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信息技术与会计应用研究会第二届年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蔡晨欣[1](2021)在《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云南省教育会是云南近代历史中较为重要的教育团体,存在时间很长。它经历了组建、发展、停滞、重振四个时期,会务重心经历了兴学补政、教育研究到亲民教育的改变,组织体系前期为会长制,后期为委员制。云南省教育会积极开展教育、社会、政治活动。教育活动为最主要开展的活动,分为推广教育、研究教育、辅助教育行政三大板块。政治活动主要是参与政治改革、舆论宣传。社会活动以开办图书馆、职业介绍所等福利事业为主要方式。因为战争、经费、云南政治、教育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云南省教育会具有组织规模有限、教育活动比重最大、注重教育实践的特点。云南省教育会开展的活动对民国时期云南文教具有一定历史作用:第一,云南省教育会通过创办教育杂志、讲演会、讲习会等活动进行教育推广,促进国内外教育理论与教育时事在云南的积极传播,提高教育界科研能力,培养师资人才,促进近代先进教育思想在云南的推广。第二,云南省教育会积极联络省内教育界人士,举行会议提供教育建议,并关注教育界人士利益保障,凝聚教育合力,促进教育改革及教育行政制度的近代化推进。第三,云南省教育会积极参与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并承办第九届教育会联合会,实现边疆与内地首次大规模教育交流,促进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近代化同步发展。第四,云南省教育会通过开办活动进行教育交流,鼓励教育研究,使教育界及学校加强对教学研究的热情,提高教员教学水平。第五,通过出版杂志、创办开智印刷公司、创办图书馆等方式,开阔民众视野、教化民众、改良风气,推进了云南文化的近代化。结语部分在总结了前文对云南省教育会的研究基础上,认为云南省教育会对云南文教的发展具有一定示范性。研究云南省教育会对当代教育团体在推动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凝聚教育合力、推动教育改革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苏彬[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党在宣传战线上的重要任务之一,党中央历来对此高度重视。无神论宣传教育在近年来取得丰硕成果,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宣传无神论仍面临缺乏学科支撑、频频遭受污名的境遇。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历程及经验启示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学科建设,廓清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成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大量文献研究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可分为五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清除了“左”的错误,根据毛泽东“研究宗教,批判神学”的批示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为无神论宣传教育确立了理论前提,构筑了学科基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党中央对新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作出总体部署。但在学术界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争论之后,无神论宣传教育逐渐失去学科支撑而走向式微,导致有神论的影响失去了制衡力量而持续扩大;上世纪90年代,针对社会转型和神秘主义影响所带来的伪科学、封建迷信蔓延,一批专家学者联起手来大力宣传无神论,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使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世纪之交站在新的起点之上;新世纪之初,面临“宗教热”的蔓延和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中央有关部门就无神论宣传教育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作出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无神论的实体研究机构,为无神论宣传教育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和有关无神论宣传教育的争议,党中央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等新论断,开辟了无神论宣传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全新局面。通过总结这段历程可以发现,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总能根据当时的形势,调整工作重心,勇担时代责任,应对风险挑战,在与有神论进行长期思想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此消彼长的发展态势。在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无神论宣传教育,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基本前提,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有力推动,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重要依托,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坚实基础。
陈思[3](2020)在《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以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政府公权力的退出使得某些社会领域出现公共服务空白,为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多元主体提供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现实基础。改革的稳步推进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发展也对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其发展及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大局。