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学生工作应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论文文献综述)
郑艳菊[1](2021)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是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德法兼修型综合型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推动世界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学生法治教育都是以显性教育为主导,通过思政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党团组织生活等渠道进行理论灌输、知识普及和信念引导。这样的教育方式在我国法治建设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培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新实践所需要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由于传统教育方式单一、形态刻板、教育过程中缺乏切身体验和情感特质等原因,单一的显性法治教育途径已很难满足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和学生学习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化、现代化、信息化相互交织的背景下,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日渐增多,学习资源的广泛通达和无限可复制性使学习者的学习不再局限于固定的时间和地点,而变得更加非正式、个人化和无处不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是一项与时代发展相吻合的具有独特魅力的教育实践活动。由于其具有潜隐性、非正式性和非智性等特征,隐性法治教育能够有效避免大学生对单一说教的显性法治教育的抵触心理,使受教育者在无意识下融入到创设的教育情境之中,不带任何偏见与抵触地跟随教育者一起求索探究并达到教育的意向之地。相比于显性法治教育,隐性法治教育更能激发大学生的法治情感,同时也更符合大学生青年阶段的心理特点,可以使他们对法治精神变“被动地接受”为“主动的探索”,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树立对法治的认同和信仰。实践中,人们虽然认识到了隐性教育的重要性并有意识地在大学生法治教育过程中引入了隐性教育的因素,但由于人们对隐性法治教育的认识程度尚有不足,因而还存在隐性法治教育理念缺失、隐性教育情境创设不足、系统协同性不强等各种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实施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阻碍。法治教育的对象是人——人的思想、情感和心灵,其最终目标是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认同、尊崇和信仰。不论是思想的改变,还是法治素养的提高,都不是靠简单的强制性手段所能实现的。只有充分发挥隐性法治教育的作用,使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与显性法治教育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立体性和完整性。把握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内在规律,了解其要素的构成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的中心议题。从整体来看,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运行的、丰富多彩的系统生态系统。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既是一个思想的教育和引导过程,也是一个隐性知识的转移过程,需要兼顾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隐性知识转移渠道两个方面。通过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过程机制进行讨论,同时借助SPSS理论分析工具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隐性法治知识的感知有用性、教育介体的感知易用性、大学生自身的内隐学习能力和绩效预期、外在的社会环境等都对大学生本身的主观学习意愿和法治行为意愿产生正相关的影响。这为进一步探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践路径提供了参考和启示。构建全方位的法治浸染体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的感染和熏陶是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取得实效性的关键。在基于现实问题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提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发展理路,即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坚持法治教育和个人需求相统一,坚持以显性教育为主导、显隐教育相结合,以“三全育人”为路径、构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立体化“场域”,以“铸魂育人”为目标、培养新时代“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在具体实践举措上,文章认为应在“以生为本”、“滴灌式”教育和协同化育人等教育原则指导下,通过开发教育载体、创设教育情境、强化制度实践、优化社会环境等措施,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激发大学生正向法治情感,内化法治引领,从而树立起大学生尊法守法的法治思维和意识。同时,应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掌握主动权、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管理权、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握话语权等强化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组织保障,从而全方位构建其面向生活、面向实践、面向大学生实际需求的隐性法治教育场域,实现国家与社会、理论与实践、政治文化与日常生活等多维沟通的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格局。
梅晗,赵士谦[2](2021)在《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处分自由裁量权探析》文中研究指明在高校学生处分中使用自由裁量权有其重要意义,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由裁量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处分意识水平较低、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处分程序不完善等方面。因此,高校需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识水平、建立完善的学生救济机制、制定合理的处分程序,使自由裁量权可以得到合理公正地行使。
赵丽岩,陈莹[3](2021)在《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机制探析——以陕西省高校为例》文中指出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是高校学生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但目前学生维权工作仍存在着现实困境。该文对以陕西省高校为主体的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从职责定位、完善制度、加强协同三方面提出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对策,探索构建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组织推动学生权益维护的长效机制。
陈莹莹,葛春凤[4](2021)在《从法治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校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日益觉醒。如何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正确处置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合法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纠纷,是摆在高校管理者面前的难题,也是教育部门、立法机构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法治角度审视目前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应对策略,以增强高校学生工作的规范性,为高校积极稳妥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郝淑华,钟佳悦[5](2021)在《高校开除学籍处分权行使中的问题与对策》文中指出高校依法享有对学生的处分权。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必须符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开除学籍处分是学生处分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具有惩戒性和法定性,必须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人们对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倍加重视,学生和家长的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许多高校频繁地被推到被告席上,而高校诉讼纠纷焦点多为开除学籍处分的问题。研究高校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法律依据及现实要求,可以指导高校正确行使处分权及有效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
