动模式。四是提出了运用府际间诱导、约束和能力因素改进执行对策。基于府际关系视角,从解决诱导、约束和能力要素方面限制性障碍入手,提出优化改进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对策。本研究通过对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实然描述和理论透析,厘清和探讨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构成要素、演进阶段、执行现状、执行模式、执行成效及执行中的问题,以构建的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分析框架作为研究规范和逻辑起点,以相关变量为切入点,通过剖析关键要素对政策执行不同层面影响,尝试改善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效果、效率、效能的对策。鉴于全国各省级政府都需要执行积极就业政策,本研究可能会为其它省级政府提供参考或借鉴价值。
刘璐婵[8](2016)在《城市低保制度中的“非典型福利依赖”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八十年代初,吉尔德(G.Gilder)、默里(C.Murray)、米德(L.Mead)等人通过研究发现,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中出现了“福利依赖”现象。为了解决“福利依赖”问题,美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救助制度改革。在我国,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救助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同样出现了关于“福利依赖”的担忧,并且矛头直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为出现了“低保养懒汉”的问题。本文重新对城市低保制度受助者中的“不值得救助者”进行了界定,以处于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依赖行为与美国受助者的典型“福利依赖”行为进行了对比,发现两者在受助的初始动机、福利动态与工作逻辑上存在较大区别,低保制度中的有劳动能力者既没有获取慷慨救助金的初始动机,又保持了正常的工作逻辑,因而区别于典型的“福利依赖”,故本文将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现象定义为“非典型福利依赖”。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不断深入,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命历程发生了变迁。对于处于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而言,由于受到重大事件、家庭生活关联与宏观社会变迁的影响,其个人生命轨迹不断滑落,所在家庭也发生整体陷落,导致救助需求出现了变化。但是,现行的救助制度并未考虑生命历程变迁带来的影响,因此未及时进行救助制度的调整,导致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未获得有效的制度支持,只能长期滞留在救助制度中。可见,现行救助制度提供的制度支持与受助者变化了的生命历程出现了不匹配的问题,使救助制度的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有劳动能力者不得不长期接受救助。围绕着“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研究主题,本文的研究问题是: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的不匹配是如何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应当如何调整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间的关系,使两者全面匹配,以最大地发挥救助制度的效果,并最终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本文一方面借助已有数据库中的数据对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考察,以将之与典型的“福利依赖”进行对比,另一方面收集了南京市与常州市低保制度受助者中有劳动能力者的一手资料,通过量化分析和质性分析来详细展现“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现状与生成逻辑。本研究首先借助已有的数据描述目前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接受救助的现状,并尝试将此现象与典型的“福利依赖”问题进行对比,以明确划分“典型福利依赖”与“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界限。其次,本文以南京市和常州市的调查数据详细说明城市低保制度中“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表现,对“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从重大事件、生活关联、宏观社会变迁三个向度分析了受助者生命历程的变迁。再次,本文分析了不同类型“非典型福利依赖者”因生命历程变迁引发的救助需求的变化,同时还对“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目前所获得的救助制度支持进行了全面展示。通过对比“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与所获得的救助支持,本文重点分析了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所面对的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不匹配的问题,并尝试从救助制度的施助理念、“应急”与“激活”等方面寻找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制度原因。最后,本文提出在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调整和适应的基础上建立“应急”+“激活”的城市组合式救助制度,实现在“应急”的基础上“激活”受助者,并借助组合式救助消除依赖诱因,以提高制度支持与生命历程的匹配度,进而充分发挥救助制度的效果,最终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通过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城市低保制度中有劳动能力者长期受助的现象是“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催生该现象的制度原因在于现行救助制度提供的制度支持与受助者变化了的生命历程并不匹配。为了消除“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首先应当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重新定位,形成对生命历程的干预意识,实施积极救助理念;其次需要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应急水平,并帮助“非典型福利依赖者”恢复自我保障能力;再次应当通过更新再就业激活体系,开辟“非典型福利依赖者”向上竞争的通道,帮助其恢复自立能力;最后需要建立组合式的救助制度,借助平行救助结构、激励型救助金发放模式、个性化的救助方案来消除依赖诱因,进而使“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蹦出救助制度。
