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文[1](2021)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文中指出当前我国进入由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向平衡、充分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在诉求缩小城乡、阶层差距,诉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城市弱势群体基本生存的“兜底”制度。而城市弱势阶层又以新时代的产业工人主体“农民工”为主,为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问题的“纽结”,关联到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互动问题,从而跳出了城市谈城市保障房、跳出了保障房制度本身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可以使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以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发生和变革的逻辑,并得出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在市场发育不完全情况下,我国以“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化,这种模式的路径依赖,使我国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供给有效性不足,为此,启用“市场引导政府”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达到有效供给目标的交易成本,增强保障性住房制度效率。在交代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理论与方法、以及回顾已有的相关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见第1章、第2章),本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历史与制度变迁逻辑(见第3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障性住房形成和改革的历程,得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逻辑: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制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发生和发展,它遵循着与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互动逻辑。通过我国住房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历史变迁,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路径选择及其成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向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基本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垄断,利用不完全的市场,发挥强有力的经济介入和控制作用的过程,即外界称之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实施过程,由此,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基本上可定位为“政府引导市场”模式。第二,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见第4章)。在相关政策文献和研究文献梳理和现实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这种评价内容涵盖量的标准、质的标准以及社会公平目标的价值标准。以此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性”是充分还是不足,找出与供给“有效性充分”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原因,并以制度设计为手段,旨在打破过度通过行政权力配置保障性住房的旧制度路径依赖,形成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以顺应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破解所需,以及改变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追求高速度忽略内涵式发展之弊端。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实证研究(见第5章)。通过模型分析,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以及与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问题,实证得出的结论是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原有的政府引导市场模式已经造成了一定保障房效率不高现状,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重新引导保障房的保障职能。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变革的个案分析(见第6章)。通过分析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丰城模式三个典型案例,及其模式产生的制度逻辑,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可资为借鉴的经验。三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制度运行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甚至无效率供应的尴尬局面,其通过制度变更形成现有模式的内在的动力,是相关主体对于超额剩余,即“租”的寻求以及对于制度运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减低需求的行为反应。第五,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关键制约因素与“市场引导政府模式”路径转向(见第7章第8章)。在前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不足及制度原因的现实问题梳理基础上,提炼出导致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核心制度因素,结合前述案例经验,论证了“政府引导市场”的改革模式要发挥较好的效率,其前提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存在非滞后性,而现实中政府的决策滞后于市场机制的反应能力,导致保障性住房在受惠主体的甄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结构(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特租房等)和布局、投资结构和方式等,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与更充分、更有效供给要求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安排,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率,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发生偏差的体制机制之弊,充分研究市场规律和市场供求,从而打破“政府主导市场”模式的路径依赖,向“市场主导政府”的新的改革路径转型。在明确了市场引导政府的大的改革方向后,本研究对于与市场导向相关联的产权问题、大数据赋能问题、交易的信用问题等,以制度经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分析框架,作了较深入剖析和制度设计的探索。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通,历史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无效供给现象;第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及改革的历史逻辑在于政府引导市场。第四,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应该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保障性住房相关主体交易成本的节约行为选择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为此,提出的制度建议是:契合新时代平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改革的主导价值应该是激发相关主体的内生力量主导制度变迁。为此,未来改革的总方向应该是市场引导政府,即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为此要在产权改革、法制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为市场机制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有效”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通过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研究保障性住房供给问题;第一次从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出发,系统研究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逻辑并提出改革的思路。得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体现在: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性总结——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的四重悖论问题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诉求下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引导政府”路径转向;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回归“可负担性”本来定位,等等。