在这一背景下,社科类社团如何找准定位,在科学分析评价自身生存与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自身公共服务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社科类社团为研究对象,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访谈、问卷调查、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并以湖北省社科类社团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方法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研究提出提升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首先,分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相关基础理论,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市场/政府失灵理论等重要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分析这些理论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评价带来的借鉴作用。研究我国社科类社团及其公共服务实践,分析社科类社团历史沿革、发展概况及基本特征,深入阐述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动力机制,分析其实施效果,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价值作用。其次,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结构的“五维双层”分析框架,即从科学研究、文化传播、价值引导、政策协调以及学术评估五个维度解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核心能力,并对每个维度的内容进行分析,在每个维度上提出公共服务能力的亚结构,其中:科学研究能力包含凝聚人才能力、协调资源能力、创新理论能力,文化传播能力涵盖文化传承能力、社科普及能力、扩大交流能力,价值引导能力细分为价值创造能力、价值传递能力、价值践行能力,政策协同能力包括政策吸纳能力和政策传导能力。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基于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属性识别,从资源管理、公众导向、胜任水平、服务效能四个维度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在内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相应建立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因子分析模型。为了全面揭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效果,还研究了影响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前因变量,并建立了测度前因变量影响效果的SUR模型。然后,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方法,设计相关问卷并搜集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引用SUR模型检验了前因变量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影响效果。最后,从路径设计、治理建议以及保障措施三个层面提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引导,明确社团自身定位;不断促进社会参与,整合多方资源;同时始终坚持社团使命目标,从提升社会效益意识入手,明确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路径。二是不断完善社团评价体系,促进多元主体监督,并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以及增强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专业化。三是从政府层面致力于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促进社团建设与监督有法可依,同时不断丰富资金支持、提升社会地位,增强社会认同度,以实现社科类社团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理论探索,希望能够丰富社团治理经验,提高社科类社团的影响力和行动力,并建立科学的、符合现实需求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丰富和发展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力定量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为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刘刚[4](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董凡[5](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光润[6](2018)在《袁同礼研究(1895-1949)》文中研究表明袁同礼,字守和,祖籍直隶安肃,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北京南横街本宅,1965年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在他出生之年,造就“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已在甲午海战中幻为泡影,一系列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变迁的大事件已是山雨欲来。中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发轫”于三年后的戊戌维新。他在这场巨变中养成了新知和旧学,并以发展图书馆事业回应了那个时代,成就了自己在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中的先驱地位。1949年初旅美定居之前,他不仅领导全国最大的国立图书馆,并将它带向了世界,深度参与了近代社会的变迁。有关袁同礼的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渐受图书馆界关注,相关专题论述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但由于资料和视野所限,历史学界有关他在近代社会变迁上的讨论,尚不多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镜图书馆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他学问和事业中的若干大事件作深入研究,着重强调其在近代变迁中的独特意义,并力图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展、丰富和深化袁同礼研究应有的内涵。全文除绪论、结语和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外,主体部分由四个专题研究组成,分别从家世、成学、学问和事业方面作系统论述。第一章论述袁同礼家世及成长的时代,分析袁家由农村迁居城市的近代意义,及袁同礼童年成学时的新旧知识比重。第二章研究袁同礼近代知识结构的形成,既详论北大预科的成学背景及成绩,也重视在清华学校的第一份图书馆职业,及游学欧美对近代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清华学校部分,也简单梳理了近代图书馆史的发展特征;游学美欧部分,则着重讨论他在近代群学意义上广泛参与各种学术组织,及以近代目录学为中心的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第三章学问篇以《永乐大典》的访求和研究为例,结合他在中华图书馆协会和北平图书馆的任职经历,系统研究他的15篇研究成果,详述其中的编目方法的近代转变,典籍观念的新旧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永乐大典》由流散史到阅读史的转变。第四章事业篇则以他去国之前精力所萃的国立北平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从他宣示中外的三条立馆宗旨出发,分节论述他带领北平图书馆走向世界的近代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所具有的近代意义。文末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是撰写本文的资料长编,也是对正文的有益补充,为研究袁同礼在近代巨变中的独特地位提供了相对翔实的背景。