郎海春[6](2021)在《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法律完善》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人们的教育意识也越来越强。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大学毕业生通过实习获取工作经验以便在求职中更胜一筹显得至关重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法律地位不明确,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责任划分的不清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致使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因工受伤时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济。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有两种方式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责任。众所周知,工伤事故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侵权损害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实习单位、学校和学生的过错程度决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在民事诉讼中,其要求“谁主张谁举证”。而在现实中,由于大学生实习过程中自身力量弱小,其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导致维权困难。二是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救济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权利。但是我国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才可以享受工伤事故保险待遇,并且法律未将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身份定义为劳动者,因此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因工受伤时其权利很难得到救济。近年来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因工受伤的事件越来越多,因此我们急需出台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保障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权益,以确保这一庞大的群体能够顺利的从校园中转向社会,服务于社会、报效于国家。本文主要通过四个部分对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法律完善进行论述。第一,通过案例形式介绍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因工受伤的处理方式,并根据处理方式的差别引出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对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理论上主要由于相关立法缺失导致实习生法律地位不明确,现有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实际中各地的法院审理依据及审判结果差距悬殊。第三,对我国目前有关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权益保护的法律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尤其是关于大学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后的权利保护及救济途径。第四,针对我国关于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因工受伤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进行针对性立法。
王东红[7](2021)在《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提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需要我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特别是宪法意识。大学生作为我国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青年群体,是当代中国学习、遵守、普及和维护宪法的重要力量,更是中国未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宪法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统领,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具体包括大学生对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法功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对宪法之治的渴望和践行的意志等。论文厘清宪法意识与法律意识、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宪法意识与公民意识、宪法意识与宪法思维、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揭示了宪法意识的横向结构,即包括宪法知识、宪法理想、宪法情感、宪法意志、宪法评价和宪法信仰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宪法至上意识、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基本权利意识、权力监督意识和遵守规则意识。论文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及其培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等。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因素方面,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和宪法未得到全面实施的影响等。学校因素方面,对宪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导师资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培育合力等。家庭因素方面,家长受自身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意识的限制,缺乏对孩子进行宪法意识培育重要性的认识;家长培养目标的功利性,缺乏对孩子个性自由的尊重;家长教育方式或溺爱或体罚,缺乏对孩子进行规则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培养等。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主观原因主要是:宪法社会实践体验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确立,认识能力分析能力较低,缺乏学习和思考的主观能动性等自身因素的影响。论文认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学生宪法意识提高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大学生成长规律,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培育的过程。论文明确了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和原则。强调通过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学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和强化自我教育四种途径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