曹雨[2](2020)在《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高校房改房的出现源自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行。国家针对高校房改房制定了政策以限制其流通,但是商品化是高校房改房的必然趋势。在实践中,这种矛盾导致部分高校房改房产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如何在当前的住房制度下保障产权人的权益,是解决高校房改房相关纠纷的关键所在。本文除绪论和结语部分外,共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房改房属于住房由公有逐步转变为私有的住房制度改革初期的产物,其产权类型包括成本价房的完全产权和标准价房的不完全产权。为了保障高校的私密性和校园规划的整体性,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限制高校房改房的流通,这导致高校房改房产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相关纠纷屡见不鲜。第二部分,高校房改房产权人享有的权益包含三个方面。首先,成本价房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包括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但是,当以标准价购买房改房时,产权人行使收益权和处分权会受到限制。其次,产权人享有房改房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尽管在购买高校房改房时,教职工并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根据房改政策以及我国“地随房走”原则,教职工在购买房改房并取得所有权时,即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当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第三部分,当下社会中对于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的侵害屡见不鲜:附条件买卖合同对产权人处分权的限制,这种限制是否合法需要判断附条件协议是否违背了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或者侵犯了其他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原价回购协议对产权人收益权的损害,这不仅违背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也未考虑到产权人折抵在房价中的工龄、职级等所具有的价值;高校在产权人去世后否认其继承人对房屋的继承权,或是在享受了已故配偶的工龄优惠购买房改房后,否认房屋为已故一方的财产可以发生继承;由于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权利不一致,影响了产权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当产权人权益受到侵害时,法院一刀切地认定房改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难以实现民事诉讼权利。第四部分,对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的保障,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首先,依靠法律对高校房改房产权范围予以明确,同时依靠适合于当前情况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其次,依靠政府和原产权高校,产权人在补足相关款项后实现部分产权房改房向完全产权住房的转化;再次,通过在高校房改房上设立可以转让、继承、出租的投资性居住权来同时满足产权人与高校的需求;最后,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有关房改房纠纷的案件受理范围进行细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文浩[3](2020)在《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以来,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关注度再次被提到新的高度。在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快以及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宏观大背景下,我国房产税改革已是势在必行。而从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开展试点以来,房产税改革一直受到合法性、征管水平以及群众基础的限制,进展和效果都不理想。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房产税政策文件及房产税征管现状的整理,归纳出我国房产税征管目前存在着地方政府积极性自主性低、地方收入过于依赖交易环节、房产价值评估体系落后、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并在广州市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和访谈,从房产税政策了解情况、改革预期和支付意愿等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在调查问卷和访谈收集的居民意愿基础上,结合世界其他典型城市房产税制度的优秀经验,提出我国房产税收改革的建议:一是在税制改革中要给予地方政府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和税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是要提升自然人税收服务和和管理水平,借鉴广州社区网格化的经验,加强多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以期达到提升自然人纳税遵从度的效果。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地方人才优势完善房产评估体系,为房产税改革提供支持。
张燕燕[4](2020)在《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上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的住房价格水平不断攀升,而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在不断优化。随着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进程的推进,住房价格的上涨幅度甚至高于收入增长的水平,而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支付能力也存在明显差异,住房价格和住房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住房融资渠道较少,商业住房抵押贷款存在严格限制,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在这个时期,以1991年在上海试点并逐步发展到全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代表的建立和发展,补充和支持了我国的住房融资市场,尤其是满足了我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购买需求。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住房市场从福利分配制向住房市场的商品化和货币化转型之时产生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产生的初期,其作用主要是缓解和减轻当时住房供给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为主要目的。而在住房制度改革的后期,住房分配制度由实物转向货币分配的过渡阶段时,住房公积金政策目的逐步转变为职工家庭提供了直接的资金积累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对中国的住房建设和支持居民的长期住房储蓄习惯和住房消费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经历了近30年左右的发展,已经具有了相当充足的体量和规模,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中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中流砥柱,也成为居民购房时的重要选择和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探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价值上,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在居民的居住选择行为上影响研究尚不丰富。研究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城镇居民的住房居住选择影响变化,丰富和发展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微观机理。在现实意义上来说,首先,发展住房公积金无论从国家层面,职工个人层面和行业发展层面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原理出发,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法,对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特征和对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定量的分析研究。在对住房公积金的内涵、特征及其经济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主要使用了住建部公开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从住房公积金运行的有效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的租买选择、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租房选择、多套房行为选择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首先就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立的制度背景和功能定位做了简要的阐释,说明了论文撰写的理由。