穆维博[9](2016)在《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就业援助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较于传统的社会救助,它是一项“赋能型”救助、“发展型”救助和“治本型”救助。在国家提出精准扶贫和保障公民体面劳动的背景之下,研究就业援助制度的基本理论、发展现状,总结国外发展经验,并针对我国存在的制度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就业援助制度是国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而设置的一种具有就业促进和社会救助双重属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由政府和社会通过制定特殊扶助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有针对性的援助措施,依法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系列活动和制度的总称。就业援助是兼具就业促进和社会救助属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通过实施该制度,能够有效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另一方面,它是一项“赋能型”救助。其被实施有助于克服社会救助直接向困难群体“输血”的缺陷,它更具有积极性的“造血”功能,能够有助于克服就业困难人员的福利依赖现象。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由全国性法律规定和地方性实施规范所构成的就业援助制度体系,就业援助法律制度已得到了《就业促进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但是其仍然存在法律属性不清,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明确,对象认定标准不合理、范围不科学以及援助措施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本文从我国就业援助现有法律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出发,采用了以法学为主的综合研究方法。并密切联系相关的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有关就业援助研究的既有成果.综合运用法解释学、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在对就业援助的基本理论、西方国家制度经验、我国立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就业援助的责任主体、就业援助的对象认定、就业援助的措施完善等主要制度要素方面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全文除绪论和结论外,主体部分由以下六章组成。第一章就业援助的基本理论。首先,对就业援助的属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就业援助是一种具有社会救助兼具就业促进属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它的实施蕴含着“发展型救助”的理念,且对克服福利依赖,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价值,社会救助属性较为明显。另一方面,它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帮助的方式是促进他们就业,也因此具有就业促进属性。其次,运用词源学方法对就业援助的概念进行了厘清,认为就业援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就业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的,通过实施就业援助措施帮助他们就业,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生活困境的社会救助的活动和制度。再次,对就业援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就业援助的理论基础在于保障受助对象“有尊严的生存”的基本人权。就业援助是基于实质正义而产生的社会保障制度,其立论之基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弱势地位的正视。就业援助是国家之责,这是现代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实现受助对象基本人权和维护社会实质正义的必要保障。第二章讨论了西方国家的就业援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文章对西方福利制度改革进行了分析,认为就业援助制度融汇于整个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之中,且被当作是该项改革的工具与手段,其有效帮助了西方国家克服了“福利依赖”问题。其次,对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就业援助制度的起源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值得我国制度完善时借鉴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包括: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政府积极推进就业援助法制化的重要性;二是政府主导、多元化的援助责任体系值得借鉴;三是强调受助者责任,工作福利制的建构。第三章对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有制度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认为我国就业援助制度最早始于古代的“以工代赈”。发展、成熟于现代。其在现代的发展分别经过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经过梳理发现,就业援助这一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一些经验和不足。经验主要包括:坚持生产救助与生活救助相结合;逐步制度化;援助对象的适时调整;建立在劳动力市场基础之上。其不足主要表现为制度化程度不够。认为在当前的制度建设中应继承较好的经验,克服发展中的不足。其次,主要对我国现有的就业援助的相关的全国性规范和地方性规定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就全国性规范而言,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就业援助国家层面的规范数量不足,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不够成熟;就业援助的法律属性不清等。就地方性规范而言,其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次较低;援助对象范围不一;转授权落空与二次授权问题较大;规范性程度不足等。总体来看,这些问题主要源于政府责任承担不足,援助对象认定不清及援助措施设置不够科学三个制度要素上。第四章重点对就业援助的政府责任进行了论述。首先,认为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是政府保障人权、实现实质正义,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权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其次,认为政府在就业援助中承担的责任应当定位为一种主要责任,其他主体承担着辅助责任。政府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包括:制度供给责任;资金供给责任和管理实施责任。并发现了当前政府在承担就业援助责任时还存在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制度供给方面,存在制度供给不充分、现有规定不够具体、立法内容较粗糙;在资金供给方面,存在就业援助资金缺乏独立性、中央、地方责任不清;在管理实施方面,存在责任主体机构不明、就业援助工作配备人力物力不足等问题。针对就业援助政府责任的现存问题,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政府责任的不足:一是针对制度供给不足,建议制定专项就业援助规定,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并健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二是针对资金供给责任问题,建议实现就业援助资金预算单列,加大中央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三是针对管理实施责任问题,建议完善就业援助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部门并赋予其职权职责,用法定方式将就业援助实施制度化。同时,为了缓解单一国家力量的不足,建议构建以国家为主导、社会为辅助的就业援助多元责任主体体系。第五章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认定标准、对象范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首先分析了就业援助认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从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未充分落实中央授权;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问题。