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宏光店侵权案

论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宏光店侵权案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论文文献综述)

陈童[1](2013)在《消费歧视的认定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当今社会,经营者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有时会对消费者进行分类,并区别对待之。一些区别对待是正当并且被一般公众所接受的,另一些则是不正当并会对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消费领域的区别对待涉及到平等理念和公平的价值观念,宪法提倡的平等保护,也关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因此亟需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在此领域内有所突破,区分合理的区别对待行为和不适当的消费歧视,并对消费歧视进行适当的规制。本文从两个有所矛盾的案例引出问题,通过对消费歧视的类型化分析,以及对中国和域外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的借鉴以及理论上的研究,分别从区别对待与歧视的理论解读,消费歧视的概念界定,反对消费歧视的理论,消费歧视的认定标准,消费歧视的例外情形等几个方面来对该问题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对消费歧视的研究和立法司法有所裨益。文章分为导论和六个部分。导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中从云南世博园区别收取入园费用案和“粗粮王”案这两个案例中法院的不同态度引出本文的研究主题,即消费歧视的认定问题。第二部分选题的意义中指出规制的前提是界定明晰,必须界定合理的区别对待行为和消费歧视的界限,后续的制裁和救济才有迹可循,然而有关的司法判例中问题的症结一般都在于对消费歧视的认定上,因而亟待解决。第三部分文献的梳理对现存文献进行梳理,发现有关消费歧视的专着和论文几乎没有,但仍然有一些与歧视相关的内容可以借鉴。第四部分思路的分析对文章的结构布局进行说明。第一部分歧视与区别对待的理论解读,由于歧视与区别对待息息相关,因而研究歧视要先对区别对待的概念、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由此引出歧视的概念,并对两者关系进行解读,再从不同种类的歧视的概念中分析总结,得出消费歧视的定义。第二部分反对消费歧视的理论,研究消费歧视的认定问题暗含的前提就是消费歧视不适当,因此就要探究反对其的理论,研究为什么要反对消费歧视。笔者认为,反对消费歧视主要是基于对公序良俗的保护,最初契约自由原则可以维护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优势群体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选择交易的对象,左右契约内容,使契约自由成为优势群体单方的自由,造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由此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应运而生,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反对消费歧视的理论也在于此。第三部分消费歧视的类型化研究,通过对大量案例、事例的整理,对消费歧视进行三种不同的分类,分别是歧视和优惠、消费条件歧视和准入歧视以及根据歧视理由进行的户籍歧视、学历歧视和性别歧视的分类。第四部分消费歧视的认定标准通过对我国法律条文的整理和比较法的考察,总结出认定消费歧视的一般标准,主要涉及构成消费歧视的前提,消费歧视与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关系,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判定以及分类审查。第五部分消费歧视的例外情形中主要研究了反向歧视问题,通过对有关域外法和国际条约有关歧视的例外情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反向歧视是最主要的例外情形,在认定消费歧视的过程中,当经营者给予少数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以一定的价格优惠或者服务上的优待时,不应该被视为消费歧视。此外,本文还对其他四种例外情形进行了简要的说明第六部分结论对文章内容进行小结,并指出消费歧视的认定,究其根本是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个案认定问题,本文中的提到的关于认定消费歧视的论证并不能取代司法的自由裁量,只是提供一种思路和指引。

