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视角:决策与执行分开(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提出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刘莹[3](2021)在《流动控制与多元应对:县域街道的行动策略研究 ——以潮城M街道“三社联动”政策执行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和城乡—体化进程的加快,基层社区不断涌现出各类社会问题,仅靠政府作为单一主体显然无法应对复杂的治理环境,这也造就了“三社联动”独特的历史背景。尽管近几年潮城的基层社会治理逐渐从“引进模仿”向“渐进创新”转变,但其接连下达的政策文件导致基层处于疲于应付的忙乱状态,“三社联动”目前仍浮于表面,即由社区工作人员同时承担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三重身份”。而笔者在本文的案例中发现,虽然M街道在执行过程中为应对政策变化出现策略性行为,但与潮城三社变一社的结果不同,其政策执行效果已经初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个联动主体基本形成。因此,本文的研究问题为:在潮城动态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中,面临“政策创新”“政策打架”“政策负担”的内在结构张力,M街道采取了哪些行动策略加以应对?其政策执行效果为何没有滑向“形式主义”泥潭,反而—定程度上实现了三社之间的互动沟通与协作呢?以往研究鲜少从政策执行角度关注到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三社联动”机制,且“社区为本”的理论视角对于社会力量较为薄弱、社区活力还未激发的潮城不具有恰适性和解释力。因此,本研究基于“控制权”理论和“政社分工与合作”视角,运用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等质性研究方法,构建流动控制与多元应对的分析框架。本文首先概述了 M街道推动“三社联动”的原因及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内在结构张力,并将与潮城不同的政策执行效果加以呈现。其次,M街道在以“文件治理”促“三社联动”的趋势下并非完全被动,而是通过与上级政府、社会组织、社区进行互动,凭借自身资源和利用规则发展出“灵活变通”、“横向借道”、“上下共谋”三种行动策略,以应对潮城动态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研究发现,当控制权上移时,即便出现“政策打架”,作为实际执行者的街道也只能通过灵活变通的方式加以应对。当某项作为创新举措的政策文件下达时,控制权也随之下沉,街道通过“借”专业社工机构之力弥补自身局限,同时社工机构发挥其专业性促进政策有效执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三社之间互动沟通与协作。当控制权上下分层时,街道面临“政策负担”和考核压力不得不与社区达成“共识”,运用自身权力对社区进行庇护。本研究进一步讨论了以县域作为研究方法的可能性,同时认为社会工作在县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曹海苓[4](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张荣铮[5](2020)在《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对象,研究“一网通办”改革的协调机制,论文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以及主要研究方法等内容,对“一网通办”和行政协调机制进行概念界定,详细介绍了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概念、分析框架以及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对于解决本研究核心问题的适切性,并尝试性提出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分析框架。其次梳理了“一网通办”改革背景下X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结合相关理论和在X区行政服务中心实地调研所获取的一手资料,对目前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现状和运行成效进行分析。然后在“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实现机制”分析框架下对目前“一网通办”协调机制存在的困境进行阐述,通过访谈法发现了协调主体方面存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权责不匹配、基层行政服务单位改革需求反馈流程繁琐等困境;在协调客体层面,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部门利益冲突、政府部门间改革合作意愿不足等成为困境所在;在实现机制方面出现线上服务与群众信息素养间存在缝隙、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评估体系相对脱节等问题。同时上述困境的成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官僚科层体制自身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序性协调机制中技术安排选择与政务职能整合相矛盾、政府权力部门化与改革宏观目标的冲突以及风险规避思想增加部门间协调的难度。最后尝试从顶层设计、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实现机制四个维度提出优化目前“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有效路径,在顶层设计维度以法治为原则,明确顶层设计基本原则,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法制体系;在协调主体维度,推动事权向行政服务中心下沉,同时打通行政体制内上行沟通渠道;在协调客体维度,加大“一网通办”平台在政府内部的延伸应用来缓解部门利益冲突,也要加强政府内部合作,营造“一网通办”文化氛围;在实现机制维度,提出强化公民信息素养教育、健全“一网通办”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标准化、构建“一网通办”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创新“一网通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等多个角度的优化路径。