其次,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现有标准和范围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中存在认定标准不明晰、不全面的问题;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存在封闭性的问题;认定程序存在欠缺争议处理机制、程序设置不完善的问题。为了解决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建议对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法律制度首先进行完善;增加主观认定标准的可判断性,进一步完善客观标准;建议采用“概括+列举”的模式克服就业援助对象封闭性问题,同时,还需扩展援助对象的范围。完善已有的认定程序,并设定争端处理程序和权利救济机制。第六章主要对就业援助措施进行了论述。首先,对规定就业援助措施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并梳理出就业援助措施主要包括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就业—低保”联动、公益性岗位安置、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等。其次,对主要就业援助措施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就业援助措施所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戴鑫[10](2013)在《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府促进》文中认为下岗失业人员群体在社会中处于就业的弱势地位,具有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心理压力大、自我保护能力差的特点,已经构成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风险之一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有自己独特的发展历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设立一些项目和制定一些政策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效的使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达到合理平衡,对市场的调节和补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鉴于中国下岗失业这一经济现象的特殊性,政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目标,是使曾经有工作岗位和工作经验,拥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有新的工作可以做,尽可能地把失业率降到最低。政府对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合理促进是对就业市场失效或无效的重要补充和必要介入,如果只是依靠市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供求结合机制不完善,或者是劳动力供求量上的不平衡,或者是劳动力供求结构不吻合,从而很难实现社会的稳定,难以实现全民福利水平的提高,难以实现经济的平衡发展。目前政府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亦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论述,试图构建以政府为主的、多层次社会支持的下岗失业人员网络体系,创新地提出了完善再就业系统工程的构想。
二、下岗失业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下岗失业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2.城市贫困及其治理的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城市贫困的概念和特点 |
2.2 分析城市贫困的理论框架 |
2.2.1 多维度城市贫困理论 |
2.2.2 动态贫困理论:贫困与脆弱 |
2.2.3 基于多维度城市贫困理论和动态贫困理论的治理对策 |
2.3 研究综述 |
2.3.1 关于贫困的研究现状 |
2.3.2 关于城市贫困的研究现状 |
2.3.3 关于工会参与城市贫困治理的研究现状 |
3.我国城市贫困特点以及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 |
3.1 我国城市贫困群体成因及特征 |
3.1.1 我国城市贫困群体及其产生原因 |
3.1.2 我国城市贫困的特征 |
3.2 我国城市反贫困政策、演变以及机构组成 |
3.2.1 我国城市反贫困的发展阶段 |
3.2.2 我国城市反贫困的主要政策实践 |
3.3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 |
3.3.1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发展历史 |
3.3.2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对象、措施和优势 |
4.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实践 |
4.1 四川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主要对象 |
4.1.1 四川城镇困难职工群体构成 |
4.1.2 四川城镇困难职工群体的主要致贫原因 |
4.2 四川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实践与优势 |
4.2.1 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改善贫困群体的健康和教育 |
4.2.2 提供培训和创业服务,增加贫困群体创收机会 |
4.2.3 提供维权援助服务,有效覆盖贫困农民工群体 |
4.2.4 提供特殊帮扶项目,满足贫困群体多元化需求 |
4.3 可推广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
4.3.1 可推广的经验 |
4.3.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结论和政策探讨 |
5.1 结论 |
5.2 政策探讨 |
5.2.1 强化源头参与,推动完善工会参与反贫困机制 |
5.2.2 整合帮扶资源,切实提升工会反贫困精准度 |
5.2.3 深化多维度帮扶,有效降低贫困群体脆弱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城市贫困的维度 |
附录2 城市贫困的维度与资产所有权和脆弱性 |
(2)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五、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级研究 |
第一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 |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 |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
三、社会保障的目标及功能 |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 |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涵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 |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及模式 |
二、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及启示 |
三、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
第四节 社会保障制度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 |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 |
一、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 |
二、失业保险确立基本框架 |
三、工伤保险在改革中酝酿 |
四、生育保险的改革试点 |
