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论文文献综述)
姜雪[1](2021)在《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印度理工学院作为印度政府创建的国家重点学院典型代表,是印度高等教育系统重要创新和改革的产物。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教育在印度国内首屈一指,在世界范围内影响较大,培养出一大批享誉世界的高级计算机人才,成为众多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竞相招揽的对象。计算机人才从诞生、成长再到壮大的培养过程与其计算机学科从创立、发展再到崛起并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学科的历史进程保持一致。中国和印度两国在国情和历史发展背景方面较为相似,与欧美发达国家名列前茅的世界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相比,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成长路径对我国高等教育创建一流学科,成功进行计算机教育,有效发挥计算机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及文献研究法,由点到面,从纵向到横向尝试对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发展历程进行立体化、系统化的梳理与剖析。从学科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出发,以时间为线索,探寻其学术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管理体制及社会服务等学科建设必要要素的特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归纳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建设经验,指出学科建设中的不足之处,明确对我国建设一流学科的历史价值。以1963年印度理工学院坎普尔分校计算机中心的成立为主要标志,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正式创立。1963年至1982年是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早期发展阶段,计算机中心、电气工程系和数学系开展了一系列的计算机教育与研究活动。1983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正式成立,由此,计算机学科拥有了规范化的学术平台,学术项目更加丰富。同时,以计算机应用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的确立也推动了学科的蓬勃发展与快速崛起。从计算机学科创立伊始,印度政府就在国家财政支出和国家政策方面对其给予了大力支持。20世纪80年代,在财政及政策的双重保障下,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在学术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建设举措,迅速成长为印度国内一流的计算机学科。1992年,“创新与技术转移基金会”在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正式成立,标志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进入产教融合、产学研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角度考查,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积极承担国家级政府资助及企业咨询项目的举措不但与国家科技政策及国家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还促进了企业与高校协同发展、校企协同育人的学科发展新模式的产生。在世界信息革命浪潮的推动及印度政府制定的建设信息技术产业超级大国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不断发展完善稳步提升,培养的尖端计算机人才在国际知名计算机企业崭露头角。从学科建设的必要要素出发归纳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是十分必要的。学科的快速发展无外乎是内外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外部因素而言,国际环境中有世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计算机革命浪潮的推动,国内环境有印度政府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科技战略,特别是建设计算机超级大国目标的指引;就内部因素而言,印度理工学院从学科平台、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学科制度以及社会服务等若干学科建设的必要要素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发展。本文最后总结出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发展的原因:紧跟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明确计算机学科发展定位;注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促进以计算机学科为基础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学科可持续发展;善于利用国际援助并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为学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近年来,学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如下问题:印度政府过多干预,削弱学术自治权;优秀师资数量增长与学科稳步提升存在失衡现象;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总量不足,阻碍国际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然而,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原则,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艾野[2](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肖雄[3](2021)在《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研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十七年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的针灸推广运动从开始实施到广泛普及的历史进程,勾勒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结合时代背景、政治动因、社会环境等进行历史分期研究,探讨不同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的阶段性特点;剖析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起伏的原因及国家力量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并对运动中的典型事例进行个案研究;全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相关卫生政策的制定和针灸(中医)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参考。方法:在掌握丰富史料和文献材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的针灸推广运动全过程进行系统考察,力求再现“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历史面貌。同时,结合这一时期政治动因、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变迁,采用分析归纳法、比较研究法和数据统计法等,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的发生原因、主要内容和阶段性特色进行研究;并运用个案研究法、历史考据法对针灸推广运动中产生的技术革新和典型临床运用进行分析考察。成果: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置于宏大历史叙事角度下,分析领导组织力量、参与群体、学习内容、推广方式诸要素,全面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客观再现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史实。确定了针灸推广运动开始的时间与标志性事件;将推广运动分为四个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初期(1951年2月《人民日报》发出号召至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之前)、中期(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后至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前)、高潮期(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至1962年底)和后期(1963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并分别客观分析、总结了各时期的阶段性特色和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并普及使用的电针、水针、耳针、梅花针四种典型新针法和针灸治疗疟疾、针灸治疗血吸虫病、针刺治疗阑尾炎、针刺治疗聋哑四项典型临床运用进行个案研究和历史考证。重新梳理了电针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与推广情况,水针发明过程、代表人物及推广情况,耳针被介绍至国内并被推广和经典化的过程,梅花针的发明、推广应用与更名争议等。从国家政策和卫生建设需要的角度分析研究针灸推广治疗疟疾和血吸虫病的史实;梳理了针刺治疗阑尾炎的历史进程;并对针刺治疗聋哑的发明情况、政治推动因素等进行了考察。同时,对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的“针灸休克”治疗精神病、首例针刺麻醉的学术争议以及“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对“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历史研究。从国家建设、政治领导、针灸特质等角度深度剖析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总结归纳了针灸推广运动的政治特点和组织特点;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对不同参与群体在思想意识、政治品格和医学认知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对当代针灸发展和国家卫生建设的影响;客观总结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论:“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中医药参与卫生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典型事例,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环境下呈现出阶段性特色和数次高潮起伏。其不仅是一项卫生工作,振兴并重塑了中国针灸学和当代针灸业;更被上升为国家行为和政治任务,产生了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新中国卫生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和针灸疗法“多、快、好、省”的特质是这场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采用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以及大力开展群众性运动是针灸推广运动的主要特点。通过针灸推广运动,针灸医师接受了社会主义政治规训和现代医学知识,改变了传统从业与受业方式;西医接受了政治身份的重新塑造,培养了无产阶级政治品格,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待中医的态度;普通民众增强了对针灸的认知,基层、边远地区人民的卫生健康得以有更多医疗保障。针灸推广运动也影响了疗法自身的形塑,使针灸学走向科学化、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为当代针灸的传承发展和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参与构建了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基本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的卫生面貌,有助于强化政治宣传,巩固国家治理。其历史经验在于: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其历史教训提示:医学技术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同时应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行政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研究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有助于深化考察中共领导下的中医工作和新中国卫生事业建设,可为当代针灸及医疗卫生技术的进一步普及、中医工作开展和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参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参考。