丁俊杰[6](2020)在《K市学会秘书长专职化发展研究 ——基于对56个市级学会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绘就了国家科技创新全面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国家科技创新的发展部署了新战略,提出了新挑战。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实现爬坡迈坎的跨越式发展,对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以学会为代表的科技社团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的深化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但同时也面临空前的机遇和挑战。从学会的发展历史进程来看,学会推进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在于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从学会的发展实践来看,内部治理不规范、治理能力不显着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学会人力资源制度的不健全。建立完善的学会人力资源制度,关键在于推动学会秘书长专职化。专职秘书长的专业素养不仅能提高学会决策执行的水平,还能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执行团队。专职秘书长的专业管理不仅可以推动学会内部管理科学化和有序化,还能促使学会内部治理规范化和有效化,最终实现学会发展现代化,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本论文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同阶段学会秘书长的发展形态及职业特点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以K市56个市级学会为研究对象,对其学会秘书长的职业状态进行调查分析,对K市学会秘书长实现专职化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梳理,针对K市学会推行专职秘书长不理想的现状提出系统解决对策。具体而言,推行学会实现秘书长专职化需要内外结合形成推力,外部要优化政策环境、发挥制度引领作用。内部要根据改革实际、结合发展现状采取不同的策略,对于尚未实现秘书长专职化的挂靠型学会,要通过明确自身发展方向来推进专职秘书长的发展;对于正在尝试秘书长专职化的支撑型学会,应着力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秘书长的专职化发展;对于已经实现秘书长专职化的独立型学会,应突出党建规范作用,促进秘书长的转型,以此实现学会的升级发展。
刘志永[7](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杨浩勃[8](2020)在《基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研究》文中指出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元的社区,其治理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基于当前社区治理现实困境和治理模式研究的不足,本研究以中国特色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构建及实现路径为目标,综合运用治理、社会资本、系统协同等理论,丰富和发展了社区多元治理内涵,结合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先以扎根理论的方法探寻影响社区治理模式选择的因素与路径,然后利用结构方程对总结的模式理论架构及路径进行检验,在实证结果的基础上对社区多元治理模式进行提炼总结,构建普适化的多元治理实现路径,最后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主要从社区内部结构变量和外部环境要素两个维度来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社区运行的规则即本研究总结的政治因素,社区的共同体属性即本研究所指文化因素,表现为社区的整体的价值认同和规范,社区的自然物质属性即本研究所指的经济、区位、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因素,它们通过影响社区治理的组织结构、社区的人口特征和社区的社会组织发育这三个社区内部结构因素的中介作用影响社区多元治理。这八个因素是影响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性和重要决定性因素,然后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检验这些因素的作用路径,为社区多元治理的实现路径提供理论依据。在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抽象提炼了具有普适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1+N/3PS”理论模式。“1”是常量,指党领导下的居民群众依法自治的这个基本点,体现模式的普遍性;“N”指变量,具体指社区影响因素、多元主体和实现路径,体现模式的差异性;3PS代表社区治理的发展要先后经历的三个阶段,即多元主体培育、多元共治、多元自治三个发展阶段,体现模式的发展性。在模式的具体实现路径上,提出基层党建、居委会角色重塑、诚信和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等12条常规实现路径,进而构建了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13712+N”实现路径体系,即1个基本点、3个发展阶段、7个基本遵循、12条常规路径;“N”是变量,指各社区在路径选择、组合和顺序的差异性。为推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和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的实现,研究进而从宏观层面构建了重构治理空间,培育多元主体,推进公平参与,涵养社区文化,积累社会资本,完善法治保障等六维对策架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融通和互动。
吴志兴[9](2020)在《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转型,社会问题突出,政府对社会组织越来越青睐,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将社会服务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而社会组织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够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其中公益创投是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培育社会组织的新形式,一方面,公益创投在全国各地呈现遍地开花式发展,逐渐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但是另一方面公益创投作为新生事物,其运作过程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促进公益创投更好地运行,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估。