赵晓达[8](2021)在《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及其培育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来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与进步。党和国家领导人连续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弘扬志愿精神。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发展中具有导向引领作用。志愿精神是志愿者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凝聚,体现了一种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引领着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志愿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志愿精神培育,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使大学生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志愿服务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精神追求,具有深刻的内涵和鲜明的特征。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起步较晚,方兴未艾。志愿精神来源于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志愿精神的现实基础,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务的思想升华。人们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不断升华自己的思想,形成了高尚的志愿精神。志愿精神具有丰富的思想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墨家、道家、佛家思想中都蕴含着志愿精神,这也是志愿精神能够在中国生成和弘扬的基础。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理论也为志愿精神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在西方文化中,也蕴含着志愿精神。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共同体精神、西方中世纪时期基督教的公益思想、近代资产阶级的利他思想以及西方现当代思想家的公益理念,都体现着志愿精神。随着我国志愿服务的不断深入发展,志愿精神的内涵也逐渐丰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精神的重要内涵。志愿精神具有鲜明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包括导向、凝聚、激励、调节、人文教育等功能。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在日常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所展现的志愿精神不仅具有志愿精神的一般特征,还具有进步性、示范性、时代性和持续性等特征。因此,对当代大学进行志愿精神培育,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发展,以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变革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能够提高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帮助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志愿精神的形成体现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实践基础上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志愿精神是人们在主观向善愿望的感召下,在遵循一定的原则规范的前提下,长期从事慈善的志愿服务行为,不断升华个人思想品德,最终形成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品质。它的形成是由主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氛围是影响志愿精神形成的社会客观因素,主体的自由意志和精神境界是影响志愿精神形成的主观因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外因要想通过内因起作用,必须借助于实践。志愿精神是在志愿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并积淀下来的。志愿服务活动是一种物质性活动,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性生产,若要将二者沟通起来,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志愿服务活动是依托生命实践的,它既具有物质性,又具有精神性,但最终需要在实践中达成一致。志愿精神是人对待生命世界的一种态度,虽然从表面来看,它是人主观上的道德体认,但如若没有志愿活动的实践,也就没有生命世界的精神性生产。因此,志愿服务实践就是志愿精神主观与客观因素统一的基础。培育大学生的志愿精神,对于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但对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虽然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大学生的志愿精神培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学生志愿服务的队伍在不断壮大,服务类型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学生对志愿精神的认知程度有所提高,参与大型活动的次数也在不断增多。但通过梳理总结调查问卷结果和访谈资料,发现大学生的志愿精神水平还不够高,志愿精神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度不深,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氛围不够浓厚,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机制也不够完善。究其原因,既有大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家庭、学校和社会等的客观因素。首先,部分大学生对志愿精神的内涵认识不足、参与志愿服务动机比较功利,对志愿精神的认知滞后于实践,在践行志愿精神时服务水平也不高,这是阻碍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主观因素。其次,在家庭中,家长忽视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对孩子的溺爱养成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缺少家庭志愿精神的传承。再次,在学校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缺少志愿精神相关内容,教育工作者本身对志愿精神不够了解,高校开展志愿服务的各项机制不健全。最后,在社会上,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对公益精神的冲击,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资金短缺,社会传统公德的缺失,这些是阻碍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客观因素。只有深入分析影响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效果的主客观因素,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路径主要是高校的教育引导,家庭、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以及学生的自我培育。培育大学生志愿精神,高校应当发挥其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努力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各项机制,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家庭、政府、社会的大力支持。这样才能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提供充足的保障。大学生作为践行志愿精神的主体,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应当强化大学生志愿精神的自我培育,从知、情、信、意、行五方面着手,真正将志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确保我国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志愿服务实践是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重要着力点。认识源于实践。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必须使大学生积极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的实践中。通过抗击疫情、服务大型活动等大型事件培育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支教、社区服务等对社会的贡献中培育大学生的奉献精神,通过关爱、帮助服务对象培育大学生的友爱互助精神,通过克服志愿服务中的艰难险阻培育大学生的坚强勇敢品质。大学生只有通过参加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才能加深对志愿精神的理解与认识,才能形成真正的志愿精神。