唐湘雨[7](2017)在《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文中认为探索落后地区工业化是当今学术界一个有意义的话题。出于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关注与探索,笔者选择了民国时期中国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广西为个案,来探讨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助力是什么,及其对广西工业化的影响是什么?广西工业化取得了哪些进步或成就,存在哪些不足?以此来探索落后地区工业化的发展路径。在正文第一部分主要是探讨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的社会概况。从“混乱的政局”、“衰败的经济”和“落后的习俗”三个方面探讨了新桂系主政前广西社会的基本形状,旨在说明广西工业化是在社会动荡、经济落后与民俗保守的状态下展开的,这些都不利于广西的工业化;但是,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既是广西民众普遍的心愿,也是地方实力派新桂系治理广西的需要,这是广西工业化有利的条件。新桂系主政初期,曾发动“广西经济发展出路问题”的讨论活动,虽然这一活动最后没有达成出题者所愿,但是在启迪心智,动员广西人参与经济建设方面是起了一定作用的。而在此之后出现的历史上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以工立国”还是“以农立国”之论争中,像第一次“以工立国”还是“以农立国”之争一样,虽然也未能达成共识,但是这次论争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对于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广西工业化是在内部动力的推动与外部助力的促进下开展的。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来自商人的投资、手工业的转型与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文章分析了这一时期广西境内的本土商人与外来商人在广西工业化中所处的地位与所发挥的作用。由于广西本土商人力量过于弱小,外来的粤港商人在广西工业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章考察了以广西最出名的土布业与瓷器业,探讨这一时期广西手工业走上工业化可能性。结果发现,在自然状态下,广西的土布业并未踏上工业化之路,而陶瓷业在广西省政府的扶持下,融资扩建,购买新式生产设备,采用新技术,建立近代工厂管理制度,完成了它的华丽转型,踏上了工业化的道路,说明传统手工业具有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内在动力。以军人为核心的新桂系领袖们不自觉地充当广西工业化的核心力量,尽管在工业化问题上,他们曾忧虑、徘徊,甚至还曾有一些工作失误,但是他们在40年代后坚定地选择工业化道路,并为广西工业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三种力量中,广西地方政府是广西工业化的主要动力。落后地区的工业化进程,离不开外部的助力,20世纪30-40年代广西的工业化得到北平社会调查所、中华工业总联合会和中国工程师学会的大力帮助。在开展大规模工业建设期间,广西地方当局非常注意向省外专家讨教,“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便有利于广西地方建设事业。同时因“新广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引起境外人士的关注,他们也纷纷要求到广西参观。除了若干个人访问外,相关团体前来考察的也不少,如北平社会研究所广西经济调查组、中华工业总联合会两广实业考察团、中国工程师学会广西考察团等。广西省政府利用专家学者来桂考察的机会,虚心听取并接受来访者的意见与建议。这些外来人员与团体不仅陈述了在考察中获得的对广西工业建设的观感,而且对广西工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对广西工业化进程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20世纪30-40年代广西之所以出现工业化的发展势头,这是因为此时遇到了十分有利的“历史契机”,其中这一时期广西交通运输事业的近代化转型为工业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文章主要探讨广西的水运、陆运、空运以及铁路运输如何实现近代化转型,以及这四大运输如何支持广西工业化。在这四种交通方式中,铁路的作用最为明显,它的出现不仅仅是推动了广西工业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广西工业中心城市的形成。另外,在空运与铁路运输的兴办过程中,明显地可以看到,广西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存在着某种博弈关系。而战时工厂内迁更为广西工业化带来了新的活力。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国各地工厂大量内迁广西,这一时期内迁工厂带来大量资金、技术人才和新动力设备,使广西工业化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不仅出现了规模客观的大工业,而且改变了广西的工业布局,以桂林、柳州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城市由此兴起。文章对于民国以来广西历年的财税状况进行追溯,并对20世纪30年代新桂系政府为筹措资金而进行的财税改革情形进行深入地分析。通过前后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新的财税体系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保证,有力地支撑着广西工业化。在正文第五个部分主要是对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发展的历程做一个简短的概述。抗战以前工业化的起步,首先从矿业的近代转型开始,近代化的矿业为广西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抗战前广西的军用、民用工业发展也初现端倪。抗战时期则是广西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外省工厂的迁入,给经济技术落后、工业不发达的广西注入了新血液与活力,也极大地刺激了各类工厂的兴办。1938年后省内外工商业者纷纷在桂林、柳州、梧州等地和一些交通方便、特产丰盈的城镇投资建厂,出现广西省前所未有的工业建设热潮。当时的桂林,市区四周工厂烟囱林立,机声隆隆,战时工业盛极一时。桂林、柳州一带成为大后方工业产品供给的“基地”。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高峰则是广西企业公司的建立,文章以广西企业公司为例,分析并探讨了广西工业化的高峰时期,广西企业公司发展的概况,广西企业公司与广西工业化的关系,以及广西企业公司存在的价值。广西工业化在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在日军入侵广西时破坏殆尽,到抗日战争结束时,广西工业化水平几乎回到了民国初建时期的水平。