接着从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方面论证了研究的必要性,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基本结构和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其次,本文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评述。在对住房公积金总体的运行特征和评价的基础上,从实证分析入手,侧重研究了在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的住房选择,尤其是在居民购房时公积金对居民的居住区位选择影响效应。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家庭的多套房行为和租房行为的影响效应。本文对相关文献作出了如下的创新和贡献:首先,本文创新性的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对居民购房时居住区位选择的分析。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研究在资源稀缺背景下家庭对于住房选择的最优化决策。而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住房选择的研究,多聚焦于居民的住房的购租选择。目前尚未有文献探讨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在购房时住房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在居民购房的选择中影响到居民的居住区位的选择。本章首次实证检验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作用,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了联立方程模型来建立距离和面积的内生模型。研究结果发现,对于既定预算约束的家庭来说,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改变家庭的预算约束,进而促使家庭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的住房。但选择优质区位的住房会牺牲一定的住房面积,即家庭会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但居住面积相对较小的房屋。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更加显着。本文进一步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普通雇员和中青年人群购房时居住区位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本文首次从中介调节效应角度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本文研究表明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促进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机制。异质性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中低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买选择的影响更加显着。扩展研究首次通过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通过中介变量持久收入影响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而教育程度和住房价格水平会调节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中介效应。再次,本文创新性的研究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居民在租房时选择较高的房租。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改善居民的租房状况。本文同样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消除了自选择偏误,并对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异质性进行了分析。异质性分析结果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高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更加显着。本文同时讨论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租金收入比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降低居民的租金收入比,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最后,本文在讨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多套房选择的影响效应中,首次对改善型和投资型多套房购买进行了区分,并发现住房公积金促进了城镇居民的改善型多套房选择。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购买多套房的意愿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在政策导向上倾向于阻碍居民购买多套房。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即公积金约束对多套房决策有促进作用。通过异质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低收入、有职位和中青年家庭的多套房决策上。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向购房能力较弱的家庭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通过对不同住房的差异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家庭的支持多为支持其改善型需求而非投资性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的政策导向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正式在全国实施是在1999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之后,而很多家庭多以从单位低价购买房改公房作为首套房的获得方式,本文因此区分了首套房是房改房和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结果发现对于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有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对于首套房是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影响不显着。最后本文发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能够显着提高有房家庭购置多套住宅的购房意愿。在以上研究发现的基础上,就住房公积金如何积极保障和引导住房,使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能够在保障城镇居民“住有所居”,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覆盖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其次,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化缴存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最后,逐步建立完善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推进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程光亮[5](2020)在《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城市房屋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城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是老百姓住房的“养老金”。城市房屋维修资金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无论是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结存安全和资金增值问题方面,还是今后如何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效益方面,都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由政府部门通过强制手段和规范措施,才能使全体业主能享受到基本权利和优质服务。而当前,随着我国城市房屋维修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房屋维修资金运行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政府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方面依然较为薄弱,致使在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建设、资金核算、资金安全、资金保值增值收益等方面存在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本文主要选择G市为例,以公共选择理论和行政监督理论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和个案分析等方法,并设计了城市公房出售维修资金调查情况表、城市商品住宅(非住宅)维修资金调查情况表、城市房屋维修资金调查问题表对房屋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业务审批部门、驻市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单位、物业小区及部分业主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从常规化与创新性等多角度开展研究,以翔实的数据对G市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现状和基本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分析,查找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在制度建设、资金核算、资金安全管理、资金结存管理、资金交存、资金增值收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问题中找到其中背后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提出政府在加强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房屋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金”,属于全体业主个人所有,资金使用或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要有敬畏感,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得缺位。