孙千[4](202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研究》文中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党内法规建设初创、发展和提升的时期。这一时期,党内法规的出现不仅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思想的展现,而且是对布尔什维克党内法规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更是出于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党内法规建设历经建党初期的初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发展、全面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提升三个阶段,积累了丰富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也给新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以启发,理性看待这一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既要看到它发挥的重要历史作用,加强了党的自身建设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也要指出它形式上和内容上存在的缺陷;党内法规建设要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相结合,要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协调,要与实际发展情况相统一,修改和完善党内法规,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曹瀚予[5](2021)在《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地方法之制定、修缮以及运行实践中,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士或许已经觉察到一种现象,即由地方立法直接推动的地方治理乃至国家治理和制度革新,无论是在专家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务工作者基于立法经验和实践建议建言中,会经常提到几个未能解决的难题:“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立法的创新性不足、立地方立法边界不明、“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等,而这些难题都与地方立法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创制性立法有关。如果将我国整个立法体制视作一个国度,中央立法就是这个国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统摄管理整个立法国度,制定基本政策,把握发展方向,地方立法则扮演着“执行者”和“协助者”的角色。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地方立法起着“上通下达”的重要作用:协助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中央立法在地方的有效执行、解决中央立法无法独力处理或暂时不宜处理的问题、解决理应由地方自主处理的问题、为中央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但随着改革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尤其在进入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时期,社会关系愈发复杂,急需新的规则去规范约束,此时国家对地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总结过往经验、肯定已有做法,而是要求其在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执行性立法的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有引领意义的创制性立法。倘若地方立法丧失了创制性,只作为中央立法的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就丧失了其地方性的本质属性。如此,地方立法增加了一个“改革者”、“实验田”的角色。创制性立法作为一种立法类型和立法现象,客观地存在于地方立法之过程中,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并未引起诸多学者之关注。诸学者所提创制性立法仅是为论证其他主题之需要,而附带说明或借鉴思考,无意作科学周延之诠释,且很多时候将“创制性立法”理解为“立法的创新性”。实际上,在学术研究和立法实践中,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存在区别的,创制性立法既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属性,又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类型。将其视作一种立法属性时,“创制性”等同于“创新性”,”“创制性立法”亦即“具有创新性的立法”。就地方立法而言,创制(新)性是一项基本特征,一部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相较上位法若没有丝毫创制,则其必要性势必受到质疑,也很难通过备审制度的监督。此时的地方立法根据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先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试验性立法、自主性立法等不同立法类型,即便在执行性法规中也会存在“创制性条款”,从而具备执行性和创制性双重属性,都可以一定程度超出上位法规定的范围。而将其视为立法类型时,创制性立法是与执行性立法相对应的概念,“创制”的涵义在于“创设”、“增设”,以立法目的和立法内容为划分标准,地方立法仅包括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两种类型。地方创制性立法是指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为了弥补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空白或不足,解决地方出现的具体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就不存在上位法或上位法尚未规定的事项,运用自主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的活动。在从当前各地地方权力机关开展的立法活动境况来看,创制性立法已经成为我国地方立法发展的一个鲜明倾向。与执行性立法相比,创制性立法更能体现地方立法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作为近年来地方立法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力量,必然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依据。其理论依据主要包括了试验治理理论、国家试错策略论、地方制度竞争论、地方性知识理论、地方法治观理论等诸多法学理论和国家政策。但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创制性立法缺乏统一且完整的判定标准。目前已有的研究对创制性立法的区分大致可以从法对制度和权利的设定、上位法依据、依附关系三种角度出发,但这三种观点都有所欠缺,无论是从逻辑行还是操作性上,很难明确合理地将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区分开。将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结合来看,判断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中的具体条款,可以通过依据性标准、创制性标准以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三个标准进行认定。而这三个标准又可以通过诸多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予以判断:依据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名称和法源条款进行判断;创制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权利性条款、义务性条款以及责任性条款加以判断;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可以通过立法目的条款和法规内容整体把握。这些标准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很难仅通过其中某一单独标准对地方创制性立法进行准确判断,必须将三个标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才能更好地对地方立法的属性进行判断。我们可以按照创制性立法的三个判断标准将创制性立法进行分类:按照依据性标准可以分成整体型创制和部分型创制,或者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其中后者可以看作是部分型创制的下级分类,这两种分类四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立法整部法规或具体条款与上位法的关联性;按照创制新的权利义务性标准,可以分成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这两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性法规中具体的创制内容;按照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可以分成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表现的是地方立法主体创制性立法的目的是“管理地方性事务”还是“先行先试”,其中自主性立法对应的是地方事务型创制,先行性立法对应的是先行先试型创制。基于无知论的假设和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哲学立场,任何人试图通过理性分析建构出比由经济社会演化而来得更有效的规则,都是不可能的。通过对山东省和几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实践进行考察剖析后可以发现,目前的地方创制性立法正面临着“形式增长”、“地方”着力不足、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不匹配、“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合法性质疑等困境。出现诸多问题的症结在于央地立法权限的分配问题,包括传统理解下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张力、创制边界模糊、创制能力短缺、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矛盾、创新试验与既有法制的冲突。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创制性立法亦是如此。面对以上如此困境,地方立法机关首先应从理论观念上进行革新,主要包括了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等。除了通过理念革新外,在新时期下还应当重视大数据技术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应用,切实提高地方创制能力外,例如提升创制性立法的公众参与能力、立法后评估水平等,同时还需完善监督和防范机制来防止地方立法权的滥用。
刘彦[6](2020)在《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秩序井然、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繁荣和昌盛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始终把善治良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准绳和目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落脚点,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事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以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为题,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探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进路径。纵览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其独特领导魅力和力量,通过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街居制和农村社会的互助组、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把中国从“一盘散沙”的分散社会组织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社会,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治理时期,中国基层社会创造出许多奇迹和创举,向世人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路径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中国基层社会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标志,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道路,城市基层社会的去单位化与市场化与时偕行。