虽然实践中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学者对于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的研究是十分有限的,因此本文以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为视角,深入探究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促进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更好地运行。本文以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为例,该项目是由南京市G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组织承接的,并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通过深入访谈法和实地观察,详细地解释了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具体运作过程,在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有一套较为成熟的评估流程,从评估前期阶段到评估过程阶段最后到评估后期阶段,都有着相对应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方法,可以说评估贯穿公益创投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为公益创投项目良好运作保驾护航。但是第三方评估在评估公益项目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第三方评估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对第三方评估过多干预与管理、以及第三方评估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政府和第三方评估组织的角度分析其原因。最后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期望我国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有长足的发展,本文从法律制度、政府、第三方评估组织这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完善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法律制度;政府转变职能,明确角色定位;第三方评估组织需要增强独立性,提高专业能力。
陆俊杰[10](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提出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视角:决策与执行分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视角:决策与执行分开(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流动控制与多元应对:县域街道的行动策略研究 ——以潮城M街道“三社联动”政策执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述评 |
1.2.1 政策执行理论及过程的研究 |
1.2.2 基层政策执行及执行偏差研究 |
1.2.3 “三社联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
1.3.1 理论基础: “控制权”理论及“政社分工与合作”视角 |
1.3.2 分析框架: 流动控制与多元应对 |
1.4 核心概念 |
1.4.1 政策执行 |
1.4.2 县域“三社联动” |
1.4.3 基层社会治理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伦理 |
1.5.3 研究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
1.6 内容架构 |
第2章 “推陈出新”: “三社联动”政策环境的动态化发展 |
2.1 “内外推动”: M街道推行“三社联动”的现实动因 |
2.1.1 政策驱动: 潮城社会治理创新潮流兴起 |
2.1.2 内在诉求: 城乡融合进程中的基层治理困境 |
2.2 “文件治理”: M街道“三社联动”政策结构张力凸显 |
2.2.1 政策打架: 市县两级社服中心运营管理规范标准不一 |
2.2.2 政策创新: 社会工作站建设与治理品牌创新 |
2.2.3 政策负担: 公益创投项目“水涨船高”与社工“考证热” |
2.3 “意外之喜”: M街道“三社联动”政策执行的三重效果 |
2.3.1 转变政府职能,破解治理困境 |
2.3.2 赋能社会组织,拓宽发展空间 |
2.3.3 推动社区建设,打造创新品牌 |
2.4 小结 |
第3章 灵活变通: 街道对上级政府的策略回应 |
3.1 控制上移与向上负责 |
3.1.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街道自主行动空间 |
3.1.2 事有轻重缓急: 一切围绕中心工作 |
3.2 多层级政府与信息不对称 |
3.2.1 一体两用: 有限的资源做更多的事 |
3.2.2 信息优势: 街道工作汇报的“砝码” |
3.3 正式规则的隐秘变换 |
3.3.1 移花接木: “政策打架”的解决之道 |
3.3.2 一箭双雕: 创新基层治理与创造政绩并举 |
3.4 小结 |
第4章 横向借道: 街道与社服中心的协同应对 |
4.1 控制下沉与政社互动 |
4.1.1 压力甩锅: 责任转移与行政逻辑 |
4.1.2 政强社弱: 项目合同反复修改与态度转变 |
4.2 资源互补下的政社分开与团结 |
4.2.1 项目资金: 社会组织的生存之本 |
4.2.2 专业能力: 街道工作开展的迫切需要 |
4.3 正式规则的非正式运作 |
4.3.1 灰色地带: 合同中的“协助性工作” |
4.3.2 关系运作: 额外工作与项目内容协同 |
4.4 小结 |
第5章 上下共谋: 街道对社区的纵向庇护 |
5.1 控制上下分层与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
5.1.1 在其位谋其政: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双重角色 |
5.1.2 达成共识: 硬性指标的“保量”完成 |
5.2 组织间的互惠性与依赖性交织 |
5.2.1 垂直依赖: 社区配合街道“要求”的动力源泉 |
5.2.2 频繁迎检: 街道答应社区“请求”的现实处境 |
5.3 内生式隐性规则: 组织延伸关系与同谋关系的混合 |
5.3.1 责任连带: 压力型体制下的指标达成 |
5.3.2 关系网络: 关键人物的作用发挥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 |
6.1.1 流动控制下街道推动政策执行的多元应对策略 |
6.1.2 县域“三社联动”的运作机理 |
6.2 研究讨论: 以县域作为研究方法的可能性 |
6.3 研究评价与未来展望 |
6.3.1 研究评价 |
6.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框架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一网通办” |
(二)行政协调机制 |
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一)政府流程再造的概念 |
(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分析框架 |