对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所产生的问题要给予解决就必要对其加强管理,要从完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体系、精简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引入和优化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收益机制和模式等方面齐发力共同构建较为健全而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提质增效,更好地为政府宏观政策和经济决策服务。
隋荣欣[6](2020)在《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研究》文中提出直管公房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随着“房改售房”政策的实施,承租人对于直管公房的房屋修缮要求逐步提高,房屋修缮管理上的问题也逐渐增多,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出现了对先进管理理念的迫切需求。绩效管理是一种能够激发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潜能的管理手段,通过有效反馈来改进业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从而帮助提高直管公房的修缮服务效能。本文以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直管公房的实际情况,整理出D市直管公房在房屋修缮方面与国内其他城市存在的共性和特性问题,尤其是在直管公房房屋修缮管理方面,针对性的管理体系缺失使得房屋修缮量和修缮资金等方面问题凸显,进而导致直管公房在房屋修缮管理上困难重重,也因此选择从改善管理模式上入手解决问题。作者选择欧盟通用绩效评估框架作为绩效评估手段,利用其适用性、通用性和简便性对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进行自我评估,找出其目前的管理模式与绩效管理之间的差距,并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计划。相对于绩效评估,绩效管理旨在将评估结果落实到行动中,作者结合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大力宣传、加强培训等保障措施,确保绩效管理能够在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中有效循环,进而提高承租人的房屋安全性和居住舒适度。作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研究,为国内的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提供一个新的管理思路,也为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张煜然[7](2020)在《基于间断均衡视角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于1998年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福利分房,正式开启了住房商品化的时代。随后的20年里,我国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居民的住房情况也得到不断的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蓬勃发展并维持了十余年的相对稳定。但从2016年以来,沿海城市的炒房热波及成都,受多方影响,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波动情况加剧,房价也一路走高,引起了全国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研究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仅仅只是研究成都市制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而应将成都市施行的国家层面和四川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纳入研究范围进行对比、分析。本文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概念、内涵和边界进行了界定,本文研究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主要是针对商品住房市场的政策。此外,本文还进一步对政策进行了分类,并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一般管理性政策构成了我国房地产政策的主要内容。本文梳理了1998年以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发展历程,通过间断均衡框架的分析,以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发生和2016年“限购令”的颁布为分界点,将1998年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变迁划分成三个阶段。1998年—2008年是政策初期,主要是构建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市场;2008年—2016年是政策均衡期,但焦点事件爆发引发了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政策目标并未发生变化,仍是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2016年—2018年是政策间断期,宏观价值取向的改变和政府注意力变化导致政策出现180度的转向。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间断均衡框架,对2008年汶川大地震这一焦点事件、2016年“房住不炒”新定位引发的宏观价值取向改变和城市人口策略引发的政府注意力变化进行了深度分析,结合成都市这一典型案例分析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主要动力。文章最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构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并结合成都市当前实际,就落实房住不炒新定位新要求,就成都市如何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夏西,郑亮[8](2020)在《全面的住房改革能促进住房平等吗?——来自贵阳市自然实验的证据》文中提出自1998年开始实施的以住房分配货币化为导向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还有一些经验教训需要总结。此次房改实施了两种不同的具体方案:一种是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推行的渐进方式的房改方案;另一种是在贵州省试点的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是否进行公房存量资产的货币化重新分配。贵州省贵阳市的房改实践为研究两种不同房改方案对住房平等的影响提供了独特的自然实验证据。利用1989—2011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和相关城市统计年鉴数据,采用PSM-DID模型等检验不同房改方案对住房平等的影响差异的结果表明,与渐进方式相比,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更能提高住房消费水平,促进房地产投资,使得房价相对稳定,使得住房面积不平等和住房财富不平等程度更低;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还对贵阳市内公有制部门和非公有制部门的职工带来了不同的影响,他们之间存在着存量补贴的差异,但两者之间住房不平等程度的差异较小。上述结论为我国进一步的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启迪:一是应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发挥市场的效率及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政府的政策要坚持公平导向;二是应鼓励地方积极试点,促进多种模式相互竞争,从而选取更有利于全国推广的房改模式。