随着基层社会去组织化发展,社会原子化、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平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执政理念,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能力,如何把中国人民再组织化成为新时代中国安邦治国的重大课题。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强大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思想内涵,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本文以组织化、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为分析框架,将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三个发展阶段,分析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形成的历史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演进的过程,总结并反思了不同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所取得的成效与局限,最后,对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进行总结与凝练。论文内容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阐释。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解读与界定,厘清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核心概念,避免在概念使用时的误解,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演进与史情、世情、国情、党情息息相关,本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从社会组织化视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并结合调查研究法和个案访谈法论证了各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演进,总结成效并反思局限;第五部分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总结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以期待给人以启示。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党和人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体智慧,是对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的总体概括。
杨薇[7](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文中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与愿景,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中国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是2013年提出的,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经历了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本研究选取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等五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典型代表,主要通过历史研究、口述历史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外交关系、教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呈现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个国家之间留学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立体影像。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根据国内和国外两个立足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留学生教育,可以分为向国外派出留学生和接收来华留学生两大分支领域,既有在教育政策指导下发展的共通性,也有遵循各自轨迹发展的独立性。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大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以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等具有标志意义的史实,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划分为“重新起步时期”、“深化改革时期”和“加速发展时期”三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和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留学生个体在时代大潮中的经历等不同角度,客观呈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通过对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回溯,本研究得出以下认识:40年来,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始终贯穿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进程;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前提条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自身的教育水平是与我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合作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的变化和教育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整体统筹规划、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再回归统筹兼顾趋势的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政策取向。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了留学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整体的法制化进程;认识到来华留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市场属性、是教育服务贸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可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留学生教育置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之中,置于世界高等教育的竞争之中,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快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需要统筹派出和接收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衡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留学生教育,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教育的多重功能,不断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筑“民心相通”的教育之路。
葛俊良[8](2020)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协商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由依靠政府威权解决问题向主体间达成合意的过程转变。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引导利益相关方理性互动,形成政策建议,有助于强化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而可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试图回答地方政府如何影响和塑造环境协商治理实践以及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如何具体运行这两个关键问题。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进行宏观层面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和比较不同环境治理范式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现状,着重探讨协商治理与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网络化治理等环境治理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为协商治理是环境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性范式。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议题属性和协商主体间关系标准,将国内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划分为回应型、自治型、咨询型和监督型四种类型,并分别阐述其议题属性、协商功能、社会参与形式和制度化平台等。根据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协商治理的利益动机,本研究从议题边界、功能定位、参与主体、程序流程和协商方式五个角度剖析国内环境协商治理的实践取向,指出其兼具公共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治理动机,但基于治理有效性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性取向更为明显。协商民主对公共理性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决特定环境问题、规范公众参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组织机构职能、提供环境政策咨询和推动环境政策落实等工具性的协商动机所取代。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民主协商的重心停留在治理层面,聚焦于包括环境议题在内的社会民生事务,注重对社会各阶层意见和诉求的包容、吸纳和整合。通过协商民主与地方或基层治理的整合,以推动社会的动员、整合和合作,进而达成有效治理的目标,这也是协商民主本土化实践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的这种工具性取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Z省J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协商主体的行为逻辑、主体间相互关系和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等问题的阐述,勾勒出J市环境协商治理的整体图景;并采用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从环境协商议题、环境协商策略和环境协商成效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环境协商平台的搭建和协商参与者的挑选,体现出党委领导、利益相关和便于治理的原则;环境协商议题设置的关键在于响应者响应的有效性与积极性;公共性环境治理主体会根据具体协商情境,选取恰当的协商策略并加以组合式运用,使之与环境协商议题的特征相匹配;从所选案例来看,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比较好的治理绩效,而环境协商治理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协商策略运用以及这两者间的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