(三)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与“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三、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分析框架 |
第三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运行现状 |
一、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改革基本概况 |
二、基于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 |
(一)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单元的“一网通办”协调组织体系 |
(二)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单元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 |
三、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运行成效 |
(一)理顺改革条块关系,打通部门内外沟通渠道 |
(二)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倒逼行政服务方式转变 |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市民办事成本 |
(四)增强组织凝聚力,营造“一网通办”改革文化 |
第四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困境及原因探究 |
一、“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协调主体方面的困境 |
(一)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权责不匹配 |
(二)基层行政服务单位改革需求反馈流程繁琐 |
二、“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协调客体方面的困境 |
(一)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部门利益冲突 |
(二)政府部门间改革合作意愿不足 |
三、“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实现机制方面的困境 |
(一)线上服务与群众信息素养间存在缝隙 |
(二)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评估体系相对脱节 |
四、原因探究 |
(一)官僚科层体制自身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 |
(二)程序性协调机制中技术安排选择与政务职能整合相矛盾 |
(三)政府权力部门化与改革宏观目标的冲突 |
(四)风险规避思想增加部门间协调的难度 |
第五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为原则,强化制度建设 |
(一)明确“一网通办”协调机制顶层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法制体系 |
二、以组织为载体,促进协调主体优化 |
(一)推动事权向行政服务中心下沉,平衡权责关系 |
(二)打通行政体制内上行沟通渠道,提高反馈效率 |
三、强化服务理念,推动协调客体优化 |
(一)平台延伸推动缓解部门利益冲突 |
(二)加强政府内部合作,营造“一网通办”文化氛围 |
四、强调标准化,推进实现机制优化 |
(一)强化信息教育,提高群众的信息素养 |
(二)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绩效评估体系 |
(三)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标准化落地 |
(四)构建“一网通办”多元主体参与机制 |
(五)创新“一网通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
第六章 小结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K市学会秘书长专职化发展研究 ——基于对56个市级学会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研究评论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四节 理论基础 |
一、内卷化理论 |
二、资源依赖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学会秘书长的职业发展 |
第一节 “挂靠”阶段的学会秘书长(1958年——1986年) |
一、“挂靠”阶段学会秘书长的发展形态及职业特点 |
二、“挂靠”阶段学会秘书长与内部管理主体的互动 |
三、小结 |
第二节 “支撑”阶段的学会秘书长(1985年——2011年) |
一、“支撑”阶段学会秘书长的发展形态及职业特点 |
二、“支撑”阶段学会秘书长与内部管理主体的互动 |
三、小结 |
第三节 “独立”阶段的学会秘书长(2012年——至今) |
一、“独立”阶段学会秘书长的发展形态及职业特点 |
二、“独立”阶段学会秘书长与内部管理主体的互动 |
三、小结 |
第三章 K市学会秘书长专职化的发展现状 |
第一节 K市学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在曲折历史中艰难前进 |
二、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 |
三、在深化改革中自我革新 |
第二节 K市学会秘书长的职业现状调查 |
一、聘用方式 |
二、年龄结构 |
三、学历教育 |
四、薪酬水平 |
五、社会保障 |
第三节 K市学会秘书长职业现状调查结果分析 |
一、人员结构呈现老龄化 |
二、科学化管理水平不高 |
三、专业化水平较低 |
四、激励机制不健全 |
五、专职化发展不理想 |
第四节 K市学会秘书长实现专职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一、挂靠体制后遗症 |
二、“两长”角色冲突 |
三、内部治理理念滞后 |
四、陷入资源依赖恶性循环 |
第四章 推动K市学会秘书长实现专职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宏观优化政策环境 |
一、健全法律制度 |
二、完善政策体系 |
三、强化财政支持 |
四、推动人事改革 |
第二节 中观加强科协引领 |
一、分类指导、系统推进 |
二、统筹协调、因势利导 |
三、加强宣传、立体培训 |
第三节 微观创新学会改革 |
一、挂靠型学会:明确自身发展方向 |
二、支撑型学会:着力提升内部治理 |
三、独立型学会:加强党建规范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7)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8)基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技术路线与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社区 |
2.1.2 社区多元治理 |
2.1.3 社区治理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社会资本理论 |