朱云龙[9](2020)在《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困境与出路 ——以扬州市黄金社区电厂宿舍为例》文中认为单位大院制曾是我国城市住房供给的主流模式,伴随住房制度改革,商品房成为住房供给的主流模式,具有熟人社会特质的单位大院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单位大院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原先由单位提供,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居民公共服务由社区提供,随着单位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越来越少,严重滞后于社区提供的该服务,单位大院居民幸福感不断受挫,这就导致单位大院居民对单位大院所在社区缺乏必要的认知和认同。2016年,国家启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变“双轨”管理(单位大院由单位管理、商品房住宅小区由地方政府管理)为社区统一管理,单位大院从游离于社区的“飞地”变成社区治理的组成部分,单位大院的社区共同体营造问题由此而来,这就需要社区唤醒其单位大院居民的“社区主人翁”意识、提供其所需的公共服务、吸引其参与社区的各类活动,提升其对社区的认同感与满意度,营造成社区共同体。扬州发电厂职工宿舍盐厅小区(以下简称“电厂宿舍”)位于黄金社区辖区,是众多单位大院中的一个典型。2018年黄金社区接管电厂宿舍后发现,习惯于单位提供管理和服务的电厂职工与房改后没有“主人翁”意识的外来租住居民都对社区的认知和认同不够,其居民既不愿参与社区活动,但又需要社区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有必要将新划入的电厂宿舍融入进社区大家庭中来。黄金社区依据社区赋权理论,从提供契合电厂宿舍居民服务需求的基本服务供给入手,增强其对社区的认知与认同;从改造公共空间丰富文体活动入手,拉近邻里关系;从成立各类“自组织”队伍入手,推动民主自治;从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入手,引领社会多方参与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等实务步骤,逐步激发社区居民的活力和凝聚力,培育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经过评估和满意度调查,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取得成功。本次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实践表明,社区赋权理论及其主要路径能有效运用于单位大院的社区共同体营造,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成功的经验可供其他单位大院的社区共同体营造参考。根据本次研究的经验和方法,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编纂了《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指南》,同时将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足之处和容易出现误区的地方总结出来,供社区治理建设参考。
方长春[10](2020)在《“98房改”的历史与社会影响:基于利益分化的视角》文中认为自1998年全面停止实物分房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开始,中国房地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住房利益分化也日益突出。"98房改"通过内部市场的方式在将计划经济时期由单位制所决定的住房利益差异固化,并一定程度上使之在住房改革过程中以及改革后的房地产市场中得以放大。尽管从市场角度理解住房利益差异是不可忽略的视角,但历史回溯表明,住房政策及其变动过程本身对利益分化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并且这种影响也会因为政策设置缺乏预见性而持续作用于改革之后的市场当中。
二、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核心观点、理论支点及分析框架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与分析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障性住房及其制度 |
2.1.2 有效供给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
2.2 理论观点回顾与研究的新视角切入 |
2.2.1 保障房相关理论观点回顾 |
2.2.2 研究的新视角切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 |
2.2.3 制度及其变迁与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的关联性 |
2.3 为什么要诉求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 |
2.3.1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政策诉求的背景与意义 |
2.3.2 推动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变迁解释 |
第3章 历史回顾:我国保障性住房“政府引导市场”的制度变迁逻辑 |
3.1 住房政策和住房市场变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历史背景 |
3.1.1 政府包办的福利分房制度时期(1949~1978) |
3.1.2 住房商品化改革试点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8) |
3.1.3 全面市场化启动与商品房市场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3) |
3.1.4 受土地财政影响房地产非理性迅猛发展阶段(2004~2018) |
3.2 我国保障房与住房改革的互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 |
3.2.1 住房商品化试点与推进中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8) |
3.2.2 保障房体系伴随住房商品化全面实施而初步确立阶段(1998~2001) |
3.2.3 保障性安居工程随土地财政凸显而逐渐萎缩阶段(2002~2006) |
3.2.4 保障房体系重新确立并逐步完善阶段(2007~至今) |
3.3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模式改革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解释 |
3.3.1 政府引导市场: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局 |
3.3.2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
3.4 制度变迁解释:交易费用逻辑下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动 |
第4章 现实反思: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制度考察 |
4.1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现状与制度因素 |
4.1.1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现状剖释 |
4.1.2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因素探究 |
4.2 重建设轻后续管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偏差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4.2.1 厚此薄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后续管理的不平衡发展 |
4.2.2 问题的原因:认识偏差与制度障碍 |
4.2.3 问题的解释:交易成本影响决策与制度生成逻辑 |
4.3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悖论 |
4.3.1 “可负担性”成本控制与保障房制度可持续要求的悖论 |
4.3.2 产权“完整性”流转要求与产权“约束性”工具的悖论 |
4.3.3 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与导致更高生活工作成本的悖论 |
4.3.4 人口结构性流动与各地省、市、区“计划供给”的悖论 |
4.4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不足与城乡土地供给结构性矛盾 |
4.4.1 农村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不畅 |
4.4.2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成本问题与城乡土地供需结构性矛盾 |
4.5 旧模式与新要求:当前“政府引导市场”困境与制度变迁诉求 |
4.5.1 政府引导市场的管理困境 |
4.5.2 双向互动与动态变迁:保障房制度变革诉求 |
第5章 实证分析:供给有效性不足折射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契合度欠缺 |
5.1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宏观考察的实证检验 |
5.1.1 研究设计 |
5.1.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微观考察的实证分析 |
5.3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调查及统计分析 |
5.4 基于制度变迁的结果分析 |
第6章 个案分析: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制度突围典型模式 |
6.1 重庆“破除四重壁垒”模式 |
6.1.1 优惠政策突破人口流动壁垒 |
6.1.2 突破土地属性壁垒 |
6.1.3 突破住房品质差异壁垒 |
6.1.4 信息化平台突破后期管理壁垒 |
6.2 上海共有产权房模式 |
6.2.1 共有产权房制度及其目的 |
6.2.2 上海共有产权模式产生的背景 |
6.2.3 上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运行机制 |
6.3 江西省丰城市企业化经营模式 |
6.3.1 江西省丰城市保障性住房企业化运作模式背景 |
6.3.2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企业化运作及其意义 |
6.4 上述个案的制度变迁逻辑:“租”与“交易费用”引致制度变迁 |
第7章 “内生”与“外生”: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约因素两大关键点 |
7.1 外生制约因素: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环境条件 |
7.1.1 制度环境缺陷: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法制困惑 |
7.1.2 信息工具赋能不足:保障房制度运行交易成本降低的瓶颈 |
7.2 内生制约因素:产权、信用缺陷限制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
7.2.1 产权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核心制约因素 |
7.2.2 重要制约因素:信用问题与保障性住房各主体间金融需求矛盾 |
第8章 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设计 |