孙东山[9](2020)在《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是马克思结合十九世纪欧洲工人运动实践经验所创立的科学国家管理理论。他基于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国家的历史、本质及职能等基本问题进行系统阐述,而且结合巴黎公社的国家实验,阐明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理论的基本性质、依靠主体、过渡形态等。深入挖掘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丰富内涵,有助于推动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中国化,坚持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采用文本与文献结合研究法、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梳理马克思原着中关于国家本质、国家消亡、国家职能等代表性观点。在此基础上,尝试构建马克思关于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体系,继而探讨其理论定位及主要治理模式,从而更好的服务于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中国化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本文基本结构共分为六章。论文的主要思路为:第一章,绪论部分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及框架等。第二章,是对马克思相关原着进行爬梳剔抉,以梳理出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渊源。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具有深刻的十九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痕迹,欧洲社会内部资本矛盾的不可调和以及无产阶级运动的蓬勃兴起,为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经济条件和阶级基础。此外,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国家有机体论,德国古典哲学家的国家中心理论,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治理思想为马克思思考国家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素材。在上述基础上马克思科学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理论武器创立了无产阶级的国家治理思想。第三章,主要围绕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思想历程及逻辑演进进行讨论。马克思关于国家治理思想的诞生,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成熟的理论。这是因为19世纪无产阶级关于国家治理的实践经验并不充足,有限的革命实践(如巴黎公社)并不足以为马克思思考国家治理思想提供丰富的实践案例,当然也不能检验其理论的真伪。但马克思关于国家本质等基本问题的思考规定了无产阶级国家治理思想发展的方向。具体来说,马克思关于国家本质的规定揭示其国家治理思想的阶级属性(即无产阶级国家治理思想);马克思对于资产阶级国家治理理论的批判揭示其国家治理的人民性;而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治理构想则孕育了未来无产阶级掌权后的国家形态。从思想史角度来看,马克思国家治理经历了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批判;无产阶级专政及其构想;国家权力的社会化;未来国家治理中人的生存状态四个发展阶段。第四章,是对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主要内容及实践构想进行科学的解释,不仅阐释了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概述,还对其特点进行分析。同时也对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基础做了挖掘,挖掘出核心观点和要素条件。并对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中的治理模式进行梳理和甄别,分析出治理的社会形态和基本方式。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从国家的阶级本质出发,分析无产阶级专政取代资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阶级统治、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主权、国家职能等,它们共同构成国家治理思想的雏形。尽管马克思并没有以国家治理来界定其相关国家理论,但马克思关于国家主权、治权等问题的思考已经孕育现代意义上国家治理的“胚胎”。马克思基于有限的革命经验和丰富的理论储备,创造性的构想无产阶级阶级国家治理理论,后来欧洲及亚洲无产阶级革命实践证明,马克思这一实践构想具备非常科学的战略远见。第五章,主要阐释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定位及其治理模式。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是一种不断吸取各种科学理论成分而逐步丰富完善自身的“活”理论,这是马克思关国家治理思想最重要的理论品质。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同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相比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即从(国家-社会)互动关系角度解释国家的形成、发展及灭亡全过程。具体来说马克思国家治理理论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管理国家的主导思想,随着(国家-社会)关系变化始终处于不断调整变化之中。为此,需要探究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共同体之间关系,以及探讨它与无产阶级专政之间的关联,并讨论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之中的社会结构分析。从这些方面来拓展分析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定位。并加以分析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之中的治理模式。第六章,介绍了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在中国实践与运用的探索过程。以及讨论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启示。在以马克思自身的国家观与国家治理思想之间的关系做分析前提,来分析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中国的国家合理相互契合之处,来梳理和分析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中国化实践成果,这样更能清晰勾勒出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中国化的实践性表达。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从战略层面综合设计国家治理体系及能力的实现路径:民主巩固水平、资源汲取能力、制度治理水平、基层渗透能力以及国家学习能力现代化。结语部分概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及主要观点,着重阐释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及实践意义。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是马克思理论体系之中重要组成部分,深入理解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推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大的启发之用。
陈志铅[10](2020)在《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中指出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古代社会,作为一种技艺传承的方式和从业准入资格,学徒制一般是在行会等团体的组织监督下,由师傅与学徒家长签订《学徒协议》,由师傅向学徒传授技能,经考核合格的学徒获得具体行业的从业资格。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学徒制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已不再是一种从业资格的获得,但仍旧是技能培训的重要方式。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曾经创造出举世瞩目的工业文明,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是英国在世界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不二法门,学徒制为劳动力水平的提升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英国的学徒制起源于中世纪,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历经行会学徒制的辉煌,遭受工业革命打击后的没落,却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英国学徒制凭借顽强的生命力,重回世人眼前。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后,已经形成了结构完整,层次明晰的体系。囊括了准学徒制、青年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学位学徒制和成人学徒制等各种类型的学徒制。论文主要探讨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学徒制发展的历史过程。将这一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干预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本阶段英国政府通过颁布《1964年产业培训法》设立产业培训委员会,开始对学徒制的发展进行初步干预;放任自流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撒切尔夫人的上台,英国政府开始将解决青年人就业问题作为技能培训的重要目的,学徒制受到冷落,进入“自生自灭”状态;政府主导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政府意识到以就业为目的的技能培训不利于建设高水平的劳动力队伍,决心通过主导学徒制的发展来提升劳工素质;雇主主导阶段(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政府主导学徒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带来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学徒制的发展,政府认为有必要将主导权交给雇主。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职业教育与培训理念的更新换代,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加强,英国现代学徒制为广大青年拓宽了工作本位学习的路径,成为他们学习知识与提升技能的纽带,有效地将国家发展战略、劳动力技能训练与雇主需求结合在一起,较好地满足国家、雇主和学徒的发展需要。尽管中英两国制度不同,文化各异,但英国在学徒制发展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我国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借鉴与关注。
二、浙江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浙江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发端奠基: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与早期发展(1963—1982 年)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的背景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创立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逐步扩展与完善 |
二、汇集国内外优秀学者组建高水平师资队伍 |
三、确立以计算机基础理论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
五、争取国际援助为学科发展提供硬件与资金支持 |
六、开展学科治理体制建设,为学科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
七、积极开展计算机社会咨询服务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取得的成效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早期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国内一流: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快速崛起(1983—1991 年)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的背景 |
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蓬勃开展 |
二、“计算机总理”拉吉夫·甘地带领印度迈向信息时代的决心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的专业化发展 |
二、构建以学术认同为基础的内聚性学术团队 |
三、确立以计算机应用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实践型计算机人才培养为中心 |
五、不断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 |
六、完善五级管理体制确保管理自治与学术自由 |
七、实施学校计算机素养与学习提升计划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取得的成效 |
二、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崛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国际知名: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的稳步提升(1992 年—至今)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背景 |
一、世界信息革命浪潮的推动 |
二、印度领导人建立信息产业超级大国战略目标的指引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举措 |
一、计算机学科学术平台及设施的现代化更新 |
二、构建以探索学科核心领域为目标的传承性学术团队 |
三、确立以计算机前沿领域研究为主导的科学研究方向 |