彭珍珍[2](2010)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研究》文中认为公序良俗原则是传统大陆法系的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通说认为,该条文相当于法、德、日及台湾地区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一个概括性的原则,其内涵与外延存在不确定性,给司法审判带来了适用上的困难。本文试图通过对数十年来司法案例的搜集、分析和归纳来探讨公序良俗原则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重论述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现状,并试图为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困境找到一条解决的途径。本文主体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序良俗原则概述,主要从理论上介绍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历史渊源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体现及发展。笔者认为,由于内涵与外延存在不确定性,没有必要也无法给公序良俗下一个准确无误的定义,只须对其做一个大致的描述和分析即可,公序良俗本身代表的是一个社会整体的价值取向。第二部分为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主要从应然的角度来探讨公序良俗原则想要达到的法律效果,包括从法哲学角度、法律体系的角度以及法律规范要素的角度来分别探讨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笔者认为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有协调自由与秩序、保护宪法基本权利和弥补法律规范的漏洞。第三部分为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司法中的适用,主要探讨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现状,结合部分司法判例,分析归纳公序良俗原则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有用于说理却不与引用、误用和漏用。第四部分为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以大量的司法判例为基础进行归纳和分析,并借鉴其他学者的分析和外国的经验,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概括为六种类型,具体为(1)危害宪法基本权利的行为;(2)危害家庭伦理关系的行为;(3)侵犯公民身份权益的行为;(4)存在欺诈的民事行为;(5)违反风俗习惯的侵权行为;(6)不正当的限制自由的行为。结论部分,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司法实践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的方法上存在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序良俗原则的不确定性造成的,所以要走出适用“一般性条款”的困境,最佳的途径就是对具体违反该原则的行为作出类型化分析。笔者期待本文的类型化分析能够给法官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提供一个更好、更直观的方法,同时也希望类型化分析能够给今后的研究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吕绍忠[3](2006)在《论权利滥用的界限——一个实证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当今时代是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在实践中权利滥用现象愈来愈突出,对权利滥用的界限,即权利行使的时间、地点、场合、程度、对象、方式、程序、目的等方面是否正当,通过具体事例予以分析,以进一步明晰权利滥用的界限。

程功,蔡新源[4](2002)在《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文中认为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论文提纲范文)

(1)消费歧视的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选题的意义
    (三) 文献的梳理
    (四) 思路的分析
一、区别对待与歧视的理论解读
    (一) 区别对待的概念
    (二) 区别对待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 歧视的概念
    (四) 区别对待与歧视的关系
    (五) 消费歧视的概念界定
二、反对消费歧视的理论
    (一) 公序良俗原则的产生背景
    (二) 公序良俗原则的域外及我国立法例
    (三) 公序良俗原则对契约自由的限制
三、消费歧视的类型化分析
    (一) 歧视和优惠
    (二) 消费条件歧视和拒绝交易歧视
    (三) 户籍歧视、学历歧视、性别歧视
四、消费歧视的认定标准
    (一) 我国法律条文的整理
    (二) 比较法的考察
    (三) 消费歧视的判断标准界定
    (四) 消费歧视的分类审查
五、消费歧视的例外情形
    (一) 反向歧视
    (二) 其他例外情形
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一) 着作类
    (二) 论文类
致谢

(2)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引言
一、公序良俗原则概述
    (一) 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
    (二) 公序良俗原则的历史沿革
    (三) 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的发展
    (四) 小结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
    (一) 协调自由与秩序
    (二) 保护宪法基本权利
    (三) 弥补法律规范的漏洞
    (四) 小结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一) 以公序良俗原则说理却不引用法条
    (二) 误用公序良俗原则
    (三) 漏用公序良俗原则
    (四) 小结
四、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的类型化
    (一) 违反宪法基本权利的行为
    (二) 危害家庭伦理关系的行为
    (三) 侵犯公民身份权益的行为
    (四) 存在欺诈的民事行为
    (五) 违反风俗习惯的侵权行为
    (六) 不正当的限制自由的行为
    (七)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本文所引案例汇总
致谢

(3)论权利滥用的界限——一个实证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时间是否正当
二、地点是否正当
三、场合是否正当
四、程度是否正当
五、对象是否正当
六、方式是否正当
七、程序是否正当
八、目的是否正当

四、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论文参考文献)

  • [1]消费歧视的认定问题研究[D]. 陈童. 南京大学, 2013(03)
  • [2]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研究[D]. 彭珍珍. 中国政法大学, 2010(01)
  • [3]论权利滥用的界限——一个实证的分析[J]. 吕绍忠.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01)
  • [4]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探讨——评消费者诉成都粗粮王红光店侵权案[J]. 程功,蔡新源. 财经科学, 2002(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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