广西地方政府在战后重建过程中,对广西工业化进行了反思,广西地方政府在战后曾有一个较为庞大的工业复员计划,由于缺钱少粮,这一计划几乎没能实现。1947年出版的《广西工业建设之路》,对广西未来的工业化之路进行设置与规划,其中含有某些合理的因素,成为广西工业化最后的绝唱。在正文的最后一个部分,通过对广西与周边省份湖南、四川、广东、云南、贵州西南六省的人口因素、自然禀赋、财政收入等因素的对比分析,发现广西不是天然的“地瘠民贫”,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夹匙失万”中的钥匙。通过对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六省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业化水平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广西工业化的历程是中国工业史上的奇迹,它比许多同类型的省区都做得好,并取得辉煌成绩,尽管其成果最后被日本侵略者的炮火所摧毁。诚然,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过程中,广西地方政府领导对工业化认识与行为两个方面均存在不足,虽然其某些失误属于“有情可原”,但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工作,“有情可原”的失误要认真总结,“无情可原”的不足更需要认真总结。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程及其工业化过程的诸问题来看,落后地区工业化的路径应该是:坚强有力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工业化的基本条件;筹措资金是实现工业化的关键因素;善于借助外部力量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条件;抓住有利时机,发展自己是实现工业化的又一重要条件;激发内在动力是实现工业化的根本条件。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程是艰难而曲折的,其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都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与反思。只有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才可能在将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符晓[8](2016)在《新时期以来美学会议综论(1980-2014)》文中认为美学会议,是新时期美学史上一道重要的风景。新时期美学是以全国第一次美学会议发端并发展的,在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美学会议在新时期美学建设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与美学学会、美育建设、马克思主义美学、美学学科建设、美学家、审美文化和中西美学汇通,保持了非常紧密的联系。同时,美学会议烛照出的是新时期以来美学史的发展和美学制度的形成过程,通过对新时期美学会议的考察,可以挖掘出新时期美学史和美学制度的走向。对于新时期以来的美学会议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透视出新时期美学史的流变和美学制度的形成和作用,是本文的核心所在。本文主体分为七章。第一章从1980年代初期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美学会议和各省级美学学会成立会入手,试图呈现出新时期美学发生的逻辑起点,通多对全国第一次美学会议细致的考察还原出会议当时的现场和细节,以揭示新时期美学学会的肇始过程。同时,考察各省级美学学会成立的情况,揭橥1980年代初期美学研究和美学建设的发展情况。第二章考察了新时期早期关于美学史和美学原理的讨论会,尝试厘清新时期美学会议与学科美学建立的最早联系,继而分析了过去30多年内美学会议对于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多元关注,涉及美学史、美学理论、文艺美学和文艺学等各个学科,从历次涉及学科美学的会议上,可以见到美学学科不断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对新时期美学诸多分支学科的形成提供了新路径。第三章考察了美学会议和美学家之间的关系问题。1980年代早期的美学会议一般有朱光潜、宗白华、李泽厚等着名美学家参加,正是这些美学家为新时期美学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还有一些美学会议对已故美学家身份进行确认,丰富了美学史的建构范式。同时,美学会议也对一些新美学家的美学家身份和他们在美学史发展过程中的位置给予确认,使美学研究保持着持续的连贯性。第四章以新时期美育思想和美育制度的重构与流播为中心,对涉及美育的美学会议进行整理,揭示出美育思想在新时期美学发展过程中的产生过程并指出美学会议对于美育发生发展的重要作用,正是在一次次美学会议的讨论中,美育思想得以不断发展,也正是在一次次美学会议的决议中,美育制度得以不断走向完善。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失和不足之处。第五章分别考察了1980年代、1990年代和2000年之后涉及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美学会议,旁及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新时期的发展变化,同时注意到了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和美学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在美学研究和美学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六章从审美文化入手,对涉及审美文化的相关会议进行阐释,认为自1990年代初期开始美学会议和美学研究逐渐向审美文化转型,内中涵盖了非常丰富的美学内容,包括旅游美学、景观美学、生态美学和民族美学等,以此为中心对美学会议进行考察,可以进一步发现推动审美文化发展的动因之所在。第七章以新世纪美学会议为中心,考察美学会议在中西美学汇通的道路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尤其是在东方美学和生活美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新世纪以来,中国美学能够如此迅速地融入到世界美学中与一些新美学家参与并组织召开相关美学会议息息相关,尤其是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的召开更为中国美学在新世纪的发展提供了积极保障。结语部分认为,在新时期美学发展的过程中,美学学会、美学家和世界美学对中国美学的影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之相关的多次美学会议直接建构了中国新时期美学研究和美学思想。同时从历时上对美学会议在美学这30多年的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进行总结。