四、以创新性复合型计算机人才培养为中心 |
五、积极提升计算机学科国际学术交流话语权 |
六、实施旨在提升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本科学术项目审查评估 |
七、承担国家级计算机系统和程序研发项目,不断深化国际合作 |
第三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一、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取得的成效 |
二、计算机学科稳步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的省思 |
第一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快速发展的原因 |
一、紧跟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明确计算机学科发展定位 |
二、注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学科快速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
三、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计算机学科可持续发展 |
四、善于利用国际援助并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
五、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为学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
第二节 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发展中的问题 |
一、学科发展后期印度政府过多干预,削弱了学术自治权 |
二、学科发展后期优秀师资数量增长与学科稳步提升存在失衡现象 |
三、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总量不足,阻碍国际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 |
附录1 专有名词简称、全称及中译表 |
附录2 信息技术领域印度理工学院知名校友代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论文难点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2.1 系列概念 |
2.1.1 法治 |
2.1.2 法治与人治 |
2.1.3 法治与德治 |
2.1.4 法治与法制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2.3.1 依宪治国 |
2.3.2 依法执政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3)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一) 选题依据 |
(二) 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新中国“十七年” |
(二) 针灸与针灸推广 |
(三) 运动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对象与内容 |
(二)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材料 |
(一) 材料来源 |
(二) 材料的甄选 |
五、国内外研究进展述评 |
(一) 当代针灸史研究现状 |
(二) 当代中医史研究现状 |
(三) 当代医疗社会史(医学发展与政治方向)研究现状 |
(四) 简要评议 |
第一章 楔子:近代针灸境遇的不同面向 |
第一节 针灸生存危机与业者自强举措 |
一、民国政府统治下针灸生存危机频现 |
二、针灸业者尝试“科学化”革新 |
第二节 中共领导下普及针灸的尝试 |
一、毛泽东重视发挥中医力量 |
二、中共领导下根据地及军队普及针灸的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曲折行进:针灸推广运动的初期 |
第一节 新中国“针灸推广”的提出 |
一、卫生部确立“团结中西医”方针 |
二、《人民日报》揭开针灸推广帷幕 |
第二节 针灸疗法实验所探索推广针灸 |
一、在北京先行培训针灸师资 |
二、在多地推广针灸培训模式 |
三、针灸疗法实验所推广针灸的成效 |
第三节 针灸推广在国内的初步实践 |
一、针灸教学开始普及 |
二、组织针灸医师开展临床工作 |
第四节 新针灸学:推广初期的核心内容 |
一、“新针灸学”的学术特点 |
二、“新针灸学”的推广情况 |
第五节 针灸推广初期的成效与困难 |
一、针灸推广初期取得的成绩 |
二、针灸推广初期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步入正轨:针灸推广运动的中期 |
第一节 中医政策调整,针灸推广迎来新阶段 |
第二节 推广针灸的四大主要途径 |
一、西医学习针灸 |
二、改进中医针灸教育 |
三、培训基层卫生人员掌握针灸技术 |
四、“中医带徒弟”助力培养针灸人才 |
第三节 典型事例:江苏省针灸推广与教学革新 |
一、分设中、西医班级培养针灸师资 |
二、开展短期针灸巡回教学,培养校外医务人员 |
三、承担委托教学任务,培养更多针灸人才 |
四、编写《针灸学》,为统编针灸教材确立范式 |
第四节 推广中期的主要成效:临床应用取得进展 |
一、应用范围扩大,治疗病种增加 |
二、推动献方工作,发掘民间针灸 |
第五节 推广中期潜在的问题与新的趋势 |
一、中、西医间的龃龉与“整风运动” |
二、“技术革命”催生针灸新方向,“跃进”苗头初现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跃进”与“革命”:针灸推广运动的高潮 |
第一节 “大跃进”历史背景下的针灸推广 |
一、“大跃进”正式发动,《健康报》呼吁进一步推广针灸 |
二、河北省开展“普及针灸”群众运动 |
三、保定会议组织中医药界“大跃进” |
第二节 “人人学会针灸” |
一、学习主体:干部带头,医务人员广泛参与 |
二、学习形式及主要内容 |
三、针灸出版物大量涌现 |
第三节 掀起针灸“技术革命” |
一、以“土”为主的医药卫生技术革命 |
二、积极开展针灸经络科学研究 |
三、新式针法与器具大量涌现 |
第四节 针灸“跃进”的高潮与后续 |
一、针灸“跃进”达到高潮 |
二、形势发生变化,针灸工作转入调整阶段 |
第五节 “大跃进”时期针灸推广的特点 |
一、强调党的领导,政治挂帅 |
二、提倡短期速成,大放“卫星” |
三、开展群众运动,影响广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面向农村:针灸推广运动的后期 |
第一节 “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 |
一、卫生工作新方向 |
二、毛泽东发布“六·二六”指示 |
第二节 农村成为针灸推广重点场域 |
一、鲁之俊重提针灸推广 |
二、山西省在农村推广针灸的经验 |
第三节 农村地区针灸推广的具体情况 |
一、针灸推广的培养对象与师资力量 |
二、针灸推广的主要传授形式 |
三、针灸推广的主要学习内容 |
四、在农村推广针灸的成效与影响 |
第四节 城镇针灸教育与科学研究趋于规范 |
一、针灸教育进一步普及与规范 |
二、针灸在科技领域的发展 |
三、针灸学术交流活跃,政府加强统一领导 |
第五节 针灸推广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 |
一、赤脚医生与针灸术在农村的继续传播 |
二、新针疗法的出现与普及 |
三、针刺麻醉热潮出现及后续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创新针术 |
第一节 电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二节 水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三节 耳针在国内的推广与经典化 |
一、临床普及耳针运用 |
二、围绕耳针的技术革新 |
三、耳针的经典化过程 |
第四节 梅花针的发明与推广 |
一、孙惠卿与“刺激神经疗法” |
二、在各地的推广: 以上海市和江西省为例 |
三、推广中的争议——“梅花针”之名 |
第七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典型应用 |
第一节 针灸治疗疟疾 |
一、1956年前针灸治疟的使用情况 |
二、1956年后针灸治疟在各地推广 |
三、针灸治疟的后续发展 |
第二节 针灸治疗血吸虫病 |
一、严峻疫情要求中西医合作治疗 |
二、推广针灸用于血吸虫病防治 |
三、“血防大跃进”中针灸推广的高潮及后续 |
第三节 针灸治疗阑尾炎 |
一、针灸治疗阑尾炎的缘起与演进 |
二、推广中关于针刺治疗机理的研究与讨论 |
三、推动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研究 |
第四节 针刺治疗聋哑 |
一、吴芝升等人初试针治聋哑 |
二、“大跃进”时期针治聋哑迎来高潮 |
三、推广针治聋哑高潮下的问题 |
第八章 分析与讨论 |
第一节 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 |
一、新中国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 |
二、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 |
三、针灸疗法具备大范围推广的特质 |
第二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特点 |
一、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 |
二、采用自上而下、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 |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运动 |
第三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影响 |
一、对参与群体的影响 |
二、对当代针灸学形塑的影响 |
三、对针灸普及和中医工作的影响 |
四、对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影响 |
第四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
一、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 |
二、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 |
三、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 |
四、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
结语 |
一、本研究创新之处与主要成果 |
二、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群众迫切要求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2: 《有组织地研究与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3: 《认真地学习和推行针灸疗法》 |
附录4: 《进一步学习推广针灸》 |
附录5: 《广东省卫生厅召开的农村中医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与课题与获奖情况 |
致谢 |
附件 |
(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小结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难点及可能的创新 |
1.4.1 研究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
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来源与现实条件 |
2.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来源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1.2 列宁党内法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现实条件 |
3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进程 |
3.1 建党初期:党内法规建设的初创 |
3.1.1 制定和修订党的章程 |
3.1.2 规范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
3.1.3 初步建立起党内监督机制 |
3.1.4 规定党的具体任务 |
3.2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发展 |
3.2.1 修订党的章程 |
3.2.2 改革党的组织制度 |
3.2.3 重视党的宣传教育 |
3.2.4 加强军队党的建设 |
3.2.5 创立党内巡视制度 |
3.3 全面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提升 |
3.3.1 修订新党章 |
3.3.2 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 |
3.3.3 推进宣传教育工作 |
3.3.4 严明党的纪律 |
3.3.5 加强组织建设 |
3.3.6 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
4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积极影响与若干缺憾 |
4.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作用 |
4.1.1 加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自身建设 |
4.1.2 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
4.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基本经验 |
4.2.1 重视党内法规建设 |
4.2.2 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4.2.3 因时因势作出修改和完善 |
4.2.4 将党内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
4.3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若干缺憾 |
4.3.1 形式上有缺陷,体系化不足 |