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
一、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
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 |
三、失业保险制度全面确立 |
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
五、全面实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
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三、失业保险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轨 |
四、工伤保险的法制化 |
五、“二孩”政策下生育保险的完善与调整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的创新阶段 |
一、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 |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与特点 |
第一节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 |
一、中国养老保险的发展及现状 |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老龄化”社会下的社会保障政策 |
一、生育保险在人口老龄化下发挥巨大作用 |
二、社会保险的“第六险” |
第三节 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
二、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第四节 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
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的特点 |
二、“安全网”的保障形式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自身建设问题 |
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
三、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及流失的风险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 |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形成 |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特点及缺陷 |
第三节 “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一、中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
二、“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立法尚待完善 |
二、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的管理问题 |
三、医疗保险经办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尚待完善 |
一、失业保险收支结存量过大 |
二、生育保险的发展欠均衡 |
三、工伤保险运行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
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管 |
一、统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二、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
一、加大养老保险改革力度 |
二、完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 |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制度 |
四、推动养老金入市 |
五、高层次统筹发放养老金 |
第三节 完善保障制度应对“老龄化” |
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 |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
三、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及监管 |
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 |
二、医疗保险的普遍覆盖 |
三、从经办角度加大管理力度 |
四、医疗保障的专门管理 |
第五节 完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
一、建立适度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
二、统一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水平 |
三、加强工伤保险法规建设 |
四、实现社会救助高层面高标准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城市失业人口的相关概念 |
2.1.1 失业 |
2.1.2 失业人口 |
2.1.3 城市失业人口 |
2.2 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失业理论 |
2.2.2 列宁、斯大林的失业理论 |
2.2.3 中国共产党人的失业理论 |
第3章 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现状 |
3.1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历史回溯 |
3.1.1 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初期 |
3.1.2 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 |
3.1.3 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初期 |
3.2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现状分析 |
3.2.1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数量状况 |
3.2.2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分布状况 |
3.2.3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构成状况 |
3.2.4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的生存状况 |
第4章 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
4.1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产生的原因 |
4.1.1 产业结构升级 |
4.1.2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
4.1.3 就业观念落后和劳动力素质较低 |
4.1.4 经济体制转型 |
4.1.5 教育不均衡 |
4.2 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产生的影响 |
4.2.1 对失业者个人及家庭的影响 |
4.2.2 对社会的影响 |
第5章 解决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对策 |
5.1 解决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 |
5.1.1 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 |
5.1.2 基本原则——公平正义 |
5.1.3 根本目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5.2 解决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的路径选择 |
5.2.1 采取措施尽力防止城市失业人口失业的产生 |
5.2.2 建立制度有效保障城市失业人口的正当权益 |