刘颂迪[9](2021)在《大学生社会兼职的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云南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调查》文中研究说明当今时代背景下,我国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人们的心理、价值观等也在无形中被影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到来,高校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在校大学生数量和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因而导致就业形势严峻,人才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出于对日后人才竞争和现实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的考虑,逐渐加入到从事社会兼职工作的大学生人群中。目前,大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由于校园内勤工助学岗位有限,所以绝大多数学生选择在校外进行社会兼职,社会兼职成为大学生校园生活的组成部分,占据着大学生的大量时间。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兼职在提高大学生一般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社会竞争力,从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意义。但是,大学生在参与社会兼职过程中相伴而生的诸多问题也值得被关注和思考。如何加强大学生有关社会兼职活动的有效指导,使其规范化、有序化、健康化,对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产生着重要影响。本研究在之前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图书馆、互联网(CNKI、万方、维普等数据库)等渠道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大学生社会兼职的主要文献,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现状、动机、存在问题、利弊、权益保护等方面研究进行综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查的方法,深入了解到当前云南省普通本科院校大学生社会兼职的现状。通过开展实证调查发现,大学生在从事社会兼职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社会兼职与学业相冲突、缺少规划、获取兼职的渠道不畅、人身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及与初始动机相背离等问题,由于教育结构造成社会需求的不平衡、相关部门法律制度不完善、学校对大学生社会兼职缺乏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等种种原因,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弱化了社会兼职对学生发展积极效用的发挥,这迫切需要从社会、学校、学生自身三个层面出发,通过采取一些治理对策引导大学生正确合理地进行社会兼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需求与人的自身发展需求提供和谐的环境。
赖珊珊[10](2021)在《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实习权益是实习生依法享有的各项实习权利和利益,实习权益保障对提升高职学生实习热情、促进就业和职业发展有重要作用。随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深入推进,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妥善解决好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实习的顺利进行,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大意义,也关系到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以实习权益理论、实习权益保障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相关文献、理论、政策文件和专家意见对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和实习权益可操作性内涵进行归纳总结,选取政府保障、学校管理、企业支持和自我促因素来构建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研究框架。研究对回收的706份有效问卷运用SPSS22.0和AMOS数据分析工具进行分析,旨在探究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现状,探究影响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路径和效应大小。研究结果发现,总体实习权益保障情况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说明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现状还有待提高。高职生实习权益与影响因素之间显着正相关,政府保障、学校管理、企业支持和自我促成因素对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产生直接的显着正向影响,各因素对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效应大小依次为企业支持、学校管理、政府保障和自我促成。为进一步分析分析影响高职生实习期间实习权益保障的个性化、深层次原因,从参与问卷调查的高职生中选取20名实习生进行访谈,运用Nvivo质性分析工具编码得到,政府政策法规制定、宣传力度和监督管理;学校实习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教育培训;企业社会责任感、实习指导师傅和教育培训;实习生维权意识、实习认知和个人行为;各主体尚未形成保障合力等都是影响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深层次原因。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从不同利益主体出发,提出以下实习权益保障策略:政府层面要强化政策保障;学校层面要完善实习管理;企业层面要发挥核心作用;个人层面要提高维权意识。各主体要增强利益共同体意识,企业要发挥核心利益相关者作用;搭建多方互动平台,构建多方互动机制。政府、学校、企业和实习生这四大利益主体共同努力,多方主体形成合力才能实现高职生实习权益的良好保障。
二、高校学生工作应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高校学生工作应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论文提纲范文)
(1)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隐性法治教育的概念、特征与定位 |
2.1 隐性法治教育的相关概念辨析 |
2.1.1 法治教育 |
2.1.2 显性法治教育 |
2.1.3 隐性法治教育 |
2.2 隐性法治教育的特征与功能 |
2.2.1 潜隐性及其渗透功能 |
2.2.2 非正式性及其弥散功能 |
2.2.3 非智性及其陶冶功能 |
2.2.4 渐进性及其持久化功能 |
2.3 辩证认识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 |
2.3.1 科学把握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定位认识取向 |
2.3.2 辩证把握隐性法治教育与显性法治教育的关系 |
第三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
3.1 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 |
3.1.1 意识形态理论 |
3.1.2 实践认识理论 |
3.1.3 文艺理论 |
3.2 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 |
3.2.1 接受理论 |
3.2.2 自我教育理论 |
3.2.3 感染教育理论 |
3.2.4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理论 |
3.2.5 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理论 |
3.3 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 |
3.3.1 缄默知识理论 |
3.3.2 潜意识理论 |
3.3.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3.4 隐性课程理论 |
第四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实背景与现状分析 |