4.3.2 内容上有缺陷,稳定性不足 |
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的现实意义与当代启示 |
5.1 理性看待党内法规的价值和缺陷 |
5.2 修改和完善党内法规 |
5.3 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5)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的述评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三、结构安排与方法选择 |
(一) 结构安排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对象的限定 |
第一章 地方立法的创新难题 |
一、“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 |
二、“不抵触原则”的判断标准模糊 |
三、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存在争议 |
四、“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 |
第二章 创制性立法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创制性立法的概念界分 |
(一) 创制性立法的概念诠释 |
(二) 立法中“创制”涵义的多重性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辨析与定位 |
(一) 地方立法的类型划分 |
(二) 创制性立法的对应概念: 执行性立法 |
(三) 创制性立法的相近概念辨析 |
(四) 创制性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定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 试验治理理论与国家试错策略论 |
(二) 地方制度竞争理论 |
(三) 地方性知识理论 |
(四) 地方法治观念理论 |
第三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与创制维度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标准 |
(一) 依据性标准 |
(二) 创制性标准 |
(三) 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方法 |
(一) 法的非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二) 法的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类型 |
(一) 整体型创制与部分型创制 |
(二) 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 |
(三) 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 |
(四) 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创制维度 |
(一) 对权力的创制 |
(二) 对权利的创制 |
(三) 对义务的创制 |
(四) 对责任的创制 |
第四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现实境遇 |
一、山东省创制性立法的现状考察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数量和层级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领域和事项 |
(三) 地方性法规的创制程度 |
(四)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体例结构考察 |
二、立法事实与制度设计出现偏差 |
(一) 创制性立法的“形式增长” |
(二) 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 |
(三) 立法的“地方”着力不足 |
(四) 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选择不匹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暴露出的法治化困境 |
(一) 传统理解下的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 |
(二) 创制边界模糊与创制能力短缺 |
(三) 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张力 |
(四) 传统立法技术与数据转型的脱节 |
第五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规范上的边界厘正 |
一、省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基本底限: 中央立法保留之外 |
(二) 外在界限: 不与上位法抵触 |
(三) 内在界限: 地方性事务 |
(四) 特殊限制: 行政立法的限制 |
二、设区的市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三类具体立法事项限制 |
(二) “等方面事项”限制 |
(三) 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专有创制空间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下的“不抵触”原则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行政行为的设置权限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空间的适度释放 |
第六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上的效果改进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念革新 |
(一) 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 |
(二) 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 |
(三) 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 |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创制性立法公众参与水平 |
(一)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技术优势 |
(二) 大数据在立法公众参与中的应用趋势 |
(三)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瓶颈制约 |
(四)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领域的建议 |
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 |
(一) 传统立法后评估技术存在的问题 |
(二)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 |
(三)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可行性 |
四、完善创制性立法的监督和防范机制 |
(一) 完善设区的市立法报批制度 |
(二) 合理选择立法的体例结构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附件 |
(6)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重点难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五)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基层/基层社会治理 |
(二)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三)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 |
(四)单位/单位制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阐释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 |
(二)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三)毛泽东的社会治理思想 |
(四)邓小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五)江泽民的社会治理思想 |
(六)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七)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第二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实践路径(1949-1977)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际背景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内背景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单位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主要路径 |
(二)街居制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辅助路径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互助组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初级形式 |
(二)合作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中级形式 |
(三)人民公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高级形式 |
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反思 |
第三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实践路径(1978-2012)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 |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及改革开放的提出 |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经济自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二)村民自治:村民自我管理 |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单位与个人关系的变革 |
(二)社区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
(三)政府从“全能”到“有限”,社会治理下移到基层 |
四、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模式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反思 |
第四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2012-2020)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
(二)社会再组织化的现实需要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 |
(一)社区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主要力量 |
(二)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重要力量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实践路径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会再组织化 |
(二)农村基层政权和村委会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基础力量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 |
四、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评价与思考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优势 |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面临的阻力 |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思考 |
第五章 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经验总结 |
一、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
(一)中国共产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与国情紧密结合 |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要根据国情变化适时转变 |
(二)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启示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不断创新 |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久之计策 |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 |
四、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制度保障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 |
五、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 |