5.2.3 制定策略积极促进城市失业人口再就业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对策研究 ——以烟台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国外理论研究及成因分析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本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失业的概念 |
二、再就业的概念 |
第二节 基本理论 |
一、失业与就业弹性理论 |
二、特质-因素理论 |
三、人力资源理论 |
第二章 烟台市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再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 |
一、落实劳动力市场责任 |
二、再就业资金投入 |
三、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
第二节 问卷调查实施过程及结果分析 |
一、失业人员结构 |
二、失业人员失业原因 |
三、失业人员再就业观念 |
四、再就业政策宣传效果 |
五、再就业技能培训成效 |
六、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
第三节 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再就业观念缺乏引导 |
二、落实再就业资金难度大 |
三、分类帮扶针对性不足 |
四、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 |
五、再就业培训体系有待更新完善 |
第三章 国内外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成功实践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成功实践 |
一、德国柏林注重预防长期失业现象 |
二、澳大利亚墨尔本实行新学徒制 |
第二节 国内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成功实践 |
一、北京市创客空间带动就业 |
二、济南市注重政策执行力 |
第三节 国内外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启示 |
一、以再就业目标为导向完善培训体系 |
二、多部门联合协作调动社会资源 |
第四章 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思路 |
第一节 加强再就业机制建设 |
一、提高再就业政策执行力 |
二、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一、拓宽再就业渠道 |
二、整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 |
三、分类帮扶重点群体 |
第三节 再就业技能培训 |
一、优化课程和培训质量 |
二、加强创业创新技能培训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价值 |
1.1.3 现实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研究视角 |
1.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2 研究视角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难点 |
1.4.1 研究视角的创新性 |
1.4.2 研究方法的创新性 |
1.4.3 研究目标的创新性 |
1.4.4 研究过程的难点和不足 |
第2章 文献述评 |
2.1 公益性岗位制度研究述评 |
2.2 公益性岗位政策文件述评 |
2.2.1 国家层面的公益性岗位法规政策 |
2.2.2 各地出台的公益性岗位政策性文件 |
第3章 公益性岗位制度的产生─中国就业制度的变迁及路径依赖 |
3.1 公益性岗位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 |
3.1.1 经济体制转型 |
3.1.2 国有企业改革 |
3.1.3 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行政体制改革 |
3.1.4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转型 |
3.2 公益性岗位制度产生的原因 |
3.2.1 维护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稳定的需要 |
3.2.2 满足社会成员对基层公共服务的需求 |
3.2.3 计划安置就业的路径依赖与维护国企改革的现实选择 |
3.3 公益性岗位制度的产生的意义分析 |
3.3.1 从直接的经济补偿到提供就业岗位援助 |
3.3.2 从保障基本生活到促进社会融入 |
3.3.3 从被动下岗分流到主动提供社会服务 |
第4章 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情况—基于部分省市公益性岗位制度现状的实证研究 |
4.1 我国公益性岗位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
4.2 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分析——以吉林省为例 |
4.2.1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制度发展历程与建设情况 |
4.2.2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人员构成 |
4.2.3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情况调查实证分析—基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视角 |
4.2.4 吉林省不同类别公益性岗位案例调查分析——基于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部门视角 |
4.2.5 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制度社会效益分析 |
4.3 东中南部5省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对比分析 |
4.3.1 五省公益性岗位政策体系建设 |
4.3.2 五省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
4.3.3 五省公益性岗位管理体制 |
4.3.4 五省公益性岗位筹资渠道及从业人员薪酬待遇 |
4.3.5 五省公益性岗位制度的综合比较 |
第5章 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的困境及其成因 |
5.1 岗位依赖 |
5.1.1 出口不畅 |
5.1.2 “一岗难求”现象 |
5.2 制度风险 |
5.2.1 政府负担过重 |
5.2.2 非正规就业产生了新的排斥 |
5.2.3 公共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 |
5.2.4 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式不适应就业发展趋势 |
5.3 困境的成因 |
5.3.1 制度原因 |
5.3.2 结构原因 |
5.3.3 体制原因 |
第6章 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的优化—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
6.1 公益性岗位制度优化的必要性 |
6.2 其他国家及地区积极促进和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的经验及启示 |
6.3 公益性岗位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优化路径 |
6.3.1 公益性岗位制度的目标 |
6.3.2 “双公益”型的公益性岗位制度构建需要坚持的四个原则 |
6.3.3 “双公益”型的公益性岗位制度建设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
致谢 |
(6)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来源、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来源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的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1.3.3 研究综评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论文框架结构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论文框架结构 |