4.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实背景 |
4.1.1 经济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教育环境复杂化 |
4.1.2 现代化变革所带来的空间拓展化 |
4.1.3 法治化发展所带来的法治教育需求内生化 |
4.1.4 高等教育发展所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显隐教育协同化 |
4.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状调查 |
4.2.1 调查概况 |
4.2.2 调查结果 |
4.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状分析 |
4.3.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与学生学习需求不对接 |
4.3.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 |
4.3.3 人们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认识不充分 |
第五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机制 |
5.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要素构成 |
5.1.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主体 |
5.1.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客体 |
5.1.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介体 |
5.1.4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环体 |
5.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分析 |
5.2.1 知识转移过程分析 |
5.2.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知识转移过程 |
5.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影响因素及实证分析 |
5.3.1 理论框架 |
5.3.2 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5.3.3 数据调查与结果分析 |
第六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践策略 |
6.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发展理路 |
6.1.1 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坚持法治教育和个人需求相统一 |
6.1.2 以“显隐结合”为原则,坚持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的相统一 |
6.1.3 以“三全育人”为路径,构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立体化“场域” |
6.1.4 以“铸魂育人”为目标,培养新时代“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 |
6.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教育原则 |
6.2.1 “以生为本”的原则 |
6.2.2 “滴灌式”教育原则 |
6.2.3 协同化育人原则 |
6.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施举措 |
6.3.1 开发教育载体,构建和谐的教育生态空间 |
6.3.2 创设教育情境,激发大学生的美好法治情感 |
6.3.3 强化制度实践,内化法治价值引领 |
6.3.4 优化社会环境,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6.4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具体路径 |
6.4.1 建立项目化运行机制,为供需双方的空间交汇提供制度保障 |
6.4.2 打造智慧教育系统,实现多重法治教育空间的协同 |
6.4.3 发掘社会资源,形成多方资源的良性互动 |
6.5 强化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保障措施 |
6.5.1 掌握主动权 |
6.5.2 明确管理权 |
6.5.3 把握话语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处分自由裁量权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学生处分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
二、高校在学生处分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
(一)依法治校的必要举措 |
(二)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需要 |
(三)加强高校自身管理的需要 |
(四)弥补法律法规的局限性 |
三、自由裁量权在高校学生处分中存在的问题 |
(一)自由裁量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
(二)相关工作人员处分意识水平较低 |
(三)缺乏有效救济途径 |
(四)处分程序不完善 |
四、高校学生处分中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的路径 |
(一)加强对高校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
(二)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处分意识水平 |
1.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
2.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 |
3. 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平公正的处分程序 |
4. 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程序正义思维 |
(三)建立完善的学生救济机制 |
1. 完善申诉制度 |
2.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
3. 完善诉讼制度 |
4. 高校内部引入教育仲裁机制 |
(四)制定合理的处分程序 |
1. 完善民主程序 |
2. 完善告知程序 |
3. 完善听证制度 |
(3)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机制探析——以陕西省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必要性 |
1.1 党的要求 |
1.2 团的本质属性 |
1.3 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 |
1.4 大学治理的必由之路 |
2 陕西省高校学生权益维护的现有模式 |
2.1 团学组织维权 |
2.2 学校媒体维权 |
2.3 自媒体维权 |
3 陕西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现状 |
3.1 陕西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有效做法 |
3.2 陕西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 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对策 |
4.1 明确高校学生会组织在促进和参与学生权益维护领域的职责定位 |
4.2 完善组织制度,探索学生会参与权益服务的制度保障 |
4.2.1 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
4.2.2 合理利用网络沟通制度 |
4.2.3 建立健全权益信息员制度 |
4.2.4 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建设的指导与保障 |
4.3 加强协同,充分完善高校各项运行机制 |
5 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组织推动学生权益维护的长效机制 |
5.1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责主业 |
5.2 深化学生会改革,杜绝官僚化、人浮于事 |
5.3 加强维权意识引导,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4)从法治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法治角度看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依法治校理念欠缺、氛围不足 |
(二)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合法问题 |
(三)存在权利与权力的冲突问题 |
(四)学生处置程序不够透明,缺乏民主监督 |
二、从法治角度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权膨胀,再加上管理者法治意识、观念淡薄 |
(二)高校在法理上的定位不明确 |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滞后问题比较突出 |