(一)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改善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开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具有紧迫性 |
(二)目前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研究仍不足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留学、留学生、国际学生 |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 |
四、文献综述 |
(一)中国留学生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与进展 |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教育研究现状 |
(三)文献研究述评 |
五、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世界体系理论 |
(二)推拉因素理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 |
(三)公共外交和“软实力”理论 |
六、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1978-1992) |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以俄为师”的留学生教育 |
二、重视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
四、留学生教育的暂时停滞与缓慢恢复 |
第二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重新开启 |
一、大规模派出留学生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 |
二、重新开始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遣留学生 |
三、建立派出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四、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
第三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 |
一、扩大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政策 |
二、重新开始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 |
三、逐步创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
第四节 重新起步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关系是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具有显着国别差异 |
三、探索建立系统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第二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繁荣发展与局部失衡(1993-2009)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逐步发展 |
一、确立“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政府间协议推动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三、通过校际交流项目派遣留学生 |
四、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派出留学生教育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新成果 |
六、派出留学生安全问题开始集中显现 |
第二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
一、从“积极稳妥发展”到“扩大规模”政策的转变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
三、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的结构分布特点 |
五、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成果逐步显现 |
第三节 深化改革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为留学生教育提供发展机遇 |
二、市场因素在来华留学生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局部结构失衡 |
四、派出和接收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
第三章 留学生教育契合国家战略的功能日益突出(2010-2018)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新进展 |
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 |
二、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推动赴俄留学生教育发展 |
三、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向泰国和马来西亚派遣留学生 |
四、非通用语种建设加快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派遣留学生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的管理日趋完善 |
六、留学生教育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综合情况的了解 |
第二节 “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的新格局 |
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加速发展 |
三、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教育援助的持续增长 |
四、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例 |
五、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变迁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加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呈现双向增长趋势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从强调规模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观念转变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安全面临新挑战 |
第四章 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历史经验及深层次问题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对留学生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教育水平是与中国教育合作的基础 |
三、中国经济实力和教育政策决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走向 |
第二节 派出与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内在联系与特征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演进过程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特征 |
第三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二、法制化建设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
三、国际化和市场化是“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 |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
第四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
一、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应加速转变观念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亟待多方联动 |
第五章 新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留学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独特地位 |
二、留学生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融入全球教育体系 |
三、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优秀的开拓者与践行者 |
第二节 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出国留学信息统计机制 |
二、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选派留学生的资助力度 |
三、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研究,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
第三节 全面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
一、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整体发展 |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三、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一带一路”精英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8)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环境民主的研究 |
1.2.3 关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境的研究 |
1.2.4 关于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阐释 |
1.3.1 环境与环境治理 |
1.3.2 环境社会治理 |
1.3.3 协商治理 |
1.3.4 环境协商治理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章节安排 |
2 环境协商治理理论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 |
2.1.1 环境单中心治理范式 |
2.1.2 环境多中心治理范式 |
2.1.3 环境协同治理范式 |
2.1.4 环境整体性治理范式 |
2.1.5 环境网络化治理范式 |
2.1.6 环境协商治理范式 |
2.2 环境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 |
2.2.2 生态现代化理论 |
2.2.3 环境正义理论 |
2.2.4 环境民主理论 |
2.3 环境协商治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
2.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四种实践 |
3.1 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类型划分 |
3.2 回应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3 自治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 咨询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1 人民政协制度框架下的环境协商 |
3.4.2 环境议题的协商式电视问政 |
3.5 监督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5.1 专题询问会 |
3.5.2 环保社会组织的协商监督 |
4 民主协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的一种工具性机制 |
4.1 环境协商治理的议题边界 |
4.2 环境协商治理的功能定位 |
4.3 环境协商治理的主体挑选 |
4.4 环境协商治理的程序设计 |
4.5 环境协商治理的方式选择 |
5 环境协商治理何以可能:基于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案例分析 |
5.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基本情况 |
5.1.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主要背景 |
5.1.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参与主体及相互间关系 |
5.1.3 Z省J市各方力量参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行为逻辑 |
5.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建构 |
5.2.1 环境公民身份的塑造 |
5.2.2 环境协商治理具体机制的建构 |
5.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多案例比较 |
5.3.1 选取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 |
5.3.2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组织基础 |