詹志华[9](2009)在《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科学史学史以科学史学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探寻中国科学史学的发生、发展及其演变的规律,揭示它的未来发展方向。其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甚广,包括中国科学史学自身的发生、发展的历史,也包括它与其他学科及社会的关系等。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不仅可以促进科学史学科以及与之相关学科的发展,而且可以唤醒人们对科学史学事业的关注、促进科学与人文的沟通和融合,甚至还有利于科学的创新。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史学性与对应性相统一的原则、连续性与间断性相统一的原则、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统一的原则、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在方法上,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既要运用到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归纳法和演绎法、分析法和综合法、历史比较法等,还要运用到许多其他的方法,如统计方法、计量方法、移植法、历时分析与移时分析方法,以及具体研究上的分期、分类及其分层研究的方法,等等。中国科学史学,既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科学史学,亦包括中国其他地区的科学史学。论文从史学的角度,对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的萌芽、开创、初步发展、调整与繁荣以及深入发展等不同的时期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论文还从机构、团体、会议、刊物、论着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大陆科学史学的发展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其中在对会议和论着的梳理,又分为综合史、数学史、物理学史、化学史、天文学史、地理学史、生物学史、医学史、农学史、技术史等方面予以分类研究。在此基础上,论文对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事业的各个领域存在的发展难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台湾地区的科学史学经历了开创、低谷、转机、兴起与繁荣发展等阶段。论文对这几个阶段台湾地区科学史学发展的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并对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机构、团体、刊物、论着亦进行较为详细梳理与介绍。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论文详细地论述了中国科学史学史与包括中国科学史、中国史学史在内的历史学科,中国哲学与科学哲学,以及科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关系,突出其研究的学术价值。论文还阐述了科学史学与科学创新的关系,主要论述了科学史学与科学发现、科技发明之间的关系,突出了其研究的社会影响。最后,论文把中国科学史学的发展置身于世界背景下,进行重新审视。在对国外科史学发展历程与国外中国科学史学状况进行必要梳理的前提下,探讨它们对中国科学史学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并讨论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科学史学的发展问题。
何其生,杨泽伟,张辉,许威[10](2008)在《中国国际法学三十年(1978—2008)》文中研究表明第一部分中国国际公法学三十年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国际法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由于国际法学内涵丰富,内容庞大,难以统一尽述。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际法学主要由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三部分构成,因此,本报告分别从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三个方面加以述评。
二、全国信息技术与会计应用研究会第二届年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信息技术与会计应用研究会第二届年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考察云南教育会对民国云南教育近代化的作用 |
(二)云南省教育会研究对当今教育团体的运行具有借鉴作用 |
二、选题意义 |
(一)云南省教育会研究是对教育史研究的扩充 |
(二)云南省教育会对当代教育团体在运作与功能上具有借鉴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中国近代教育会现状 |
(二)云南省教育会研究现状 |
四、概念界定 |
(一)教育会 |
(二)教育近代化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的历史条件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外在背景 |
一、清末推行新式教育的需要 |
二、结社传统与结社热潮的影响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的内部条件 |
一、云南近代教育的发展需要 |
二、云南新士绅阶层与新知识分子群体的推动 |
第二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总体情况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发展概况 |
一、兴学补政:云南教育总会组建时期(1909-1912) |
二、研究教育:云南省教育会发展时期(1913-1927) |
三、改造重组:云南省教育会停滞时期(1927-1931) |
四、亲民教育:云南省教育会重振时期(1931-1949)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成员情况、组织结构与经费情况 |
一、云南省教育会的成员情况 |
二、云南省教育会的组织结构 |
三、云南省教育会的经费情况 |
第三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性质 |
第三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主要活动 |
第一节 发展教育 |
一、开设学校,推广教育 |
二、发展学术,研究教育 |
三、办理学务,辅助教育 |
第二节 其他活动 |
一、参与政治 |
二、开展社会活动 |
第四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特点及历史作用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特点 |
一、组织规模有限 |
二、活动以教育活动为主 |
三、注重教育实践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历史作用 |
一、推进云南近代教育发展 |
二、促进云南近代文化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理论基础 |
1.4 核心概念阐释 |
1.4.1 无神论 |
1.4.2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
1.4.3 无神论宣传教育 |
2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启 |
2.1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2.1.1 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 |
2.1.2 对个人崇拜问题的反思 |