三、增强高校管理者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 |
四、以法治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 |
(一)通过立法界定高校的法律地位、厘清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
(二)建立健全和严格履行学生管理工作程序 |
(三)完善学生管理听证制度和监督制度[4] |
(四)建立健全学生维权救济制度和途径 |
(五)通过宣传教育等有效渠道普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知法懂法水平 |
五、结论 |
(5)高校开除学籍处分权行使中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法律依据与现实要求 |
(一)高校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法律依据 |
(二)高校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现实要求 |
1. 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
2. 坚持正当程序原则。 |
3. 事实认定要清晰明确。 |
4. 申诉救济渠道要畅通。 |
二、高校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现实问题 |
(一)高校有时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时所依据的校规校纪不合法 |
(二)高校有时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时程序缺乏正当性 |
1. 缺乏明确处分前的听证制度。 |
2. 学生不享有沉默权。 |
3. 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法律现象。 |
(三)高校有时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时事实认定缺乏准确性 |
(四)高校有时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时学生权利救济渠道不通畅 |
三、保障高校正确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权的对策 |
(一)加强校规校纪合法性建设 |
1. 适时修订校规校纪。 |
2. 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 |
3. 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要注重校规校纪的审查问题。 |
(二)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保证程序合法 |
(三)在事实认定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
(四)依法落实学生申诉救济权 |
1. 进一步明确申诉范围。 |
2. 强化申诉决定的执行力。 |
3. 保证申诉机构的权威性和中立性。 |
4. 建议国家制定《学生申诉条例》。 |
(6)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法律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案例介绍 |
(二)案例分析 |
1.按工伤事故处理 |
2.按一般侵权责任处理 |
3.由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
4.三方协商处理 |
二、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必要性 |
(一)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理论基础 |
1.弱势群体保护理论 |
2.利益平衡理论 |
(二)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现实必要性 |
1.保障大学生权利要求 |
2.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 |
三、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立法现状分析 |
(一)立法现状 |
1.劳动法的规定 |
2.工伤保险法的规定 |
3.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
(二)存在的问题 |
1.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法律地位不明确 |
2.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 |
3.各地工伤事故保险适用标准不统一 |
四、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法律完善的建议 |
(一)明确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法律地位 |
1.明确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劳动者身份 |
2.衔接好工伤事故保险和商业保险间的适用 |
(二)合理的划分学校与用人单位责任 |
(三)规范实习协议的相关内容 |
(四)完善大学生实习中工伤事故认定和赔偿标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
1.3.2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3.3 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宪法意识概述 |
2.1 宪法意识的概念 |
2.1.1 宪法意识的内涵 |
2.1.2 宪法意识与相关概念 |
2.2 宪法意识的结构 |
2.2.1 宪法知识 |
2.2.2 宪法理想 |
2.2.3 宪法情感 |
2.2.4 宪法意志 |
2.2.5 宪法评价 |
2.2.6 宪法信仰 |
2.3 宪法意识的功能 |
2.3.1 指导科学立法功能 |
2.3.2 促进严格执法功能 |
2.3.3 保证公正司法功能 |
2.3.4 引导全民守法功能 |
2.4 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 |
2.4.1 宪法至上意识 |
2.4.2 党的全面领导意识 |
2.4.3 基本权利意识 |
2.4.4 权力监督意识 |
2.4.5 遵守规则意识 |
3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与回收 |
3.1.1 问卷设计思路 |
3.1.2 抽样方案设计 |
3.1.3 问卷回收 |
3.2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的整体特征 |
3.2.1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升 |
3.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念认同度高 |
3.2.3 对宪法基本知识有较好了解 |
3.2.4 主动维权意识较好 |
3.2.5 对宪法实施效果持肯定性评价 |
3.3 大学生宪法意识差异性分析 |
3.3.1 基于自然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2 基于成长背景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3 基于教育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4 基于海外生活经历、校外兼职的差异分析 |
4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
4.1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 |
4.1.2 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 |
4.1.3 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
4.2 大学生宪法意识生成的影响因素 |
4.2.1 社会因素 |
4.2.2 学校因素 |
4.2.3 家庭因素 |
4.2.4 自身因素 |
5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与原则 |
5.1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 |
5.1.1 认知目标 |
5.1.2 情感目标 |
5.1.3 行为目标 |
5.1.4 发展目标 |
5.2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原则 |
5.2.1 方向性原则 |
5.2.2 求实性原则 |
5.2.3 渗透性原则 |
5.2.4 主体性原则 |
6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途径与方法 |
6.1 优化社会环境 |
6.1.1 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
6.1.2 优化全面实施宪法的政治环境 |
6.1.3 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环境 |
6.1.4 优化媒体融合传播的网络环境 |
6.2 加强学校教育 |
6.2.1 发挥“基础”课的主渠道关键课程作用 |
6.2.2 开设“中国宪法”课程为通识必修课 |
6.2.3 挖掘其他课程蕴含的宪法教育资源 |
6.2.4 践行依宪治校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