8.1 从“政府引导市场”到“市场引导政府”: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改革的总路向 |
8.1.1 “市场引导政府”内涵与意义 |
8.1.2 “市场引导政府”制度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
8.1.3 市场引导政府新模式视角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逻辑 |
8.2 完善法律与契约制度,营造保障房制度运行环境 |
8.2.1 完善法律制度 |
8.2.2 完善契约制度 |
8.3 土地产权改革“破局”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帕累托改进 |
8.3.1 以法制硬核强化集体主体性地位,形成政府与集体地权的制衡机制 |
8.3.2 落实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优化适应保障房市场的土地产权结构 |
8.3.3 实行土地指标交易,打破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理空间局限性 |
8.4 政府与市场互动:破解悖论以增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性” |
8.4.1 制度创新破解“重建设轻管理”的偏差:交易成本的分析 |
8.4.2 对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成本 |
8.4.3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把握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
8.4.4 产权与保障模式优化:形成“约束性”与“流转性”对立统一机制 |
8.4.5 复合产权结构:破解保障性住房信用不足与融资难之间矛盾 |
8.5 网络与大数据工具赋能:精准识别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问题 |
8.5.1 落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呼唤数字技术革命 |
8.5.2 多元数据平台建设措施,降低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 |
8.5.3 降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运行成本的管理信息系统设想 |
8.6 本章总结: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互动及其变迁的分析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2 研究现状 |
3 拟解决的问题及思路 |
第一章 高校房改房概况 |
1.1 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 |
1.2 房改房的界定 |
1.2.1 房改房与商品房 |
1.2.2 房改房与经济适用住房 |
1.2.3 房改房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
1.3 高校房改房产权类型 |
1.3.1 成本价房的完全产权 |
1.3.2 标准价房的不完全产权 |
1.3.3 高校房改房产权的特别规定 |
1.4 高校房改房问题现状 |
第二章 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分析 |
2.1 高校房改房的房屋所有权 |
2.2 高校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 |
2.3 合法权益受损害时的民事起诉权 |
第三章 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受损现状 |
3.1 附条件买卖合同对产权人处分权的损害 |
3.2 原价回购协议对产权人收益权的损害 |
3.3 实践中对房改房继承权的损害 |
3.3.1 已交房款但未进行不动产登记 |
3.3.2 已进行不动产登记 |
3.3.3 职工去世后以其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 |
3.4 划拨土地性质对产权人房屋处分权的限制 |
3.5 对产权人行使民事起诉权的影响 |
第四章 对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保障路径的探索 |
4.1 完善房改房法律制度 |
4.2 将房改房产权转为完整产权 |
4.3 从居住权角度解决房改房部分产权问题 |
4.4 明确高校房改房纠纷的法院受理范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房产税 |
2.1.2 房产税改革 |
2.2 基础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房产税历史沿革与现状概述 |
3.1 建国以来主要房产税收政策回顾 |
3.2 上海、重庆两地推行个人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回顾 |
3.2.1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的比较 |
3.2.2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工作效果评价 |
3.2.3 房产税试点效应没有得以充分发挥的原因 |
3.3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现状及问题 |
3.3.1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现状 |
3.3.2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再思考 |
第四章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 |
4.1 问卷调查法 |
4.1.1 调查对象 |
4.1.2 抽样方法 |
4.1.3 调查区域基本情况 |
4.1.4 调查对象特征情况 |
4.2 访谈法 |
4.2.1 访谈方式 |
4.2.2 访谈对象 |
4.3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统计结果总体分析 |
4.3.1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的认知 |
4.3.2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改革的态度和意愿 |
4.3.3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税制设计的意愿 |
4.4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统计结论 |
第五章 其他典型城市房产税制度借鉴与启示 |
5.1 新加坡市房产税收制度 |
5.2 香港市房产税税收制度 |
5.3 东京市房产税收制度 |
5.4 首尔市房产税收制度 |
5.5 其他城市房产税制度借鉴和启示 |
5.5.1 发挥房产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功能 |
5.5.2 建立完善可信的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5.5.3 合理设计房产税征管措施 |
第六章 完善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
6.1 充分发挥广州市各级政府自主性 |
6.2 推行自然人税收网格化管理 |
6.3 完善广州市房产登记和评估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技术路线、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技术路线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住房金融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一、住房金融相关理论 |
二、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三、居住选择相关理论 |
四、政策性金融制度对住房消费的影响的相关理论回顾 |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
一、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性文献 |
二、居住选择的一般性文献 |
第三节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特征事实 |
第一节 制度背景 |
一、试点阶段(1991年-1994年) |
二、推广阶段(1994年-1998年) |
三、制度确立阶段(1998年-2002年) |
四、制度完善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的宏观运行特征概况 |
一、历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增速 |
二、历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状况 |
三、历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状况 |
四、住房公积金机构管理概况和业务运行情况 |
五、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分析 |
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的基本分析 |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特征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差异 |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因素 |
第四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评价 |
一、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总体评价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问题 |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特征事实 |
一、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二、城镇居民参与住房公积金的收入差异 |
三、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房价水平 |
四、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年龄差异 |