5.3.3 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议题设置:环境问题如何被建构为环境协商议题? |
5.3.4 环境协商治理的策略选择:注重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的匹配性 |
5.3.5 环境协商治理的效果 |
5.3.6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9)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基本思路 |
(二)研究主要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注释 |
第二章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及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 |
(一)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断加剧 |
(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诉求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国家有机体论 |
(二)德国古典哲学家的国家中心理论 |
(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治理思想 |
注释 |
第三章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思想历程及内在逻辑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思想历程 |
(一)马克思国家本质中蕴含着国家治理的思想萌芽 |
(二)马克思国家批判中蕴含着国家治理的思想雏形 |
(三)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蕴含着国家治理的思想实践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内在逻辑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逻辑起点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原则 |
(三)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发展趋势 |
(四)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价值旨归 |
注释 |
第四章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概述及实践构想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概述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内容与特点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观点 |
(三)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要素条件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实践构想 |
(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批判继承 |
(二)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治理模式的设计 |
(三)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国家治理发展方向的预测 |
注释 |
第五章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定位及治理模式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定位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共同体理论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无产阶级专政论 |
(三)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社会有机体理论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治理模式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的社会形态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
注释 |
第六章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中国化实践及其启示 |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中国化实践 |
(一)马克思国家观与国家治理思想内在关联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的协同 |
(三)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
二、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启示 |
(一)夯实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论基础 |
(二)完善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设计 |
(三)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路径 |
注释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一)学徒制 |
(二)工作本位学习 |
(三)职业教育 |
三、研究现状 |
(一)关于学徒制的历史研究 |
(二)关于学徒制的理论研究 |
(三)关于学徒制运行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学徒制成本与收益的研究 |
(五)关于学徒制具体项目的研究 |
(六)史料情况说明 |
四、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国学徒制的历史溯源(20 世纪60 年代以前) |
第一节 行会学徒制的发展 |
一、行会的发展 |
二、行会的组织架构及其功能 |
三、行会学徒制的发展及其作用 |
第二节 教区学徒制的运作 |
一、《济贫法》与教区学徒制 |
二、教区学徒制的开展 |
三、教区学徒制的成本与收益 |
第三节 传统学徒制的衰落 |
一、经济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 |
二、国家干预: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废除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初步干预: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萌芽(20 世纪60~70 年代) |
第一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动因 |
一、人力资本:学徒制改革的催化剂 |
二、工党执政:学徒制改革的推动者 |
三、与工会斗争:学徒制改革的导火索 |
第二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措施 |
一、成立各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
二、《1964 年产业培训法》的实施 |
三、培训附加费的征收与发放 |
第三节 初步干预阶段英国学徒制的开展 |
一、学徒的选拔 |
二、学徒制的类型 |
三、学徒制的课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自由放任: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受挫(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 |
第一节 学徒制蛰伏的历史背景与原因 |
一、政治环境的改变 |
二、经济政策的波动 |
三、培训成本的高涨 |
四、高等教育的冲击 |
五、参与各方的疑虑 |
第二节 自由放任阶段学徒制蛰伏的表现 |
一、学徒制发展规模的萎缩 |
二、学徒制发展空间被挤占 |
三、学徒制进一步发展受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勃兴(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 |
第一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因素: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需要 |
二、人力资源因素:改变技能培训现状的需要 |
第二节 政府主导时期现代学徒制体系的构建 |
一、“现代学徒制计划”的颁布 |
二、青年学徒制的开展 |
三、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四、学徒制的法制保障 |
五、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六、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
一、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雇主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转向(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 |
第一节 《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出台与学徒制的转向 |
一、《理查德学徒制报告》出台的背景 |
二、《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对《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回应 |
第二节 雇主主导时期学徒制的发展 |
一、新型学徒制的推出 |
二、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三、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四、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雇主主导期学徒制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应对的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分析、展望与启示 |
第一节 英国学徒制的特色分析 |
一、历久弥新:绵延将近千年 |
二、与时俱进:紧扣时代脉搏 |
三、重视法治:依法开展工作 |
四、注重分权:调动各方力量 |
第二节 英国学徒制的发展趋势 |
一、雇主成为开展学徒制项目的主导方 |
二、高校成为学徒提升学历的重要平台 |
三、加速社会流动促公平成为学徒制的使命 |
第三节 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保障参与者的权益 |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三、稳定经费保障机制 |
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1396 年苏格兰诺思汉普顿学徒契约 |
附录2:1965 年英国学徒制种类一览表 |
附录3:学徒毕业证书 |
附录4:企业与培训机构关于开展学徒训练的协议(模板) |
附录5:青年学徒制案例 |
附录6:学位学徒制案例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报纸等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二、英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一、期刊论文 |
二、课题研究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一、教育经历 |
二、工作经历 |
四、浙江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印度理工学院计算机学科创立与发展研究[D]. 姜雪. 河北大学, 2021(09)
-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D]. 艾野. 吉林大学, 2021(01)
- [3]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D]. 肖雄.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1(02)
- [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建设研究[D]. 孙千. 浙江大学, 2021(02)
- [5]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D]. 曹瀚予. 山东大学, 2021(11)
- [6]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D]. 刘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7]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D]. 杨薇.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6)
- [8]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D]. 葛俊良. 浙江大学, 2020(02)
- [9]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D]. 孙东山.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12)
- [10]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D]. 陈志铅.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