6.3 重视家庭教育 |
6.3.1 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 |
6.3.2 培养遵守规则意识 |
6.3.3 营造民主家风 |
6.4 强化自我教育 |
6.4.1 增强对宪法重要性认识 |
6.4.2 积极参与宪法法治类实践 |
6.4.3 发挥朋辈教育作用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大学生宪法意识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赋值题评分 |
附录C 访谈提纲及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及其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志愿精神的相关理论概述 |
一、当代中国志愿服务的发展 |
(一)志愿服务的涵义与特征 |
(二)当代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方兴未艾 |
(三)当代中国志愿服务与社会道德建设 |
二、志愿服务与志愿精神的关系 |
(一)志愿服务:志愿精神的现实基础 |
(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的思想升华 |
三、志愿精神的思想来源 |
(一)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 |
(二)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基础 |
(三)西方公益思想的借鉴 |
四、志愿精神的内涵与特征 |
(一)志愿精神的内涵 |
(二)志愿精神的特征 |
五、志愿精神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一)志愿精神的导向功能 |
(二)志愿精神的凝聚功能 |
(三)志愿精神的激励功能 |
(四)志愿精神的调节功能 |
(五)志愿精神的人文教育功能 |
六、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特征及培育的重要意义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特征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
第二章 志愿精神的形成机理 |
一、志愿精神形成的客观与主观因素 |
(一)志愿精神形成的客观因素 |
(二)志愿精神形成的主观因素 |
(三)实践:志愿精神主观与客观统一的基础 |
二、志愿精神的形成过程 |
(一)从志愿服务认知到志愿服务行为 |
(二)从志愿服务行为到志愿服务行为习惯 |
(三)从志愿服务行为习惯升华为志愿精神 |
第三章 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调查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方案设计 |
(二)调查对象分析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取得的成效 |
(一)践行志愿精神的队伍不断壮大 |
(二)当代大学生对志愿精神的认知程度有所提高 |
(三)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
(四)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在大型事件中得以体现 |
(五)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逐渐受到重视 |
三、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存在的问题 |
(一)当代大学生整体志愿精神水平不够高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度不够深 |
(三)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氛围不够浓厚 |
(四)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
四、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当代大学生的自身因素 |
(二)家庭、高校和社会等外部因素 |
第四章 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路径 |
一、高校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教育主渠道作用 |
(一)提高当代大学生志愿者综合素质 |
(二)建立健全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机制 |
(三)营造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良好氛围 |
二、家庭、政府、社会应积极支持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 |
(一)家庭应充分发挥支持引导作用 |
(二)政府应充分发挥统筹保障功能 |
(三)社会应充分发挥平台功能 |
三、当代大学生注重志愿精神的自我培育与养成 |
(一)当代大学生主动加强对志愿精神理论的学习 |
(二)当代大学生主动增强对志愿精神的情感认同 |
(三)当代大学生坚定践行志愿精神的意志 |
(四)当代大学生主动践行志愿精神 |
第五章 志愿服务实践——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重要着力点 |
一、在大型事件中培育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者抗击疫情,培养家国情怀与民族担当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大型活动,培养爱国精神与责任意识 |
二、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培育大学生的奉献精神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支教服务,奉献青春与生命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奉献知识与汗水 |
三、在对志愿服务对象的关爱中培育大学生的友爱互助精神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关爱服务对象,培育友爱精神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帮助服务对象,培育互助精神 |
四、在志愿服务的艰难险阻中培育大学生的坚强勇敢品质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克服困难,培育坚强的品质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者克服危险,培育勇敢的品质 |
结语 |
附录一 参考文献 |
附录二 |
一、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现状的调查问卷 |
二、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现状的访谈问题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9)大学生社会兼职的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云南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国家在人才培养政策中提出相关要求 |
二、高校扩招过程中出现大学生教育质量下降现象 |
三、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以及适应社会的要求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大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现状的研究 |
二、大学生社会兼职动机的研究 |
三、大学生社会兼职存在问题的研究 |
四、大学生社会兼职利弊的研究 |
五、大学生社会兼职权益保护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问卷调查法 |
(三)访谈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支撑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厘定 |
一、社会兼职 |
二、大学生社会兼职 |
第二节 相关的理论支撑 |
一、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
二、大学职能理论 |
三、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理论 |
第二章 大学生社会兼职的现状调查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调查对象选取 |
二、问卷编制 |
第二节 大学生社会兼职的调查结果及分析 |
一、大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总体状况 |
(一)社会兼职的人口统计变量分析 |
(二)对待社会兼职的态度 |
(三)大学生参与社会兼职的类型 |
(四)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的目的 |
(五)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的渠道 |
(六)关于大学生社会兼职考虑的因素 |
(七)关于大学生社会兼职的时间 |
(八)关于大学生社会兼职与学习的关系 |
(九)关于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与所学专业的相关度 |