2.2 确立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理论前提 |
2.2.1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宗教 |
2.2.2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无神论宣传教育 |
2.2.3 反对封建主义和蒙昧主义 |
2.3 构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学科基础 |
2.3.1 恢复宗教研究机构 |
2.3.2 启动宗教学学科建设 |
3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式微 |
3.1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3.1.1 在全面改革开放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3.1.2 在清除精神污染中对待宗教问题的“慎重”态度 |
3.1.3 在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中克服“左”的思想 |
3.2 中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
3.2.1 “中央19号文件”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定位 |
3.2.2 “八二宪法”制定中关于“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争论 |
3.2.3 1990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申 |
3.3 无神论宣传教育在学术研究中的失语 |
3.3.1 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争论 |
3.3.2 中国无神论学会的停摆 |
3.3.3 无神论在“宗教与文化”研究中的缺位 |
4 世纪之交“法轮功”的成势与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1 世纪之交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4.1.1 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 |
4.1.2 世界范围内神秘主义的影响 |
4.1.3 美国和苏联对人体特异功能的研究 |
4.2 “无神论无人讲”与“法轮功”的成势 |
4.2.1 “特异功能热”的形成 |
4.2.2 伪科学和伪气功的发展 |
4.2.3 “法轮功”的组织化扩张 |
4.3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3.1 响应新号召:批判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
4.3.2 凝聚新力量:重建中国无神论学会 |
4.3.3 承担新任务: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
4.3.4 营建新阵地:创办《科学与无神论》杂志 |
5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任务 |
5.1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5.1.1 “宗教热”从农村向城市蔓延 |
5.1.2 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 |
5.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协同推进 |
5.2.1 中央六部委出台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文件 |
5.2.2 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与防范校园传教 |
5.2.3 成立无神论研究机构 |
6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
6.1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6.1.1 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 |
6.1.2 “党员信教”与“信徒入党”问题的争论 |
6.1.3 无神论宣传教育争议再起 |
6.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创新发展 |
6.2.1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 |
6.2.2 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 |
6.2.3 拓展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阵地 |
7 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经验启示 |
7.1 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基本前提 |
7.2 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有力推动 |
7.3 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托 |
7.4 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坚实基础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 治理理论 |
2.3 市场/政府失灵理论 |
2.4 理论述评与运用 |
3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与价值分析 |
3.1 社科类社团规模与构成 |
3.2 社科类社团发展历程 |
3.3 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动力机制 |
3.4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效能分析 |
3.5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价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 |
4.1 科学研究能力 |
4.2 文化传播能力 |
4.3 价值引导能力 |
4.4 政策协同能力 |
4.5 学术评定能力 |
4.6 本章小结 |
5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 |
5.1 评价的属性识别 |
5.2 评价维度 |
5.3 评价指标体系 |
5.4 评价的前因变量 |
5.5 评价模型 |
5.6 本章小结 |
6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的实证分析 |
6.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6.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 基于因子分析模型的评价 |
6.4 基于SUR模型的前因变量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对策 |
7.1 完善社科类社团发展路径规划 |
7.2 加强社科类社团内部治理能力 |
7.3 构建社科类社团外部保障体系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附录2:调查问卷 |