五、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的教育程度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持久收入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三、住房公积金对家庭租买选择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调节和中介效应 |
一、教育程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二、住房价格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三、收入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第七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特征事实 |
一、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的历史变迁 |
二、参与住房公积金和非参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特征 |
三、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收入特征 |
四、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年龄差异 |
五、影响给居民居住区位的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PSM方法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异质性分析 |
三、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特征事实 |
一、商品性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
二、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镇居民的租房状况的差异 |
三、不同收入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四、不同年龄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五、不同就业身份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消费的影响:PSM方法 |
三、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租房消费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研究结论 |
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多套房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城镇居民拥有多套住房的事实特征 |
一、住房制度改革后居民多套房的发展 |
二、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三、住房改革制度前后家庭拥有多套房状况 |
四、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收入差异 |
五、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年龄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多套房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三、不同类型住房下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影响。 |
第五节 稳健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购房意愿的影响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研究结果和基本结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居住选择有积极影响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二节、政策建议 |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放宽公积金提取,合理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 |
二、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缴存,实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 |
三、建立完善地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主要内容、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主要内容 |
1.3.2 重点、难点和创新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的含义 |
2.1.2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与物业管理资金的区别 |
2.1.3 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范畴 |
2.2 基础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行政监督理论 |
第3章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
3.1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概况 |
3.2 G市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结余管理情况 |
3.2.1 资金归集情况 |
3.2.2 资金使用情况 |
3.2.3 资金结余管理现状 |
3.3 G市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收益和使用效益情况 |
3.3.1 资金保值增值收益情况 |
3.3.2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
第4章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
4.1.2 核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4.1.3 资金归集、管理和资金安全方面存在问题 |
4.1.4 资金保值增值及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4.2 G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
4.2.2 监管部门职责缺位、资金使用监管乏力 |
4.2.3 资金使用门槛高、审批程序复杂 |
4.2.4 资金管理效益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缺乏 |
第5章 加强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的路径分析 |
5.1 改进和完善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
5.2 强化城市房屋维修资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
5.3 完善和简化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和审批程序 |
5.4 健全房屋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机制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核心概念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2 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管理现状 |
2.1 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问题在D市的具体表现 |
2.1.1 巨大的房屋修缮量 |
2.1.2 房屋修缮资金的缺乏 |
2.2 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绩效管理的讨论 |
2.2.1 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难题的思考 |
2.2.2 欧盟通用绩效评估框架使用的可行性 |
3 基于欧盟通用绩效评估框架的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自评 |
3.1 自评准备工作 |
3.1.1 组建自评小组 |
3.1.2 开展问卷调查 |
3.1.3 针对欧盟通用绩效评估框架次级指标的证据整理 |
3.2 小组打分 |
3.3 自评报告 |
3.3.1 能动因素评述 |
3.3.2 结果因素评述 |
3.4 研究讨论 |
3.4.1 纵向管理的不完整 |
3.4.2 横向业务间缺乏沟通 |
4 针对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的对策思考 |
4.1 基于CAF的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设计 |
4.1.1 绩效管理的目标及对象 |
4.1.2 以欧盟通用绩效评估框架作为现阶段的绩效评估手段 |
4.1.3 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
4.1.4 绩效管理的实施步骤 |
4.1.5 房屋修缮管理与人事、财务管理的结合 |
4.2 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
4.2.1 部门领导的支持 |
4.2.2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文化 |
4.2.3 重视绩效沟通与反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B 调查问卷问题选项人数统计 |
附录C 证据整理 |
致谢 |
(7)基于间断均衡视角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性 |
第2章 概念、内涵和理论框架 |
2.1 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概念 |
2.2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内涵 |