(十)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带来的收获 |
(十一)大学生在社会兼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
第三章 大学生社会兼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大学生社会兼职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兼职工作与大学生学业的冲突 |
二、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缺少规划 |
三、社会兼职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
四、大学生获取社会兼职的渠道不畅 |
五、大学生的人身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
六、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逐渐与初始动机相背离 |
第二节 大学生社会兼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社会原因 |
(一)教育结构造成社会需求的不平衡 |
(二)高等教育扩招导致的就业形势严峻 |
(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不完善 |
(四)中介市场混乱无章 |
二、学校原因 |
(一)对大学生社会兼职重视程度不足 |
(二)对大学生从事社会兼职的指导机构作用有限 |
(三)学校对大学生社会兼职的管理缺乏有效力 |
三、个人原因 |
(一)缺乏合理的兼职生涯规划 |
(二)大学生认知水平有限 |
(三)大学生自我管理的失调 |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
(五)大学生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
第四章 大学生社会兼职治理中的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国外在大学生兼职方面的治理经验 |
一、美国大学生社会兼职治理的相关经验 |
二、日本大学生社会兼职治理的相关经验 |
三、法国大学生社会兼职治理的相关经验 |
四、英国大学生社会兼职治理的相关经验 |
第二节 大学生社会兼职的治理对策 |
一、社会层面 |
(一)完善保障大学生社会兼职权益的相关法律 |
(二)清理整顿职介市场和职介机构 |
(三)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
(四)鼓励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
二、学校层面 |
(一)重视并关注大学生的经济和心理状况 |
(二)重视大学生社会兼职指导机构作用的发挥 |
(三)设立专门的大学生社会兼职管理机构 |
三、个人层面 |
(一)明确从事社会兼职活动的目的 |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三)增强对社会兼职信息的辨别意识和筛选能力 |
(四)注重相关法律理论知识学习和法律意识培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大学生社会兼职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二:大学生社会兼职调查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10)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基于Citespace的实习权益文献可视化分析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高职生实习 |
二、实习权益 |
三、实习权益保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劳动权益理论 |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研究 |
第一节 问卷的设计与编制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工具 |
四、研究假设 |
第二节 问卷的预测试与分析 |
一、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现状问卷修订 |
二、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问卷修订 |
第三节 问卷的正式施测与结果分析 |
一、正式问卷信效度检验 |
二、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现状结果与分析 |
三、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分析 |
第四节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与分析 |
一、研究假设验证结果 |
二、研究结果分析 |
第四章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的访谈调查研究 |
第一节 访谈调查设计 |
一、访谈目的 |
二、访谈题目设计 |
三、访谈分析工具 |
第二节 访谈研究过程 |
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二、访谈资料的编码 |
第三节 访谈结果与分析 |
一、总体词频分析 |
二、父节点分析 |
三、研究结果分析 |
第五章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层面:强化政策保障 |
一、建立健全实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
二、拓宽宣传渠道路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三、设立专门监管部门,加强实习监督管理 |
第二节 学校层面:完善实习管理 |
一、健全实习生管理制度,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
二、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
三、设置专门化指导课程,重视法律知识教育 |
第三节 企业层面:发挥核心作用 |
一、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强实习生的管理 |
二、强化技能和安全教育,加强培训支持力度 |
三、校企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保障实习权益 |
第四节 个人层面:提高维权意识 |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个人法律意识 |
二、端正实习工作态度,强化个人实习认知 |
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第五节 责任共担:多方主体协同保障实习权益 |
一、各主体增强利益共同体意识,企业发挥核心利益相关者作用 |
二、搭建多方互动平台,构建多方互动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影响因素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四、高校学生工作应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D]. 郑艳菊. 河北大学, 2021
- [2]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处分自由裁量权探析[J]. 梅晗,赵士谦.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21(06)
- [3]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学生权益维护的机制探析——以陕西省高校为例[J]. 赵丽岩,陈莹. 科教文汇(下旬刊), 2021(09)
- [4]从法治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陈莹莹,葛春凤. 法制与社会, 2021(21)
- [5]高校开除学籍处分权行使中的问题与对策[J]. 郝淑华,钟佳悦.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4)
- [6]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伤事故救济的法律完善[D]. 郎海春.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2)
- [7]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D]. 王东红.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8)
- [8]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及其培育研究[D]. 赵晓达.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9]大学生社会兼职的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基于云南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调查[D]. 刘颂迪.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10]高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研究[D]. 赖珊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