第二章 中年人再就业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中年的概念 |
2.1.2 再就业的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就业保障理论 |
2.2.2 需求层次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第三章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特殊性 |
3.1 东营地区的特殊性 |
3.1.1 东营地区依靠石油资源发展的特殊性 |
3.1.2 东营地区产业结构的特殊性 |
3.1.3 东营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特殊性 |
3.2 中年人再就业的特殊性 |
3.2.1 中年人群体的特殊性 |
3.2.2 中年人再就业能力相对较弱的特殊性 |
第四章 东营地区的就业及失业现状 |
4.1 东营地区的就业现状 |
4.1.1 东营地区就业的总体情况 |
4.1.2 东营地区劳动力就业结构情况 |
4.1.3 东营地区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 |
4.1.4 东营地区企业薪酬情况 |
4.1.5 东营地区提供的就业服务情况 |
4.2 东营地区的失业现状 |
4.2.1 东营地区失业的总体情况 |
4.2.2 东营地区失业结构情况 |
4.3 以胜利油田为例,谈东营地区劳动力变动情况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调查问卷的设计分析 |
5.1.1 调查对象 |
5.1.2 调查方法 |
5.2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 |
5.2.1 问卷调查的有效性分析 |
5.2.2 东营地区中年人的基本结构特征分析 |
5.3 东营地区中年群体的再就业影响因素的描述性分析 |
5.3.1 年龄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3.2 学历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3.3 自身优势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3.4 工作优势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3.5 健康状况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3.6 就业培训对于中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情况分析 |
5.4 东营地区中年人的再就业影响因素的因子分析 |
5.4.1 因子提取 |
5.4.2 因子的解释 |
5.4.3 因子的得分 |
5.5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的层次性分析 |
5.5.1 模型构建 |
5.5.2 建立比较矩阵 |
5.5.3 层次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5.5.4 层次排序总结果 |
5.6 小结 |
第六章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保障体系的构建 |
6.1 再就业保障体系构成的设想 |
6.1.1 设想的来源 |
6.1.2 体系间的关系 |
6.2 再就业保障体系内容的论述 |
6.2.1 就业准备制度 |
6.2.2 就业预警制度 |
6.2.3 就业扶持制度 |
第七章 促进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
7.1 完善中年人再就业的市场机制 |
7.1.1 拓宽中年人再就业市场,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
7.1.2 将再就业率与政府政绩挂钩 |
7.1.3 拓宽就业信息传播渠道 |
7.2 健全中年人再就业的扶持政策 |
7.2.1 再就业帮扶应向中年人倾斜的政策 |
7.2.2 落实中年人再就业的财政优惠政策 |
7.2.3 精准化培训,提升中年人再就业的劳动技能 |
7.3 落实中年人再就业的法律援助 |
7.3.1 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 |
7.3.2 建立监督机制,维护中年人再就业权益 |
7.4 多主体共建,促进中年人再就业 |
7.4.1 发展第三部门,带动中年人再就业 |
7.4.2 中年人要倡导多形式的就业方式 |
7.4.3 企业要积极吸纳中年失业群体 |
7.4.4 借助社会力量,搭建中年人再就业平台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总结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7)府际关系视域下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关于政策执行和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政策执行和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目标、内容和范畴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范畴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1.5.1 构建了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 |
1.5.2 提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发展四阶段论 |
1.5.3 提出了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模式 |
1.5.4 提出了运用府际间诱导、约束和能力因素改进执行对策 |
第2章 研究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 |
2.1.1 就业政策 |
2.1.2 积极就业政策 |
2.1.3 积极就业政策执行 |
2.2 府际关系理论 |
2.2.1 府际关系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2.2.2 府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内容 |
2.2.3 府际关系理论的适用性 |
2.3 中国府际关系的运行实践 |
2.3.1 纵向府际间的运行实践 |
2.3.2 横向府际间的运行实践 |
2.3.3 斜向府际间的运行实践 |
2.4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4.1 构建依据 |
2.4.2 变量:诱导、约束与能力三个维度 |
第3章 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演进与构成 |
3.1 辽宁省府际结构与就业状况 |
3.1.1 省情概述 |
3.1.2 府际结构 |
3.1.3 就业基本状况 |
3.2 积极就业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
3.2.1 积极就业政策1.0版:政策体系框架建构期 |
3.2.2 积极就业政策2.0版:政策内容调整与完善期 |
3.2.3 积极就业政策3.0版:政策体系形成与发展期 |
3.2.4 积极就业政策4.0版:政策探索革新时期 |
3.3 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构成要素 |
3.3.1 政策主体 |
3.3.2 政策问题 |
3.3.3 政策对象 |
3.3.4 政策目标 |
3.3.5 政策工具 |
第4章 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现状 |
4.1 执行主体与程序 |
4.1.1 执行主体:辽宁省政府及其部门 |
4.1.2 执行程序:政策输出、投入执行资源和监督检查 |
4.2 执行模式 |
4.2.1 高层推动模式 |
4.2.2 领导小组模式 |
4.2.3 联席会议模式 |
4.2.4 签订责任状模式 |
4.2.5 特色活动推动模式 |
4.3 执行效果 |
4.3.1 城镇登记失业率处于合理区间 |
4.3.2 扶持困难群体就业人数规模大 |
4.3.3 就业配套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大 |
4.3.4 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
4.4 执行中的问题 |
4.4.1 象征或目标替代执行 |
4.4.2 选择或变通执行 |