2.2.1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主体、客体、目标、边界 |
2.2.2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时代价值:决定城市发展的未来 |
2.3 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理论框架 |
2.3.1 公共政策分析的间断均衡框架 |
2.3.2 间断均衡框架在我国政策变迁分析中的运用场景和研究评估 |
2.3.3 间断均衡框架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领域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
第3章 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回顾与评估 |
3.1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与间断均衡框架的相关性分析 |
3.2 基于间断均衡框架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阶段 |
3.2.1 均衡期:初期政策(1998——2008) |
3.2.2 均衡期:焦点事件引发新政策(2008——2016) |
3.2.3 间断期:根本性变化(2016——2018) |
第4章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主要动力 |
4.1 行政命令牵引:政策变迁的主要形式 |
4.2 焦点事件爆发:汶川大地震 |
4.3 宏观价值取向的改变:房住不炒的新定位 |
4.4 政府注意力转移:城市人口发展策略 |
第5章 研究结论及启示 |
5.1 间断均衡框架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的解释限度 |
5.2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 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动力的评估 |
5.4 借鉴国内先发城市经验、结合成都市实际的有关政策建议 |
5.4.1 继续沿用抑制投机的措施 |
5.4.2 根据人口情况合理确定住房供应结构和规模 |
5.4.3 加大住房保障领域的顶层制度设计 |
5.4.4 摆脱卖地困境:探索城市运营新方式 |
全文总结及局限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1.1998年——2018年国家层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2.1998年——2018年四川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3.1998年——2018年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清单 |
(8)全面的住房改革能促进住房平等吗?——来自贵阳市自然实验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一 引 言 |
二 理论分析及假设提出 |
(一) 对两种房改方案的简要剖析 |
(二) 研究假设的提出 |
1. 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更能提高城镇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购买意愿和住房水平。 |
2. 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更能刺激房地产开发投资。 |
3. 全面方式的房改方案下房价更稳定。 |
4. 全面方式房改方案下住房不平等的程度更低。 |
三 实 证研 究 |
(一) 房改方案对住房消费影响的实证 |
(二) 房改方案对房地产投资影响的实证 |
(三) 房改方案对房价影响的实证 |
(四) 房改方案对住房平等状况影响的实证 |
1. 模型与估计方法 |
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3. 房改方案对住房平等状况的影响:回归结果 |
4. 稳健性检验 |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
(9)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困境与出路 ——以扬州市黄金社区电厂宿舍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对象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理论意义 |
三、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单位大院文献综述 |
二、社区共同体文献综述 |
三、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文献综述 |
第一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单位大院 |
二、社区共同体 |
三、社区共同体营造 |
第二节 理论基础与实务步骤 |
一、社区赋权理论的由来 |
二、社区赋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三、社区赋权理论指导下的社区共同体营造实务步骤 |
四、社区赋权理论指导下的社区共同体营造路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本论文的创新与局限性 |
一、创新之处 |
二、局限之处 |
第二章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必要性、困境及其成因 |
第一节 电厂宿舍情况简介 |
一、房改前: 单位人构成的同质性“熟人社会” |
二、房改后: 单位人和社会人合成的异质化“半熟人社会” |
第二节 电厂宿舍营造社区共同体的必要性分析 |
一、社区治理的需要 |
二、电厂宿舍居民自我融入的需要 |
第三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困境及其成因 |
一、电厂宿舍面临的社区共同体营造困境 |
二、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困境的成因分析 |
第三章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计划及其过程 |
第一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计划 |
一、唤起意识计划 |
二、协助增能计划 |
三、社会参与计划 |
第二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计划的实施 |
一、改造公共空间承载丰富文体活动 |
二、成立各类“自组织”推动民主自治 |
三、多方参与提供优质公共事务服务 |
第四章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评估与反思 |
第一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过程评估 |
一、活动开展的流畅性 |
二、居民参与的活跃度 |
三、社区工作者的角色转变 |
第二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结果评估 |
一、居民对小区改造的满意度 |
二、居民对社区的认可度 |
三、邻里关系改善情况 |
四、居民自治情况 |
第三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不足之处 |
一、文化共同体建设缺乏层次和持续动力 |
二、社区参与不足缺乏主动性 |
三、社会组织工作尚未走上正轨 |
四、尚未形成规范的民主协商机制 |
第五章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电厂宿舍社区共同体营造的结论 |
一、研究结果 |
二、后续之路 |
第二节 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建议 |
一、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指南 |
二、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注意事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扬州发电厂宿舍盐厅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10)“98房改”的历史与社会影响:基于利益分化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单位制情境下的城市住房制度与住房差异 |
1.计划经济时期城镇住房福利体系及其改革探索 |
2.“98房改”之前城镇居民住房差异及其决定因素 |
二、“98房改”过程与住房利益分化 |
1.“98房改”过程及其发展变化 |
2.“98房改”过程中的住房利益分化 |
三、“98房改”的后续社会影响 |
四、结 语 |
四、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D]. 张旭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高校房改房产权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 曹雨. 广西大学, 2020(07)
- [3]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D]. 程文浩.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D]. 张燕燕.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5]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以G市为例[D]. 程光亮. 南昌大学, 2020(01)
- [6]D市直管公房房屋修缮部门绩效管理研究[D]. 隋荣欣.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7]基于间断均衡视角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迁研究[D]. 张煜然.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8]全面的住房改革能促进住房平等吗?——来自贵阳市自然实验的证据[J]. 夏西,郑亮.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3)
- [9]单位大院社区共同体营造的困境与出路 ——以扬州市黄金社区电厂宿舍为例[D]. 朱云龙. 扬州大学, 2020(05)
- [10]“98房改”的历史与社会影响:基于利益分化的视角[J]. 方长春.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