2.2.3 系统协同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社区治理影响因素及其关系研究 |
2.3.2 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及其关系研究 |
2.3.3 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
2.3.4 社区治理实现路径研究 |
2.3.5 研究评述 |
第3章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横纵向比较与现实困境 |
3.1 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历程 |
3.1.1 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回顾 |
3.1.2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
3.2 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 |
3.2.1 国内社区治理典型模式分析 |
3.2.2 国外社区治理典型模式分析 |
3.3 治理理念转变背景下的我国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
3.3.1 从管理到治理:社区治理理念的转变 |
3.3.2 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
第4章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理论框架构建 |
4.1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因素 |
4.1.1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内在依据 |
4.1.2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外在依托 |
4.2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质性分析 |
4.2.1 调研对象的选择 |
4.2.2 质性资料的分析过程 |
4.2.3 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的理论框架 |
第5章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选择的实证检验 |
5.1 研究设计与假设 |
5.1.1 量化研究设计 |
5.1.2 路径假设与理论模型 |
5.2 变量的操作化与描述性统计 |
5.2.1 变量的操作化 |
5.2.2 描述性统计 |
5.3 基于结构方程的实证结果与讨论 |
5.3.1 SEM拟合度检验 |
5.3.2 假设检验与结论 |
第6章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推进与实现的政策设计 |
6.1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的提炼:1+N/3PS |
6.1.1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原则 |
6.1.2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要素 |
6.2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实现路径体系的普适化:13712+N |
6.2.1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实现路径体系的构建原则 |
6.2.2 社区多元治理模式实现路径体系的构建要素 |
6.3 中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实现的对策建议 |
6.3.1 重构治理空间 |
6.3.2 培育多元主体 |
6.3.3 推进公平参与 |
6.3.4 涵养社区文化 |
6.3.5 积累社会资本 |
6.3.6 完善法治保障 |
第7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与反思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回顾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重要概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及创新点 |
第三章 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运作概况 |
第一节 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概况 |
第二节 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运作模式 |
第三节 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运作特色 |
第四章 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问题的成因 |
第五章 促进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发展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法律制度体系 |
第二节 政府转变职能,明确角色定位 |
第三节 第三方评估组织增强独立性,提升专业能力 |
第六章 总结 |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不足 |
第二节 理论回应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视角:决策与执行分开(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流动控制与多元应对:县域街道的行动策略研究 ——以潮城M街道“三社联动”政策执行为例[D]. 刘莹.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D]. 张荣铮.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08)
- [6]K市学会秘书长专职化发展研究 ——基于对56个市级学会的实证研究[D]. 丁俊杰.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5)
- [7]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8]基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多元治理模式研究[D]. 杨浩勃. 天津大学, 2020(01)
- [9]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南京市W公益创投第三方评估项目为例[D]. 吴志兴.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10]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D]. 陆俊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