(4)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袁同礼研究(1895-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综述 |
三 主要史料和章节安排 |
第一章 家世与童年(1895-1913) |
第一节 家世考 |
一 曾祖移居京师 |
二 祖父定居京师 |
第二节 童年 |
第二章 成学之路(1913-1924) |
第一节 北大预科 |
一 入学前的北大预科 |
二 入学后的预科调整 |
三 预科成学 |
第二节 以图书馆为志业(1916-1924) |
一 水木清华四寒暑 |
二 游学美欧 |
第一节 缘起 |
一 《永乐大典》的编纂和流传 |
二 全祖望和缪荃孙的研究 |
第二节 袁同礼的调查与研究 |
二 系列调查研究及影响 |
第四章 主持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1948) |
第一节 作中国文化之宝库 |
一 访购中西书籍 |
二 使受学之士观摩有所 |
第二节 通中外图书之邮 |
一 出版品交换 |
二 善本寄美保存 |
第三节 树长治久安之基 |
结语 |
附录一 :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7)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学术研究回顾 |
三、“工业”、“工业化”、“工业建设”三个概念的界定 |
四、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史前提 |
第一节 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社会概况 |
一、混乱的政局 |
二、衰败的经济 |
三、落后的习俗 |
第二节 关于“广西经济出路”的两次论争 |
一、“广西经济出路”大讨论 |
二、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之论争 |
三、两次论争的回顾与思考 |
小结 |
第二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 |
第一节 商人的参与 |
一、广西商业、商人与商会 |
二、粤港客商与广西的商业 |
三、两广商人与广西工业化 |
第二节 广西的手工业与广西工业化 |
一、20世纪30年代广西手工业发展概况 |
二、传统的手工业与近代工业的关系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主导 |
一、工业化目标从徘徊到确定 |
二、广西工业建设的管理机构 |
三、工业政策、工业法规的变迁 |
四、具体的工业决策行为及其评价 |
小结 |
第三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外部助力 |
第一节 北平社会调查所与广西工业化 |
一、北平社会调查所在广西的经济调查 |
二、北平社会调查所与广西工业化 |
第二节 中华工业总联合会对广西实业的考察及其影响 |
一、两广实业考察团组团的由来 |
二、两广实业考察团与广西地方政府在广西工业化问题上的互动 |
第三节 中国工程师学会与广西工业化 |
一、广西考察团与南宁年会 |
二、桂林年会与桂林展览会 |
三、两次年会对广西工业化的贡献 |
小结 |
第四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史契机 |
第一节 交通近代化转型为工业化创造良好环境 |
一、水路运输的近代化转型 |
二、公路运输快速发展 |
三、航空运输后来居上 |
四、铁路运输大器晚成 |
第二节 战时工厂内迁为工业化带来新活力 |
一、抗战时期工厂内迁到广西的基本情况 |
二、工厂内迁与广西的工业化 |
第三节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保证 |
一、近代以来广西财税体系的变迁 |
二、20世纪30-40年代广西财税体系的改革 |
三、广西新财税体系对工矿事业发展的支持 |
小结 |
第五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发展概况 |
第一节 抗战以前广西工业化的起步 |
一、矿冶业的近代转型与初步发展 |
二、广西近代工业的崛起 |
第二节 抗战时期工业化的快速发展 |
一、外省工业的迁入 |
二、广西工业快速发展 |
三、抗战时期民营工业的迅速发展 |
第三节 广西工业化的高峰——广西企业公司 |
一、广西企业公司概况 |
二、广西企业公司与广西工业化 |
三、广西企业公司的价值 |
第四节 日军入侵广西对广西工业的破坏 |
一、日军对广西一般工业的破坏情形 |
二、日军对广西水电事业的破坏情形 |
三、日军对广西矿业破坏的情形 |
第五节 战后重建与广西地方政府对工业化的反思 |
一、战后广西工业重建计划概况 |
二、广西地方政府对工业化的反思 |
小结 |
第六章 比较视野下的广西工业化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 |
第一节 比较视野下的广西工业化所取得的成绩 |
一、广西与周边五省工业化的基础条件比较 |
二、广西与周边五省工业化的程度比较 |
第二节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不足方面 |
一、对工业化问题认识的不足 |
二、对工业化实施的行为不足 |
小结 |
结语 |
一、对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历程的认识 |
二、对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诸问题的反思 |
三、从广西的经验教训看落后地区工业化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 新桂系时期有关广西工业建设的重要文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新时期以来美学会议综论(1980-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写作背景与理论环境 |
二、创作意义与理论价值 |
三、文献说明与创作思路 |
第一章 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与新时期美学的肇生 |
第一节 美学的春天: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 |
一、美学重构: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概说 |
二、周扬谈话:为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立法 |
三、时代热点: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的美学话题 |
四、白璧微瑕: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的时代局限 |
第二节 百花齐放:省级美学学会成立会及其影响 |
一、响应号召:省级美学学会成立会的召开 |
二、双向互动:美学学会的制度特色 |
三、美学争鸣:省级美学学会讨论会的展开 |
第三节 启蒙与意识形态:新时期早期美学会议的思想意义 |
一、美学启蒙及其不可能性 |
二、美学与意识形态的双重变奏 |
第二章 美学会议与学科美学建设 |
第一节 美学会议对学科美学的早期构想 |
一、中国美学史学术讨论会:美学史研究的展开 |
二、《美学原理》:新时期美学教材雏形讨论 |
第二节 学科美学及其制度推进 |
一、古典美学讨论会:现实基础与制度演进 |
二、百年中国美学学术讨论会:中国现代美学的坐标与走向 |
三、文艺学20年:美学学科的反思与畅想 |
四、美学新问题:美学、文艺学与文艺美学的历史责任 |
第三章 美学会议与美学家的历史贡献 |
第一节 美学家身份的确认与建构 |
一、朱光潜:美学会议的指路灯 |
二、宗白华:从美学教员到美学家 |
三、李泽厚:辗转于美学会议之间 |
第二节 回归传统:重塑现代美学家 |
一、以美学家为中心:美学史的一种写法 |
二、梁启超、蔡元培与丰子恺:向现代美学家致敬 |
三、美学家讨论会:新美学家的身份确认 |
第四章 美学会议与美育的制度化 |