4.4.3 过度或迟缓执行 |
4.4.4 欺上瞒下或标的群体外溢执行 |
第5章 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推动因素 |
5.1 诱导变量维度 |
5.1.1 权力结构:府际间的纵向分权使下级政府执行上级政府政策 |
5.1.2 利益结构:府际间利益关联促进积极就业政策执行 |
5.1.3 激励机制:府际间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内在动力 |
5.1.4 资源配置: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根本保障 |
5.2 约束变量维度 |
5.2.1 制度规约:府际间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规制与安排 |
5.2.2 绩效考核:上级政府约束下级政府完成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任务的手段 |
5.2.3 监督检查: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外在压力 |
5.2.4 行政问责:约束执行主体承担执行责任 |
5.3 能力变量维度 |
5.3.1 组织协调:设立组织结构及强化沟通协调 |
5.3.2 信息反馈:信息资源建设及加大政策宣传 |
5.3.3 政策输出:中央政策的再设计及现存政策的修正 |
第6章 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限制因素 |
6.1 诱导变量维度 |
6.1.1 权力结构:府际间权力博弈阻碍积极就业政策执行 |
6.1.2 利益结构:积极就业政策执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6.1.3 激励结构:上级政府的激励过度与激励结构错位限制执行 |
6.1.4 资源配置:府际间财政资源配置失衡 |
6.2 约束变量维度 |
6.2.1 制度规约:政府换届及流程失范 |
6.2.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体系适用性较弱 |
6.2.3 监督检查:府际间监督检查有限 |
6.2.4 行政问责:府际间问责机制缺失及力度不足 |
6.3 能力变量维度 |
6.3.1 组织协调能力不强 |
6.3.2 信息反馈能力较弱 |
6.3.3 政策再制定前期调研及问题吸取不足 |
第7章 改进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的对策 |
7.1 科学运用府际间的诱导变量 |
7.1.1 均衡配置府际间权力结构 |
7.1.2 规范和调节府际间利益关系 |
7.1.3 创新府际间激励机制 |
7.1.4 科学配置执行资源 |
7.2 有效运用府际间的约束变量 |
7.2.1 建立健全法制规约 |
7.2.2 提高绩效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
7.2.3 规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
7.2.4 健全府际间问责机制及增强问责力度 |
7.3 提升辽宁省政府自身能力 |
7.3.1 优化组织结构与提高府际间组织协调能力 |
7.3.2 增强府际间信息反馈能力 |
7.3.3 加大前期调研和持续吸取经验提升政策输出能力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8)城市低保制度中的“非典型福利依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有关典型“福利依赖”现象的研究 |
(二) 有关中国“福利依赖”现象的研究 |
(三)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 |
(一) 研究问题 |
(二) 理论视角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 概念界定 |
(五)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分析框架 |
一、典型“福利依赖”现象 |
(一) 典型“福利依赖”研究的缘起 |
(二) 典型“福利依赖”的概念界定、群体规模与行为表现 |
(三) 典型“福利依赖者”的依赖行为特征 |
(四) 典型“福利依赖”问题的实质 |
二、城市低保制度中的“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 |
(一) 城市低保制度中的“不值得救助者” |
(二) “不值得救助者”依赖行为的特殊性 |
(三) “非典型福利依赖”行为及其实质 |
三、“非典型福利依赖”现象的分析框架 |
(一) 现有研究框架的适用性分析 |
(二) 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一个新的研究框架 |
第三章 生命历程变迁背景下“非典型福利依赖”的表现与类型 |
一、“非典型福利依赖”的表现 |
(一) “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基本情况 |
(二) “非典型福利依赖”的表现 |
二、“非典型福利依赖”的类型 |
(一) 类型一: 边缘式非典型福利依赖 |
(二) 类型二: 完全式非典型福利依赖 |
(三) 类型三: 阶段式非典型福利依赖 |
三、“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生命历程的变迁 |
(一) “非典型福利依赖者”遭遇的重大事件 |
(二) “非典型福利依赖者”与家庭成员的生活关联 |
(三) “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经历的宏观社会变迁 |
(四) 生命历程的变迁:“向下”的生命轨迹、陷落的家庭与固化的社会底层 |
第四章 生命历程与制度支持不匹配: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的制度原因 |
一、不同类型“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 |
(一) “边缘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 |
(二) “完全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 |
(三) “阶段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的救助需求 |
二、不同类型“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获得的制度支持 |
(一) “边缘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获得的制度支持 |
(二) “完全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获得的制度支持 |
(三) “阶段式非典型福利依赖者”获得的制度支持 |
三、生命历程变迁背景下救助需求与制度支持不匹配 |
(一) 滞后的救助理念催生“非典型福利依赖” |
(二) 现行救助项目设置难应对突发、重大和连发事件 |
(三) 救助安排削弱有劳动能力者自我保障能力 |
(四) 救助项目规则与结构挫伤劳动积极性 |
(五) 就业促进措施难以“激活”有劳动能力者 |
(六) 救助制度设计忽视依赖类型的差异 |
第五章 建立“应急”+“激活”的城市组合式救助制度 |
一、重新进行社会救助制度理念定位 |
(一) 形成对依赖者生命历程的干预意识 |
(二) 引入积极救助理念以实现社会投资 |
二、建立重大事件救助以提高制度应急水平 |
(一) 建立“全面覆盖常规事件、快速响应突发事件”的重大事件救助 |
(二) 强化重大事件的救助力度 |
三、恢复并提高有劳动能力者的自我保障能力 |
(一) 建立“分类+分层”的日常生活救助促进自立 |
(二) 运用多重保障增强自我恢复能力 |
四、借助组合式救助制度安排消除依赖诱因 |
(一) 以平行救助结构完善项目衔接机制 |
(二) 借助平行救助结构执行柔性动态管理 |
(三) 采用激励型救助金发放模式 |
五、依托再就业激活体系开辟“向上竞争”的通道 |
(一) 在维护工作伦理的基础上强化劳动意识 |
(二) 完善就业救助制度设置 |
(三) 强化就业救助与多项救助的联动 |
六、根据依赖类型设计弹性救助方案 |
(一) 助推“边缘型”依赖者逐步脱离救助制度 |
(二) 分解“完全型”依赖者面临的叠加困境 |
(三) 减少家庭牵绊,解除“辛勤者”后顾之忧 |
(四) 激励“失意者”,阻断劣势积累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论文 |
三、英文着作 |
四、英文论文 |
附录 |
一、调查问卷 |
二、访谈提纲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9)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内容 |