第一节 “美育”的重构与流播 |
一、“美育”重生:第一次全国美学大会中的美育思想 |
二、时代精神:美育与意识形态的互文 |
三、重视“美育”:美育制度的普及与流播 |
第二节 美学会议与美育制度的落实 |
一、教育方针之外:1990年代早期美育制度的基本状况 |
二、继承与重构:1990年代美育会议的双重诉求 |
三、制度建设:美学会议与美育制度的关联性 |
第五章 美学会议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198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热潮 |
一、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中心的美学讨论 |
二、马克思主义美学讨论的普及 |
三、全国马列文艺论着研究会:在文学和美学之间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体系性建设及其中国化 |
一、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美学体系建设 |
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历史定位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新世纪的发展 |
一、历史定位:讨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现状与未来 |
二、时代使命:马克思主义美学与现代中国 |
三、中英互动:马克思主义美学双边论坛与美学新拓展 |
第六章 美学会议与审美文化建设 |
第一节 审美文化在1990年代的兴起 |
一、美学的“当代”:1990年代初期的美学会议 |
二、在审美文化中复兴:第四届全国美学会议 |
三、“审美文化”:美学与政治的互动 |
第二节 审美文化的多元建构 |
一、自然、园林、生态、旅游:景观美学初探 |
二、以“艺术”之名:美学与艺术的互动 |
三、民族美学:书写汉民族共同体美学 |
第七章 美学会议与走向世界的新世纪美学 |
第一节 全国美学会议在新世纪的发展 |
一、第六届全国美学大会:“全球化与中国美学” |
二、第七届全国美学大会:“回顾与展望” |
第二节 东方美学与生态美学:现代美学的两种新范式 |
一、“东方美学”的兴起与东方美学国际会议 |
二、生态美学研讨会与生态美学问题 |
第三节 “美学的多样性”: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与中国美学新发展 |
一、走向世界: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的美学背景 |
二、百家争鸣: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讨论会 |
三、影响意义: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对中国美学制度的影响 |
第四节 生活美学的兴起:生活与美学的合流 |
一、“日常生活审美化”思潮的形成 |
二、“日常生活审美化”与“生活美学”的讨论方式 |
三、生活美学的多元对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新时期美学会议总体情况列表(1979-2014) |
后记 |
(9)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科学史学史及其研究概况 二、中国科学史学史的研究对象 三、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的价值 四、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的方法 五、本文的思路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
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史概述 第一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机构和团体选介 第三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会议、刊物选介 第四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论着选介 第五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之展望 第二章 |
中国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开创及早期研究 第二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低谷、转机与兴起 第三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建制与繁荣 第三章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相关学科 第一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历史学科 第二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传统哲学 第三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科学哲学 第四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科学社会学 第四章 |
科学史学与科学创新 第一节 |
科学史学的创新意蕴 第二节 |
科学史学与科学发现 第三节 |
科学史学与科技发明 第五章 |
境外科学史学发展概况 第一节 |
国外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
境外科学史学的组织与会议 第三节 |
国外科学史学的文献与刊物 第六章 |
走向世界的中国科学史学 第一节 |
境外的中国科学史学 第二节 |
国外科学史学之借鉴意义 第三节 |
中外科学史学交流之途径 第四节 |
"全球化"与中国科学史学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四、全国信息技术与会计应用研究会第二届年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D]. 蔡晨欣.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D]. 苏彬.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2)
- [3]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D]. 陈思.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4]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5]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袁同礼研究(1895-1949)[D]. 张光润.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7)
- [7]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D]. 唐湘雨.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8]新时期以来美学会议综论(1980-2014)[D]. 符晓. 东北师范大学, 2016(12)
- [9]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D]. 詹志华. 厦门大学, 2009(01)
- [10]中国国际法学三十年(1978—2008)[A]. 何其生,杨泽伟,张辉,许威. 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