第一章 就业援助与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就业援助的定义、属性与功能 |
一、就业援助的定义 |
二、就业援助的属性 |
三、就业援助的功能 |
第二节 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理念与原则 |
一、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理念 |
三、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原则 |
第二章 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与就业援助立法 |
第一节 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与就业援助 |
一、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 |
二、就业援助在西方国家福利制度改革中的功能 |
第二节 代表性国家就业援助制度及借鉴 |
一、美国就业援助制度 |
二、英国就业援助制度 |
三、德国就业援助制度 |
四、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第三章 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立法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开始阶段 |
二、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发展阶段 |
三、我国就业援助制度的完善阶段 |
四、我国就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
第二节 我国主要就业援助法律制度评析 |
一、就业援助立法评析 |
二、就业援助地方性规范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 |
一、就业援助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标准、范围和程序不科学 |
三、转授权问题突出 |
四、立法技术存在缺陷 |
第四章 就业援助的责任主体——政府 |
第一节 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正当性分析 |
一、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必要性 |
二、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合理性 |
第二节 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定位及责任类型 |
一、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定位 |
二、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类型 |
第三节 我国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
一、制度供给责任的问题 |
二、资金供给责任的问题 |
三、管理与实施责任的问题 |
四、职能部门不清、结构单一的问题 |
第四节 政府承担就业援助责任的完善 |
一、制度供给责任的完善 |
二、资金供给责任的完善 |
三、管理与实施责任的完善 |
四、就业援助责任主体体系的完善 |
第五章 就业援助的利益受体——援助对象 |
第一节 就业援助对象的定位及法律依据存在问题 |
一、就业援助对象的定位 |
二、对象认定法律依据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及存在问题 |
一、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标准 |
二、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范围 |
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制度的完善 |
一、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法律依据的完善 |
二、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标准、认定范围和认定程序的完善 |
第六章 就业援助的实现方法——就业援助措施 |
第一节 现有就业援助措施的现状分析 |
一、公共就业服务 |
二、职业教育和培训 |
三、“就业——低保”联动 |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 |
五、集中就业与按比例安置就业 |
第二节 我国就业援助措施存在的问题 |
一、公共就业服务措施存在的问题 |
二、职业培训措施存在的问题 |
三、“就业——低保”联动措施存在的问题 |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措施存在的问题 |
五、集中安置与按比例就业措施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就业援助措施的完善 |
一、公共就业服务措施的完善 |
二、职业培训措施的完善 |
三、“就业——低保”联动措施的完善 |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措施的完善 |
五、集中就业与按比例就业措施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府促进(论文提纲范文)
提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源起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及不足 |
2. 失业与再就业理论综述 |
2.1 失业和再就业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
2.1.1 失业、下岗失业和再就业 |
2.1.2 失业的分类 |
2.1.3 失业原因分析 |
2.2 中国体制变革中的下岗失业分析 |
2.2.1 体制变革中下岗失业产生的原因 |
2.2.2 体制转轨中下岗失业的特点 |
2.3 再就业的现状和问题 |
2.3.1 再就业的路径和已经取得的成就:以辽宁省为例 |
2.3.2 再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3.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府促进 |
3.1 政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义和必要性 |
3.2 再就业政府促进的政策概述 |
3.3 再就业政府促进失灵分析 |
3.3.1 政府失灵的一般理论 |
3.3.2 再就业促进中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表现 |
4. 政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对策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下岗失业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D]. 李双.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2]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李湘杉.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新时期我国城市失业人口问题研究[D]. 李琦.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4]促进地方政府再就业工作的对策研究 ——以烟台市为例[D]. 黄云飞. 青岛大学, 2019(02)
- [5]中国公益性岗位制度运行困境研究[D]. 徐云辉. 吉林大学, 2019(10)
- [6]东营地区中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D]. 赵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7]府际关系视域下辽宁省积极就业政策执行研究[D]. 英明. 东北大学, 2017(06)
- [8]城市低保制度中的“非典型福利依赖”研究[D]. 刘璐婵. 南京大学, 2016(05)
- [9]我国就业援助法律制度研究[D]. 穆维博.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2)
- [10]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府促进[D]. 戴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